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公益林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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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态公益林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生态公益林建设是**林业建设史上规模最大、投资最多、生态功能最全、持续时间最长的生态工程,对保护和改善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作用,是确保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省、市、县人大三级联动听取和审议政府关于生态公益林建设专项工作报告是今年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之一。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的工作部署,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带领农资环工委,先后到林业局、乡镇、街道对我县生态公益林建设情况进行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生态公益林建设背景和我县生态公益林建设情况
为了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提高森林资源的生态效益,按照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要求,2001年国家实施了重点生态公益林制度,2004年建立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并在全国实施。
**省政府于1999年率先在21个江河源头县、重点林区县开展了生态公益林建设试点。
2001年,**省出台《**省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纲要》,规划第一阶段(2001-2010年)建设重点生态公益林200万公顷,占全省林业用地面积的30.5%;第二阶段(2011-2020年)建设生态公益林333.3万公顷,占全省林业用地面积的51%。
我县土地总面积148.6万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125万亩。
全县共界定重点生态公益林79.9万亩,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53.8%,占林业用地总面积的63.9%。
按事权等级分为国家级生态公益林44.5万亩,省级生态公益林35.4万亩。
按林种主要分为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和其他林。
重点生态公益林主要分布在石塘、赤石、紧水滩、元和等乡(镇)、街道及云和县林场、营林公司2个国有经营单位的重点生态区域。
2007年,我县成功创建**省公益林建设示范县,成为丽水市首批省公益林建设示范县之一。
全县森林生态状况持续改善,森林生态防护效能持续增强,主要表现为:
一是森林资源得到快速增长。
全县公益林区森林覆盖率由10年前的78.1%提高到82.6%,树种结构不断优化,全县公益林优质林分(主要是阔叶林和混交林)面积达53.8万亩,优质林分比例由原来是23.2%提高到44.1%。
二是森林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根据2011年生态公益林建设与成效调查结果显示,2001-2010年云和县公益林森林生态总效益累计达193.68亿元。
其中,涵养水源效益57.83亿元;固土保肥效益18.89亿元,森林游憩效益4.43亿元,固碳释氧效益47.32亿元,积累营养效益2.47亿元,净化大气效益13.18亿元,生物多样性保护效益44.02亿元,森林防护效益5.54亿元。
三是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2005年以来,我县生态公益林建设结合阔叶林发展工程和“三沿”生态景观林建设项目,通过更新造林和景观林相改造,“三沿”重点地段内的无立木林地、荒山和火烧迹地等全部得到绿化更新,自然景观得到极大改善。
瓯江源头生态屏障建设走在全市前列,生态环境质量排全国第10位,为打造具有“山水童话”特色的现代化生态休闲旅游名城提供坚实的生态基础。
四是林农经济收入日益增加。
我县自2004年开始实施生态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以来,从最初的每亩每年5元增加到15元,8年间共拨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6147.6万元,其中中央、省财政下拨资金5483.4万元,县配套资金664.2万元,直补到公益林经营者4703.8万元,占总资金的76.5%。
二、生态公益林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生态公益林对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森林资源增长等方面起到了巨大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生态公益林规划不完善,山林纠纷日益凸显
由于前期对公益林建设目的和意义认识不足, 界定工作比较粗放,再加上经济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公益林规划未能及时调整、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导致生态公益林规划相对不完善, 存
在不少问题。
一是将商品林规划为公益林,随着商品林的成熟,商品林砍伐和公益林保护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二是公益林界线县与县、乡与乡、村与村、户与户不明晰,甚至有些农户在砍伐自留山木材时才发现山林已被划入公益林,以及土地所有人在承包造林人不清楚的情况,把山林界定为公益林。
三是库区移民后库区山林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者集体,林权归移民但受公益林保护不能砍伐而产生纠纷。
这些山林纠纷日益增多,已经影响林业生产和人民生活,并有可能成为今后一个时期引起群体上访事件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不完善,标准亟待提高
从2004年实行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以来,到**年提高到每亩19元(中央、省补助资金17.1元,县财政配套1.9元),其中直补到户为每亩15元,4元为公益林管护支出,实现了有偿使用生态资源的制度化、规范化。
但是,补偿资金来源单一,主要由中央与地方财政拨款,难以满足公益林营造与管护的实际需要。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木材市场价格不断上涨,一般木材的价格达到1500元/方,而经营公益林得到的补偿基金远低于木材的经济利用价值,远不能弥补公益林限伐后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此外,补偿基金只是按公益林的面积发放,没有考虑生态区位、生态质量、林分类型、林分质量等因素,不能适应各地的具体情况。
(三)公益林资源科学利用机制不完善
生态公益林虽然拥有丰富的林木、林地和景观资源,但为了更好保护生态公益林,一般是禁止或限制生态公益林采伐利用,这拉大了商品林与公益林的经济利益差距,随着公益林范围内的人工林成熟和木材市场价格的上涨,林权单位要求脱离生态公益林保护的越来越多。
同时,公益林限制了土地开发、农业综合开发和矿山开发等经济活动,生态公益林的保护与利用矛盾日益突出。
(四)管护责任未能有效落实
由于目前生态公益林管护和补偿利用机制不完善,管护主体和责任不明确、技术人员断档、经费不足等问题导致管护责任不能有效落实。
一是乡镇村管理经费不足,严重制约了管护积极性。
根据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中央和省补助资金不得用于管理费用支出,而县财政又没有安排专项管理经费。
二是基层林业技术人员“老龄化”和人才断档问题严重。
在调研中发现,乡镇、街道林业技术队伍力量薄弱,个别乡镇仅有1人从事林业工作,现行的基层林业工作机制已无法适应新形式下林业发展要求。
三是护林员队伍管理机制不完善,未建立完善的退出机制。
年龄偏大、工资偏低以及护林员长年外出务工等现象,导致护林员管护山林的时间、精力不够到位,生态公益林管护压力越来越大。
三、意见和建议
公益林的建设和保护,对于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促进公益林建设和保护,提出以下建议。
(一)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提高对公益林重要性的认识
要通过广泛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深刻理解公益林建设的重大意义,增强保护公益林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一要认识到保护好生态公益林是我省建设“森林**”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县加快建设“生态名城”,推动“小县大城”向“小县名城”转型提升的生态支撑。
二要认识到保护好公益林是林业生态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生态文明社会的良好生态环境基础。
三要认识到只有保护好公益林才能更好地谋取林农的长远利益,才能创造和谐的人居环境,这也是各级政府“以人为本”的重要举措。
(二)完善规划、调处纠纷,巩固和提高公益林建设成效
公益林建设是以自然、经济和社会多方面为基础的复杂系统工程。
一要根据公益林项目的长期实施及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对公益林规划和布局及时进行完善和调整。
二要高度重视公益林界定遗留问题的解决,创新思路,认真核实相邻单位之间的界线,巩固和完善生态公益
林界定成果。
三要把公益林纠纷调处工作作为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加强基层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进一步加强公益林纠纷调处力度,积极开展山林纠纷摸底工作,并将山林纠纷排查作为一项常态性工作,定期进行排查、梳理,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矛盾积聚引发群体性事件。
(三)严格保护、科学经营,切实提高公益林效益
公益林不仅具备生态效益,还具有经济和社会效益。
要坚持严格保护,科学利用的原则,充分发挥公益林的多种效益。
一要大力发展林下经济。
合理利用林下资源和空间,引导林农进行科学种植、养殖和深度开发,实行生态保护和高效经济紧密结合,增加公益林经济效益。
二要加快培育林业生态休闲产业。
依托公益林丰富森林生态资源,加强规划设计,实现林业、农村和旅游相结合,促进林业生态休闲产业的发展,培育区域经济新的增长点,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三要开展限制性木质利用。
根据不同区位对公益林实行分级管理,积极开展以改善公益林林分质量、替换树种为目的的更新采伐和抚育采伐,增加林农的收入和社会木材的供给。
(四)完善机制、建管并举,切实加强公益林建设与保护
公益林管护和补偿机制创新工作,关系到我省生态公益林的安全,关系到广大林农的切身利益,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公益林管护和补偿机制,扎实推进公益林建设和保护工作。
一要加强基层林业技术队伍建设。
各级领导要积极培养和引进各类中高级技能人才和农村林业能人等实用人才,不断优化人才队伍的结构,加快林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增强林业发展的活力与动力,加速林业科技进步。
二要完善森林管护队伍管理机制。
进一步优化护林员队伍结构,配齐配强技术装备,强化村委会监管职能,落实管护责任。
同时,要加大公益林综合执法力度,切实保护管理好林业资源。
三要完善公益林补偿机制。
政府要随着财政收入增长,逐步增加生态公益林补偿金投入。
要加强公益林补偿金的使用和管理,积极筹措县级管理经费,增加乡镇村的管护经费,提高管护积极性和管理能力。
四要加强公益林质量和效能建设。
积极开展对生态保护功能低下的疏林、残次林等低效林分进行造林改造,同时加强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提高公益林的生态保护功能和抗御森林火灾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