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要钱父母不给 恶儿雇凶杀爹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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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亲属犯罪子女复仇的案例

直系亲属犯罪子女复仇的案例

直系亲属犯罪子女复仇的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1996年8月27日,被告人张xx家邻居王xx的三子王xx(时年17岁)因邻里纠纷将张xx之母伤害致死。

同年12月5日,汉中市原南郑县人民法院鉴于王xx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张母在案件起因上有一定过错等情节,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xx有期徒刑七年,王xx赔偿张家经济损失9639.30元。

此后,两家未发生新的冲突,但张xx对其母被王xx伤害致死始终心怀怨恨,2018年春节前夕,张xx发现王xx回村过年,决定报复杀害王xx及其父兄。

2018年2月15日(农历除夕)12时许,王xx、王xx兄弟二人祭祖返回行至本村村委会门前时,守候在此的张xx蒙面持尖刀朝王xx颈部猛割一下,连续捅刺其胸腹部等处数刀,并追赶惊慌逃跑的王xx,朝其胸腹部等处连续捅刺数刀,后返回再次捅刺王xx数刀,致王xx、王xx死亡。

随后,张xx闯入王xx家,持刀捅刺王xx胸腹部、颈部数刀,致王xx死亡。

张xx逃离现场后,于同月17日7时许到公安机关投案。

新中国第一刑事大案:夫妻谋杀48人

新中国第一刑事大案:夫妻谋杀48人

新中国第一刑事大案:夫妻谋杀48人作者:暂无来源:《公民与法治》 2014年第4期1985年,陕西商洛地区商县杨峪河乡(现商洛市商州区杨峪河镇)王垌村村民龙治民与妻子谋害48人案发,被称为“新中国第一刑事大案”。

寻找失踪者1983-1985年,商县各乡陆续有农民离奇失踪。

到1985年5月,上报的失踪者达到37人。

刘湾乡叶庙村的杜长英是其中之一。

他于1985年5月16日失踪,27日,他哥哥杜长年路过县造纸厂时,找到出纳员、表弟侯义亭讲了此事。

侯说:两天前,有名男子拿张卖麦草的条子来领钱,上面的名字是杜长英,那人说杜用条子抵的债。

28日,经侯义亭辨认,领钱人是44岁的龙治民,杜长年等随即扭住他,押往公安机关报案。

龙治民矮小猥琐,游手好闲,曾将一痴呆女子骗至家中奸宿数日,1978年与有残疾的闫淑霞结婚后生活更为艰难。

民警决定,先把龙治民关起来,第二天到他家里看看再说。

3个藏尸坑5月29日早晨,两警察到了王墹村,在龙家东厢一个萝卜窖旁边,发现麦草下有两具男性裸尸,其中一具就是杜长英。

而后在东边门扇的柴草后,又发现一具女尸。

3具尸体的发现引起轰动。

村民们讲,龙家门前有过一个萝卜窖,已填平种上白菜……到5月31日11点,这埋尸时间最晚的“3号坑”清理完毕,整整33具尸体。

经继续勘探,在东侧猪圈内的“2号坑”掘出8具尸骸。

6月5日,在龙家厕所东墙下又发现一堆已骨化的尸骸,计4具,是为“1号坑”。

对于这一新中国成立以来前所未有的大案,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等高层领导作出批示,要求查个水落石出。

随后,中央工作组进驻商县。

一共杀了48人侦破组花了很长时间查实:1983年3月始,龙游荡于商县汽车站、广场、东西城门口等处,以帮介绍对象、高价雇人做工、免费住店等为名,先后将游散他乡、外出干活的人员和痴呆傻哑者共48人(男31,女17)诱骗至家中,先令其为他干活,待夜晚入睡后将其杀害。

龙在48人衣兜内共搜得570余元,手表6只,死者的全部衣物也被掠夺。

新中国第一刑事大案——夫妇杀人狂魔夺命48个乡邻

新中国第一刑事大案——夫妇杀人狂魔夺命48个乡邻

新中国第一刑事大案——夫妇杀人狂魔夺命48个乡邻作者:刘虎来源:《蓝盾》2014年第02期寻找失踪者1983年—1985年,在陕西商县各乡陆续出现怪事:一些外地打工归来或者进城买东西的农民离奇失踪。

到1985年5月,向公安部门报告的失踪者就有37人之多。

刘湾乡叶庙村40多岁的杜长英就是其中之一。

1985年5月16日,他起了个大早,跟哥哥一起去城里赶集给猪买豆饼。

两人分手后,杜长英却再也没有回家,家人四处寻找。

5月27日黄昏,哥哥杜长年再一次从城里寻觅回来。

路过县造纸厂时,他找到出纳员、表弟侯义亭,说了杜长英十余天未回家的事。

侯愣怔了片刻,叫道:“哎呀!”神色变得严峻起来:两天前,有名男子拿一张金额1.85元卖麦草的条子来领钱,条子上的名字却是杜长英。

侯问那人怎么回事,那人说杜欠他钱,一直赖着不还,他在街上堵住杜,杜把这借钱的条子给了他。

5月28日,经侯义亭辨认,领钱人是44岁的龙治民。

杜长年等人随即扭住龙,要带他去派出所。

僵持不下的时候,一黑脸小伙上前,说也正找这人。

黑脸小伙是另一支寻人队伍的成员。

1985年元月11日,上官坊乡某村副支书姜三合等人从西安做活回来,在西关车站打算回家,碰到个头矮小的龙治民。

龙说他屋里有活,挖猪圈,一天五元。

姜独自去后,再不见回家。

其兄姜银山从胜利油田请假回家,一直寻找到了5月;期间曾数次向地县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均无回音。

5月28日,在这个吵吵嚷嚷的人堆里,姜家看见了要找的人。

持续数月的寻访,姜家了解到,龙治民经常出没于西关汽车站等处,春节以后,还不时从市场上招走一些男女。

两支寻人队伍交换情况,感到事情严重,把龙押往公安机关报案。

由于两个不相关的人失踪都与龙有关,县公安局决定将其收审。

面对讯问,龙治民的供述来来回回就是:“杜长英的麦草条是我拿的,他欠我20块钱。

以后他去哪儿?我咋知道。

”“姓姜的是我叫的,干完活就走了。

干了多长时间?起个猪圈嘛能用多长时间?一个下午就干完了。

对故意杀人案件中血亲复仇情节的思考

对故意杀人案件中血亲复仇情节的思考

对故意杀人案件中血亲复仇情节的思考摘要:张扣扣故意杀人案一审作出宣判,张扣扣被判处死刑,引发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

有部分人认为张扣扣虽杀死三人,但其目的是为了给死去的母亲报仇,讨回公道,应充分考量张扣扣的复仇情节,从轻处理,不应判处死刑。

对于血亲复仇是否应作为从轻情节在故意杀人案件中被酌情认定成为理解复仇杀人案件的重点,对此,可以从历史与法律两方面予以考量。

关键词:故意杀人;血亲复仇2019年1月8日,备受瞩目的陕西张扣扣故意杀人案一审落下帷幕,张扣扣被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及故意毁坏财物罪当庭判处死刑。

此案在距离案发时隔一年之后再次回到公众视野,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针对该案,社会舆论分化严重,有认为其罪刑适当者,有认为张扣扣罪不至死、判决显失公平者。

笔者认为,这主要是公众对于血亲复仇的理解分歧所致。

对此,可以从历史和法律两方面展开思考,回答公众的疑惑。

1 案件回顾1996年,张扣扣的母亲因平时邻里纠纷挑起纠纷,与同村王家发生冲突,随后演变为两家斗殴。

斗殴中张扣扣母亲被王自新的三子王正军用木棍打击脑部致死。

事后,王正军(当时系未成年人)被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

2018年2月15日,农历大年三十中午12时许,张扣扣基于给母亲报仇的心理将同村村民王自新及其长子王校军、三子王正军残忍杀害。

两天后,张扣扣前往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2 历史中血亲复仇的两种解决思路这个案件之所以引发舆论热议,关键是因为这是一起在现代社会少见的血亲复仇案件。

杀死仇家给亲人报仇在古代屡见不鲜,在西方体现为“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传统,在中国则体现为“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朴素正义观。

中国人讲究“杀父之仇不共戴天”,杀死仇家给父母报仇是“孝烈”的体现,中国人认为杀死杀父杀母仇人自己的父母才能瞑目,父母在九泉之下才能安息,才能体现自己的“孝”,否则就是“枉为人子”。

这一思想在中国人脑海中根深蒂固,在中国古代发生过无数起像张扣扣这样的案件,历代统治者也在如何处置这类血亲复仇案件甚为慎重,因为古代讲究“以孝治天下”,“孝”是中国古代最重要的品德,汉代选官叫做“举孝廉”,因不孝之人必定是不忠之人,在古代皇权专制年代忠和孝是紧密连接在一块的。

浅析法治精神的培育和养成—关于陕西“张扣扣案”的思考

浅析法治精神的培育和养成—关于陕西“张扣扣案”的思考

浅析法治精神的培育和养成—关于陕西“张扣扣案”的思考摘要:在刚刚过去的二零一七年的除夕之夜,陕西汉中南郑区新集镇发生了一起造成王家父子三人死亡的故意杀人案。

凶手张扣扣在案发后几天便投案自首。

在“张扣扣案”中,凶手手刃王家父子三人是事出有因的。

原来在22年前张扣扣的母亲因与王家的二儿子因宅基地纠纷意外去世,而当时年仅17岁的王家二儿子也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这个缘由一出,引起了一些网络看客的“拍手叫好”,张扣扣直接被扣上“侠肝义胆、为母复仇”的大孝子的美名。

然而,当有些人们为张扣扣此举拍手叫好并为其请求法外开恩时,却忘了国法犹在,岂容个人随意剥夺他人的生命。

也许,身为人子,对母亲的意外去世久久不能释怀可以理解,但是当年的法律已经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和判决,并以形成了有效的判决,王家二子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因此绝不允许他人再次随意的处置其他公民的健康和生命。

张扣扣所谓的“为母报仇”的杀人行为以及网络看客们拍手叫好的行为,都是对法治理解的偏颇和法治精神的缺少。

关键词:法治精神;公正司法;严格执法一、法治精神的内涵法治精神并不是一个单一的个体,而是蕴含着公平、正义、自由、秩序、人权等多个法治价值观的综合体。

法治精神是一个国家中所有关于法治观念和价值观的总和,融合了法律心理、法治思维、法律意识等多个方面,同时又加入了民主、人权、公平、正义等精神,是一个国家和社会实践的动力源泉和精神支柱。

二、我国社会法治精神缺失的原因1、传统文化的影响纵观中华上下五千年历史,从夏商周时期的崇尚神权论,到西汉汉武帝时期的“德主刑辅、明德慎罚”,再到明朝的“明刑弼教”,在这些传统的礼治思想的基础上,诞生出中国传统法治。

因此在传统统治中帝王更应该注重“德”与“仁”,重视每个人心中最本质的“善”,从而也更利于统治阶级的统治。

但是这种传统文化的影响,统治者更多选择的是“人治”而非“法治”,更多凸显的是依赖个人的内在自主性和情感感性,而非理性的支撑。

从法律角度看张扣扣案件(3篇)

从法律角度看张扣扣案件(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8年2月15日,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张扣扣因杀害母亲凶手赵某而备受关注。

该案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人们纷纷从道德、法律等多个角度对案件进行分析和评论。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对张扣扣案件进行剖析。

二、案件定性1. 故意杀人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张扣扣杀害赵某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应被定性为故意杀人罪。

2. 故意伤害罪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张扣扣还涉嫌故意伤害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死亡的行为。

张扣扣在实施杀人行为的过程中,对赵某进行了故意伤害,应被追究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三、法律适用1. 量刑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和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如下:(1)故意杀人罪: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2)故意伤害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 张扣扣案件的法律适用(1)故意杀人罪:张扣扣因杀害母亲凶手赵某,情节严重,应当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故意伤害罪:张扣扣在实施杀人行为的过程中,对赵某进行了故意伤害,应当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案件争议1. 法律适用争议在张扣扣案件中,关于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的法律适用存在争议。

有观点认为,张扣扣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但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防卫过当是指在防卫过程中,由于行为人过度防卫,造成不应有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张扣扣的行为并非防卫过当,而是故意杀人,应当依法惩处。

2. 社会舆论争议张扣扣案件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关于该案件的法律适用和道德评价存在分歧。

一方面,有人认为张扣扣的行为是出于对母亲被杀的报复心理,应当从轻处罚;另一方面,也有人认为张扣扣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应当依法严惩。

陕西凤翔两对夫妇互杀残疾儿子始末(组图).

陕西凤翔两对夫妇互杀残疾儿子始末(组图).

陕西凤翔两对夫妇互杀残疾儿子始末(组图)周拉英家的新房现在已大门紧闭,人去屋空。

新屋里的灶房,警方从这里挖掘出王永辉的尸体。

示意图灶房很小,不超过9平方米,15个人站在里面,显得很拥挤。

6月24日天气闷热,陕西凤翔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一中队队长彭军头上很快冒出了汗。

几把榔头不停地敲打灶台前的水泥地面,然后用镢头深挖下去。

开挖工作从上午九点开始,到十一点左右,坑已近一米深,有人一镢头下去,似乎碰到了什么。

慢挖开来,彭军看到,一只白色的手骨出现在他的面前。

房间里有人“啊”了一声。

这是在凤翔县彪角镇侯丰村三组村民王永锋的居所内。

被挖出的尸首是他的弟弟王永辉,此前已失踪近5年。

王永辉,聋哑人,失踪时23岁。

两残疾青年“走失”彪角镇侯丰村一组组长王宗魁至今记得王永辉,“这孩子挺好的,小时候从没和人红过脸。

”在村民记忆中,王永辉虽是聋哑人,但非常聪明,学什么会什么。

1988年他进入宝鸡市的一个聋哑学校学习,学裁缝专业,1993年毕业。

2000年春节前后,王永辉外出打工3年后回到家乡,并带回了一个女朋友。

他的女朋友也是聋哑人,已有孕在身。

村民回忆,王永辉好像在外面挣了些钱,回来就开始垫土建房,并买好了彩电,打算结婚。

但在2000年4月13日之后,王永辉再也没有出现。

他的女朋友被王家的人告知,王已外出打工。

因为她之前从未听王永辉打过招呼,就到镇上找人不断给王永辉打传呼,却一直未能等到回电。

在王家等候过程中,她腹中胎儿被打掉,而后她被王家送走。

当时王永辉的新房还没有建成,村子里开始有了各种传言。

事实上,早在此前5年,王永辉已失踪过一次。

和他一起失踪的还有村中的另一名残疾青年。

王仁、冯小林夫妇住在王永辉家斜对门,他们的儿子叫王少宁,20岁,是一名智障儿。

村民们回忆,1995年冬的一天,天黑下来后,王仁、冯小林夫妇与王永辉的母亲周拉英一起,说带着孩子去10多公里外的蔡家坡看病。

但当晚回来的只有三个大人,两个孩子不见了。

村民回忆,事后,有人问起时,他们说是孩子们走失了。

高新区东仰陵杀害父亲案的判决书

高新区东仰陵杀害父亲案的判决书

高新区东仰陵杀害父亲案的判决书判决书被告人高新区东仰陵,因涉嫌杀害父亲一案,经过依法进行开庭审理。

本案经过相应的证据收集、审查及法庭辩论,现交由本法庭宣判如下。

一、案件事实被告人高新区东仰陵是被害人高新区西仰陵的儿子。

经查,被告人与父亲关系紧张,经常发生争吵和冲突。

2019年5月15日晚,被告人与被害人发生激烈争吵,最终导致被告人动手杀害了父亲。

据现场勘查和法医鉴定,被害人死亡前遭受多次殴打和刺伤,抢救无效身亡。

此外,现场还发现了被告人的指纹和DNA等可靠证据。

被告人经调查时供述了犯罪事实,并未提出辩解。

二、审理过程及辩护意见本案经过公诉机关起诉,并依法进行了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出示了充分的证据,且被告人在庭审中未提出相关辩护意见。

三、法庭认定本案中,被告人高新区东仰陵与父亲关系紧张,发生的争吵和冲突构成了直接的背景。

而被告人在事发当晚动手打伤和杀害父亲,导致其死亡。

现场勘查和法医鉴定的结果对此起重要证据。

被告人的供述、指纹及DNA等物证也都指向了其犯罪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为:被告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导致被害人死亡。

被告人高新区东仰陵的犯罪行为明显符合该条款的要求。

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其主观故意的判断,本庭予以认定。

四、刑事责任判定及量刑被告人高新区东仰陵在案发时已年满18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之规定,刑事责任年龄定为18周岁以上。

被告人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故意杀人罪的最高刑罚为死刑,可以依法适用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鉴于该案的特殊性,被告人为父亲杀子案件,考虑到被告人有自首情节,可以视情从轻处罚。

经本庭全体成员商议一致,决定判处被告人高新区东仰陵无期徒刑,剥夺其政治权利终身。

本案已审结,判决生效后,应当告知被告人高新区东仰陵,并告知其享有提起上诉的权利,提供上诉途径。

陕西富平医生拐卖婴儿案引热议

陕西富平医生拐卖婴儿案引热议

1. 每次类似这样的事情,都得有免职二字出现,似乎所属单位只要免职就可以自我澄清了,难道个人的渎职违法行为,单位不需要负连带刑事责任吗。

如果这种与职业有关的违法行为,单位可以置之事外,相信同类事情还是会再次发生2.当整个社会都向钱看时,这个社会就丧失了人伦礼教。

3.这种家长还帮他们找什么孩子?听医生说孩子有先天性疾病就能放弃孩子而致使医生贩卖婴儿!!天理何在?!拉出去毙了!4.人渣,社会败类,严惩,人家十月怀胎受尽苦难为了下一代,怎么能活生生让一个家庭骨肉分离。

必须依法严惩、彻查、追责!!并对于医院的管理、观念、作风进行整顿,院长等官员要负责,防止类似事故及其他本可以防止的事故的发生5.这就是我们的管理者,该管不管,不该管用各种‘力’管。

而且处理负责人只是撤职停职等,换个地方继续干。

人贩子卖婴,医生盗婴。

令人发指!卫生部长下台谢罪!我们花着高额的医疗费也就算了,最不能忍受的是花了大价钱,却把性命交给了一帮只认钱没医德的人手里。

主治大夫有责任,医院也逃不了干系6.对于这种违反职业道德的医生要依法严惩。

在医患矛盾紧张的情况下,这种医生的存在加剧了病患对医生的不信任和质疑,实在是害群之马。

而且这个医生还专门杀熟,也破坏了中国人情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的基本信任,缺乏基本道德。

必须杀一儆百。

7.医生拐卖幼儿,校长强奸小学生,法官嫖娼,这个社会怎么道德沦丧到这个地步了。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就是检验的结果。

8.这不仅是严重犯罪行为,这也击穿了人类道德底线。

陕西省卫生厅的监管肯定有漏洞,是严重的失职!处理一个芝麻小的院长不足以平民愤,这样如何让民众相信卫生系统,这件事是个案或是冰山一角,我们更期待真相。

唆使女儿毒杀公婆恶妇张秀娟在西安伏法

唆使女儿毒杀公婆恶妇张秀娟在西安伏法

昨日(7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新城区人民法院举行公判大会,14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分子被宣判,一批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被执行枪决。

另有15名犯罪嫌疑人被新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本报曾连续报道过的“恶媳妇唆使女儿毒杀公婆”案中的罪犯张秀娟也在其中。

现年40岁的张秀娟是西安市人,因与丈夫的婚姻矛盾产生报复恶念。

2001年10月,张秀娟诱骗9岁的女儿将灭鼠药放入公公饭中,将公公害死。

2002年1月又用同样手法致婆婆死亡。

同月底,她又诱骗女儿伺机向丈夫投毒未果。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张的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秀娟死刑。

昨日的公判大会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对张秀娟等一批罪大恶极的罪犯执行枪决。

又讯(记者王秦陈团结实习生何霄)昨日,西安市雁塔区举行公捕公判大会,康东升等15名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王海成等5名抢劫犯被宣判。

康东升,35岁,河南人,今年元月10日携带匕首等物在西安外国语学院住宅楼将住户王某连捅数刀,致其当场死亡,抢走美金和手机等物。

被公捕的还有周钺、冯发云、刘保勤、李卫、赵百平、张锤卫、郭亮、王军平、南建、陈德海、李显强、肖伟、胡增波、冯颖等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武来想、王海成、席刚、席勇、赵峰等5人因盗窃、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11年、14年。

西安灭门案的意思-西安灭门案是什么意思

西安灭门案的意思-西安灭门案是什么意思

西安灭门案的意思|西安灭门案是什么意思基本解释俗话说,虎毒不食子,近日,西安城北辛家庙街办广大门村就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灭门案,这起因家庭纠纷引起的灭门案导致4死1伤,疑犯马力杀死四名家属后,回到房间持刀刺向自己,之后躺在了已倒在血泊中的儿子身旁。

而行凶者目前正在西京医院接受救治,已脱离生命危险,生命体征平稳。

对于这起悲剧,不少网友在关注的同时也表达了自己的想法:风:现代社会与过去是不同的时代,养不教父子过,已不太实际了,路自己走,事自己做.怨不得任何人。

宏观:这是人类的悲哀!有灵性的人竟被死纸伤命,这是人类的枷锁,谁的主意制造了钱,古人留下的魔咒!山寨之王:说明了全面小康还没实现,国民的精神消费还不够,导致道德缺失良性沦陷。

这值得我们反思。

齐祖:为什么这个社会最近几年有如此多的恶性案件?!媒体就没有深层次的剖析下这个社会到底怎么了?!只是报道些表面的东西,本质的深层次的呢?世界:这种行为不好,不管有多大仇恨都不该去杀死,一个人活不了几年,应该活的高兴点,没有解决不了的事。

时光机:虎毒不食子,再大的积怨也不能够做到如此过激行为。

11月26日晚8时许,未央区辛家庙街道办广大门村新庄子的一户民房内,传来持续很长时间的争吵声和呼救声。

当周围的村民发现时,一家五口人倒在血泊中。

事发后,警方赶到现场勘验时,发现躺在大门口的男子(脖颈中一刀,腹部中两刀)尚有微弱的气息,120急救车便将该男子送往北环医院抢救,后该男子医治无效死亡。

从一楼勘查到二楼一房间内,民警发现倒在血泊中的另一男子也有生命气息,120便将该男子送往西京医院。

虽然该男子受伤较重,但目前已脱离生命危险,生命体征平稳。

案发后,市委、市政府、省公安厅、未央区区委、区政府均有领导赶往专案组指导工作。

邻居称常和妻子吵架昨日凌晨,被送往西京医院救治的男子苏醒后告诉民警,出租房内躺在血泊里的,是他的岳母、妻子、妻弟和儿子,四名亲人都是他杀死的。

据了解,该男子叫马力,今年40岁,海南省海口市人,四名受害人分别是:他的岳母柳某(四川省南江县人),妻子陈某、妻弟陈某某,儿子马某(8岁)。

浅谈中国”吸血鬼“式儿女的问题

浅谈中国”吸血鬼“式儿女的问题

浅谈中国“吸血鬼”式儿女的问题摘要:在社会进步的潮流中,各种纷繁而又复杂的社会组织关系网更加凸显其重要性。

其中,父母与儿女的关系日益成为了社会的焦点。

千万小家构成国家,正所谓整体由部分构成,没有部分何来整体?理所当然,以家为单位的父母与儿女的关系便成为了重点中的侧重点。

如今,虽然整个社会物质水平与文化层次都显著提高,但是“吸血鬼”式的儿女让不少人痛心疾首。

何为“吸血鬼”式儿女?其表现为:一,想方设法榨干父母,以高姿态接受父母给予的一切,不断索取,变本加厉;二,刁钻古怪为难父母,把父母当做假想敌,态度恶劣;三,以怨报德,在情绪波动后极端地加害于父母。

“吸血鬼”式儿女这一社会现状令人堪忧,更是亟待解决。

关键词:“吸血鬼”式儿女缘由改善人类文明在不断进步着发展着经过千千万万的演变终究筑成了伟大的现代文明。

这样的世世代代的传承,有些或见或不见的事物早已不见了踪影,但有些具体事物却延续至今,亦如中国自古以来家长与孩子之间的至亲关系。

在中国,如果不出意外,父母从孩子临世那一刻便开始呕心沥血地抚养。

至于要把孩子抚养到什么阶段,还是因家而异的。

有父母之人,无疑成为了社会最幸福的群体。

因为他们无偿享受着父母给予的一切。

父母或抚养儿女于成人之时,或抚养其于而立之年,或抚养之一辈子!在父母眼中,孩子便是中天之日,整日活动都以其为中心。

父母把儿女视若珍奇,捧在手心怕碎,含在嘴里1忧化。

任凭社会如何发展,父母于儿女的爱始终保持着人的本性之美。

毋庸置疑,父母都是伟大的。

用不着去找五花八门的例子来否认,至少,至少父母创造了下一代。

人类文明之所以没有寿终正寝是正由于无数父母辛勤的创造。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新世纪,有太优越的条件,有太美好的生活,很多儿女却慢慢泯灭了良知,迷失了自我,违背了本性。

2009年末,陕西镇安县一名初二学生杀害其母亲,三个月后才被发现。

一向风起云涌的网络世界对此却反应平淡。

十年前,浙江金华高中生徐力杀死其母亲,举国震惊,舆情汹汹。

陕西旬阳“依法打击忤逆不孝”通告引争议

陕西旬阳“依法打击忤逆不孝”通告引争议

陕西旬阳“依法打击忤逆不孝”通告引争议作者:来源:《课堂内外·创新作文高中版》2019年第09期2019年7月17日,陕西省旬阳县委政法委员会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一则《依法打击忤逆不孝违法行为的通告》,引发广泛关注。

通告称“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等,将重点整治六种忤逆不孝违法行为。

这些行为包括:子女住新房、楼房,老人住旧房、危房,与老人分户另过,对老人生活不管不顾却套取国家惠民政策或扶贫政策,霸占老人“一折通”将政府发放的补助金、养老金据为己有等等。

在很多人看来,“忤逆不孝”是道德范畴内的评价,并且还是“家长主义”视域下的说法,而非法律词汇,政府牵头对此进行打击,会不会管得过宽?而将“忤逆不孝”跟“违法”并提,也容易引发误解。

不过也有人表示,或许通告存在用词不够准确之处,但是其初衷良好,且内容皆有法律支撑,不能盲目否定。

别因用词不妥否定良好初衷某些网友关于政府管得过宽的担忧并非全无道理:现实中,确实有些地方动辄以红头文件、行政命令的形式,对民间婚丧嫁娶等民俗做出强制性规定,这本质上就是行政越权和管理越位。

而旬阳当地文件中所提的“忤逆不孝”的说法也确实有待商榷,若改成“侵害老人合法权益”会更贴切。

但细看通告便可以看出,当地“依法打击忤逆不孝违法行为”,不是将“忤逆不孝”全都视作违法行为,而只是打击“忤逆不孝”做法中属于“违法”的那些行为。

当地列出的被打击行为,都是突出且典型的不孝还涉嫌违法的行为,这颇具现实针对性。

非但如此,当地还援引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继承法》等法律法规,逐条列出了打击这几项行为的法律依据;而打击整治的方式方法,也是有梯度的、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来的。

由此可见,当地在出台通告时,至少就通告内容而言,是做了些功课而不是任性而为的。

本质上,道德和法律也会有“交会点”,不是所有道德层面的问题都无法“越格”升级成“法律问题”。

拿不孝来说,跟老人发生日常争执或许只是不孝,但若该赡养不赡养还对其侮辱虐待遗弃,那就越过了法律底线,也该被依法打击。

18年前的雇凶杀子悬案

18年前的雇凶杀子悬案

18年前的雇凶杀子悬案作者:江榕儿唐艳来源:《检察风云》2014年第14期2014年5月16日这天上午,和往常一样,南充市嘉陵监狱里的服刑人员起床、出操、吃早饭、上工。

大约快到中午收工前,管教把服刑人员毛继叫到一旁,告诉他,安岳警方要见他。

当听到“安岳”两个字时,毛继愣了一下,双眼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惊慌,他“哎”了一声,低着头跟着管教来到了会见室。

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办案民警将毛继提解出监狱,押上了回安岳的警车。

透过车窗格栅向外张望,绿油油的农田和公路旁郁郁葱葱的山林,似乎勾起了毛继的回忆,他默不作声,略有所思地抬眼望着从车旁飞快闪过的树……他想什么,我们都无法猜透,但作为一个罪犯,他想的无非就是那些作案的经过吧。

从南充到安岳,100多公里的高速公路,他们一行很快到了安岳县公安局。

在刑警队的审讯室里,还没等民警怎么费劲,毛继在民警的心理战术攻势下很快招架不住,竹筒倒豆般地如实供出了自己18年前犯下的一起“父亲雇凶杀子”案件……白色恶魔毁了一个幸福家庭18年前,一个叫陈文化的中年男子,因为儿子染上毒瘾,在自己感到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上演了一场“雇凶杀子”的残忍悲剧。

这个悲剧故事,在今天看来,是多么的不可思议,又是多么的丧失人伦……1995年,陈文化一家三口居住在四川省潼南(现属重庆市)县城。

陈文化的老婆周菊不是很漂亮,但还算贤惠,辍学在家的儿子陈刚也长得一表人才。

夫妻俩做点小生意,有比较稳定的收入,夫妻感情和睦,一家人的小日子过得还算和美。

可是,这样好的日子随着儿子陈刚的辍学,渐渐发生了变化。

“幸福的家庭总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这话似乎也不幸言中了陈文化一家。

就在儿子陈刚辍学半年后,无所事事的他便白天睡懒觉,晚上进歌厅找小妹喝啤酒吃夜宵。

醉生梦死的生活不仅让他染上了不检点恶习,还染上了毒瘾……每当毒瘾发作时,陈刚要么逼父母拿钱给他买毒品,要么就会在家里乱发脾气,还会砸坏家里的东西。

而陈文化夫妇每次都向儿子作了妥协。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0.07.30•【字号】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3届〕第40号•【施行日期】2020.12.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婚姻家庭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三届〕第四十号)《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已于2020年7月30日经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7月30日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2020年7月30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三条全社会都应当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家教、家风。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家庭成员之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

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第四条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反家庭暴力工作应当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保护当事人隐私。

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反家庭暴力工作的领导,建立反家庭暴力工作机制,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陕西一歹毒儿子密谋一年半雇凶杀父弑母

陕西一歹毒儿子密谋一年半雇凶杀父弑母

陕西一歹毒儿子密谋一年半雇凶杀父弑母在白水县,无论是干部还是老百姓,没人不知道冯雷镇新建煤矿老板赵建文的。

在煤矿上摸爬滚打的几十年,赵建文给乡邻百姓做了不少好事。

由于经营有方,连年获得县上奖励,“先进牌匾”挂满了屋子,他还曾被评为全县“十大突出贡献人物”之一。

但就在近日,他们夫妇俩竟被自己的亲生儿子雇凶杀害了!这个消息成了这几天白水街头巷尾热论的话题,老百姓怎么也想不通,亲生儿子为何要残忍杀害自己的父母呢……老板夫妇分别在两地被害11月17日,和往常一样,煤矿老板赵建文晚9时许离开煤矿,回到白水县城的家中。

但是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一场由自己亲生儿子导演的凶杀阴谋已经在渭南和白水两地实施。

记者在新建煤矿采访时,和赵建文共同经营煤矿的贺阳平回忆,他和赵建文的最后一面是在11月17日。

当晚9点,赵还在矿上了解生产情况,因为矿上有个技术员的老母亲要过“三周年”,大家商量好19日一起去行门户。

大家又赶至赵建文在渭南的家中,门还是打不开,给在渭南工作的赵的儿子强娃打手机,没人应答。

到单位一打听,强娃已经几天没来上班了。

大家觉得事态严重,叫来了警察。

打开房门后,发现赵建文的妻子张红梅已被残忍杀害。

而在白水的家中,除了血迹外,并未发现赵建文的尸体。

作案后,赵志强一伙又将他父亲花20多万元买来还不到10天的北京现代轿车开到渭南,给了另一人5000元,让把车卖掉,但那人发现车上有血迹,便到公安局举报了。

据介绍,赵志强的母亲到渭南仅仅一两天时间,其目的是为给自己年仅22岁的宝贝儿子说媳妇,没想到一位慈祥、善良的母亲最后竟死在自己儿子的手中。

密谋一年半多次下手未果赵志强是父亲赵建文、母亲张红梅的宝贝儿子,尽管儿子从小就不争气,还沾染上不少坏毛病,但赵建文一直希望强娃能成龙成虎,至少是安分守己。

但事与愿违,儿子赵志强当兵回来,到渭南土地部门工作后,结交了许多狐朋狗友,赌博、嫖娼、打架,整日旷工,挥金如土。

对于这种纨绔子弟来说,金钱对赵志强显得越来越重要,除了自己的工资,每月父母又固定给他好几千元的生活费,但这仅如九牛一毛,满足不了赵志强挥霍的欲望。

母亲被欺负,儿子持刀刺杀对方的中国典型案例

母亲被欺负,儿子持刀刺杀对方的中国典型案例

母亲被欺负,儿子持刀刺杀对方的中国典型案例当事人xx犯故意伤害罪;其母xxx是一位女企业家,但也是失信人,在“xx案”改判之后又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

xxx在山东创办了一家公司,然而案发之前,她已经被三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按照法律规定,银行不得向失信人发放贷款,民间性质的借款机构一般也会参照这份名单,毕竟借钱容易,还钱难,银行、正规的贷款机构都无法出借资金,xxx只能转向xxx的高利贷。

xxx在明面上是一个地产公司老板,背地里却是一个开赌场、发放高利贷的黑社会头目,他有着厚厚的犯罪史,非法拘禁、强迫交易、故意伤害等罪。

xxx年x月xx日,xxx因为资金周转不过来,就找到了xxx、xxx借款100万元,双方口头约定月息10%,虽然利息颇高,但也确实解了xxx 的燃眉之急,借了这笔钱后,xxx每月也在还款。

xxx年xx月xx日,xxx已经还了154万元,基本上已经还清的债务,不过就在一月后,xxx再次向xxx、xxx借款35万元,不过这次有了另外一个附加条件,xxx盯上了xxx丈夫名下的一套价值70万的房产。

xxx也是急需用钱,她也以为自己能够还得上来,就答应了抵押房产,但是她低估了xxx的手段。

据调查表明,从xxx年xx月x日至xxx年x月x日,xxx向xxx还款298万元,大约还有17万的没有还清,这17万元也成了这一切事情的起点。

xxx开始采取暴力催债,他指使手下去xxx的公司骚扰,甚至肆无忌惮地殴打工人,案发前一天,xxx还带人冲进了已经被xxx抵押的房子中,不仅辱骂xxx,更是将其按在马桶里面,要求还钱。

双方起了不少的冲突,但是这笔钱依旧难以协商。

2016年4月14日,xxx暴力催债手段升级,11名催债人员冲进了xxx的工厂,强行带走了xxx、xx以及另外一名职工,11个人将他们堵在了接待室,他们不仅辱骂xxx,还将xx的鞋子拖了下来,用鞋子捂住xxx 嘴。

其中一名催债人员xxx更是当面殴打侮辱,一次又一次摧残下,xx精神崩溃,在一片混乱中,xx从接待室的桌子上摸出了一把水果刀乱捅,xxx和另外几人接连被捅伤,其中xxx因为失血性休克死亡,另两人重伤,一人轻伤。

儿子毕业后未找到好工作与父亲争吵后杀死父亲(图)

儿子毕业后未找到好工作与父亲争吵后杀死父亲(图)

儿子毕业后未找到好工作与父亲争吵后杀死父亲(图)摘自:2012-05-03 西部网【内容提要】儿子涉案被警方带走,母亲悲痛万分。

凤翔县城关镇铁丰村发生家庭惨剧。

4组村民田某与其子强某(随母姓)深夜争吵后死在家中。

强某的母亲称父子俩长期不和。

儿子涉案被警方带走,母亲悲痛万分。

凤翔县城关镇铁丰村发生家庭惨剧。

4组村民田某与其子强某(随母姓)深夜争吵后死在家中。

强某的母亲称父子俩长期不和。

目前,凤翔县公安局已介入此案。

一村民凌晨命丧自家屋里昨日(4月2日)下午,记者来到东环路铁丰村,在村口就听到不少村民议论此事。

村民们说,死者田占兵是强家的倒插门女婿,3个亲生儿子都不姓田,父亲和儿子的关系一直不好,“隔三差五闹仗,弄成今天这样,倒也不很出人意料”。

住在田占兵隔壁的一户村民说:“昨天凌晨,他家屋里吵得最厉害,忽然就安静了,谁也没多想,今早才听说田占兵让(人)用锄头给锄死了。

”记者走进田家时,田占兵60多岁的妻子强春课正靠着墙发呆,苍老的脸上淌满泪痕,田占兵的尸体还在一旁的屋子里。

强春课说,从凌晨事发至今,除了民警来问话,她一直都靠在这里,“大儿子7年前不在了,二儿子刚又被带走了,这下要是判了死刑,我肯定也不活了”。

其子戴着手铐被警方带走凤翔县公安局表示,此案正在侦查中,无法透露太多内容。

记者获悉,事发后,死者家属于昨日上午8时许报案,警方与死者的二儿子强金龙交谈了1个多小时后将其带走,很多村民称,看到强金龙被带走时戴着手铐。

父子交恶因儿子没找到好工作据强春课说,二儿子强金龙在1998年以较好的成绩考上了西安财经学院,在村里曾是大家公认的好娃,“我家条件不好,儿子毕业那年刚好学校也不再管分配,他爸嫌娃上了大学还没有好工作,不但还不了跟亲戚朋友借的上学钱,还时不时要问家里要,”强春课说,“娃在外打工挣不了多少钱,后来就回来了,父子俩开始是吵嘴,后来他爸就动手了”。

“有一年冬天,他还从湖里救上来一个滑冰时落水的人,”村民们的描述似乎也印证了强春课关于二儿子曾是“好娃”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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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白水县一对夫妇被害,凶手竟是22岁的亲生儿子。

据《华商报》报道,遇害夫妇赵某夫妇家境富裕,遇害时两人均不到50岁。

丈夫赵某是白水县一煤矿老板,儿子22岁,小名叫强强。

据强强向警方供认,案发前,自己在外欠债数万元,向家人要钱时,父母没有答应,恼羞成怒之下,竟然雇凶手先后在白水县和渭南市分别将自己的亲生父母杀害,随后,又把父亲新买的汽车偷偷开到河南卖掉。

23日,渭南警方在白水县一口废弃的矿井里捞出了强强父亲的尸体。

警方正对此案进行进一步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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