山西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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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新高考相关政策解读

山西省新高考相关政策解读

SHANXI EDUCATION 7
Focus·关注 聚焦新高考
统筹规划:统筹高中课程改革、高中学业水平考 试、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外语 两次考试、招生录取机制改革等多方面改革。
稳妥积极:在国家的基本要求下,与全国大多数 省的步伐一致,稳妥积极推进。
稳步推进:将各项改革方案分别设计,循序渐进, 分步实施,确保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顺利推进。
山西省新高考相关政策解读
. All Rights Reserved.
文 张爱萍
一、研制情况 (一)国家整体要求 顶层设计:2013 年 11 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 开,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 题的决定》,将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为深化教育领 域综合改革的重大改革任务,是对考试招生制度的顶 层设计。 系统部署:2014 年 9 月,《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 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正式颁布。《实施意见》立 足于促进公平、科学选才,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行 系统部署。 试点先行:2014 年 9 月,上海、浙江先行先试,为 全国全面推进改革提供借鉴。 逐项落实:2014 年 12 月,教育部连续出台的高 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规范高考加分、高校
自主招生等配套文件是对《实施意见》的逐项落实。 分步实施:2014 年— — —浙江、上海试点;2017
年— — —山东、北京、天津、海南 4 省、市;2018 年— —— 江苏、山西、河北等 17 省、市;2019 年— ——广西、云南、 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 8 个省(区、市)。
. All育R、i职gh业t教s育R和es高e等rv教e育d.各阶段的考试招生制度改
革,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 价、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机制改革统筹谋划, 系统设计,内容涉及促进升学考试和入学机会公平、 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改革监督 管理机制等多个方面,是一次全局性、系统性、连贯性 的改革,几乎覆盖了所有受教育人群。

山西省近4年来高考录取分数线

山西省近4年来高考录取分数线

近四年来山西省高考分数线2014年山西省高考分数线文史类本科:第一批为526分;第二批为478分。

理工类本科:第一批为534分;第二批为462分。

艺术类本科:第一批艺术本科:艺术(文)为342分;艺术(理)为347分。

第二批艺术本科:艺术(文)为311分;艺术(理)为300分。

专业成绩控制线:省统考美术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200分;音乐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68分;舞蹈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63分;表演专业投档资格分为77分;书法学专业投档资格分为70分。

省联考播音与主持专业投档资格分为78分;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投档资格分为310分。

体育类本科:1、第一批体育本科:体育(文)为421分;体育(理)为427分。

2、第二批体育本科:体育(文)为382分;体育(理)为370分。

3、体育专业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

4、国家级体育竞赛优胜者、一级运动员和专业成绩80分以上者,文化成绩加50分;二级运动员和专业成绩75-79.9分者,文化成绩加20分。

(从2015年开始取消此项加分政策)2013年山西省高考分数线一、普通高校招生各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含二本C类院校)(一)文史类本科:第一批为507分;第二批为459分。

(二)理工类本科:第一批为493分;第二批为440分。

(三)艺术类本科:1、第一批艺术本科:艺术(文)为330分;艺术(理)为320分。

舞蹈专业:文科为330分;理科为320分。

2、第二批艺术本科:艺术(文)为298分;艺术(理)为286分。

舞蹈专业:文科为298分;理科为286分。

3、专业成绩控制线:省统考美术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205分;音乐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70分;舞蹈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60分;表演专业投档资格分为75分;书法学专业投档资格分为73分。

省联考播音与主持专业投档资格分为76分;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投档资格分为300分。

经山西省招委批准,我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第二批本科C类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现公布如下:艺术(文)类247分艺术(理)类208分省统考美术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195分;音乐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70分;舞蹈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60分;表演专业投档资格分为75分;书法学专业投档资格分为73分。

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普通高考有关事项的通知

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普通高考有关事项的通知

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
普通高考有关事项的通知
晋招考高[2013]15号
各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办公室):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公安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教基〔2012〕4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4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省户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从2014年起,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境内父母经常居住地连续三年接受高中教育具有正式学籍者,提供家长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高中段学籍证明,并符合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即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

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享有与我省考生相同的招生录取待遇。

二、申报材料
符合上述条件参加普通高考的随迁子女,可在学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申请报考,报考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

山西省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山西省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山西省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14年度山西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具有良好的品行;(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8年3月24日至1996年3月24日期间出生),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3月24日后出生)。

按照公务员招录有关政策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职位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其中30周岁以下为1983年3月24日以后出生,25周岁以下为1988年3月24日以后出生);(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招考职位要求应届毕业生的,2012年、201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

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符合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人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2014年应届毕业生对待。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须在2014年9月1日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其他报考者的毕业证书须在2014年3月24日前取得。

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非普通高等院校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2014年山西省高校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名单

2014年山西省高校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名单

梁周全 张润喜 吴晓华 张汉语 尚连山 张旭平 李力 成广海 成宏 张瑞芳 杜英堂 张文才 吕向阳 李和平 李培勇 李晋平 罗云龙 孙西欢 王超 昝和平 曹允伟 崔满红 杨志家 王杏元 朱天燕 许文海 郝永新 贺丰年 王春玲 何乔锁 岳澎 史小报 刘祁杰 武有伽 刘月红 刘红川
校长 校长 招生就业处处长 校长 校长 招生就业办公室主任 院长 院长 院长 党委书记 副院长 院长 院长 院长 院长 院长 院长 院长 院长 院长 院长 院长 院长 院长 院长 院长 院长 院长 院长 院长 院长 院长 院长 院长 院长 副院长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长治职业技术学院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晋城职业技术学院 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 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大同煤炭职业技术学院 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山西戏剧职业学院 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 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临汾职业技术学院 山西职业技术学院 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 山西金融职业学院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山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山西体育职业学院 山西警官职业学院 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 潞安职业技术学院 太原旅游职业学院 山西旅游职业学院 山西管理职业学院 山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忻州职业技术学院 山西同文职业技术学院 晋中职业技术学院 山西华澳商贸职业学院
70 71 72 73 74 75 7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山西老区职业技术学院 山西经贸职业学院 朔州职业技术学院 运城职业技术学院 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山西青年职业学院 运城护理职业学院 吕梁职业技术学院 山西职工医学院 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山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录取政策解读

山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录取政策解读

山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录取政策解读作者:来源:《山西教育·招考》2024年第02期专升本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划定按照我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填报情况,原则上各专业大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1∶1的比例确定。

专升本投档录取的模式和原则专升本考试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根据“考生之间,分数优先;考生志愿,遵循顺序”的投档原则,按照全省统一划定的专升本各专业大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數线,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顺序对考生逐个进行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

财经类、法学类、传媒类、机械类、电气电子类、计算机类、建筑水利类、环境化工与食品药品类、地质矿业类、农林园艺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管理类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按照专业大类统一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依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医药卫生类、艺术类中的设计学类(包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环境艺术设计、摄影、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和教育类(加专业测试的专业除外)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按照专业(类)统一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依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艺术类中的音乐表演、舞蹈学类(包含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与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教育类中的体育教育、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专业,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按照专业(类)统一划定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依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建档立卡专项计划考生的录取,计划单列,单独划线,根据考生成绩和所报志愿单独录取。

按考生志愿投档后,若考生申请退档,不得转录到其他院校。

专升本投档录取中成绩排序规则体育教育、音乐表演、舞蹈学类(包含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与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专业,在划定的文化课和专业测试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再按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排列顺序为科目一、科目二。

2014高考改革最新方案

2014高考改革最新方案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出全面部署,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明确要求。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考试招生制度不断改进完善,初步形成了相对完整的考试招生体系,为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对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国民素质、促进社会纵向流动、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这一制度总体上符合国情,权威性、公平性社会认可,但也存在一些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要是唯分数论影响学生全面发展,一考定终身使学生学习负担过重,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存在差距,中小学择校现象较为突出,加分造假、违规招生现象时有发生。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现就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认真总结经验,突出问题导向,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提供有力保障,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

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着力完善规则,确保公平公正。

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加强宏观调控,完善法律法规,健全体制机制,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体现科学高效,提高选拔水平。

增加学生选择权,促进科学选才,完善政府监管机制,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实施。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0.01.14•【字号】晋教基[2010]4号•【施行日期】2010.0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晋教基[2010]4号)各市教育局:根据教育部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有关要求和我省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工作安排,省教育厅在广泛征求意见、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制订了《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意见(试行)》,并已经省政府批准。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意见(试行)二○一○年一月十四日附: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意见(试行)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和《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08]4号)等文件精神要求,我省决定从200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起建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

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为指导,以国家和我省《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以及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建立和完善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监测体系,推动普通高中严格按照国家新课程方案开全课程、开足课时,引导教师按照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二、学业水平考试的性质和功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在教育部指导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判定普通高中学生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标准的终结性考试,旨在全面反映高中学生在各学科所达到的学业水平。

其功能主要有:1、考核普通高中学生相关科目学习是否达到课程标准要求,能否达到各学科课程的毕业标准;2、反映普通高中学校实施高中课程标准的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及办学水平;3、作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普通高中课程管理,督促学校认真执行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范教育教学行为的重要手段;4、为高等学校招收新生提供依据(具体办法将在我省2011年高考方案中体现);5、为高中学生就业或接受国内外其他各类教育提供高中学业水平证明。

山西省高考报名须知

山西省高考报名须知

山西省高考报名须知山西省高考报名须知山西招生考试网发表了《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精品学习网为此整理了山西省2015年高考报名须知,详情如下:《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各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办公室):为了做好我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报名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我省全国统考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一)报名对象所有拟参加2015年全国统考的考生(包括普通文理科类、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员),以及高等院校经批准组织的单独招生(包括高等职业院校提前单独招生、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提前单独招生、职教师资提前单独招生、盲聋哑残疾生提前单独招生、保送生以及少年班招生等),均须参加全国统考网上报名。

(二)报名条件1、符合下列条件且户籍在我省的公民,可以申请报名: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同等学力者,由本人写出说明,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③身体健康。

2、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条件,除须符合第1条外,还须符合《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普通高考有关事项的通知》(晋招考高〔2013〕15号)文件规定。

3、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报名,除须符合第1条外,还须持省级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

4、考生本人或随父(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在晋落户者,不受户籍迁入时间限制。

5、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①凡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③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④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⑤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⑥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报名工作要求及说明

报名工作要求及说明

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要求及说明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执行吉招办[2013]54号、55号、56号文件精神,现将报名的具体要求做如下说明:一、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1日—30日(所有考生报名)二、报名办法(一)、应届考生报名办法:应届毕业生需带《户口薄》、《居民身份证》、《会考准考证》、《高中学籍卡》及相应复印件。

要求四个证用A4纸复印在同一张纸上,注明报名序号、姓名,各班级按报名序号顺序排好,装订成册上交。

(二)、往届考生报名办法:往届毕业生需带《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和《毕业证》及相应复印件(户口是永吉县以外的考生回户口所在地报名)。

将考生《户口簿》打开到考生本人指定页;将《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及相应证明材料等及相应复印件用A4纸复印,附在《往届生资格审查表》后面,按报名序号顺序排好上交。

往届生《毕业证》丢失或没有获得毕业证的考生,报名时需带《初中毕业证书》、高中毕业学校证明(注明高一入学时间、会考考号等,要求加盖学校公章同时有校长签字)和《会考准考证》及相应复印件。

同时填写《往届生报名资格审查表》。

(三)、特殊考生报名办法:1、户口在我县,在外省就读的应届生按吉招办字[2006]54号文件精神办理。

考生凭就读中学所在省级会考办(普考办)出具的会考成绩证明信,毕业学校出据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材料,毕业证明,到县会考办办理会考考籍,县会考办应审核其建籍相关证明材料,并逐级上报至省会考办。

经省会考办核实批准后,建立会考考籍,并发放会考考号,考生获得考籍后方可按应届生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出据会考成绩证明、思想品德证明、毕业证明、高中学籍材料等。

注意:11月30日前没获得吉林省会考考号的,按照往届生报名。

2、外省籍考生要在学校公示(时间11月21日—25日)。

3、艺术类考生按照吉招办字[2013]55号文件精神办理。

报考美术的考生要求:①、交加试费200元(报名费以外);②、统一参加省里考试;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时间为:2013年12月14日,具体考试科目、时间见《准考证》。

山西省202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

山西省202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

一、总体要求202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的总体要求是根据山西省的招生计划和考生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填报志愿。

考生应根据自身的兴趣、能力和职业规划,结合填报志愿的各项指标,作出明智的选择。

二、填报原则1.合理选择专业方向:考生应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职业规划,选择与自己志愿和能力相匹配的专业方向。

同时,应对专业方向的发展前景和就业形势进行了解,以做出更明智的选择。

2.分优先与后备: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将自己最理想的专业放在第一志愿,但同时也应选择一些相对容易被录取的专业作为后备志愿,以增加录取的机会。

这样做可以既保证个人利益,又有利于整体竞争的公平性。

3.多角度论证:填报志愿时,考生应从多个角度进行论证。

可以从自己的兴趣、特长、学科成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选择最合适的专业。

还可以进行对比研究,查看各高校的录取分数线、招生计划和专业设立情况等,以确定最佳的选择。

4.考虑家庭经济状况:考生应考虑自己家庭的经济状况,在填报志愿时综合考虑报考学校的学费、生活费等因素。

避免选择过高和过低的学校,以免给家庭经济造成过大负担。

5.刻意挑战与谨慎决策: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可以适当挑战一些自己认为难度较高的学校和专业,但同时也不要违背自己的兴趣和实力。

要谨慎决策,避免盲目冲刺,以免在填报志愿之后出现后悔的情况。

三、填报顺序1.遵循“被录取无缺省原则”:被录取无缺省原则是指填报志愿时,考生应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能力选择专业,而不是根据招生学校的声誉和排名选择。

填报时应从兴趣最强、能力最突出并且被录取机会相对较大的专业开始,按照兴趣和能力的递减顺序填报后续志愿。

2.充分参考招生政策:在填报志愿时,考生应充分参考各高校的招生政策,了解各个专业的录取要求和竞争状况。

这样可以更好地把握填报志愿的方向,提高被录取的机会。

3.分阶段梯度填报: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填报志愿的指标,分阶段梯度填报。

可以先填报一些相对容易被录取的专业作为保底,然后再填写一些相对较难但仍有可能被录取的专业作为冲刺志愿。

2014年山西省专升本选拔考试招生政策问答

2014年山西省专升本选拔考试招生政策问答

2014年山西省专升本选拔考试招生政策问答1、专升本选拔考试的对象及报考条件是什么?答: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并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学籍在山西省学校的2014年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未受过纪律处分,无考试作弊记录;修完各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最后一学期除外);没有考试不及格或经补考后无不及格课程,且补考科目不超过3门;所在学校对其在校期间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推荐。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精神,2013年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的本省籍义务兵,且入伍的第二年之前取得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可以参加“专升本”报名考试。

2、什么时间报名?怎样报名?答:报名时间为:4月29日8时至5月3日18时,逾期不予补报。

考生报名一律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符合“专升本”免试入学条件的学生须在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并在本校确认。

未在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和确认的,不予录取。

3、考生网上报名时,需填写哪些表格?应注意哪些事项?答:考生网上报名时,需本人亲自填写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印制的《2014年山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报考资格登记表》(可从本校领取或从“山西招生考试网”下载)。

考生填表时,一律用蓝、黑色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书写,字迹要清楚、工整。

4、什么时候确认?到什么地方确认?答:现场确认时间为5月5日—8日。

有应届专科毕业生的普通高职高专院校均设立现场确认点。

凡报名参加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的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可在本校参加确认,确认时考生须携带《居民身份证》、《2014年山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报考资格登记表》。

符合加分照顾条件的考生还需交验其表彰、获奖证书和《照顾对象登记表》。

退役士兵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士兵退役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2014年山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报考资格登记表》(可从“山西招生考试网”下载)到所在市考试部门确认并办理相关手续。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山西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山西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山西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7.15•【字号】晋政办发[2014]55号•【施行日期】2014.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特殊教育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山西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晋政办发〔2014〕5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残联《山西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7月15日山西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残联)特殊教育是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

发展特殊教育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是推进教育公平、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必然要求。

为贯彻落实全国特殊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省特殊教育发展,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七部委《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国办发〔2014〕1号,以下简称“国家提升计划”)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发展目标(一)总体目标。

全面推进全纳教育,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

集中力量新建、改扩建一批标准化特教学校,到2016年,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建成1所独立的特教学校,其他县(市、区)建起普通学校附设的特教班,形成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教学校(班)为骨干的县域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网络,全省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

招生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招生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招生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招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计划性、纪律性极强的工作,为了进一步加强招生工作,规范招生工作程序,完善招生管理制度,根据国家高校招生政策和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指导思想:围绕我院制定的办学指导思想和建设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的目标,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执行招生政策,规范招生工作管理制度,坚持择优录取,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和招生工作管理水平。

第三条招生工作要严格贯彻国家“阳光工程”政策,努力为考生及家长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真正做到让考生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满意。

第二章招生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后勤服务组、考务组、录取组、宣传组。

第五条招生就业处为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职能机构,具体负责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厅招生政策的贯彻执行和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

其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学院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及制定招生章程;(二)负责招生日常工作,制定年度招生工作安排意见;(三)科学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四)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五)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的遗留问题;(六)打印相关数据,发放录取通知书;(七)做好招生专区网页建设,负责录取信息的发布与网上咨询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第六条招生计划由招生就业处根据我院的总体发展规划、教学资源、专业结构及发展趋势,坚持“规模、质量、结构、效益”协调发展的原则,结合各院系及相关职能处室提出的建议与上年招生工作分析总结进行科学编制。

第七条招生就业处负责编制学院所有专业的招生计划,经学院批准后,报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和备案。

第八条招生就业处按当年各省招生计划合理科学做好分专业分省的招生计划,报学院领导批准后,由招生就业处负责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宣传与咨询第九条招生简章由招生就业处拟定,经学院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招生就业处负责全院的招生宣传工作。

山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教委关于省属普通高校全面实行招生收费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教委关于省属普通高校全面实行招生收费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教委关于省属普通高校全面实行招生收费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6.04.16•【字号】晋政发[1996]50号•【施行日期】1996.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教委关于省属普通高校全面实行招生收费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政发[1996]50号一九九六年四月十六日)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各普通高等学校:我省从今年开始在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全面实行招生、收费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

省政府同意省教委提出的《关于省属普通高校全面实行招生、收费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高等学校实行招生、收费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是关系到高等教育全局的综合性、系统性的改革,是高等学校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转变人才培养机制,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一项重要措施。

这项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希望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

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请及时向省教委反映。

关于省属普通高校全面实行招生、收费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和1995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我省从1996年开始在省属普通高校全面实行招生、收费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以下简称“并轨”改革)。

这项改革是高等教育综合性、系统性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主动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转变人才培养机制,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一项重要措施。

为积极稳妥地组织好这项改革工作,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并轨”改革的范围凡我省所属的普通本科院校、专科学校、大专班、短期职业大学(部)、电大普通班、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班,从1996年起均实行“并轨”改革。

山西复读生与应届生高考分数相同,优先录取应届生

山西复读生与应届生高考分数相同,优先录取应届生

山西复读生与应届生高考分数相同,优先录取应届生山西复读生与应届生高考分数相同,优先录取应届生山西教育厅:高考总分相同,应届生比复读生优先录取如今,山西省在遏制复读方面更进一步。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发布的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里面提到:上年被录取后未报到考生将排在同分数的最后,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

这就意味着,2023年如果复读生在分数上不占优势,是不会被高校录取的。

往年高校录取山西考生都是一视同仁的,除了提前批次的一些招生类别之外,其他院校专业不管是复读生还是应届生都采用同样的录取标准,但是今年不愿意了,在录取环节,学生的档案会同时送交给提档的高校,而学生被录取却没有报到的历史也会被写入档案里,这样高校就能识别复读生的非应届生身份,在提档时对复读生、应届生进行区分。

比如说,某院校某专业今年面向山西的招生计划是5人,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50分,如果李华是复读生,他的高考成绩刚好是550分,那么在提档时,高校会优先选择其他高考分数是550分及以上的应届考生,把李华排在最后。

如果有5个应届考生达到最低录取分时,李华就没有办法被这所高校录取,只能等下一所高校检索。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规定只针对往年已经被大学录取,却没有去报到、选择复读的学生,那些对自己的高考发挥不满意、没有填报志愿直接复读的学生,不受该规则的影响。

不得不说,这样的规定还是挺给力的,特别是对那些有投机心理的复读生很有震慑力,如果你真的对自己的高考发挥不满意,直接不填志愿就是了,可是你被录取了却没有去读,既浪费了大学的招生名额,也让一些考生失去上大学的机会,被迫加入复读的行列,形成恶性循环。

虽然参加高考是国家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不管是应届生还是往届生都可以报名参加,但不可否认的是,复读生确实比应届生占了一些优势,尤其是在当下高考比的是谁刷题更熟的情况下,复读生更加讨巧,所以制定一些规则限制复读生,也在情理之中。

复读生与应届生可以报考的专业不一样高考应届生除去因选科不能选择的专业外,其他专业都可报考,往届生除了不能报考选科限制外的专业之外,还不能报考提前批招生专业以及部分具有特殊要求的专业。

山西志愿录取规则

山西志愿录取规则

山西志愿录取规则
山西省的志愿录取规则主要涉及高考生的填报志愿、志愿优先顺序和录取方式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 填报志愿原则
(1)根据高考成绩、位次和所报专业的招生计划,合理选择填报志愿,建议考生在报考志愿时应综合考虑自己的兴趣、特长、职业规划等因素;
(2)在填报志愿时,应尽量填报满足自己实际科学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基础的专业,避免超出自己的能力范围;
(3)填报志愿时,应注意加强信息查询和了解校企合作、实习实践、就业等方面的相关信息,以便更好地选择专业和院校。

2. 志愿优先顺序
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优先顺序,高校录取时将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优先顺序进行录取。

录取时,高校会根据自己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所填报的志愿优先顺序,在高考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照优先志愿原则进行录取。

3. 录取方式
山西省高考录取采取“平行志愿投档、综合素质评价和政策性加分”等方式进行。

具体来说,平行志愿投档指的是在一定的录取基数和录取原则的基础上,对考生进行志愿投档,录取时按照优先志愿原则进行。

综合素质评价指的是对考生的文化素质、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等方面进行评价,以提高录取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政策性加分指的
是针对一些特定人群或特定条件的考生给予优惠加分,例如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农村学生、特长生等。

4. 注意事项
在填报志愿前,考生应仔细阅读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了解专业设置、招生人数、录取要求等相关信息;同时,要关注志愿填报时间和录取时间,及时了解录取信息和录取结果,以便及时进行调整和处理。

总体而言,山西省的志愿录取规则是在考虑公平、公正和合理的基础上,为考生提供更好的选择和录取机会。

山西高考志愿录取规则

山西高考志愿录取规则

山西高考志愿录取规则山西高考志愿录取规则什么是山西高考志愿录取规则?•山西高考志愿录取规则是指在山西省内高考录取过程中,学生填报志愿以及录取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一、志愿填报1.按照山西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志愿填报。

2.学生可以填报多个志愿学校和专业,但需按照规定的优先顺序填报。

3.学生填报的志愿学校和专业需符合自己的实际成绩和意向,并且需要认真考虑自己的兴趣和发展方向。

二、录取规则1.山西高考录取采取综合评价的方式,根据考生的总分和学科成绩来确定录取顺序。

2.首先,录取满足省内普通高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

3.其次,根据考生所报志愿的院校和专业的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

4.录取时,学校会按照考生填报的优先顺序进行逐志愿录取。

5.如果考生的分数达到了第一志愿院校和专业的录取分数线,就会被录取进第一志愿。

6.如果考生的分数不足以达到第一志愿,但符合第二志愿的录取分数线,就会被录取进第二志愿,以此类推。

7.当考生的分数无法满足所有填报志愿的录取分数线时,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山西省高校平行志愿录取。

三、平行志愿录取1.平行志愿录取是指未被录取的考生参加第二轮志愿填报,选择自己感兴趣的院校和专业。

2.山西省高校平行志愿批次可以根据考生填报的情况,选取多个志愿进行录取。

3.录取原则依然是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直到录满计划指标。

四、注意事项1.学生填报志愿时要认真核对学校和专业的名称,以免填写错误导致录取结果不符合预期。

2.填报志愿时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选择,避免盲目跟从他人的选择。

3.学生可根据山西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的数据和信息,了解各个学校和专业的录取情况和就业情况,以便更好地做出选择。

以上就是关于山西高考志愿录取规则的相关介绍和解释。

希望能帮助同学们更好地了解和应对高考志愿填报和录取过程。

祝愿大家都能如愿以偿地进入自己心仪的大学!山西高考志愿录取规则的变化和趋势I. 变化1.录取分数线的变化:随着山西省文理科高考分数的变化和招生计划的调整,每年的录取分数线都有所不同,考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合理的填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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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根据教育部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高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实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的办法。

一、报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1.高考报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工作执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晋招考高〔2013〕16号)文件规定。

二、考试2.我省今年高校招生继续执行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考试方案。

考试实行“3+X”科目设置。

“3”指语文、数学(分文、理科)、外语;“X”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

其中综合科目满分为300分,其余科目满分均为150分,总分为750分。

外语听力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录取时提供给高校作为参考。

3.考试科目及时间:6月7日9∶00—11∶30 语文15∶00—17∶00 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6月8日9∶00—11∶30 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15∶00—17∶00 外语(听力测试在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4.全省普通高校艺术类美术、音乐、舞蹈、表演、书法学等专业的专业考试工作,由省招考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以下简称“省统考”);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等专业的专业考试工作由省属高校联合组织实施(以下简称“省联考”);体育类专业考试,由省招考中心统一组织实施;报考外语专业及对外语口语能力有要求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外语口试,外语口试在高考成绩公布后,由省招考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5.全国统考的试题(包括带试题内容的答题卡、副题,下同)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

考生答卷在成绩公布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各科目《评分细则》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6.各级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国家保密局联合印发的《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规定》(教考试[2004]2号)的有关要求,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应急反应机制、值班制度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确保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

要加强对试题(卷)的运送、发放、回收、保管以及评卷、核分等全过程的管理,所有试题(卷)保密室、分发场所以及答卷保管室、答卷扫描场所和评卷场所均要安装视频监控录像系统,视频监控要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和实时监控录像。

试题(卷)保管期间,保密室监控录像要6小时回放一次、试卷分发场所即时回放,杜绝任何责任事故的发生;要完善高考安全保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要充分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重点打击利用现代通讯工具等高科技作弊、替考和群体性舞弊等违规行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密监控并及时清理通过网络、手机、校园小广告等传播涉嫌试题泄密和作弊信息,加强对互联网不良信息的监控和打击力度,防止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非法传播考试相关信息;要加强信息管理,确保高考数据信息安全。

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事发单位须在第一时间直接向省招考中心报告,省招考中心接到报告后须立即分别报告省招生委员会和教育部,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围的进一步扩大。

7.省、市、县三级招生考试机构签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组织管理工作责任书》;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与考点、考点与考试工作人员签订《考试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8.考点应设在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若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增设考点,须报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批准。

9.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

认真做好标准化考场建设和视频监控系统的维护工作,完善网上巡查系统。

考试必须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考场进行,并要配置金属探测仪、无线电信号屏蔽等设备,所有工作人员和考生均须接受安全检查后方可进入考点(考场)。

各考点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由县(市、区)招生委员会负责同志和巡视检查团团长(副团长)共同管理,对举报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招考中心报告。

10.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做好考试工作人员的选聘、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学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手册》,熟练掌握各工作环节的操作规程,明确任务和职责。

11. 继续实行省、市、县招生委员会三级巡视制度,组织派出巡视检查团深入到各考区进行巡视检查,协助当地搞好考试工作。

对近年来考风考纪薄弱的县(市、区)继续实行由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按考点或考场选派监督检查员的办法。

巡视检查团正、副团长分别由省、市招委选派。

巡视检查团所有成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以身作则,不徇私情,发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重大问题及时向省招考中心报告。

12.考场纪律混乱、舞弊情况严重的县(市、区)和考点,撤销其下年度举办全国统考的资格,并依法依据严厉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3.考生的准考证号以县(市、区)为单位,分文、理两类,由省招考中心使用计算机随机编排,考场编排情况公布的时间由省招考中心确定,各地不得提前公布和泄露。

14.考生在考试前要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在考试过程中,必须遵守《考生守则》。

15.各级公安、武警、纪检监察、保密、信息产业、工商、宣传、安全、无线电、卫生防疫、交通、气象、地震等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省政府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国家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制度职能,协调配合,联防联控,切实履行职责,共同担负起综合整治招生考试环境的任务,确保我省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平安顺利进行。

三、评卷16.高考全部科目试卷实行网上评阅办法。

省招生委员会成立评卷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考生答卷评阅工作,省招考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17.答题卡扫描及客观题答卷(OMR区答卷)评阅工作由省评卷工作领导组直接组织进行。

主观题答卷评阅工作由承担评卷工作的高校具体组织实施。

主观题答卷评阅工作必须执行《山西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主观题答卷评阅工作实施细则》。

18.主观题答卷评阅教师人数由评卷高校拟定,报省招考中心同意后确定。

有关高校和中学要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和省招考中心相关要求做好评卷教师的选派工作,为顺利完成评卷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19.省评卷工作领导组向承担评卷工作的高校派驻巡视协调组和技术支持组,加强对主观题答卷评阅工作的巡视协调、监督检查和技术支持与服务工作。

20.各评卷院校要加强对评卷工作的领导,成立评卷领导小组和学科评卷组,提前做好评卷准备工作,要按照评卷和保密有关规定及要求,制定《评分细则》,合理安排评卷进度,严格把握评卷质量,要建立强有力的质量检查组和复查组,加强评卷管理,确保评卷工作“公平、规范、科学、准确、安全”顺利完成。

21. 省招考中心向考生提供成绩复查服务。

对提出成绩复查申请的考生,要进行认真复查,复查结果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四、填报志愿22.考生填报的院校和专业志愿是招生院校录取新生和招生管理部门调配档案的重要依据,直接关系到考生的报考愿望能否实现。

考生一定要了解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和填报志愿办法及注意事项,详细阅读高校的招生章程,全面了解选报院校及专业的基本情况及录取规则,严肃审慎、认真负责地确定报考院校和专业。

考生志愿一经填报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否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3.招生部门按考生志愿投档后,考生无正当理由不得申请退档;高校也不得以考生放弃志愿理由退档。

录取后不报到的考生,下年度报名参加高考,成绩将排在同一总分的最后,同时将写实性记入考生档案,并提供给高校。

24.志愿填报。

考生志愿填报在文化课考试成绩、成绩分布统计和相关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实行网上分批次、分时段进行的办法;征集志愿也实行网上填报的办法,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公布。

25.录取批次。

我省今年高校招生录取分本科提前批、本科“专项生”批、本科第一批(分A、A1、B类)、本科第二批(分A、B、C类)、专科(高职)提前批、专科(高职)“专项生”批和专科(高职)批共7个批次。

本科第一批(A、A1、B类)、本科第二批(A、B、C类)、“专项生”批及专科(高职)批次文理科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其他批次及艺术体育类实行传统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26.志愿设置。

提前艺术、体育本科设置1个第一院校志愿和1个参考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置3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提前一批本科和提前二批本科批次分别设置1个第一院校志愿和3个参考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本科“专项生”第一、二批次分别设置5个平行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每所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免费医学定向生院校设置1个第一院校志愿和1个参考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置5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第一批本科(A、A1、B类)批次分别设置5个平行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每所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第一批本科特殊类型招生分公示类(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和非公示类(定向、民族班、民族预科班)各设置1个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以及“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第一批本科(A、B类)艺术本科院校分别设置1个第一院校志愿和4个平行参考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置3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第二批本科A类批次设置8个平行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G、H,每所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第二批本科(B、C)类批次设置5个平行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每所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第二批本科(A、B、C类)艺术、体育类院校分别设置1个第一院校志愿和4个平行参考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设置3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第二批本科特殊类型招生(高水平运动员、定向、民族班、民族预科班)各设置1个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以及“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提前专科(高职)批次设置1个第一院校志愿和2个平行参考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专科(高职)“专项生”批次设置5个平行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每所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专科(高职)批次设置9个平行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G、H、I,每所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专科(高职)批次艺术、体育类院校分别设置1个第一院校志愿和4个平行参考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设置3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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