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药库登记本
井下炸药库各项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井下炸药库各项爆炸物品管理制度井下炸药库各项爆炸物品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保证井下炸药库中各项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和使用,防止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井下炸药库中各项爆炸物品的管理和使用。
三、制度制定程序: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管理制度,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正式发布。
四、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及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内容:1.名称:井下炸药库各项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2.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井下炸药库中各项爆炸物品的管理和使用。
3.目的:为了保证井下炸药库中各项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和使用,防止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内容:4.1 爆炸物品的入库管理:(1)入库登记:井下炸药库管理员对每批爆炸物品进行登记,并填写好存储记录表。
(2)物品检查:对每批入库的爆炸物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查,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4.2 爆炸物品存储管理:(1)存储条件:井下炸药库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存储条件符合相关要求。
(2)存储位置:不同类型的爆炸物品应存放在不同的位置,由管理员进行统一管理。
(3)存储记录:每一批入库的爆炸物品都要进行存储记录,包括数量、质量等相关信息。
4.3 爆炸物品使用管理:(1)使用计划:井下炸药库管理员制定每批爆炸物品的使用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执行。
(2)使用记录:对于每批使用过的爆炸物品都要进行记录,包括使用时间、使用人员等相关信息。
(3)使用安全:严格执行使用安全措施,确保不会对人员和设备造成伤害。
4.4 爆炸物品库房管理:(1)库房进口:进入井下炸药库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且必须穿着符合要求的防护装备。
(2)库房管理:井下炸药库管理员对库房进行24小时班值,确保库房的安全管理。
5.责任主体:(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监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井下炸药库管理员:负责具体执行本管理制度,并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炸药库安全操作规程
1.本岗位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
2.炸药库除业务主管与保卫、安全人员外,无保卫部证件不许进入,不论任何人出入库,都要认真填写登记表。
3.本岗位工作人员必须穿戴防静电工作服和防静电鞋。
4.进入药库人员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和易燃物品,不许穿有铁钉鞋从事库内工作。
5.拉运炸药汽车必须戴防火帽,并不许驶入护堤内。
6.炸药库管理认真执行两人管理、两把锁、两本帐、两人发药的制度。
两个库管员各持一把钥匙,同时开库、同时进发药;每人一本帐,月底盘点查库,把全月的进库、出库、结存数量报给业务主管。
7.药库区域内不得有丛生杂草,特殊是护提上与护提内,杂草要铲除干净。
8.库区内禁止使用铁制工具,并使用防爆照明。
9.收货进库要严格验收,遇有规格不符,单、物数量不符,质量不合格,包装破损等情况,拒绝收货、进库。
10.严格支领手续,无单位领导与爆破工程师签字不发、涂改领料单者不发、非爆破工或者单人领药不发。
11.堆放要整齐、稳固,并符合下列规定:(1) .对着门的通道宽度不小于1.5 米;(2) .堆垛与墙壁距离不小于0.3 米;(3) .堆垛间的距离不小于0.6 米;(4) .炸药垛高不超过1.8 米;(5) .雷管箱垛不许超过 1.6 米;12.不同品种的炸药不许混存一库,并按进货时间分别垛存。
雷管必须按批号、进货时间分别垛存。
要做到先进库先发,后进库后发。
13.领发雷管时,不许库内开箱。
14.库内要时常保持清洁,遇有破袋洒落在地板上散药,要及时清扫干净,分别装袋。
15.管库员要勤检查,要保持通风、防护铁纱网良好,消防器具齐全有效,水池储水充足,保证无变质、无损坏、无丢失,确保安全。
在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即将报告主管领导与保卫部,及时解决处理。
16.炸药或者雷管发现有变质或者失效时,要及时报告领导和保卫部,进行销毁处理。
17.主管部门与保卫部、安全生产部对药库的设施与管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有人不负责任,无故造成变质、失效、丢失或者帐物不符等情况,对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基本制度 (2)一、库房选址 (2)二、库房建设 (2)三、库区安全消防设施 (2)四、炸药购买和运输入库 (3)五、使用 (3)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 (4)储存库装卸管理制度 (6)储存库定员定量制度 (6)储存库爆炸物品流向管理制度 (7)储存库消防管理制度 (8)爆破员岗位责任 (9)监炮员岗位职责 (10)仓库保管员岗位职责 (10)仓库值班员岗位职责 (11)押运员岗位职责 (13)爆破员安全操作规程 (13)监炮员安全操作规程 (14)民爆物品申领、退库流程及注意事项 (15)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基本制度根据国家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制度。
一、库房选址一般要求炸药库周围300米范围内要远离居民区,200米范围内不能有公路,远离公路选址需经公安部门同意批准。
也可参照《危险品储存库区1.1级建筑物的外部距离》标准执行。
二、库房建设库房建设包括炸药库房、雷管库房、警卫室、库房隔离网、避雷针、进场便道等库房建设、布局要按公安部门的要求建设,雷管库和炸药库要分开,炸药库和雷管库周围要用铁丝网等全封闭隔离,库区大门警卫室设在库房隔离网外面远离雷管库一侧,避雷针设在库区周围海拔较高的地方,并接线入地。
进入库区的便道需修开阔平整,以防止炸药雷管运输过程中颠簸剧烈发生意外,库房周围50米范围内不得有林木生长,否则应予以清除,以防雷电传递。
三、库区安全消防设施1、库区安全消防设施配置工作,要做到人防、物防、技防、犬防、消防工作全面到位,库区设管理人员1名,属于项目部正式员工,且需接受当地公安机关的安全管理培训并取证;库区喂养警卫犬1只,加强戒备;炸药库和雷管库库房门口挂设报警器,当有异常时,报警器自行报警;库区设置各类消防器材,消防砂、消防桶、消防铲、消防水、灭火器一应齐全。
2、进入库区的便道左侧设置“库房重地、闲人免进”标识牌,警示闲杂人等远离库区;库区大门左侧树立入库人员须知,明确进入库区人员资格、进入库区注意事项;警卫室、炸药库、雷管库门牌标识清楚,警卫室悬挂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库房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和权限等标牌,库区选择合适位置设置多处防火标识等。
炸药库管理制度范本
炸药库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确保炸药库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制定本管理制度。
适用于所有炸药库管理单位。
二、责任与义务1. 炸药库管理人员负责炸药库的安全管理、日常巡视、库存核对和进出库登记等工作。
2. 炸药库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炸药库设施、设备的完好情况,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3. 炸药库管理人员应了解炸药库库存情况,确保库存安全和有效管理。
4. 炸药库管理人员应严格控制炸药的进出库,并做好登记和备案工作。
三、炸药库设施和设备要求1. 炸药库应设立单独的库房,楼层不得低于地面一米。
2. 炸药库门应采用防爆材料制作,门框应设有密封装置。
3. 炸药库应设有安全防盗报警器,并定期检查和测试。
4. 炸药库设备应按规定进行维护和定期检验,确保正常运行。
四、炸药进出库管理1. 炸药进出库应有专门人员负责,并在进出库登记簿上做清楚记录。
2. 炸药库应定期盘点库存,并核对实际库存与登记簿上的数据是否一致。
五、炸药库安全防范措施1. 炸药库应定期进行防火、防爆检查,并及时整改。
2. 炸药库内应设置指示灯和紧急疏散通道,保证人员安全疏散。
3. 炸药库周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并保持清洁。
六、炸药库事故应急处理1. 发生炸药库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2. 炸药库管理人员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处置和善后工作。
七、违反管理制度的处理1. 对违反炸药库管理制度的人员,将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
2. 对损失秩序和安全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以上为炸药库管理制度的范本,具体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规定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规定1 概述1.1 为了加强本公司施工生产中购买、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爆炸事故的发生,防止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挪用,切实保障国家、企业以及员工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所称民用爆炸物品,是指列入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的工业炸药、工业雷管、工业索类火工品(以下简称“民爆品”)。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公司涉及爆破作业(以下简称“涉爆”)的项目(单位)生产中购买、运输、储存、使用民爆品的安全管理。
3 职责权限3.1 涉爆项目(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民爆品的安全管理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民爆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3.1.1 做好爆破作业专业施工单位的资格审查和选择,做到合格分包;3.1.2 组织爆破设计书的评审,主持制订爆破施工组织设计并组织实施;3.1.3对爆破作业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及组织爆破作业安全技术交底;3.1.4 组织爆破安全警戒工作;3.1.5 参与并配合爆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2 项目(单位)安全管理部是民爆品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本单位民爆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3.2.1 坚持原则,根据民爆品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行使安全监督职责;3.2.2 对本单位民爆品的管理进行检查监督并及时纠正违章、整改隐患;3.2.3 检查、监督爆破员按规程装药、爆破,按制度领用、清退民爆品,确保民爆品使用全过程的安全;3.2.4 检查、监督仓库保管员按规定管好民爆品,严格制度,保证帐目清楚、帐物相符;3.2.5 对相关职工(民工)开展相应安全宣传教育;3.2.6 每月统计上报民爆品的用量。
发现本单位民爆品短少、丢失、被盗等以及发生爆炸事故、案件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协助调查与处理。
3.3 参加爆破作业的人员均应严格执行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落实爆破作业施工方案的各项要求。
4 工作步骤及要求申请许可→过程控制→爆破作业→检查整改4.1 申请许可4.1.1 购买、运输、储存、使用民爆品前,相关单位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获得许可文件。
炸药库制度等
爆破材料发放与清退制度1、使用爆破物品的作业班组,要认真填写爆破领料单,班组负责人、爆破员、安全员核对当班领取使用量并签字,报有关领导审查并签字批准后,拿领料单到炸药库领取爆破材料。
2、发放爆破材料时,保管员要查验各种手续以及各工班领料人员的资格证件复印件,按批准数量发放,不得随意增减,保管员与领料人员要当面点清所支领爆破材料品种、规格和数量并签字。
3、领取爆破物品的作业班组和班组的运输车辆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严禁将炸药和雷管同车混装、存放或由一人领出,不得与其他物资混装。
运输途中严禁搭乘无关人员,不得中途停留休息。
到达现场后,要核对品种和数量,防止丢失、被盗。
4、爆破材料必须在炸药库的发放室领取,发放炸药、雷管时要做到轻拿轻放,严禁摔、扔炸药和雷管。
5、爆破员班后必须严格执行班组长、安全员等在报单上签字制度,无签字或签字不清,保管员拒收炸药、雷管。
清退爆破材料时爆破员与保管员当面点清,做到帐物相符。
6、所有接触爆破材料人员,应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严禁穿化纤衣服。
7、在领退爆破材料时有专用保存工具并编号、加锁,不得混放。
1、爆破员领到火工品后必须严格按要求运往作业现场,中途不得随意停留或转交他人。
2、运送火工品人员要积极配合安全员的工作,爆破监督安全员每班必须把到现场的火工品数量做好登记,发现实领数与到现场数不符时应立即报告,火工品管理小组或向公安机关报告追查原因,造成犯罪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3、火工品到施工现场,必须专车、专人押运,严禁与火工品无关的人员同车到施工现场,严禁炸药与雷管同一车运输。
1、施工现场爆破员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专职爆破员担任,无证人员不准进行爆破作业。
2、对爆破作业人员定期进行考察,发现不合格或情绪不稳人员,立即停止其作业资格。
3、火工品领到施工现场后,严禁乱扔乱放,不使用不得开锁。
炸药箱、雷管箱必须分别存放在平稳,避开电器设备的地点。
4、使用炸药和雷管的工班,在施工现场临时存放爆破器材时,要选择安全可靠的地方单独存放,指定专人看管,但不得过夜存放。
爆炸物品储存管理制度
爆炸物品储存管理制度一、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必须建立由主要领导人负责的爆炸物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全。
二、储存民用爆炸物品必须持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
三、爆炸物品必须储存在持证的爆炸物品仓库内,严禁库外储存。
四、爆炸物品存库必须配足够的看守力量和完善的防火、防雷、防盗、通讯设施、昼夜巡逻守卫。
五、爆炸物品库区严禁烟火,严禁在库区进行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
六、进入爆炸物品库区的人员严禁穿硬低鞋,严禁穿化纤服装。
七、爆炸物品库房严禁照白炽灯,只能照防爆灯。
八、爆炸物品进出库必须凭《爆炸物品运输证》或领料批准单。
九、爆炸物品进出库必须每次检查、验收、登记上帐,做到随时帐目清楚,帐物相符,爆炸物品使用信息必须实行信息系统管理。
十、爆炸物品库房严禁超量储存爆破器材,性能相抵触的爆破器材,必须分库存放,爆炸物品库房严禁存放其他物品。
十一、爆炸物品堆放必须整齐牢固,硝化甘油类炸药和雷管必须放在货架上,货架宽不超过2箱,禁止迭放,其他爆炸器材必须放在垫木上,炸药堆高不超过6米,堵住垛至墙壁间距不小于0.6米,炸药每堆不超过770箱。
十二、爆炸物品装卸必须轻拿轻放,不准在库房内开箱。
十三、定时对库内爆炸物品通风、降温,确保爆炸物品性能可靠。
十四、严禁私拿、私藏、转卖、转让爆破器材,严禁用爆破器材炸鱼。
十五、每年雨季节前,请专业单位维护检测避雷设施,将合格证明交县公安局备档。
十六、对过期失效的爆炸物品要及时清理出库,登记造册,上报经营部门批准后,在公安机关监督下销毁。
十七、发现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要在单位紧急措施的同时报告公安机关。
十八、按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报送爆炸物品储存、使用信息。
十九、爆炸物品库管员必须由公安机关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火工品管理制度一、炸药、雷管的领退1、井下各队在领退炸药雷管时,必须是经考核合格的专职放炮员才能领退雷管,其他非专职人员(包括班长)不能代领,代退炸药雷管。
爆炸物品出入库检查收存、发放登记制度(4篇)
爆炸物品出入库检查收存、发放登记制度一、爆炸物品出入库检查收存制度:1. 出库检查收存:(1)仓库管理员在出库前,对爆炸物品进行检查,确保物品的完好无损,无异常情况。
(2)检查货物的数量、规格、批号等与发货单进行核对,确保一致性。
(3)仓库管理员填写物品出库记录,包括物品名称、数量、规格、批号、出库日期等信息,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
(4)出库前对爆炸物品进行封存,将封存标识牢固粘贴于物品包装上,并录入相应的信息。
2. 入库检查收存:(1)仓库管理员在物品入库前,对爆炸物品进行检查,确保物品的完好无损、无异常情况。
(2)检查货物的数量、规格、批号等与进货单或验收单进行核对,确保一致性。
(3)仓库管理员填写物品入库记录,包括物品名称、数量、规格、批号、入库日期等信息,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
(4)物品入库后,按照规定的存放要求,将其放置在专门的存放区域,并确保安全可靠。
二、爆炸物品发放登记制度:1. 发放登记:(1)发放爆炸物品前,仓库管理员对物品进行检查,确保物品的完好无损。
(2)接收爆炸物品的责任人填写物品发放申请单,包括物品名称、数量、规格、批号等信息,并提交给仓库管理员进行审核。
(3)仓库管理员核对申请单与库存记录,确认库存数量足够,进行发放。
(4)仓库管理员填写物品发放记录,包括物品名称、数量、规格、批号、发放日期等信息,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
2. 发放归档:(1)发放完成后,仓库管理员将物品发放记录归档,按照时间和物品名称进行整理。
(2)发放归档记录备查,以备查验、核对或审计时使用。
以上制度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进行执行,以确保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
爆炸物品出入库检查收存、发放登记制度(2)是为了加强对爆炸物品的管理和控制,在爆炸物品的出入库过程中进行检查、记录和登记,确保爆炸物品的安全使用和防止滥用。
该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出入库检查收存:在爆炸物品出入库的过程中,必须进行检查和确认物品的数量、种类、规格、包装等信息是否与记录一致,确保物品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炸药库安全规章制度
炸药雷管库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根据国家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现实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一、选址要高度重视炸药库的选址工作对于炸药库选址很严格,要求炸药库周围300米范围内要远离居民区,200米范围内不能有公路,远离公路选址需经宣威市公安部门同意批准二、库房建设库房建设包括炸药库房、雷管库房、警卫室、库房隔离网、避雷针、进场便道等库房建设、布局要按公安部门的要求建设雷管库和炸药库要分开,炸药库和雷管库周围要用铁丝网等全封闭隔离,设库区大门警卫室设在库房隔离网外面远离雷管库一侧避雷针设在库区周围海拔较高的地方,并接线入地进入库区的便道需修开阔平整,以防止炸药雷管运输过程中颠簸剧烈发生意外库房周围50米范围内不得有林木生长,否则应予以清除,以防雷电传递三、库区安全消防设施配置1、库区安全消防设施配置工作,要做到人防、狗防、技防、消防工作全面到位库区设管理人员1名,属于项目部正式员工,且需接受当地公安机关的安全管理培训并取证;库区喂养警卫犬1只,加强戒备;炸药库和雷管库库房门口挂设报警器,当有异动时,报警器自行报警;库区设置各类消防器材,消防砂、消防桶、消防铲、消防水、灭火器一应齐全2、视觉识别系统的设立,即标识标牌的安插悬挂进入库区的便道左侧设置"库房重地、闲人免进"标识牌,警示闲杂人等远离库区;库区大门左侧树立入库人员须知,明确进入库区人员资格、进入库区注意事项;警卫室、炸药库、雷管库门牌标识清楚,警卫室悬挂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库房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和权限等标牌,库区选择合适位置设置多处防火标识等3、库房台帐设置警卫室需设"四本三表",即《出入库人员登记本》、《炸药类出入库登记本》、《雷管类出入库登记本》、《索类出入库登记本》、《爆炸物品领用申请表》、《爆炸物品退库登记表》、《爆炸物品现场使用登记表》,库房内设置库存标识牌,详细列明库存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并每天盘点更新,做到帐、牌、实相符三、炸药购买和运输入库1、民爆物资购买要首先填写爆炸物品购买申请表,填写购买品种、规格和数量,然后经辖区派出所和公安局审批后,公安机关给予开具购买证,持购买证到市民爆公司购买2、到民爆公司交钱开出出库单,持出库单到民爆公司炸药库领取民爆物资3、运输由民爆公司负责送货,直接送到库房入库,东屯水库炸药雷管仓库承担送货运费四、使用1、领用人必须是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爆破证的爆破员;2、领用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填写经过作业队负责人、现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专职安全员签字确认的《民用爆炸物品领用申请表》;3、到库房后填写《出入库人员登记本》,然后开始办理领用手续并签字确认;4、炸药领出后,必须使用封闭完好、绝缘良好的交通车辆运输,且雷管和炸药分开运输,不得同车同时拉运;5、工地现场在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的监督下使用,制定爆破方案,控制用药量,设置安全警戒线,确保安全爆破,并由爆破员和专职安全员共同填写并签字确认《现场使用登记表》,详细登记用药量和雷管编号,当天使用未完,必须清退入库,并由爆破员和库房管理员共同填写并签字确认《退库登记表》6、库房管理员严格把关,按照每天发生的入库数量、出库数量、退库数量及编号及时填写《炸药出入库登记本》、《毫秒电雷管出入库登记本》和《火雷管出入库登记本》,并签字齐全,使每天的库存一目了然,清晰准确7、民用爆炸物品库管理员每天对库存进行一次帐实对照盘点,确保帐实相符项目专职安全员、安质部不定期对库房和现场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并在第一时间内加以改正确保民用爆炸物品使用的安全爆破员岗位责任1、必须严格遵守爆炸物品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2、必须严格执行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各项规章制度3、必须严格按当天现场实际需要的药量,领取爆炸物品,剩余部分必须当天退回仓库4、出的爆炸物品必须妥善保管,不得乱堆、乱扔、乱放,不得转借或送人,如发现应追究当事者责任,严肃处理5、服从安全监炮员的监督,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放炮或拖后放炮,则应求得监炮员的同意方可进行6、在装药、加工起爆药包、点火爆破和处理盲炮时要催促无关人员撤离操作现场在操作过程中,要接受安全监炮员的监督检查7、装药和爆破前,必须检查现场警戒情况待安全监炮员发出点炮信号后方能点火进行操作爆破作业8、爆破员只能在发证的公安机关辖区内承接爆破任务,原则上不跨辖区承接爆破任务跨县、市实施爆破任务的爆破员,必须提供爆破员居住地派出所审查意见,经施爆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许可后,方可承接爆破任务爆破员安全操作规程责任书1、严格执行本工种的岗位责任制,检查作业面的安全情况,有不安全因素,要处理后才能上班作业2、炮眼打好后,必须将炮眼内的浆、水、碎石等处理干净,以免装药时脱节3、由监炮员准备炸药和爆破材料,并将其运至作业地点检查炮眼质量,加工起爆药包和炮眼装药,发出第一次警戒信号,任何人不得进入警戒区4、装药时要用木棒材料将炸药轻塞,不得用力过猛和使用金属棒捣实发出第二次预备信号,非爆破人员全部退出工作地点5、放炮必须要有专人指挥,起爆前要待施工人员、过路行人、船只、车辆全部进入安全地点后发出第三次点火信号方准起爆6、爆破完毕,确认炮已响完,发出第四次解除信号,爆破人员方可进入,检查是否有盲炮和残药要仔细听清响炮个数,若有盲炮,要及时进行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准进入作业现场安全监炮员岗位职责1、必须严格遵守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2、必须严格执行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各项规章制度3、检查爆破员对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4、严格执行放炮时间规定,放炮前做好安全检查,包括人员撤离,警戒区域布置,联络信号等有关规定5、必须对本单位使用爆炸物品实行安全检查监督,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单位领导和公安机关处理6、要经常深入现场对爆破员的炮眼装药,制造起爆药包,现场爆破,处理盲炮残药等实行安全监督7、有权制止,并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违反爆炸物品管理规定的人和事,在异常情况下有权停止或延期爆破,发生爆炸事故,除及时抢救外,要保护现场,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当地公安机关处理安全监炮员的操作规程责任书1、严格执行本工种的岗位责任制,检查作业面的安全情况,发现有不安全因素,提出处理意见2、监督爆破员的安全规程的执行情况,如有违反可当场禁止操作,要检查好炮眼质量,方可同意装药3、当发出第一次信号后马上布置警戒区域,严禁人员进入,第二次预备信号出后要检查非爆破人员是否全部撤离,确认人员全部进入安全地点后方可发出第三次点火信号4、要仔细听清响炮个数,确认炮已全部响完,同爆破员一起进入作业面检查安全后,方可发出解除信号仓库保管员岗位职责一、熟悉、掌握所保管易爆物品的性质二、严格按照爆炸物品有关管理规定,在划定区域内按品种、间距要求堆放单一库房的最大贮存量不得超过设计贮量三、严格按危爆物品规定执行领发和多余退回制度、并建立台帐,做到帐物相符四、保持库内场地清洁,严禁堆放任何杂物五、发放炸药雷管、导爆管等爆破器材时应轻拿轻放,分别发放,应按爆破器材出厂时间和有效期先后顺序发放使用在指定或允许的地点加工爆破器材时,严禁挤压、撞击、磨擦、抛扔及混装六、炸药、导火线的堆放不得超过规定的高度七、对新购进的爆破器材应逐箱(袋)检查包装情况,按规定作性能检查,变质和性能不详的爆破器材不得使用八、经常检查库区并做好库内通风、防潮工作室内温度不得超过35℃,相对温度不得超过75%,存放黑火药、硝酸铵、硝铵炸药及导火索的室内,相对湿度不宜超过65九、对失效、过期、有质量问题的爆炸物品,应另行堆放并做好记录,妥善保管十、库区内严禁烟火,严禁明火照明,严禁无关闲杂人员入内十一、严禁穿铁钉和易产生静电的化纤服装进入库房和发放间,开箱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并在专设的发放间进行十二、严格执行爆炸物品管理规定及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仓库值班员岗位职责1、值班员要忠于职守严防无关人员进入民爆物品仓库,进入仓库的人员严禁携带烟、火柴、打火机、枪、及易燃易爆物品2、出入库的爆破器材实物、数量、规格和货单不符时,应予以扣留,并及时复查,如找不出原因,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汇报处理3、值班员应定时或不定时的巡回检查,应注意仓库门窗、消防、避雷等设施和仓库区域有无异常情况4、做好值班记录,按规定时间准时交接班5、收存民用爆破器材坚持四不:(1)没有公安机关签发的《爆炸物品运输证》或没有其他规定的手续不入库;(2)破器材的品种、数量不清不入库;(3)库存混存、超量不入库;(4)过期失效、变质的民爆器材不入库6、收、发民爆器材要有登记帐目,做到日清月结,账物相符发现丢失、被盗要立即报上级主管单位和当地公安机关,并认真查找7、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1 民爆器材的货架、堆垛是否牢固2库内温度、湿度是否正常;3所存物品有无失效、变质现象;4民用爆破器材有无短少、丢失或被盗;5防火用具是否齐全有效,水源是否充足;6库房建筑、防护堤、围墙是否完好;7对消防设备、通讯设备、报警装置和防雷装置经常检查是否处于良好状态;8及时清理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库内整洁8、民爆仓库值班严格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安全员岗位职责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安全监控、安全培训和技术推广等工作,岗位职责:1、认真贯彻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贯彻执行《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施工生产管理标准》和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2、参与编制输水隧洞工程项目的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生产技术防范措施;3、开展安全生产竞赛、创优达标活动,安全生产大检查;4、参加调查处理重伤、死亡事故;5、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安全技术培训和特殊工种(爆破员安全监炮员仓库值班员仓库保管员)作业人员培训、复审工作;6、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向领导建议表扬和奖励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
民爆物品管理规定
民爆物品管理规定煤矿成立民爆物品管理领导小组,下设民爆物品管理办公室。
一、炸药库安全管理规定1.炸药库是各矿要害场所,其他无关人员不准入内。
检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在本矿有关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库检查。
进入库房前,应将矿灯存放在库外指定地点,详细登记进、出库房的时间、人数及检查内容。
2.库房内照明、防爆、消防、通讯、防鼠设施齐全完好,定期检查。
3.库房内通风、防潮、防尘设施正常完好,保持排水畅通,保证库房清洁卫生。
4.民爆物品的一切领、退手续必须在发放台上进行,保管员要持证上岗,不准擅离职守。
5.库房储存:必须按照核定量储存,不准超存,炸药雷管要摆放整齐,做到账、卡、物相符,班清日结。
6.变质失效的报废爆破器材,必须登记造册,单独存放,严格按照爆破器材销毁处理制度销毁。
每天必须把全矿民爆物品总收入、发放、清退、库存向保卫部门汇报。
二、民爆物品有关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规定民爆物品“四员”(包括安全员、爆破员、火药保管员、火药押运员)必须经培训合格的本矿职工持证上岗,已持证上岗的“四员”必须每年复训一次。
三、爆破器材装卸、运输管理规定1.装卸爆破器材要轻拿轻放,不准破坏包装及封条。
2.厂家按要求运送的爆破器材达到井口后,各矿要立即组织卸货、装车下井,核对规格、品种、数量、质量无误后,填写验收单办理好交接手续。
3.必须用专车、专罐、由专职安全员、保管员及时将爆破器材送到井下炸药库,民爆物品未全部入库,没办理好交接手续前,押运员不准离开交货现场。
4.雷管、炸药严禁同一罐车运输。
用罐笼运送爆破器材时其升降速度,硝化甘油类炸药或电雷管不得超过2m/s,其他类爆炸材料不得超过4m/s;井下用机车运输爆破器材时,炸药和电雷管不得在同一列车内运输。
如用同一列车运输,装有炸药与装有电雷管的车辆之间,以及装有炸药或电雷管的车辆与机车之间,必须用空车分别隔开,隔开长度不得小于3m,且机车速度不准超过2m/s;倾斜巷道内用钢丝绳牵引的车辆运输爆破材料,必须有可靠的信号装置,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分开运输,其速度不得超过1m/s,运输电雷管的车辆必须加盖、加垫,车厢内以软质垫物塞紧,防止震动和撞击。
炸药库制度
民用爆破物品定员、定量制度根据《民爆器材安全管理条例》和《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特制订制度如下:一、根据库房设计要求,炸药库库房容量为2.5吨,雷管库库房容量为2万发,不得超容量储存。
两辆民爆器材专用运输车根据核定的载重量进行装载,不得超载二、装卸民爆器材时,炸药库装卸定员为3人,雷管库装卸定员为3人。
三、库区每次只许一辆车进入装卸民爆器材,其他车辆在库区外停车场等候,装卸车辆按照指定路线进入卸货台指定位置装卸。
四、装卸人员听从库区管理人员的指挥,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民用爆炸物品库房管理制度民爆器材库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管理至关重要,为了保证民爆器材储存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定期对库区杂草进行清理,保持库区清洁,无易燃物,随时对库房进行清扫,保持库房清洁无尘土。
二、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区内使用明火,严禁将火种带入库区,严禁在库区内使用有辐射或产生热量的电器设备。
三、上级部门检查工作时必须有公司相关人员陪同更换防静电服后方可进入库区检查工作;公安部门检查时必须出具工作证更衣后方可进入库区检查。
四、车辆进入库区必须登记后方可驶入库区,库区内只允许一辆车进入库区装卸民爆器材,装卸民爆器材必须在车辆熄火状态下进行作业。
五、库区内消防器材必须摆放在固定明显位置便于拿取,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是否有效、消防水池储水量是否达到规定要求,对失效的灭火器要及时进行更换,水池水量不足及时补充,并记录在案,保证消防器材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六、库房不得超量储存,相抵触的民爆器材不得同库存放,库存民爆器材时炸药摆放高度不得超过1.6米,雷管不得超过1.4米,垛与垛之间留有相应的通风道和检查道。
七、夏季炎热天气每天要定期打开门窗进行通风,以保持库房凉爽干燥。
八、库管人员定期对库存的民爆器材进行巡查,检查是否有到期或过期的民爆器材,如有统计数量后上报公司,失效的民爆器材及时移库,等待销毁。
九、定期对库房门窗的牢固性进行检查,若有与脱落、脱焊等及时上报公司,以便加固。
炸药库岗位安全责任清单(操作)--样表
炸药库安全操作规程1.保证门卫值班点整洁卫生。
2.本单位人员出入要出示证件,外单位人员、车辆出入实行登记制度。
物资出门一律出示行政部门的批准手续。
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作好防火、防盗工作,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
3.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入或在不应停留的地方暂寄存放。
严禁无关人员在门卫工作区域逗留或寻衅滋4.严禁利用职权向职工和群众敲诈或索取物品,认真做好交接班登记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
5.巡逻队伍要指定负责人,巡逻人员要熟悉巡逻区域,如重要目标、要害部位、易发案件的地段治安情况等。
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遇到突发情况及时报告,处置问题后及时汇报,时刻保持警惕,严防违法犯罪分子伤害。
6.巡逻采取徒步、车辆相结合,潜伏点和堵截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7.炸药库四周必须保持清洁,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备齐备足消防器材及消防沙,库区的消防设备每班交接班应进行检查,定期试验应由消防部门定期检查,库内的各种灭火器材应持完好状态。
8.炸药库库区内应设有环形消防通道,并有回车场,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在通道上堆放杂物。
9.炸药库当班护卫队员应做好班前班后阀、电的检查,经常检查库内的电器线路,严禁在库区内架设任何临时电线,严防电火发生事故,经常检查库区的避雷器和接地装置,保接地线完好、接头连接良好,遇气温气候异常变化、暴雨或大雪后,应酌情增加查库次数,并做好详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10.炸药库当班护卫队员严格遵守民爆物品的收发制度,并采取紧急安全措施;机动车辆装炸药、雷管时必须先将发动机熄火,方可开始转载。
11.严格执行要害部位进出登记制度,炸药库库重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禁止在库内聊天、打牌、做饭。
12.总库和分库应由专职人员保管,库房储存量不能超过设计量。
13.库内严禁烟火,不得堆放易燃易爆杂物,库内禁止使用电灯及明火照明。
14.库内保持通风、干燥、有温度计和湿度计,且≤35℃,硝化甘油在15℃—30℃。
炸药库、火工品领用管理制度
炸药库、火工品领用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确保炸药库、火工品的安全管理和合理使用,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施工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炸药库、火工品的领用管理工作。
1.3 炸药库、火工品领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严格审批,规范操作;(3)责任到人,全程监控;(4)合理使用,节约资源。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2.1 企业应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炸药库、火工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2.2 安全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炸药库、火工品领用管理制度;(2)组织实施炸药库、火工品的安全检查和监督;(3)对炸药库、火工品的领用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4)对违反炸药库、火工品领用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2.3 企业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炸药库、火工品的领用管理工作,并接受安全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三、领用审批与登记3.1 领用炸药库、火工品前,领用人应填写《炸药库、火工品领用申请表》,详细填写领用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用途、预计使用时间等信息,并注明领用人的姓名、部门和联系方式。
3.2 领用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送交安全管理机构审批。
安全管理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对领用申请进行审核,并在24小时内作出审批决定。
3.3 经审批同意的领用申请表,由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发放炸药库、火工品领用凭证。
3.4 领用人凭领用凭证到炸药库领取所需物品。
领取时,领用人应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
3.5 领用人领取炸药库、火工品后,应立即进行使用,不得无故拖延。
使用过程中,领用人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3.6 使用完毕的炸药库、火工品,领用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交回炸药库。
炸药库管理人员应对交回的物品进行清点,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
3.7 炸药库、火工品领用情况应进行详细登记,包括领用人、领用时间、领用物品名称、规格、数量、使用时间、归还时间等信息。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基本制度2一、库房选址2二、库房建设2三、库区安全消防设施2四、炸药购买和运输入库3五、使用3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4储存库装卸管理制度6储存库定员定量制度6储存库爆炸物品流向管理制度7储存库消防管理制度8爆破员岗位责任9监炮员岗位职责10仓库保管员岗位职责10仓库值班员岗位职责11押运员岗位职责13爆破员安全操作规程13监炮员安全操作规程14民爆物品申领、退库流程及注意事项15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基本制度根据国家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制度。
一、库房选址一般要求炸药库周围300米范围内要远离居民区,200米范围内不能有公路,远离公路选址需经公安部门同意批准。
也可参照《危险品储存库区1.1级建筑物的外部距离》标准执行。
二、库房建设库房建设包括炸药库房、雷管库房、警卫室、库房隔离网、避雷针、进场便道等库房建设、布局要按公安部门的要求建设,雷管库和炸药库要分开,炸药库和雷管库周围要用铁丝网等全封闭隔离,库区大门警卫室设在库房隔离网外面远离雷管库一侧,避雷针设在库区周围海拔较高的地方,并接线入地。
进入库区的便道需修开阔平整,以防止炸药雷管运输过程中颠簸剧烈发生意外,库房周围50米范围内不得有林木生长,否则应予以清除,以防雷电传递。
三、库区安全消防设施1、库区安全消防设施配置工作,要做到人防、物防、技防、犬防、消防工作全面到位,库区设管理人员1名,属于项目部正式员工,且需接受当地公安机关的安全管理培训并取证;库区喂养警卫犬1只,加强戒备;炸药库和雷管库库房门口挂设报警器,当有异常时,报警器自行报警;库区设置各类消防器材,消防砂、消防桶、消防铲、消防水、灭火器一应齐全。
2、进入库区的便道左侧设置“库房重地、闲人免进”标识牌,警示闲杂人等远离库区;库区大门左侧树立入库人员须知,明确进入库区人员资格、进入库区注意事项;警卫室、炸药库、雷管库门牌标识清楚,警卫室悬挂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库房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和权限等标牌,库区选择合适位置设置多处防火标识等。
《井下炸药库各项爆炸物品管理制度2》
《井下炸药库各项爆炸物品管理制度2》一、爆炸物品的贮存必须按新《民爆条例》、政府主管监管部门的规范规定、行业规范规定及《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执行。
爆炸物品的贮存设施必须达标才能使用,不合规范要求的必须整合格。
爆炸物品的贮存量不得超过政府主管监管部门核准的最大贮存量。
二、井下爆炸物品发放点的设置,安生技术上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
同时按照政府主管监管部门规范相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程序申报、审查、批准。
三、仓库安全要求:井下发放点照明线路必须使用防爆线缆、灯具;要严格防潮,炸药、雷管箱下要有木板和阻燃性胶板与底板隔离。
四、炸药、雷管必须分库存放。
按规定堆码整齐,标识清楚。
堆垛与墙面必须保持一定距离,地板必须有垫木或阻燃性胶板。
空箱不得存放库内,必须及时存入空箱室;井下必须分硐存放,堆码整齐,标识清楚。
空箱及杂物必须及时清除。
五、凡入、出库的爆炸物品必须先人工严格验收,交接清楚数量、质量,经清点无误,然后用手持机扫描读卡,确认无误后,才能办理入、出库的记账工作,并做好台帐记录,完清相关手续。
如发现或发生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六、库管人员要严格交接制度,入、出库物资要做到认真爆炸物品仓库保管员职责一、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爆炸物品仓库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二、做好爆炸物品的入库验收工作,先人工凭证、单据及时验收,数量、质量准确无误。
然后用手持扫描读卡,全部录入,并及时入帐和做好入库记录。
三、做好爆炸物品的保管发放工作,发放时必须按公司开具的有效证件单据调拨,证件、单据不符或无效不予发放。
四、库内物品堆码整齐、堆垛标牌、记录清楚,发货到先进先出。
严格按规定储存,不超储。
五、帐目单据准确、日清月结、定期盘点、永续盘存。
做到帐、卡、物、资金、手持机“五对口”六、随时检查库房设施、电器、线路开关,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七、做好库内防火、防盗、防潮、防静电、防鼠蛇害等工作及库内通风、温湿度的调节工作,确保库内爆炸物品的储存安全。
管理制度炸药库安全规章制度
(管理制度)炸药库安全规章制度炸药雷管库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根据国家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现实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壹、选址要高度重视炸药库的选址工作对于炸药库选址很严格,要求炸药库周围300米范围内要远离居民区,200米范围内不能有公路,远离公路选址需经宣威市公安部门同意批准二、库房建设库房建设包括炸药库房、雷管库房、警卫室、库房隔离网、避雷针、进场便道等库房建设、布局要按公安部门的要求建设雷管库和炸药库要分开,炸药库和雷管库周围要用铁丝网等全封闭隔离,设库区大门警卫室设于库房隔离网外面远离雷管库壹侧避雷针设于库区周围海拔较高的地方,且接线入地进入库区的便道需修开阔平整,以防止炸药雷管运输过程中颠簸剧烈发生意外库房周围50米范围内不得有林木生长,否则应予以清除,以防雷电传递三、库区安全消防设施配置1、库区安全消防设施配置工作,要做到人防、狗防、技防、消防工作全面到位库区设管理人员1名,属于项目部正式员工,且需接受当地公安机关的安全管理培训且取证;库区喂养警卫犬1只,加强戒备;炸药库和雷管库库房门口挂设报警器,当有异动时,报警器自行报警;库区设置各类消防器材,消防砂、消防桶、消防铲、消防水、灭火器壹应齐全2、视觉识别系统的设立,即标识标牌的安插悬挂进入库区的便道左侧设置"库房重地、闲人免进"标识牌,警示闲杂人等远离库区;库区大门左侧树立入库人员须知,明确进入库区人员资格、进入库区注意事项;警卫室、炸药库、雷管库门牌标识清楚,警卫室悬挂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库房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和权限等标牌,库区选择合适位置设置多处防火标识等3、库房台帐设置警卫室需设"四本三表",即《出入库人员登记本》、《炸药类出入库登记本》、《雷管类出入库登记本》、《索类出入库登记本》、《爆炸物品领用申请表》、《爆炸物品退库登记表》、《爆炸物品现场使用登记表》,库房内设置库存标识牌,详细列明库存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且每天盘点更新,做到帐、牌、实相符三、炸药购买和运输入库1、民爆物资购买要首先填写爆炸物品购买申请表,填写购买品种、规格和数量,然后经辖区派出所和公安局审批后,公安机关给予开具购买证,持购买证到市民爆公司购买2、到民爆公司交钱开出出库单,持出库单到民爆公司炸药库领取民爆物资3、运输由民爆公司负责送货,直接送到库房入库,东屯水库炸药雷管仓库承担送货运费四、使用1、领用人必须是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爆破证的爆破员;2、领用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填写经过作业队负责人、现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专职安全员签字确认的《民用爆炸物品领用申请表》;3、到库房后填写《出入库人员登记本》,然后开始办理领用手续且签字确认;4、炸药领出后,必须使用封闭完好、绝缘良好的交通车辆运输,且雷管和炸药分开运输,不得同车同时拉运;5、工地现场于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的监督下使用,制定爆破方案,控制用药量,设置安全警戒线,确保安全爆破,且由爆破员和专职安全员共同填写且签字确认《现场使用登记表》,详细登记用药量和雷管编号,当天使用未完,必须清退入库,且由爆破员和库房管理员共同填写且签字确认《退库登记表》6、库房管理员严格把关,按照每天发生的入库数量、出库数量、退库数量及编号及时填写《炸药出入库登记本》、《毫秒电雷管出入库登记本》和《火雷管出入库登记本》,且签字齐全,使每天的库存壹目了然,清晰准确7、民用爆炸物品库管理员每天对库存进行壹次帐实对照盘点,确保帐实相符项目专职安全员、安质部不定期对库房和现场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且于第壹时间内加以改正确保民用爆炸物品使用的安全爆破员岗位责任1、必须严格遵守爆炸物品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2、必须严格执行本“安全技术作业指导书”的各项规章制度3、必须严格按当天现场实际需要的药量,领取爆炸物品,剩余部分必须当天退回仓库4、出的爆炸物品必须妥善保管,不得乱堆、乱扔、乱放,不得转借或送人,如发现应追究当事者责任,严肃处理5、服从安全监炮员的监督,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放炮或拖后放炮,则应求得监炮员的同意方可进行6、于装药、加工起爆药包、点火爆破和处理盲炮时要催促无关人员撤离操作现场于操作过程中,要接受安全监炮员的监督检查7、装药和爆破前,必须检查现场警戒情况待安全监炮员发出点炮信号后方能点火进行操作爆破作业8、爆破员只能于发证的公安机关辖区内承接爆破任务,原则上不跨辖区承接爆破任务跨县、市实施爆破任务的爆破员,必须提供爆破员居住地派出所审查意见,经施爆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许可后,方可承接爆破任务爆破员安全作业指导书责任书1、严格执行本工种的岗位责任制,检查作业面的安全情况,有不安全因素,要处理后才能上班作业2、炮眼打好后,必须将炮眼内的浆、水、碎石等处理干净,以免装药时脱节3、由监炮员准备炸药和爆破材料,且将其运至作业地点检查炮眼质量,加工起爆药包和炮眼装药,发出第壹次警戒信号,任何人不得进入警戒区4、装药时要用木棒材料将炸药轻塞,不得用力过猛和使用金属棒捣实发出第二次预备信号,非爆破人员全部退出工作地点5、放炮必须要有专人指挥,起爆前要待施工人员、过路行人、船只、车辆全部进入安全地点后发出第三次点火信号方准起爆6、爆破完毕,确认炮已响完,发出第四次解除信号,爆破人员方可进入,检查是否有盲炮和残药要仔细听清响炮个数,若有盲炮,要及时进行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准进入作业现场安全监炮员岗位职责1、必须严格遵守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2、必须严格执行本“安全技术作业指导书”的各项规章制度3、检查爆破员对岗位责任制和安全作业指导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4、严格执行放炮时间规定,放炮前做好安全检查,包括人员撤离,警戒区域布置,联络信号等有关规定5、必须对本单位使用爆炸物品实行安全检查监督,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方案单位领导和公安机关处理6、要经常深入现场对爆破员的炮眼装药,制造起爆药包,现场爆破,处理盲炮残药等实行安全监督7、有权制止,且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违反爆炸物品管理制度的人和事,于异常情况下有权停止或延期爆破,发生爆炸事故,除及时抢救外,要保护现场,立即方案本单位领导和当地公安机关处理安全监炮员的作业指导书责任书1、严格执行本工种的岗位责任制,检查作业面的安全情况,发现有不安全因素,提出处理意见2、监督爆破员的安全规程的执行情况,如有违反可当场禁止操作,要检查好炮眼质量,方可同意装药3、当发出第壹次信号后马上布置警戒区域,严禁人员进入,第二次预备信号出后要检查非爆破人员是否全部撤离,确认人员全部进入安全地点后方可发出第三次点火信号4、要仔细听清响炮个数,确认炮已全部响完,同爆破员壹起进入作业面检查安全后,方可发出解除信号仓库保管员岗位职责壹、熟悉、掌握所保管易爆物品的性质二、严格按照爆炸物品有关管理制度,于划定区域内按品种、间距要求堆放单壹库房的最大贮存量不得超过设计贮量三、严格按危爆物品规定执行领发和多余退回制度、且建立台帐,做到帐物相符四、保持库内场地清洁,严禁堆放任何杂物五、发放炸药雷管、导爆管等爆破器材时应轻拿轻放,分别发放,应按爆破器材出厂时间和有效期先后顺序发放使用于指定或允许的地点加工爆破器材时,严禁挤压、撞击、磨擦、抛扔及混装六、炸药、导火线的堆放不得超过规定的高度七、对新购进的爆破器材应逐箱(袋)检查包装情况,按规定作性能检查,变质和性能不详的爆破器材不得使用八、经常检查库区且做好库内通风、防潮工作室内温度不得超过35℃,相对温度不得超过75%,存放黑火药、硝酸铵、硝铵炸药及导火索的室内,相对湿度不宜超过65九、对失效、过期、有质量问题的爆炸物品,应另行堆放且做好记录,妥善保管十、库区内严禁烟火,严禁明火照明,严禁无关闲杂人员入内十壹、严禁穿铁钉和易产生静电的化纤服装进入库房和发放间,开箱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且于专设的发放间进行十二、严格执行爆炸物品管理制度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仓库值班员岗位职责1、值班员要忠于职守严防无关人员进入民爆物品仓库,进入仓库的人员严禁携带烟、火柴、打火机、枪、及易燃易爆物品2、出入库的爆破器材实物、数量、规格和货单不符时,应予以扣留,且及时复查,如找不出原因,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汇报处理3、值班员应定时或不定时的巡回检查,应注意仓库门窗、消防、避雷等设施和仓库区域有无异常情况4、做好值班记录,按规定时间准时交接班5、收存民用爆破器材坚持四不:(1)没有公安机关签发的《爆炸物品运输证》或没有其他规定的手续不入库;(2)破器材的品种、数量不清不入库;(3)库存混存、超量不入库;(4)过期失效、变质的民爆器材不入库6、收、发民爆器材要有登记帐目,做到日清月结,账物相符发现丢失、被盗要立即报上级主管单位和当地公安机关,且认真查找7、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1民爆器材的货架、堆垛是否牢固2库内温度、湿度是否正常;3所存物品有无失效、变质现象;4民用爆破器材有无短少、丢失或被盗;5防火用具是否齐全有效,水源是否充足;6库房建筑、防护堤、围墙是否完好;7对消防设备、通讯设备、报警装置和防雷装置经常检查是否处于良好状态;8及时清理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库内整洁8、民爆仓库值班严格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安全员岗位职责于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安全监控、安全培训和技术推广等工作,岗位职责:1、认真贯彻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贯彻执行《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安全生产作业指导书》《施工生产管理标准》和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2、参和编制输水隧洞工程项目的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生产技术防范措施;3、开展安全生产竞赛、创优达标活动,安全生产大检查;4、参加调查处理重伤、死亡事故;5、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安全技术培训和特殊工种(爆破员安全监炮员仓库值班员仓库保管员)作业人员培训、复审工作;6、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向领导建议表扬和奖励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
炸药库制度牌内容
爆破员管理制度1、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
2、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3、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4、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5、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
6、取得爆破员安全作业证的新爆破员,应在有经验的爆破员指导下实习三个月,方准独立进行爆破工作。
7、在高温、有瓦斯或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爆破工作,应由经验丰富的爆破员担任。
8、爆破员更换爆破类别应经过专门训练。
安全员管理制度1、负责本单位爆破器材购买、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2、督促爆破员、保管员、押运员及其他作业人员按照《爆破安全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的要求进行作业,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纠正错误的操作方法。
3、经常检查爆破工作面,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或处理,工作面瓦斯超限有权制止爆破作业。
4、经常检查本单位爆破器材仓库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及爆破器材安全使用、搬运制度的实施情况。
5、有权制止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的人员惊醒爆破作业。
6、检查爆破器材的现场使用情况和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时退库情况。
押运员管理制度1、负责核对所押运的爆破器材的品种和数量。
2、监督运输工具按规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
3、确认运输工具及其所装运爆破器材符合标准和环境要求,包括:几何尺寸、质量、温度、防震等。
4、负责看管爆破器材,防止爆破器材途中丢失、被盗或发生其他事故。
进出库区管理制度1、进出库的人员、车辆必须经值班室办理登记手续。
2、进库人员不准穿化纤衣服,禁止携带火种、照相机、手机等物品入库。
3、入库车辆必须配装阻火器。
4、入库人员在进入库区前必须触摸防静电器。
5、不接待外来人员,凡是对炸药库有影响的,要及时排除。
火工品仓库交接班制度2、为严格交接班过程管理,明确交接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推诿、扯皮现象,保证火工品仓库的安全管理稳定运行,制定本制度。
炸药库看守协议书
炸药库看守协议书甲方(炸药库所有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看守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合法的炸药库,需要对炸药库进行有效管理和安全看护,乙方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愿意承担炸药库的看守工作。
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炸药库看守工作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炸药库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第二条看守职责1. 乙方负责炸药库的日常看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炸药库的进出人员进行登记、检查和监控。
2. 乙方应确保炸药库的物理安全,防止任何未经授权的入侵。
3. 乙方应定期对炸药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甲方并采取相应措施。
4. 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炸药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任何违法活动。
第三条看守时间乙方应保证炸药库24小时不间断看守,具体看守人员和班次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四条看守费用1.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看守费用。
2. 看守费用的支付方式、金额和时间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商定。
第五条安全事故处理1. 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并及时通知甲方。
2. 双方应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共同协商处理方案。
第六条违约责任1. 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看守职责,导致炸药库安全受到威胁或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如甲方未能按时支付看守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利息。
第七条协议变更和解除1. 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2. 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争议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其他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爆破器材仓库管理规定
爆破器材仓库管理规定1、爆破器材储存仓库(室),要求全职人员24小时看守爆破设备。
仓库管理员应由持有《爆炸物品工作人员作业证》的人员担任。
2、炸药库除爆破作业人员与保卫、安全员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任何人出入库均应办理登记手续。
入库人员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和易燃物品,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和动火。
仓储人员穿着工作服和防静电工作鞋进入仓库和配电室。
3、仓管人员每月定期检查爆破器材库,包括库存爆破器材的质量、数量和消防、避雷、门窗、报警等安全装置以及库(室)温、湿度要定期检查,任何过期或变质的爆破设备应及时清理和销毁;当安全设施失效,发现不安全因素时,要及时整改或报告仓库主管处理;发现丢失的必须及时报告和追查。
3、禁止在仓库内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4、认真执行两人管理,两把锁,两本账,两人发药制度,月底盘点查库,把全月进库、出库,向上级主管汇报结存数量。
5、爆破设备应堆放在垫木上,禁止直接堆放在地上,堆放应整齐、稳固,并符合下列规定。
(1)面向门的通道宽度不小于1.5米。
(2)烟囱和墙壁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5米。
(3)堆叠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3米。
(4)炸药的堆积高度不得超过1.8米。
(5)雷管的堆叠高度不得超过1.6米。
(6)每堆雷管不得超过300箱。
(7)每个水库的总储量不得超过设计储量。
(8)炸药和雷管必须存放在单独的仓库中。
6、管理员应经常检查库房内温度、湿度是否在规定范围(温度15℃-30℃为宜,不超过35℃,相对湿度不超过70%),危险品是否受热,受湿和受阳光直射;各门锁是否正常,账物是否相符;消防设施是否完整,齐全和有效;避雷设施是否完好;电源和照明是否安全,库房内是否有老鼠进入等痕迹,尤其是雷管更应提防。
当安全设施失效,发现不安全因素时,要及时整改或报告上级主管处理。
7、严格验收入库,遇有规格不符,单物数量不符,质量不合格,包装破损等情况,应拒收货进库。
8、严格领发手续。
无签字,或涂改领药单,不发放非爆破工或接受药品的单人,严格按先进库先发,后进库后发的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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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药出入库登记本
单位名称:
入库时间出库时间数量库管员及安全责任人爆破员及安全责任人
注:爆炸物品在执行人出入库操作时,必须按要求登记;库管员、爆破员进行物品交接时,必须有当班安全责任人或两人以上签字才可发放。
严禁他人代领、代签,如违反上述要求,严格按照《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雷管出入库登记本
单位名称:
入库时间出库时间数量库管员及安全责任人爆破员及安全责任人
注:爆炸物品在执行人出入库操作时,必须按要求登记;库管员、爆破员进行物品交接时,必须有当班安全责任人或两人以上签字才可发放。
严禁他人代领、代签,如违反上述要求,严格按照《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爆炸物品退库库登记本
单位名称:
退库时间物品种类数量库管员及安全责任人爆破员及安全责任人
注:爆炸物品在执行人出入库操作时,必须按要求登记;库管员、爆破员进行物品交接时,必须有当班安全责任人或两人以上签字才可发放。
严禁他人代领、代签,如违反上述要求,严格按照《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入库车辆及人员检查登记录薄单位车牌号
入库人员
姓名及入
库事由
年月日单位车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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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及入
库事由
年月日单位车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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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库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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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单位车牌号
入库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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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更夫巡逻登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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