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使用管理规定
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管理制度范本
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管理制度范本一、背景信息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劳动环境的安全卫生,我公司决定制定《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管理制度》,规范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在企业中的使用,确保瓦斯泄漏等安全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并采取适当措施去除。
二、管理目标1. 安全:确保便携式瓦斯报警仪能够及时、准确地监测瓦斯泄漏等危险情况,防止事故的发生。
2. 必要性:在呼吸道中毒、爆炸等紧急情况下,提供有效的报警信号,以便及时采取逃生和灭火等应急措施。
3. 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对便携式瓦斯报警仪进行使用、检测、维护和存放等管理工作,确保其正常运行。
三、管理制度(一)购置1. 依据公司的安全需求和工作环境特点,制定瓦斯报警仪的购置计划。
2. 经过严格的供应商筛选和比较评估,选择优质可靠的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供应商。
3. 购置的瓦斯报警仪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具备相应的证书和检测报告。
(二)领用和使用1. 领用人员必须在领用前进行相关操作指导和培训课程,并签署相应的安全责任书。
2. 领用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瓦斯报警仪,严禁私自调整和关闭报警装置。
3. 在作业场所,特别是瓦斯泄漏风险较高的区域,必须佩戴瓦斯报警仪,并保持报警装置的畅通。
4. 定期对瓦斯报警仪进行校验和检测,确保其正常工作状态,如发现故障及时更换或修理。
5. 瓦斯报警仪在非作业场所或无瓦斯泄漏风险的区域,应及时关闭报警装置,以免引起误报。
(三)维护和管理1. 便携式瓦斯报警仪需要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稳定可靠地运行。
2. 检查内容包括:电池电量、传感器灵敏度、报警器声音、报警装置和显示屏等功能的正常运行。
3. 对于维修不可用或已过期的瓦斯报警仪,必须及时报废并报告管理部门。
4. 瓦斯报警仪的存放应放置在干燥、通风、避光、防尘和防水的地方,避免与其它易燃、易爆物质接触。
5. 对于长时间不使用的瓦斯报警仪,应取出电池,以免发生电池液泄漏导致设备损坏。
四、责任与处罚(一)责任分工1. 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相关制度和规定,并组织培训。
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管理制度
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管理制度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正常使用和有效管理,并保证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适用范围包括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以及居民家庭等所有配备和使用瓦斯报警仪的场所。
二、管理责任1. 使用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瓦斯报警仪的管理工作,明确管理职责和权力,并定期对使用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瓦斯报警仪的使用培训。
2. 瓦斯报警仪管理人员应做好瓦斯报警仪的使用记录,包括领用、归还、维修等情况,并定期进行巡检和测试,确保其正常工作。
3. 报警仪的维修保养工作由专业人员负责,确保维修效果和安全。
三、报警仪的配备和安装1. 使用单位应根据场所的具体情况和需求,合理配备瓦斯报警仪,并确保其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定。
2. 瓦斯报警仪的安装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确保其位置正确合理,并定期检查其安装稳固性。
3. 报警仪的电源应保持稳定,并设有备用电源,以防断电时出现报警故障。
四、报警仪的使用与操作1. 报警仪的使用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安全意识和相关知识,遵守报警仪的使用规定,不得私自拆卸、修理或调整报警仪。
2. 定期对报警仪进行测试,确保其正常工作状态,如发现故障应及时报修。
3. 报警仪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误报警情况,应及时判断处理,并向上级汇报。
五、报警信息处理1. 报警仪出现报警情况时,相关人员应及时处理,排除故障,并确保报警区域的安全。
2. 报警信息应及时记录,包括报警时间、位置、处理情况等,并做好相关报告。
六、报警仪的保养与维修1. 瓦斯报警仪的定期保养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负责,确保其长时间稳定运行。
2. 定期对报警仪进行检测和维修,及时更换损坏或老化的部件和电池。
七、安全教育与培训1. 使用单位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瓦斯报警仪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新员工入职时应进行瓦斯报警仪的培训,并签订安全使用瓦斯报警仪的承诺书。
八、制度执行与监督1. 依据瓦斯报警仪的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监督机制和工作流程,并确保其落实到位。
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使用及管理制度模版
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使用及管理制度模版1. 简介本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行为,确保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与效率。
本制度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场合,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矿山开采、化工生产等行业。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人员。
3. 职责分工3.1 上级单位:负责制定和下发本制度,并对使用单位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2 使用单位: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3 使用人员:负责按照本制度和实施方案要求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并保管好设备。
4. 使用规定4.1 使用前检查:使用人员在每次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之前,应进行必要的检查,包括设备的完好性、电池电量是否充足等,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2 使用环境: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只能在符合规定的环境中使用,禁止在高温、高湿度、易燃易爆等危险环境中使用。
4.3 使用方法:使用人员应按照操作说明书的要求正确操作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严禁私自更改设备设置。
4.4 报警处理: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进行监测过程中,如果发生报警,则应立即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如停止作业、疏散人员等,并报告有关负责人。
5. 管理制度5.1 设备管理:使用单位应建立设备档案,包括设备的购置、保养、维修、报废等信息,每次使用后应及时清洁并报告损坏情况。
5.2 培训管理:使用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使用培训,确保操作人员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
5.3 巡检管理:使用单位应定期对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进行巡检,确保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的正常状态。
5.4 维修管理:使用单位应建立设备维修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
5.5 报警记录管理:使用单位应建立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使用记录,记录设备的使用情况、维修情况、报警情况等,并定期进行汇总、分析和整改。
6. 奖惩机制6.1 奖励措施:对于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工作出色、积极参与培训和巡检等人员,可给予奖励或表彰。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总局令第91号)
酒钢安全
2018-01-17 17:57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91号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已经2017年12月1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第16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局长 王玉普
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 转。
第十八条 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证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条 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企业应当定期对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检测结果应当在本企业醒 目位置进行公布。
第十九条 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从业人员,应 当在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从业人员,并为其建立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第二十条 企业应当加强对施工、检修等重点工程和生产经营项目、场所的承包单位的安全管 理,不得将有关工程、项目、场所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企业和承包 单位的承包协议应当明确约定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第三十二条 生产、储存、使用煤气的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GB6222),在可能发生煤气泄漏、聚集的场所,设置固定式煤气检测报警仪和安全警示标志。
进入煤气区域作业的人员,应当携带便携式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配备空气呼吸器,并由企 业安排专门人员进行安全管理。
煤气柜区域应当设有隔离围栏,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由企业安排专门人员值守。煤气柜区 域严禁烟火。
机械铸造企业中金属冶炼活动的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固定一氧化碳报警器设置标准
固定一氧化碳报警器设置标准一氧化碳(CO)是一种无色、无味、无臭的气体,它在环境中无法被人体感知,但却是一种非常危险的有毒气体。
一氧化碳中毒是一种常见而且可预防的意外事件,因此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器是非常重要的。
一氧化碳报警器不仅可以提醒人们室内CO浓度的异常,还可以及时报警,防止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发生。
那么,如何设置一氧化碳报警器的标准呢?接下来,我们将对一氧化碳报警器的设置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1.什么是一氧化碳报警器?一氧化碳报警器是一种安装在室内的电子设备,用于检测室内CO 浓度的异常,并及时发出警报。
一氧化碳报警器通常由CO传感器、报警器和电源组成。
当室内CO浓度超出设定的安全范围时,传感器会探测到CO浓度的变化,并触发报警器发出声光信号,提醒居民室内CO 浓度异常。
2.一氧化碳报警器的设置标准在设置一氧化碳报警器时,需要考虑以下因素:(1)CO报警器的位置CO报警器的位置对其检测效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般来说,CO报警器应该安装在每个主要的卧室外,以及每个房间的走廊或者连接走廊的墙上。
这样可以保证CO报警器在最短的时间内探测到CO浓度的变化,并发出警报。
此外,CO报警器的安装位置应避免靠近厨房、浴室、门窗或者通风设备,以免受外部气流影响。
(2)CO报警器的数量通常情况下,每栋建筑物至少应该安装一个CO报警器,但对于较大的室内空间或者多层建筑,建议每个层面都安装一个CO报警器,以确保整个建筑物内任何区域的CO浓度异常都能被及时检测到。
(3)CO报警器的灵敏度和阈值设置CO报警器的灵敏度和阈值设置是非常重要的,它决定了报警器何时会发出警报。
一般来说,CO报警器的灵敏度应该能够在CO浓度超出安全范围时及时发出警报,但又不至于对于室内常规使用的CO源(如燃气热水器等)造成误报。
因此,CO报警器的阈值设置应该参考当地的CO安全标准,一般来说,CO报警阈值应该设置在30-50ppm之间。
(4)CO报警器的维护和检测一旦安装好CO报警器,定期的维护和检测是非常重要的。
便携式煤气报警仪报警标准
便携式煤气报警仪报警标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便携式煤气报警仪是一种能够监测环境中煤气浓度并在超过安全范围时发出警报的设备。
它能够有效地预警并避免煤气泄漏造成的危害,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使用便携式煤气报警仪时,需要按照相应的报警标准进行操作,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准确报警。
下面我们来详细介绍一下便携式煤气报警仪的报警标准。
便携式煤气报警仪在检测到煤气浓度超过规定的安全范围时,会启动警报系统,发出声光信号提醒人们注意。
其报警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报警阈值设定:便携式煤气报警仪在生产时会根据不同类型的煤气设定相应的报警阈值,一般情况下,报警阈值会根据国家标准和工程要求进行设定。
用户在使用时应严格按照说明书中的设定值来操作,避免因为超过阈值而导致误报或漏报。
2. 报警灵敏度:便携式煤气报警仪的报警灵敏度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参数。
过高的灵敏度会导致频繁误报,而过低的灵敏度则会延迟警报的时间,降低了报警的有效性。
在使用便携式煤气报警仪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敏度的合理设置。
3. 报警方式:便携式煤气报警仪通常采用声光报警的方式,当检测到煤气浓度超过设定阈值时,会发出持续的声音警报,并同时闪烁红色警示灯。
有些报警仪还会配有振动报警功能,以确保在嘈杂环境中也能及时警示人们。
4. 电池电量提醒:便携式煤气报警仪通常使用电池供电,在电池电量过低时,会发出低电量警报。
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应定期检查电池电量,并及时更换电池,以确保报警仪的正常运行。
5. 自检功能:为确保便携式煤气报警仪的准确性和稳定性,通常会配备自检功能。
在每次使用前,用户需要按照说明书中的操作步骤进行自检,确认报警仪是否正常运行,以保证在发生煤气泄漏时能够及时报警。
第二篇示例:便携式煤气报警仪是一种用于检测室内煤气泄漏并发出警报的设备。
它可以及时发现室内的煤气泄漏情况,保障人们的生命安全。
在使用便携式煤气报警仪时,我们需要了解报警标准,以便正确处理相应的情况。
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使用及管理制度范文
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使用及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及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使用及管理,确保工作现场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岗位和人员。
二、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使用1. 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应按照说明书进行正确操作和使用。
2. 使用人员应在使用前进行仔细检查,确保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电源充足、传感器完好、报警系统正常。
3. 使用人员应熟悉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功能及操作方法,并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4. 使用人员应保持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清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工作。
5. 使用人员应注意观察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显示屏和指示灯,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6. 使用人员在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时,应根据工作现场的不同情况选择合适的探头,并正确安装和使用。
三、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管理1. 购置阶段,应选择品质可靠、性能稳定的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并保存购买发票以备查验。
2. 使用人员应进行必要的培训,了解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并掌握相关安全知识。
3. 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应有专门人员负责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4. 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使用记录应详细记录,包括使用时间、使用地点、使用人员等信息,并保存备查。
5. 发现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存在故障或损坏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相关人员,及时进行检修或更换。
6. 定期对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进行校准,确保其测量准确性和灵敏度。
四、应急情况处理1. 在发生紧急状况时,使用人员应立即向相关人员报告,并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应急措施。
2. 当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报警时,使用人员应立即向附近人员发出警示,迅速撤离现场,切勿擅自接近和查找原因。
3. 在紧急情况得到控制后,使用人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对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其正常使用。
【规定解读】《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重点条文解读
【规定解读】《冶⾦企业和有⾊⾦属企业安全⽣产规定》重点条⽂解读冶⾦企业和有⾊⾦属企业具有专业多、流程长、设备及操作复杂、连续作业等特点,危险因素众多,危险性⼤。
特别是⾼温熔融⾦属冶炼⽣产及起重吊运(运输)过程中的喷溅、泄漏与爆炸事故、煤⽓中毒事故等,容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
1.建(构)筑物安全防护规定【涉及条⽬】第⼆⼗五条企业的建(构)筑物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或者⾏业标准规定,采取防⽕、防爆、防雷、防震、防腐蚀、隔热等防护措施,对承受重荷载、荷载发⽣变化或者受⾼温熔融⾦属喷溅、酸碱腐蚀等危害的建(构)筑物,应当定期对建(构)筑物结构进⾏安全检查。
第⼆⼗六条企业对起重设备进⾏改造并增加荷重的,应当同时对承重⼚房结构进⾏荷载核定,并对承重结构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确保承重结构具有⾜够的承重能⼒。
第三⼗五条企业从事产⽣酸雾危害的电解作业时,应当采取防⽌酸雾扩散及槽体、⼚房防腐措施。
电解车间应当保持⼚房通风良好,防⽌电解产⽣的氢⽓聚集。
【解读】(⼀)冶⾦、有⾊⾦属企业⽣产⼚房建(构)筑物安全风险有哪些?1、重荷载:冶⾦有⾊⾦属冶炼由于其⽣产特殊性,⼚房经常承受较⼤荷载,长期受重载的作⽤,结构容易产⽣疲劳破坏,同时易受钢⽔包、钢锭等重载物的碰撞⽽产⽣变形、开裂。
▲炼钢⽣产2、⾼温辐射、热渣喷溅:⾼温、热渣对结构材料内部都会产⽣影响,对于钢结构,长期处于⾼温环境及热渣喷溅,结构会产⽣变形;混凝⼟结构长期处于⾼温、热渣环境中会产⽣酥松、开裂破损,严重的会产⽣局部断裂破坏,使整个构件丧失其功能。
3、酸碱腐蚀:电解、镀锌等⽣产过程的酸碱溶液蒸汽对结构的长期侵蚀,会使结构件有效截⾯逐渐削弱变⼩,从⽽使结构丧失其功能。
酸碱腐蚀现象在有⾊冶炼⼚房出现的较多。
▲电解铜⽣产(⼆)冶⾦、有⾊⾦属企业⽣产⼚房建(构)筑物应采取哪些安全防护措施?企业的建(构)筑物应当按照国家标准、⾏业标准规定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例如:◆防⽕防爆措施◆防雷、防震措施◆防酸碱腐蚀措施◆耐⾼温隔热措施(三)⼚房建(构)筑物应当定期对建(构)筑物结构进⾏安全检查。
燃气管理制度
燃气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加强燃气专业管理,保障员工安全健康和生产顺行,根据《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和《天津市燃气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使用燃气的管理工作。
3. 术语和定义3.1 可靠的隔断装置插板是可靠的隔断装置。
水封装在其他隔断装置之后并用时,才是可靠的隔断装置。
密封蝶阀不能作为可靠的隔断装置,只有和水封、插板、眼镜阀等并用时才是可靠的隔断装置。
3.2 盲板盲板应用钢板制成,并无砂眼,两面光滑,边缘无毛刺。
盲板尺寸应与法兰有正确的配合,盲板的厚度按使用目的,经计算后确定。
4. 职责4.1 燃气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公司成立燃气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安环保卫部、机动科、设备点检、热处理作业区、元通能源站等部门的领导组成。
燃气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 a )对燃气安全管理负领导责任;b )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燃气专业的法律法规;c )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燃气管理制度;d )对有关燃气安全、运行、管理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e )组织公司燃气应急预案演练。
4.2 元通能源站和设备点检热区是天然气运行的专业管理部门。
a )负责按照设计参数供应天然气;b )负责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燃气专业的法律、法规,制定公司燃气管理制度;c )负责天然气的专业管理;d )负责与燃气供应方的联系工作;e )负责燃气设施停送气、燃气动火作业前的气体含量检测;f )负责天然气的燃爆试验及监护工作;g )负责对管辖界面内燃气设备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
4.3 机动科是燃气设备、设施的管理部门。
a )负责审查燃气专业检修队伍资质,审定燃气设备检修方案b )对重点检修项目现场进行监护、检查;c )负责组织燃气设备事故的抢修;d )负责对燃气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4安环保卫部是安全管理、燃气防火的监察部门。
a )负责对燃气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对公司级动火作业进行审核;b )负责及对燃气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一氧化碳及温度传感器
(2)带式输送机滚筒下风侧10m~15m处宜设置一氧化碳传感 器,报警浓度为≥0.0024%CO。 (3)自然发火观测点、封闭火区防火墙栅栏外宜设置一氧化 碳传感器,报警浓度为≥ 0.0024%CO。 (4)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矿井,采区回风巷、一翼回 风巷、总回风巷应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为≥ 0.0024%CO。 (5)安全监控设备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定期调校。 (6)机电硐室内应设置温度传感器,报警值为34℃。 3、《AQ1027—2006》规定: 矿井瓦斯抽放系统必须在抽放管路中安装温度及一氧化 碳传感器,当一氧化碳超限时,应能报警并使抽放泵主电 源断电。 4、晋煤集团规定: (1)带式输送机滚筒下风侧10m~15m处应按设一氧化碳传感 器,报度为≥ 0.0024%CO。
一氧化碳及温度传感器设置
和安装地点的规定
一氧化碳及温度传感器设置规定
1、《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装备矿井安全监 控系统的矿井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矿井,应设置一 氧化碳传感器和温度传感器。利用瓦斯时,还应在输出管 路中设置温度传感器。 2、《AQ1029—2007》规定: (1)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采煤工作面必须至少 设置一个一氧化碳及温度传感器,一氧化碳可设置在上隅 角、工作面或工作面回风巷,报警浓度为≥0.0024%CO, 温度传感器设在距回风口10-15米处,温度传感器的报警 值为30℃。如下图所示:
(10)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掘进工作面应至少设置一 个一氧化碳传感器,地点设置在距工作面迎头10-15米处, 报警浓度为≥0层矿井的自燃发火观测站 (点)、封闭火区防火墙栅栏外应设置温度传感器。 (12)一氧化碳及温度传感器应悬挂在无淋水、顶板支护良 好的地段,并加装保护罩进行保护。 (13)一氧化碳及温度传感器接线装置应牢固,接头接触良 好。
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管理制度模版
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管理制度模版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安全生产,适用于所有使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人员。
二、定义1. 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是指用于检测瓦斯浓度并发出报警信号的便携设备,主要用于作业人员在矿井、隧道等有瓦斯危险的环境工作时使用。
2. 报警信号:指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范围后,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发出的声音或光线信号。
三、管理要求1. 购置与配备1.1 便携式瓦斯报警仪需要经过专业机构检测合格后购买,并获得相应产品合格证书。
1.2 根据作业人员数量和工作区域的范围,合理配备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1.3 购置的便携式瓦斯报警仪需做好记录,包括购买日期、型号、数量等信息。
2. 日常检查与维护2.1 每位使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人员在使用前应进行自检,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2.2 使用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向相关人员报告。
2.3 定期对便携式瓦斯报警仪进行维护保养,包括清洁仪器、更换电池、检查传感器等。
2.4 维护保养记录应详细记录,包括维护日期、维护内容、维护人员等信息。
3. 存放与保管3.1 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应存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
3.2 存放时应避免与硬物接触,以防损坏或误报警。
3.3 每个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应有专门的存放位置,并标明仪器编号。
3.4 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应定期进行防尘检查,确保外壳清洁。
4. 使用与操作4.1 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并接受相应的培训,了解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4.2 在使用前,操作人员应检查设备是否正常,并确保电池电量充足。
4.3 使用过程中,应根据作业区域的要求,将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佩戴在被检测者的衣物上,并保持仪器与人员的紧密贴合。
4.4 发生报警信号后,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5. 应急措施5.1 在作业现场,应设立专门的应急措施标志,明确瓦斯泄漏应急电话和逃生通道等信息。
2024年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气体检测报警器的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监管主体1.国家有关部门负责气体检测报警器的安全管理工作;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日常监管工作。
三、安全标准1.气体检测报警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才能上市销售;2.气体检测报警器的设计、生产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严禁生产、销售和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四、销售和使用要求1.气体检测报警器销售商必须具备相应的销售资质,并按照规定建立销售登记制度;2.气体检测报警器的使用单位必须经过培训合格,掌握正确使用方法;3.气体检测报警器的使用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校准。
五、检测校准1.检测校准机构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具备相应的检测资质;2.气体检测报警器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测校准,确保其准确可靠;3.检测校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检测校准记录,定期报送相关部门。
六、报警应急响应1.气体检测报警器必须具备报警功能,并能及时发出警报信号;2.气体检测报警器的使用单位发现报警信号后,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人员安全撤离,并及时报警;3.相关部门接到报警后,应当及时组织应急救援工作,处理事故并将其及时上报。
七、违法违规行为处理1.对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气体检测报警器的单位,相关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2.对违反规定未定期检测校准的气体检测报警器使用单位,相关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可予以罚款;3.对故意拆除、损坏气体检测报警器或者伪造、篡改气体检测报警器检测校准记录的单位或个人,相关部门应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监督检查1.国家相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对气体检测报警器的销售、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当及时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一氧化碳检测仪使用方法
六. 仪器使用注意事项
警示:仪器处于危险场所时,严禁拆装电池!严禁使用说明书中规定型号之外 的电池。 a) 本仪器防护等级 IP54,可以使用于较为阴暗、潮湿、粉尘等场所,但应避免 强外力的猛烈撞击和挤压。 b) 仪器充电应在地面安全区域。 c) 仪器检修时不得随意更改产品元器件的参数、规格及型号。 d) 仪器使用时必须佩带动物皮套。
警示:当仪器使用环境条件超出上述使用条件时,可能会造成仪 器误差增大。
二.测量原理
采用电化学传感器,其结构 由电解液中的三个电极构成 工作电极的工作信号经过 U2 转化 为电压信号,电路同时保持工作电 极的电压处于其偏压之下,线路中 运放U1 在对电极产生一电压信号, 该信号与工作电极电流信号一致。 同时恒电位电路使工作电极与参考 电极之间保持一恒定的电位差。 模拟输出信号作为后级单片机 A/D 输入。
一氧化碳特性
在标准状况下,一氧化碳(carbon monoxide, CO )纯品 为无色、无臭、无刺激性的气体。相对分子质量为28.01,密度 1.25g/l轻于空气密度,冰点为-205.1℃,沸点-191.5℃。在水 中的溶解度甚低,极难溶于水。与空气混合爆炸极限为12.5%~ 74.2%。一氧化碳极易与血红蛋白结合,形成碳氧血红蛋白,使 血红蛋白丧失携氧的能力和作用,造成组织窒息,严重时死亡。 一氧化碳对全身的组织细胞均有毒性作用,尤其对大脑皮质的 影响最为严重。 在空气中,一氧化碳浓度在50ppm的时候,是成年人在8个 小时内的最大承受浓度;200ppm的浓度吸入2—3小时候有轻微 头疼和乏力;400ppm1—2小时前额痛,3个小时威胁生命; 800ppm45分钟内眼花、恶心、痉挛,2个小时内失去知觉,2—3 小时内死亡;1600ppm20分钟内有头疼、眼花、恶,25—30分钟 内死亡;6400ppm1—2分钟内头疼、眼花、痉挛,10—15分钟内 死亡;12800ppm1—3分钟内死亡。由于矿井下是密闭的有限空 间作业,有毒有害气体无法迅速飘散或降低浓度,所以在矿井 下对一氧化碳的浓度允许值不能超过0.0024%。
神东煤炭集团矿井安全便携仪专业化服务管理办法
神东煤炭集团矿井安全便携仪专业化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神东〔2015〕16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甲烷、氧气、一氧化碳便携仪外委专业化服务管理,理顺管理流程,明确监督、检查、考核职责,充分发挥专业化服务在生产中的作用,依据《神东煤炭集团公司专业化服务管理办法》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专业化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执行,期限三年。
第三条服务范围:负责供给神东公司补连塔煤矿、上湾煤矿、乌兰木伦煤矿、布尔台煤矿、寸草塔煤矿、寸草塔二矿、柳塔煤矿、黄玉川矿、哈拉沟矿、大柳塔矿、锦界矿、石圪台矿、榆家梁矿、三道沟矿、保德矿、上榆泉矿、生产服务中心、开拓准备中心、洗选中心的甲烷、氧气、一氧化碳三种便携仪器租赁使用、专业化维保服务。
第四条服务内容:按照合同要求提供甲烷、氧气、一氧化碳便携仪设备、备件、维修及管理等服务。
第五条甲烷、氧气、一氧化碳便携仪外委专业化服务工作流程包括:前期调研、费用测算、服务方案确定,项目立项,服务队伍选择,服务标准和考核细则制定、合同签订,执行、考核管理、费用结算,总结评价等。
第六条考核频率: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年度考核。
(考核明细见附表)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七条通风管理部职责:(一)制定项目考核办法,并监督执行;(二)审查项目考核、结算结果;(三)负责日常检查、定期考核与评价;(四)协调解决专业化服务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五)负责专业化服务过程中,相关事故追查;(六)负责专业化服务合同的起草、签订工作。
第八条机电管理部职责:(一)申报专业化服务项目;(二)组织前期调研、可行性论证工作;(三)负责组织标书的起草及招标工作;(四)负责协调、处理专业化服务过程中相关事项。
第九条安监局职责:负责各单位仪器仪表使用及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十条财务部职责:(一)负责专业化服务单位日常财务结算工作;(二)依据考核结果对专业化服务单位奖惩进行兑现。
第十一条安全检测中心职责:(一)负责甲烷、氧气、一氧化碳便携仪检定工作;(二)负责对专业化服务单位进行技术监督及考核;(三)负责统计、汇总专业化服务仪器检定的数量及结果,每月25日前将检定结果报送通风管理部。
便携式瓦斯检测仪使用管理制度模版
便携式瓦斯检测仪使用管理制度模版一、概述便携式瓦斯检测仪是一种用于检测瓦斯浓度的仪器,是保障工作场所安全的重要工具。
为了规范便携式瓦斯检测仪的使用,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使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便携式瓦斯检测仪的工作场所和人员。
三、设备管理1. 根据工作场所的需要,确定购买和配备便携式瓦斯检测仪的数量和型号。
2. 购买的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必须符合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并具有合格证书。
3. 使用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便携式瓦斯检测仪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 检测仪维护人员应具备相关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并接受定期培训。
四、使用规范1. 使用人员在使用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前,应先接受相关培训,掌握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2. 使用人员在使用便携式瓦斯检测仪时,必须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进行操作,并严禁擅自更改设置。
3. 使用人员在使用便携式瓦斯检测仪时,应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防护眼镜、手套等。
4. 检测仪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保持仪器的清洁,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仪器的正常工作。
5. 使用人员在检测到瓦斯浓度超过安全范围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如撤离危险区域或采取防护措施。
五、维护保养1. 定期对便携式瓦斯检测仪进行检查和校准,确保其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2. 检测仪维护人员应定期清洁仪器外壳和传感器,并避免水或有害物质进入仪器内部。
3. 检测仪维护人员应定期更换传感器和电池,确保仪器的正常运行。
4. 对于发现检测仪出现故障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六、培训与考核1. 新进员工应进行便携式瓦斯检测仪的使用培训,包括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等内容。
2. 定期组织便携式瓦斯检测仪的使用考核,确保使用人员的操作符合规范,并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七、责任与处罚1. 使用人员未经培训擅自操作便携式瓦斯检测仪或违反相关规定的,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2. 使用人员因操作不当或不遵循规范造成事故或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1号)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1号)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已经2017年12月1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与职业病,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以下统称企业)的安全生产(含职业健康,下同)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机械铸造企业中金属冶炼活动的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冶金企业,是指从事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等生产活动的企业。
本规定所称有色金属企业,是指从事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等生产活动的企业。
本规定所称金属冶炼,是指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从事达到国家规定规模(体量)的高温熔融金属及熔渣(以下统称高温熔融金属)的生产活动。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的具体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制定并公布。
第四条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企业所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由企业承担管理责任。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冶金有色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根据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第六条企业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企业应当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一名从业人员的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完整版)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使用管理规定
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使用管理规定一、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在煤气区域作业的行为,预防一氧化碳气体中毒,加强对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佩戴和使用,确保员工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使用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的检修安装队及个人。
三、佩戴的范围:涉及作业过程中存在一氧化碳气体的区域作业的人员,进入存在一氧化碳区域的管理人员。
四、佩戴要求1、凡进入存在一氧化碳气体的区域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佩戴前查看能否正常显示,电量、声音、震动、灯光是否正常.2、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佩戴于胸口以上颈部以下处,巡检作业时不得将一氧化碳报警仪装于口袋或关机状态。
五、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管理1、使用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的检修安装队要指定专人管理,安环部负责建立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台帐,做到帐、物一致。
2、定期开展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正确使用培训,使用人员必须清楚仪器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使用前必须确认显示正常后方能使用,要加强日常维护保养。
3、便携式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要轻拿轻放,避免剧烈震动,以防止损坏传感器。
现场使用时,严禁打开仪器后盖,更换电池,以防造成事故,勿将赃物堵塞传感器窗口,用完后要关闭电源开关,以节省电池能量。
不用时应放在通风场所,不要存放在潮湿的高温场所和日光下。
4、定期检查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的使用状况,查看能否正常显示,电量、声音、震动、灯光是否正常;交接班使用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接班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否则出现问题当班人员负责。
发现问题及时与队长或安环部联系,作好检查记录。
5、严禁自行拆卸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严禁用香烟头等类似物品熏一氧化碳传感器探头,以防损坏报警仪;不得损坏检定标签.6、对于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由于使用保管不当,如丢失、人为损坏的,按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进价进行赔偿。
六、领取、新增程序1、安环部负责制定规范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使用岗位:检修安装队共3个队,每队配备3台,其中现场天车工在驾驶室操作时需1台,检修安装作业现场需1台,安环部备份1台。
一氧化碳安装规定
All empires fall, you just have to
know where to push. 通知
一、实施瓦斯抽采的矿井需配置CO标准气样,按CO传感器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进行校准、维护;各煤业子公司、矿井要进一步完善CO超限报告、分析和处理制度。
二、按要求在每个打钻地点回风侧安装CO传感器,实现CO超限报警、断电。
CO传感器安装于巷道内施工瓦斯抽采钻孔钻机的下风侧3~5m,距顶300mm,距帮大于200mm;钻场内安装于钻场口靠回风侧,距顶300mm,距帮大于200mm。
便携式CO检测仪悬挂必须吊挂在钻机下风侧2m范围内。
CO传感器和便携式CO检测仪的报警点按≥24ppm设置。
要求实施瓦斯抽采的矿井于2013年2月5日前安装到位。
三、按要求在每个打钻地点回风侧安装甲烷传感器,甲烷传感器安装于巷道内施工瓦斯抽采钻孔钻机的下风侧5~10m,按距顶300mm、距帮大于200mm位置吊挂;掘进工作面已经按《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要求安装了甲烷传感器,工作面迎头钻场可不再安装甲烷传感器;打钻地点处在回风流中,原上风侧安装有甲烷传感器的,需将该传感器挪到钻机的下风侧5~10m 处;高位钻场(长度大于5m)的甲烷传感器按钻场开口位置以里3~5m处安装。
甲烷传感器的报警点≥0.8%CH4、断电点≥0.8%CH4、复电点<0.8%CH4(串联风按0.5%CH4)。
钻机电源必须纳入采掘进工作面及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甲烷传感器的断电范围,钻机下风侧甲烷传感器的断电范围为本台钻机电源及下风侧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
要求实施瓦斯抽采的矿井于2013年2月5日前安装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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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使用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在煤气区域作业的行为,预防一氧化碳气体中毒,加强对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佩戴和使用,确保员工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使用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的检修安装队及个人。
三、佩戴的范围:
涉及作业过程中存在一氧化碳气体的区域作业的人员,进入存在一氧化碳区域的管理人员。
四、佩戴要求
1、凡进入存在一氧化碳气体的区域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佩戴前查看能否正常显示,电量、声音、震动、灯光是否正常。
2、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佩戴于胸口以上颈部以下处,巡检作业时不得将一氧化碳报警仪装于口袋或关机状态。
五、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管理
1、使用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的检修安装队要指定专人管理,安环部负责建立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台帐,做到帐、物一致。
2、定期开展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正确使用培训,使用人员必须清楚仪器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使用前必须确认显示正常后方能使用,要加强日常维护保养。
3、便携式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要轻拿轻放,避免剧烈震动,以防止损坏传感器。
现场使用时,严禁打开仪器后盖,更换电池,以防造成事故,勿将赃物堵塞传感器窗口,用完后要关闭电源开关,以节省电池能量。
不用时应放在通风场所,不要存放在潮湿的高温场所和日光下。
4、定期检查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的使用状况,查看能否正常显示,电量、声音、震动、灯光是否正常;交接班使用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接班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否则出现问题当班人员负责。
发现问题及时与队长或安环部联系,作好检查记录。
5、严禁自行拆卸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严禁用香烟头等类似物品熏一氧化碳传感器探头,以防损坏报警仪;不得损坏检定标签。
6、对于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由于使用保管不当,如丢失、人为损坏的,按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进价进行赔偿。
六、领取、新增程序
1、安环部负责制定规范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使用岗位:检修安装队共3个队,每队配备3台,其中现场天车工在驾驶室操作时需1台,检修安装作业现场需1台,安环部备份1台。
2、工销服务中心负责提交新增、更换、备用的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采购计划,安环部负责监督报警仪的使用、保养、保管,建立台账。
2、新增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由工销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现有数量和新增原因。
经部门领导签字,安环部审核,报主管领导审批。
七、检修、报废程序
1、安环部对有问题的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及时联系厂家或供应商进行修复。
并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进行检修。
调整检修后要进行再检测,作检测、检修记录。
2、无法修复的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由安环部人员开计量器具报废通知单。
经主管安全领导审批后由安环部统一隔离存放,不得流入使用单位。
八、监督与考核
安环部督促检查员工佩戴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的情况,检查员工使用、保养、保管情况,对没有按规范佩戴的、维护保养不到位、损坏并丢失的人员,安环部给予100---700元考核。
附表一:配发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岗位明细
附表二:新增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申请表
附表三:计量器具报废通知单
附表四: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报修表
附:有毒气体(CO)检测现场作业的时间
低于24ppm 可较长时间的工作
低于50ppm 现场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
低于80ppm 现场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低于150ppm 现场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高于150ppm 尽快撤离现场查找漏气点加强通风组织吸氧
安环部
2016年6月20日
附表一
配发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岗位明细
附表二
新增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申请
附表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