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分专业计划表
高起专 理科 函授 2.5
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
高起专 理科 函授 2.5
湖南省:专科起点本科185名、高中起点专科30名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专升本 理工 函授 2.5
测绘工程
专升本 理工 函授 2.5
遥感科学与技术
专升本 理工 函授 2.5
编辑出版学
专升本 文史 函授 2.5
工程测量技术
高起专 理科 函授 2.5
10 武汉大学文学院(委培)
40 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60 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
100
海军工程大学、武汉立德培训学校 、武汉星光培训学校
60 海军工程大学、武汉立德培训学校
专升本 经管 业余 2.5 50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
专升本 经管 业余 2.5 50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
专升本 医学 业余 2.5 40 武汉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遥感科学与技术
专升本 理工 函授 2.5
山东省:专科起点本科100名、高中起点专科40名
50
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江西省测 绘局)
水利水电工程
专升本 理工 函授 2.5
遥感科学与技术
专升本 理工 函授 2.5
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
高起专 理科 函授 2.5
河南省:专科起点本科490名、高中起点专科600名
高起专 理科 业余 2.5 30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
高起专 理科 业余 2.5
40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 北开放职业学院
湖
高起专 理科 业余 2.5 30 武汉大学城市与设计学院
高起专 理科 业余 2.5 30 武汉大学城市与设计学院
高起专 理科 业余 2.5 30 武汉大学电子信息学院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规范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规范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规范的通知各高等学校:为了加强我省高校成人高等教育的教学管理,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促进成人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省教育厅在调查研究、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修订了《安徽省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规范》,现印发执行。
请各高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十月三十日安徽省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省高校成人高等教育的教学管理,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促进成人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高校成人高等教育的教学管理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教育改革的思想,突出成人教育的特点,遵循成人教育的规律,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第三条高校成人高等教育的教学管理是对教学工作全过程进行统筹规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及质量评价,保证成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教学管理包括教学组织管理、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质量管理、教师队伍管理、教学设施和教学档案管理。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我省普通高校、各类成人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
第二章教学组织管理第五条高校应坚持成人高等教育以教学为中心,以保证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任务。
学校要有领导分管成人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教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学校其他各项管理工作应确立为教学服务的指导思想。
第六条高校应健全成人高等教育的教学管理机构,岗位职责明确,其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应与办学规模相适应。
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方案(0811)_百度文库
素质为体 专业为用 文化 引领 机制创新 重在特色 立足行业 服务社会 图 1-1 三大基本特色 1.素质为体、专业为用 素质为体、 我们在骨干高职学院建设的过程中,本方案始终贯穿育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把素 质教育工程贯穿于整个项目建设之中,在所有的建设项目中渗透素质教育,坚持专业 技能的获得是在个人身心得到全面发展下的获得,坚持“素质为体、专业为用”的办 学教育方针。 2.重练内功、见精见强 重练内功、 学院提出“办学规模适度,专业结构合理,就业前景良好,学院特色鲜明”发展 目标。在骨干高职学院建设的过程中,坚持“创新机制、建设体制、力求开放、加强 “创新机制、建设体制、力求开放、 合作、共同提高” 合作、共同提高”的建设思 路,始终贯穿“不求大、但求精,不求全、但求强,不求 新、但求特” 注的契机,结合 自身的优势,科学谋划,系统思考,以务实的精神和求是的态 度来开展项目建设。 3.机制创新、重在特色 机制创新、 学院强势的电力行业背景是学院生存和发展的立足点,企业办学是学院走特色之 路的基本保障。在创新办学体制机制、校企合作体制机制、人才培养机制、师资队伍 建设机制、专业建设机制、社会服务机制等方面创新与实践是学院建设骨干高等职业 院校的核心内容与关键项目,从招生、培养、就业、继续教育等环节探索高等教育立
联系方式:0551-3705560 电子信箱:zhubiao5560@126.com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 397 号 (七) 学院主办单位 安徽省电力公司 (八) 建设方案编制依据 1.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 施 工作的通知》 (教高[2010]8 号) 2 2.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 教高[2000]2 号 ) 3.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 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 号) 4.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的决定》(国发[2005]35 号) 5.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 干意见》 (教高[2006]16 号) 6.袁贵仁在教育部 2010 年度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7 .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 8. 《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 移示范区规划》 9. 安徽省“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要点 10.安徽省教育厅、财政厅 《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 (教高[2008]1号) 11. 国网公司 《关于印发电力工业 “十一五” 发展规划及 2020 年远景目标研究 (2 005 版) 》的通知(国家电网发展[2006]152 号) 12. “十二五”电力发展规划要 点 13.省电力公司关于上报安徽省电力公司“十一五”发展规划的报告(皖电发展 [2006]220 号) 14. 《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1 年~2015 年发展规划》 (草案) (九) 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 以建设企业行业举办的国家骨干高职院校为目标,努力探索企业行业举办高等职 业教育的办学模式,把学院办成理念先进、特色鲜明、质量优秀的品牌高职院校。在 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建设、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模式建设、师资队伍与领导能力建设和 社会服务能力建设等方面办出特色,使学院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整体提高,对区 域经济发展有明显地推动作用。通过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项目建设,把学院建设成 行业企业办学的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创新的骨干典型;建成华东区域能源、电力、电气 类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骨干院校;建成新能源、新电力、新环保的技术推广和培训服务 的骨干基地;建成服务电力行业企业职工继续教育、终身教育的骨干机构。 (十) 项目建设总投资及构成 项目建设总投资为 4000 万元, 其中国家财政专项资金 2000 万元, 举办方投 资 944 万元用于红枫路实训基地建设,学院专项资金 1056 万元。三个重点专业建设 共计投入 3080 万元。 3 三、本案特色 本案的特色:在文化引领下三大建设:
安徽省职业与成人教育学会理事名单
安徽省职业与成人教育学会理事名单(2006年4月27日第一次会员大会通过)按姓氏笔画顺序(146人)万士其(安徽省发改委社会发展处处长)马昭华(亳州市教育局副局长)马富强(蚌埠职业教育中心副校长)方光罗(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副教授)方守义(合肥市教育局原副局长)方志龙(六安市教育局副局长)计宝忠(合肥铁路工程学校校长、高级讲师)王彪(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副教授)王琨(合肥铁路工程学校党委副书记、高级讲师)王中玉(安徽科技贸易学校党委书记、校长)王化品(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副院长)王后林(安徽省教育厅高教处科长)王孝武(安徽新华学院常务副院长)王诗文(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副教授)王洪岗(淮北卫生学校副主任药师)王雪峰(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副院长)王殿英(阜阳市宁老庄职业高中校长、中学高级教师)尹鸿钧(安徽万博职业学院院长、教授)孔辉(安徽能源技术学校党委书记)卢加山(明光市职业高级中学副校长)甘光生(安徽经济技术学校副校长、高级讲师)左其琨(安徽省教育厅职成处处长)田战雷(马鞍山市教育局副局长)叶莉(安徽省卫生厅科教处处长)吕永刚(滁州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校长)刘萌(宿州市教育局副局长)刘毅(蒙城县庄周职高校长)刘玉宏(霍邱县陈埠职高校长)刘庆峰(安徽中科大讯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裁)刘青松(铜陵市教育局副局长)刘晶璘(铜陵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副教授)江兴代(安庆市教育局局长)江瑞福(黄山市中华职业学校高级政工师)华志丰(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副教授)孙峰(安徽理工学校副校长、高级讲师)孙中义(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常务副院长、研究员)孙玉林(淮北工业学校高级讲师)孙泰松(安徽机电工程学校校长、高级政工师)孙敬华(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孙街亭(安徽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长、副教授)朱庆(安徽省教育信息咨询中心主任)朱永东(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高级农艺师)朱永南(东至县职教中心校长、中学高级教师)朱邦荣(安徽轻工高级技工学校高级讲师)朱国苗(安徽汽车工业学校校长、高级教师)朱贤忠(芜湖应用技术学校校长、中学高级教师)朱茂盛(淮南市教育局副局长)朱晓静(滁州市教育局副局长)许宗斌(马鞍山市职教中心副校长、中学高级教师)杜长棣(安徽省发改委副主任)张云(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副院长)张伟(六安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长、副教授)张屏(奇瑞汽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卿(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副院长)张大鸣(安徽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培训处处长)张万祥(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处长、副教授)张立今(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张永生(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张国义(安徽科技学院成教院院长)张建人(芜湖铁路机电学校副校长、高级讲师)张受玉(马钢技师学院院长、副教授)张俊杰(黄山市教育局副局长)张海若(安徽工程技术学校常务副校长、高级讲师)张雪平(合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华(芜湖机械技工学校高级教师)李月明(肥西县金桥高级职业中学副校长、中学高级教师)李正局(霍邱县陈埠职业高级中学副校长、中学高级教师)李兴旺(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院长、教授)李宗国(芜湖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党委书记、高级经济师)李炳银(安徽省教育厅中专师范处副处长)李卓奇(安徽省第一轻工业学校党委书记、校长、高级讲师)李家俊(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陈达(亳州市二职高校长、中学高级教师)陈云明(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陈江吼(安徽省财政厅科教处处长)陈传海(安徽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副教授)陈香发(巢湖市第一高级职业中学校长、中学高级教师)陈家宝(安徽省经委人事处处长)吴正(安徽省中华职教社常务副社长)吴功华(安庆市教育局副局长、中学高级教师)吴兆能(合肥经济管理学校副校长)吴明言(淮北市第二高级职业中学校长、中学高级教师)吴金辉(安徽省教育厅人事处处长)邵百成(宿州市一职高教研室教研室副主任、中学高级教师)邱诚(安徽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汪开寿(安徽省教育厅信息咨询中心副主任)汪国俊(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院长)汪振华(安徽行知中学校长)余祖文(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副教授)余敦旺(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副教授)邹斌(阜阳职业技术学院院长、教授)沈滔(安徽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办公室副主任)何蔚(芜湖市教育局副局长)杨新(阜阳市第一高级职业中学校长)杨才余(安徽马鞍山技师学院院长)杨德林(安徽省教育厅计财处处长)茆书斌(巢湖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郑永新(宣城市教育局副局长)郑新民(安徽冶金科技职业学院院长、高级经济师)周先宁(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副校长、副教授)欧阳锦萍(阜阳卫生学校副校长、高级讲师)金辉(原安徽省教育厅常务副厅长)宫元秀(淮南工业学校副校长、高级讲师)姚多忠(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副教授)赵建平(安徽电子工程学校校长、高级教师)赵熙玲(安徽省农委科教处处长)朱志明(合肥市教育局副局长)洪祥生(安徽广播电视大学校长、副教授)胡爱国(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副院长、副教授)胡振泉(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常务副院长)郭成华(淮北市教育局副局长)夏永强(宁国市职高副校长、中学高级教师)梁克洪(安徽机械工业学校党委书记)唐丽影(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书记、高级工程师)顾明(合肥市职业教育中心校长)夏和先(六安卫生学校副校长、高级讲师)耿金岭(安徽财贸职业学院院长、副教授)徐敬峰(宿州工业学校副校长)凌新(阜阳工业经济学校高级讲师)钱德车(巢湖市教育局副局长)章小萱(池州市教育局副局长)黄泽秋(安徽省教育厅高教处处长)黄庭曙(铜陵市工业学校校长、中学高级教师)黄敬玺(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副教授)曹艳平(安庆卫生学校校长、副主任医师)龚双江(安徽省教科所职业与成人教育研究室主任)程钢(安徽能源技术学校校长、高级讲师)程思(安徽工商职业学院院长、副教授)程双幸(宣城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程功林(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院长、高级工程师)程德和(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编审)蒋中福(阜阳市教育局副局长)鲁传让(合肥市职教中心原书记)储常连(安徽省教育厅中专师范处处长)韩激流(蚌埠市教育局副局长)鲍勇(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主任)詹镜青(安徽化工学校副校长)阚智(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潘光照(桐城望溪高级职业技术学校校长)樊昌发(马鞍山市工业学校校长)薛杰(安徽电气工程学校副校长、高级讲师)薛凌(原省教科所所长、特级教师)霍洪泉(安徽省物资学校书记、高级讲师)戴申付(安徽省汽车运输技工学校校长、高级讲师)魏翔(安徽文达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高级工程师)魏双顶(亳州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副教授)。
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章程一、总则为规范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加强管理,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规章制度,制定本章程。
二、报考条件(一)具有我国国籍;(二)年龄满足国家和学校的规定;(三)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录取的高等教育(或等同学历)证书或毕业证书,或者具有相应学历;(四)符合国家和学校对所报专业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生计划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审批的招生计划执行。
根据实际情况,招生计划可能会有调整。
四、报名方法所有报名人员需通过本校指定的方式进行报名,详细报名信息可通过本校官方网站、招生公告等途径获取。
五、招生程序(一)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按要求通过本校指定网站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核:本校招生管理部门对报名考生资料进行审核,初审合格者进入复审环节。
(三)面试或笔试:按招生计划及要求进行考核。
(四)体检:招生学生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五)录取:根据考核成绩、体检情况等综合条件,确定招生计划内录取名单,公示并通知录取人员。
(六)报到:录取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到校报到。
六、考试作弊处理(一)禁止一切形式的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成绩或取消招生资格。
(二)凡在考试现场发生违纪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有权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理。
七、其他事项(一)对本章程中未包含的相关问题,参照教育部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
(二)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本校招生管理部门所有。
(三)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
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关于函授学生毕业论文的撰写要求为了统一和规范我院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的写作和格式,保证毕业论文的质量,根据我院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现将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撰写作如下要求。
一、毕业论文内容要求1.1 论文选题学生可以在指导教师提供的选题范围内选定论文题目,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拟定与自己所学专业有关的选题。
论文题目应该简短、明确、有概括性,但字数要适当,一般不宜超过24字。
必要时可加副标题。
1.2 摘要与关键词1.2.1 论文摘要论文摘要应概括地反映出毕业论文的目的、内容、方法、成果和结论,一般在300字以内。
摘要中不使用公式、图表,不标注引用文献编号。
成教处鼓励使用中英文摘要。
1.2.2 关键词关键词是供检索用的主题词条,应采用能覆盖论文主要内容的通用技术词条。
关键词一般为3~5个,例如:“热量计量单片机MSP430 ”。
1.3 目录目录按三级标题编写,要求标题层次清晰。
目录中的标题要与正文中标题一致。
目录中应包括绪论、论文主体、结论、参考文献、附录等。
1.4 论文正文正文是毕业论文的主体和核心部分,一般应包括绪论、论文主体及结论等部分。
毕业论文正文的字数应不少于4000字。
1.4.1 绪论绪论一般作为第一章,是毕业论文主体的开端。
绪论应包括:毕业论文的背景及目的;课题的研究方法;论文构成及研究内容等。
1.4.2 论文主体论文主体是毕业论文、报告的主要部分,应该结构合理,层次清楚,重点突出,文字简练、通顺。
论文主体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各方面:(1) 毕业论文总体方案设计与选择的论证。
(2) 试验方案设计的可行性、有效性以及试验数据的处理及分析。
(3) 工科类的论文应推理清晰,结论正确,无科学性错误。
(4) 社科类的论文应包括对研究问题的论述及系统分析,比较研究,模型或方案设计,案例论证或实证分析,模型运行的结果分析或建议、改进措施等。
1.4.3 结论结论是毕业论文的总结,是整篇论文的归宿。
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章程.doc
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章程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章程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章程一、学院名称: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二、办学层次:()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四、办学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56号五、颁发证书: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校名为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六、招生对象:1.必须取得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资格。
自主招生考试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组成部分,是本省为了深化招生录取制度进行的改革试点。
参加报考本院自主招生的各类考生,经测试合格录取的考生,享有普通高考录取考生一致的学历和各项待遇。
2.招生对象: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退役士兵、农民工、在职职工、失业人员。
七、考试方式与内容:本次自主招生考试,采用综合测评方式进行考核,综合测评包括综合水平测试(面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和特长加分三个部分。
1.综合水平测试(面试)。
测试内容为基础科学知识、基本表达能力和职业认识兴趣等,总分100分。
所有符合我院报考条件的考试均须参加。
2.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以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最高分的考生分数为基准,按照百分制进行折算;凡是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统一参加综合素质面试。
面试主要内容为文化基础知识、动手技能展示,总分100分。
3.特长加分。
有特长加分项的考生,报名时填写特长加分申请表,统一组织现场认定,对加分项目分值认定。
总分不超过30分。
八、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综合水平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或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特长加分本次测试满分为230分。
1.加分项目:(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评选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称号者可加20分;(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地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可加10分;(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电脑制作竞赛及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三等奖以上的考生根据获奖情况可相应加20、10、5分;(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篮球、乒乓球、田径等三个项目中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测试并合格的可加20分;(5)复转军人可加5分、获二等功的可加20分、获三等功的可加10分。
49-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汇报ppt
校企合作机制及基础平台建设
文化引领 彰显特色 “两结合两渗透”的校园文化建设思路与特色 “五个一体化”的教学管理思路与特色 “三进”的师资队伍建设思路与特色 “三融合”的实训基地建设思路与特色
“三延伸”的学生培养思路与特色
“三服务”的社会服务思路与特色
文化引领 彰显特色
校园 文化
为职工学历提升提供便利
路线图和时间表
• • • • • • • 骨干院校建设主路线图 办学体制机制创新子路线图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子路线图 社会服务能力提升子路线图 办学体制机制创新建设时间表 专业建设时间表 师资队伍与社会服务能力建设时间表
1、路线图
成立骨干院校
建设领导组, 下设办公室
出台资金、
立项、监控 等管理制度
确定分年度建
设任务书,鉴定 项目建设责任书
制定年度
各项目 建设实施方案
目标:三年建设期满 后整体修改,形成建 设报告,提交教育部、 财政部验收 未达要求项目 制定整改方案 年终检查验收, 提出整改要求
子路线1 子路线2 子路线3
骨干院校建设主路线图
成立新一届 董事会
修订董事会
一、学院建设的基础
丰硕的质量工程建设和教科研成果—2
中 电 联 管 理 创 新 二 等 奖 一 个 三 等 奖 一 个
省 级 教 学 成 果 奖 二 个
省 级 教 学 研 究 项 目 三 个
国 家 级 省 级 规 划 教 材 15 本
核 心 刊 物 125 篇 SCI、 EI 收 录 11 篇
省 级 教 坛 新 秀 奖 一 个
形成机制 引进优秀企业文化, 提升校园文化品位。
引导学生 认同优秀企业文化, 践行优秀企业精神。
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校教师系列
附件: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校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及认定办法(试行)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扩大高校职称评审权的通知》(皖教人〔2016〕3号)等文件规定及我省现行相关政策要求,为切实做好授权范围内的学院高校教师(实验技术)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及认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国家及安徽省相关文件精神为指导,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推进学院教学科研人员选聘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改革创新,创造宽松的自主办学人才环境,进一步落实学院的办学主体地位,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我院发展实际的人才评价体系,积极改进和创新人才选拔机制,充分调动并发挥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水平,提高学院教育质量。
二、适用范围与学院签订聘用合同的教职工。
三、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根据学院人事变化情况及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调整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下设机构及主要职责如下: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主要职责组长:赵明副组长:汪为民徐兵朱飙王彪苗擎刘维民成员: 孙大昕陈猛张红飞张惠忠杨圣春朱志彭云陆峰王军彭慧应春池坤鹏主要职责:负责学院专业技术资格有关工作;制定评审工作方案;公布授权评审层级及学科(专业);组织申报;资格审查;综合考评;报送参评材料;组建评委库;组建评委会;组织评审实施;评审结果公示。
专业技术资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办公室主任由人事处处长兼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受理委托材料;对评审材料(信息)进行整理汇总报专业技术资格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职称评审具体承办事项;专业技术资格工作领导小组授权、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申报基本条件申报者应当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高等学校教师师德规范,严谨治学,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业务能力,身心健康,较好地履行现任职务岗位职责,规定的任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安徽大专大学实力排名,安徽十大大专大学排名及分数线
安徽大专大学实力排名,2018年安徽十大大专大学排名及分数线1安徽职业技术学院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首批、安徽首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和国家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为安徽省首家单独招生改革试点院校。
学院现占地约1200亩,建筑面积44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约1.16亿元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0余人,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比例超过30%,具有双师素质的.比例超过80%。
此外,学院还有成人本专科学历教育学生5000余人。
创建时间学校类型学科类型隶属单位1983年公立工科安徽省教育厅2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安徽省教育厅。
学院坐落于芜湖,占地540余亩,其中新校区占地506亩,校舍建筑面积22.7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量达73.84万册。
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0000余人。
在职教职工600余人。
拥有省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教学名师6人、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6人、省级专业带头人13人、省级教坛新秀7人。
创建时间学校类型学科类型隶属单位1903年公立财经安徽省教育厅3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工商职业学院是一所具有50年办学历史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安徽省教育厅。
学院坐落于省会合肥,共占地510亩。
目前在校生8000余人。
经过五年的快速发展,各类教学、生活设施齐全,功能配套。
建有教学科研中心、实验实训中心、图文信息中心、后勤服务中心、行政管理中心和三个文化主题广场。
建筑总面积达17万平方米,图书藏量70万册。
创建时间学校类型学科类型隶属单位1959年公立财经安徽省教育厅4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学院位于合肥市东门合马路18号,校园占地1040亩,全日制在校生13000余人;建有教学楼群、学生公寓楼群、图书馆、学术报告厅、实验实训楼、多功能餐厅、标准化的室内外体育场馆等完善配套的教学和生活设施39.05万m2。
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专业介绍
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专业介绍一、电力工程系◆发电厂及电力系统(学制三年)(国家骨干院校重点专业)主修课程:电工技术基础、电子技术、电机运行与维护、电力网技术、电气设备运行与维护、继电保护技术、工程制图与CAD、自动装置、高电压技术、单片机技术等。
技能实训:电工基本技能实训、电子技能实训、电机检修实训、配电工程实训、电气控制实训、变电站运行仿真实训、电气二次接线实训、电气安全实训等。
技能证书:电工证书、变电站值班员或发电厂电气值班员。
适应岗位:发电厂、供电企业、工矿企事业单位电力电气工程施工、运行、检修、维护、管理等电力电气技术岗位。
◆供用电技术(学制三年)(中央财政支持专业)主修课程:电工基础、电子技术、电机与拖动、工程制图及CAD、供配电网络、供用电设备、电能计量、安全用电技术、用电检查与电力法规、用电业务等。
技能实训:电工技能实训、电子技能实训、电机检修实训、配电工程实训、装表接电实训、用电业务实训、客户变配电站运行维护实训、电气安全实训等。
技能证书:电工证书、装表接电工。
适用岗位:各级供电公司、供电所供配电系统运行维护、建设、检修岗位和用电管理等岗位,也可在工矿企事业单位从事供配电系统施工、运行、检修、维护、管理等电工技术岗位。
◆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学制三年)(省级综合教学改革试点专业)主修课程:工程力学、机械基础与施工机械、电工学、电力工程、工程制图及CAD、高电压技术、线路测量、线路设计与施工、线路运行及检修、工程管理与概预算等。
技能实训:钳工实训、电工技能实训、电机检修实训、线路测量实训、10kV变配电工程实训、高压输电线路综合技能实训等。
技能证书:电工证书、送电线路工或配电线路工。
适用岗位、供电公司、送变电工程公司、电力安装施工企业及大中型工矿企业高压输配电线路运行、检修、维护、管理等岗位。
二、动力工程系◆电厂热能动力装置(学制三年)(国家骨干院校重点专业)主修课程:工程制图及CAD、工程热力学、传热学、流体力学泵与风机、锅炉设备及运行、汽轮机设备及运行、热工仪表信号检测与处理、发电厂热力系统及辅助设备、热力设备检修工艺、电厂金属材料、集控运行等。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1年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教学点)年检结果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1年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教学点)年检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1.07.04•【字号】皖教秘高[2011]60号•【施行日期】2011.07.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1年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教学点)年检结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1〕60号)各市教育局,宿松县、广德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各市教育局于2011年5月对辖区内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教学点)进行了年检。
经省教育厅审核,现将2011年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教学点)年检结果公布于后(见附件),并明确有关要求:一、本次公布的年检结果包括合格、不合格、限期整改、撤消和新增设的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教学点)及原函授站更名为校外继续教育中心。
对年检合格的函授站(教学点)、继续教育中心,准予主办高校安排2011年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或生源。
对年检不合格、限期整改或撤消及未经备案的函授站(教学点),主办高校不得安排招生计划或生源,并会同合作办学单位对在籍学生做出妥善处理,确保平稳过渡。
二、各高校要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培养需求和本校的办学条件,合理设置校外函授站(教学点)或校外继续教育中心,严禁站外设站和未经审核备案擅自设站。
要加强对函授站(教学点)、继续教育中心的指导、管理和资源支持,创新教学方法和手段,抓好教学的组织管理,不得擅自缩减教学内容和学习时间,严禁将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培训捆绑及不同类型、不同专业、不同年级学生混班教学,切实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各市教育局要认真执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发展高等学校继续教育的若干意见》(皖教高〔2011〕1号)要求,切实加强对辖区内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教学点)、继续教育中心的日常监督和规范管理,严格年检工作,严把新增设函授站(教学点)的准入关和原函授站(教学点)更名为校外继续教育中心的条件,严肃查处违规合作办学的函授站(教学点)、继续教育中心或乱招生、乱办学行为,维护清理整顿成果,确保高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办学声誉和社会稳定。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全省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宣传调研情况的通报-皖教秘高[2010]70号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全省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宣传调研情况的通报正文:----------------------------------------------------------------------------------------------------------------------------------------------------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全省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宣传调研情况的通报(皖教秘高〔2010〕70号)各高等学校: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宣传行为的有关文件规定,为全面掌握2010年全省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宣传情况,进一步规范招生宣传行为,近期我厅对相关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宣传工作进行了调研。
现将调研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7月份以来,全省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宣传相继展开,各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宣传工作运行平稳,总体情况良好,较往年有明显改观。
但也发现社会上一些利用网络和招生宣传点散发虚假招生信息、违规招生宣传以及各类招生机构为招揽生源恶意竞争等现象。
为进一步加强对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宣传工作的监管力度,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净化招生环境,及时掌握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宣传情况,我厅在普遍了解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宣传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对2010年度安排计划招生的57所高校校园网发布的招生简章及招生宣传信息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及时反馈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同时,对信访材料反映个别高校违规招生宣传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二、主要特点(一)校园网运行良好,招生信息查询便捷。
多数高校继续教育机构信息网建设情况良好,内容全面、详实,能及时发布2010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和相关招生信息,信息查询便捷,在为社会考生提供方便的同时,也为社会监督开辟了信息渠道。
(二)招生简章规范,内容完整详实。
大部分高校通过校园网发布的招生简章及招生信息能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学校的办学资质、办学层次、办学形式、招生计划、校外函授站(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和颁发毕业证书种类及名称等相关内容,为切实规范招生宣传,净化招生环境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学生晚归和夜不归宿的管理办法
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学生晚归和夜不归宿的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住宿的安全教育和纪律管理,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防止学生因晚归、夜不归宿而发生意外事件,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院加强对在校学生的住宿管理,对晚归、夜不归宿等违纪行为要做到“严格管理,宣教到位,及时处理,多方反馈”,对晚归、夜不归宿等现象要及时进行约谈或安全预警,发现问题及时教育整改,并做好相应记录,力求防范于未然。
第二条学院学生公寓每日22:30至次日早晨6:00锁门,学生应在22:30之前返回公寓就寝,22:30至凌晨00:00期间返回者为晚归,00:00后返回者视为夜不归宿。
公寓锁门期间学生须通过门禁系统刷卡出入,刷卡记录将汇总至服务器,次日由公寓管理部门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报学生处及各系。
特殊原因造成刷卡不成功者,须凭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在公寓值班室办理实名登记手续。
第三条各系学生会生活保障部每日22:30至23:00检查学生晚归情况,并作详细记录,学院学生会生活保障部负责抽查。
检查期间不在公寓的学生须持本人有效证件于23:30前到公寓值班室说明情况并撤销记录。
逾期未撤销记录者,视为夜不归宿,院学生会生活保障部每双周须将抽查情况汇总报至学生处,并由学生处反馈给相关系部。
第四条公寓管理部门的刷卡记录和院、系学生会生活保障部检查、抽查记录(未撤销记录)共同构成在校学生晚归及夜不归宿基础档案,相关系部须在3个工作日内对晚归和夜不归宿情况进行核实并按照规定做出处理,并处理结果存档备查。
第五条对晚归、夜不归宿学生的处理:一学期内1次晚归者,由辅导员约谈,3个工作日内将其在校情况短信通知其家长,并做好相应的记录;2次晚归者,由系书记约谈,给予系级通报批评,并由辅导员填写一式二份《安全预警通知书》发至学生家长,其中一份学院留存;3次及以上晚归者,须通知其家长到校,配合共同进行教育监管,并视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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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教育部2005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入学与注册第一条凡学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持学校录取通知书和其它有关证件按照规定的日期来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必须事先书面向成教处请假,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未办理入学手续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核查学生档案对其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正式取得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学籍,退回其父母或抚养人所在地。
情节恶劣者,将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三条新生在健康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者,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经成教处审核批准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学生待遇。
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在下一学年开学前向成教处提交入学申请,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入学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按当年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者或逾期两周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时到校办理注册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请假履行暂缓注册手续,否则以旷课论。
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学生必须按时交纳学费后方能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者不予注册。
第二章考核与成绩记载第五条学生应当参加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的考核。
考核成绩记入学生成绩登记表,并归入本人档案。
第六条考核按教学计划规定执行。
考试课程的考核由成教处统一安排;考查课、实践教学环节、选修课程考核由教学系(部)安排,报成教处备案。
第七条考核分为考试与考查两种。
考核方式包括口试、笔试(开卷、闭卷)、实践操作、论文(设计)答辩等。
考试课程的考核一般应采取闭卷考试,其他课程考核方式可根据课程性质特点和教学要求由任课教师提出,经教研室研究确定,系主任审核,报成教处批准。
第八条考试课程的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
考查课程、选修课程、实践教学环节和毕业设计(论文)按五级制记分,分别记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0-59分)。
补考成绩只记“及格”或“不及格”,并在记分时注明“补考”字样。
第九条课程考核总成绩由平时考核成绩(含作业、课堂讨论、平时测验、实践环节、期中考试、论文、出勤等)和期末考核成绩综合评定。
平时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期末考核。
其中,平时考核成绩在总成绩中所占比例为20%。
第十条课程考试前,学生必须取得该课程的考试资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本课程的正常考试,成绩记零分,并视具体情节参加补考或重修后的考试。
一、凡本课程平时作业、实验报告未完成二分之一以上者;二、凡一门课程一学期累计缺课超过课程计划学时数的1/3者;三、作业、实验或平时成绩评定为不及格者。
四、无故不参加考试的学生视为旷考,只允许在毕业前补考一次。
五、凡考试作弊或协同作弊者,不准参加该门课程考试正常补考。
如确实有悔改表现的,经成教处批准,毕业前可给一次补考机会。
第十一条对学生思想品德的考核、鉴定,要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为主要依据,采取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
第十二条学生可以根据如下规定,申请免修部分课程。
一、专科学生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与所学专业规定相同的同类专业课程单科合格证书,可免修所学专业中的相同课程。
免修的学时数不得超过教学计划中规定总学时的20%。
二、二学历学生原所学专业中的基础课(高等数学、英语、哲学、政治经济学、计算机基础等)可申请免修。
免修的学时数不得超过教学计划中规定总学时的20%。
三、专业课、专业基础课等不得免修。
四、申请免修在入学后第一学期开学后一次性办理。
由学生提出申请,将毕业证书原件和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及原专业学习成绩单(加盖原学校或原单位印章),并填写免修申请表,由成教处审批。
逾期不予补办。
第十三条学生如因急病、急事或因公出差等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考试,应在考试前书面向成教处申请缓考,出具有关证明并填写缓考申请表,经审批后,学生可参加下学期相同课程的考试。
考试后出具的证明无效。
缓考课程的成绩按卷面成绩记载,不及格者可以给予一次补考。
补考一般不予缓考,特殊原因需缓考者需在考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成教处审批。
申请未准或擅自不参加考试者皆以旷考论处。
第十四条凡旷考者,该课程成绩以“0”分记载,在登记成绩时注明“旷考”字样,不予正常补考。
对于考试违纪或者考试作弊的学生,该课程考核成绩无效,以“0”分记载,在登记成绩时注明“违纪”或“作弊”字样。
考试作弊的学生,不予正常补考,并按照《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视其违纪或者作弊情节,应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纪律处分。
剽窃、抄袭他人课程设计、论文者,该课程成绩以“0”分记载,除登记成绩时注明“作弊”字样外,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对于上述不予正常补考的学生,如确有悔改表现的,由成教处批准,在毕业前可给予一次补考机会。
第十五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堂讲授、实验、实习实训、社会调查、等,都要进行考勤。
学生因故不能参加的,事先必须请假。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缺席者,均以旷课论处。
第十六条凡有作业、实验的课程,学生必须按时交作业、实验报告,方能参加该课程的考核。
缺交作业和实验报告累计达全学期布置总量的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核。
学生补齐作业或实验报告后方可参加一次补考。
第十七条学生请假按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成教处学生请假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学生不及格课程门数按下列方法计算:(一)凡一门课程分几个学期讲授,而每个学期都进行考核时,每学期均按一门课程计算;(二)凡单独进行考核的各种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均按一门课程对待。
第三章升级与留级第十九条学生学完本学年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经考核成绩及格,准予升级。
第二十条学生考核不及格的课程,按下列条款处理:(一)学生一学期内不及格的课程,在下学期面授期间统一安排补考。
(二)学年补考结束后,凡不及格课程(上学年的不及格门数和缺旷考门数)在三门及以下者,准予升级;(三)学年补考结束后,不及格课程累计达四门及以上者,应予留级。
第二十一条留级学生已取得及格成绩的课程,可以免修免考。
留级的学生,因本专业未继续招生,可留至相近专业或退学。
第四章转专业与转学第二十二条学生一经录取原则上不再办理转专业手续。
因工作等原因确需转专业或转学的,本人须向成教处提出申请,单位出具证明,由成教处审核,并报省教育厅审批。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
转专业的学生应按转入的专业和年级学费标准交纳学费。
第二十三条被我校录取的学生一般应在本校完成学业。
因特殊情况确需转学者,应持单位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双方(转出校与转入校)同意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般不予考虑转专业。
(一)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二)正在试读、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三)应予退学的学生;(四)跨文、理科或学科跨度较大的学生;(五)无正当转专业理由的学生。
第二十五条办理转专业、转学手续必须在每学年开始前办理。
二年级及以后各年级的学生一般不办理转专业及转学手续。
被批准转专业、转学并已办理手续者,不得申请转回。
第二十六条学生转学,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
第五章休学、复学、保留学籍与退学第二十七条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含休学)最长不得超过其学制两年。
第二十八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应予以休学:(一)因病经医院诊断,需停课治疗休养的。
(二)根据考勤,一学期请病假、事假等缺课累计超过本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二以上的。
(三)根据考勤,一学期旷课达到本学期总学时二分之一的。
(四)因某种特殊原因,本人申请或成教处认为应当休学的。
第二十九条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限,累计不得超过两年。
休学期间不得复学。
学生休学,一般应由本人提出申请,成教处批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学生休学期满应向成教处申请复学。
因病休学者申请复学时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处诊断证明,经成教处审查批准,方可复学。
到期不办理复学手续者,作自动退学处理。
第三十一条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经学院报省教育厅备案者,可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一年。
因招生人数过少无法开班时,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学籍期满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二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应予以退学:(一)补考后,不及格课程在四门及四门以上者;旷考达四门及四门以上者;(二)一学期不参加面授且未办理请假手续或累计四次不参加面授且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三)无故不按期交费注册者;(四)休学期满不办理复学手续.或休学两年无班可复者;(五)经复学审查不合格不能复学者;(六)有伤病经过医院确诊,不能继续坚持学习者;(七)本人申请退学,经说服教育无效者。
申请退学的学生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班主任签署意见,报成教处批准。
取消学籍、退学的学生,均不得申请复学。
按本条规定所作的退学处理,对学生不是纪律处分。
第三十三条凡因上述原因退学的学生,由学校出具退学决定书并送达本人;无法送达的,寄往家庭或学生本人工作单位(成教处发文),同时报安徽省教育厅备案。
第七章毕业与结业第三十四条学校实事求是地对毕业生作出组织鉴定,其内容包括毕业生在校期间的政治态度、思想意识、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以及学习、劳动态度和健康状况等德智体各方面。
第三十五条具有我校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及格,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第三十六条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内容,所修课程(含独立考核的实践环节)经毕业前补考后仍有不及格者,按下列条款处理:(一)不及格课程有四门及以上者,作留级处理。
毕业班留级生跟同专业下一个年级学习。
(二)不及格课程有三门以下(含三门)者,不能毕业,作结业处理,发给结业证书。
结业的学生,在最长学习年限内,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允许在结业后申请两次课程补考(补做),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者,换发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