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深化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
环境保护部、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环境保护部、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3.01.21•【文号】环发[2013]10号•【施行日期】2013.01.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环境保护部、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发[2013]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各保监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和《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国发〔2011〕42号)有关精神,进一步健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做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
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7年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发〔2007〕189号),启动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政策试点。
各地环保部门和保险监管部门联合推动地方人大和人民政府,制定发布了一系列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引导保险公司开发相关保险产品,鼓励和督促高环境风险企业投保,取得积极进展。
根据环境风险管理的新形势新要求,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建立环境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是应对环境风险严峻形势的迫切需要,是实现环境管理转型的必然要求,也是发挥保险机制社会管理功能的重要任务。
运用保险工具,以社会化、市场化途径解决环境污染损害,有利于促使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减少污染事故发生;有利于迅速应对污染事故,及时补偿、有效保护污染受害者权益;有利于借助保险“大数法则”,分散企业对污染事故的赔付压力。
国发〔2011〕35号-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1〕35号-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多年来,我国积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将环境保护放在重要的战略位置,不断加大解决环境问题的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由于产业结构和布局仍不尽合理,污染防治水平仍然较低,环境监管制度尚不完善等原因,环境保护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现就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全面提高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水平(一)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凡依法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流域、区域开发和行业发展规划以及建设项目,必须严格履行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并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作为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
环境影响评价过程要公开透明,充分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建立健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联动机制。
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即擅自开工建设、建设过程中擅自作出重大变更、未经环境保护验收即擅自投产等违法行为,要依法追究管理部门、相关企业和人员的责任。
(二)继续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完善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鼓励各地区实施特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对造纸、印染和化工行业实行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控制。
加强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和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
对现有污水处理厂进行升级改造。
完善城镇污水收集管网,推进雨、污分流改造。
强化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
对电力行业实行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继续加强燃煤电厂脱硫,全面推行燃煤电厂脱硝,新建燃煤机组应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
对钢铁行业实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强化水泥、石化、煤化工等行业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治理。
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重点区域开展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试点。
开展机动车船尾气氮氧化物治理。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上)
制度 , 实行 环境应 急分级 、 动态和 全过程 管理 , 依法科学 妥善处 置突发 环境事件 。建 设更 加高效 的环境风险管理和应 急救援 体 系 , 高环境 应急 监测处 置 能力 。制定切 实 可行 的 提 环境应急预案 , 配备必要 的应 急救 援物资 和装 备 , 强环境 应急 管理 、 加 技术支 撑和处 置救 援 队伍建设 , 期组织培训和演练 。开展重点 流域 、 定 区域环境 与健康调查 研究 。全力 做好 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 作 , 时准 确 发布 信 息 , 少人 民群众 生命 财 产损 失 和生态 环境 损 及 减 害 。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 格落 实企 业 环境 安 全 主体责 任 , 严 强化 地方 政 府环 境安 全监 管 责任 。
农村 和生态环境监察制度 。完善跨行政区域环境执法 合作机制 和部 门联动执法 机制 。依
法 处置环境污染 和生态破坏事件 。执行流域 、 区域 、 业限批和挂牌督 办等督查 制度 。对 行
未完成环保 目 标任务或 发生 重特 大突发环 境事件 负有 责任 的地 方政 府领导 进行 约谈 , 落
解决环境 问题 的力度 , 取得 了明显成效 。但 由于产 业结构 和布局 仍不尽合理 , 污染 防治水 平仍然较低 , 环境监管制度 尚不完 善等原 因 , 环境保护形势依 然 展方式转 变 , 高生 态文 明建 设水平 , 提 现就 加强环境 保护 重点工作提 出如下意见 :
硝设 施 。对钢铁 行业实行 二氧化硫排 放总量控 制 , 强化 水泥 、 石化 、 煤化工 等行业二 氧化 硫 和氮 氧化物治理 。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重点 区域 开展 煤炭消费 总量控 制试点 。开展 机 动车船尾气氮氧化物治理 。提高重点行业 环境准人 和排 放标准 。促进农业 和农 村 污染 减 排, 着力抓好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
企业环保培训计划
企业环保培训计划企业环保培训计划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XX〕39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XX〕15号)提出的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实施职业资格管理和扩大国家重点监控污染企业实行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要求,按照《关于深化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发〔20XX〕89号)和《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20XX年度全国性环保业务培训计划〉的通知》(环办函〔20XX〕198号)的统一安排,我部定于20XX年7月-12月举办10期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培训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内容环境保护基础知识;污染减排法规政策;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和标准体系;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环境社会责任;企业环境管理与监督基本理论及方法,包括日常环境管理和环境应急管理等;环境污染控制和监测技术进展;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框架。
二、培训对象各级环保部门负责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工作的人员,纳入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范围的企业内部环保部门负责人或负责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人员。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三、培训时间、地点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将陆续在中国环境在线网上进行通知。
请勿超员。
四、其他事宜(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严格按分配名额统一组织报名,分别在每期培训班举办前两周填写报名表(附件二),并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传真至我部宣传教育中心。
(二)请参加培训人员携带本人一寸免冠近照一张,并于报到时提交会务组。
培训人员交通、食宿、教材费用自理。
(三)培训班由我部宣传教育中心承办,我部兴城环境管理研究中心、国环北戴河环境技术交流中心及部分地方环境监察机构协办。
篇二:企业环保培训计划公司员工培训工作要紧密围绕企业经营生产发展战略目标,以大人才观,大培训格局为指导思想;以坚持服务施工生产经营为中心,以全面提高员工素质为宗旨;以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确保企业经营生产持续发展为目的,拓宽培训渠道,全面启动培训工程。
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监管服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监管服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19.09.08•【文号】环综合〔2019〕74号•【施行日期】2019.09.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关于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监管服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环综合〔2019〕7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生态环境厅(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有关要求,把服务"六稳"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以放出活力、管出公平、服出便利为导向,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主动服务企业绿色发展,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现就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监管服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大"放"的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一)完善市场准入机制进一步梳理生态环境领域市场准入清单,清单之外不得另设门槛和隐性限制。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加快推进"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和落地,引导产业布局优化和重污染企业搬迁。
修改、废止生态环境领域不利于公平竞争的市场准入政策措施。
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储备和建设,以中央环保投资项目储备库入库项目为重点强化对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的支撑,打破地域壁垒,清理招投标等环节设置的不合理限制,对各类企业主体公平对待、统一要求,防止不合理低价中标。
(二)精简规范许可审批事项整合中央层面设定的生态环境领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明确行政许可范围、条件和环节,整治各类变相审批。
加快推进生态环境行政许可标准化,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及时公开行政许可事项依据、受理、批复等情况。
环境政策和产业政策大纲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基本原则。
——协调发展,互惠共赢。
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系,在发展中落实保护,在保护中促进发展,坚持节约发展、安全发展、清洁发展,实现可持续的科学发展。
——强化法治,综合治理。
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完善环境法律法规,严格环境执法;坚持环境保护与发展综合决策,科学规划,突出预防为主的方针,从源头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决环境问题。
——不欠新账,多还旧账。
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做到增产不增污,努力实现增产减污;积极解决历史遗留的环境问题。
——依靠科技,创新机制。
大力发展环境科学技术,以技术创新促进环境问题的解决;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和部分污染治理设施市场化运营机制,完善环保制度,健全统一、协调、高效的环境监管体制。
——分类指导,突出重点。
因地制宜,分区规划,统筹城乡发展,分阶段解决制约经济发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改善重点流域、区域、海域、城市的环境质量。
三、经济社会发展必须与环境保护相协调1. 促进地区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各地区要根据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生态状况、人口数量以及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将区域经济规划和环境保护目标有机结合起来。
在环境容量有限、自然资源供给不足而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实行优化开发,坚持环境优先,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优化产业结构,加快产业和产品的升级换代,同时率先完成排污总量削减任务,做到增产减污。
在环境仍有一定容量、资源较为丰富、发展潜力较大的地区实行重点开发,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合理利用环境承载能力,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同时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做到增产不增污。
在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和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实行限制开发,在坚持保护优先的前提下,合理选择发展方向,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确保生态功能的恢复与保育,逐步恢复生态平衡。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是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验收监管的重要辅助手段,对强化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提升环评有效性和完善性具有积极作用。
近年来,许多地区在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方面开展了富有成效的探索工作,有的地区已将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纳入地方相关法规。
但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总体尚处于试点阶段,对其定位、作用和范围还不够明确,相关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体系还不够完善。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现就推进和规范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对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项目的数量明显上升,环境监管任务十分繁重。
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环保措施和设施“三同时”落实不到位、未经批准建设内容擅自发生重大变动等违法违规现象仍比较突出,由此引发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时有发生,有些环境影响不可逆转,有些环保措施难以补救。
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现有监管力量不足,难以对所有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检查,使得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环境问题在投产后集中体现,给环保验收管理带来很大压力。
通过推行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有利于实现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由事后管理向全过程管理的转变,由单一环保行政监管向行政监管与建设单位内部监管相结合的转变,对于促进建设项目全面、同步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具有重要意义。
二、把握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内涵,完善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内容(一)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的定位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是指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环评及其批复文件、环境监理合同等,对建设项目实施专业化的环境保护咨询和技术服务,协助和指导建设单位全面落实建设项目各项环保措施。
(二)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的主要功能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承担全面核实设计文件与环评及其批复文件的相符性任务;依据环评及其批复文件,督查项目施工过程中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建设期环保宣传和培训,指导施工单位落实好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确保环保“三同时”的有效执行,以驻场、旁站或巡查方式实行监理;发挥环境监理单位在环保技术及环境管理方面的业务优势,搭建环保信息交流平台,建立环保沟通、协调、会商机制;协助建设单位配合好环保部门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环保试生产审查和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事业单位环境影响评价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事业单位环境影响评价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3.11.25•【文号】环办[2013]109号•【施行日期】2013.11.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事业单位环境影响评价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环办[2013]10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开展事业单位环境影响评价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环办〔2010〕87号),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为进一步促进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环评体制改革,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加强对改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推进事业单位环评体制改革,加快环评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环评机构)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是强化环评机构独立法律地位,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环评市场秩序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环评机构专业化、规模化发展,提高环评机构竞争力的重要举措,也是理顺环评机构和环评文件审批部门间的关系,深化环评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的迫切需要。
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着力转变思想观念,积极推进改革。
二、改革的范围和进度安排(一)现有环评机构中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原则上应在2015年底前完成环评体制改革。
(二)现有环评机构中的交通、水利、海洋等有关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和大专院校等其他事业单位也应按照市场化要求,加快推进环评体制改革。
(三)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我部不再受理尚未取得建设项目环评资质(以下简称资质)的事业单位资质申请;自2016年1月1日起,我部不再受理事业单位资质晋级、评价范围调整和环保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资质延续申请。
三、基本要求(一)现有事业单位性质的环评机构要通过体制改革,形成独立企业法人性质的环评机构,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成为自主经营、自担责任的市场主体。
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24.09.13•【文号】环环评〔2024〕65号•【施行日期】2024.09.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关于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的通知环环评〔2024〕6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决策部署,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强化环境影响评价源头预防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革的总体思路统筹优化环评分级分类管理,实现环评分级管理与基层管理能力更相适应,生态环境影响重大项目由部省两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实现环评分类管理与排污许可制度更为衔接,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环评数量大幅压减,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规划环评对项目环境准入的指导作用,持续增强环评信息化支撑,持续提高环评文件质量,显著提升源头预防体系整体效力。
二、优化建设项目环评分级审批(一)加强省级对重大项目环评的审批管理。
除生态环境部负责审批环评的建设项目外,存在重大生态环境不利影响的项目环评原则上应由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包括:炼油、乙烯、钢铁、焦化、煤化工、燃煤发电、有色金属冶炼、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等工业重点领域项目,水库、引水工程、常规水电站、抽水蓄能电站、矿产资源开发、危险废物处置、围填海工程等存在重大生态影响的项目,采用新型生产工艺技术、产排污情况及生态环境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项目(目录详见附件1)。
对该目录外的建设项目,各省份可因地制宜对特定行业提出严格要求,不得随意层层下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
西藏、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等省(区)生态环境影响重大的矿产资源开发等项目环评建议由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
(二)做好省级以下项目环评审批权限评估调整。
关于成立环境监督管理办公室的通知
山西森润煤化有限公司
关于成立环境监督管理办公室的
通知
各部门: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深化企业环境监督员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9号)和《山西省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晋环发【2008】588号)的要求,以及我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成立环境监督管理办公室,办公室总负责、监督员。
名单如下:总负责:李福贵
监督员:王伟贾宝林李东东
环境监督管理的职责:
1、负责制定和完善我公司的环保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
2、负责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情况,并监督各环保操作岗位的工作;
3.负责公司污染减排计划实施和工作技术支持,协调污染减排核查工作;
4、协助组织编制公司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及“三同时”计划,并督促实施。
5.负责检查并掌握公司污染物的排放情况;
6.负责向环保部门报告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削减工程进展情况以及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实现情况,报告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接受环保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并配合环保部门监督检查;
7.协助公司的清洁生产、节能节水等工作;
8.组织编写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对企业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告,并进行处理;
9.负责环境统计工作;
10.负责组织对本公司员工环境保护知识培训。
山西森润煤化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四月三十日。
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度模版(4篇)
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依法保护、修复和改善环境质量,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责任的界定和认定第2条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承担环境保护的责任,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环境保护义务。
第3条政府部门应当负责制定和实施环境保护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和协调环境保护工作,对环境破坏行为进行处罚和惩戒。
第4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执行污染物排放的限制和控制,推行清洁生产,降低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第5条个人应当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正确处理和排放废弃物,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活动,提升环境保护意识。
第三章环境责任的追究第6条对环境污染和破坏行为,应当及时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和经济赔偿。
第7条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不仅要追究个人和单位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政府部门的责任,对失职、渎职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8条政府部门应当建立环境监管体系,加强对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监测和检查,并及时公开相关情况和处理结果。
第四章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和宣传第9条政府部门应当加强环境保护意识教育,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倡导绿色、低碳、可持续的生活方式。
第10条媒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应当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活动,通过新闻报道、课程教育和公益广告等方式,倡导环保理念。
第五章环境保护奖惩措施第11条对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鼓励更多人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
第12条对环境破坏行为严重的个人和单位,应当予以惩戒和处罚,给予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制裁,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章监督和检查第13条政府部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制度,加强对环境保护责任人的监管和考核,定期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第14条社会各界应当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环境问题,及时报告和投诉,维护公众环境权益。
环境保护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4篇)
环境保护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总则为加强项目部环境保护的管理,防治因建设施工对环境的污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环保管理体系。
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为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做好2#厂房等两项(北京华科仪电力仪表研究所生产基地)项目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施工不污染环境、不扰民,创建良好施工环境,做到有组织、有措施,责任到人。
一、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施工人员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确保各项生产任务顺利完成,实现安全目标和安全工作计划。
严格按照是有关环保规定执行。
对施工现场产生的垃圾清扫、集中堆放、集中搬运。
力争达到“三无”工地,即无噪声、无积水、无扬尘的文明工地。
为此成立2#厂房等两项(北京华科仪电力仪表研究所生产基地)工程项目经理部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组长:庞长安(项目经理)副组长:包爱民(安全员)成员:刘振泉、王桂东、孙景军、毛久满、汪六宝、苏保民二、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岗位职责项目经理: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2、负责本项目部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保持和实施;3、负责组织进行环境因素和危险源的识别,控制重大环境因素和安全风险;4、保障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所需资源。
技术负责人:1、对项目经理负责,贯彻实施环境方针和环境目标,协助建立、完善环境管理体系,确保其有效运行;2、负责施工过程所涉及的有关环境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识别与传递;3、负责运行程序和对有关环境人员的培训、意识和能力的评价;4、负责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验证结果。
环境管理员(安全员):1、对项目经理负责,贯彻实施环境方针和环境目标,协助建立、完善环境管理体系,确保其有效运行;2、负责制定环境管理方案,并保存记录;3、负责环境管理体系文件收发工作,及时传递到有关人员手中,保证运行有效;4、负责与外部、本部门个层次之间的信息交流,并保持渠道畅通;5、负责收集整理有关记录,以备查阅。
环境监察工作个人年度总结
环境监察工作个人年度总结环境监察工作个人年度总结五篇你有看过环境监察工作个人年度总结吗?工作总结的内容行文来自自身实践,其结论也为指导今后自身实践。
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环境监察工作个人年度总结,希望能够帮助大家!环境监察工作个人年度总结(篇1)在市环保局的正确领导督促和公司领导的大力支持下,今年我们的环保各项工作纳入了良性循环的轨道,向精细化、规范化迈进了一大步。
回顾今年的环保监督工作,从以下几方面来总结:一、健全制度,完善台帐面对环保监督这个管理科目,我们设立专职专人负责,通过一年的努力,完善了企业开展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年度污染减排规划等各项环保制度32项,以及各类台帐21项,并把各项环保制度和环保监督管理体系机构图做成版面,把各车间现场工艺流程图也做成了专栏,以便各厂、部员工更好的学习,扩大知识面,提高素质,为更好的运用到生产运行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督促相关车间、部门把各类环保台账和岗位操作记录表做到更精细化、更完善。
二、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我们深入生产现场,绘制工艺流程图,逐台设备,逐个工作面的工艺技术参数进行学习,并把各个工艺指标和国家要求指标进行比对,找出存在的差距,和相关负责人进行探讨、整改。
除了翻阅、学习大量的政策法规要求外,我们还走进管理相对好的同行业,搜集一些基础资料,学习管理上的经验。
全年共外出培训4次,部门培训学习50余次,去金晖参观学习3次,俊安1次,在环保设施运行管理方面学到了不少知识,现在,环保这个大项正在向更加规范化、更加精细化的方向迈进。
为了把环保监督工作做好,下一步还需不断的学习。
三、完善环保基础设施根据国家环保部的要求,完善以下环保设施:1、焦炉烟囱“Z”字楼梯安装;2、废水在线监测室安装清洗池和稳压器;3、生化用电电表的安装;4、两个排污口的规范化治理(立标识、定期的卫生处理等)。
四、加强巡检力度,组织进行培训每天至少两次对现场进行巡查,对环保设施和在线监测设施运行情况进行跟踪,随时掌握环保设施的启停及故障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告知相关负责人和厂家进行维护处理。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9•【文号】•【施行日期】2016.09•【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2016年9月)为加快解决现行以块为主的地方环保管理体制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就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建立健全条块结合、各司其职、权责明确、保障有力、权威高效的地方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切实落实对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监督责任,增强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的独立性、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适应统筹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问题的新要求,规范和加强地方环保机构队伍建设,为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中国提供坚强体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问题导向。
改革试点要有利于推动解决地方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利于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任务的明确、分解及落实,有利于调动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积极性,有利于新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平稳过渡。
——强化履职尽责。
地方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生态环境负总责。
建立健全职责明晰、分工合理的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加强监督检查,推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对失职失责的,严肃追究责任。
——确保顺畅高效。
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省级环保部门对市县两级环境监测监察的管理,协调处理好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与属地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关系,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保服务业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保服务业试点⼯作⽅案》的通知⽂号:环办[2012]141号颁布⽇期:2012-11-20执⾏⽇期:2012-11-20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各省、⾃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平是衡量现代社会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
环保服务业是指⽣产和供应环保服务产品、为保护⽣态环境提供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的产业,属于⽣产性服务业,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环保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环保服务以为各种⽣产活动提供污染防治服务为核⼼内容,包括相关的咨询、设计、监测、⾦融、保险、治污设施运⾏等服务活动。
发展环保服务业不仅能够直接为⽣态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提供资⾦、技术、市场、⼈才等⽅⾯的⽀持,⽽且可以带动环保装备和环保产品制造业的发展,促进环保产业整体发展⽔平的提⾼。
发展环保服务业有利于改善⽣态环境质量、降低污染排放强度、提⾼⼈民⽣活⽔平,有利于加快“两⾼⼀资”⾏业调整优化的步伐,有利于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增长⽅式转变。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意见》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适应新时期建设⽣态⽂明和实⾏环境管理战略转型的需要,营造有利于环保服务业发展的社会环境,我部决定开展环保服务业试点⼯作。
现将《环保服务业试点⼯作⽅案》印发给你们,供参照执⾏。
附件:环保服务业试点⼯作⽅案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2年11⽉20⽇附件:环保服务业试点⼯作⽅案⼀、指导思想以中国特⾊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环保服务业发展中积极探索环保新道路,适应转变经济发展⽅式、优化升级产业结构的需要,满⾜实⾏环境管理战略转型和改善环境质量⼯作的新要求,以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为⽅向,营造有利于环保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体制环境,促进环保服务业健康发展,为实现服务能⼒和服务⽔平的提⾼奠定坚实基础。
⼆、⼯作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意见(国发〔2007〕7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三)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四)国家环境保护“⼗⼆五”规划(国发〔2011〕42号)(五)“⼗⼆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2〕19号)(六)节能减排“⼗⼆五”规划(国发〔2012〕40号)(七)“⼗⼆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2〕28号)(⼋)关于环保系统进⼀步推动环保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环发〔2011〕36号)三、基本原则(⼀)科学划分环境保护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和⾮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在明确并落实政府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责任的基础上,积极引⼊市场机制,促进⾮基本公共服务业发展壮⼤,形成门类、功能、服务产品齐全的环保服务市场;(⼆)以增加⾮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环保服务产品交易和政府购买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企业环保服务产品为重点,推进试点⼯作;(三)根据环保服务购买者、提供者和受益者之间特殊的权利义务关系,强化政府作为环保服务业市场培育者、社会环境⾏为监管者和基本公共环保服务产品提供者的作⽤,协调和妥善处理环保服务业发展中涉及的各种利益关系,切实维护公共环境权益;(四)与深化社会事务管理体制改⾰相结合,消除各种不利于环保⾮基本服务市场公平竞争的垄断⾏为,⿎励社会资本进⼊环保⾮基本服务领域,提⾼服务效率和⽔平,降低服务成本,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五)与各地区落实政府环境保护责任和实现环境质量⽬标要求相结合,以满⾜环境质量改善、污染减排、防范环境风险的相关环保服务需要为⽬标,充分利⽤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地⽅政府的创造性和企业的积极性;(六)根据我国环保产业发展阶段的特点,将促进环保服务业发展与环保技术装备产品制造业发展有机结合,实现环保产业的均衡、协调、全⾯发展。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01.10•【文号】环办[2012]5号•【施行日期】2012.01.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是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验收监管的重要辅助手段,对强化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提升环评有效性和完善性具有积极作用。
近年来,许多地区在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方面开展了富有成效的探索工作,有的地区已将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纳入地方相关法规。
但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总体尚处于试点阶段,对其定位、作用和范围还不够明确,相关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体系还不够完善。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现就推进和规范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对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项目的数量明显上升,环境监管任务十分繁重。
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环保措施和设施“三同时”落实不到位、未经批准建设内容擅自发生重大变动等违法违规现象仍比较突出,由此引发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时有发生,有些环境影响不可逆转,有些环保措施难以补救。
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现有监管力量不足,难以对所有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检查,使得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环境问题在投产后集中体现,给环保验收管理带来很大压力。
通过推行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有利于实现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由事后管理向全过程管理的转变,由单一环保行政监管向行政监管与建设单位内部监管相结合的转变,对于促进建设项目全面、同步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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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 , 九五” 比“ 时期均有大幅度提高。 统计数据显示 , “ 期 间, 十五’ 我国市政公用设施投 资总额2 30 00 亿元, 九五” 是“ 时期的 2 5 ; . 倍 投资总额 8
占 G P的2 %, 九五” D 9 比“ 时期的 1% 1 个百分点。 .高 2 7 城市供水、 排水、 燃气、 供热、 公共交通、 园林绿化 、 市容
关企业做到台帐和资料完善整齐 , 装订规范 , 监测记 环卫、 市政道路桥梁等各行业投资均大幅增长 。
3 0
瞩 _ ■
录连续完整 , 指标符合环境管理要求 , 能全面反映企 四、 建立和完善企业 内部环境管理制度。 指导有
资是借钱买证券 , 融券是借证券卖出, 到期后按合 同
规定归还所借资金或证券 , 并支付一定的利息费用。 业的环境管理情况 ;
融资融券业务中,投资者需要事先 以现金或证券等 自有资产向证券公司交付一定 比例 的保 证金 ,并将 关企业结合实际 , 建立健全企业污染。 融资买入 的证券或融券卖 出所得资金交付证券公 。
各地环保部 门认为有必要纳入试点的企业 。主要开 气普及率 8. %, 7 5 污水处理率 6 . %, 活垃圾无 4 22 生 8
展如下工作 :
一
害 化 处 理 率 6 . % ,城 市 建 成 区 绿 化 覆 盖 率 19 8
、
建立企业环境管理组织架构。 指导有关企业 3. %, 5 9 人均公园绿地 8 8 2 , 平方 米 , 9 每万人拥有公
多的信息融人证券的价格 ,可以为市场提供方向相 反的证券交易活动 ,当投资者认为股票价格过高或
过低时, 可以通过融券卖出或融资买人 , 有利于股票 段
,
平持续快速提高
,
城镇体系不断完善。
统计数据显示
,
我 国城镇 化 正处 于 快速 发展 阶
2 o 年底 , 国城镇人 口59 亿人 , 07 我 . 4 城镇化水平 价格趋于合理 , 有助于价格稳定机制的形成。 二是融 4 4 9 %,比 18 92年的 2 . 11 %提高 2 .个百分点 ,5 3 8 2 资融券交易可 以在一定程度上放大资金 和证券供 年间年均增长 0 9 个百分点 。预计未来 1 5 0年 一 5 1 求, 增加市场交易量 , 而活跃证券交易 , 从 增强证券 年 我国城镇化仍将保持年均 08 1 . - 个百分点 的增 市场 的流动性 。三是融资融券交易可以为投资者提 长速度
。
环境保护部近 日 发出通知 ,要求加强和深化企 动力就近就地转移 ,在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方 面的功能凸显。
通知规定 , 此次试点范围是 国家重点监控污染
市政公用设施服务能力和供给能力增强 ,投资
企业、 已开展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的企业、 以及 பைடு நூலகம்规模逐步扩大。07 20 年底, 全国用水普及率 9 . %, 3 3 燃 8
司 白 1 。 j , 担呆 _ 毓瞵交易 投 如不 时、 物融 中 资者 能按 足
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 :
额 资金 券, 偿还 或证 证券公 权进 制平 司有 行强 仓。
融资融券的作用 : 一是融资融券交易可以将更
我国城镇化水平持续快速提 高
近 日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悉
,
我 国城 镇 化水
建立企业环境管理责任体系, 设立环境管理机构 , 明 共交通车辆 1. 02 3标台 ,人均道路面积 1. 平方 13 4 确企业环境管理总负责人和企业环境监督员 ; 二、 提高企业环境管理与监督人员素质 。 组织有 关企业参加 由我部统一组织的培训 ,实行持证上 岗
制度 ; 三、 建立健全企业环境管理台帐和资料。 指导有
,
状况 , 为投资者提供了一种规避市场风险的工具 。 四 市为骨干
,
,
、
外参与经济全球化和国际竞争 ,对 内引领经济社会
环境保护部 :
深化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 点工作
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
发 重要 展的 支撑 小城镇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的产业 结构创 大量 造了 就业岗 吸纳了 农村富 位, 广大 余劳
. .
,
。
供新 的交易方式 , 有利于改变证券市场“ 单边市” 的
目前
, ,
我 国 已初 步形成 以大城 市为 中心 , 中小城
小城镇为基础的多层次的城镇体系。 目前 是融资融券交易拓宽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在一定程 全国共有设市城市 65 5个 建制镇约 2 万个 。 度上增加证券公 司 自有资金 和 自有证券 的运用 渠 目 前 我 国区域中心城市和城镇密集地区作用 道。 在实沲翰魏 嗵制度后, 还可以增加其他合规资金和 突出 小 城 镇功 能 凸显 。 域 中心城 市 和 以中心城 市 区 证券 的融通配置方式 , 提高金融资产的运用效率。 为核心的都市区 都市连绵区加速成长 , 成为我国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