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广告法
广告法实施细则模版
广告法实施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广告活动的监管和管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规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广告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布、发布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的广告活动。
第三条广告的发布单位、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服务平台以及与广告相关的其他当事人应当遵守本细则的规定。
第四条国家广告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对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依法处理广告违法行为,提供广告法律咨询服务,宣传广告法律法规和知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广告行业的规范和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广告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履行对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协助国家广告监督管理部门做好广告执法工作,加强对广告市场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发布广告市场动态和行业报告,提供建议和政策咨询服务。
第六条具有公民义务的人民团体、公益组织、企事业单位、互联网企业应当积极推动广告行业的自律和规范,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配合广告监管部门开展工作。
第二章广告发布单位和广告经营者的义务第七条广告发布单位应当按照广告法的规定,负责审核广告内容和形式,并对广告的真实、合法性和道德性负有监督责任。
第八条广告发布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广告审核制度,明确审核程序和责任人,确保广告内容和形式的合法合规。
第九条广告发布单位应当对广告的真实性负有直接责任,不得发布虚假、夸大、引人误解等不实广告。
第十条广告发布单位应当对广告的合法性负有直接责任,不得发布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行业规范的广告。
第十一条广告发布单位应当对广告的道德性负有直接责任,不得发布含有虚假宣传、低俗、淫秽等违背社会公德的广告。
第十二条广告发布单位应当对广告的过度宣传负有直接责任,不得发布夸大产品功能、疗效、认证等虚假宣传的广告。
第十三条广告发布单位应当对广告中涉及特殊人群的宣传负有特殊责任,不得发布侮辱、歧视特殊人群的广告。
广告法解析
广告法解析一、定义与概述广告法是调整广告活动和广告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目的是通过规范广告活动和广告关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本法所称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的商业广告。
本法所称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经营者,是指接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核心内容1.广告活动的基本原则: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
2.广告内容的要求: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广告的监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举报违反本法的行为。
4.法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三、重要条款解析1.禁止虚假广告:本法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这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避免他们因为虚假广告而受到损失。
同时,这也要求广告主和广告经营者要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制作和发布虚假广告。
2.禁止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保健食品广告:针对实践中比较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特别是保健食品广告中的突出问题,新《广告法》增加了关于保健食品准则的规定,保健食品禁止代言,禁止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这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避免他们受到误导和不实宣传的影响。
3.强化公众参与:新《广告法》增加了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举报违反本法的行为。
广告管理条例
广告管理条例广告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广告行为,促进广告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保护消费者和社会公共利益,据本《广告管理条例》制定。
第二条在本《广告管理条例》中,广告是指以商业宣传为目的,通过各种媒介和形式,向社会公众或者特定对象传播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的行为。
第三条广告应当遵循真实、合法、正当、诚信的原则,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侵犯他人的权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国家对广告实施管理和监督,鼓励广告业的自律,指导广告业的发展。
第二章广告的真实性第五条广告应当真实,不得虚假或者引人误解。
第六条广告所传播的含量、规格、产地、生产日期、价格、服务、购买方式等信息应当真实、明确、完整。
第七条广告不得以任何方式虚构客观事实,不得编造或者歪曲评价、推荐、表扬的内容。
第八条广告不得利用数字或者比较方式进行虚假或者误导性宣传。
如果宣传案例有比较的情况,应当有明确的比较标准。
第三章广告的合法性第九条广告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公共秩序或者社会道德,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诈骗等违法信息,不得包含不合法的产品或者服务。
第十一条广告不得利用性别、民族、种族、宗教、地域、职业或者语言等因素,进行歧视或者误导。
第十二条广告不得在文化传承、环境保护、文明发展、药品卫生、饮食安全、安全防范、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公益事业等方面出现违法行为和违反规定的情况。
第四章广告的正当性第十三条广告应当遵守交易公平、经营信用等经营原则,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进行广告宣传。
第十四条广告应当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开评价权等权利,不得违反知名品牌法规则。
第十五条广告不得利用抽奖、赠品等方式,进行虚假、夸大或者误导性宣传。
第十六条广告不得利用短信、邮件等方式,垃圾短信、诈骗短信等行为被严厉打击和惩罚。
第五章广告的诚信性第十七条广告应当诚信宣传,不得误导消费者。
第十八条广告应当对产品、服务的特性、品质、功能、效果等进行真实、准确的表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题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全文)2015-04-25《工商行政管理》-半月沙龙《工商行政管理》-半月沙龙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994年10月2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广告内容准则第三章广告行为规范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广告活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经营者,是指接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代言人,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三条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
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第六条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广告管理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广告管理相关工作。
第七条广告行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制定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引导会员依法从事广告活动,推动广告行业诚信建设。
广告法相关知识PPT课件( 44页)
• 1995年11月1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酒 类广告管理办法》;
• 1992年6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卫生部发布 的《药品广告管理办法》;
• 1993年7月1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化妆 品广告管理办法》
三、广告准则
•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一般广告准则 • 广告内容应当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商品
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遵 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利益。
• 1、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
• “大众传播媒介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 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广告应当有广告标记, 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区别,不得使消费者产生误 解。”
第七章 广告法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法学院 殷洁
主要内容
1. 一、广告的种类 2. 二、广告法的立法概况 3. 三、广告准则 4. 四、广告活动 5. 五、广告监管 6. 六、广告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一、广告的概念和种类
• (一)广告的概念 • 广义的包括商业广告和社会公益广告; • 狭义的广告仅指商业广告,也称为经济广告。
(二)特殊广告准则
• 主要是针对涉及人体健康以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特殊商 品或服务的广告所要求遵守的准则。
1、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广告准则
• 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有下列内容:(1)含有不科 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2)说明治愈率或 者有效率的;(3)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 全性比较的;(4)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 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七章 广告文案的语言特点
8.借代:是指借用与事物具有密切关系的名称去代替该事物的修辞方式。 该事物称为本体,而借用来作代替的事物,称为借体。 给电脑一颗奔腾的“芯”(奔腾处理器) 我们拥有无数个“爱迪生” (美国爱迪生电气公司) (三)强调突出主要信息的修辞手法 1.反复:指为了达到强调重点、突出重点,抒发强烈的感情或增 加叙述的生动性和条理性的目的,而有意地一再重复或使用同一词语 或句子的修辞方法,有连续反复、间隔反复两种表现形式。 千万里,千万里,我一定要回到我的家,我的家,我的家,永生永世 忘不了他。孔府家酒,叫人想家。(孔府家酒电视广告用语)
正对:使头发根根柔软,令肌肤寸寸滑嫩(白丽 香皂) 反对:瞬间的微笑,永恒的留念(照相馆) 串对:一册在手,百事恒通。(《农村百事通》)
2.顶针:用上一句结尾的词,作下一句的起头 在云南高原上有一个明镜般的滇池;滇池边上有一个 郁郁葱葱的睡美人山;睡美人山下有一座美丽的城市—— 昆明;昆明四季如春,鲜花终年开放,人们称作春城。 时代呼唤人才,人才需要口才 (《演讲与口才》征订广告) 骆驼进万家,万家欢乐多(骆驼牌风扇)
月照纱窗,个个孔明诸葛亮; 风送幽香,郁郁畹华梅兰芳。
智者兴邦(智邦集团) 盛在品质,多在万家(盛多集团)
2.双关:是指在特定的语言环境中,借助语音或词意的联系,故意使 语言关联到两种事物,使语句构成双重意义的修辞方式。 双关使语言幽默风趣;并因为适应了某种特殊语境的需要使语言 表达含蓄,曲折而生动活泼,增强了语言的表现力。 谐音双关:利用词语的谐音(音同或音近)所构成双关 语义双关:利用词语的多义构成的 对象双关:指一句话(或几句话)涉及到两个对象的双关
九寨黄龙涌甘露,翡翠泉水润心田(四川翡翠矿泉水) 天上彩虹,人间长虹(长虹电视机) 广告多用正衬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广告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而制定的法律。
该法的出台旨在促进健康、公正、诚信的广告环境,达到广告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目标。
根据广告法的规定,广告必须遵循真实、准确、合法、无误导性的原则,不得含有虚假宣传、夸大广告效果等不实内容。
此外,广告还应当遵循社会公德,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广告内容也应当尊重并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广告法还规定了广告的目标群体。
广告不得针对未成年人进行低龄化宣传,不得对不具备判断能力的人进行误导性宣传。
此外,广告还应当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不得诱使消费者盲目购买或浪费。
广告法还对广告的内容、形式、发布媒介进行了管理。
广告应当采用清晰、明确的字号、色彩、声音等表达方式,确保广告信息的传达准确。
广告还应当标明广告的真实身份,不能擅自冒用他人名义进行宣传。
广告发布者应当选择具备合法资质的广告媒介进行宣传,不得利用虚假广告、不合法广告手段进行竞争。
对违反广告法的行为,相关部门将采取一系列处罚措施,包括责令停止发布广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
广告法的实施,呼吁广告从业者加强自律,注重社会责任,促进广告行业的规范发展。
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制定和实施体现了维护消费者权益、构建诚信市场的宏观目标。
该法的出台不仅对广告行为进行了规范,也对广告从业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进一步推动了广告行业的健康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自1994年颁布实施以来,不断地经过修订和完善,旨在建立和维护一个公平、有序、诚信的广告市场环境。
广告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对商品和服务的推广起到重要作用,也对消费者的购买决策产生影响。
因此,广告法的出台对于调整广告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重大意义。
广告法明确规定了广告的基本原则,即真实、准确、合法、无误导性原则。
广告发布者必须保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夸大宣传效果、吹嘘产品性能,也不得使用虚假、误导性的宣传手段。
广告法规与管理第七章 广告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及处罚
教学内容
广告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及处罚
第一节 广告违法行及法律责任
一、广告违法行为概述
(一)广告违法行为定义
广告违法行为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 《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广告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广告 管理法律、法规,危害广告市场秩序的行为。
(二)构成广告违法行为的条件 构成广告违法行为的条件又称广告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四个方 面:
二、超越经营范围或国家许可范围经营广告
超越经营范围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超越工商行政 管理机关核准营业证照或广告经营许可证所明确规定的营业范围,从 事广告经营活动的行为。 (一)超越经营范围经营广告的主要表现
1.广告兼营单位跨媒介代理广告业务。 2.仅被批准经营国内广告,而承办外商来华广告。 3.仅有设计、制作广告权,而承办代理和发布广告业务。 4.广告主刊播广告超越其自身经营范围。
案例分析
1、 “丰田霸道”广告 《汽车之友》第12期杂志上的“丰田霸道”广告:一辆霸道汽车停
在两只石狮子之前,一只石狮子抬起右爪做敬礼状,另一只石狮子向 下俯首,背景为高楼大厦,配图广告语为“霸道,你不得不尊敬”; 此广告刊出后引起了很大的社会争议。狮子是中国古代非常敬畏的一 种图腾,丰田霸道汽车广告却让它们向一辆日本品牌的汽车“举爪敬 礼”、“俯首称臣”,广大消费者很愤怒。引申考虑卢沟桥、石狮子、 日军侵华等历史事实,此则广告严重伤害了中国消费者的民族感情。
广告管理制度全文
广告管理制度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公司内外部广告活动,维护企业品牌形象和营销权益,根据《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外部一切广告活动。
第三条公司所有的广告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虚假误导性广告,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二章广告内容第四条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客观,不得夸大或虚构产品或服务性能,不得发布虚假广告。
第五条广告中的价格、质量、保修期、售后服务等内容必须真实可靠。
第六条广告中的宣传语、图片、视频必须符合道德规范,不得出现色情、暴力等不健康内容。
第七条广告中涉及产品质量、性能、效果的宣传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并有相关资质证明。
第三章广告主体第八条广告主体包括公司内部部门、分公司、合作伙伴以及第三方广告代理公司等,均需依法合规开展广告活动。
第九条广告主体必须具备相关资格证书、行业资质,确保广告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十条广告主体需严格遵守广告发布审批管理程序,不得擅自发布广告。
第四章广告审批第十一条公司内部广告活动需经过公司相关部门审批,外部广告活动需经过公司总部审批。
第十二条广告活动涉及国家和地方各级监管部门的特殊审批文件的,必须在审批文件中明确规定。
第十三条各级审批部门应当对广告活动的行为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广告内容的真实合法。
第五章广告监控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监控体系,监控广告活动进程,对违法广告进行及时干预处理。
第十五条各级监督部门对广告活动应当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广告活动后期评估应当及时进行,对广告效果进行定期评估,确保广告投入产出的比例。
第六章广告保密第十七条公司内部所有关于广告的资料、信息、数据等必须严格保密,不得外泄。
第十八条对于有保密要求的广告活动,必须采取措施保护涉密信息的安全,确保不被非法获取。
第七章广告违法违规处理第十九条发现广告活动违反法规或者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应当及时停止广告活动,进行整改。
第七章 法律规范适用逻辑
1.如果经过进一步调查取证,认定该酒店的广告是 真的,该酒店派专人非法对野天鹅进行捕杀专供本 酒店使用。假定你是法官,你将对此案作出怎样的 判决,请用审判三段论的形式给出你的判决。
2.如果经过进一步调查取证,认定该酒店的广告是 真的,该酒店收购已被捕杀的野天鹅专供本酒店使 用。假定你是办案人员,你将对此案作出怎样的处 理,请用三段论的形式给出你的处理。
案件解析
“现在不论你的广告内容是真是假,你们酒
店都涉嫌违法。”
事实认定
饭店的行为是否违法? 违了什么法? 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规范选择 结论
1
处理事实和提出案件问题
案 件 的 处 理 过 程
2 3 4 5 6
寻找法律规范
分析事实构成 构建大前提 涵摄、演绎试判 作出结论
1
处理事实和提出案件问题
根据《广告法》第38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 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 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 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 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 “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或者其产品。” 第三十一条规定:“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依 照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 补充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出售、收购、运输、携 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产品的,由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四、判例类推
1.判例的地位与作用 我国:非正式法律渊源,只具有参考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历次修订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历次修订内容第一章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是为了规范广告活动,保护广告受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
自2001年11月,广告法经历了多次修订与完善。
本章主要介绍广告法的历次修订内容。
第二章广告主体广告法第二章主要围绕广告主体的规范进行修订。
1. 阐明广告主体的范围2015年修订后,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其中,自然人广告主体应当依法登记注册,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强化广告主体的责任义务为保护广告受众的权益,广告法规定广告主体应当对其发布的广告内容真实、合法、准确。
同时,广告主体还需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不得误导、欺骗或侵害消费者的权益。
第三章广告内容广告法第三章主要围绕广告内容的规范进行修订。
1. 规定广告内容须真实合法广告法规定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夸大或者欺骗性的信息。
广告主体应当对其发布的广告内容负法律责任。
2. 禁止特定广告行为广告法明确规定禁止特定广告行为,如使用不符合事实的宣传手法,以及违背公序良俗的内容。
此外,禁止利用广告误导、欺骗消费者,并规定了违法广告的处理措施。
第四章广告发布广告法第四章主要涉及广告发布的规范。
1. 强化广告发布者责任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发布者应当对其发布的广告内容真实、合法、准确负责。
同时,广告发布者还需履行相应的审查义务,不得发布虚假、夸大或者欺骗性的广告。
2. 完善广告监管机制广告法修订后,加强了对广告监管部门的职责规定,规定监管部门应当进行广告监督检查,对违法广告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五章广告促销广告法第五章主要关注广告促销活动的规范。
1. 强调广告促销的合法性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促销应当合法、公平、诚实,不得虚假宣传或搞虚假降价等诱导消费行为。
2. 加强广告促销的监管广告法规定广告促销活动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对于违法违规的广告促销行为,将追究广告发布者和广告代理机构的法律责任。
27416 广告法律法规
27416 广告法律法规南京大学编高纲0851第一部分课程目标本课程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广告学专业课程之一,也是该专业的基础课程之一。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作为广告活动调整规范的广告法律法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广告业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保障市场经济有序运行的重要市场调控法。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培养应考者的广告法律法规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以及运用基本理论和知识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从而使这些未来的广告从业人员在以后广告实务中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该课程的基本任务是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合理学生的知识结构,使学生对调整我国广告业的法律法规有一个充分的认识和掌握。
具体说,本课程的目标:第一,使应考者了解广告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掌握广告法律法规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了解中国的广告立法和广告执法的现状。
第二,使应考者清楚中国现行广告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包括广告准则、广告审查制度、虚假广告监管制度、广告法律责任制度等。
第三,培养和提高应考者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利用所学知识去解决广告活动和广告管理中的法律问题,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第二部分课程特点和学习要求本课程具有三个方面特点:第一,本课程具有很强的交叉性。
一方面是法学课程,研究广告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和制度构建;另一方面又是广告学科的组成部分,脱离广告活动就无法存在。
第二,本课程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广告作为市场经济的活跃因子和推动力量,如何进行有效监管和调控,必须放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建设的框架体系中去,实现公平和效率,自由和秩序的有机平衡。
第三,本课程具有较强的实务性,从课程内容看,有很大比重是关于广告审查、广告发布标准等操作性很强问题的阐述,帮助学生掌握广告从业的基本法律规范要求。
本课程是一门研究以广告活动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课程,具有较为完善的知识体系,在学习过程中,应当做到以下几个方面:其一,能够了解广告法律法规有关概念、名词、知识的涵义,能够熟练掌握各种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18.10.26•【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六号•【施行日期】2018.10.26•【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广告管理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994年10月2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广告内容准则第三章广告行为规范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广告活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经营者,是指接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代言人,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三条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
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第六条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广告管理相关工作。
2023年最新广告法全文-最新广告法禁用词大全
2023年最新广告法全文-最新广告法禁用词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统一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广告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广告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广告,是指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者达到其他营销目的,利用媒介向社会公众传播的商业信息。
第二章广告实施主体的规范第三条广告实施主体应具备依法经营的资质及许可,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广告实施主体应当遵守商业道德,不得制作、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广告:1. 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3. 损害国家安全、荣誉、利益的;4.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5. 违背社会公德的;6. 含有虚假内容、引人误解的;7. 含有不雅、淫秽、恶俗等内容的;8. 违反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技术规定、质量标准的;9. 违反行政管理部门认可的标志、标记的;10. 不当使用国家、军队、武警军Šš等字样、图形、标志的;11. 含有反社会、暴力、恐怖、邪教等内容的;12. 其他可能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
第三章广告的发布第五条广告发布者应当依法履行以下义务:1. 对广告内容负责;2. 对广告实施主体的资质及许可进行审查;3. 对广告媒体的合法经营情况进行审查;4. 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
第六条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传播未经许可的医疗保健品和药品广告,不得发布、传播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广告,不得发布、传播未经许可的金融产品广告。
第七条广告媒体不得发布、传播含有虚假内容、引人误解的广告,不得发布、传播违法广告。
第八条广告发布者和广告媒体应当根据广告的发布情况,及时核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第九条广告发布者和广告媒体发现广告内容存在虚假、引人误解等情形时,应立即停止发布或传播,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并向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四章广告的监督和管理第十条广告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广告宣传制度的监管,督促广告发布者和广告媒体依法履行义务,维护广告市场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主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主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法律法规,旨在规范和管理广告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该法律于1994年颁布实施,通过
一系列明确的规定,对广告的内容、发布、监管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广告法规定了广告的基本要求。
广告必须真实、合法,不得诱导、欺骗消费者,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广告内容应当明确,表述清晰,不得含有虚假、夸大或者引人误解的信息。
广告宣传应当满足社会道德要求,不得损害社会公德和道德风尚。
广告法规定了特定领域的广告管理。
例如,医疗、食品、药品等领域的广告必
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禁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
对于药品广告,广告法还规定了必须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明确了药品广告的范围和限制。
广告法还对广告的发布和媒体管理提出了要求。
广告发布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
的规定进行广告审查,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
广告发布者和广告代言人必须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相应责任。
广告媒体应当严格审核广告内容,对虚假、违法广告实施审查,确保广告信息的准确性。
广告法还规定了广告监督和违法行为处理。
广告监督部门应当加大对广告的监
管力度,对违法广告进行查处和处理。
对于违法广告行为,广告法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广告许可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主要内容包括广告基本要求、特定领域的广告管理、广
告发布和媒体管理以及广告监督和违法行为处理。
该法律的实施对于促进公平、诚信的广告市场,保障消费者权益,推动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七章广告主体
三、广告公司的组织结构
按客户划分
这种划分方式也叫做小组作业式的组织结构 优点:
✓ 公司更能满足客户的特殊需要,人员沟通便利,服务周到 ✓ 无论是客户还是广告公司,都能节省大量人员培训成本。
缺点:
✓ 由于客户对其服务部门的特殊要求,使这个部门同公司那些按 其他方式组织的部门协调起来很困难。
✓ 根据客户类别而专门化的人员和设备可能得不到充分的利用。 ✓ 如果客户离开这家广告公司,这个部门小组就要撤销,这样会
Example
假设制作费总额为100,000元,则加成为: 100,000 x 17.65% = 17,650 (元) (广告公司所得)
于是,广告主应付给广告公司: 100,000 + 17,650 = 117,650 (元)
Example
广告播出后,电视台给广告公司送来帐单,内容如下:
播放时间成本:
总经理直辖制
总经理
广告
销售
生产
企业广告部门的管理结构
营销经理管辖制
总经理
市场营销
生产
广告
销售
企业广告部门的管理结构
销售经理管辖制
总经理
销售
生产
广告
推销
企业广告部门的管理结构
广告部门集权型
总经理
广告
事业部A 事业部B 事业部C
企业广告部门的管理结构
广告部门分权型
总经理
事业部A 广告
事业部B 广告
广告及促销主管
广告及促销经理 科学性仪器
A代理商
广告及促销经理 眼科仪器
B代理商
企业广告部门的组织结构类型
市场性组织(organization by market )
最新广告法全文
最新广告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广告活动,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广告是指以文字、声音、图形、数字等方式,由广告主向消费者发布,企图影响消费者行为,从而获取商业利益的宣传性活动。
第三条本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表的全部广告,但不适用于政府的宣传活动和社会公益广告。
第二章广告主
第四条广告主是指发布广告,对广告行为负有法律责任的主体。
第五条广告主应当依法登记,按照本法规定发布广告,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准确,不得违反公序良俗或者损害消费者利益。
第三章广告代理
第六条广告代理是指受广告主委托,为其发布广告的主体。
第七条广告代理应当依法登记,严格遵守本法规定,保证广告内容真实、准确,不得违反公序良俗或者损害消
费者利益;委托的具体内容应当明确,广告代理不得违背委托内容发布广告。
第四章广告发布
第八条广告主及其代理在发布广告时,应当遵守本法规定,如实披露广告内容,注明广告主及其代理的联系方式,不得违反公序良俗或者损害消费者利益。
第九条为满足消费者的特殊需要,广告主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如实披露广告内容,清楚标明产品及其服务的特殊条件,不得使消费者做出错误的购买决定。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十条国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并依法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作出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法律条款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法律条款解析《广告法》是中国政府关于广告行业规范的基础性法律,旨在保护消费者、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同时规范广告活动,维护社会公序良俗。
以下是一份对《广告法》进行解析的文章。
第一章:总则本章主要规定了广告所涉及的定义、范围、目的、原则和管理机构等方面的内容。
其中,最核心的当属“真实、合法、诚信”的广告宣传原则,即广告应当严格遵守事实,不得发布虚假宣传或诱导诈骗性质的信息,并且应当尊重人民群众的民族感情、宗教信仰、风俗习惯和道德观念。
此外,还规定了各级政府部门对违反《广告法》的企业采取的处罚措施及其依据。
第二章:广告主体本章立意明确,主要针对的是广告活动中涉及到的各类主体,包括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理机构以及其他广告客体等方面。
无论是广告推广方还是广告创作方,都有着严格细致的经营资质、职责义务和管理制度等限制。
第三章:广告内容本章着重规定了广告宣传所涉及的主体、信息、方式、语言,以及法律法规的约束和指导作用。
在此基础上,在广告创作、发布流程中必须遵守各类确切严谨的要求和标准,确保广告信息得到层层审查和把控,不会侵害消费者权益或与社会公共利益相抵触。
第四章:广告发布本章主要关注广告的实现与后处理程序。
其中包括广告的发布媒介选择、广告法律责任风险预警、广告评估,还有广告违规处理、消费者维权、广告行政管理等方面内容。
总之,《广告法》是中国广告行业发展史上较为完备和基础性的法律文件之一,对于全面推动广告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增强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加强文化和道德建设等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指示和引导意义。
因此,各企业组织在开展广告宣传工作时需要深入理解和切实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公开透明、严格自律,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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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广告法的概念 广告法是调整广告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专门立法是1994年10月27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 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 告法》,并于1995年2月1日开始施行。 其他如《药品广告管理办法》 、《食品广告管 理办法》 、《酒类广告管理办法》 等。
5.广告关系 主要是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广告审查机关与广 告行为的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管理关系。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广 告监督管理机关 (2)广告审查机关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3)广告行为的主体为广告主、广告592&lm=1&cl=2&fr=ala0&word=%D1%CCiew/iardpY sriH8/isRenhe=1烟草广告
2.规定 ①一般规定 (1)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之间在广 告活动中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各方的权 利和义务。 (2)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得在广 告活动中进行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商品 或者提供的服务,以及禁止发布广告的商品或者 服务,不得设计、制作、发布广告。
<2>药品广告的内容必须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 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批 准的说明书为准。 国家规定的应当在医生指导下使用的治疗性药 品广告中,必须注明“按医生处方购买和使 用” 药品管理法.doc第七章: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doc第七章:
<3>下列药品不得发布广告: 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2007.doc第3条:
<1>禁止烟草广告 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doc第3-5条:
<2>烟草广告中不得有下列情形: (1)吸烟形象; (2)未成年人形象; (3)鼓励、怂恿吸烟的; (4)表示吸烟有利人体健康、解除疲劳、缓 解精神紧张的; (5)其他违反国家广告管理规定的。 烟草广告中必须标明“吸烟有害健康”的忠告 语。忠告语必须清晰、易于辨认,所占面积 不得少于全部广告面积的10%。
2.功能 <1>广告具有传递信息的功能。 <2>广告具有塑造形象的功能。 <3>广告具有诱导说服的功能。 <4>广告具有刺激需求的功能 .资料\广告语.doc 资料\国外和我国学者对广告的定义.doc
思考: 广告与政府公告有何区别? 广告与国家宣传部门的宣传是何关系?
3.广告的分类 广告的种类很多,按不同的标准,可以进行 不同的分类: (1)按广告的地域传播范围,分为: 地区性广告、全国性广告和国际性广告; (2)按广告的传播媒介,分为: 大众传媒广告、户外广告和直邮广告; (3)按广告的目的,分为: 商业广告和非商业广告;
一、概述 1.广告的概念 广告一词源于拉丁文“Adverture”,英语 “Advertise”,有引起注意和诱导之意。 广义的广告是指广告活动的主体为了取得商业 赢利或实现政治主张或服务社会生活,通过 一定的媒介和形式直接或间接进行的宣传活 动。包括商业广告、政治广告、公益广告。
狭义的广告仅指商业广告,即广告活动的主 体为了实现赢利的目的,通过各种媒介和 途径推销商品、介绍服务或宣传企业的活 动。 /v/b/6643291270828265.html政治广告; /v_show/id_XMTc4MjkzM TQ0.html公益广告
<4>根据1995年3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 理局令第23号发布的《医药器材广告审查 标准》,医疗器械广告应当与审查批准的产 品市场准入说明书相符,不得任意扩大范围。 推荐给个人使用的医疗器械,应当标明“请 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医疗器械广告的批准文号应当列为广告内容同 时发布。
下列医疗器械不得发布广告: \医药器材广告审查标准.doc第2条: 经济法案例.doc41.人体增高仪广告
②广告主从事广告活动的规定 广告法.doc第22-24条: ③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从事广告活动的规 定 广告法.doc第26-31条: ④设置户外广告的规定 广告法.doc第32-33条:
四、广告审查 1.概念 广告审查,是指在广告发布前,由广告经营 者、广告发布者、广告审查机关依法对广 告内容是否合法、真实等进行的审查、核 实活动。
二、广告准则 1.广告的一般准则 ①真实合法原则 ③健康发展原则 ⑤正当竞争原则
②诚实信用原则 ④清楚明白原则 ⑥易于识别原则
广告法.doc第7条: 经济法案例.doc.40违反广告法的原则
2.特殊商品广告的特殊准则 ①药品广告 <1>药品广告不得有下列内容: 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2007.doc第10-17条:
②农药广告 农药广告的批准文号应当列为广告内容同时发 布。未经国家批准登记的农药不得发布广告。 根据1995年3月2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 局令第28号发布的《农药广告审查标准》 \农药广告审查标准.doc
③烟草广告 烟草广告,是指烟草制品生产者或者经销者发 布的,含有烟草企业名称、标识,烟草制品 名称、商标、包装、装潢等内容的广告。 我国对烟草制品包括卷烟、雪茄烟、烟丝、复 制烟叶等实行专卖管理。 根据1995年12月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 理局令第46号发布的《烟草广告管理暂行 办法》.
④食品、酒类、化妆品广告 食品、酒类、化妆品广告的内容必须符合卫 生许可的事项,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 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 食品广告管理办法.doc 酒类广告管理办法.doc 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doc 经济法案例.doc42 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工商 总局“禁刊禁播令” 总局“禁刊禁播令”
三、广告活动 1.概念 广告活动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 者在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过程中所从事 的法律行为。
2.形式 ①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在接受广告主委 托时进行的审查,包括查验有关证明文件、 核实广告内容; ②行政主管部门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 殊商品的广告内容进行审查。
五、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 广告法.doc第38、47条: 2.行政责任 3.刑事责任 /show/BXOgW70JNvuM8fUb.html 明星代言广告 思考: 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是否承担责任? 体现在法律规定的哪些方面? (《食品安全法》第55条:)
六、南宁晚报3月17日发布的肝宁片药品广告。该广 告未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发布,广告中隐含 保证治愈、使用患者名义做证明等内容,严重违反了药品 广告的法律、法规规定。 七、今晚报(天津)3月18日发布的天津市河东钟 山医院医疗广告。该广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发布,宣 传治疗肛肠疾病的诊疗技术,严重违反了医疗广告的法律、 法规规定。 八、燕赵晚报(河北)3月16日发布的仲马食品广 告。该广告中有关适应男性功能性障碍、免疫力低下、急 慢性前列腺疾病患者的内容,夸大食品用途,宣传食品的 治疗作用,严重违反了食品广告的法律、法规规定。 九、福州晚报3月18日发布的福建武警医院医疗广 告。该广告使用武警部队名义发布广告,并且在广告中宣 传相关诊疗技术方法,使用患者名义做证明,严重违反了 医疗广告的法律、法规规定。 十、青岛电视台一套节目3月26日发布的圣首荞芪 胶囊保健食品广告。该广告夸大保健食品功效,宣传治疗 糖尿病的作用,使用患者名义证明使用效果,严重违反了 食品广告的法律、法规规定。
第七章
一、概述 二、广告准则 三、广告活动 四、广告审查 五、法律责任
广告法
2009年第一季度违法广告公告, 对监测抽查发现的十大严重违法广告
一、呼和浩特晚报3月18日发布的呼和浩特五洲女子医院医疗广 告。该广告以新闻报道形式,宣传德国STORS宫腹腔镜技术落户 呼市五洲女子医院以及相关医疗服务项目,严重违反了医疗广告的法 律、法规规定。 二、西安晚报3月18日发布的生命A蛋白食品广告。该广告中 有关补充生命A蛋白全面解决男性生理功能障碍、前列腺疾病、肾虚 三大问题等内容,夸大食品用途,宣传食品的治疗作用,严重违反了 食品广告的法律、法规规定。 三、南昌晚报3月16日发布的南昌东大肛肠专科医院医疗广告。 该广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发布,宣传相关诊疗技术方式,严重违 反了医疗广告的法律、法规规定。 四、贵阳晚报3月18日发布的冠心静片药品广告。该药品为处 方药,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严重违反了药品广告的法律、法规 规定。 五、新晚报(黑龙江)3月18日发布的倍力胶囊保健食品广告。 该广告中有关增强性功能、改善性生活的内容,超出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部门核定的保健功能,严重违反了食品广告的法律、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