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第2号修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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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G-R7001-2013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TSG-R7001-2013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7001-2013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Pressure Vessel Periodical Inspection Regula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13年1月16日前言2009年11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下达修订《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以下简称定检规)的任务书,2010年1月,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修订工作组,在北京召开第一次会议,讨论定检规修订的原则、重点内容及主要问题,并且就修订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制定了修订工作时间表。

2010年5月,工作组在合肥召开了第二次会议,经过讨论,形成了定检规征求意见稿。

2010年6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2010]31号文征求意见。

2010年10月,工作组根据征求的意见,研究处理形成送审稿。

在修订过程中,特种设备局还多次.与工作组召开专题会议,研讨定检规修订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010年11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工作组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后形成了报批稿。

2013年1月16日,本规则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次修订工作的基本原则,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80004)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80005)协调一致;根据5年来的实际使用情况以及行业发展,调整、完善不适应的内容,新增加附件E非金属及非金属衬里压力容器定期检验专项要求;明确定期检验的性质、定位及检验周期的含义,按国家质检总局及信息化工作要求,统一检验结论及结论报告内容;理清使用单位、,检验机构、监察机构的义务;明确检验机构、检验人员的义务与分工;在考虑基本安全要求的基础上,建立基于损伤模式、失效模式制定针对性检验方案的思想,突出检验项目的针对性、有效性、科学性;为新检验检测技术、评定方法的应用,给出渠道;吸纳成熟的科技成果,理清与常规检验方法的关系;方便企业,服务于企业的发展;兼顾国际发展,具有中国特色;安全技术规范与相应标准协调一致,为在用设备检验标准的制定留出接口。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52011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52011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5-2011)第2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二、附件B的修改三、附件C的修改四、附件D的修改五、附件E的修改六、增加附件J附件J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年度检查专项要求J1 安全管理情况检查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否齐全有效;(2)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设计文件、竣工图样、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产品质量证明书、监督检验证书以及安装、改造、维修资料等是否完整;(3)《使用登记表》和《使用登记证》是否与实际相符;(4)压力容器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5)日常维护保养、运行记录、定期安全检查记录是否符合要求;(6)年度检查、定期检验报告是否齐全,检查、检验报告中所提出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7)安全附件校验、修理和更换记录是否齐全真实;(8)装卸记录是否齐全;(9)是否有应急预案和演练记录;(10)是否对事故、故障情况进行了记录。

J2 气瓶检查(1)核实拖车产品铭牌、逐只核实气瓶制造标志是否符合要求;(2)逐只检查气瓶外部,检查有无裂纹、腐蚀、油漆剥落、凹陷、变形、鼓包和机械接触损伤等;(3)使用木锤或者重约250g的铜锤轻击瓶壁,逐只对气瓶进行音响检查是否有异常情况;(4)检查充装介质的分析报告,腐蚀性介质的残液分析报告等是否符合要求。

J3 附件检查J3.1 气瓶端塞的检查检查有无变形、裂纹或者其他机械接触损伤。

J3.2 管路和阀的检查(1)检查金属管路有无变形、裂纹、凹陷、扭曲或者其他机械接触损伤;(2)检查阀门有无锈蚀、变形、泄漏,开闭是否正常;(3)检查排污装置是否完好、通畅;(4)检查软管两端接头的连接是否牢固可靠,软管外观有无破裂、鼓包、折皱、老化现象;(5)检查气动阀门有无损伤,是否处于常闭状态。

J3.3 快装接头的检查检查有无锈蚀、变形、裂纹和其他损坏。

J4 气瓶固定装置安全状况检查(1)检查气瓶与前后两端支撑立板的连接是否松动,气瓶是否发生转动;(2)检查框架有无裂纹、凹陷、扭曲或者其他机械接触损伤;(3)检查框架与拖车底盘连接是否牢固可靠;(4)检查捆绑带有无损伤、腐蚀,紧固连接螺栓有无腐蚀、松动、弯曲变形,螺母、垫片、缓冲垫是否齐全、完好。

TSGR7001-2004

TSGR7001-2004

二 00 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TSG R7001-2004)修改单 (第 2 号,对 2004 年 8 月第 1 版及其第 1 号修改单的修改)
1 目录修改内容
序 号 1.2 附件三 原文内容 安全阀校验要求 附件三 项要求 修改后内容 小型制冷装置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专
本规则适用于《容规》适用 范围的压力容器的年度检 查和定期检验。其中,在用 汽车罐车、 铁路罐车和罐式 集装箱(以下简称罐车)的 定期检验,……。 在用医用氧舱 (以下简称氧 舱) 的定期检验应当按本规 则附件二 《医用氧舱定期检 验要求》进行。
2
(二)使用单位建立、 实施了健全 的设备使用、 管理与维修保养制 度, 并且能满足以下各项条件也 可以延长 3 年: 第十七条 (1)连续 2 次的运行检查,所用 第(二)项 的安全阀未发现第十六条(五)2 (第 8 页第 中所列的任何问题; 9 行) (2)使用单位建立了符合附件三 要求的安全阀校验站, 自行进行 安全阀校验; (3)使用单位建有可靠的压力控 制与调节装置或者报警装置。
(七)全面检验工作完成后, 检验人员应该根据检验结 果,按本规则的规定,评定 罐车的安全状况及下次全 面检验的周期, 出具检验报 告, 报告格式应当符合本规 则附录 2 的要求。
7
附件二, 第二 3.医用氧舱的操舱、 维护维修 3.医用氧舱的维护维修人 (二)3.项 (第 人员资格证书; 员资格证书; 35 页第 4 行) 附件二, 第二 维护维修人员是否持 5.维护维修人员是否持证 (三)5.项 (第 5.操舱、 35 页第 17 证上岗,资格证书有效性; 上岗,资格证书有效性; 行) 附表 2-1, 《医用氧舱 年度检验结 4 操舱、维护人员持证上岗 论报告》 表格 情况 (第 41 页第 5 格) 附录 2,《压 力容器全面 16 耐压试验报告 检验报告目 17 气密性试验报告 录》(第 57 18 附加检查、检测报告 页)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13)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13)

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R7001—2013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Pressure Vessel Periodical Inspection Regula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13年1月16日前言2009 年11 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下达修订《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以下简称定检规)的任务书。

2010 年1 月,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修订工作组,在北京召开第一次会议,讨论定检规修订的原则、重点内容及主要问题,并且就修订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制定了修订工作时间表。

2010 年 5月,工作组在合肥召开了第二次会议,经过讨论,形成了定检规征求意见稿。

2010年6 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10]31 号文征求意见。

2010 年10 月,工作组根据征求的意见,研究处理形成送审稿。

在修订过程中,特种设备局还多次与工作组召开专题会议,研讨定检规修订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010 年11 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工作组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后形成了报批稿。

2013 年1 月16 日,本规则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次修订工作的基本原则,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5)协调一致;根据5 年来的实际使用情况以及行业发展,调整、完善不适应的内容,新增加附件E 非金属及非金属衬里压力容器定期检验专项要求;明确定期检验的性质、定位及检验周期的含义,按国家质检总局及信息化工作要求,统一检验结论及结论报告内容;理清使用单位、检验机构、监察机构的义务;明确检验机构、检验人员的义务与分工;在考虑基本安全要求的基础上,建立基于损伤模式、失效模式制定针对性检验方案的思想,突出检验项目的针对性、有效性、科学性;为新检验检测技术、评定方法的应用,给出渠道;吸纳成熟的科技成果,理清与常规检验方法的关系;方便企业,服务于企业的发展;兼顾国际发展,具有中国特色;安全技术规范与相应标准协调一致,为在用设备检验标准的制定留出接口。

TSG R7001-2004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TSG R7001-2004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4
维护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格)
附录 2,《压力容器 16 耐压试验报告
10 全面检验报告目录》 17 气密性试验报告
(第 57 页)
18 附加检查、检测报告
16 气密性试验报告 17 附加检查、检测报告
另,附录 3:《耐压试验报告》(第 75 页)最后一栏修改为:
检验机构核准证号:
检验:
日期:
(检验机构检验专用章) 年月日
附件: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04)修改单 (第 1 号,对 2004 年 8 月第 1 版的修改)
序号 1
2
修改条款 第二条(第 1 页第 6 行)
第十七条第(二)项 (第 8 页第 9 行)
原文内容
本规则适用于属于《容规》适 用范围的压力容器的年度检 验和定期检验。其中,在用罐 车(以下简称罐车)、在用罐 式集装箱(以下简称罐式集装 箱)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 验,……。 在用医用氧舱(以下简称医用 氧舱)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 应当按本规则附件二《医用氧 舱定期检验要求》进行。
序号 4 5
6 7
修改条款
第二十九条的[σ]t有 关内容(第 17 页第 18 行)
原文内容
[σ]t - 设 计 温 度 下 材 料 的 许 用应力,MPa。
(二十)罐车年度检验工作完 成后,检验人员应该根据实 附件一,第二(二十) 际检验情况,按《压力容器 项(第 31 页第 16 行) 定期检验规则》年度检验的 有关规定做出检验结论,出 具检验报告。
修改后内容
本规则适用于《容规》适用 范围的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 和定期检验。其中,在用汽 车罐车、铁路罐车和罐式集 装箱(以下简称罐车)的定 期检验,……。 在用医用氧舱(以下简称氧 舱)的定期检验应当按本规 则附件二《医用氧舱定期检 验要求》进行。

压力容器检验师考试题及答案(可编辑)

压力容器检验师考试题及答案(可编辑)

压力容器检验师考试题及答案身份证号: 考核号: 姓名: 密封线2012年压力容器检验师资格考核试卷(开卷)成绩:题型分值扣分阅卷人签章是非题20分选择题20分简答题20分综合题40分合计100分全国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委员会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一、是非题(正确的在括号内画“√”,错误的在括号内画“×”,共20题,每题1分,共20分)1、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号修改单规定: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时,检验机构应当根据压力容器的使用情况、失效模式制定检验方案。

( )答案:√ 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7.42、根据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焊接工艺评定完成后,焊接工艺评定报告(PQR)和焊接工艺规程(WPS)应当由制造(组焊)单位焊接责任工程师审核,技术负责人批准,并签字确认后存入技术档案。

( ) 答案:×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4.2.1(4)3、TSG R7001-2004《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附件一《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要求》规定,年度检验中,对于不设人孔的低温深冷型罐车,只需进行真空夹层检查。

( )答案:×TSG R7001―2004《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附件一二(二)24、按照TSG R7001-2004《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第2号修改单的规定,小型制冷装置中压力容器的全面检验应在系统停机的状态下进行。

( ) 答案:× TSG R7001-2004《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第2号修改单附件三三(一)5、按照TSG R7001-2004《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的规定,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鼓包,应当查明原因,判断其稳定状况,如果能查清鼓包的起因并且确定其不再扩展,而且不影响压力容器安全使用的,可以定为3级。

特种设备类别、法规名称、法规文号目录大全

特种设备类别、法规名称、法规文号目录大全
国质检特〔2005〕220号 国质检锅〔2003〕172号 国质检锅〔2003〕172号 TSG Z0005-2007
综合 综合 综合 综合 综合 综合 综合 综合 综合 综合 综合 综合 综合 综合 综合 综合 综合 综合 游乐设施 游乐设施 游乐设施 游乐设施 游乐设施 游乐设施 游乐设施 游乐设施 游乐设施 游乐设施
法规文号
国质检特函〔2007〕910号 GB 2894 GB50348-2004 JB/T4730-2000 GB50351-2005 ZBKZ6007- GB/T2682 JB4315 JB/T7020-2006 JB/T10382-2002 GB50254-1996 GB50168-2006 GB50150-1991 GB50169-2006 GB50254~50259-1996 GB50170-2006 GB50171-1992 GB50256-1996 GB3323-2005 GB8918GB/T8918-1996 GB/T5976-2006 GB/T8706-2006 SY/T6597-2004 JB/T10759-2007 JB/T10760-2007 JB/T10902-2008
压力容器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第1号修改单
TSG Z0004-2007 TSG Z0005-2007 TSG Z0004-2007 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3号 质技监局锅发〔2001〕57号 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0号 TSG Z6001-2005 JGJ141-2004 GB12220-1989 JB/T5528-2005 TSG R6003-2006 国质检锅〔2002〕235号 TSG R1001-2008 GB/T20118-2006 GB/T699-1999 劳锅办字〔1992〕18号 ZBJ80006 ZBJ80007 国质检锅〔2002〕359号 TSG Y6001-2008 国质检锅〔2003〕321号 GB/T18879 GB/T18878 国质检锅〔2003〕34号 国质检锅〔2002〕124号 国家质技监局令第85号 GB8408-2000 GB18158-18169-2000 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05年第 141号

2-TSG R0005-2011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第2号修改单(20170119)

2-TSG R0005-2011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第2号修改单(20170119)

附件2《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5-2011,2014年12月第1次修改)第2号修改单一、“正文”的修改2. 将注3-6修改为:“所列设计压力的数值,是按照介质50℃时饱和蒸气压(表压)的1.00倍确定的。

如果设计压力的确定存— 1 —在除介质饱和蒸气压以外的影响因素时,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本规程3.10.3的规定确定设计压力,并且还应当符合引用标准的要求。

”3. 将3.11.7(3)修改为:“罐体的装卸口位置及其安全保护装置还应当符合引用标准的规定。

”4. 将5.1内容修改为:“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移动式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按照铭牌和产品数据表规定的一种介质,逐台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以下简称《使用登记证》)及电子记录媒介。

办理使用登记的新移动式压力容器,其安全状况等级为1级;进口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由实施进口压力容器监督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评定。

”5. 将5.3(5)修改为:“组织开展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并且作出记录;”6. 增加:“5.17 临时作为固定式压力容器使用“移动式压力容器临时作为固定式压力容器使用,应当满足以下要求:“(1)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内;“(2)在满足消防防火间距等规定的区域内使用,并且有专人操作;“(3)制定专门的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

”7. 增加:“5.18 年度检查— 2 —“使用单位每年对所使用的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至少进行1次年度检查,其年度检查的专项要求见附件J。

当年度进行定期检验的,可不再进行年度检查,年度检查工作完成后,应当进行使用安全状况分析,并且对年度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消除。

年度检查工作可以由压力容器使用单位进行,也可以委托具有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

“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罐式集装箱等按照《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年度检验的,不再单独进行年度检查。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修改单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修改单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5-2011,2014年12月第1次修改)第2号修改单一、“正文”的修改1. 表3-4 增加四种介质的罐体主要设计参数2. 将注3-6修改为:“所列设计压力的数值,是按照介质50℃4. 将5.1内容修改为:“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移动式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按照铭牌和产品数据表规定的一种介质,逐台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以下简称《使用登记证》)及电子记录媒介。

办理使用登记的新移动式压力容器,其安全状况等级为1级;进口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由实施进口压力容器监督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评定。

”5. 将5.3(5)修改为:“组织开展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并且作出记录;”6. 增加:“5.17?临时作为固定式压力容器使用“移动式压力容器临时作为固定式压力容器使用,应当满足以下要求:“(1)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内;“(2)在满足消防防火间距等规定的区域内使用,并且有专人操作;“(3)制定专门的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

”7. 增加:“5.18?年度检查“使用单位每年对所使用的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至少进行1次年度检查,其年度检查的专项要求见附件J。

当年度进行定期检验的,可不再进行年度检查,年度检查工作完成后,应当进行使用安全状况分析,并且对年度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消除。

年度检查工作可以由压力容器使用单位进行,也可以委托具有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

“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罐式集装箱等按照《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年度检验的,不再单独进行年度检查。

”9. 增加:“7.5?改造为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罐体改作固定式压力容器使用时,应当满足以下要求:“(1)由具有固定式压力容器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文件;“(2)由具有固定式压力容器制造资质的制造单位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改造;“(3)改造后的固定式压力容器应当满足安全使用要求;“(4)改造施工过程应当经过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检验;“(5)注销原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重新办理使用登记;“(6)禁止使用期限到期后进行改造。

76.《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2号修改单

76.《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2号修改单

附件2《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5-2011,2014年12月第1次修改)第2号修改单一、“正文”的修改2. 将注3-6修改为:“所列设计压力的数值,是按照介质50℃时饱和蒸气压(表压)的1.00倍确定的。

如果设计压力的确定存— 1 —在除介质饱和蒸气压以外的影响因素时,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本规程3.10.3的规定确定设计压力,并且还应当符合引用标准的要求。

”3. 将3.11.7(3)修改为:“罐体的装卸口位置及其安全保护装置还应当符合引用标准的规定。

”4. 将5.1内容修改为:“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移动式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按照铭牌和产品数据表规定的一种介质,逐台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以下简称《使用登记证》)及电子记录媒介。

办理使用登记的新移动式压力容器,其安全状况等级为1级;进口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由实施进口压力容器监督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评定。

”5. 将5.3(5)修改为:“组织开展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并且作出记录;”6. 增加:“5.17 临时作为固定式压力容器使用“移动式压力容器临时作为固定式压力容器使用,应当满足以下要求:“(1)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内;“(2)在满足消防防火间距等规定的区域内使用,并且有专人操作;“(3)制定专门的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

”7. 增加:“5.18 年度检查— 2 —“使用单位每年对所使用的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至少进行1次年度检查,其年度检查的专项要求见附件J。

当年度进行定期检验的,可不再进行年度检查,年度检查工作完成后,应当进行使用安全状况分析,并且对年度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消除。

年度检查工作可以由压力容器使用单位进行,也可以委托具有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

“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罐式集装箱等按照《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年度检验的,不再单独进行年度检查。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R)修改单(第号)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R)修改单(第号)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R)修改单(第号)————————————————————————————————作者:————————————————————————————————日期:2附件:《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04)修改单(第2号,对2004年8月第1版及其第1号修改单的修改)1 目录修改内容序号原文内容修改后内容1.2 附件三安全阀校验要求附件三小型制冷装置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专项要求注:具体页码按照实际进行排列2 正文修改内容序号修改条款原文内容(按照第1号修改单修改后)修改后内容2.1 第二条(第1页)本规则适用于《容规》适用范围的压力容器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

其中在用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罐式集装箱(以下简称罐车)的定期检验,除符合本规则正文的有关要求外,还应当遵照本规则附件一《移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附加要求》的规定。

本规则适用于《容规》适用范围的压力容器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

其中在用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罐式集装箱(以下简称罐车)的定期检验,除符合本规则正文的有关要求外,还应当遵照本规则附件一《移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附加要求》的规定。

小型制冷装置中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按照本规则附件三《小型制冷装置中3 / 10压力容器定期检验专项要求》进行。

2.2 第十六条首款(第4页)安全附件的检验包括对压力表、液位计、测温仪表、爆破片装置、安全阀的检查和校验(其中安全阀校验要求见附件三)。

安全附件的检验包括对压力表、液位计、测温仪表、爆破片装置、安全阀的检查和校验(其中安全阀校验要求见TSG ZF001-2006 《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2.2 第十七条第(一)8(第8页)8.使用单位建立了符合附件三要求的安全阀校验站,自行进行安全阀校验。

8.使用单位建立了符合TSG ZF001要求的安全阀校验站,自行进行安全阀校验。

2.3 第二十五条第(十一)2(1)(第15页)(1)安全阀应当从压力容器上拆下,按照本规则附件三“安全阀校验要求”进行解体检查、维修与调试。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第2号修改单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第2号修改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216号关于发布《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第2号修改单的公告根据小型制冷装置中压力容器的工作特点和目前实际状况,国家质检总局制订了《小型制冷装置压力容器定期检验专项要求》,作为《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04)的补充规定。

另外,我局近日公布了《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ZF001-2006),需要对《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04)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现将《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04)第2号修改单予以公布。

修改内容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

附件:《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04)第2号 修改单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附件:《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04)修改单(第2号,对2004年8月第1版及其第1号修改单的修改)1 目录修改内容序号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1.2 附件三 安全阀校验要求附件三 小型制冷装置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专项要求注:具体页码按照实际进行排列2 正文修改内容序号 修改条款原文内容(按照第1号修改单修改后)修改后内容2.1第二条(第1页)本规则适用于《容规》适用范围的压力容器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

其中在用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罐式集装箱(以下简称罐车)的定期检验,除符合本规则正文的有关要求外,还应当遵照本规则附件一《移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附加要求》的规定。

本规则适用于《容规》适用范围的压力容器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

其中在用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罐式集装箱(以下简称罐车)的定期检验,除符合本规则正文的有关要求外,还应当遵照本规则附件一《移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附加要求》的规定。

小型制冷装置中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按照本规则附件三《小型制冷装置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专项要求》进行。

2.2第十六条首款(第4页)安全附件的检验包括对压力表、液位计、测温仪表、爆破安全附件的检验包括对压力表、液位计、测温仪表、爆破片装置、安全阀片装置、安全阀的检查和校验(其中安全阀校验要求见附件三)。

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

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

国标委工交函[2004]2号关于批准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的函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你标委会以锅容标委〔2003〕秘字28号文和锅容标委〔2003〕秘字35号文报批的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通知单,业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4年4月1日起实施,并在《中国标准化》杂志2004年第3期上公布。

修改单见附件。

附件: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二○○四年一月十六日附件: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本修改单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4年1月16日批准,自2004年4月1日起实施。

2 引用标准a)删除标准JB2536-80压力容器油漆、包装和运输b)增加以下4个标准:JB/T 4736-2002 补强圈JB/T 4746-2002 钢制压力容器用封头JB/T 4747-2002 压力容器用钢焊条订货技术条件JB/T 4711-2003 压力容器涂敷与运输包装10 制造、检验与验收a)10.1.2 条中增加新条文:10.1.2.1 压力容器用封头的制造、检验和验收还应符合JB/T 4746-2002。

10.1.2.2 在JB/T 4736-2002标准范围内的补强圈还应符合JB/T 4736-2002。

10.1.2.3 压力容器用钢焊条应符合JB/T4747-2002。

b)10.10.3条修订为:容器的涂敷与运输包装应符合JB/T 4711-2003。

主题词:国家标准修改单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04年2月6日印发录入:芦菁校对:肖寒钢制压力容器GB150—1998引言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科技成果的应用,使标准不断完善,在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标准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国情,合理采用了美国ASME Ⅷ-1卷、日本JISB8370~8285标准的最新成果,修订了原标准的不合理的或与其它标准法规不相吻合的部分内容,制订了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标准。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2011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2011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5-2011)第2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二、附件B的修改三、附件C的修改四、附件D的修改五、附件E的修改六、增加附件J附件J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年度检查专项要求J1 安全管理情况检查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否齐全有效;(2)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设计文件、竣工图样、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产品质量证明书、监督检验证书以及安装、改造、维修资料等是否完整;(3)《使用登记表》和《使用登记证》是否与实际相符;(4)压力容器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5)日常维护保养、运行记录、定期安全检查记录是否符合要求;(6)年度检查、定期检验报告是否齐全,检查、检验报告中所提出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7)安全附件校验、修理和更换记录是否齐全真实;(8)装卸记录是否齐全;(9)是否有应急预案和演练记录;(10)是否对事故、故障情况进行了记录。

J2 气瓶检查(1)核实拖车产品铭牌、逐只核实气瓶制造标志是否符合要求;(2)逐只检查气瓶外部,检查有无裂纹、腐蚀、油漆剥落、凹陷、变形、鼓包和机械接触损伤等;(3)使用木锤或者重约250g的铜锤轻击瓶壁,逐只对气瓶进行音响检查是否有异常情况;(4)检查充装介质的分析报告,腐蚀性介质的残液分析报告等是否符合要求。

J3 附件检查J3.1 气瓶端塞的检查检查有无变形、裂纹或者其他机械接触损伤。

J3.2 管路和阀的检查(1)检查金属管路有无变形、裂纹、凹陷、扭曲或者其他机械接触损伤;(2)检查阀门有无锈蚀、变形、泄漏,开闭是否正常;(3)检查排污装置是否完好、通畅;(4)检查软管两端接头的连接是否牢固可靠,软管外观有无破裂、鼓包、折皱、老化现象;(5)检查气动阀门有无损伤,是否处于常闭状态。

J3.3 快装接头的检查检查有无锈蚀、变形、裂纹和其他损坏。

J4 气瓶固定装置安全状况检查(1)检查气瓶与前后两端支撑立板的连接是否松动,气瓶是否发生转动;(2)检查框架有无裂纹、凹陷、扭曲或者其他机械接触损伤;(3)检查框架与拖车底盘连接是否牢固可靠;(4)检查捆绑带有无损伤、腐蚀,紧固连接螺栓有无腐蚀、松动、弯曲变形,螺母、垫片、缓冲垫是否齐全、完好。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2011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2011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5-2011)第2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二、附件B的修改三、附件C的修改四、附件D的修改五、附件E的修改六、增加附件J附件J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年度检查专项要求J1 安全管理情况检查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否齐全有效;(2)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设计文件、竣工图样、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产品质量证明书、监督检验证书以及安装、改造、维修资料等是否完整;(3)《使用登记表》和《使用登记证》是否与实际相符;(4)压力容器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5)日常维护保养、运行记录、定期安全检查记录是否符合要求;(6)年度检查、定期检验报告是否齐全,检查、检验报告中所提出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7)安全附件校验、修理和更换记录是否齐全真实;(8)装卸记录是否齐全;(9)是否有应急预案和演练记录;(10)是否对事故、故障情况进行了记录。

J2 气瓶检查(1)核实拖车产品铭牌、逐只核实气瓶制造标志是否符合要求;(2)逐只检查气瓶外部,检查有无裂纹、腐蚀、油漆剥落、凹陷、变形、鼓包和机械接触损伤等;(3)使用木锤或者重约250g的铜锤轻击瓶壁,逐只对气瓶进行音响检查是否有异常情况;(4)检查充装介质的分析报告,腐蚀性介质的残液分析报告等是否符合要求。

J3 附件检查J3.1 气瓶端塞的检查检查有无变形、裂纹或者其他机械接触损伤。

J3.2 管路和阀的检查(1)检查金属管路有无变形、裂纹、凹陷、扭曲或者其他机械接触损伤;(2)检查阀门有无锈蚀、变形、泄漏,开闭是否正常;(3)检查排污装置是否完好、通畅;(4)检查软管两端接头的连接是否牢固可靠,软管外观有无破裂、鼓包、折皱、老化现象;(5)检查气动阀门有无损伤,是否处于常闭状态。

J3.3 快装接头的检查检查有无锈蚀、变形、裂纹和其他损坏。

J4 气瓶固定装置安全状况检查(1)检查气瓶与前后两端支撑立板的连接是否松动,气瓶是否发生转动;(2)检查框架有无裂纹、凹陷、扭曲或者其他机械接触损伤;(3)检查框架与拖车底盘连接是否牢固可靠;(4)检查捆绑带有无损伤、腐蚀,紧固连接螺栓有无腐蚀、松动、弯曲变形,螺母、垫片、缓冲垫是否齐全、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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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6年第216号
关于发布《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第2号修改单的公告
根据小型制冷装置中压力容器的工作特点和目前实际状况,国家质检总局制订了《小型制冷装置压力容器定期检验专项要求》,作为《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04)的补充规定。

另外,我局近日公布了《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ZF001-2006),需要对《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04)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现将《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04)第2号修改单予以公布。

修改内容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

附件:《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04)第2号修改单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04)修改单(第2号,对2004年8月第1版及其第1号修改单的修改)
1 目录修改内容
注:具体页码按照实际进行排列
2 正文修改内容
3 附件修改内容
(1)将附件三《小型制冷装置压力容器定期检验专项要求》及其内容插入第47页;
(2)删除原附件三《安全阀校验要求》的全部内容。

(3)附件三的内容如下:
附件三:
小型制冷装置压力容器定期检验专项要求
一、总则
(一)本专项要求是在本规则的框架下,对在用小型制冷装置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提出的具体要求。

(二)本专项要求适用于以氨为制冷剂,单台贮氨器容积不大于5立方米且总容积不大于10立方米的小型制冷装置中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包括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

小型制冷装置压力容器主要包括冷凝器、贮氨器、低压循环贮氨器、氨液分离器、中间冷却器、集油器、油分离器等。

(三)小型制冷装置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按照本规则第二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全面检验按照本专项要求执行,其中符合本规则第七条(一)、(二)项规定的压力容器,应该进行耐压试验,耐压试验应当满足本规则第四章的要求。

二、全面检验前的准备工作
(一)检验人员应该审查以下资料:
1. 设计单位资格、设计、安装、使用说明书,主要受压元件设计图样,强度计算书等;
2. 制造单位资格、产品合格证书、质量证明书、监督检验证书等;
3. 安装资料、安装日期,竣工验收文件、安装监督检验证书
等;
4. 有关维修或者改造的文件,重大改造维修方案,告知文件,竣工资料,改造、维修监督检验证书等;
5. 使用登记证;
6. 设备的运行记录;
7. 氨液充装时间及氨液成分检查记录;
8. 运行周期内的年度检查报告和历次全面检验报告;
9. 安全附件校验记录;
10. 使用单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应急预案。

(二)检验人员应该根据资料审查结果和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检验项目,制订检验方案,对于同一类型的压力容器,也可以制定通用检验方案。

(三)使用单位应该确保检验现场具备以下条件:
1. 进行现场环境氨浓度检测,不得超过国家标准允许值;
2. 检验现场保持整洁,做好检验与非检验区域的隔离与安全防护,不能有影响检验的各种杂物,不得有威胁到检验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
3. 根据检验方案搭设安全、牢固、便于检验的脚手架;
4. 根据检验方案拆除压力容器待检部位保温层,将焊缝及焊缝两侧、受检表面清理干净,清除影响检测的涂层、锈、油污等,采用不产生火花的清除方式;
5. 检验全过程符合动火、消防和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
6. 使用单位压力容器管理人员必须到现场配合检验工作;
7. 如果需要进入容器内部检验,还需要符合本规则第三章的有关要求。

(四)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各项应急措施应当落实到位,要求配备的应急抢险设备、器材应当齐全、完好。

三、全面检验项目
(一)小型制冷装置中压力容器的全面检验可以在系统不停机的状态下进行。

检验项目包括宏观检查、氨液成分检查、壁厚测定、安全附件检查和高压侧压力容器的外表面无损检测,必要时还应该进行声发射检测、埋藏缺陷检测、材质检查、强度校核及低压侧压力容器的外表面无损检测等检验项目。

(二)宏观检查的内容与要求如下:
1. 铭牌、标识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 保温层是否有破损、脱落、跑冷等现象,表面油漆是否完好;
3. 首次全面检验时应该检查容器结构(例如筒体与封头连接、开孔部位及补强、焊缝布置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以后的检验仅对运行中可能发生变化的内容进行复查;
4. 高压侧压力容器外表面是否有裂纹、变形、腐蚀、划痕、鼓包等缺陷;
5. 用酚酞试纸检测工作状态下压力容器的焊缝、接管等各连
接处是否存在渗漏;
6. 必要时在停水状态下对冷凝器管板与换热管的角接接头部位进行腐蚀、渗漏检查;
7. 紧固螺栓是否齐全、牢固,表面锈蚀程度;
8. 支承或者支座的下沉、倾斜、基础开裂情况。

(三)检验人员应该检查使用单位的氨液成分检查记录是否符合JB/T4750-2003《制冷装置用压力容器》的要求,成分不符合要求的,应该按照本专项要求第四条的(六)、(七)的规定进行检测。

(四)检验人员应该选择有代表性的部位进行壁厚测定,应当保证足够的测厚点数。

(五)高压侧压力容器应该进行外表面无损检测抽查,对应力集中部位、变形部位、有怀疑的焊接接头、补焊区、工卡具焊迹、电弧损伤处和易产生裂纹部位应该重点检查。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低压侧压力容器,应当进行声发射检测或者外表面无损检测抽查:
1. 使用年限超过设计寿命或者20年(含20年)以上;
2. 氨液成分分析不符合JB/T4750-2003《制冷装置用压力容器》要求;
3. 宏观检查有异常情况,检验人员认为有必要。

(七)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该采用超声波检测方法进行埋藏缺陷检测,必要时进行开罐检查:
1. 宏观检查或表面无损检测发现有缺陷的压力容器,认为需
要进行焊缝埋藏缺陷检查;
2. 氨液成分分析不符合JB/T4750-2003《制冷装置用压力容器》要求的高压侧压力容器;
3. 按GB/T18182-2000《金属压力容器声发射检测及结果评价方法》,需要对声发射源进行复验;
4. 检验人员认为有必要。

(八)主要受压元件材质不明的,应该查明材质,对于低压侧压力容器,也可以按Q235钢进行强度校核。

(九)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该进行强度校核:
1. 均匀腐蚀深度超过腐蚀裕量;
2. 检验人员对强度有怀疑。

(十)安全附件按照本规则第三章第二十五条(十一)的规定进行检查、校验。

四、全状况等级评定和全面检验周期
(一)根据检验结果,按照本规则第五章的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状况等级评定。

需要维修改造的压力容器,按照维修改造后的复检结果进行安全状况等级评定。

安全附件不合格的压力容器不允许投入使用。

(二)压力容器的全面检验周期为:
1. 安全状况等级为1、2、3级的,一般每3年进行一次全面检验;
2. 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

3. 安全状况等级为5级的,不得使用。

(三)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压力容器,其总监控使用时间不得超过3年。

在监控使用期满前,使用单位应当对缺陷进行处理提高其安全状况等级,否则不得继续使用。

五、附则
年度检查、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后,均应当按照本规则的附录1、附录2规定的报告格式出具检验报告。

主题词:特种设备管理规则公告
印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2007年1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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