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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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方法
在工作中感到有必要对事故调查处理一些认识上的盲区、误区加以纠正,现将个人想法谈出来,请同仁斧正。
一.工伤事故的定义
工伤事故是指各子公司在册员工或外协单位员工(按照合同约
定)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人身伤害事故和急性中毒事故。二.工伤事故的分类:
1.轻伤:是指负伤后歇工一个工作日及以上,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伤害;
2.重伤:是指负伤后医师诊断成为残废、可能成为残废、虽不致成为残废但严重的伤害;(具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认)。
.3。死亡。
三.工伤事故按照伤害程度和人数分为五类:
.1.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无人数限制)的事故。
2.重伤事故:指只有重伤的事故(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无人数限制)。
.3。死亡事故:至一次死亡1人的事故。
3.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2人重伤2人以上的事故。
4.重大死亡事故:至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四.事故上报
1.发生轻伤事故,事故单位要在24小时内将事故原因、责任分析及《员工轻伤事故登记表》上报。
2.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事故单位要立即组织抢救,同时迅速逐级上报和政府有关部门,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现场。以最快
速度查明死亡地点、死亡人数、死亡者姓名、年龄、工种、职
务、伤害程度、事故简要经过。准备协助调查。
3.发生重伤和死亡1~2人的重大事故,要按照国家关于事故上报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事故严重,自己公司抢救有困难时,
请求上级和政府有关部门组织救援。同时做好后勤准备。五.事故调查:
1.事故调查的目的是: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拟定整改措施,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及填写《事
故调查报告书》。
2.按照事故轻重程度分级组织调查:
轻伤事故由车间、采区及负责组织;
重伤事故由子公司负责组织;
死亡和重大伤亡事故由安监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伤保险
部门及企业主管部门派人参加或负责组织;
重大死亡事故,有安监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伤保险部门
及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调查组的成员应该是和该事故无直接关系的企业负责人,以及有人力、安全、生产、保卫、和工会等有关部门的人员组成。
3.在事故调查处理中,要认真落实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4.在事故调查中,要分清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破坏性事故:责任事故是指;有关人员的过失而造成的事故;
非责任事故是指:由于自然的因素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造
成的事故,或在未知领域的技术因素而引起的事故;
破坏性事故是指:为达到一定目的而蓄意制造的事故。
5.事故调查程序:组织调查组,明确任务与分工;调查事故现场、调查事故发生前安全生产情况和事故经过;进行必要的技术鉴
定和试验;事故原因分析;提出防范、整改措施;责任分析;
提出事故责任人处理意见;填写调查报告书;结案存档。6.通过事故调查,查明下列事项:
事故发生的时间(年、月、日、班次、时、分)和具体地点;
受伤害的人数、伤害部位、性质和程度;
导致事故发生的起因物(如建筑物、构筑物、机械设备、安全
防护设施、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物质、材料、货物、环
境、气象等),与被伤害人直接接触造成伤害的危险物、用具、事故种类;
7.事故的后果和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8.发生事故时,受伤害人的作业名称及其内容、共同作业人员的任务及其分工、相互间的联系和联络信号约定、作业时工艺条
件、操作方法、设备工艺参数(如压力、温度)、设备有无缺陷、操作是否正常、事故前有无异常征兆和反应、发现异常现象时
的判断和处理情况;
9.受伤害人员与事故直接有关人员(区队长、车间主任、班组长、安全员、有关技术、业务人员)的情况:姓名、性别、年龄、
工种、级别、工龄、本工种工龄、受过何种技术培训与安全教
育等;
10.安全管理方面:有无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活动情况;有无防止事故的安全措施及管理办法等;11.施工、维修、检修有无安全注意事项的说明、工程项目安排是否合乎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要求、施工设计方案中有无安全措施、措施是否有针对性、检修是否有计划安排、有无技术交底等;12.事故现场的图纸和照片;
六.事故发生后,所在单位要必须做到:
1.尽一切可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和发展;
2.重伤及以上事故要认真保护事故现场,不得人为破坏和随意清理。在未得到上级有关部门许可前,不得恢复现场。
七.分析事故原因:
发生工伤事故,首先要分析事故原因。工伤事故发生的原因很多很复杂,涉及面很广,总的说是由于人为的、技术的、物质的及管理的原因所造成,具体有以下原因:
1.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2.缺乏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不懂操作技术知识和缺乏识别事故隐患征兆的能力;
3.身体上和精神上处于过度疲劳、在思想不集中的状态下工作;4.工作环境恶劣、劳动条件差(如边坡不稳定、浮石未及时处理、敲帮问顶不够、巷道缺乏有效支护、通风不良等);
5.作业方法不安全、劳动组织不合理;
6.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
7.防护、保险、信号等安全装置缺失或失灵;
8.设备及其附件陈旧、破损、处于不安全状态运转;
9.缺少个体防护用品或使用不当;
10.安全检查制度不严,对不安全因素和检查出的问题整改不力;11.其他原因(如由于科学技术发展水平和监测手段所限,无法预料和控制的突然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八.事故责任分析:
在查清事故情况,分析事故原因(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后,必须进行事故责任分析。对事故责任者,在以教育为主的同时,要分清事故有关人员的直接责任(指对事故的发生有必然因果
关系的)、主要责任(指对事故的发生居主要地位和作用的)、
一定责任(和事故相关,但属于从属地位)和领导责任。而不
能简单把事故责任归到事故伤害人违章了事。根据情节和后果
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
任。对事故责任者的处分、处理意见确定后,向上一级部门和
政府有关部门呈报,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九.事故责任确定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