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地质灾害防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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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壳运动作用有关的灾害。
第三条地质灾害防治在工作中,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第四条地质灾害按照第七条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一)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二)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三)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如下表所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四)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第五条病害防治工作,应当列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在中央和地方事权和财权的基础上,分别列入中央和地方有关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国土资源制定。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责任分担。
第六条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自我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七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质灾害防治第七条的民间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国务院职责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其他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国土资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县级四至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第八条国家鼓励第五条和支持地质灾害防治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防控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的科学知识。
地质灾害管理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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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包括地质灾害的预防、监测、预报、应急和治理等环节。
第三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规划、依法管理的原则,实行政府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经费投入。
第五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责任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职责,落实防治措施,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章地质灾害防治组织与管理第六条国务院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部门负责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建立健全预测预报、监测监控、应急响应、综合治理和科学决策等制度。
第八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推广先进技术和方法,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第三章地质灾害预防第九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对地质灾害危险区的调查、评价和监测,落实防治措施。
第十条地质灾害危险区应当按照规定设立警示标志,明确危险区域范围,告知危险程度和防范措施。
第十一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地质灾害防治内容,合理安排土地利用和建设布局,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危害。
第四章地质灾害监测与预报第十二条地质灾害监测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实行分区监测、重点监测和动态监测。
第十三条地质灾害防治机构应当定期对地质灾害进行预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出防治建议。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地质灾害预报信息。
地质灾害预报信息应当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发布。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范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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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范文1、矿井地质工作是指在原勘探报告的基础上,从矿井基本建设开始,直到闭坑为止的全部地质工作。
矿井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煤矿地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技术管理。
2、按照《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矿井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编制相关地质报告、图件和台账。
报告、图件和台账都应数字化、信息化,内容真实可靠,每年对相关内容进行补充完善。
图件的比例尺以满足工作需要为原则。
3、矿井地质类型每____年应重新确定。
当矿井发生影响地质类型划分的突水和煤与瓦斯突出等地质条件变化时,矿井应在____年内重新进行地质类型划分。
4、矿井应设立地测部门,配备所需的地质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建立健全煤矿地质工作规章制度。
5、矿井地质工作应当坚持“综合勘查、科学分析、预测预报、保障安全”的原则。
6、对重大技术问题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讨论,制定实施方案报请总工程师批准。
7、矿井应建立地质资料档案室,并由专人负责管理;资料要齐全、完整,分类妥善保存,便于利用。
8、矿井应组织或安排地质技术人员介绍继续教育或业务培训,每____年至少进行____次。
9、研究矿井地层、地质构造、煤层、煤质、瓦斯、水文地质和其他开采地地质特征及其变化规律,开展地质类型划分。
10、查明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各种隐蔽致灾地质因素,做好相应的预测预报工作。
11、进行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地质观测、资料编录和综合分析,提供矿井建设和生产各个阶段所需要的地质资料,解决矿井安全生产中的各种地质问题。
12、估算和核实矿井煤炭资源/储量以及矿井瓦斯(煤气层)资源/储量,掌握资源/储量动态,为合理安排生产提供可靠依据。
13、调查、研究矿井含煤地层中共(伴)生矿产的赋存情况和开采利用价值。
14、在工作面回采或者掘进前宜采用“瞬变电发勘探”、“地面直流电法”等技术手段,对工作面范围内的老窑采空区、陷落柱、断层带等进行物探,尽量查明地质构造情况,以便采取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
![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2c65cb02f6ec4afe04a1b0717fd5360cba1a8da1.png)
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地质灾害是指由于地壳运动、地质构造和自然力量等因素导致的地质现象引发的灾害事件。
地质灾害具有突发性、规模大、破坏力强等特点,对人类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社会经济发展造成重大威胁。
为了减轻地质灾害对社会造成的损失,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制定科学合理的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以提高国家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一、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管理地质灾害具有突发性,因此监测和预警是防治地质灾害的基础工作。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系统,采用先进的监测技术和设备,及时获取地质灾害发生的信息,并进行科学准确的预警。
1. 加强监测设备的建设和投入为了做好地质灾害监测工作,各级政府应加大对监测设备的投入,并通过购买、更新设备的方式不断提升监测能力。
同时,要加强对监测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
2. 加强监测数据的分析和应用监测数据是进行地质灾害预警的重要依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和分析系统,及时收集、整理和分析监测数据,并将其应用于地质灾害的预警和防治工作。
3. 加强地质灾害预警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预警是减轻地质灾害损失的重要手段,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机制,并加强预警信息的发布和传播,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受影响地区,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二、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和修复1. 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和修复的组织和领导地质灾害治理和修复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需要有一个统一的组织和领导机构来协调和推动工作。
各级政府和地质灾害治理和修复部门应建立完善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作和沟通。
2. 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和修复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地质灾害治理和修复需要依赖先进的技术手段和方法。
各级政府和科研机构应加大地质灾害治理和修复技术的研发力度,推广应用成熟的技术,并建立技术标准和评估体系,确保治理和修复效果。
3. 加强地质灾害安全防护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安全防护工程是预防地质灾害的重要措施之一。
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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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范文地质灾害是由地质因素引起的灾害性事件,包括山体滑坡、泥石流、地震等。
这些地质灾害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的威胁。
为了有效地防治地质灾害,制定一套科学的技术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以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为主题,探讨其内容和应用。
一、引言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是在防治地质灾害的过程中,对各项技术措施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的一套制度。
它涵盖了地质调查、监测预警、防灾减灾、应急处置等环节,并通过完善技术标准、规范作业流程、强化人员培训等方式,提高整个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二、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的内容1. 地质调查地质调查是防治地质灾害的基础性工作,它通过野外勘探、岩土力学试验、地下水位监测等手段,获取地质信息,为灾害预警、灾害评估等提供科学依据。
地质调查应包括灾害潜势评估、地质灾害危险区划、地质灾害影响预测等内容,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标准和作业规范。
2. 监测预警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是及时发现和报告灾害事故的关键环节。
通过安装监测设备、建立监测网络,对山体变形、地下水位、地震等指标进行实时监测,并通过预警系统实现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处理。
监测预警工作应建立健全的数据采集、传输和分析处理体系,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 防灾减灾防灾减灾是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减轻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防灾减灾工作应围绕灾害类型和危险区域展开,采取适当的防治策略,如加固斜坡、梯田防护、建设避风林等。
防灾减灾工作应有科学的指导方针和标准,将各种防治方法进行分类、评估和简化,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
4. 应急处置面对突发的地质灾害事故,应急处置是保障人员安全的重要措施。
应急处置工作应建立应急预案和组织体系,明确各个应急部门的责任和任务,做好各类救援装备的储备和维护,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
应急处置工作应及早介入,对灾害进行迅速评估,并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313adf47854769eae009581b6bd97f192379bf64.png)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首先,安全管理制度是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的核心。
该制度规定了矿井的安全生产组织、安全制度和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
其中包括矿井安全运营管理、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和考核、生产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等内容。
此外,还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安全监测和报警系统,及时发现和处理矿井的安全隐患。
其次,事故应急救援制度是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的重要组成部分。
该制度规定了矿井事故发生后的应急预案和救援措施。
包括矿井事故的报警、应急疏散、事故现场的救援措施和伤员的救护等。
此外,还要建立一支专业化的救援队伍,并进行定期的演练和培训,以提高应急救援的能力和效率。
第三,职业卫生制度是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的重要保障。
该制度规定了矿井内各种有害物质的防护和处理方法。
包括职业卫生设施的建设、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等。
此外,还要加强对有害物质的监测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职业卫生问题。
最后,环境保护制度是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的重要措施。
该制度规定了矿井对环境的保护要求和措施。
包括矿井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的处理方法和标准。
此外,还要加强对矿井周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工作,确保矿井的发展与环境的和谐。
总的来说,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是矿井安全生产的基础,对于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和保护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矿井企业应该认真贯彻执行这些制度,加大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投入,提高矿井的整体安全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同时,相关政府部门也应该加强对矿井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预防矿井的主要灾害,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和保护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预测预报,地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预测预报,地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7932406cfab069dc502201f7.png)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进一步提高矿井地质管理工作,防治地质灾害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地质工作规定》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第一条成立矿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管理科,工程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地质灾害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条领导小组职责:1、对本矿的地质灾害防治全面负责;2、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3、处理因采掘引起地质灾害的纠纷工作;4、组织开展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5、定期组织开展矿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并制定专项措施。
第三条各部门职责1、工程管理科:负责牵头组织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工作,积极组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改、复验。
2、调度室:负责信息的传递,协调有关各部门的工作。
3、综合办公室:负责牵头开展地质灾害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牵头处理因采矿引起的纠纷工作。
4、施工单位:负责各自施工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包括防治措施和发生灾害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方案的具体实施。
5、其它部室:负责按照职责分工及领导组的分配,配合有关工作。
三、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第四条地质隐患排查时间规定:工程管理科每月至少组织矿属各部门、区队及施工单位进行矿区范围内的巡查,重点对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区域进行调查和监测,并登记在册。
每年的6月1日至9月31日期间,工程管理科每月至少组织两次矿区范围内地质灾害防治专项检查,重点对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并制定专项措施。
第五条在矿井建设、开始生产、生产后的不同阶段,对开采区地面的地貌、建筑、公路等拍照留存,以便对比和观测。
第六条工作面开始回采后,重点对开采影响区范围内的村庄进行巡查。
对采矿塌陷造成的地质灾害进行调查和拍照、观测。
第七条矿井地测人员因定期、不定期的开展矿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及时修改《矿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报告》,并及时完善相应的防治措施。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四篇)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四篇)](https://img.taocdn.com/s3/m/53c108774a35eefdc8d376eeaeaad1f346931133.png)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摘要:矿井作为一种特殊的工作环境,存在着许多潜在的灾害隐患,为了保证矿工的安全,预防矿井灾害的发生至关重要。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是一套针对矿井灾害的风险评估、控制和监测的集体规范和流程,旨在降低矿井灾害的发生频率和损害程度。
本文将从煤矿井灾害、金属矿井灾害、煤田地质灾害的预防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论述,总结出一套完整和科学的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关键词:矿井灾害、预防、管理制度一、煤矿井灾害预防管理制度煤矿井灾害是矿井工作中最常见和最危险的灾害类型,主要包括煤与瓦斯突出、煤与瓦斯爆炸和顶板事故。
为了预防这些灾害的发生,煤矿井灾害预防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矿井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矿井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人员的层级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
2. 煤与瓦斯突出防范制度:制定煤与瓦斯突出的预警和防范措施,提前预测和控制煤与瓦斯的突出风险。
3. 煤与瓦斯爆炸防范制度:制定煤与瓦斯爆炸的防范措施,包括通风系统、瓦斯抽放和控制、电气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4. 顶板事故防范制度:制定顶板事故的预警和防范措施,强化地质勘探和顶板管理。
5. 矿井应急救援制度:建立矿井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和相关设施,保证在灾害发生时进行及时有效的救援。
二、金属矿井灾害预防管理制度金属矿井灾害相对于煤矿井灾害来说,灾害类型相对较少,主要包括金属矿井瓦斯和粉尘爆炸、矿山塌陷和水害等。
为了预防这些灾害的发生,金属矿井灾害预防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金属矿井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金属矿井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人员的层级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
2. 瓦斯与粉尘爆炸防范制度:制定瓦斯与粉尘爆炸的预警和防范措施,包括通风系统、瓦斯抽放和控制、防尘设备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3. 矿山塌陷防范制度:制定矿山塌陷的预警和防范措施,包括岩层控制、支护和监测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5篇)
![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5篇)](https://img.taocdn.com/s3/m/dd01438177eeaeaad1f34693daef5ef7bb0d121f.png)
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做好矿井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杜绝重大地质灾害事故,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办法》、《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安全监察实施细则》、《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等有关要求,制定本体系。
第二条严格执行“有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防治地质灾害原则,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为目的,抓好技术指导监督和现场管理两大环节,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大本公司川丰煤矿地质灾害防治力度,落实责任,保证防治地质灾害工程的正常进行,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第三条由总工程师为领导,科和其它相关单位具体负责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负责全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的统一协调指挥工作。
二、基本任务第四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规程、规定、指令。
第五条加强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基础工作,做好矿井水情、地质灾害的观察、分析和预报,及时提供各种水文地质资料,满足矿井生产安全需要。
第六条抓好水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进行月度、季度、年度水患排查,对排查出的水患制订相应的防治措施,并分责任定期落实。
第七条根据矿井年度生产接续情况,安排各类补勘工程和防治地质灾害工程计划。
第八条落实具体防治地质灾害工作任务的实施,监督检查各类防治地质灾害工程施工质量和工作进展情况。
三、岗位职责第九条矿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全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负总责。
第十条总工程师是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责任体系的具体领导者,对全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修改和实施防治地质灾害总体规划,审批防治地质灾害施工措施。
第十一条副矿长对分管的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负责具体的防治地质灾害工程的组织和落实。
第十二条安监科科长对全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负安全监督检查责任。
第十三条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和分管副总经理做好防治地质灾害技术措施的审批和实施。
第十四条地质测量科负责全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中水文地质分析、水情水患预测预报和探放水工程设计。
地质防治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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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防治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地质灾害,是指因自然因素或者人类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第三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第四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所需经费列入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二、组织管理第五条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组织体系,实行政府领导、部门协调、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明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人和联系人,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第七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涉及的部门和单位应当设立地质灾害防治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负责本部门和本单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预防措施第八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开展调查、监测和评估,建立健全地质灾害信息数据库,为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治措施提供依据。
第九条加强对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的巡查、监测和预警,发现险情应当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灾害发生。
第十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采取综合治理、重点治理和应急治理等措施,确保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得到有效治理。
四、治理责任第十一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主体应当对其引发的地质灾害承担治理责任。
第十二条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责任主体。
第十三条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主体应当依法承担地质灾害治理费用,确保地质灾害得到及时治理。
五、监督检查第十四条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纠正。
第十五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涉及的部门和单位应当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落实。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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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以便及时进行分析和处理。
监测设备与技术
监测设备
包括全球定位系统(GPS)、水准仪、经纬仪、遥感设备等,用于测量地表的变形、位移 、裂缝等变化情况。
数据处理与分析
利用专业软件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提取有用的信息,判断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 性。
预警与预报
根据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进行预警和预报,为政府和公众提供及时、准确的 信息。
2023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 制度》
目录
• 制度总则 • 预防与监测 • 应急处置与救援 • 防治技术规范与标准 • 监督与考核 • 其他事项
01
制度总则
目的与意义
目的
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降低地质灾害对人民生 命财产的危害,保障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意义
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有助于提高地质灾害 防治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进一步增强防治工作的质量和 效果。
其他事项
宣传教育与培训
宣传教育
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地质灾害的认 知和防范意识。
培训
定期组织地质灾
资料收集
收集与地质灾害防治相关的勘察、设计、施工、 监测等资料。
资料整理
对收集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汇编,确保资料 完整有序。
适用范围
1
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开展和 管理。
2
适用于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地 质灾害防治工作。
3
适用于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监测、预警和防治 工作。
管理部门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质灾害防治 工作的政策制定、指导和监督。
各级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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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1. 引言地质灾害是指由地球内部和地形地貌的变化所引起的对人类生命财产和环境造成损害的灾害事件。
在我国,地质灾害频发,对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安全产生了严重影响。
为了防止和减轻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建立和健全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尤为重要。
2. 目标与原则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目标是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其原则包括:•科学性原则: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应基于科学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确保防治措施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综合性原则: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应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相互配合,形成协同效应。
•公正性原则: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应公平、公正地对待各方利益相关者,确保防治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开性。
•可持续性原则: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应注重长期效果,提高社会抗灾能力,确保可持续发展。
3. 主体内容3.1 地质灾害评估与预警技术管理地质灾害评估与预警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环节。
管理制度应明确评估和预警的责任部门、内容和方法,并制定相应的技术规范和操作细则,确保评估和预警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2 地质灾害监测与监控技术管理地质灾害监测与监控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手段。
管理制度应明确监测与监控的责任部门、范围和方法,并制定相应的技术规范和操作细则,确保监测和监控工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3.3 地质灾害治理与修复技术管理地质灾害治理与修复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环节。
管理制度应明确治理与修复的责任部门、方法和标准,并制定相应的技术规范和操作细则,确保治理和修复工作的可行性和效果。
3.4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环节。
管理制度应明确设计与施工的责任部门、要求和程序,并制定相应的技术规范和操作细则,确保设计和施工工作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4. 监督与管理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应明确相关部门的监督与管理职责,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与管理制度。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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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本制度旨在加强对矿井主要灾害的预防管理,保障矿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本制度涉及到矿井灾害的预防、监测、报告和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适用于所有矿井。
二、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的责任主体1. 矿长:负责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工作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实施。
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的主要灾害预防工作,并报告上级。
4. 所有矿井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要求,履行主要灾害预防的职责。
三、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1. 灾害监测(1)矿井主要灾害的监测工作应全天候、全方位开展,确保实时监测。
(2)矿井主要灾害监测设备的安装和维护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监测数据应及时上传到监测系统,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2. 灾害预警(1)根据监测数据,矿井主要灾害预警及时报警,确保工作人员及时撤离危险区域。
(2)矿井主要灾害预警应按照标准化程序进行,确保预警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灾害报告(1)一旦发生矿井主要灾害,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2)报告内容应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影响,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4. 应急处置(1)矿井主要灾害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开展救援工作。
(2)应急处置工作应按照预案进行,确保救援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
四、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的监督检查1. 矿长和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工作进行检查。
2. 检查内容包括灾害监测设备的运行情况、预警系统的正常性和预防措施的执行情况等。
3.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向上级报告。
五、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的奖惩措施1. 对于主动参与灾害预防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于工作中存在违反预防管理制度、造成重大灾害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相应惩处,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地质灾害治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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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社区参与与民众合作
12.1鼓励和引导社区居民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高民众的自救互救能力。
12.2建立社区地质灾害防治志愿者队伍,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普及和应急演练。
12.3加强与民众的沟通和合作,收集民众关于地质灾害防治的意见和建议。
十九、规划与发展
19.1制定地质灾害防治中长期规划,明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19.2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持续稳定推进。
19.3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和优化规划内容,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二十、信息反馈与持续改进
20.1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和整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全文围绕地质灾害治理管理制度,从多个方面进行了论述和规划,旨在构建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格局。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地质灾害治理管理工作取得实效,为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贡献力量。在此基础上,持续优化和完善地质灾害治理管理体系,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十三、跨区域合作
23.1建立跨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协作机制,实现区域间信息共享、资源互助、技术交流。
23.2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加强相邻地区的沟通与协调,形成区域联防联控格局。
23.3定期组织跨区域地质灾害防治演练,提高区域联合应对地质灾害的能力。
二十四、总结
地质灾害治理管理制度是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保障。通过对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架构、预防措施、治理工程、宣传教育、法律责任、应急响应、信息管理、技术研究、资金保障、监督检查、社区参与、国际合作、监测评估、档案管理、法律法规、责任追究、社会力量参与、规划发展、信息反馈、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详细规定,形成了一套完整、系统的地质灾害治理管理体系。这将有助于提高我国地质灾害防治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地灾防治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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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灾防治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面参与的原则,实行政府领导,部门协调,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三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涵盖地质灾害预防、监测、预警、应急、救援、恢复和重建等全过程。
第四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按照分区管理、分类指导、重点防治、整体推进的要求,科学规划,合理安排,确保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第五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加强科技创新,推广先进技术,提高防治能力,增强防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第六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组织管理第七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政府领导,部门协调,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第九条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应当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建立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明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第十一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人,明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
三、预防与监测第十二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隐患调查和评估,明确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第十三条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应当包括地质灾害防治目标、防治措施、防治责任人和防治资金等。
第十四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定期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和监测。
第十五条地质灾害监测工作应当采用先进技术,提高监测精度,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预警与应急第十六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建立地质灾害预警制度,制定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标准,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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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加强对矿井主要灾害的预防管理工作,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预防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标本预防管理制度的管理目标是全面监管和管理矿井主要灾害,控制事故发生频率,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
三、组织机构1.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小组负责矿井的预防管理工作。
小组由矿长、生产部门负责人、安全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2.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预防管理工作。
部门包括矿井安全监测部门、矿井安全设施管理部门等。
四、预防宣传教育1. 加强对矿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2. 定期组织矿井主要灾害防治知识大赛,提高矿工对矿井主要灾害的防治知识掌握程度。
3. 在矿井内设置安全宣传牌,宣传矿井主要灾害的防治措施和方法。
五、预防监测检查1. 定期对矿井主要灾害的防治措施进行监测检查,确保措施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2. 对防治设施和装置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其运行正常。
六、预案制定与应急演练1. 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制定矿井主要灾害的应急预案。
2. 定期组织矿井主要灾害应急演练,提高矿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七、事故调查与分析1. 对矿井灾害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查明事故的原因和责任。
2. 根据事故调查和分析结果,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预防。
八、责任追究1. 对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工作中的失职失责行为进行追究,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2. 对因违规操作导致的事故,依法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赔偿。
九、经费保障1. 公司应保障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工作的经费需求,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进行。
2.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部门应合理使用经费,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
十、考核奖惩1. 对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和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
2. 对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的个人和单位进行批评和处罚。
十一、附则本预防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由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地质灾害防治制度
![地质灾害防治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483a8c54b6360b4c2e3f5727a5e9856a5712264b.png)
地质灾害防治制度地质灾害是自然灾害之一,由自然环境和人类活动等因素引起,给人类带来极大的经济和生命财产上的损失。
为了最大程度地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给人类带来的损失,国家及地方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地质灾害防治制度。
本文将介绍地质灾害防治制度的相关内容。
地质环境安全评价地质环境安全评价是指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地质灾害危害程度进行科学论证、评价和预测的技术活动。
地质环境安全评价是地质灾害防治制度的核心,也是预防地质灾害的有效手段。
地质环境安全评价包括了对区域的地质背景、地形地貌、地震、水文地质条件、气候条件等方面进行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评估出可能出现的地质灾害和其危害程度。
在工程规划、勘察和设计阶段,应根据地质环境安全评价的结果,选择合理的工程方案和设计标准,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是指在地质环境安全评价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对防治区域的要求和规划,制定的预防、监测、预测、减灾和救灾等措施的综合规划。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是防治地质灾害的重要手段,通过规划,可以明确预防不同类型地质灾害发生的重点和区域,对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救灾能力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和布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和地方政府统筹全局,规划、布局和管理土地利用的科学依据。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相辅相成。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充分考虑到地质环境的特点和地质灾害的严重性,根据不同的土地利用类型和地质灾害类型确定相应的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地质灾害对土地利用的影响。
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是对特定工程项目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和危害程度进行科学评估和论证的技术活动。
在工程建设和施工阶段,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结果,合理设计和施工,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性。
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是地质灾害防治制度的补充措施,可以有效保障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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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前言1.1 引言地质灾害是社会发展和人类生活的重要问题之一,加强地质灾害的预防与治理,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推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高效化,制定和实施本管理制度,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水平,做到精细化管理与科学决策。
1.2 目的和应用范围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工作,保障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工作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可持续性。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级地质灾害防治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在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过程中应遵循本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主要内容和要求2.1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的原则(1)科学性原则: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应依据科学理论和实践经验,确保决策和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全面性原则: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应包括预防、监测、预警、减灾和恢复等全过程和全要素,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全面性和效果性。
(3)可操作性原则: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应具备可操作性,确保决策和管理工作的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
(4)安全性原则: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应注重人员安全和环境保护,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
2.2 技术管理体系(1)建立技术管理体系: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机构应建立相应的技术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和职责,制定技术管理制度、流程和标准。
(2)技术管理流程: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应按照流程进行,包括规划与设计、施工与监理、评估与验收等环节,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有效完成。
(3)技术管理标准: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应按照标准进行,包括技术文件的编制、技术要求的制定和技术操作的规范等内容。
2.3 人员管理要求(1)专业素质要求: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技术能力,具备科学决策和技术操作的能力。
(2)培训与交流: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人员应加强培训与交流,不断提升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
(3)科研与创新: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人员应积极开展科研与创新工作,推动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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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范文地质灾害是指地壳运动或自然地质原因导致的灾害事故,如地震、滑坡、泥石流等。
由于地质灾害具有突发性、破坏力强的特点,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
因此,建立科学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对于降低灾害风险、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我将介绍一份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的管理,提高防治效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工作。
第三条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统一的原则。
第四条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应注重预防为主的原则,以防范灾害发生为重点。
第五条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应注重全面、整合、协同的原则,发挥各类资源的综合优势。
第六条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应注重创新、研究、示范的原则,推动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七条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工作由国家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中心负责。
第八条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和组织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的研究、推广、应用、培训和监督等工作。
第九条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中心设立技术部、推广部、培训部、监督部等职能部门,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和设备。
第十条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中心与相关单位建立协作机制,共同推进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工作。
第三章技术管理第十一条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中心应对地质灾害防治技术进行科学研究,提出科学、可行的防治方案和技术标准。
第十二条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中心应组织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第十三条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中心应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四条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中心应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工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十五条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中心应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技术信息管理系统,收集、整理、共享相关技术信息。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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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是指对于对各种地质灾害的防范、减灾、救援和恢复等方面,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以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并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制度建设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保障,其质量和完善程度直接关系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效果和成效。
1.法律法规的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必须要得到法律法规的规范和保障。
建立完善、有序的法律体系,对防治工作进行有力的保障。
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已经形成了一整套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如《地质灾害防治法》、《地质灾害预警法》、《城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政府在实践中还应视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地质灾害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或行业性地质灾害防治法规,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将法律制度框架贯穿到整个防治过程中。
2.灾害预警体系建立地质灾害的预防、化解需要及时宣传信息、预警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地质灾害信息提供机制,完善定时采集灾害信息的网络、设备等装备,及时获取、收集、预测灾害情况,开展科学灾情分析和评估,确保预测信息的准确性和稳定性,及早出现灾情,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3.灾后监测方案制定地质灾害灾后监测方案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方案前,必需充分了解地质灾害的类型和性质,研究影响因素,实际上是在对地域进行全面排查。
充分考虑地形、地质情况、环境因素以及本地或者近地地质灾害的遭遇等因素,制定出精准的灾后监测方案,并能够及时调整监测方案,实现灾后监测的连续性,以便能够在地质灾害发生后快速做出相应的应对和处置措施,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4.地质灾害防治计划的制定和实施针对不同的地质灾害,制定相应的灾害防治计划,包括研究防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各防治工作项目及其实施步骤、所需经费和时间、责任部门、配合部门以及防治工作的考核等内容,制定完善的地质灾害防治计划。
要注重规划的全面性,紧贴灾害的发生情况,以及满足日益变化的防治要求,更新修订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根据要求逐步实施,确保整个防治工作能够得到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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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矿井地质灾害技术管理,遏止和杜绝煤矿重大灾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的有关规定等要求,结合矿井地质灾害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二条:组织机构
1、成立矿井地质灾害工作领导组。
领导组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
成员:防治水科、生技科、调度室、机电科、安全科、通风科、财务科、市场科等单位正职。
2、领导组下设矿井地质灾害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防治水科。
主任:防治水科长
成员:调度室、生技科、机电科、安全科、通风科、财务科、市场科等相关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组成。
第三条:矿井地质灾害工作领导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矿井地质灾害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等精神。
2、负责矿井地质灾害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处理。
3、负责矿井重大水灾事故的抢险、指挥、协调。
第四条:矿井地质灾害办公室职责
1、负责矿井地质灾害工作的日常管理,贯彻落实矿井地质灾害工作领导组的决定、决议,制定并落实《矿井地质灾害管理办法》和《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负责矿井地质灾害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3、负责矿井水灾事故抢险时的技术工作。
第五条地质测量科职责
1、履行矿井地质灾害办公室职责,负责全矿的地质灾害技术业务管理、监督、考核工作。
每年初编制下发《年度矿井地质灾害工作计划》,修编完善《矿井地质灾害管理办法》等有关地质灾害规章制度。
2、负责日常地质灾害标准化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报工作,提供矿井地质灾害相关技术资料。
3、编制《重大地质灾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参与《灾害预防和事故处理计划》中灾害事故部分的修订工作,矿井发生灾害事故时协助制定抢险方案并进行相关技术指导。
4、负责编制综采工作面地质灾害方案,参与地质灾害工程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工作。
5、掌握地质灾害工程进展情况,检查、落实地质灾害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
6、对探明的导水断层、陷落柱等地质构造,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265条的规定,设计防水煤柱或岩柱。
7、负责因受采动影响引起的地表裂隙、塌陷调查和治理工作。
8、负责开展地质灾害科技研究工作,内容包括:(1)研究井田地质构造导水规律,探讨、摸索、制定和落实矿井地质灾害的可行措施;(2)探讨各类地质灾害措施实施效果,包括探、放、疏、排、截措施实施效果;(3)研究总结矿井排水经验,对排水系统及时了解情况,发现、解决问题,达到设计最合理、选型最配套,从而优化矿井防排水系统;(4)针对水文地质补充勘探查明导水地质构造及煤层顶底赋水性,研究采取合理的地质灾害措施;(5)探讨带压开采区地质灾害科技攻关工作。
第六条:调度室职责
1、负责地质灾害相关工作的协调、指挥。
2、每年雨季前编制、下发雨季三防工作计划,并牵头落实。
3、负责在矿井发生突发性涌水事故或淹泵、淹巷、淹工作面事故时,统一组织协调抢险工作,保证抢险物资、人员等及时到位。
根据矿抢险救灾指挥指示启动《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组织抢险救灾。
4、根据地面防排水要求,协调落实防水、疏水和排水系统工程,确保地面防洪安全,防止地表水流入、渗入井下。
5、负责组织灾害事故抢险救灾队伍并进行抢险救灾演习。
6、负责在发生灾害事故时向矿山救护队申请救助。
7、负责在灾害事故中抢险救灾的其他协调工作。
第七条:生产技术科职责
1、负责采掘开工作面、安装或回收工作面、井底车场、大巷、盘区巷道等排水责任区的划分、移交、管理、考核工作。
2、负责井下各盘区、采掘工作面的地质灾害工程设计,并组织审批、实施和验收工作。
3、负责督促各施工队组制定本队组防排水措施,监督检查防排水情况及措施的执行情况,并纳入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中。
4、负责安排施工队组在雨季前完成对中央水仓、采区水仓的清挖煤泥工作,负责安排施工队组根据实际情况对井底车场水沟、采区大巷水沟、综采工作面临时水仓定期进行煤泥清挖。
5、负责临时、突发性的地质灾害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工作。
第八条:安全科职责
1、负责参与、监督水灾事故抢救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组织和协调对事故的调查工作。
2、负责矿井地质灾害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3、负责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地质灾害措施执行情况。
第九条:机电设备科职责
1、负责督促、协调和落实各施工队组探放水、抢险救灾排水设备的储备和发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