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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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公交车辆运行管理规定

2024年公交车辆运行管理规定

2024年公交车辆运行管理规定公交车辆是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供便捷、高效、环保的出行服务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加强公交车辆运行管理,提升公交运营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于公共交通出行需求的不断增加,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交车辆的运行管理,提高公交出行服务的品质,促进城市公共交通的可持续发展,本规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公交车辆运行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保证乘客和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提高运行服务的透明度和效率;坚持科学规范的原则,提高运行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三条公交车辆运行管理应当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智慧公交,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四条市、区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公交车辆的运行管理,依法履行交通管理职责,维护公共交通秩序。

第二章车辆运营管理第五条公交车辆驾驶人应当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并严格按照交通法规驾驶车辆,保证安全行驶。

第六条公交车辆应当按照定期检验的规定进行年检,确保车辆的技术状况符合要求。

第七条公交车辆应当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状态。

第八条公交车辆应当安装视频监控、电子支付等设备,记录车辆运行情况和乘客数量,方便管理和监督。

第九条公交车辆驾驶人应当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违反交通信号、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保证乘客和行人的安全。

第十条公交车辆应当按照运营计划和线路需要,合理配置车辆,保证运力充足。

第十一条公交车辆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保障路况畅通、站点秩序有序,确保公交车辆正常运营。

第三章乘客服务管理第十二条公交车辆应当明示乘客的上车点、车辆到站信息等,提供方便、可靠的乘坐服务。

第十三条公交车辆应当保证车内空气质量良好,车内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第十四条公交车辆应当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乘客提供便利的服务,设立相应的座位和扶手。

第十五条公交车辆应当严格遵守运营时间表,按照规定时间和站点停靠,保证乘客的出行准时。

城市公交运营安全管理制度

城市公交运营安全管理制度

城市公交运营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市公交运营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乘客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国家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城市公交运营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城市公交企业的全体工作人员及涉及城市公交运营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城市公交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公交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公交运营安全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四条城市公交企业应当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确保公交运营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城市公交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公交车辆安全保障体系,加强车辆安全技术保障,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第六条城市公交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救援机制,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及时有效处理突发事件,保障乘客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人员第七条城市公交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公交运营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划、实施和监督。

第八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对城市公交企业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确保公交运营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九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实战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保障乘客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公交运营安全情况,开展分析研判,提出安全改进措施,确保公交运营安全。

第三章车辆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城市公交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车辆安全技术保障,提高车辆运行安全水平。

第十二条城市公交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车辆日常检查和定期维护制度,对公交车辆进行计划性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第十三条城市公交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车辆事故应急预案,提高车辆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及时有效处置车辆事故,减少事故损失。

第十四条城市公交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车辆安全演练机制,定期组织车辆安全演练活动,提高驾驶员的安全驾驶技能,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公交车辆运行管理规定

公交车辆运行管理规定

公交车辆运行管理规定一、总则公交车辆是城市交通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安全、便捷和舒适的运输极其重要。

为了保障乘客的运输安全和顺畅,根据国家法规和城市交通管理条例,特制定本规定。

二、车辆保养1.营运车辆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车辆正常运转。

2.客运车辆要经过专业的安全检查,车辆状况符合安全要求后才能上路运营。

3.一年内必须完成一次大修,车辆完成特殊任务后应及时保养,以确保车辆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4.技术保障中心应建立健全车辆维修记录,实行保养登记制度,严格按照保养计划及时对车辆进行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三、车辆运营1.候车点及站内合理引导、疏导出站乘客,确保乘客安全和车辆运行的顺畅。

2.营运车辆应在指定区间内按照制定的运行时刻表准时开出,绝不得擅自增加、延长班次。

3.在车辆行驶途中,车速应按照限速标准,严禁超速行驶;不得违章、闯红灯、并线等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

4.车辆刹车距离必须符合安全要求,车辆不得漏气、渗油。

5.公交车辆应根据载客量、行车时间、路段等具体情况灵活选用不同的运行速度,充分利用路权。

四、保障措施1.建立完善的车辆检查和保养制度,做好车辆例检和特检工作。

2.定期进行车辆技术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检测结果通报到相应部门。

3.预防和制止违反公交车辆行车安全规定和驾驶员工作纪律的行为,确保乘客安全。

4.对违反公交车辆运行规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安全事故的,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5.完善客运车辆信息平台,为乘客提供方便的查询和反馈通道,及时回应乘客的投诉和建议。

五、车辆保险公交车辆保险应按照国家法规和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的要求进行,应保证乘客在车辆运营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确保公交车辆产生事故后能及时得到保障。

六、罚则1.严格查处公交车辆运行中的违章行为,并实施行政处罚制度。

2.对于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城市交通管理条例进行罚款、扣除驾照分数等处罚。

3.对恶意破坏、污染和纵火的行为,将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法规严肃处理。

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管理规定

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管理规定
违章率考核
根据违章率对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行为进行考核, 违章率越低,驾驶员的安全意识越高。
3
乘客满意度考核
根据乘客满意度对公交公司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 ,乘客满意度越高,服务质量越好。
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
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驾驶员和公交公 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 处理。
责任追究
对于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公交公司和 相关责任人,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
驾驶员应保持冷静,迅速疏散乘客,确保乘客安全撤离现场。
03
安全培训和教育
培训内容与要求
驾驶员安全意识培训
加强驾驶员安全意识,提高其对安全行车重 要性的认识。
交通法规与规章制度培训
确保驾驶员熟悉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交 公司的行车规定。
紧急情况处理技能培训
教授驾驶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如紧 急制动、避让障碍物等。
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
全管理规定
汇报人:
2023-12-31
• 总则 • 安全管理规定 • 安全培训和教育 • 安全监管与考核 • 附则
目录
01
总则
目的和意义
01
02
03
确保乘客安全
通过实施行车安全管理规 定,保障乘客在乘坐公交 车辆时的安全,减少交通 事故和意外事件的发生。
提高运营效率
规范公交车辆行车安全管 理,有助于提高公交运营 效率,减少因违规或事故 引起的延误和损失。
公交公司应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 检查,确保车辆性能良好,消除安全 隐患。
政府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监管部门,对 城市公交车辆的行车安全进行监管, 确保安全制度的落实。
驾驶员安全培训
公交公司应对驾驶员进行定期安全培 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 理能力。

城市公交管理规范标准

城市公交管理规范标准

一、线路运行质量管理规1、公交企业获得线路经营权后,须严格执行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营运标准,按标准组织营运。

对线路走向、投运车数、选用车型、营运时间、行车间隔、停靠站点(名)等相关指标的变更,须按规定进行申报,获准后办理变更手续,并在实施前按照要求进行相关信息的发布。

2、每条线路每日投入运营的工作车数不低于线路配车数的92%。

3、营运车辆满载率:高峰时段线路平均满载率控制在85%以下,平峰时段线路平均满载率控制在60%以下;全日线路平均满载率控制在80%以下。

4、根据线路营运标准编制线路行车作业计划。

编制行车作业计划须依据季节的变化,符合客流状况。

调整行车作业计划涉及行车间隔变化的,须及时办理营运标准变更手续。

5、公交线路首、末班车按线路服务时间准点发车。

保证线路运行间隔正常,不发生责任性大间隔,同一线路普通车和空调车配比合理,间隔发车。

6、车辆准点出场、站,按指定的路线行驶,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运行路线。

7、因重大活动及市政工程施工,需公交线路临时调整时,必须根据客运管理部门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由客运管理部门在实施前统一发布信息。

遇有突发情况,导致线路临时调整时,服从客运管理部门统一部署和现场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

在变更前和恢复后向行业管理部门报告备案。

8、建立公交线路正常运行的应急预案,遇有不可预知的突发事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二、行车管理规1、在行车中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严格执行操作规,保持中速平稳行驶,注意安全礼让。

驾车时严禁吸烟、饮食、闲谈、打手机或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严禁超速行驶,违规超车,开斗气车;严禁溜站、越站及乱停乱放;严禁带“病”车行驶;严禁疲劳驾车;严禁将车交他人驾驶;严禁闯信号;严禁在禁鸣区域鸣号。

2、无服务书的人员不得从事公交客运服务。

3、车辆在进站时100米不准超越机动车,30米不准超越非机动车。

顺序进站,距路边50公分,靠边停正,前后车辆保持安全间距。

公交公司车辆运行管理制度

公交公司车辆运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交公司车辆运行管理,确保公交运营安全、高效、有序,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从事城市公交运营的车辆。

第三条公司车辆运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规范管理,责任到人;3. 提高效率,优化服务;4. 节能减排,保护环境。

第二章车辆维护与保养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车辆维护与保养制度,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五条车辆维护与保养应按照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执行,确保车辆安全、可靠、环保。

第六条公司应设立车辆维护保养部门,负责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第七条车辆维护保养内容包括:1. 定期检查车辆各部位技术状况,发现隐患及时排除;2. 定期更换润滑油、滤清器等易损件;3. 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消毒;4. 对车辆进行定期检修、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章车辆运行管理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车辆运行管理制度,确保车辆安全、高效、有序运行。

第九条车辆运行应遵守国家有关交通法规和公司规定,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条车辆运行过程中,驾驶员应做到:1.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2. 保持车辆整洁,确保乘客舒适;3. 优化行车路线,提高运行效率;4. 加强与调度室的沟通,确保信息畅通。

第十一条公司应设立车辆调度部门,负责车辆运行调度工作。

第十二条车辆调度部门应做到:1. 根据客流需求,合理安排车辆运行;2. 确保车辆按时发车,减少乘客等待时间;3. 及时处理车辆故障,确保运营正常;4. 加强与驾驶员的沟通,提高服务质量。

第四章车辆安全与事故处理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第十四条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包括:1. 车辆安全检查制度;2. 车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3. 车辆事故处理制度;4. 车辆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五条车辆发生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司。

公交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公交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为了加强城市公交运营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公交企业是公交运营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公交运营安全工作负总责。

2. 公交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3. 公交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公交车辆管理(1)公交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2)公交车辆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安全锤、急救箱等,并保持其完好有效。

(3)驾驶员应当严格执行车辆检查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整改。

2. 驾驶员管理(1)驾驶员必须具备合法驾驶资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

(2)驾驶员应当参加定期体检,确保身体健康状况符合驾驶要求。

(3)驾驶员应当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调度指挥,确保行车安全。

3. 乘客安全管理(1)公交企业应当加强乘客安全管理,制定乘客安全管理措施,确保乘客安全。

(2)驾驶员应当引导乘客有序乘车,制止不文明行为,维护乘车秩序。

(3)公交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乘客安全管理。

4. 应急处置(1)公交企业应当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程序和措施。

(2)驾驶员应当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置技能。

(3)发生突发事件时,驾驶员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乘客和车辆安全。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1. 公交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 驾驶员应当参加定期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3. 公交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监督检查1. 公交企业应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公交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六、奖惩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管理规定

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管理规定

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管理规定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管理规定为了确保城市公交车辆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和行驶环境的安全,确保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的正常运营,订立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城市公共汽车、有轨电车、轨道交通等城市公共交通运输行业的车辆。

第二条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政策的基本目标是防止事故的发生,尽可能削减交通事故对乘客、车辆、道路和四周环境的危害。

第三条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管理应当遵从“防备为主,综合整治”的原则,从以下方面加强管理和监管:1、落实安全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2、加强车辆检测和日常维护保养;3、订立和完善行车安全制度和风险防备措施。

第二章车辆安全管理第四条车辆质量安全管理应严格依据相关标准保障,确保车辆技术参数符合要求,车辆的安全性、牢靠性、经济性达到规定标准,车辆装置符合技术标准。

第五条车辆保养管理包括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定期维护保养、应急维护保养、保养记录等,要求保养标准快捷、恰当、科学,各项工作制度适时更新,除去不安全因素。

1、车辆日常维护保养:(1)定期进行车辆清洁和消毒,特别是在疫情期间,要将定期消毒提高到每日消毒一次,做到无死角清洗消毒;(2)定期对车辆各项技术参数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故障排查;2、定期维护保养:定期对车辆进行技术维护保养,防止因维护造成的车辆故障。

3、应急维护和修理保养:在紧急情况下适时组织维护和修理,避开在行驶过程中因突发故障造成事故。

4、保养记录:对车辆的保养情况进行定期记录,并保存到档案中,以备日后查询和检查。

第六条车辆检测管理要求对全部车辆进行全面检测,保障车辆安全,削减事故。

检测重要包括安全性能检测、燃油排放检测、车辆性能检测。

1、安全性能检测:安全性能检测重要包括制动、悬挂、转向、灯光等方面。

2、燃油排放检测:进行燃油排放检测,保障车辆燃烧的清洁环保。

3、车辆性能检测:进行车辆性能检测,比如发动机功率、动力传输、过桥性等方面。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已于2017年3月1日经第3次部务会议通过,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小鹏2017年3月7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活动,保障运营安全,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以下简称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的服务提供、运营管理、设施设备维护、安全保障等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是指在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区域内,运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的公共汽电车车辆和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按照核准的线路、站点、时间和票价运营,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的活动。

本规定所称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是指保障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的停车场、保养场、站务用房、候车亭、站台、站牌以及加油(气)站、电车触线网、整流站和电动公交车充电设施等相关设施。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城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城市公共交通运营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具体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工作。

第四条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公益属性。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战略,落实在城市规划、财政政策、用地供给、设施建设、路权分配等方面优先保障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第五条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的发展,应当遵循安全可靠、便捷高效、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六条国家鼓励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运营企业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公交车辆运行管理规定(5篇)

公交车辆运行管理规定(5篇)

公交车辆运行管理规定为切实加强公交车辆运营管理,理顺经营秩序,提高线路及车辆运行质量,切实服务好城区居民出行,根据公交实际运行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各车司机一定要加强自身修养,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服从公司管理。

二、各车司机要按发车表发车,早上发车时间提前五分钟到站点,对表后发车,迟到____分钟以上扣款____元。

三、班次必须整点发车,整点进站(包括整点进入每个小站点),如果提前____分钟以上或晚____分钟以上进站的扣款____元。

四、同方向两个站点之间有两部车辆以上的为串车,串车有错方每次罚款____元。

五、严禁中途调头,中途甩客,否则发现一次取消当月服务奖,发现第二次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六、运营中不开启或关闭监控设备的扣款____元。

七、驾驶中做本岗位不相符的行为每次扣款____元。

八、被新闻媒体曝光,经教育无效的解除劳动合同。

九、在公交站牌、站点不按规定停车,中途乱停乱放的发现一次扣当班人员____元。

十、待岗驾驶员岗位,由调度员找人替补。

十一、驾驶员有事需请假(上午班的需前一天下午六点前报,下午班需提前至少四个小时,否则就按脱班),经过调度室批准后,由调度员找人替补。

十二、驾驶员拒绝生产安排无正当理由拒绝顶班加班,每次扣____元。

十三、依线运营,不能私自变更行车路线(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否则,一经查实扣款____元,第二次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十四、不服从调度人员指挥及时发车的每次扣款____元;有顶撞现象的待岗;十五、在运营管理中,被处罚人对管理人员侮辱谩骂的待岗;人身攻击管理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永不录用,情节严重的报司法机构处理。

十六、如遇雨、雪、雾天气及特殊情况,运行时间及线路另行调整。

公交车辆运行管理规定(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交车辆的运行管理,提高公交运输的安全性和效率性,保障乘客的出行安全和舒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交车辆运行管理分为运行组织管理、车辆调度管理、车辆驾驶员管理、运营安全管理、服务质量管理等方面。

2023年公交车辆运行管理规定

2023年公交车辆运行管理规定

2023年公交车辆运行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交车辆的运行管理,促进公交出行的安全性、便捷性和舒适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公交车辆的运行管理。

第三条公交车辆的运行管理应当遵循“安全优先、客户至上、环境友好、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公交车辆的运行管理主要包括车辆安全、服务质量、排放标准、运营规范等方面的要求。

第二章车辆安全第五条公交车辆的车身和底盘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技术标准,保证车辆的结构强度、稳定性和安全性。

第六条公交车辆的行驶速度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并按照道路条件、客流情况等因素进行调整,确保行车安全。

第七条公交车辆的驾驶员应当持有合法有效的驾驶证,并定期进行岗前培训和安全驾驶技能的考核。

第八条公交车辆应当装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设备,包括安全气囊、防抱死制动系统、防火系统等,确保乘客的安全。

第九条公交车辆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修复,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服务质量第十条公交车辆的乘客座椅应当舒适耐用,配备扶手和安全带,提供给乘客舒适的乘坐环境。

第十一条公交车辆内部应当设有投币、刷卡等支付工具,方便乘客购买车票。

第十二条公交车辆应当保持车内清洁整洁,设置乘车引导标志,方便乘客上下车。

第十三条公交车辆应当设置音视频服务,为乘客提供更新的交通信息、城市导航等服务。

第四章排放标准第十四条公交车辆的尾气排放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环保标准,特别是对二氧化碳、氮氧化物等有害物质的排放要求。

第十五条公交车辆应当采用清洁能源供给,推广使用电动车辆、混合动力车辆等环保型车辆。

第十六条公交车辆的运行应当减少怠速时间,合理调度车辆,降低能耗和排放。

第五章运营规范第十七条公交车辆的运营应当按照国家的运输管理规定进行,取得相应的行驶证、运输许可证等合法证件。

第十八条公交车辆应当保证运营时间和路线的准确性,尽量避免违规停靠、突然转弯等不规范行为。

第十九条公交车辆应当严格遵守发车时间和班次计划,确保乘客的出行需求。

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7.03.07•【文号】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施行日期】2017.05.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已于2017年3月1日经第3次部务会议通过,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小鹏2017年3月7日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活动,保障运营安全,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以下简称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的服务提供、运营管理、设施设备维护、安全保障等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是指在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区域内,运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的公共汽电车车辆和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按照核准的线路、站点、时间和票价运营,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的活动。

本规定所称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是指保障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的停车场、保养场、站务用房、候车亭、站台、站牌以及加油(气)站、电车触线网、整流站和电动公交车充电设施等相关设施。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城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城市公共交通运营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具体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工作。

第四条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公益属性。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战略,落实在城市规划、财政政策、用地供给、设施建设、路权分配等方面优先保障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城市公交运行管理规定

城市公交运行管理规定

城市公交运行管理规定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公交成为了人们出行的重要方式,对于改善城市交通状况、优化居民生活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城市公交的安全、快捷、高效运行,各地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城市公交运行管理规定。

首先,城市公交运行管理规定对公交车的运营进行了具体规定。

根据规定,公交车应当按时按点发车,确保车辆运行的准时性。

同时,公交车辆的车况也需要符合相关标准,保证车辆的安全性能和乘坐舒适度。

公交公司还要严格对司机的驾驶技术和服务态度进行考核,只有合格的司机才能上岗。

其次,城市公交运行管理规定还对公交车站的布局和管理提出了要求。

公交车站应当合理布局,覆盖城市不同区域,方便市民乘车。

同时,公交车站还应当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如候车亭、广告牌、报刊亭等,为乘客提供便利。

公交车站的管理也需要严格执行,确保站点的卫生清洁,维护站台秩序,减少拥堵现象。

此外,城市公交运行管理规定还对公交票价、支付方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公交车票的价格要合理,符合市场价格水平,不得进行乱涨价现象。

同时,公交车票应当方便乘客购买和使用,可以采用电子支付方式,减少现金交易。

这样不仅方便了乘客,还有助于提高公交车辆的运营效率。

另外,城市公交运行管理规定还有关于公交车辆的安全规定。

公交车辆应当加强日常维修和保养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

同时,公交车辆还应该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如灭火器、紧急疏散通道等,以便在危急情况下保障乘客的安全。

最后,城市公交运行管理规定还针对公交车辆的环保影响进行了规定。

公交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的排放标准,减少尾气污染对环境的影响。

公交公司还可以鼓励采用新能源公交车辆,提倡绿色出行,减少环境压力。

综上所述,城市公交运行管理规定是保证城市公交安全、高效运行的重要法规。

通过对公交车辆的运营、车站的布局和管理、票价和支付方式以及安全和环保等方面进行规定,可以有效提高公交出行的便利性和可靠性,进一步促进城市交通的发展和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

城市公交运营操作规程

城市公交运营操作规程

城市公交运营操作规程一、引言城市公交运营操作规程是指为了规范城市公交运营行为,确保公交车辆安全、乘客出行便捷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基本准则和规范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城市公交企业及其从业人员。

二、运营管理1. 车辆管理1.1 车辆清洁:车辆运营前后必须进行车辆清洁,保持车内车外整洁干净。

1.2 车辆维护:按照规定的周期和标准对公交车辆进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乘客安全。

1.3 车辆安检:定期对公交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并做好记录。

1.4 车辆装备:公交车辆应配备完善的紧急救援设备、灭火器等,以应对突发事件。

2. 乘客管理2.1 乘客安全:乘客上下车时应提醒他们注意安全,严禁超员和乘客站立在车外。

2.2 乘客服务:提供礼貌热情的服务,解答乘客咨询和指引乘客正确乘车。

2.3 优先服务:对老人、孕妇、儿童等特殊群体给予优先服务,并积极协助残疾人上下车。

2.4 紧急情况:乘客在紧急情况下,应向驾驶员求助并听从指挥,保持秩序。

三、运营流程1. 客流运营1.1 班次安排:根据客流高峰期和低谷期,合理调配运营车辆和班次,确保公交车与乘客需求的匹配。

1.2 客流控制:严禁超载,合理限制站点停靠时间,确保运营的高效性和准点率。

1.3 最后一班车:在规定时间内确保最后一班车足够满足乘客出行需求。

2. 突发事件处置2.1 事故处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报警、救护并维护现场秩序,确保乘客安全。

2.2 突发情况:如恶劣的天气、突发事件等,在确保乘客安全的前提下,及时调整运营计划并通知乘客。

四、安全管理1. 驾驶员安全1.1 驾驶员资质:招聘合格的驾驶员,并定期对其进行培训和考核。

1.2 驾驶员规范:驾驶员必须按照道路交通规则行车,不得超速、疲劳驾驶或酒驾。

1.3 驾驶员健康:定期对驾驶员进行体检,不得患有妨碍正常行驶的疾病。

2. 线路安全2.1 线路规划:根据城市规划和乘客需求合理规划公交线路,确保有效衔接换乘点和重点区域。

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管理规定

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管理规定

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管理规定一、概述城市公交是城市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方便了广大城市居民的出行需求。

但是,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问题也是人们非常关注的一个方面。

为了确保乘客安全出行,保证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需要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管理规定。

二、管理规定1.公交车辆的维护和保养:(1)公交公司应当明确建立公交车辆维保制度;(2)公交车辆的定期保养应严格执行,每辆公交车需至少进行一次月保和一次季度保养;(3)保养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保养,同时应进行保养记录和检测报告;(4)前排司机、车长和后排乘客座椅应均配备安全带,要求驾驶员和乘客正确使用安全带;(5)公交车车轮螺栓、扣件、紧固点等关键部件常态检查,确保其紧固牢靠。

2.公交驾驶员的培训和考核:(1)公交公司应当建立公交驾驶员考核制度;(2)对公交驾驶员应进行安全驾驶技能培训和操作规范等方面的培训,要求合格公交驾驶员持有公交驾驶人员从业资格证;(3)对公交驾驶员应在每年定期开展安全驾驶技能考试及专业技能培训,确保公交驾驶员技能处于高水平状态。

3.公交车辆的行车安全管理:(1)公交公司应当为公交车辆配备行车记录仪,并对行车记录进行全流程及时检查,实现实时监控和数据采集;(2)公交公司应对运营线路和站点进行安全检查,对路况危险点和人流密集区域进行重点关注;(3)公交车辆行驶应按照规定行驶,做到车距安全,不超速,不闯红灯等;(4)对于出现刹车不灵、转向系统故障程度大、急加速飞车等安全隐患行为的车辆,应立即停运进行维修;(5)对目击民众举报公交车辆违停、乱停、逆行、鸣喇叭、开挂灯等违法行为,应立即进行处理。

三、总结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对于广大乘客的出行安全至关重要,需要公交公司加强对公交车辆、驾驶员等方面的管理,推进公交行业转型升级,提高公交行业品牌形象,营造广大民众乘坐公交的便捷和安全。

同时,广大民众也应该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

城市公共交通运行管理规定

城市公共交通运行管理规定

城市公共交通运行管理规定一、前言城市公共交通作为现代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城市居民的出行需求、促进城市发展、减少道路拥堵、改善环境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有效管理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提高服务水平,保障乘客权益,制定本规定。

二、基本原则1. 服务优先:公共交通企业应以乘客需求为导向,提供高品质服务,确保行程安全、准点和舒适。

2. 公平竞争:鼓励公共交通市场竞争,维护合法企业和个人的经营权益,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3. 安全第一:加强公共交通运营安全管理,保障乘客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4. 环保可持续:推动公共交通绿色发展,减少污染排放,提高交通能源利用效率。

三、运营管理要求1. 运行安全管理1.1 公共交通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培训驾驶员、乘务员等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1.2 要定期检查车辆、设备和站点的安全状况,确保运营安全。

1.3 对于突发事件的处理,应遵循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救援和疏散。

2. 服务质量管理2.1 公共交通企业应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响应乘客的投诉和意见。

2.2 要加强对驾驶员、乘务员的职业素养和服务意识培养,提高服务水平。

2.3 加强车辆、站点的清洁卫生管理,保持良好的环境。

3. 运营调度管理3.1 设定合理的公交线路和站点,确保覆盖面和便利性。

3.2 根据交通流量和需求,合理调整车辆的发车间隔,确保公交运营的高效性。

3.3 配置现代化的调度系统,实时监控车辆运行情况,及时处理运营问题。

4. 收费管理4.1 公共交通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票价制度,确保票价合理。

4.2 可以推行电子支付等新型收费方式,提高乘客支付便利性。

4.3 加强对票务管理,严禁假冒伪劣车票的出现。

四、监督管理措施1. 建立健全公共交通运营监管机构,负责对公共交通企业的运营活动进行监督。

2. 加强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规企业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3. 定期进行公共交通运营质量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公交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公交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公交公司安全管理规定一、引言公交公司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除了提供便捷的交通服务外,安全管理也是其首要任务之一。

为了确保乘客和员工的安全,公交公司需要制定一系列的安全管理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公交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以确保公交运营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二、安全培训与教育1. 员工培训计划:公交公司应制定员工培训计划,对新员工进行初级培训,并定期对现有员工进行复训。

2. 安全操作程序培训:公交公司应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操作程序的培训,确保他们熟悉公交车的操作要点和紧急情况的处理方法。

3. 乘客安全教育:公交公司应通过各种形式向乘客提供安全教育,宣传紧急情况下的逃生技巧和行为规范。

三、车辆安全检查1. 日常检查:公交公司应建立日常车辆检查制度,对公交车进行机械部件、安全设施等方面的检查。

2. 定期检查:公交公司应定期对公交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发动机、制动系统、轮胎等方面的检查。

3. 突发事件检查:公交公司应加强对突发事件的检查,确保车辆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反应能力。

四、应急预案与处理1. 安全应急预案:公交公司应制定详细的安全应急预案,包括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等紧急情况下的处理措施和乘客疏散指南。

2. 事故处理流程:公交公司应建立事故处理流程,确保在发生事故时有序、迅速地处理,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3. 紧急救援协作:公交公司应与相关部门建立紧急救援协作机制,提高应急救援的效率和效果。

五、运营管理与监控1. 运营监控系统:公交公司应安装运营监控系统,对公交车辆的位置、行驶速度等进行实时监控,以确保车辆运营的安全性。

2. 乘客监控系统:公交公司应安装乘客监控系统,监控车厢内的乘客行为,减少乘客之间的冲突和事故发生。

3. 运营记录管理:公交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运营记录管理制度,记录每辆车辆的运营情况和安全事件,为事故调查提供依据。

六、安全检查与评估1. 基础设施检查:公交公司应定期对公交车站和候车区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基础设施的完好和安全性。

城市公共交通规定

城市公共交通规定

城市公共交通规定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公共交通的规范化和规程化变得至关重要。

良好的城市公共交通规定可以提高行车安全、保障乘客权益、提升乘车体验,实现城市交通的有序运行。

本文将从安全、环境、管理等方面论述城市公共交通的规定。

一、安全规定1. 车辆安全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车况良好。

每辆车应安装安全设备,如灭火器和应急出口标识。

车辆的负载量应符合规定标准,以保证乘客的安全和舒适。

2. 人员安全公共交通从业人员应持有合法的从业资格证书,经过专业培训。

公交车司机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乘务员应熟悉车辆安全设备的使用方法,并及时解决乘客的问题和意见。

3. 乘客安全乘客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排队上下车,不乱扔垃圾。

公共交通车辆应设置视频监控和报警设备,及时发现和处理紧急情况。

相关部门应加强巡查和执法力度,严惩各类违法行为。

二、环境规定1. 噪音控制公共交通车辆应配备降噪设备,减少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车辆和站点应设有噪音隔离设施,保证城市环境的安静和舒适。

2. 尾气排放公共交通车辆应符合国家排放标准,使用清洁能源和低污染燃料,减少尾气污染。

公交公司应定期检测车辆尾气排放情况,并及时进行排放净化和维护。

3. 垃圾处理公共交通车辆和站点应设有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并定期清理。

乘客应自觉遵守垃圾分类要求,不乱扔垃圾,保持车辆和站点的清洁。

三、管理规定1. 经营合规公交公司应依法合规经营,持有相关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营运证。

公交线路和时刻表应按规定公示,方便乘客查询。

经营者应定期进行运营数据统计和分析,提供合理的运行方案和服务。

2. 服务品质公共交通车辆和站点应保持干净整洁,提供舒适的乘车环境。

公交公司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及时解决乘客的问题和投诉,并提供便利的服务渠道。

3. 票款管理公交公司应建立健全的票款管理制度,确保票款的安全和准确性。

车辆上应设有刷卡、投币等支付方式,并提供电子支付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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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管理规定为加强行车安全管理,增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保证安全行车,经
公司研究,特做以下规定:
一、驾驶员的基本要求
1、驾驶员必须持有合法、齐全、有效的证件。

2、取得本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一年以上,且三年内无重大以上
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3、驾驶员要严格遵守运输安全法规,按时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种安全
知识培训和业务技能知识培训。

4、执行车辆“三检、四勤、五不开”制度(出车前检查、行车途中
检查、收车后检查,勤润滑、勤紧固、勤检查、勤维修,不开快车、不酒后开车、不开逗气车、不开机件失灵车、不让他人替开车),避
免行车安全和机械责任事故发生。

二、公司对优秀驾驶员的奖励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通报表扬外,公司视情况给予物质或金钱奖励。

1、驾驶员见义勇为者。

2、遇到灾情,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挽救,使企业利益免受重大损失。

3、驾驶员及时发现车辆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未造成经济损失。

三、公司对违章驾驶员的处理办法
驾驶员违章驾驶公司车辆被公安交警部门查处并开具罚单的,罚款由当班驾驶员自已承担。

被公司管理人员发现的下列行为按公司规定处理。

1、驾驶员驾驶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检查未带者;车辆必须配备安
全锤、灭火器,检查未带一件者一次扣50元。

2、车辆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制动转向器(灯)、灯光装
置齐全有效。

驾驶员查出而未整改扣50元。

3、驾车下陡坡严禁脱档滑行及不得熄火脱档滑行,查获一次扣50元。

4、严禁在驾驶车辆时闲谈、赤膊、穿背心、穿拖鞋、吸烟、吃零食、打手机、听音乐(MP3)、嬉戏,违者每次扣50元,如引发交通事故,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相关损失。

5、驾驶员应禁止危险品等危及车辆和乘客安全的违禁物品上车。


发现车内有危险品的扣50元。

6、驾驶员在行驶中违反交通法规(闯红灯、超速、压线、乱停放车辆、)等造成罚款、扣证,责任自负并承担经济损失;同时按照公司规定并处相应的处罚,一次扣50元,第三次待岗。

7、驾驶员离开车辆及时将车辆熄火、拉手刹、拨出钥匙随身携带。

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未将钥匙拨出者,扣50元。

8、单手操作方向盘,行车中驾驶不规范,扣50元。

9、车辆每日检查登记不按时填写或胡乱填写,车辆每日检查登记表丢失,扣50元。

10、收车后不关闭电源开关、不锁车门和关闭窗户,扣50元。

11、参加各种会议、培训、考试时,迟到,早退,扣50元。

12、擅自改动设备、电脑及摄像头,扣100元(造成后果的另行处理)。

13、停靠车辆未停稳不得开车门,车门未关不得起步,行驶中不关车门扣100元。

乘客上下车时,因驾驶员原因,造成乘客受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在剔除保险公司理赔部分后,不足部分的经济损失由驾驶员承担。

14、严禁将车辆交给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驾驶,发现一次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5、严禁酒后驾驶,发现依法处理并解除劳动合同。

16、发生事故后逃逸的(承担全部责任)依法处理并解除劳动合同。

四、事故的处理
1、车辆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应及时向公司及交警部门报案,抢救伤员,保护现场。

注:如驾驶员逃跑、破坏、伪造现场,隐瞒事实,虚报事故责任,知情不报的,承担一切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相关经济损失。

2、发生事故,必须上报公司,延期不报者处罚200—500元,并承
担一切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3、因个人原因,造成保险公司不予受理理赔的事故,经济损失由个
人承担。

4、事故经济损失的赔偿:行车事故造成的经济总损失,剔除保险公
司赔偿后,根据实际责任,追究肇事者经济承担责任,有责事故视
情况承担30%---50%无责:公司承担
5、公司在驾驶员工资中设置300元的行车安全奖,与工资挂钩,当
月驾驶员无行车责任事故,和在每月安全检查中无事故隐患和苗头,全额发放。

6、驾驶员肇事、违规处理:
(1)有责事故驾驶员待岗,待岗天数视情况而定。

(2)待岗期间无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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