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
DB33 1022 2005 浙江省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
浙江省地方标准范量规修工程质装家庭装饰2005—DB33/1022 2006-01-01 实施2005-10-13发布发布浙江省建设厅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前言本标准中的第14章电气工程、第15章管道安装和卫生器具工程和第16章室内空气质量要求均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的制定为家庭装饰装修提供了基本的质量要求和相应的检验方法。
家庭装饰装修的需求具有多层次的特征,本标准力求体现最基本要求的同时也具有一定的先进性。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引用了GB 50209-200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27-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WB/T1016-2002《木地板铺设面层验收规范》等国家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相关条款。
本标准由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浙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宁波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杭州南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杭州中冠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亚加装潢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九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杭州腾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城建联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上海百安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浙江圣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育军、金健、陈诚、凌永军、应立峰、郑虹。
本标准委托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浙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负责解释。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家庭装饰装修中抹灰、门窗、吊顶、轻质隔墙、镶贴、涂饰、裱糊、细木制品、木地板、花饰、电气、管道安装和卫生器具等工程与室内空气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和质量判定。
浙江省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 布
1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发【2012】192 号文《2012 年省建筑节能 及相关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计划》的要求,由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会同有关单位组成 编制组,编制组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 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防水工程;5.门窗工程; 6.吊顶工程;7.轻质隔墙工程;8.墙饰面工程;9.楼地面饰面工程;10.涂饰工程;11.细部工 程;12.厨房工程;13.卫浴工程;14.电气工程;15.智能化工程;16.给水排水与采暖工程; 17.通风与空调工程;18.室内环境污染控制;19.施工质量验收。
3
目次
1 总 则 .............................................................................................................................................. 10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贾华琴、何静姿、陈双汪、王剑锋、陈荣义、吴文奎、朱 快 景士云、周朝杰、袁海泉、许必强、吴家锋、刘俐玮、叶友希 曹先文、傅元宏、蔡国洪、章建松、叶希标、祝旭慷、陈杭闽 张一良、邵凯平、捷 捷、尹 伟、黄 刚、李 纯、寿雪苗 廉 俊、陈钟苗、胡 晨、卓建明、施华东、葛中云、谢金娣 李 霆、孟海荣、潘新跃、周培永、王育美、姚建国、孙玉城 颜伟阳、刘小玲、冯泽云、张旭东、林王剑、叶孙胜、韩章微
4.1 一般规定......................................................................................................................................13 4.2 楼(地)面孔洞封堵..................................................................................................................13 4.3 找平层与保护层..........................................................................................................................13 4.4 防水层..........................................................................................................................................14
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QBT6016-97)
全国轻工总会制订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QB/T6016—97)(行业标准)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家庭装饰工程的质量要求、结构安全和验收规则。
本规范适用于家庭装饰工程的施工检查和质量验收。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范中引用而构成为本规范的条文.在规范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规范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QB1838—93 《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3 定义本规范采用QB1838的定义及下列定义。
家庭装饰工程(home decorective engineering )是指对居民住宅(包括新建住宅和原有住宅)室内空间及相关环境进行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及室内用品配套供应、陈设布置、达到一定技术、艺术效果的系统工程.4 质量要求4。
1 饰面板(砖)工程适用于大理石、花岗石、墙地砖等工程。
4。
1。
1 各种石材、墙地砖应符合设计的要求,表面不得有划痕、缺楞掉角等质量缺陷。
4。
1。
2 根据墙地砖、花岗石的规格检查边长和对角线尺寸,按其颜色深浅程度,将墙地砖分类码放。
4。
1。
3 大理石应根据其天然纹理及色彩的差异,施工前应预排,并将试拼后的板材编号堆放.4。
1。
4 采用水泥作粘结材料时,所用水泥应是合格425#以上的水泥,所用的砂应是经过筛的中、粗砂,砂浆配合比为:水泥:砂=1:2(体积比)4.1。
5 基层应清理干净,凸出部分凿去,如果是光滑的楼地面,应凿毛地面 (凿毛面积大于70%),并提前10小时浇水湿润基层表面.4。
1.6 饰面板(砖)安装(镶贴)必须牢固,无歪斜、缺棱掉角和裂缝等缺陷。
4.1。
7 饰面板(砖)接缝应填嵌密实、平直、宽窄均匀、颜色一致。
阴阳角处的板(砖)搭接方向正确,非整砖使用部位适宜。
4。
1。
8 突出物周围的板(砖)用整砖套割吻合,边缘整齐,墙裙等突出墙面的厚度一致。
4.1。
9 厨房、卫生间流水坡向正确,不倒泛水,不积水。
4.1。
10 厨房、卫生间地面、墙角四周及管道地漏结合处须作防水处理,积水12小时试验无渗漏。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
装修工程质量规范及验收标准1、电路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1. 电工在施工前应熟悉电路施工图纸或业主的要求,确保所有电器、开关、电话、电视、网络插座位置。
2. 电气布线采用暗管铺设方式,墙面内全部使用PVC管接头,弯头或接线盒,异型吊顶部位可用软PVC管(即PVC管或蛇皮管等阻燃型产品),电线保护管宜沿最近的路线铺设,管连接紧密,管口光滑,护口安全。
3. 导线在管内不应有接头和扭结,接头应设在接线盒内。
导线在铺设中,不得损坏电线的绝缘件,以免发生短路,断路现象。
4. 弱电系统(包括电话,有线电视,对讲,防盗报警,消防报警等)与电力照明线路不得同管铺设,不得同连接箱安装,不得交叉。
强弱电之间的平行铺设距离不应小于30厘米。
5. 电线槽要横平竖直,开关、暗盒定位按工程要求必须对称、纵横一致。
电源插座距地30-40厘米,开关1.4米。
并列安装的开关,插座距地面高应一致,高度差不应大于1mm。
厨房卫生间插座应选用防潮式,高度距地面1.2米以上。
6. 电线的排布,从线盒中出来的线国家标准是在15公分左右,而且左零右火,中间一根是地线。
必须是三根线,火线、零线、电线要分色或有明显标记。
7. 空调、冰箱、抽油烟机、插座等大功率的,电线一定要单独从配电箱中出来,不能串联。
8. 电路开槽布管、穿线、检查并测试。
电线接头牢固无松动,用双层绝缘胶布緾紧,并在接头处留有检修口。
各种线盒插座,面板的四周不得有空隙,盖板应端正安装牢固,紧贴墙面,面板无污染,整洁。
9. 电气线路与热水管间平行铺设距离为:当热水管在下方时不应小于300mm,当热水管在上方时不应小于200mm,热水管设保温层。
10. 开关不要装在门背后11. PVC电线管内电线截面面积不得超过电线管截面面积的40%12. 空调洞要考虑向外倾斜,否则雨水会进来13. 灯尽量考虑双控2、水路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1. 安装的各种阀门位置应正确,便于使用和维修。
2. 经通水试压所有接头,阀门与管道连接处不得有渗水、漏水现象。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一、前言家庭装饰装修是为了美化家居环境、提升居住舒适度而进行的工程项目。
为了确保装修工程的质量,保证居住者的生活安全和健康,本文将介绍家庭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规范。
二、施工准备在进行家庭装饰装修工程之前,必须进行充分的施工准备,以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和施工质量的保障。
1.项目审批在开始装修工程之前,必须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项目审批。
审批包括方案审批、材料审批等,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
2.施工人员确保装修工程的施工人员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且持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
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了解施工安全和环保要求,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施工。
三、基本要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要求包括施工过程的各个环节,下面将介绍一些基本要求。
1.材料选择在家庭装饰装修工程中,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材料。
材料应具有相应的性能指标,并经过质检合格。
对于有毒有害物质,应禁止使用。
2.施工技术施工过程中应遵循相关的施工工艺标准。
必须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保证各项工程指标符合规范要求。
3.工程检验施工完成后,必须进行工程检验。
检验包括材料质量检测、施工工艺检查等。
必须确保工程符合相关规范,达到设计要求。
四、主要环节要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包括多个环节,下面将介绍一些主要环节的质量要求。
1.水电工程水电工程是家庭装饰装修的重要环节,要求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确保水电工程的合理布局,管线的防水、耐腐蚀等。
施工过程中应使用符合标准的材料,严禁使用违禁材料。
2.瓦工工程瓦工工程包括墙面砖瓦铺贴、地面砖铺贴等。
在进行砖瓦工程之前,必须进行基层处理,保证基层的平整、牢固。
砖瓦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铺贴,保证砖缝的平整、色泽一致。
3.木工工程木工工程包括吊顶、地板、门窗等。
木料在采购前必须经过质检,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安装,保证构件的牢固和表面的平整。
4.油漆工程油漆工程要求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油漆材料。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是现代家居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
好的家庭装修可以提高居住的舒适度,营造美好的居住环境。
然而,在家庭装饰装修工程中,有许多值得注意的细节和规范,如果不按照规范进行施工,将会影响装修的质量,甚至会对居住者的健康和安全造成威胁。
因此,本文将从材料选择、施工规范、环保要求等方面,为大家介绍家庭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规范。
一、材料选择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材料的质量对整个装修工程的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选料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材料环保性。
材料需要达到国家标准,合格证明应该齐全。
涉及纤维板和密度板则应该符合E0级别标准;此外地板要求符合欧洲E1标准,涂料也应该选用环保型涂料。
2.材料适用性。
装修材料应该根据所在区域和装修风格等不同情况进行选择。
如南方潮湿地区不宜使用毛毡地毯。
3.材料外观。
较大面积使用的材料应该外观统一,颜色不能有太大差异。
在选购砖瓦类材料的时候应注意不能有严重的瑕疵和裂缝。
二、施工规范1.地面铺贴。
地板铺贴应该平整,如地面有倾斜应该先做好找平层,然后进行地板拼接。
特别是阳台、卫生间等对防水严格要求的地方应该特别注意铺贴规范。
2.电气安装。
安装电气设备时应该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并且应该在保护门一侧设置电气线路进出口。
电气设备命名符合标准,线缆符合国家保安标准,线缆大小应在20%的余量之内。
3.家具安装。
家具的安装紧固件应該按照国家规范进行安装。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在装修过程中多次拆卸安装的衣橱、橱柜,需要在固定和卸下时做好必要的发泡填密修补等工作。
4.吊顶。
吊顶是家庭装修工程中必不可少的步骤,它不仅可以达到装饰作用,还可以修补清洗等。
在吊顶安装时,应该先选好合适的材料,进行精密的计算和测量,然后进行吊钩安装,最后开始铺贴。
三、环保要求当人们在享受家装带来的便利和舒适的同时,也面临着环保和污染的问题。
装修工程在材料、施工以及后期保养使用等方面,均需要注意环保要求:1.材料环保性。
浙江省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表格
附录A: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划分附录B: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附录 C: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分户检验表v1.0 可编辑可修改附录 C-1:室内净高、净距尺寸检验记录工程名称验收房号(户号)功能区域净高推算值(㎜)净距推算值(㎜)实测值(㎜)计差值(㎜)净高开间进深净高开间(进深)H L H1H2H3H4H5L1L2L3L4最大偏差极差最大偏差极差主卧室卧室客厅餐厅主卫客卫阳台套型示意图贴图距(标注房间编号)验收意见建设单位:年月日监理单位:年月日施工单位:年月日注:1 每个房间净高抽测五点,开间、进深尺寸各抽测两处,测点位置详见附图。
2偏差为实测值与标准值之间的绝对差;极差为实测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极差不应大于垂直长度的 %(且最大不应超过 20mm),不合格点数在表内用红笔圈出。
3室内每户为一个检验单元,每个检验单元填写本表一张。
附录 D: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分户检验汇总表附录E: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1为了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采用“可”。
2规范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采用“可”、”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引言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是指对住宅进行室内装饰和装修的一项工程。
为了确保家庭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制定了此规范。
本文档旨在规范家庭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标准,为装修工程提供指导,并确保装修过程的顺利进行。
一、工程施工前的准备1.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应包括工程的布置、材料的选用、设备及工具的准备等,确保施工过程中的顺利进行。
2.资料审核:施工前需要对施工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包括施工许可证、设计图纸及相关批准文件等。
二、工程质量管理要求1.首次质量检查:在施工过程中的第一天,由相关人员对工地的环境、施工材料等进行初步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的基础。
2.质量验收:在施工完成后,由相关人员进行质量验收,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3.定期巡检: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定期进行巡检,及时解决存在的质量问题。
三、施工材料的选择与使用1.施工材料的选用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确保施工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
2.施工过程中所用的材料应符合设计图纸和批准文件的要求。
四、工程施工要求1.管道安装:施工过程中的管道安装应符合相关的要求,确保水、电、气等管道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2.墙面装饰:墙面装饰应平整、牢固,材料的选用和施工过程应符合相关标准。
3.地面铺设:地面的铺设应坚固、平整,材料的选用和施工过程应符合相关标准。
4.安装设备:安装设备时,应按照设备的要求进行安装,确保设备的使用效果和安全性。
五、工程竣工验收1.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自检,确保施工的品质和符合建设标准。
2.竣工验收应由相关负责人进行,包括施工方、监理方和业主代表等。
3.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使用。
六、工程质量保修1.工程竣工后,在一定时间范围内提供质保期,确保工程在这段时间内能够正常使用。
2.质保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施工方需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
结论本文档介绍了家庭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规范和标准,包括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工程质量管理要求、施工材料的选择与使用、工程施工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质量保修。
浙江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范围本原则规定了家庭装饰装修中抹灰、门窗、吊顶、轻质隔墙、镶贴、涂饰、裱糊、细木制品、木地板、花饰、电气、管道安装和卫生器具等工程与室内空气旳质量规定、检查措施和质量鉴定。
本原则合用于家庭装饰装修旳质量检查和鉴定,也可作为供需双方签订装饰装修协议步旳质量根据。
规范性引用文献下列文献中旳条款通过本原则旳引用而成为本原则旳条款。
但凡注日期旳引用文献,其随即所有旳修改单(不包括勘误旳内容)或修订版均不合用于本原则,然而,鼓励根据本原则达到协议旳各方研究与否可使用这些文献旳最新版本。
但凡不注日期旳引用文献,其最新版本合用于本原则。
GB 6566-2023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T 8478-2023铝合金门GB/T 8479-2023铝合金窗GB 18580-2023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 18581-2023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2-2023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3-2023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4-2023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俱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5-2023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6-2023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7-2023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释放限量GB 18588-2023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限量GB 50325-202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7-2023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JG/T 3017-1994PVC塑料门JG/T 3018-1994PVC塑料窗基本规定家庭装饰装修(如下简称装饰)工程应遵照安全、合用、节能、环境保护、美观旳基本原则,在设计和施工中各方应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防火、防水、环境保护、节能、建筑、电气、给排水等强制性原则和条文规定。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样本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DB 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 1022—2005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005-10-13发布2006-01-01实施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浙江省建设厅目次前言 (Ⅰ)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基本规定 (1)4 抹灰工程 (2)5 门窗工程 (2)6 吊顶工程 (3)7 轻质隔墙工程 (4)8 饰面板(砖)工程 (4)9 涂饰工程 (6)10 裱糊工程 (6)11 细木制品工程 (7)12 木地板工程 (8)13 花饰工程 (9)14 电气工程 (9)15 管道安装和卫生器具工程 (10)16 室内空气质量 (10)17 质量验收及判定 (11)18 装饰装修质量保证 (11)附录A 家庭装饰装修质量验收记录表 (12)前言本标准中的第14章电气工程、第15章管道安装和卫生器具工程和第16章室内空气质量的验收均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的制定为家庭装饰装修提供了基本的质量要求和相应的检验方法。
家庭装饰装修的需求具有多层次的特征,本标准力求体现最基本要求的同时也具有一定的先进性。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引用了GB50209-200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27-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WB/T1016-2002《木地板铺设面层验收规范》等国家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相关条款。
本标准由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浙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宁波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杭州南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杭州中冠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亚加装潢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九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杭州腾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城建联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上海百安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浙江圣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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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的经济建设越来越快的发展,我国的建设也越来越多的出现了。
我国的装饰工程越来越多的进入居民的生活中,浙江省就对家庭装修的具体规范要求做了详细的规定,规定相关的工程质量要符合相关的规定和验收要求。
符合居民的日常使用和工程要求。
一、浙江省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地方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家庭装饰装修中抹灰、门窗、吊顶、轻质隔墙、镶贴、涂饰、裱糊、细木制品、木地板、花饰、电气、管道安装和卫生器具等工程与室内空气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和质量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家庭装饰装修的质量检验和判定,也可作为供需双方签订装饰装修合同时的质量依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
《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发布时间:2002-4-23 19:16:052000年7月21日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家庭装饰工程的质量要求、结构安全和验收规则。
本规范适用于家庭装饰工程的施工检查和质量验收。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范中引用而构成为本规范的条文。
在规范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规范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
QB1838—93 《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3、定义本规范采用QB1838的定义及下列定义。
家庭装饰工程(HOMEDECORECTIVEENGINEERING)是指对居民住宅(包括新建住宅和原有住宅)室内空间及相关环境进行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及室内用品配套供应、陈设布置、达到一定技术、艺术效果的系统工程。
4质量要求4.1饰面板(砖)工程适用于大理石、花岗石、墙地砖等工程。
4.1.1各种石材、墙地砖应符合设计的要求,表面不得有划痕、缺楞掉角等质量缺陷。
4.1.2根据墙地砖、花岗石的规格检查边长和对角线尺寸,4.1.3按其颜色深浅程度,4.1.4将墙地砖分类码放。
4.1.5大理石应根据其天然纹理及色彩的差异,4.1.6施工前应预排,4.1.7并将试拼后的板材编号堆放4.1.8采用水泥作粘结材料时,4.1.9所用水泥应是合格的425#以上的水泥。
4.1.10所用的砂应是经过筛的中、粗砂,砂浆配合比为:水泥:砂=1:2(体积比)。
4.1.11基层应清理干净,4.1.12凸出部分凿去,4.1.13如果是光滑的楼地面,4.1.14应凿毛在面(凿毛面积大于70%),并提前10小时浇水湿润基层表面。
4.1.15饰面板(砖)安装(镶贴)必须牢固,4.1.16无歪斜、缺棱掉角和裂缝等缺陷。
4.1.17饰面板(砖)接缝应填嵌密实、平直、宽窄均匀、颜色一致。
阴阳角处的板(砖)搭接方向正确,非整砖使用部位适宜。
4.1.18突出物周围的板(砖)用整砖套割吻合。
浙江省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表格
附录A: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附录B: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附录C: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分户检验表
附录C-1:室内净高、净距尺寸检验记录
建设单位:
注:1 每个房间净高抽测五点,开间、进深尺寸各抽测两处,测点位置详见附图。
2偏差为实测值与标准值之间的绝对差;极差为实测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极差不应大于垂直长度的0.5%(且最大不应超过20mm),不合格点数在表内用
红笔圈出。
3室内每户为一个检验单元,每个检验单元填写本表一张。
附录D: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分户检验汇总表
附录E: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精心打造
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
1为了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
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
“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采用“可”。
2规范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采用“可”、”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未来11
精心打造未来12。
DB33 1022-2005 浙江省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
浙江省地方标准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DB33/1022—20052005-10-13发布2006-01-01实施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浙江省建设厅发布前言本标准中的第14章电气工程、第15章管道安装和卫生器具工程和第16章室内空气质量要求均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的制定为家庭装饰装修提供了基本的质量要求和相应的检验方法。
家庭装饰装修的需求具有多层次的特征,本标准力求体现最基本要求的同时也具有一定的先进性。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引用了GB 50209-200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27-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WB/T 1016-2002《木地板铺设面层验收规范》等国家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相关条款。
本标准由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浙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宁波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杭州南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杭州中冠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亚加装潢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九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杭州腾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城建联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上海百安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浙江圣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育军、金健、陈诚、凌永军、应立峰、郑虹。
本标准委托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浙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负责解释。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家庭装饰装修中抹灰、门窗、吊顶、轻质隔墙、镶贴、涂饰、裱糊、细木制品、木地板、花饰、电气、管道安装和卫生器具等工程与室内空气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和质量判定。
精装修质量怎么规范?浙江:验收标准7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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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装修质量怎么规范?浙江:验收标准7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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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建筑防水·悦居》2017年第02期
由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等单位主编的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近日,被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为全省工程建设标准,将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规范》可谓事无巨细,对全装修方面的防水、门窗、吊顶、墙饰面工程、涂饰、厨房、卫浴、电气、给水排水与采暖、通风与空调、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等十五大类,进行了极其详尽的阐述。
同时,对装修后的室内环境污染也有明确规范,对甲醛、苯、氨、氡等污染物都规定了浓度限值。
据浙江省建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份《规范》,实际上是一种推荐性的技术标准,并不是强制性的。
(摘编自浙江在线)。
DB33 1022- 浙江省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
浙江省地方标准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DB33/1022—20052005-10-13发布2006-01-01实施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浙江省建设厅发布前言本标准中的第14章电气工程、第15章管道安装和卫生器具工程和第16章室内空气质量要求均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的制定为家庭装饰装修提供了基本的质量要求和相应的检验方法。
家庭装饰装修的需求具有多层次的特征,本标准力求体现最基本要求的同时也具有一定的先进性。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引用了GB 50209-200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27-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WB/T 1016-2002《木地板铺设面层验收规范》等国家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相关条款。
本标准由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浙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宁波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杭州南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杭州中冠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亚加装潢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九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杭州腾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城建联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上海百安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浙江圣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育军、金健、陈诚、凌永军、应立峰、郑虹。
本标准委托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浙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负责解释。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家庭装饰装修中抹灰、门窗、吊顶、轻质隔墙、镶贴、涂饰、裱糊、细木制品、木地板、花饰、电气、管道安装和卫生器具等工程与室内空气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和质量判定。
浙江省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地方标准(全文)
浙江省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地方标准(全文)浙江省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地方标准(全文)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家庭装饰装修中抹灰、门窗、吊顶、轻质隔墙、镶贴、涂饰、裱糊、细木制品、木地板、花饰、电气、管道安装和卫生器具等工程与室内空气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和质量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家庭装饰装修的质量检验和判定,也可作为供需双方签订装饰装修合同时的质量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6566-2001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T 8478-2003 铝合金门GB/T 8479-2003 铝合金窗GB 18580-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 18581-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2-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3-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4-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5-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6-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7-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释放限量GB 18588-2001 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限量GB 50325-200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7-2001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JG/T 3017-1994 PVC塑料门JG/T 3018-1994 PVC塑料窗3 基本规定3.1 家庭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工程应遵循安全、适用、节能、环保、美观的基本原则,在设计和施工中各方应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防火、防水、环保、节能、建筑、电气、给排水等强制性标准和条文要求。
最新浙江省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表格
附录A: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附录B: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附录C: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分户检验表
附录C-1:室内净高、净距尺寸检验记录
建设单位:
注:1 每个房间净高抽测五点,开间、进深尺寸各抽测两处,测点位置详见附图。
2偏差为实测值与标准值之间的绝对差;极差为实测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极差不应大于垂直长度的0.5%(且最大不应超过20mm),不合格点数在表内用
红笔圈出。
3室内每户为一个检验单元,每个检验单元填写本表一张。
附录D: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分户检验汇总表
附录E: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
1为了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
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
“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采用“可”。
2规范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采用“可”、”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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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2006年1月1日起实施前言本标准中的第14章电气工程、第15章管道安装和卫生器具工程和第16章室内空气质量要求均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的制定为家庭装饰装修提供了基本的质量要求和相应的检验方法。
家庭装饰装修的需求具有多层次的特征,本标准力求体现最基本要求的同时也具有一定的先进性。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引用了GB 50209-200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27-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WB/T 1016-2002《木地板铺设面层验收规范》等国家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相关条款。
本标准由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浙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宁波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杭州南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杭州中冠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亚加装潢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九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杭州腾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城建联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上海百安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浙江圣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育军、金健、陈诚、凌永军、应立峰、郑虹。
本标准委托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浙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负责解释。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家庭装饰装修中抹灰、门窗、吊顶、轻质隔墙、镶贴、涂饰、裱糊、细木制品、木地板、花饰、电气、管道安装和卫生器具等工程与室内空气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和质量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家庭装饰装修的质量检验和判定,也可作为供需双方签订装饰装修合同时的质量依据。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6566-2001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T 8478-2003 铝合金门GB/T 8479-2003 铝合金窗GB 18580-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 18581-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2-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3-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4-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5-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6-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7-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释放限量GB 18588-2001 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限量GB 50325-200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7-2001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JG/T 3017-1994 PVC塑料门JG/T 3018-1994 PVC塑料窗3基本规定3.1家庭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工程应遵循安全、适用、节能、环保、美观的基本原则,在设计和施工中各方应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防火、防水、环保、节能、建筑、电气、给排水等强制性标准和条文要求。
装饰设计和施工企业的资质应符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
3.2装饰工程必须进行装饰设计,装饰设计、施工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性、整体性和耐久性,不得改变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不得破坏建筑物外立面,不得改变原有建筑公用管线及设施和影响周围环境。
如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或改变使用环境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并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按设计要求施工。
3.3装饰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等级除应符合设计要求及该产品有关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外,还必须符合GB 6566-2001、GB 18580~18588-2001有关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并经验证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在选材时应积极使用节能型、阻燃型和环保型等新产品,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产品。
供应单位应提供产品合格证书或有效的检验报告。
如供需双方有争议时,由法定质检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3.4厨房装饰时严禁擅自移动燃气表具,燃气管道应一律采用明管敷设。
3.5装饰工程竣工后必须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交付使用。
3.6供需双方在装饰前应签订装饰合同。
合同中应包括设计要求、材料选型和等级、工程质量、施工期限和保修期等内容。
3.7装饰工程竣工后施工方应向装饰户提供电气配线容量、线路走向位置尺寸图及给排水管道走向位置、尺寸图等资料。
4抹灰工程4.1基本要求平顶及立面应洁净、接槎平顺、线角顺直、粘接牢固,无空鼓、脱层、爆灰和裂纹等缺陷。
抹灰应分层进行。
当抹灰总厚度超过2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
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抹灰宜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
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的搭接宽度应不小于100mm。
4.2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抹灰工程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面质量和空鼓应全数检查,其余项目每室随机测量三处,取最大值。
5门窗工程5.1铝合金、PVC 塑料门窗5.1.1基本要求门窗的品种、规格、开启方向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门窗安装必须牢固,横平竖直,高低一致,框与墙体缝隙应采用弹性材料填嵌饱满密实,并采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应粘结牢固。
门窗开启应灵活,无倒, 翘、阻滞现象,外门窗应无渗漏。
五金配件应齐全,位置应正确,门窗安装后表面应洁净,大面不得有划痕、碰伤、锈蚀等缺陷。
制作的铝合金门窗应符合GB/T 8478-2003和GB/T 8479-2003标准要求。
制作的PVC塑料门窗应符合JG/T 3017-1994和JG/T 3018-1994标准要求。
5.1.2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铝合金门窗工程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2的规定。
PVC 塑料门窗工程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的规定。
安装质量和表面质量应全数检查,其余项目每室随机测量二处,取最大值。
5.2木门窗5.2.1基本要求木门窗表面应光洁,不得有刨痕、毛刺、锤痕、脱胶和虫蛀等缺陷。
安装应牢固,开关应灵活,关闭应严密,不得有反弹、倒翘现象。
门窗配件应齐全,位置正确,安装牢固。
5.2.2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木门窗工程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的规定。
安装质量和表面质量应全数检查,其余项目每室随机测量二处,取最大值。
6吊顶工程6.1基本要求吊顶工程的固定方式及所用饰面材料的品种、规格、颜色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吊顶安装应牢固,表面应平整,不得有脱层、折裂、缺楞、掉角、锤痕、污染以及图案缺损等缺陷。
主龙骨应平直,次龙骨连接处应无明显错位。
采用木质吊杆、木龙骨时应无贯穿裂缝和变形,应进行防火处理。
吊顶中的预埋件、钢吊筋等应进行防锈处理,在嵌装灯具等物体的位置应有加固处理,吊顶的垂直固定吊杆不得采用木榫固定。
吊顶应采用螺钉连接,钉帽应进行防锈处理。
顶角线应表面光滑,线条顺直,不露钉帽,无刨痕和锤痕。
安装位置应正确,接缝应严密,固定应牢固。
6.2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吊顶工程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要求。
安装质量和表面质量应全数检查,其余项目随机测量二处,取最大值。
7轻质隔墙工程7.1基本要求轻质隔墙的固定方式及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按所用产品的施工方法要求施工。
分隔安装应牢固,表面应平整,无脱层、折裂、缺楞、掉角、锤痕、污染以及图案缺损等缺陷。
主龙骨应平直,次龙骨连接处应无明显错位。
采用木质吊杆、木龙骨时应无贯穿裂缝、无变形,应进行防火处理。
轻质隔墙与顶棚和其它墙体的交接处应采取防开裂措施,分隔应采用螺钉连接,钉帽应进行防锈处理。
7.2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轻质隔墙工程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6要求。
安装质量和表面质量应全数检查,其余项目随机测量二处,取最大值。
8镶贴工程8.1墙面镶贴8.1.1基本要求墙面镶贴必须在基层验收合格后进行施工。
饰面板(砖)规格、颜色、图案应一致,符合设计要求。
镶贴应牢固,表面色泽应基本一致、平整干净,无漏贴和错贴;墙面应无空鼓,缝隙均匀,周边顺直,砖面应无裂纹、掉角、缺楞等现象,每面墙不宜有两列非整砖,非整砖的宽度宜不小于原砖的三分之一。
卫生间、厨房间与其它用房的交接面处应作防水处理,防水材料的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8.1.2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墙面镶贴工程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的规定。
安装质量和表面质量、空鼓应全数检查,其余项目每室随机测量二处,取最大值。
8.2地面镶贴8.2.1基本要求地面镶贴必须在基层验收合格后进行施工。
镶贴前卫生间、厨房间应作防水处理,防水材料的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饰面板(砖)规格、颜色、图案应一致,卫生间使用的饰面板(砖)应防滑,符合设计要求。
镶贴应牢固,表面色泽应基本一致、平整干净,无漏贴和错贴;地面缝隙应均匀,周边顺直,砖面应无裂纹、掉角、缺楞等现象,留边宽度应一致。
地面与地漏结合处应严密。
有排水要求的地面镶贴应满足排水坡度要求,无积水。
8.2.2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地面镶贴工程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的规定。
安装质量和表面质量、空鼓应全数检查,其余项目每室随机测量二处,取最大值。
9涂饰工程9.1水性涂料工程9.1.1基本要求水性涂料的品种、型号和性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基层缺棱和空鼓处应用水泥砂浆修补平整,表面上的灰尘、污垢及原顶面和墙面上的各种涂料应清除干净,应在基层验收合格后进行施工。
腻子应满足施工要求,腻子与基体结合应坚实、牢固、不粉化、无裂纹。
涂料表面应颜色一致,平整光滑,不得有起皮、起壳、鼓泡、透底、漏刷、掉粉、泛碱、返色、砂眼、流坠、粒子等缺陷。
9.1.2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水性涂料工程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9的规定。
工程质量应全数检查。
9.2溶剂型涂料工程9.2.1基本要求溶剂型涂料的品种、型号和性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涂料表面应颜色一致,平整光滑。
色漆不得有透底、流坠、皱皮、脱皮、漏刷、泛锈等缺陷,刷纹应通顺。
清漆不得有裹棱、流坠、皱皮、漏刷、刷纹、鼓泡、脱皮、斑纹等缺陷。
9.2.2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溶剂型涂料工程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0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