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CPA税法考点摘要
2018注会税法新增的知识点
U2增值税【知识点2】一般纳税人登记的管理三、加强对税收风险的管理(新增):对税收遵从度低的一般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
【知识点2】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七、贷款服务:【提示3】新增: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知识点3】销售额的差额确定一、金融业(6%):(6)新增: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债券、基金、非货物期货,可选择以下销售额计税:实际买入价,或者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债券估值、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
【教材例题】某假设某经营金融业务的公司(一般纳税人)2017年第四季度转让债券卖出价为100000元(含增值税价格,下同),该债券是2016年9月购入,买入价为60 000元,2017年1月取得利息1000元,缴纳了增值税。
该公司2017年第四季度之前转让金融商品亏损15000元。
『答案解析』转让债券的销售额=100000-60000-15000=25000(元)销项税额=25000÷(1+6%)×6%=1415.09(元)【知识点4】以票抵扣的进项税额(含通行费)一、取得法定扣税凭证:1.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提示1】增值税普通发票不是抵扣凭证【提示2】抵扣时间(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提示3】认证程序(纳税信用A、B、C级一般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提示4】低纳高抵问题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提示】考试中的进口增值税需要自行计算。
3.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018CPA税法之企业所得税(考点归纳)
企业所得税考点1、所得税来源的确定2、股权的收益的处理,这是一个常考点。
这个考点在多年真题考到!3、收入的确认时间点4、处置资产收入这里涉及到企业所得税的“视同销售收入”,那么就涉及到“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计算基数问题。
其实差异主要是捐赠会产生影响。
外部处置,资产所有权已发生改变,应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交际应酬,职工奖励或福利,股息分配,对外捐赠,其他改变权属的用途。
5、免税收入(1)国债利息收入;(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非营利组织的非营利收入6、关于股息红利免税的问题7、关于股票转让所得免税的问题8、上市公司建立职工股权激励计划,视不同情况进行不同的涉税处理:9、关于职工教育经费的问题。
注意:该考点的可考性在90%,以大题的形式出现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
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15%。
10、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可以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核力发电企业为培养核电厂操纵员发生的培养费用,可作为企业的发电成本在税前扣除。
11、利息费用:基本原则:正常的利息支出可以据实扣除,关联企业的股债比例要进行限制。
金融企业5:1;其他企业2:1注意:这里也涉及到纳税调整的问题,超过的不能扣除12、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问题(1)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对化妆品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
201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章节考点汇总(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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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章节考点汇总201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章节考点汇总1201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一章知识点2201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二章考点3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第三章要点4201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第四章考点5201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五章知识点6201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第六章考点7201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七章知识点汇总8201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第八章要点9201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九章考点102018注册会计师《税法》第十章知识点112018注册会计师《税法》第十一章考点12201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第十二章重点13201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第十三章考点14201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第十四章知识点152018注册会计师《税法》第十五章辅导讲义16201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第十六章考点17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第十七章知识点18201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第十八章考点汇总出国留学网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推荐:注册会计师考试动态注册会计师考试时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注册会计师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2017注册会计师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查询入口注会会计考点注会会计真题注会会计题库注会备考辅导注册会计师报名注会考试时间。
【笔记整理】201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精选:税收征收管理法
【笔记整理】201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精选:税收征收管理法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在10月开考,离考试还有一段时间,在最后这几个月里,考生要好好备考,争取一次性通过考试!小编整理了一些注册会计考试的相关资料,希望对备考生有所帮助!最后祝愿所有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税收征收管理法考点精讲【考点1】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适用范围【考点2】税务管理(一)税务登记管理开业税务登记(对象、时间);变更、注销税务登记;停业、复业登记;税务登记证的作用。
(二)账证、发票管理(三)纳税申报管理:期限、方式【考点3】税款征收(一)税款征收原则重点关注:税款优先的原则(二)税款征收制度:主要有延期纳税、滞纳金、减免税收、税额核定、税收保全、强制执行、税款的退还和追征【考点4】税务检查的权利【考点5】法律责任关注:违反税务管理规定的责任【考点6】纳税担保试行办法(一)纳税保证:1.不得作为纳税保证人的情形2.适用纳税担保的情形(4种)(二)纳税抵押:1.可以抵押的财产(共5项)2.不得抵押的财产(共8项)(三)纳税质押习题 1.下列属于税收征收管理的税务行政主体的是( )。
A.人民政府B.税务机关C.纳税义务人D.财政局2.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 )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A.30,项目所在地B.45,项目所在地C.30,机构所在地D.15,机构所在地3.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齐全且税务登记表的填写内容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 )办理并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不齐全或税务登记表的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场通知其补正或重新填报。
A.当日B.7日内C.10日内D.15日内4.下列关于变更税务登记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税务机关应当于受理当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B.纳税人税务登记表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都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C.纳税人税务登记表的内容发生变更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未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不重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D.纳税人税务登记表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都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不重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5.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完工、离开中国前( )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笔记整理】201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精选:税法总论
【笔记整理】201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精选:税法总论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在10月开考,离考试还有一段时间,在最后这几个月里,考生要好好备考,争取一次性通过考试!小编整理了一些注册会计考试的相关资料,希望对备考生有所帮助!最后祝愿所有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税法总论◆主要考点精讲【考点1】税法的原则1.区分基本原则与适用原则2.基本原则:核心——税收法定原则其他:公平、效率、实质课税原则3.适用原则:6个(含义、作用)【考点2】税法特点与税收法律关系的组成1.税法特点:义务性、综合性。
2.税收法律关系:(1)构成:主体、客体、内容(2)产生、变更或消灭:由税收法律事实来决定;税法是引起税收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
(3)征纳双方权利与义务平等、不对等【考点3】税法构成要素1.纳税人2.征税对象(税目、计税依据)3.税率【考点4】税收立法机关与级次分类立法机关形式举例税收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如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律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立法暂行条例如:5个暂行条例税收法规国务院——税收行政法规条例、暂行条例、法律的实施细则如: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房产税暂行条例税收地方法规税收规章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税收部门规章办法、规则、规定、暂行条例的实施细则如: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地方政府——税收地方规章如: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考点5】我国现行税法体系1.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由税收实体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构成。
2.我国目前税制基本上是以间接税和直接税为双主体的税制结构。
【考点6】税收执法1.国税局、地税局、海关各自征收的税种注意:(1)增值税(2)企业所得税2.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税收收入划分:(1)中央税、地方税、共享税(2)变化:证券交易印花税2016-1-1起全部调整为中央税。
【考点7】依法纳税与税法遵从1.征纳双方权利与义务2.税务代理特征:5个3.税务筹划意义【考点8】国际税收关系1.税收管辖权2.国际重复征税类型、成因、形式3.国际税收协定的主要内容。
201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一章知识点
201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一章知识点考友们都准备好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了吗?本文“201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一章知识点”,跟着来了解一下吧。
要相信只要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无论考什么都不会害怕!201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一章知识点第一章税法概论一、税法的定义1.税收的实质:国家为了行使其职能,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
2.税法余税收的关系: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税收则是税法所确定的具体内容。
3.税收的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掌握)二、税收法律关系(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1.权利主体(双主体)(1)征税主体:各级税务机关、海关、财政(2)纳税主体:法人、自然人、其它组织(确认原则:属地兼属人)(3)税法的重要特征: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但它们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权利和义务并不对等。
2.权利客体:即征税对象。
3.内容:就是权利主体所享有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税法中最实质的东西、灵魂纳税义务人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有:权利:①多缴税款申请退还权;②延期纳税权;③依法申请减免权;④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等。
义务:①按税法规定办理税务登记;②进行纳税申报;③接受税务检查;④约法缴纳税款等。
(二)产生、变更、和消灭由税收法律事实来决定,税法只是前提条件,它不产生具体的税收法律关系三、主要构成要素1.纳税义务人。
即纳税主体,是指一切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义务人,不一定是负税人,例如,增值税的最终负税人为消费者。
)2.征税对象。
即纳税客体,是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
我国现行税收法律、法规都有自己特定的征税对象,比如,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应税所得;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就是商品或劳务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的增值额。
3.税目:征税对象的具体化4.税率:①比例税率: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企业所得税②定额税率: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③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注意区别:1600是免征额,不是起征点)④超率累进税率(按相对数划分):土地增值税5.纳税环节,例如生产环节、流通环节。
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二章考点.doc
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二章考点201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二章考点第二章增值税法一、增值税的征税范围1.销售或进口的货物,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气体、和热力。
(注意增值税法中的“固定资产”范围。
在会计核算中称为“固定资产”的项目在税法有一部分归增值税征收范围,例如机器设备;一部分归营业税征收,例如房屋。
)2.提供加工(严格限制在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修理修配劳务(使货物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注意:是修理动产,不是改良和制造不动产)3.特殊项目①货物期货交增值税,在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非货物期货(买卖合约)交营业税)②银行销售金银业务,交增值税。
③典当业的死当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物品,交增值税。
98年以后按4%征收。
④集邮商品的生产,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单位个人销售,交增值税。
(邮局卖,则交营业税)4.特殊行为①视同销售(各种题型都可能考到,熟练掌握)。
A.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B.销售代销货物C.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用于生产就不算),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D.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无论作何用途,一律视同销售E.外购的货物:对外使用(包括投资、分配和无偿赠送)时,作销售计算销项;对内使用(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和福利等),作进项税额转出(请注意各章中提到的所谓“非应税项目”;在增值税章中,指的是交营业税的项目和在建工程;而在营业税章中,“非应税项目”就是指交增值税的项目。
)例如,购进货物200万元,付增值税进项34万,其中50%作为投资,视同销售,可以抵扣增值税;50%用于福利,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如果购进的时候已经抵扣,而后发生进项不得抵扣的情形,则需要将已经抵扣的进项转出。
②混合销售:从事生产批发零售的,视为销售货物。
③兼营非应税劳务:不能准确核算销售额和非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的,一律征收增值税。
5.其他征免税的有关规定(1)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①未经央行和对外贸易合作部(即商务部)批准的(税务不承认为融资租赁,按经营租租凭或销售对待)——转移所有权的,交增值税;——收回融资设备的,交营业税。
2018CPA税法知识点总结
第一章税法总论2第一节税法的概念一、税收特征:义务性法规;综合性法规,国家为主体,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第二节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2.税法与民法的关系:民法主要是平等、等价和有偿;税法主要采用命令和服从的方法。
第三节税收法定原则10/14年考点知识点:税收法律关系第四节税法要素总则、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期限地点、减税免税、罚则、附则等项目。
二、征税对象:即纳税客体1.含义: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
2.重要作用: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
是税法最基本的要素,体现着征税的最基本界限,决定着某一种税的基本征税范围,同时,征税对象也决定了各个不同税种的名称。
3.与课税对象相关的两个概念:三、税率:比例、累进、定额四、纳税期限:①纳税义务发生时间→②纳税期限→③缴库期限第五节税收立法与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知识点:税收立法:13考点一、税收管理体制:各级国家机构之间划分税权的制度。
大类可划分为税收立法权和税收执法权。
二、税收立法原则:1.从实际出发2.公平3.民主决策4.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5.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与废、改、立相结合三、税收立法权及其划分第一,中央税、中央与地立共享税以及全国统一实行的地方税的立法权集中在中央,以保证中央政令统一,维护全国统一市场和企业平等竞争。
第二,依法赋予地方适当的地方税收立法权。
四、税收立法机关五、税收立法、修订和废止程序:1.提议阶段;2.审议阶段;3.通过和公布阶段。
知识点:我国现行税法体系二、现行税法体系。
实体法系由18个税收法律、法规组成,它们按性质作用分五类。
2.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包括《税收征收管理法》、《海关法》和《进出口关税条例》等。
第六节税收执法10/12税收执法权包括税款征收管理权、税务检查权、税务稽查权、税务行政复议裁决权及其他税务管理权(税务行政处罚)。
【笔记整理】201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精选:关税法
【笔记整理】201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精选:关税法
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在10月开考,离考试还有一段时间,在最后这几个月里,考生要好好备考,争取一次性通过考试!小编整理了一些注册会计考试的相关资料,希望对备考生有所帮助!最后祝愿所有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
关税法
内容精讲
【考点1】关税税率
(一)进口关税税率种类:分为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
(二)税率的运用
【考点2】关税完税价格
(一)进口货物完税价格
进口货物完税价格=货价+采购费用(运抵中国关境内输入地起卸前的运输、保险和其他劳务等费用)。
需要计入完税价格的项目:6项
不需要计入完税价格的项目:5项
(二)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三)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计算:估算比例
下列费用,如能与该货物实付或者应付价格区分,不得计入完税价格:
(1)厂房、机械、设备等货物进口后的基建、安装、装配、维修和技术服务的费用;
(2)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之后的运输费用、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3)进口关税及其他国内税收;
(4)为在境内复制进口货物而支付的费用;
(5)境内技术培训及境外考察费用。
【考点3】应纳税额计算:与进口消费税、增值税
完税价格——关税——组价——进口增值税和消费税
【考点4】关税减免
【考点5】关税征收管理
【考点6】船舶吨税:
对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港口进入境内港口的船舶,按照船舶净吨位征收。
关注税收优惠。
2018CPA税法总结
目录第一章税法总论 (2)第二章增值税法 (2)第三章消费税法 (2)第四章营业税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 (7)城市维护建设税 (7)教育附加 (7)烟叶税 (8)第六章关税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关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船舶吨税.................................................................................................................................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七章资源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资源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018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集锦
正是因为一路秉承初心的专业态度,面对备考资料的校对和整理,他们不曾有过一丝懈怠,长居解 答第一线的他们用自己的经验辅助老师,才有了真正对考生有帮助的备考资料。
东奥的专业团队从未遗忘初心,哪怕只是一个极小的知识点,都经过了反复的研究和解答,也
就的就是自己!抓住机会和时间,一定要看模考班及考前五天提示班的内容,哪怕你已经没有时间 去做练习,看,都是好的。
【 考点 4 】 税收立法
税收立法是指有权机关依据一定的程序,遵循一定的原则,运用一定的技术,制定、公布、修改、补充和 废止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活动。 【 提示】 税收立法不仅仅包括对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公布、修改和补充,也包括对税收法律、法 规、规章的废止。 法律— —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立法 授权立法— — —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立法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地方性法规— — —地方人大 部门规章— —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 地方规章— — —地方政府 注意:我国最低层次的立法机构是省级人大或省级人大授权同级政府。
【 考点 5 】 税务行政主体、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义务和权利
( 一) 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注意义务( 1 ) 、( 6 ) 、( 8 ) 、( 1 0 ) ( 二)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与义务 2 ) 、( 4 ) 注意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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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P A 考点集锦 税法
【 考点 6 】 涉税专业服务
第二章 ㊀ 增值税法
命题方式:各种题型 9分 本章分值:约 1 考点提示:
【 考点 1 】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增值税范围 1 销售或进口的货物;销售劳务。 销售服务;销售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增值税范围 2 【 提示】 纳税人已售票但客户逾期未消费取得的运输逾期票证收入,按照“ 交通运输服务” 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按照“ 其他现代服务” 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电梯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 其他现代服务” 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提供植物养护服务,按照“ 其他生活服务” 缴纳增值税。 【 提示】 “ 租” 的辨析 “ 租” 有可能涉及到: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有形动产融资租赁、不动产经营租赁、不动产融资租赁、交通运 输服务、建筑服务、贷款服务。 租赁服务的基本类别包括: 1 有形动产经营租赁( 2 0 1 8年 5月前 1 7 %) ;2 有形动产融资租赁( 2 0 1 8年 5月前 1 7 %) ;3 不动产经营 租赁( 2 0 1 8年 5月前 1 1 %) ;4 不动产融资租赁( 2 0 1 8年 5月前 1 1 %) 。 【 归纳 1 】 广告位出租征税要辨析载体 将飞机、车辆等有形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用于发布广告,按照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 纳增值税。 将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用于发布广告,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 纳增值税。 【 归纳 2 】 “ 停放” 、“ 通过” 也是租 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 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 等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 “ 租” 不是租 【 归纳 3 1 水路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 2 0 1 8年 5月前 1 1 %) 【 辨析】 水路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有形动产经营租赁。( 2 0 1 8年 5月前 1 7 %) 2 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 建筑服务” 缴纳增值税。( 2 0 1 8年 5月 前1 1 %) 3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 贷款服务” 缴纳增值税。( 6 %)
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讲义 第一章税法总论
⑴(全国性税种的制定、公布和税种的开征、停征权,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基本制度的设立)全国性税种的立法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⑵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全国性税种可先由国务院以“条例”或“暂行条例”的形式发布施行。
经一段时期后,再行修订并通过立法程序,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正式立法。
⑶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国务院有制定税法实施细则、增值税税目和调整税率的权利。
⑷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国务院有税法的解释权。
经'国务院'授权,国家税务主管部门有税收条例的解释权和制定税收条例实施细则的权利。
⑸2017变化经'国务院'授权,省级人民政府有本地区地方税法的解释权和制定税法实施细则、调整税率、税率的权利,也可在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制定一些税收征收办法,还可以在全国性地方税条例规定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使用的税率或税额。
解释权不报国务院备案,其余在行使后和发布实施前须报国务院备案。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国务院主管部门⇨税收条例解释权,制定条例实施细则的权利省人民政府⇨本地区税法的解释权,制定实施细则的权利全国性税种条例、税法解释权、制定税法实施细则等考试题型[2016]单选下列关于税务行政处罚的设定中,正确的是( )A.国务院可以通过法律的形式设定各种税务行政处罚B.国家税务总局可以通过规章的形式设定警告和罚款C.地方人大可以通过法律的形式设定各种税务行政处罚D.省税务机关可以设定税务行政处罚的规范性文件考点:税收立法权划分答案及解析B。
A和C应该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D,省税务机关可以指定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之外的规范性文件。
考试题型多选下列关于税收立法权的表述正确的有( )。
A.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税法的制定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B.地方税的立法权属于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C.地区性地方税收的立法权只限于省级立法机关或经省级立法机关授权下级政府D.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国务院有制定税法实施细则、增减税目和调整税率的权力考点:税收立法权划分答案及解析AD。
2018年CPA注册会计师税法讲义
第一章第一章税法总论第一节税法的概念【考点1】一、:税法是义务性法规;综合性法规。
税法为公法,但仍具有一些私法属性。
【考点第二节税法的原则一、【考点3】:税法原则1第三节税法的要素【考点4】一、:税法要素1、纳税义务人自然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法人:可划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可按企业的不同所有制性质进行分类等。
我国法人主要有四种: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社团法人。
代扣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税等,税务机关将支付手续费代收代缴义务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受托方,交货时代收。
也支付手续费。
2、征税对象:即征税客体决定了各个不同税种的名称。
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
是税法最基本的要素,体现着征税的最基本界限,决定着某一种税的基本征税范围。
税基是又叫计税依据,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
对征税对象的量的规定。
税基有两种形态:1.价值形态(从价):按征税对象的货币价值计算,如增值税2.物理形态(从量):按征税对象的自然单位计算,如城镇土地使用税3、税目税目反映具体征税范围。
是对征税对象的质的界定。
并非所有税种都规定有税目,例如企业所得税就没有。
4、税率:比例、累进、定额、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5、纳税环节按照纳税环节的多少,可将税种分为一次课征制和多次课征制。
6、纳税期限(★★)有三个概念: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缴库期限。
纳税期限为1个月或1个季度的,缴库期限为期满之日起15日内。
为1、3、5、10、15日的,缴库期限为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次月1日-15日申报。
7、附则:1、此项税法的解释权,2、税法的生效时间。
第四节税收立法与现行税法体系1、【考点5】:税收立法与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税收管理体制:划分税权的制度。
大类可划分为税收立法权和税收执法权。
税权的纵向划分——:中央与地方;税权的横向划分——:立法;司法;行政;21、税收立法原则:1.从实际出发2.公平3.民主决策4.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5.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与废、改、立相结合32、税收立法权及其划分①按照税种类型的不同来划分;特定领域的立法权归特定政府。
201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一章知识点【2】
201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一章知识点【2】六、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税法是国家法律的组成部分,依据《宪法》原则制定。
公民依法纳税最直接的法律依据是《宪法》第56条的规定。
2.税法与民法的关系:①民法调整方法的主要特点是平等、等价和有偿;②税法的调整方法要采用命令和服从的方法。
(本质区别)③联系:当税法某些规范和民法相同时,税法一般引用民法的条款。
3.税法与《刑法》的关系:违反税法,并不一定就是犯罪。
区别在于:情节是否严重七、我国税法的制定与实施。
(按层次由高到低排列)1.全国人大和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税收法律。
如《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关于涉外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暂行条例的决定》。
2.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授权立法。
授权国务院制定某些具有法律效力的暂行规定或条例。
与税收行政法规不同(判断)例如,1994年1月1日起实施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六个暂行条例。
3.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税收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审议通过后,以国务院总理名义发布实施)4.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税收地方性法规(仅海南省、各自治区有此权力)5.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的税收部门规章。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颁发)、《税务代理试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颁发)。
有权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
6.地方政府制定的税收地方规章。
前提:都必须在税收法律、法规明确授权下进行;不得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
八、税法的实施(一)执法: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正确运用法律、对违法者进行制裁(二)守法:征、纳双方都要严格守法(三)税法实施原则1.层次高的法律优于层次低的法律2.同一层次的法律中,特别法优于普通法3.国际法优于国内法4.实体法从旧,程序法从新。
2018年CPA税法笔记
2018年CPA税法笔记钟方源四种题型(题量与分值基本固定):第一章税法总论第一节税法的概念【知识点1】税法与税收【考情分析】一般考点一、税收及内涵1.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2.税收的内涵:(1)税收本质——分配关系;{因为财政收入是一种分配关系,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再分配关系}(2)国家课税的依据——政治权力(一般分配基于生产要素);{凭借的是政治权力,体现强制性}(3)国家课征税款的目的——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体现无偿性}3.特征:强制性、无偿性二、税法及特征1.含义:税法是国家制定{因为它是一种法,必然要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因为它是一种法,必然调整的是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体现为法律这一规范形式,是税收制度的核心内容。
2.特征:义务性法规;综合性法规(1这一特点由税收的无偿性、强制性决定;(2)综合性——内容包括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税收管理规则、法律责任、解决税务争议的法律规范等,这一特点由税收制度所调整的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法律关系的复杂性所决定的。
3.税法与税收关系:{税收是经济范畴;税法是法律范畴}税收的本质特征具体体现为税收制度,而税法则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
二者关系概括为:有税必有法,无法不成税。
【知识点2】税收法律关系【考情分析】一般考点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必须有能够引起税收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情况,也就是由税收法律事实来决定。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是平等的。
【知识点3】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考情分析】一般考点一、税法的地位1.税法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部门法,它是调整国家与各个经济单位及公民个人分配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性质上属于公法。
二、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宪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2018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企业所得税(4)
2018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企业所得税(4)收入总额(七)相关收入实现的确认1.销售商品收入2.提供劳务收入(1)安装费。
应根据安装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安装工作是商品销售附带条件,安装费在确认商品销售实现确认收入。
(2)宣传媒介的收费。
应在相关的广告或商业行为出现于公众面前时确认收入。
广告的制作费根据制作广告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3)软件费。
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的收费,应根据开发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4)服务费。
包含在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服务费,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分期确认收入。
(5)艺术表演、招待宴会和其他特殊活动的收费。
在相关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
收费涉及几项活动的,预收的款项应合理分配给每项活动,分别确认收入。
(6)会员费①会籍会员费+其他单项商品服务费方式——即时确认入会会员只允许取得会籍,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费的,在取得该会员费时确认收入。
②会籍会员费+免费或低价商品服务费方式——受益期内分期确认(变相劳务费)(7)特许权费。
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特许权费,在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确认收入;属于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收入3.售后回购: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如不符合销售收入条件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
4.以旧换新: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5.折扣方式销售收入的确认6.买一赠一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7.其他收入的确认企业取得财产转让收入、债务重组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无法偿付的应付款收入等,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体现,除另有规定外,均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知识点】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一)不征税收入1.财政拨款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注册会计师《税法》第十八章考点汇总.doc
注册会计师《税法》第十八章考点汇总201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第十八章考点汇总第十八章税务行政法制一、税务行政处罚1.概念要点:违反税法、不区分故意或过失、未构成犯罪、主体是税务机关2.原则:(1)法定原则①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不得处罚,不能类比或类推。
②由法定国家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设定③由法定税务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实施④由税务机关(县级以上)按法定程序实施(2)公开、公正原则(3)以事实为依据(4)过罚相当(5)处罚与教育相结合(6)监督、制约原则3.设定①人大及常委会:通过法律形式,设定各种税务行政处罚②国务院:通过行政法规形式,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税务行政处罚③国家税务总局:通过规章形式,设定警告和罚款4.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①罚款②没收非法所得③停止出口退税权。
④、收缴发票、停供发票5.税务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县以上的税务机关根据《征管法》特别授权,罚款额在2000元以下的,由税务所决定。
(判断)6.管辖违法行为发生地、县以上税务机关7.税务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1)适用条件:①案情简单、事实清楚、后果轻微、有法定依据②处罚较轻,仅适用于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和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的违法案件(2)程序:出示身份证件、告知违法事实、听取申辩意见、交付处罚决定书8.一般程序(1)第1个子程序:调查与审查(2)第2个子程序:听证听证的范围是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或者对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10000元以上罚款的案件。
①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告知当事人已被查明的违法事实、证据、法律依据和拟给予的处罚,并告知有听证权利②要求听证的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后3日内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听证要求,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③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后15日内举行听证,并在听证前7日内送达《听证通知书》。
④对于公开听证的案件,应公告听证时间、地点,并允许公众旁听(3)第3个子程序:决定9.税务行政处罚的执行税务机关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行政处罚决定的,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一定要记住!)二、税务行政复议1.概念特点:①前提:具体行政行为②因当事人申请产生③由原处理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复议机关)受理④税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相衔接因征税问题引起的争议,税务行政复议是税务行政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未经复议不能向法院起诉,经复议仍不服的,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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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值税【知识点1】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考情分析】非常重要的考点1.不征收增值税: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取得的非保本收益;纳税人购入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
2.远洋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17%);3.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4.5.交通运输、邮政服务、基础电信服务、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销售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等都是11%的税率。
6.满足应税条件但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情形:1.对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会员费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2.各燃油电厂从政府财政专户取得的发电补贴不属于增值税规定的价外费用。
3.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
4.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
5.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自产创新药的销售额,为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其提供给患者后续免费使用的相同创新药不按视同销售处理。
6.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以公益活动为目的的服务。
7.存款利息。
8.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9.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10.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7.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
3.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①为出境的函件、包裹在境外提供的邮政服务、收派服务;②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地点在境外的建筑服务、工程监理服务;③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④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
8.航空运输企业已售票但未提供航空运输服务取得的逾期票证收入,按照航空运输服务征收增值税。
9.支付机构预付卡(多用途卡)业务:1.支付机构:(1)销售多用途卡、接受多用途卡充值,不缴纳增值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支付机构因发行或者受理多用途卡并办理相关资金收付结算业务取得的手续费、结算费、服务费、管理费等收入,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2.特约商户:10.视同销售行为四、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九、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销售应税服务、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六)、分配(七)、赠送(八),即向外部移送——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购买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四)、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五),即货物进入最终消费——不得抵扣进项税;已抵扣的,作进项税转出处理。
【例题·计算题】某客运公司为一般纳税人,购买矿泉水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万元、增值税0.34万元,其中70%赠送给运送的旅客,30%用于公司集体福利。
分别计算客运公司的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
『正确答案』进项税额=0.34×70%=0.238(万元)销项税额=2×70%×17%=0.238(万元)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12. 承包人以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
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13.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14.年应税销售额: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15.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以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16.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表17.适用13%税率的列举货物是:1.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灭菌乳为13%;调制乳为17%);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含境外图书);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货物。
经营者销售的(初级)农产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二甲醚;频振式杀虫灯;农用挖掘机、动物骨粒等。
零税率1.出口货物。
2.境内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
国际运输服务是指: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
3.航天运输服务。
4.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列举服务,如:设计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等。
5.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与香港、澳门、台湾有关的应税行为,除另有规定外,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18.现行增值税的征收率:3%、5%19. 5%征收率的特殊情形——非不动产项目1.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
(1)小规模纳税人可按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2)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向用工单位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2.一般纳税人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
3.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
4.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
20. 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增值税=售价÷(1+3%)×2%(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纳税人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3)纳税人销售旧货。
21. 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提供或者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的货物、应税劳务、应税行为,也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是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如: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不动产老项目出售、出租;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等。
22..一般纳税人销售或提供或者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的货物、应税劳务、应税行为,一经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36个月内不得变更23. 销售额中不包括:(1)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2)同时符合条件的代收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3)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4)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24.折扣折让方式销售:25. 逾期包装物押金为含税收入,需换算成不含税价再并入销售额;税率为所包装货物适用的税率。
(1)啤酒、黄酒:按是否逾期处理;(2)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押金,无论是否逾期一律并入销售额征税。
26.银行提供贷款服务按期计收利息的,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增值税,待实际收到利息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27. 1.金融商品转让:销售额=卖出价-买入价(2)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特例:但是纳税人2016年1-4月份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2016年5-12月份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
(3)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了解:限售股在解禁流通后对外转让时买入价确定。
(4)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7.融资租赁属于“现代服务-租赁服务”(17%);融资性售后回租2016-4-30之前,属于“现代服务-租赁服务”;2016-5-1之后,属于“金融服务-贷款服务”(6%)。
(1)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三方关系):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车辆购置税(2)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两方关系):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本金)-扣除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28.免税农产品【例题·计算题】某食品厂2016年10月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免税农产品,收购凭证上注明是50000元;支付运费,取得运输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2000元。
计算食品厂的进项税额和采购成本。
『正确答案』进项税额=50000×13%+2000×11%=6720(元)采购成本=50000×87%+2000=45500(元)【例题·计算题】甲企业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烟叶120吨并给予补贴,收购发票上注明每吨收购价款20000元,共计支付收购价款2400000元,计算甲企业收购烟叶的进项税额。
『正确答案』进项税额=120×20000×(1+10%)×(1+20%)×13%=411840(元)28.需要分2年抵扣的不动产范围:(2)“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
(3)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用于新建不动产,或者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的。
不需进行分2年抵扣的不动产——一次性抵扣:3项(1)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2)融资租入的不动产;(3)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
29.30.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