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影响评估审批流程
防洪评价审批流程
报告编制单位 按评审意见修改、 补充完善报告内容, 经专家组组长复审 通过后组卷返回建 设单位。(6份) 前期部、审批局
行政许可申请所需材料:
1、填写审批局制式申请表格(加盖公章)
2、编写关于项目防评的申请(加盖公章) 3、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将组卷报告 报送审批局批复。批 成)
工程部、招采部 起草设计任 务书,交招 采部并委托 设计单位编 制防洪评价 报告。
前期部
防洪评价报 告编制完成 后,向当地 审批局提交 行政许可申 请。
审批局 由审批局确定 日期、地点, 组织相关行政 部门、专家组、 编制单位、建 设单位进行防 评报告评审。
审批局
专家组提出评审意 见、组长签订评审 意见稿后,初审完 成。
防汛专项方案 审批
防汛专项方案审批1. 引言防汛工作是保障国家、地区和人民生命安全的重要任务,也是减轻因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为了有效应对洪涝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制定并执行防汛专项方案至关重要。
本文档将对防汛专项方案的审批流程进行介绍。
2. 审批流程2.1 编制防汛专项方案在制定防汛专项方案之前,应成立防汛工作小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防汛工作小组应对洪涝灾害的情况进行了解和分析,确定防汛措施和应对方案,以及相关的预案。
2.2 审核防汛专项方案编制完成的防汛专项方案需要经过审核。
审核应由专业的防汛工作人员或相关部门进行,确保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方案的目标、措施和预算,以及应对不同洪涝程度的应急预案等。
2.3 审批防汛专项方案经过审核后,防汛专项方案需提交至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审批单位应对方案进行全面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审批的主要内容包括方案的合规性、合理性以及应对洪涝灾害的能力等。
2.4 防汛专项方案的落实与监督审批通过的防汛专项方案需要立即落实,并督促各相关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履行职责。
同时,应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和评估方案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3. 防汛专项方案的要求为了确保防汛专项方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以下是一些方案编制时应考虑的要求:•科学性和实用性:方案的内容应符合防汛工作的要求和技术规范,确保科学性和实用性。
•系统性和综合性:方案应对洪涝灾害的各方面问题进行全面考虑,制定系统完备的解决方案。
•统一性和协调性:方案应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各相关部门的行动,并加强协调与配合。
•及时性和灵活性:方案应及时响应洪涝灾害的发生,并随时调整和改进方案内容。
4. 总结防汛专项方案的审批是防汛工作的重要环节,对于减轻洪涝灾害带来的损失和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科学编制、审核和审批方案,并落实和监督执行,可以提高防汛工作的能力和效果。
防汛应急预案审批流程
防汛应急预案审批流程1. 审批流程简介防汛应急预案是指在洪水、暴雨等极端气象条件下,采取一系列应急措施,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以及社会稳定的预案。
防汛应急预案的审批流程是指相关部门按照一定程序对于防汛应急预案进行审批的过程。
根据《应对城市污染气象灾害的工作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防汛应急预案的审批流程可总结为以下五个步骤:1.立项申请;2.编制预案;3.初审和修改;4.专家论证和内审;5.最终审批。
2. 审批流程详细步骤2.1 立项申请立项申请是防汛应急预案审批流程的第一步。
申请人需要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说明预案的内容、编制目的、编制依据和编制时间等基本信息。
2.2 编制预案如果立项申请获得批准,相关部门将会组织专门编制防汛应急预案。
编制预案需要多个部门和专家共同参与,预案中需要涵盖的方面也十分广泛,所以预案的编制会比较繁琐,需要花费较长时间。
2.3 初审和修改编制防汛应急预案后,需要进行初审和修改。
此步骤需要对于编制好的预案进行初步审核,确保预案的编制符合规范,内容合理,如有必要,还需进行适当修改。
2.4 专家论证和内审经过初审和修改后,防汛应急预案需要进行专家论证和内审。
此步骤是重要环节,需要组织专家对防汛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专家需具备相关技术资格和经验。
经过专家组论证,内部审核意见也需要合并,最终形成反馈意见。
2.5 最终审批防汛应急预案最终审批是由有关部门领导和相关专家最终审批决定,具有法律效力。
3. 总结防汛应急预案的审批流程是一项十分严谨的程序。
在实际的应急行动中,预案能够有效指导行动,有效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发生。
因此,各级相关部门应该认真组织编制,审批预案,依照流程,不得有缺位。
在实际操作中,也需要依据特定情况来完善预案,提高防汛的能力,以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流程图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流程图申请申请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接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有以下情形的, 作不予受 理的决定, 出具不予受理 通知书: 1.不属于本审查 签署机关受理范围的 (告 知申请人向有受理权限 的机关提出申请); 2.建 设单位隐瞒有关情况、 提 供虚假材料的;3.法律、 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 予受理的。
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 合法律形式的,应当一次 性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并 出具补充材料通受理:收到申请材之日起, 2日内是否受必要时征求与建设 项目有关部门有依法应当听证的事 项或行政机关认为需 要听证的事项,告知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 享有要求听证的权 利。
决定水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决定( 5日内完成)不准予许可 送达:行政服务大厅将行政许可送达申请人 (3日内完成结束水利工程质量等级核定流程图申请听证组织听证审查: 8日内完成,进行听证、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所需准予许可备注:流程图 所指的“日” 均为工作日项目法人组织参加验收单位进一步研究,研究意 见报质量监督机构通知项目法人取走核备(核定)资料结束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协调决定解决质量监督机构签发核备 (核定)结论双方仍有分歧双方无分歧开始不符合验收工作程序报送的 核备(核定)资料,不予受 理,并向项目法人说明不能 受理的原因报送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项目 法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 的,予以受理审查核查意见与项目法人验收意见不一致的,应告知项目法人核查意见与项目法人验收结论一致的,填写核备(核定)意见。
收受 理申请人申请项目法人提出核备(核定)河道采砂许可流程图当场更正告知补正申请存在可当场更正错误受理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审查不符合受理条件不予受理如需修改建设项目占用防洪规划保留区用地审核流程图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接收申请材料有以下情形的,作不予受理的决定,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1.不属于本审查签署机关受理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向有受理权限的机关提出申请);2.建设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
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审批程序
一、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3. 《防洪应急预案编制规范》4. 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二、编制原则1. 以人为本,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
2.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3.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4. 快速反应,协同作战,确保应急工作高效有序。
三、审批程序1. 编制阶段(1)成立应急预案编制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
(2)开展调查研究,收集相关资料,分析风险隐患。
(3)制定应急预案编制方案,明确编制内容、程序、时间等。
(4)编写应急预案初稿,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
2. 审查阶段(1)预案编制单位将应急预案初稿报送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对预案进行审查。
(3)审查内容包括预案的合法性、科学性、实用性、可操作性等。
(4)审查通过后,预案编制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对预案进行修改完善。
3. 审批阶段(1)预案编制单位将修改完善的预案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批。
(2)同级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预案进行审议。
(3)审议通过后,由同级人民政府审批。
(4)审批通过的预案,由同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实施。
4. 实施与修订阶段(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及相关部门按照预案要求,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预案实施过程中,如遇重大变化,预案编制单位应及时修订预案,并按原审批程序重新审批。
(3)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预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预案有效落实。
四、注意事项1. 预案编制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要求,确保预案的合法性。
2. 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充分听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确保预案的实用性、可操作性。
3. 审查、审批过程中,应严格把关,确保预案的科学性、严谨性。
4. 预案实施与修订过程中,应密切关注实际情况,确保预案的有效性。
总之,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审批程序是确保应急预案科学、实用、有效的重要环节。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办事指南
BSZNBSZN-006000-2014《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办事指南绥江县水务局2014年10月30日发布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办事指南一、事项名称和代码事项名称: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代码:69-6二、受理范围绥江县辖区内在蓄滞洪区内建设的公路、矿山、电厂、电信设施和管道等建设项目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
三、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八条第三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洪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等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防洪工作。
第三十三条: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就洪水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建设项目对防洪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评价,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提出防御办法。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依照国家规定的大体建设程序报请批准时,应当附具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在蓄滞洪区内建设的油田、铁路、公路、矿山、电厂、电信设施和管道,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应当包括建设单位自行安排的防洪避洪方案。
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使历时,其防洪工程设施应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在蓄滞洪区内建造衡宇应当采用平顶式结构。
《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和保留市级行政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昭政发〔2009〕56号)下放目录第52项。
四、实施机关绥江县水务局五、审批条件一、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二、建设单位应制定建设项目的防洪避洪方案,符合有关计划和洪泛区、蓄滞洪区、行蓄洪区标准和有关技术及管理要求,不得妨碍行洪和蓄滞洪。
六、审批数量没有数量限制七、受理地址受理地址:绥江县水务局受理地址:绥江县县府街9号八、申请材料一、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查申请书;二、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3、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4、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图纸;五、影响公共利益或第三者水事权益的,应当提交有关协议书。
防洪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申请及审批流程
防洪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申请及审批流程一、背景介绍防洪工程项目是为了预防洪水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进行的一项重要工程。
然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出现需要变更项目设计的情况。
本文将介绍防洪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的申请及审批流程。
二、设计变更申请1. 变更申请书项目承包方或设计单位在发现需要进行设计变更时,首先需要书面提交变更申请书。
变更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变更的具体原因和目的;(2)变更所涉及的具体内容;(3)对变更带来的影响进行初步评估;(4)变更所需的时间和费用等资源估算;(5)变更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分析。
2. 变更申请资料除了变更申请书外,申请方还需根据具体情况提交相关资料,如项目原始设计图纸、变更后的设计方案、技术报告等。
这些资料应该能够清晰地说明设计变更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三、设计变更审批1. 初步评估项目建设单位收到变更申请后,应组织相关部门对变更进行初步评估。
初步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申请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分析;(2)变更对工程进度和质量的影响评估;(3)变更所需的资源和费用评估。
2. 技术评审初步评估通过后,项目建设单位将变更申请提交给技术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
技术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1)对变更后的设计方案进行技术可行性评估;(2)对变更后的工程进度和质量影响进行评估;(3)对变更所需的资源和费用进行评估。
3. 审批决策技术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后,将结果反馈给项目建设单位。
根据评审结果,项目建设单位将决定是否批准变更申请,并出具审批决议文件。
四、变更实施1. 变更通知项目建设单位将审批通过的变更申请结果书面通知承包方或设计单位,并要求其按照变更方案进行实施。
2. 变更实施管理变更实施过程中,需要建立变更管理机制。
项目建设单位应与承包方或设计单位密切合作,确保变更实施的顺利进行。
3. 变更验收变更工作完成后,项目建设单位进行变更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对变更后的工程质量、工期和费用进行检查核实,确保变更实施符合要求。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流程图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流程图水利工程质量等级核定流程图开始申请人申请项目法人提出核备(核定)申请收件受理不符合验收工作程序报送的核备(核定)资料,不予受理,并向项目法人说明不能受理的原因报送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项目法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审查核查意见与项目法人验收意见不一致的,应告知项目法人核查意见与项目法人验收结论一致的,填写核备(核定)意见。
项目法人组织参加验收单位进一步研究,研究意见报质量监督机构。
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协调解决决定质量监督机构签发核备(核定)结论通知项目法人取走核备(核定)资料结束双方仍有分歧双方无分歧河道采砂许可流程图建设项目占用防洪规划保留区用地审核流程图申 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不予受理告知补正当场更正未通过修改完善资料不符合受理条件存在可当场更正错误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如需修改准予许可不予许可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审批(不含河道采砂)取水许可审批流程图法人验收质量结论核定核备流程图开始申请人申请项目法人提出核备(核定)申请收件受理不符合验收工作程序报送的核备(核定)资料,不予受理,并向项目法人说明不能受理的原因报送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项目法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审查核查意见与项目法人验收意见不一致的,应告知项目法人核查意见与项目法人验收结论一致的,填写核备(核定)意见。
项目法人组织参加验收单位进一步研究,研究意见报质量监督机构。
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协调解决决定质量监督机构签发核备(核定)结论通知项目法人取走核备(核定)资料结束双方仍有分歧双方无分歧水利项目重大设计变更流程图申 请申请人提出水利项目重大设计变更申请受 理行政服务大厅接受相关材料决定是否受理不属于本审查签署机关受理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向有受理权限的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不全,不满足规范要求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审 核遂平县水利局计划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规划,结合专家审查意见起草设计变更批复文件征求局内相关处室意见决 定遂平县水利局作出决定送 达将设计变更文件和相关材料送达申请人或有关立卷归档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防洪应急预案报批程序
一、编制依据为确保防洪工作有序进行,提高防洪应急响应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防洪应急预案报批程序。
二、编制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2. 综合考虑、分级负责的原则;3. 应急与救援相结合的原则;4. 公开、透明、高效的原则。
三、报批程序1. 初步编制(1)成立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小组,负责预案的编制工作;(2)收集相关资料,包括地理、气象、水文、工程设施、社会经济发展等;(3)分析本地区防洪形势,确定防洪目标、任务和措施。
2. 初步审查(1)编制小组将初步编制的预案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查;(2)相关部门对预案内容进行审查,提出修改意见;(3)编制小组根据审查意见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3. 审批(1)编制小组将修改完善的预案报送同级人民政府;(2)同级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预案进行审批;(3)审批通过后,预案正式生效。
4. 发布与实施(1)预案正式生效后,由同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发布;(2)相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公众应熟悉并掌握预案内容;(3)各级政府、部门、单位和社会公众按照预案要求,做好防洪应急准备工作。
四、监督与评估1. 监督(1)各级政府、部门、单位应加强对防洪应急预案的监督;(2)对违反预案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2. 评估(1)定期对防洪应急预案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2)根据评估结果,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五、附则本防洪应急预案报批程序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如遇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注:本程序仅供参考,具体操作以实际情况为准。
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服务指南[001]
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由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建设影响水文监测工程的审批等4项审批事项合并组成。
有下列一种及以上下列情形的,办理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1.在黄河流域(片)的河流、湖泊上新建、扩建以及改建并调整原有功能的水工程。
本指南所称水工程,是指水库、拦河闸坝(含橡胶坝)、引(调、提)水工程、堤防、河道整治工程、水电站(含航运水电枢纽工程)等在江河、湖泊上开发、利用、控制、调配和保护水资源的各类工程。
2.在黄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含蓄滞洪区)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包括跨河、穿河、跨堤、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口、排污口等建筑物,厂房、仓库、工业和民用建筑以及其他公共设施。
3.在由国务院或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决策运用、黄河流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商地方人民政府决策运用和对流域防洪有重要作用的蓄滞洪区、洪泛区内建设的大中型建设项目。
4.在黄委所属国家基本水文监测站上下游建设影响水文监测的工程。
只涉及上述一种情形的建设项目,仍按该种情形的原审批管理权限执行。
涉及两种情形及以上的建设项目,实行一个审批机关为主,有关机关会同或者参与的方式开展审批工作,只下达一个审批文件。
审批文件针对相应情形分别出具审查意见。
审批权限属于黄委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由黄委负责实施,有关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参与;审批权限分别属于水利部和黄委的,由黄委负责实施;审批权限属于不同流域管理机构的,项目法人可以选择向一个流域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首先受理申请的流域管理机构牵头,会同有关流域管理机构办理。
二、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
三、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5.《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XX〕29号);6.《关于印发<水利部派出的流域机构改革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调整方案>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XX〕39号);7.《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令第31号,20XX年12月16日水利部令第47号修改);8.《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水利部第43号部长令,20XX年12月16日水利部令第47号修改);9.水利部、国家计委《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10.水利部《关于黄河水利委员会审查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权限的通知》(水政〔1993〕263号);11.《关于明确由黄河水利委员会负责审查并签署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的河流(河段)湖泊名录和范围(试行)的通知》(水规计〔20XX〕74号);12.《水利部关于加强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水汛〔20XX〕359号);13.水利部《关于印发<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水规计〔20XX〕22号);14.《黄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黄水政〔1993〕35号,20XX年9月11日以黄办〔20XX〕285号修改);15.《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技术审查标准(试行)》(黄建管〔20XX〕48号,20XX年9月11日以黄办〔20XX〕285号修改);16.《关于印发<黄河水利委员会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黄规计〔20XX〕111号,20XX年9月11日以黄办〔20XX〕285号修改);17.黄委关于印发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黄规计〔20XX〕297号,20XX年9月11日以黄办〔20XX〕285号修改)。
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目录1. 评价报告的目的及背景1.1 制定评价报告的背景1.2 评价报告的目的2. 防洪影响评价的重要性2.1 防洪工程对社会的重要性2.2 防洪影响评价的作用3. 防洪影响评价的方法与流程3.1 评价方法选择3.2 评价流程概述3.3 重要参数的测定与分析4. 防洪影响评价的案例分析4.1 案例一:城市防洪设施建设4.2 案例二:农田防洪措施实施4.3 案例三:水库防洪效果分析5. 防洪影响评价的现状与发展趋势5.1 现有评价技术的局限性5.2 未来发展方向的展望6. 结论与建议1. 评价报告的目的及背景1.1 制定评价报告的背景在防洪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为了全面评估防洪措施的实际效果和影响,需要进行防洪影响评价,以便更好地指导未来的防洪工作。
1.2 评价报告的目的评价报告的主要目的是对现有防洪工程的影响进行客观评估,为相关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参考,进一步完善防洪工程建设。
2. 防洪影响评价的重要性2.1 防洪工程对社会的重要性防洪工程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基础设施,对于防止洪水灾害、减少灾害损失具有重要意义。
2.2 防洪影响评价的作用防洪影响评价能够全面评估防洪工程的实际效果和影响,为相关方提供决策参考,提高防洪工程建设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3. 防洪影响评价的方法与流程3.1 评价方法选择评价方法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包括定性和定量评价方法,如实地调查、模拟分析等。
3.2 评价流程概述评价流程通常包括调研准备、数据收集、分析评估和报告撰写等步骤,确保评价过程科学严谨。
3.3 重要参数的测定与分析重要参数如洪水位、洪峰流量等应通过科学方法测定,并进行相关分析,揭示防洪工程的实际影响。
4. 防洪影响评价的案例分析4.1 案例一:城市防洪设施建设通过对城市防洪设施的建设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分析,为城市防洪工程的改善提供建设性意见。
4.2 案例二:农田防洪措施实施评估农田防洪措施的实施效果,指导农田洪水防治工作,提高农田灾害防范能力。
防汛应急预案审批程序
为确保在汛期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可能出现的洪水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防汛应急预案审批程序。
一、预案编制1. 预案编制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当地水文、气象、地质等条件,制定防汛应急预案。
2. 预案编制单位应广泛征求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确保预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二、预案评审1. 预案编制单位将编制完成的防汛应急预案报送同级防汛指挥部。
2. 防汛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预案进行评审,主要内容包括:(1)预案编制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2)预案内容是否全面、科学、合理;(3)预案措施是否具体、可操作;(4)预案组织机构是否健全,职责明确。
三、预案审批1. 预案评审通过后,由防汛指挥部提出审批意见。
2. 同级人民政府对预案进行审批,审批意见包括:(1)同意审批;(2)同意审批,提出修改意见;(3)不同意审批。
四、预案发布1. 预案经人民政府批准后,由防汛指挥部发布。
2. 预案发布后,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群众。
五、预案实施1. 预案实施单位应按照预案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 预案实施单位应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洪水灾害的能力。
3. 预案实施单位应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掌握汛情变化,确保预案有效实施。
六、预案修订1. 预案实施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况,应及时修订预案:(1)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2)防汛形势发生重大变化;(3)预案内容不适应实际情况。
2. 预案修订程序与原预案编制程序相同。
七、责任追究1. 预案审批过程中,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预案审批工作顺利进行。
2. 预案实施过程中,如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等原因导致洪水灾害损失扩大,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本审批程序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防汛应急预案。
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根据本程序,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注:水务窗口负责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工作,负责申报资料查验,负责对申请做出予以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必要时负责组织申请项目的现场踏勘,负责将承办职能科室(单位)提出的准予或者不予行政许可意见报分管行政审批的局领导决定,负责送达行政许可决定;
承办职能科室(单位)负责协助水务窗口作出申请的受理决定,负责对申请项目通过实地核查、书面审查、询问相关人员、专家评审等方式,结合有关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意见进行审查,负责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议,记录、整理专家的评审意见,负责在行政许可流程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准予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意见,并报请分管局领导审核后再报局长签发,最后将局长签发后的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防汛度汛应急预案审批流程
防汛度汛应急预案审批流程一、目的和原则1.1 目的为了做好我国防汛度汛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轻自然灾害损失,制定本预案审批流程。
本流程旨在明确防汛度汛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批、发布和实施等环节的要求和程序,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操作性。
1.2 原则(1)以人为本,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2)预防为主,综合防治;(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4)快速反应,协同配合;(5)科学决策,民主集中制。
二、编制和申报2.1 编制防汛度汛应急预案由各级防汛办负责编制,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充分调查研究,科学分析,确保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2.2 申报防汛度汛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防汛办向上级防汛办申报。
申报材料应包括应急预案全文、编制说明、有关表格等。
三、审批3.1 审批机构防汛度汛应急预案的审批机构为上级防汛办。
3.2 审批流程(1)上级防汛办收到下级防汛办的申报材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2)上级防汛办审查同意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地抽查,对应急预案的实用性、操作性等进行核实;(3)实地抽查合格后,上级防汛办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向下级防汛办反馈审批结果。
四、发布和实施4.1 发布防汛度汛应急预案经上级防汛办审批同意后,由各级防汛办发布。
发布的应急预案应包括正式文本、解读材料、相关图表等。
4.2 实施各级防汛办应根据批准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防汛度汛各项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落实。
五、培训和演练5.1 培训各级防汛办应对防汛度汛应急预案进行定期培训,提高防汛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应急能力。
5.2 演练各级防汛办应定期组织防汛度汛应急预案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实战效果,发现问题,及时修订完善。
六、修订和完善6.1 修订随着防汛度汛工作实践的发展和变化,各级防汛办应适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以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6.2 完善各级防汛办应根据应急预案实施情况,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防汛度汛应急预案。
防汛应急工程方案审批
防汛应急工程方案审批一、总则本方案旨在规范防汛应急工程方案的审批程序,确保防汛应急工程的有效实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防汛应急工作效率和水平。
二、审批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各级防汛工作部门对防汛应急工程方案的审批。
三、审批程序1. 防汛应急工程方案应由地方防汛工作部门或者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并报送至上级防汛工作部门。
2. 上级防汛工作部门对接收的防汛应急工程方案进行初审,初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等。
3. 经过初审合格的防汛应急工程方案将由上级防汛工作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专家评审将对工程设计方案、施工方案、材料配备、应急措施等方面进行评估,确保工程方案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4. 审批单位在接收专家评审意见后,进行终审,并作出审批决定。
若审批单位认为工程方案有待完善,可要求编制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重新提交审批。
5. 完善后的防汛应急工程方案将重新经过初审、专家评审和终审程序,直至最终获得审批通过。
6. 审批通过后,防汛应急工程方案将正式实施,相关单位负责监督工程的实施和完成情况。
四、审批依据1. 《防汛工程设计规范》2. 《防汛应急预案管理办法》3. 《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办法》4. 《地方防汛工程管理办法》五、注意事项1. 审批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批,确保审批程序的公平公正,杜绝不合理的审批行为。
2. 编制单位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认真负责地编制防汛应急工程方案,确保其合理性和科学性。
3. 各级防汛工作部门应当加强对防汛应急工程方案的督导检查,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和有效完成。
4. 防汛应急工程方案的审批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确保审批过程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六、附则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擅自修改或违反本方案规定。
本方案由地方防汛工作部门负责解释。
审批人:审批日期:年月日。
防汛应急预案的审批程序范文
防汛应急预案的审批程序范文一、编制目的为了有效预防和减轻自然灾害,特别是洪水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危害,确保我国防汛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防汛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国XX集团公司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
三、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的防汛救灾工作,包括江河、湖泊、水库、城市、农田等区域的防洪、抗洪、抢险、救援等工作。
四、预案审批程序1. 预案编制:各级防汛部门应根据上级防汛部门的要求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编制防汛应急预案。
2. 预案审批:防汛应急预案应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审批。
在审批过程中,应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意见。
3. 预案发布: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同意的防汛应急预案,由防汛部门发布,并报上一级防汛部门备案。
4. 预案修订: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气候变化等因素的影响,防汛应急预案应适时进行修订,以适应新的防汛形势和要求。
五、预案实施和监督管理1. 预案实施:各级防汛部门应按照批准的防汛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防汛工作。
2. 监督管理:防汛应急预案的实施情况应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部门的监督管理。
六、责任与追究1. 各级防汛部门应按照预案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确保防汛工作的顺利开展。
2. 对未按照预案规定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导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的,应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预案不符的,以本预案为准。
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七、附件附件:防汛应急预案具体内容(此处附件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编写,包括预警行动、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等方面的具体内容。
)注:本预案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