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出入井登记和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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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启示与措施
检身和清点不及时,无法及时发现和处理 问题。
加强检身和清点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建立严格的制度和惩罚机制,提高相关人 员的责任心和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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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对于携带危险物品或穿戴不适当的服装等行为, 应给予警告、罚款或其他适当的处罚措施。
03 对于故意逃避入井检身的行为,应加重处罚,并 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02
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清点目的和意义
01 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
通过清点出入井人员,可以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 的安全隐患,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装备检查
入井人员必须携带必要的 装备,如矿灯、自救器等 ,并确保装备完好无损。
出井人员清点流程
出井登记
出井人员需在出井登记簿上签 字,并记录出井时间。
人员清点
出井后,由管理人员对出井人员进 行清点,确保所有人员已安全出井 。
异常处理
如发现有未出井的人员或存在异常 情况,应立即报告上级管理部门进 行处理。
乘。
详细描述
某矿井入口处未设置检身制度,导致 一些危险品和违禁品进入矿井,最终 引发事故,造成多人伤亡和财产损失 。
启示与措施
加强入井检身制度执行力度,设置严 格的惩罚措施,提高检身制度的权威 性和有效性。
案例二:未执行清点制度导致的事故
总结词
未严格执行清点制度导致事故发生。
原因分析
清点制度执行不严格,缺乏责任心和 监督机制。
02 维护井下作业秩序
入井检身制度可以确保只有符合规定的人员才能 进入井下作业区域,维护井下作业秩序和生产安 全。
03 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
通过入井检身制度,可以防止员工携带危险物品 或穿戴不适当的服装等,从而保障员工的人身安 全。

出入井人员清点与检身制度

出入井人员清点与检身制度

出入井人员清点与检身制度井下作业一直是一个高风险的工作环境,为了保证井下作业的安全,对出入井人员进行清点与检身是至关重要的一项工作。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出入井人员清点与检身制度,包括清点的目的与重要性、具体的实施步骤、注意事项等。

一、清点的目的与重要性1. 目的:出入井人员清点的目的主要有两个方面。

首先,确保井下作业的人数准确,在发生事故或突发状况时能够及时进行人员搜索和救援。

其次,为了防止未经审批的人员进入井下作业区域,维护井下作业的安全与秩序。

2. 重要性:清点出入井人员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一方面,井下作业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人员数量过多或者过少都可能带来安全隐患。

另一方面,未经审批的人员进入井下作业区域可能会破坏工作环境,增加事故发生的风险。

因此,清点出入井人员是保证井下作业安全的一项基本措施。

二、具体的实施步骤1. 出井清点:出井清点是指在出井口对人员进行清点。

具体的实施步骤包括:(1)出井人员在井口排队,按照岗位和任务顺序进行清点;(2)清点人员应由专门的安全人员负责,负责人员要仔细核对清点人员的数量和身份;(3)清点过程中,清点人员需要与井上的安全人员进行通讯,确保清点结果准确无误。

2. 井下清点:井下清点是指在井下对人员进行清点。

具体的实施步骤包括:(1)对进入井下作业区域的人员进行登记,并领取标识牌或证件;(2)安全人员在井下定时进行清点,确保进入井下作业区域的人员数量与登记一致;(3)井下清点应尽量在无重大作业的时间进行,以减少对生产的干扰。

3. 检身制度:检身制度是保证井下作业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

具体的实施步骤包括:(1)井下作业人员需要接受安全人员的全身检查,包括身体状况、装备佩戴情况等;(2)检查时要注意细节,确保人员没有带入违禁品或危险品,以避免对井下作业安全造成威胁;(3)检查结果需要有专门的记录和存档,以备追溯和验证。

三、注意事项1. 核对清点结果的准确性:出入井人员清点的最终目的是确保人员的准确性,因此清点人员必须做到认真仔细,核对清点结果的准确性。

井口检身及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井口检身及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井口检身及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一、井口检身制度:1、井口检身的目的:为了确保井下人员的安全,避免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和工具进入井下,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2、井口人员检查的责任主体:包括井下作业人员及工作负责人。

3、井口检身内容:(1)人员自检:进入井口前,需要自觉检查自己身上是否携带危险物品,如刀具、火柴等;是否符合井下作业的要求,如是否穿戴适当的工作服、工作靴;是否携带个人防护装备等。

(2)检查人员的责任:负责人在井口会设立检身站点,负责对进入井口的人员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危险物品和工具的携带、穿戴是否符合要求。

4、井口检身的操作步骤:(1)井下作业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前往井口集合。

(2)检查人员设置检查站点,在井口等候。

(3)井下作业人员排队进行检身,按照要求自检是否携带危险物品。

(4)负责人对每个人员进行检查,主要查看是否携带危险物品和工具。

(5)检查无误后,井下人员可正常进入井下进行作业。

5、井口检身的频率和时间:(1)井下作业人员每次下井前都要进行井口检身。

(2)井口检身时间一般在每班开始前,确保人员进入井下之前进行检查。

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1、出入井人员清点的目的:为了确保井口人员的数量与出入记录的一致性,便于紧急情况下的应对和追溯。

2、出入井人员清点的责任主体:出入井记录人员、负责人等。

3、出入井人员清点的操作步骤:(1)出入记录人员应站在井口或进出口位置,记录每一位进出人员的姓名、时间、工作单位、身份等信息。

(2)负责人负责清点并核对人员进出数量与登记记录是否一致。

(3)如果发现登记记录与出入人员数不符,应立即进行核实,找出原因并及时纠正。

(4)每天结束时,应对当天出入井人员的记录进行整理和归档。

4、出入井人员清点的频率和时间:(1)出入井人员清点应在每次进出井的时候进行。

(2)对于常驻井下的人员,每天进出井口时都需要进行清点。

综上所述,井口检身及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是为了保障井口人员的安全,并提高工作效率而设立的。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矿山出入井安全管理,严格考勤制度,及时掌握井下各作业面员人数分布情况,为井下抢险、事故抢救、突发事故人员撤退等及时提供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山员工或与本矿山有合同关系并在井下施工的外委单位有关人员以及外来检查、参观人员。

第三章实施细则
第三条出入井口管理采用出入井签字登记制度;下井签字,出井签字销号。

由安全环保科负责管理,签字不得代签;否则按违章处理。

第四条发现出入井未签字的一次罚款50元。

第五条井口值班员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

杜绝出、入井不签字。

第七条出、入井不签字者,每查出一人(次),罚款50元;一年内累计两次者,罚本人300元并写出书面检查交矿山安全环保科;累计三次以上(含三次),待岗进行重新培训。

第八条矿山外人员来矿山下井者,到安全环保科审批,由安全环保科进行安全教育后登记并由熟悉井下作业环境的有关人员带领。

第九条下井前严禁喝酒,下井时必须携带照明灯具和佩带安全防护用品,并严格遵守矿山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员工每月下井次数,由调度员负责统计,并报部门审查,安全环保科抽查。

下井统计须实事求是,发现弄虚作假者,由矿山作出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持证人有违反本制度者,调度员有权拒绝其下井;对无理取闹者,报办公室或者安环部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各部门应按照实际下井时数计发薪酬及津贴等,办公室负责定期检查,有问题及时纠正并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安全环保科和办公室负责解释。

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5篇)

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5篇)

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一)为防止禁止入井的人员和物品进入煤矿井下,不能带出井下的物品携带出井,准确掌握井下人员数量,根据《煤矿安全规程》(____)第13条“煤矿必须建立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入井人员检身制度1.进入井下的任何人员都必须接受井口检身员的检查。

2.检身员必须严格按照检身制度的要求,对每一入井人员进行检查。

3.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必须制止其入井:(1)未戴安全帽的;(2)未随身携带自救器、人员定位卡、矿灯或所携带矿灯、自救器不完好(过期)的;(3)爆破工、流动电钳工、工程技术人员及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未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4)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的;(5)穿化纤衣服的;(6)酒后、精神萎靡不振、神志意识不清的人员;4.检身员对陌生人员必须询问清楚,确认为煤矿人员或有煤矿人员陪同后方可放行。

5.检身员要工作认真,待人礼貌,检查入井人员有无携带违禁物品。

(三)入井、出井人员清点制度1.入井人员接受检身后及时统计人数并做好记录,详细记载入井时间、单位、总人数。

2.外单位参观学习人员入井必须由煤矿领导或职能部门人员陪同,准确记录总人数。

3.发现出井人员携带不能带出井的设施或材料的,必须及时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处理。

4.调度室应随时与矿灯发放室和人员定位管理系统核对入井人员的数量,确认井下每班人员数量。

5.发生事故或其他原因采取撤人的紧急措施时,矿灯发放室、自救器发放室、井口检身室都必须将出、入井人员情况向调度室报告。

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2)井工煤矿是通过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来确保矿井的安全和生产秩序。

1. 入井检身制度:- 所有进入矿井的人员必须接受严格的检身程序,包括体温、呼吸、血压等生理指标的检测,以确保身体状况良好。

- 检身人员会对每个人员的身份证或矿工证进行核对,确保身份真实。

- 人员进入矿井前,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安全帽、防护鞋等个人防护设备。

出入井人员登记管理制度

出入井人员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井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井所有从事井下作业的人员及其相关人员。

第三条出入井人员登记制度是矿井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予以高度重视,严格执行。

第二章登记范围及职责第四条登记范围:1. 所有进入矿井井下作业的人员;2. 井下作业人员的随行人员;3. 临时进入井下的相关人员。

第五条职责:1. 安全生产部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出入井人员登记制度;2. 井口管理站负责组织实施出入井人员登记工作;3. 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出入井人员登记工作负总责;4. 井下作业人员及其随行人员应自觉遵守登记制度,配合登记工作。

第三章登记内容及程序第六条登记内容:1. 人员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所属单位、职务、工种;2. 入井时间、出井时间、去向;3. 安全教育培训情况;4. 井下作业人员身体状况、健康状况;5. 井下作业人员及随行人员携带的物品。

第七条登记程序:1. 人员入井前,由井口管理站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所属单位、职务、工种等;2. 人员入井后,各单位负责人负责对本单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登记;3. 人员出井后,由井口管理站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内容包括出井时间、去向等;4. 临时进入井下的相关人员,由井口管理站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单位、职务、工种、进入时间、去向等。

第四章监督与处罚第八条各级领导应加强对出入井人员登记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第九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罚:1. 未经登记进入井下的,责令立即退出,并处以500元罚款;2. 伪造、涂改、冒用出入井登记证明的,责令退出,并处以1000元罚款;3. 故意隐瞒、谎报登记信息的,责令退出,并处以1500元罚款;4. 拒不配合登记工作的,责令退出,并处以2000元罚款。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3篇)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3篇)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井下作业安全,防止未经许可或未经检查的人员进入井下作业场所,以及及时掌握井下人员的动态情况。

以下是该制度的基本内容:一、入井检身制度:1. 执行人员:入井检身工作由专门负责的入井检身人员负责,由矿山或井下管理部门指派。

2. 检身时间:所有进入井下作业场所的人员,在进入井下前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检身。

3. 检身内容:检身人员将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包括检查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体格和精神状态,以确保其适应井下作业的环境。

4. 检身记录:检身人员将对每位进入井下的人员进行登记,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体检结果等信息,并在检身证上盖章或签字。

5. 检身证:每位进入井下作业的人员必须携带有效的检身证明,以便随时展示给相关管理人员核验。

二、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1. 人员清点:每位进入井下的人员必须在进入井下场所和离开井下场所时进行清点,确保人员数量与记录一致。

2. 出入井记录:记录人员在进入井下和离开井下的时间、地点和人数等信息,形成一份明确的出入井记录。

3. 人员监察:设立专门人员负责监察出入井人员的行动,确保出入井人员的安全和次序。

4. 临时措施:如发现人员未经许可擅自进入井下,须立即采取措施制止,并向上级报告。

5. 检修作业:对于进行井下检修作业的人员,应严格按照井下作业安全规程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其安全返回井口。

以上即是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具体实施细则可根据各个矿山或井下管理部门的实际情况进行规定和补充。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与管理,严格落实矿山安全生产法规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井下作业区域的人员,包括矿工、工程师、检查员等。

第三条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是井下作业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必须得到全体井下作业人员的共同遵守。

第四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与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相关的制度和标准,明确责任人员,建立相应的奖罚机制,确保制度的落实。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登记制度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登记制度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登记制度为严格执行国家及公司关于人员出入井的有关规定,规范煤矿人员入井检身及出入井签字,保证员工的人身平安及矿井正常的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井口检身房必需配备检身人员并24小时值班,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交接班,严禁脱岗,严禁空班漏检。

二、检身人员要尽职尽责,严格进行检身,检身人员有权按规定对任何入井人员进行逐一检身,对不能按规定接受检身的人员有权禁止其入井,严禁不检和漏检。

发觉问题准时向矿调度、安监汇报,并作好记录。

三、每班工人及管理人员入井前必需接受检身,并填写《出入井人员登记表》后方可入井,仔细填写入井人员姓名、工种、入井时间。

四、入井人员必需经过平安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证件后方可下井。

五、入井人员必需戴平安帽、防尘口罩、穿防砸鞋,随身携带矿灯和自救器。

任何人都不准在井下拆、敲和修理矿灯。

六、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火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严禁携带未经允许的仪表、电子表、手机等非防爆物品入井七、检查入井人员精神状态,严禁入井前喝酒,严禁精神状态不佳人员入井八、升井人员必需到检身房做好升井登记,仔细填写人员姓名、升井时间。

严禁不经登记直接升井九、检身人员要监督入井人员出入井登记要求出入井人员逐一仔细填写《出入井人员登记表》严禁漏填、代填或不填。

十、检身房及井口20米范围内严禁吸烟十一、矿安质健环管理中心要加强对检身人员的管理,不定期对检身人员进行巡查,发觉漏检、脱岗、不检查者赐予检身人员经济惩罚。

十二、矿安质健环管理中心对出入井人员及《出入井人员登记表》进行不定期检查,发觉不检或不填、漏填、代填《出入井人员登记表》等现象,应对入井人员及检身人员进行经济惩罚十三、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必需严格执行。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人员出入井工作,加强对井下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登记管理第二条【登记内容】出入井的人员须在进出井口处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姓名、单位、编号、进/出井时间等。

第三条【登记方式】井下作业人员进入或离开井下时,须主动向值班人员登记。

第四条【登记监督】值班监督员要负责对登记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所有人员进出井口都如实登记。

第五条【登记记录】值班人员要按照规定将井下作业人员的进出井登记记录及时汇总,并保留至少三个月。

第六条【违规处罚】未按规定进行出入井登记的人员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工整顿等。

第七条【保密措施】所有的出入井登记信息都属于公司机密,不得外泄。

第八条【检查评估】公司定期对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加以整改。

第三章附则第九条【制度修订】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规的变化,公司可对本管理制度进行适当修订。

第十条【实施细则】根据本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可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以便更好地管理出入井工作。

第十一条【生效日期】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解释权】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范文(二)是指监管井下工作人员出入井的登记和管理规定。

其目的是维护井下工作场所的安全,确保井下工作人员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在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中的内容:1. 出入井登记制度的目的和适用范围。

2. 井下工作人员出入井的条件和要求。

3. 井下工作人员出入井前的检查和准备工作。

4. 出入井登记的要求和流程,包括填写必要的个人信息和健康状况等。

5. 出入井登记记录的保存和保密要求。

6. 出入井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要求。

7. 出入井人员的出入井顺序和时间安排。

8. 出入井前的安全装备和工具检查要求。

9. 出入井的监督和管理责任的界定,包括工作负责人和监督人员的职责。

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5篇)

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5篇)

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一、煤矿必须设置专人在井口负责清点出入井的人数。

二、专人负责登记好出入井人员的姓名、出入井时间。

三、负责出入井登记的人员不能随意脱离工作岗位,若有特殊情况需向矿领导请假,经过允许后,方可离去。

四、除矿井生产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以外,其他任何闲杂人员一律不准入井。

五、非特殊情况,严禁上班期间随意进出井。

六、入井人员,不得携带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出入井。

七、出入井清点负责人酒后不得上岗,并且不能站在轨道之间清点出入井人数。

八、不得随意托请他人代替清点出入井人数。

九、对未按时出井的人员,清点人员必须查明原因,并报告矿值班人员。

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2)是指在现代工程施工中为了确保人员安全、减少事故发生,对井口出入人员进行监督和统计的一种制度。

本文将从井口出入人员清点的背景意义、制度的目的和原则、具体的清点程序和操作要求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以便工程施工单位和从业人员能够充分了解此制度并加以遵守。

一、背景意义随着现代工程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各类井口作业越来越多。

而井口出入人员的管理和统计是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和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

采用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可以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1.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井口是施工现场的重要部分,一旦出现人员无法控制的情况,后果将非常严重。

通过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2.提高工程施工质量: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可以记录每位人员的出入井次数和时间,从而客观地评价他们的工作表现,并及时纠正问题,提高工程施工的质量。

3.加强对人员的监管: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可以确保施工人员的出入井行为符合规定,从而避免无关人员的闲散和无关工作的干扰。

4.提高工程施工效率:通过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可以实现对井口人员的精确管理,减少不必要的等待和重复工作,从而提高工程施工的效率。

二、制度目的和原则1.目的: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井口出入人员的安全和施工质量,减少事故发生,提高工程施工效率。

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5篇)

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5篇)

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第一条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按照教育培训制度接受入井培训,且培训合格,取得入井安全资格证,否则不得入井。

第二条入井人员必须穿戴统一配备的工装,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

第三条入井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矿用胶靴,随身携带自救器、数字式瓦斯检查器和矿灯。

第四条人员出入井清点采用人员定位系统入井前和升井后清点的方式进行,调度室做好人员定位系统维护和清查工作。

第五条井口每班设两名检身清点工,由井口把钩工兼任。

检身清点工必须佩戴标志(或穿安监标志服),每班对所有入井人员进行逐一检身清点,所有入井人员自觉接受把罐工的检身。

在人员入井通道利用人员定位系统监控。

第六条凡入井人员,一律在等候室候车(候罐),统一按规定进行入井前安全宣誓及安全确认,严禁在规定以外的地点候车(候罐)。

第七条井口检身工经过安全宣誓和安全确认后,方可允许人员入井,入井人员要逐一接受检身人员的检查。

第八条检身人员发现不符合入井条件的人员一律禁止入井,发现强行入井者,立即汇报安监部信息站,并按严重“三违”论处。

第九条职工所佩戴的“人员定位系统接收器”损坏、新调入和外来人员,必须到矿灯房审领“人员定位系统接收器”,否则,严禁入井。

第十条入井前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严禁喝酒。

第十一条非防爆型电子仪器、仪表严禁携带入井,特殊情况确需入井,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下井进行照相、摄像等工作时必须使用防爆设备,否则,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入井。

第十二条人员携带工器具长度超长、超重等物件下井时,严禁人、物同车(罐),特殊情况因工作需要时,要经调度室批准,并采取相应措施方可入井。

第十三条乘座罐笼、人车人员数不得超过乘坐规定,严禁超员乘座罐笼、人车。

第十四条把罐工负责挂好防护链,经全面安全确认合格后方可发出开车信号,开车信号发出后,严禁任何人员上、下罐笼或人车。

未打停车信号,严禁任何人员上、下罐笼或人车。

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3篇)

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3篇)

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井工煤矿是一种特殊的工作环境,对人员的安全和管理提出了高要求。

为了确保矿工的身体健康和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井工煤矿必须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这些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只有合格的人员进入矿井进行工作,并记录下每个人的进出情况,以便在发生不测时进行追溯和调查。

为了实施这些制度,应制定详细的规章制度,并加强对矿工的培训和教育。

下面是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的具体内容:一、入井检身制度1. 入井前检身要求:(1)对所有进入矿井进行工作的人员,必须进行全面体检,包括身体健康状况、呼吸系统、视力、听力等方面的检查。

只有体检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矿井。

体检报告必须保存并随身携带,以备查验。

(2)入井前,必须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包括熟悉矿井工作环境、了解应急措施、掌握安全操作规程等。

(3)入井前,必须进行消毒处理,特别是对于进入井下的设备和工具,要进行消毒防疫,以避免传染病的扩散。

2. 入井检身程序:(1)在入井口设立专门的检身室,由专业医护人员进行检查。

对每个人员进行全面体检,包括测量体温、查看体检报告、检查呼吸系统、视力和听力。

(2)检身室内应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以应对突发情况。

医护人员应随时准备进行急救。

(3)对于有疑似疾病的人员,必须进行进一步的检查和诊断。

如有必要,应及时请专科医生进行会诊。

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1. 出井清点要求:(1)所有从矿井出来的人员,必须进行清点。

清点包括身份核对和人数统计,确保每个人都安全出井并记录下来。

(2)出井清点必须由专门的人员负责,不得有差错和遗漏。

出井人员应按规定顺序排队,以便进行有序地清点。

2. 入井清点要求:(1)所有进入矿井的人员,必须进行清点。

清点包括身份核对和人数统计,确保每个人都符合入井条件并记录下来。

(2)入井清点必须由专门的人员负责,不得有差错和遗漏。

入井人员应按规定顺序排队,以便进行有序地清点。

出入井人员清点与检身制度

出入井人员清点与检身制度

出入井人员清点与检身制度
随着现代化的进步和井下开采的深入,井下作业依旧是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工作环境,为了确保井下作业人身安全,引入出入井人员清点与检身制度是必要的。

以下是本文的详细介绍。

一、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1.制度概述
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是指进入井下时对人员进行明确的清点,实现进入出入井人员的管理,确保人员安全的制度。

2.制度内容
(1)每次进入和离开井下都必须进行清点记录,确保人员进出井的归属和安全。

(2)明确清点人员,对于与井下工作有关的人员需在清点名单中列详细姓名、职务和证件号码,防止擅自进入。

(3)有专人负责进行清点,记录各部门人员进出井的情况,如有疑问可以核对。

(4)在井下工作结束后,出入口处必须进行逐一检查,确认井下所有人员全部安全离开。

3.制度执行方法
(1)明确职责,由上级主管部门或井下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出入井清点制度,并对执行不力者进行惩罚。

1。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登记制度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登记制度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登记制度随着矿井事故频发,为了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不仅要加强矿井设备的维护与安全管理,同时也要加强对每一名进入矿井的人员的管理与监督。

的建立就是为了强化矿井中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从业人员的工作安全。

本文将从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登记制度的重要性、建立的必要性以及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探讨。

首先,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登记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矿井作为一个特殊的工作场所,其环境复杂,存在着很多潜在的安全隐患。

从业人员在进入矿井之前必须经过严格的体检和安全培训,确保其身体健康和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

而出入井人员登记制度则可以对每一名进入矿井的人员进行准确记录,包括其身份信息、工作时间、进出井时间等,一旦发生意外,可以迅速找到失踪人员,降低事故的损失。

其次,建立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登记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由于矿井的工作环境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如果没有及时的监督和管理,很容易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通过建立完善的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登记制度,可以有效监控矿井中的人员流动,减少不明人员的进入,从而提升矿井的安全性和管理水平。

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

例如,有些从业人员可能对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登记制度不够重视,认为这只是一种形式,导致无法做到全面落实。

同时,矿井管理者和监管部门也需要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此外,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培训,提高他们对安全工作的重视和意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综上所述,建立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登记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对加强矿井从业人员的安全监管和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

通过完善制度和加强执行,可以有效降低矿井事故的发生率,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希望各相关方能够共同努力,共同维护矿井的安全与稳定,确保每一名从业人员都能够安全健康地工作。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范文(二篇)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范文(二篇)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范文一、目的与适用范围该制度旨在确保井下人员的安全,并保证井下人员的准确清点和记录。

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入井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的场所。

二、定义1. 入井检身:指井下人员进入井下工作区域前的必要检查过程,包括检查身体状况、穿戴工作装备等。

2. 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指记录每位出入井的人员的姓名、工号、时间等信息的登记过程。

三、程序与要求1. 入井检身程序1.1 井下人员应在进入井下工作区域前接受身体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心肺功能、血压等检查。

1.2 井下人员应穿戴适当的工作装备,包括头盔、防护服、防滑鞋等,以确保其人身安全。

1.3 井下人员应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井下作业的风险和安全规范。

2. 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程序2.1 井下工作区域的入口处应设立出入井登记处,负责记录每位出入井的人员的相关信息。

2.2 出入井登记处应配备专人,在井下人员进入或离开井下工作区域时进行清点,并进行登记。

2.3 登记内容包括人员姓名、工号、进入或离开井下工作区域的时间等。

2.4 登记处应具备完善的记录管理系统,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2.5 登记记录应定期进行备份并保存一定时间,以备查阅和审计。

四、责任与义务1. 企业负责人应定期检查与评估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的执行情况,并做出相应的整改与改进。

2. 井下人员应配合入井检身的要求,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工作装备的穿戴。

3. 出入井登记处负责人应确保登记过程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并妥善保管相关登记记录。

五、违规与处罚1. 如发现井下人员未按要求进行入井检身或未穿戴适当工作装备,属于违规行为的,应及时予以警告、教育或纪律处分。

2. 如发现出入井登记处负责人故意或玩忽职守,导致清点登记不准确或遗漏情况的,应严肃追究其责任,甚至予以相应处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由企业相关部门负责宣传、培训和监督执行。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负责人所有,如有任何修订或变更事宜,需经企业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4篇)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4篇)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发言人:公司实行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井口作业人员的安全和管理井的正常运行。

下面是该制度的主要内容:一、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井口进行作业的人员,包括员工、承包商、供应商等。

二、出入井登记:任何人员进出井口时,必须在指定的登记簿上填写相关信息,包括姓名、职务、工作单位、进出时间等。

登记簿由负责井口的管理人员进行管理。

三、身份确认:进入井口的人员需向管理人员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包括员工卡、承包商证件等。

身份确认后,方可进入井口。

四、证件领取:进入井口作业的员工和承包商,需在登记时领取和佩戴相应的证件,以便管理人员对进出井口的人员进行识别和管理。

五、访客管理:有访客需要进入井口的,必须提前向相关单位申请,并经过访客的身份确认和记录,由井口管理人员进行陪同。

六、违规处理:若发现有人未按照制度要求进入井口,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或要求其补充相关信息。

对于严重违规的人员,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保密措施:所有进入井口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要求,不得将任何与作业和井口有关的信息透露给外部人员。

公司将持续强化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的执行,加强对井口作业人员的管理和安全意识培养,确保井口的安全和生产的正常进行。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2)是指在进行井口作业或进入井下场所时,要求相关人员必须进行出入井登记,并按照一定的规定进行管理的制度。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1. 登记要求:明确规定谁需要进行出入井登记,包括施工人员、监理人员、安全员等。

2. 登记信息:登记时需要记录的信息,如人员姓名、工种、进入井的时间、出井的时间等。

3. 登记方式:规定登记的方式,可以是手写登记或使用电子登记系统,确保信息准确、可靠。

4. 签字确认:要求相关人员在登记时签字确认信息的真实、有效性。

5. 管理责任:明确相关人员的管理责任,包括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监理工程师、井口安全员等。

6. 安全要求:对出入井人员的安全要求进行明确,如佩戴安全帽、穿戴防护装备等。

煤矿入井人员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煤矿入井人员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CATALOGUE 目录•引言•入井人员检身制度•出井人员清点制度•安全责任和监督•相关文件和记录目的背景目的和背景范围适用性范围和适用性入井人员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进入煤入井人员未接受检身或携带禁止物品进入煤矿,将被拒绝入井并接受相应处罚。

检身人员未按规定进行检身或徇私舞弊,将接受相应处罚并可能被撤职。

违规处罚清点流程4. 如出现不符的情况,立即向相关领导汇报并协助调查。

清点要求异常处理1. 如出现出井人员失踪或未登记的情况,检身员应立即向领导汇报并协助开展搜寻工作。

2. 如发现出井人员携带煤矿设备或资源,检身员应予以制止并上报领导处理。

3. 如出现出井人员受伤或生病的情况,检身员应立即通知现场急救人员展开救治,同时向领导汇报情况。

安全责任分工安全管理部门班组长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监督检查机制监督检查机构应定期对各班组进行检查,确保制度的执行情况符合要求。

对于违反制度的行为,监督检查机构应及时进行处理,并根据情况进行处罚。

煤矿企业应建立监督检查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对入井人员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应急处理预案煤矿企业应制定入井人员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的应急处理预案,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采取措施。

应急处理预案应包括应对突发事件的流程、责任人、联系方式等内容。

在发生突发事件时,相关人员应按照预案要求迅速采取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相关文件清单相关文件清单应急预案矿工考勤制度矿工入井安全培训计划相关文件清单入井人员检身记录表出井人员清点记录表矿工考勤表记录表格示例记录表格示例安全检查表通风系统图供电系统图排水系统图记录保存要求01020304。

出入井人员清点与检身制度模版(二篇)

出入井人员清点与检身制度模版(二篇)

出入井人员清点与检身制度模版一、背景介绍在井下施工作业过程中,为了安全管理和人员保护的需要,必须对进入井下的人员进行清点和检身。

通过清点确认人员数量和检查人员携带物品,提高现场作业的安全性和管理效率,严防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井下施工作业的人员。

三、制度内容1. 出入井人员清点:(1)在每一次进入井下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全员清点,确保人数与计划任务一致。

(2)清点时,由施工班组长或安全人员负责,通过呼唤或打卡等方式进行,确保每位进入井下作业的人员都经过清点确认。

(3)清点时,施工班组长或安全人员要对人员的姓名、工种、身份证号等信息进行记录,以备后续管理使用。

2. 出入井人员检身:(1)进入井下施工作业前,所有人员必须进行检身,包括检查人员携带物品和个人身体状况。

(2)检身时,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检查人员携带物品: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进入井下作业区域,必要时进行物品的登记和存放。

2)检查个人身体状况:对于有伤病的人员,必须进行体检和复工审批后方可进入井下施工作业。

3. 具体操作要求:(1)清点人员时,要确保所有人员都在场,不能发生误差。

(2)检身时,要严密检查携带物品,确保井下无危险品。

(3)对于发现违规携带物品的人员,要立即制止并记录,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4)在井下工作期间,对井口进行严密管理,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随意进入井下作业区域。

(5)井下施工作业结束后,要对人员进行清点,确保所有人员都安全返回井口。

(6)井下施工作业结束后,要对井下作业区域进行清理,确保无留下危险品或垃圾。

四、制度宣传和培训1. 制度宣传:(1)将本制度内容明确写入安全管理手册和作业指导书等文件中,向所有作业人员宣传。

(2)组织安全培训会,将本制度内容作为必修课程进行讲解,确保所有人员了解并遵守本制度。

2. 制度培训:(1)组织安全培训专家对所有参与井下施工作业的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人员清点和检身流程、标准以及操作要点等。

煤矿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煤矿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为防止禁止入井的人员和物品进入煤矿井下,将不能带出井下的物品携带出井,准确掌握井下人员数量,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必须建立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入井人员检身(1)进入井下的任何人员必须接受井口检身工的检查。

(2)检身工必须严格按照检身制度的要求,对每一入井人员进行检查。

(3)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必须制止入井:1)未穿防冲服,未戴防冲安全帽的;2)未随身携带自救器、人员定位卡、矿灯、自救器不完好的;3)爆破工、流动电钳工、工程技术人员及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未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4)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的;5)穿化纤衣服的;6)未穿带有反光标识的工作服;7)酒后、精神萎靡不振、神志意识不清、情绪波动的人员;(4)外来人员入井未在矿井对接部门人员带领下入井的和未填写外来人员入井告知书的;(5)入井人员携带有其他违禁物品的。

第二条入井、出井人员清点1)入井人员接受检身,检身工统计入井时间、单位、总人数。

2)外来人员入井必须在矿井对接部门人员带领下入井的,由对接部门填写外来人员入井告知书,并告知外来入井人员入井安全须知。

3)发现出井人员携带不能带出井的违禁品时,及时汇报调度指挥中心,由调度指挥中心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调度指挥中心应随时与人员定位管理系统、井口检身工核对入井人员的数量,确认井下每班人员数量三对口。

5)发生事故或其他原因采取撤人的紧急措施时,井口检身工必须将出井人员情况向调度指挥中心报告。

第三条考核(1)检身工如不认真履行职责,出现漏检的每发现一次,考核50元,如造成爆破物品流失的,按照矿井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相关条款考核。

(2)每一入井出井人员要积极主动接受检查,不得拒绝,否则每次考核责任人100元,携带烟火物品或爆破物品的,按照矿井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相关条款考核。

(3)检身工要做好当班出入井人员的登记,不得漏考、多考,否则每发现一次考核当班检身工100元。

人员出入井信息管理制度

人员出入井信息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井下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井下作业安全,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井下作业人员、外来参观、检查、作业等人员。

三、管理职责1. 安全生产部负责全矿人员出入井信息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 各车间、班组负责本车间、班组人员出入井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

3. 保卫部门负责外来人员的登记、审核和管理工作。

四、管理制度1. 出入井人员必须持有有效证件,如:入井证、临时出入证等。

2. 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掌握安全操作规程,方可进入井下作业。

3. 井下作业人员进入井下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

4. 井下作业人员进入井下时,必须佩戴安全帽、矿灯、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

5. 井下作业人员出入井时,必须接受门卫的检查,出示有效证件。

6. 井下作业人员出入井时,必须登记姓名、入井时间、去向等信息。

7. 井下作业人员作业结束返回井上后,必须及时登记出井时间。

8. 外来人员进入井下,必须办理临时出入证,接受门卫检查,并在规定区域活动。

9. 保卫部门负责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审核,确保外来人员出入井安全。

10. 各车间、班组负责对本车间、班组人员出入井信息进行统计、汇总,每月向安全生产部报送。

五、奖惩措施1. 对遵守本制度,积极做好人员出入井信息管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井下作业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安全生产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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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出入井登记和检查制度
1、井口安检人员负责对入井人员进行仔细、全面检查,入井人员必须自觉接受检查。

未经检查,任何人不得入井。

2、入井人员必须是本矿员工,闲杂人员一律不得入井。

3,严禁未达法定年龄、身体病、残的人员入井。

4、认真检查入井人员的安全帽、工作服和矿靴是否合格、是否穿戴整齐,不合格者责令纠正后方可入井。

5、检查入井人员携带自救器和矿灯是否合格,不合格严禁入井。

6、检查入井人员携带的工具是否符合作业要求,携带方式是否安全,否则责令纠正后方可入井。

7、检查入井人员是否饮酒,发现饮酒人员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禁止入井。

8、认真检查入井人员是否带有烟火,上井是否携带违禁用品。

9、发现其它非正常情况,必须禁止入井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10、严禁外来人员随意下井察看参观,上级有关领导及工作人员未经矿领导同意,也必须尊守我矿有关制度,并由矿安排有关人员赔同下井。

11、出入井人员必须自觉在上下井登记本上登记,并按要求在指定地点挂、取上岗证。

12、井口安检人员必须对出入井人员登记以及上岗证挂、取情况进行详细检查。

13、登记包括姓名、所属班组以及部门、出入井时间等基本情况。

14、值班长出井必须核实井下作业人员与井口登记情况是否相符。

15、发现未按时出井的人员,必须询问原因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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