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石油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石油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石油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实用资料,如管理制度、企业管理、岗位职责、心得体会、工作总结、工作计划、演讲稿、合同范本、作文大全、其他资料等等,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And, this store provides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for everyone, such as management systems, enterprise management, job responsibilities, experiences, work summaries, work plans, speech drafts, contract templates, essay compilations, and other materials. If you want to learn about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石油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导语:石油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办法怎么写受欢迎?本为整理了受用户欢迎的通用版本,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石油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中电建〔2012〕498号关于印发《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中电建〔2012〕498号关于印发《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文件中电建〔2012〕498号关于印发《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总部各部门、事业部,各成员企业(单位),西藏代表处:《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已经集团公司第十七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国电建2012年12月28日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学识和专业技术水平,结合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对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的学术、技术水平的评价,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人才流动和参加学术技术活动的依据。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实行评、聘分开。

第三条国家统考和实行考评结合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和评审,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集团公司具有工程系列、经济系列、会计系列各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权和审批权,政工系列高级资格评审权(评审结果报国资委审批)、中初级资格的评审权和审批权,一级企业法律顾问评审权(评审结果报国资委审批)、二级及以下企业法律顾问的评审权和审批权。

第五条第三、四条范围之外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经征得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同意,可委托具有评审权的机构进行委托评审。

第六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落实集团公司有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定,承办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的日常事务,授权集团公司成员企业开展相关职称评审工作。

第七条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采取“集团统一报备,分级组织评审,集团审核确定”的原则。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由集团公司向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进行申请报备。

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分离的要求,推进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规范化,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必须在管技人员编制定员范围内进行。

第二章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第三条按照精简高效、因事设岗、按需设岗、结构优化、岗职相符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第四条各子(分)公司、各部门必须按照岗位职责和设置范围的要求进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在集团公司下达的编制范围内合理制定各专业技术系列职务岗位设置方案,报经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五条专业技术职务设置范围:1、工程技术系列:集团公司机关、子(分)公司机关各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及基层矿(处)级单位工程技术管理科室、生产及生产辅助单位的工程技术岗位。

2、政工系列:集团公司机关党群人事部门、子(分)公司机关党群人事部门、各独立党委和基层矿(处)级单位党群人事部门、职教部门及党总支、党支部正副书记、工会主席、政工专职工作人员等政工专业技术岗位。

3、经济系列:集团公司机关、子(分)公司机关经营管理部室及基层各单位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岗位。

4、会计系列:集团公司机关及子(分)公司机关计划财务部、监察审计部、资金管理中心、有关处室财会专业技术岗位和基层各单位的财会专业技术岗位。

5、统计系列:集团公司机关、子(分)公司机关、各基层单位计划、统计专业技术岗位。

6、审计系列:集团公司监察审计部及下属审计站各审计专业技术岗位。

7、教育系列:公司所属各幼儿园专职从事幼儿教育岗位。

8、档案系列:集团公司档案室、子(分)公司机关档案室及基层各矿档案室专职档案管理岗位。

第三章聘任办法第六条聘任应遵循的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2、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重群众公认原则;3、岗职相符原则。

第七条聘任权限:1、集团公司机关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2、各子(分)公司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由各子(分)公司在集团公司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编制范围内自行管理。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管理办法

中国煤炭科工集团中煤国际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文件中煤国际北京华宇…2011‟18号关于印发《中国煤炭科工集团中煤国际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单位、各部门:《中国煤炭科工集团中煤国际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中国煤炭科工集团中煤国际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管理办法为规范中国煤炭科工集团中煤国际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根据《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管理办法(2010版)》(中国煤炭科工…2011‟12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司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评管理工作。

第二条公司具有研究及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和研究及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评权。

凡公司具有评审权的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不外委评审。

公司不具有评审权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照相关要求提交材料,上报集团公司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条工程系列参评范围为从事生产、建设、勘察、设计、科技研究、技术开发和技术管理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相应的业务知识、技术水平,并具备相应学历和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经历。

第四条研究系列参评范围为从事煤炭科学研究的人员;担任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相应的业务知识、技术水平,并具备相应学历和从事煤炭科学研究工作的经历。

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激励员工实现自我开发潜能,建立多途径的激励机制,完善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体系,促进培训、考核、使用、待遇一体化,根据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实行“评、聘”分开制度。

第三条具备专业技术资格,经公司考核聘任后兑现工资待遇。

第四条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范围是从事管理或技术工作岗位的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并专业对口。

第二章组织职责第五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由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领导小组统一负责,下设初级评审委员会和技术职务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开展。

第六条领导小组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上级部门及本公司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聘任制度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定;2、审核、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资格;3、审核、批准公司内破格评、聘人员及“高职低聘”人员的资格;4、对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综合测评;5、审批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结果;6、审批各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初级职务任职资格,并颁发任职资格证书。

第七条初级评审委员会职责:1、根据上级部门及公司有关规定,负责各系列初级资格的评审工作;2、负责各系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审核,并提交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领导小组审定;3、考核、评审公司内部破格评、聘人员的资格,并提交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领导小组审议、批准。

第八条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1、根据国家、自治区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实际,拟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并提交专业技术职务领导小组审核后下发;2、进行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的组织工作;3、办理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初审、备案及申报工作;4、组织、协调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基础工作;5、承办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专业技术职务考评第九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以考试(即以考代评)或评审方式取得。

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

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

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培养和造就一支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定实行考评结合,凡国家规定应通过社会考试获得的任职资格必须参加社会考试。

集团组织工程系列中级、高级、教授级和会计、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其他系列任职资格由集团委托具有评审资格的单位评审。

集团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原则上每年评定一次。

第三条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范围是集团系统在编在岗的各类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第四条被推荐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必须拥护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遵守集团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敬业精神。

第五条集团人力资源部是管理集团系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集团系统评审工作的指导协调工作,并具体承办评审材料的审核、组织评审、接受咨询等日常工作。

26 第二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第六条集团成立工程系列教授级和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及会计、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

第七条评委会由11名以上在该领域获聘同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作风正派、办事公正的评委组成。

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

评委会每届任期一般为2年。

第八条评委会遵循“公正、准确、保密”原则,严格掌握评审条件,确保评审质量。

评委在涉及亲属评审时实行回避制度。

第九条在民主评议基础上,评委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审。

到会评委达到全体委员三分之二方可召开评审会;同意票达到到会评委三分之二为通过。

与通过票数相差两票以内的可以复议,复议同意票达到到会评委三分之二为复议通过。

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办法

XX省XXXX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步入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根据国家、XX省和XX局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业技术职务是根据集团实际工作需要设置,有明确职责和任期,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技术能力,在任期内享受相应的待遇的工作岗位。

第二章聘任待遇第三条专业技术职务分为初级(员级、助理级)、中级、高级(高级、正高级)。

第四条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评聘分开,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聘任相关职务后,在聘任期间享受相应工资及其他待遇。

第五条因岗位职数限制等非本人原因落聘、工作需要转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原聘工资待遇可保留一定期限: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落聘的保留3个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落聘的保留6个月。

第六条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按所聘任过的最高专业技术职务享受集团住房及退休待遇。

第七条既有专业技术职务又有职业技能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执行较高序列标准待遇。

第八条专业技术人员兼任管理干部的,任职期间的工资待遇,在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和管理职务工资中,执行较高序列标准待遇。

第三章组织与管理第九条集团成立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集团专业技术职务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主要领导兼任,集团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任成员。

集团职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集团人力资源部承担,具体负责专业技术管理规定的制订、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及考核、专业技术岗位编制的核定和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工作。

第十条各单位、各部门报经集团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相应的职称工作办公室,负责本单位、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日常管理工作,成员由单位的主管领导、科室管理人员、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第四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第十一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按照相应的评审条件经过授权的评审委员会评定,或经过全国统一组织的资格考试取得的资质。

(最新)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

(最新)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

附件: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办法为规范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建立具有企业特点的评审管理体系,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国机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评审原则第一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理论水平、研究成果、工作业绩相结合原则;结构控制,评聘结合原则。

第二章资格设置第二条国机集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主要由工程技术、会计、经济、政工四个系列组成(其它系列由各单位根据需要和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任职资格设置分别为:工程系列:初级:技术员、助理工程师;中级:工程师;高级: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会计系列:初级:会计员、助理会计师;中级:会计师;高级:高级会计师。

经济系列:初级:经济员、助理经济师;中级:经济师;高级:高级经济师。

政工系列:初级:政工员、助理政工师;中级:政工师;高级:高级政工师。

第三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由国机集团确定,并作为任职资格评审的控制依据。

各企业要根据单位规模、人员构成和发展战略等因素,合理规划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科学确定高、中、初级结构比例。

第三章评审权与评审制度第四条国机集团定期进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程技术系列每年评审一次;经济、会计、政工系列每两年评审一次(单年评审)。

各单位的评审工作在7-8月份进行,国机集团的评审工作在9-10月份进行。

第五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根据权限分级分系列评审。

国机集团负责工程技术、会计、经济系列的高级技术职务和政工系列的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国机集团授权设立评审委员会的企业,负责本单位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第六条高级工程技术人数在50人以上的企业,可申请成立工程技术系列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高级工程技术人数15人以上,中级技术人数35人以上的,可申请成立工程技术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第七条企业评审委员会评审的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结果及相关人员的申报材料,须报国机集团职称改革办公室复审。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规程》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规程》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规程》各事业部、专业公司,各成员单位,各职称系列工作办公室: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治理规程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所属的各层级组织机构、企事业单位及人事关系隶属于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所属单位的在职职工。

第三条专业技术职务是指依照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具备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工作岗位。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是用人单位聘任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应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在集团公司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贯彻科学客观、公平公平和公布透亮的原则,加强有效监督,并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方针政策,依据事业、企业单位的不同性质与特点实行依法、分类治理;对不同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实行分类指导;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按人事隶属关系和任职资格等级实行分级治理。

(一)集团公司成立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领导;(二)集团公司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人力资源部,统筹治理集团公司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三)各事业部、专业公司和支撑服务机构负责治理本系统、机构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四)各基层单位负责治理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

各级人事(人力资源)部门是综合治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职能部门,须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第七条集团公司在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依照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岗位所属系列规定的条件申报参评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而未被聘任时,在对外学术交流和国际交往中能够使用其名称,但在内部填写有关登记表时须注明资格二字。

第八条集团公司鼓舞专业技术人员向复合型人才方向进展,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国家组织的专业资格或职业资格(执业资格)考试,取得多种专业资格或职业资格(执业资格)。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办法

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办法公司名称:批 准 人:批准依据:发布文号:发布日期:生效日期:版 本:2013-01 发布范围:普发体系名称:人力资源编 码:HR-01-08人力资源管理内控制度体系HR-01-08 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办法目录1 目的 (1)2 适用范围 (1)3 编制依据 (1)4 应对风险 (1)5 释义 (1)6 职责分工 (2)7 管理要求 (2)8 附则 (3)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办法1 目的加强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规范评审工作标准和程序,保证评审质量。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

3 编制依据3.1 《人事部关于重新组建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有关事项的通知》,199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3.2 《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的通知》,199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3.3 《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试行办法>的通知》,199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3.4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通知》,1998,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3.5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HR-01,2011,总公司。

3.6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办法》,HR-01-13,2011,总公司。

3.7 《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HR-01,2012,公司。

4 应对风险4.1 因职称评审标准及程序的不完善而影响评审的客观、公平、公正与水准。

4.2 因委托外部职称评审机构的资质和权威性欠缺而未能保证职称评审的质量。

5 释义5.1 公司指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5.2 总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统一简称为“总公司”。

5.3 所属单位指公司设立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分公司、项目组、项目筹备组。

职称评订(延长)办法

职称评订(延长)办法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调动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根据国家、省人事行政部门有关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有关政策,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管理按专业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全集团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管理工作,各级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是本单位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管理机构,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经批准后单设管理机构。

第五条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及集团公司关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管理的方针政策,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及时反馈意见和建议。

2、适时做好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合理调整和控制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

3、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工作,制定任期内的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完成任期内考核。

4、制定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工作目标,做好年度考核。

5、做好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和评审工作。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资历、业绩、考核等情况及时确定申报名称和等级,办理申报、评审或委托代评手续;6、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管理;7、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档案管理;8、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费收缴及管理;9、信访接待工作。

第六条任职资格评审1、高级任职资格评审:经省人事厅授权,工程技术系列高级任职资格由“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技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

其他高级任职资格统一由集团公司委托省级其他专业高级评审机构评审(会计系列高级任职资格委托评审时须经财务中心审核)。

未经集团公司同意擅自委托评审的,不予聘任。

2、中级任职资格评审:经省人事厅授权,工程技术系列中级任职资格由“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技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

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办法为加强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建立健全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及考核管理体系,不断提高专业技术队伍综合素质,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办法。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属专业技术人员:(一)经具有资质的各级评审委员会评审或者考试认定 ,取得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书人员。

(二)在专业技术或者专业管理岗位,从事机电、机械、电气、煤化工、工业及民用建造、计算机、通信、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档案、政工等工作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由集团公司职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单位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评审资料的采集整理、组织安排及日常管理工作,同时按照上级规定的评审权限设立单位相关专业评审委员会,负责单位有关专业不同等级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人员的基本资格条件(一)属国家高考统招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 ,所学专业属工程类,且从事与本专业相同或者相近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可参预本专业技术职称认定或者评审。

后继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专业技术人员序列,因个人专业技术水平高、能力强,被破格选拔到与其专业相同或者相近的工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可参预本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否则,不予评审。

(二)属国家高考统招的老中专毕业生,已属专业技术人员范围的,按照上级规定条件可继续参评或者通过考试取得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单位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晋升评审或者考试的人员。

(四)不在专业技术或者专业管理岗位且个人所学专业与岗位不同或者不相近人员,不参预本专业岗位职称评审或者考试。

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和评审的专业范围(一)考试专业范围:经济系列和计算机、通信等专业经济、会计、统计、审计、计算机、通信等专业岗位的人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取得,按规定必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不同等级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及审批条件,按照国家和陕西省有关规定执行。

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免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免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本办法制定的目的是规范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的任免工作,营造公开、公正的用人环境,激励人才创新创造,为各职务岗位招录、选拔、任用和评价提供一定规范。

- 适用范围: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各级子公司和下属企业的专业技术职务任免工作。

第二章任职条件- 学历和学位:职务的学历和学位应满足国家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

- 工作年限:职务任职所需的工作年限应根据具体职务和集团公司规定执行。

- 专业技术职称:应具有与拟任职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

- 其他条件:视岗位特殊性而定。

第三章选拔程序- 选拔标准:明确选拔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以及应具备的能力、素质、经验等方面的要求。

- 选拔方式:可以采取面试、考试或综合评价等方式。

- 选拔方法:应按照职务任职程序执行。

- 面试:应当公正、公开、平等,且应当由三人以上组成面试委员会,聘请相关专业人员参与评价。

第四章任免程序- 任免程序:材料审查、资格审查、考察、任免决定。

- 材料审查:应当核查应聘者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真实、准确。

- 资格审查:应当审核应聘者是否满足拟任职务的条件。

- 考察:应当充分考察应聘者的业务能力、工作作风、职业操守、奉献精神等方面。

- 任免决定: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实行集体决策,提高任免的科学性、准确性。

第五章评价考核- 考核内容:应当全面评价职务任期内的工作业绩、考核技能、条理性、工作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岗位修养等方面内容。

- 考核程序:履行考核工作应当坚持量化与个性相结合,实行考核流程化和考核结果公开化原则。

- 考核反馈:应当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受考核人员,并根据考核结果对工作和培训进行科学安排。

第六章奖惩机制- 任免奖励:对于在业务能力、管理能力等方面表现突出,对集团公司做出巨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进行职务任免奖励。

- 失信惩罚:对于违反职业操守、科研不端或违反其他职业道德的行为,应予以严肃处理。

- 评价机制:应按照职务任职程序对参与评价的人员进行考核,对公正评价、有效参与的人员予以奖励。

移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移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公司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健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工作,结合国家、江苏省相关文件精神及公司管理实际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二)与时俱进,贴近需求.(三)以考代评,考评结合。

第三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通过资格初次认定、资格考试、资格评审三种途径取得.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市、县(市)分公司与本公司形成劳动关系的员工。

第二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次认定第五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初次认定包括员级、助理级、中级三个档次,申请认定不同档次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与相应的学历、资历条件对应。

第六条初次认定条件员工在公司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后,可初次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获得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良好及以上,可初次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硕士研究生毕业,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均在良好及以上,可初次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3。

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后,可初次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4.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初次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5。

大学专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后,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两年,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均在良好及以上,可初次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6.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初次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第七条各级人力资源部每年均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初次认定工作。

第八条初次认定程序1.员工结合自身条件申请认定,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附表一)一式两份;员工所在部门领导根据员工工作表现签署意见,提交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

集团有限公司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集团有限公司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xxx集团有限公司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 (1)1.1目的 (1)1.2原则 (1)1.3任职资格评定者 (1)1.4组织者 (2)第二章任职资格评定程序 (2)2.1任职资格评定分类 (2)2.2任职资格评定程序 (2)第三章岗位任职资格标准 (4)3.1标准制定 (4)3.2任职资格标准 (4)第四章任职资格评定结果执行 (4)4.1新聘员工任职资格评定结果执行 (4)4.2转正员工任职资格评定结果执行 (4)4.3员工年度任职资格评定结果执行 (4)第五章附则 (4)第一章总则1.1目的第一条岗位任职资格评定的目的在于评定任职人员与岗位所需能力的匹配程度,提升各岗位员工的任职能力,保证公司整体经营目标的实现。

1.2原则第二条公司对员工的任职资格评定遵循以下原则:1、公正性原则:公司对员工任职资格的评定针对员工个人特质与岗位所需素质做出评定,评定不受任何非客观因素的影响;2、公开性原则:任职资格评定在被评定人知晓并参与的前提下进行;3、公平性原则:任职资格评定是对被评定人针对评定岗位所需能力进行的,而非与其他被评定人对比进行。

4、客观性原则:用事实说话,切忌主观武断,缺乏事实依据1.3任职资格评定者第三条任职资格评定者5、新应聘者、转正员工任职资格由人力资源部协同用人部门经理共同完成;6、基层员工由其直接上级或部门经理进行资格评定;7、基层员工以上、部门经理以下的员工由部门经理进行资格评定;8、部门经理的任职资格由相关副总或总经理进行评定;9、副总、三总师、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由总经理进行评定;10、总经理任职资格由董事会进行评定。

1.4组织者第四条任职资格评定的组织者为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二章任职资格评定程序2.1任职资格评定分类2.1.1新聘员工的资格评定第五条在新进员工的招聘过程中,由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经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能力进行审核测试。

2.1.2转正员工的资格评定第六条在试用期结束的前1周,部门主管或经理与要转正的员工进行谈话,部门经理填写试用期评定表。

【范例】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WORD35页)

【范例】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WORD35页)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逐步规范职称评审程序,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水平的重要标志,是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应与员工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相联系。

第三条实行职称评审工作,有利于促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学习业务知识、不断实践创新,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素质,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

第四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注重能力与业绩,坚持标准,保证评审质量。

第五条集团公司职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的专门领导机构,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职称工作的职能部门,是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

第六条职称工作原则上由集团公司统一管理,规范实施。

第七条集团公司继续坚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分开制度,有关制度另行制定。

第二章评审范围和权限第八条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设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集团公司自行评审的有工程、会计、经济、政工4个专业系列,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职务的级别和名称见附件一。

第九条评审系列的初、中级任职资格可以由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下属子分公司(以下简称各子分公司)组织评审。

未组建评审系列中级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的单位,可委托集团公司其他单位评审,也可委托地方或同行业有关单位评审。

第十条集团公司尚未开展评审的系列和等级,由集团公司统一委托其他评审单位进行评审。

各子分公司按照外委单位规定程序推荐申报人员,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后送审。

第十一条高级任职资格评审的外委单位由领导小组确定。

如有特殊专业或其他要求需要委托其他单位,必须由员工所在子分公司提出书面申请,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并提交领导小组批准。

第十二条借调人员在借用单位工作时间超过一年,如需申报任职资格的,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负责办理,借用单位可出具鉴定意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集团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和改进集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下简称“职称资格”)管理,健全完善人才工作制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力资本质量,推动集团高质量发展,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称是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

各职称系列设置初级、中级、高级职称,其中高级职称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

按照系列归流的原则,集团职称资格设置经济、会计、工程、政工等四个主体系列,根据集团发展实际,适时再增设相应的主体系列。

第三条初级、中级职称资格由各子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进行管理,相关办法报集团公司备案。

初级、中级职称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

各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认真做好组织所属员工参加职称资格社会化考试等相关工作。

第四条高级职称资格管理工作由集团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职称管
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