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期间核查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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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制修订记录
1.0目的
为了本检测站主要仪器设备保持正常状态,确保提供给检测结果的质量,对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仪器设备实行运行中检查(期间核查),特制定本期间核查操作规程。
2.0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合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仪器设备的运行中检查。
规定了每一台仪器核查的技术依据、项目及要求、标准仪器设备、方法、周期。
当仪器设备出现异常现象或修理、调整后,必须依照本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核查。
3.0期间核查操作规程
(1) 技术依据: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688-2007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检定规程。
浙江省计量检定规程JJG(浙)106-2009《汽油车简易瞬态工况排放检测系统》检定规程
(2) 核查项目及要求:
示值误差及响应时间
重复性误差:重复性误差应不大于其示值允许误差的绝对值的1/2。
(3) 核查用仪器设备:
氮中一氧化氮、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丙烷混合气体标准物质(包括低量程和高量程)
氮中氧混合气体标准物质(包括低量程和高量程)
(4)核查方法:
仪器调零后,用标准气体对仪器进行最大允许误差核查。
重复读取三次,取算术平均值,按下式计算最大允许误差:
△a=C a-C s
△b=(C a-C s)100%/ C s
式中:Ca——实际读数算术平均值;
Cs——标准气体浓度值;
△a——绝对误差;
△b——相对误差。
重复性误差是指测量数据的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和标准值之比。
该计算值均应符合第(2)条规定的示值误差要求。
核查操作步骤:
1)先连接好标准气瓶与调压阀,为核查作准备。
2)按“↓”键,进入“动作检查”界面,把光标移动到【通空气】选项。
3)按“F”键,通入空气,排净气室内的残留废气,主界面尾气项数据应符合要求。
4)按“M”键,停止通入空气,仪器恢复为测量主界面。
5)按“↓”键,进入“动作检查”界面,把光标移动到【通检查气】选项,按“F”键。
6)把标准气插入通检查气孔,打开标准气瓶阀门至前气压表压力约为2~5Mpa,然后慢慢开启调压阀阀门,使后气压表输出压力调整在0.1MPa左右,观察主界面示值。
7)当示值稳定后,读取主界面数值,按“M”键,停止通入检查气,仪器恢复为测量主界面,并关闭调压阀,取下通气管。
8)低量程和高量程分别核查,核查完成后进行一次【通空气】或空气调零,排
净气室内的检查气。
(5)核查周期
气体测试仪CO、CO2、HC、NO核查周期一般为3个月,O2由于置信度较高核查周期可调整为6个月。
4.0实施
仪器设备的期间核查由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每年年初编写期间核查周期计划,检测组协助执行期间核查工作,质量负责人监督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