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使用管理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使用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在煤气区域作业的行为,预防一氧化碳气体中毒,加强对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佩戴和使用,确保员工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使用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的检修安装队及个人。
三、佩戴的范围:
涉及作业过程中存在一氧化碳气体的区域作业的人员,进入存在一氧化碳区域的管理人员。
四、佩戴要求
1、凡进入存在一氧化碳气体的区域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佩戴前查看能否正常显示,电量、声音、震动、灯光是否正常。
2、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佩戴于胸口以上颈部以下处,巡检作业时不得将一氧化碳报警仪装于口袋或关机状态。
五、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管理
1、使用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的检修安装队要指定专人管理,安环部负责建立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台帐,做到帐、物一致。
2、定期开展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正确使用培训,使用人员必须清楚仪器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使用前必须确认显示正常后方能使用,要加强日常维护保养。
3、便携式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要轻拿轻放,避免剧烈震动,以防止损坏传感器。现场使用时,严禁打开仪器后盖,更换电池,以防造成事故,勿将赃物堵塞传感器窗口,用完后要关闭电源开关,以节省电池能量。不用时应放在通风场所,不要存放在潮湿的高温场所和日光下。
4、定期检查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的使用状况,查看能否正常显示,电量、声音、震动、灯光是否正常;交接班使用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接班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否则出现问题当班人员负责。发现问题及时与队长或安环部联系,作好检查记录。
5、严禁自行拆卸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严禁用香烟头等类似物品熏一氧化碳传感器探头,以防损坏报警仪;不得损坏检定标签。
6、对于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由于使用保管不当,如丢失、人为损坏的,按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进价进行赔偿。
六、领取、新增程序
1、安环部负责制定规范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使用岗位:检修安装队共3个队,每队配备3台,其中现场天车工在驾驶室操作时需1台,检修安装作业现场需1台,安环部备份1台。
2、工销服务中心负责提交新增、更换、备用的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采购计划,安环部负责监督报警仪的使用、保养、保管,建立台账。
2、新增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由工销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现有数量和新增原因。经部门领导签字,安环部审核,报主管领导审批。
七、检修、报废程序
1、安环部对有问题的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及时联系厂家或供应商进行修复。并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进行检修。调整检修后要进行再检测,作检测、检修记录。
2、无法修复的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由安环部人员开计量器具报废通知单。经主管安全领导审批后由安环部统一隔离存放,不得流入使用单位。
八、监督与考核
安环部督促检查员工佩戴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的情况,检查员工使用、保养、保管情况,对没有按规范佩戴的、维护保养不到位、损坏并丢失的人员,安环部给予100---700元考核。
附表一:配发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岗位明细
附表二:新增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申请表
附表三:计量器具报废通知单
附表四: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报修表
附:有毒气体(CO)检测现场作业的时间
低于24ppm 可较长时间的工作
低于50ppm 现场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
低于80ppm 现场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低于150ppm 现场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高于150ppm 尽快撤离现场查找漏气点加强通风组织吸氧
安环部
2016年6月20日
附表一
配发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岗位明细
附表二
新增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申请
附表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