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软件产业发展环境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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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信息产业部电子知识产权咨询服务中心
编者按:2007年8月9日,《中国
软件产业发展环境调查报告》(2007)发布会在京举行。

本次调查由信息产业部电子知识产权咨询服务中心与北京时代计世咨讯有限公司合作完成。

信息产业部电子知识产权咨询服务中心自2000年伊始开展了对中国软件产业发展环境的跟踪调查,并分别于2000年和2004年发布了两次中国软件产业发展环境调查报告。

近年来,随着中国软件产业的迅速发展,以及国家提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中国软件产业发展环境发生了许多变化,因此,有必要对中国软件产业的发展环境进行新的研究与分析。

中国软件产业发展现状
目前,中国的软件产业已形成一定规模,继续保持平稳较快的发展。

根据信息产业部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全行业实现销售收入4.75万亿元,其中软件产业收入达到4800亿元,同比增长22.9%。

软件产品仍是软件收入的主要来源,占一半以上;系统集成收入增长较快,增速达25%以上。

然而中国软件产业整体发展仍然较慢,产业总体规模偏低,和一些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

据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发布的消息,到2006年底中国软
近年来,随着中国软件产业的迅速发展,以及国家提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中国软件产业发展环境发生了许多变化,因此,有必要对中国软件产业的发展环境进行新的研究与分析。

中国软件产业发展环境解析
件产业占全球的份额仅为7.1%,而美国所占的份额为38.3%,欧盟为28.7%。

2006年下半年以来,进入第三季度,首次出现增速落后于制造业的现象,全年软件产业发展速度低于制造业1个百分点。

从软件在国内的应用状况来看,大部分市场份额被国外品牌的软件产品占据,以2006年国内基础软件市场状况为例,国产基础软件产品仅占国内市场份额的8%,而国外基础软件产品占到整个国内市场份额的92%。

中国软件知识产权法制环境
中国软件知识产权立法环境
在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中国经过20多年的发展与完善,在遵守参加的国际公约等基础上,已经逐步形成符合国际规则、体系比较齐全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主要包括《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等。

在上述法律制度下,中国已经实现了对软件的著作权保护、对符合可专利性要求的软件的发明专利保护,以及商标和商业秘密保护等。

这些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形式互有不同、互相补充,共同构成中国软件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

其中,最为重要的是软件著作权以及软件专利权保护,其重要性体现在上述知识产权对软件的智力创作给予了直接的
保护。

另外,中国还通过《海关法》、《合同法》对软件的进出口和软件的开发与贸易行为进行保护及规范。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加强对网络环境下软件著作权的保护引起了有关方面的重视。

2006年国务院颁布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针对网络环境的软件知识产权立法有了新的进展。

2006年12月29日,中国正式加入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CT)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WPPT),这对在信息技术领域,特别是在互联网领域,更充分地保护版权人和邻接权人的利益将发挥积极作用。

目前,中国已经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软件立法基本与需求相适应,通过对软件企业及用户的调查,可以从不同侧面反映出社会公众对当前立法环境的认知与需求。

其一,社会对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寄予较高期望。

在调查中有57.1%的软件企业和83.6%的软件用户,均对现行法律制度下软件专利保护给予了较高的关注。

其二,随着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在全社会的普及,针对软件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越来越为社会所了解。

调查显示在对不同的软件知识产权问题的关注上,软件企业的关注程度均低于公众对相关问题的关注程度。

这从侧面反映出中国
软件企业的差距,特别是作为创新主体的企业,如果不了解基本的法律制度,将会影响技术创新及产业整体发展。

其三,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基本适应软件产业发展的需要。

中国软件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环境
中国软件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的初期,至90年代初,伴随着《著作权法》的颁布实施,已经初步建立起有效的知识产权诉讼制度,并逐步培养了一批能够胜任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法官。

经过多年的积累,中国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已有了很大改善,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设立知识产权审判庭和配备专业法官审理知识产权案件。

根据2006年的统计,全国法院单独设立知识产权审判庭172个,专设知识产权合议庭140个,共有知识产权法官1667人,由此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知识产权司法审判体系,且法官素质不断提高。

其次,通过及时发布司法解释,完善实体规范和诉讼程序。

第三,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法院受理和审结了大批软件知识产权案件。

中国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环境已经基本建立,并且经过实践已经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但是诸如地方保护主义、诉讼程序不完善、审判周期过长、诉讼费用较高等问题依然存在,并且是存在时间较长、社会影响比较集中的问题。

中国软件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环境
用行政手段保护知识产权是中国知识产权执法的一个重要特色。

中国的国家版权局以及地方的版权行政管理部门,经权利人申诉或依职权可以对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进行查处。

与司法诉讼相比,行政执法具有程序简便、立案迅速、查处速度快等特点。

中国政府近年来通过以下工作加强对软件知识产权的保护:第一,通过加强行政执法,开展联合打击盗版软件的
专项工作。

第二,积极应对网络环境下
的版权保护问题。

2006年底,国家版权
局发出了《关于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
专项行动的通知》,部署在全国范围开
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
行动,重点打击以营利为目的,通过网
络提供电影、音乐、软件和教科书下载
的非法经营行为等。

第三,在全国实施
的从政府到企业的软件正版化工作取得
显著效果。

中国政府近年来加大了打击盗版的
力度,尤其是各级政府率先使用正版软
件,以及推行预装正版软件措施后,对
规范软件市场和打击盗版产生了积极效
果。

但是从调查的情况看,无论是软件
企业还是软件用户,对我国软件知识产
权行政执法状况持肯定态度的比例并不
高,甚至有34.2%的软件企业和45.3%的
软件用户认为目前行政执法不力,作用
有限,说明打击盗版的工作在我国依然
任务艰巨,政府在实施行政执法方面的
社会影响力仍然有限,并且需要加强。

目前,中国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
问题,首先是行政执法资源有限,行政
机关受人员编制影响,无充分执法人员
以满足实际需要;二是直接受行政资源
有限的影响,行政执法效率较低,并且
也不可能成为行政部门的一项日常工
作;三是行政执法机关设置比较分散,
存在多重执法主体,且执法权限之间存
在空隙或重叠,使执法强度不能得到充
分保障;四是行政执法机构之间缺乏必
要的协调与配合,特别是对于维权个体
来说,协调难度较大,从而削弱了行政
执法的效果;五是对行政执法工作及结
果的宣传力度不够,影响了行政执法的
威慑力和执法效果。

中国软件产业发展环境分析
公众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近年来,软件产业发展的社会环
境不断改善,公众软件知识产权保护
意识有所提高。

通过对《计算机软件保
护条例》了解情况的调研可以发现,88.
24%的软件企业和72.78%的软件用户
对该条例都有所了解或熟悉。

与2002
年的情况相比,公众对该条例的了解
程度明显提高,软件企业中熟悉该条
例的比重由11.3%上升到21.05%。


是,公众对于政府促进软件产业发展,
以及推动软件正版化的相关政策还缺
乏了解。

中国软件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近年来,中国软件企业对知识产权
的重视程度逐渐增强,维权意识也大大
提高,许多企业已经开展了知识产权的
相关管理工作。

但是客观地看,目前中
国企业间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仍参差不
齐,且管理效果也有很大差距。

调查显
示,已经有6.8%的企业成立了专门的知
识产权管理机构,有9.4%的企业将要成
立专门的机构来管理知识产权。

另有24.1%
的企业主要由技术人员进行软件著作权
登记并开展其他工作,36.6%的企业由
本单位的法务人员负责。

由此可见,在
被调查的软件企业中,有超过70%的企
业具备了知识产权管理意识,或者已经
着手实施知识产权管理。

进一步调查发现,企业未开展知识
产权工作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对知识产
权管理需求的认识不足,持此观点的占
68.2%;47.7%的企业认为是缺乏资金
投入。

以上两个调查结果恰恰反映了目
前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现状,即企业
一方面知道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另一
方面又由于缺乏运用和管理知识产权
的知识和能力,使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在企业中得不到体现,从而使多数企
业的知识产权工作仍处于建立意识和
实施准备之中。

软件企业及用户对盗版的认知情况
针对软件企业如何评价盗版对其影
响的调查显示,只有0.9%的企业认为会产生严重影响,而认为没有影响,甚至持对扩大市场有利观点的却占到68.3%。

出现这种结果的主要原因:首先,从盗版软件的存在状态看,软件的通用性越强,包括在特定领域的通用性越强,以及对软件的需求越普及,被盗版的现象就越严重。

而目前国内软件企业涉及的大多数产品尚不具备较高的通用性和普及性。

其次,在没有实施知识产权管理的企业中,其主要问题是企业缺乏意识,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对盗版持无所谓的观点也就不足为奇了。

再次,软件被盗版最严重的通常也是市场知名度较高的产品,这类产品的市场规模和影响力也相对较高,而目前在国内软件产品和软件企业中,具有市场规模和影响力的还很少。

在面对盗版时,调查显示61.6%的企业积极采取措施维护自身利益,而有
38.4% 的企业没有采取任何措施。

企业不采取措施的主要原因是认为没有必要和效果不明显,其他影响因素还包括费用高等。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中国软件产业发展环境已经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

其表现在,国家在促进软件产业发展政策上给予了更多的倾斜,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以及信息化建设的加速,为软件产业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

同时,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全社会的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企业围绕技术创新形成的知识产权保护与应用氛围,将为软件产业的发展发挥重要且积极的作用。

特别是在现行法制环境下,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逐步提高也将在促进软件产业发展中发挥更多的作用。

存在的问题
在中国软件产业发展环境不断改善
的同时,以下问题仍需引起产业和社会的重视:
1.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完善仍将是一项长期且重要的工作,并且要积极应对技术发展带来的新挑战,其中包括软件专利保护、网络化传播、标准中的知识产权、开源软件知识产权、信息资源保护等问题。

2.在现有法律框架下,还需进一步完善司法诉讼程序、提高行政保护效率,增强法律威慑力,有效保障权利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

3.不断提高软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意识和能力,特别是政府应加强对企业的引导和帮助,使企业在技术创新中从战略的角度强化知识产权工作。

4.客观看待软件盗版的本质,综合治理软件盗版。

治理软件盗版是一项综合性的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2007年10月14日,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新标识揭幕暨第102届新闻发布会在广州馆隆重举行,商务部副部长易小准亲自为新标识揭幕并发表了重要讲话。

易小准表示:“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新标识的启用只是广交会加强自身品牌宣传的一个开始,提升广交会的核心竞争力,力创世界一流展会,打造百年广交会是我们的目标。

要实现这个目标,离不开海内外各界人士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借此机会,我代表商务部对所有关心和支持广交会的人士表示诚挚的谢意!”
2006年10月15日,温总理在第100届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上代表中国政府
宣布,广交会从第101届开始更名为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

为了适应广交会更名的需要,加强对广交会品牌的宣传,体现广交会更名的深刻内涵,商务部通过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定向邀请、专家评审等程序,于日前确定了以盛开的“宝相花”和“顺风轮”为创意原型的广交会新标识。

广交会新标识的图案具有浓厚的中国风格和民族特点,采用“中国红”标准色,体现了光明、喜庆、祥和与尊贵。

花瓣的设计采用旋转、对外无限延伸的手法,形象地体现了广交会是中国对外开放的窗口。

花瓣的数目蕴含“六六和顺”之意,图形呈中国民间的风车形,既有“中国风”的特色及顺风向前之势,还
预示了广交会协调与平衡的发展。

新标识名称的中文字体继续沿用郭沫若先生手书的“ ”十个大字。

英文名称全称为:ChinaImport and Export Fair,简称为“CIEF”。

标识的设计者为兰州交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教师蓝充。

(本刊记者 吴福顺)
广交会新标识三种应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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