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企业合理化建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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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标准化内部系统评价管理制度
汉中市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制度编号:HDKY-GL-01-2010
发布日期:2010年6月9日
安全标准化内部系统评价管理
制度生效日期:2010年7月1日编制人:xxx
审核人:x
编制单位:综合部批准人:xxxx 制度页数:共5页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矿业公司合理化建议的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鼓励干部员工积极向企业献计献策,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发展,使员工以主人翁的精神面貌投入到矿业公司的管理工作中来。特制定合理化建议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涉及合理化建议组织、发动、提出、收集、采纳、实施、审核及奖励等内容。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矿业公司所属各单位和部室。
第二章合理化建议的范围
第四条合理化建议是指有关改进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办法和措施、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举措以及技术改
进方面对机器设备、工具、工艺技术等方面所作的改进和革新。结合矿业公司的特点,合理化建议划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生产技术、生产工艺、生产和施工设备的改进;
(2)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劳动保护技术的改进;
(3)节约材料的引进和节约能源的具体办法;
(4)工程设计的改进、工程质量的提高;
(5)科技成果技术推广应用、引进技术、进口设备的消化吸收和革新;
(6)企业现代管理方法、手段的创新和应用,经营管理的建议;
(7)企业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员工职业道德建设方面的建议。
第三章合理化建议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是矿业公司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保证员工向公司献计、献策活动的顺利开展,矿业公司成立成果评审领导小组,由矿业公司总经理任组长、总工程师、工会主席任副组长和生产技术部、综合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
第六条评审领导小组是员工向企业献计、献策活动的领导机构。其职责是:为活动提出课题;组织发动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审批建议项目的方案和奖励等级;负责建议项目的实施、奖励和上报等有关工作。
第七条合理化建议活动在评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日常工作由
综合部负责。组织、宣传与发动工作由综合部负责;具体审查工作由生产技术部、安环部负责。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矿业公司综合部,对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进行整理、分类、转达、上报、反馈。
第八条各基层单位工会牵头组织相关科室成立合理化建议活动基层评审小组,按照合理化建议活动内容,积极发动员工针对矿业公司及本单位如何加强管理、提高效益、减少消耗、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等关键性问题,广泛开展合理化建议收集活动。
第九条矿业公司开展的合理化建议活动,各基层单位收集整理的初评后,一式两份,一份本单位工会备存,另一份报公司合理化建议评审领导小组再评。
第十条对矿业公司加强管理、提高效益、减少消耗、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优秀建议,将报矿业公司工会主席、经理阅示,形成落实意见,明确责任部门、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对优秀合理化建议者予以表彰奖励。
第十一条各专业部门、管理部门可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围绕进一步加强本专业管理、提升专业支撑、重要信息收集、推动矿业公司持续发展等方面开展有针对性的合理化建议活动,活动的组织要规范有序进行。
第十二条合理化建议活动的开展可以针对不同活动内容以多样的形式开展,要紧密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实际和广大员工的意见及要求。
第十三条干部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向企业献计献策是长期
的、经常性的活动,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并将员工日常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整理备存,及时形成解答意见和工作措施,并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认真加以实施。
第四章奖励
第十四条矿业公司合理化建议评审领导小组对各单位上报的合理化建议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评审,每年度进行一次表彰和奖励。合理化建议经评审采纳实施后,依据实际节约价值或年增产节约价值(扣除实施费用后的净增价值)给与一定的奖励。
1、属于工程设计改进的合理化建议,应以该建议涉及的项目一次节约价值计奖。计算方法,由该项建议所属工程的预算规定,计算改进前后的造价,进行对比计算节约金额,报相关单位进行签证,作为表彰奖励依据。
2、工艺、技术、使用工具的改进建议,必须待试验、试用成功,使用一段时间,有关人员共同评议测定,计算材料、劳动、利用等节约价值,并综合其它因素按年实现效益表彰奖励。
3、对工程设计改进中技术合理而造价有所提高,避免了工程的隐患,采取酌情予以奖励。
4、对于企业管理手段、方法的创新及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建议,视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予以奖励。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汉中市矿业公司综合部。
第十六条本制度与国家、省、市及汉中市矿业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抵触时,则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下月1日起施行。
附表:
合理化建议表
单位姓名职务
建议名称
建议前存在问题:
建议内容:
实施后效益:
基层单位评审意见:
公章公司合理化建议委员会评审意见: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