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采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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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22日
特采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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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采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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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日期
2017年8月17日
生效日期
2017年8月22日
目的:
为使特采申请流程规范化、合理化,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规定适用正常外购之原物料、半成品及厂内生产的半成品、成品的特采。
3.定义:
特采:是指原物料、半成品、成品经检验不合格,无法满足本公司的允收标准,但经品管部确认不影响最终使用功能及特性,可作为让步接收的特别采用;特采包含特许放行及选别使用。
5.9特采申请流程如下:
6.相关文件: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进料检验标准》
《半成品/成品检验标准》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7.相关记录:
《特采申请单》
《检查结果报告表》
《不合格品处理报告》
《品质异常联络书》
《纠正(预防)措施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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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
00
编制日期
2017年8月17日
4.3相关单位:负责特采申请之会签及提出特采意见。
4.4责任部门:负责对不合格提出原因分析及整改方案。
5.管理规定:
5.1特采原则
5.1.1特采的原物料或成品的使用,确定无安全性、公害性及功能隐患的原则下,确保特采不致于客户抱怨或退货情况的发生。
5.1.2外观、功能合格,尺寸不合格,但实配合格;

物资特采管理制度

物资特采管理制度

物资特采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规范和规范物资特采管理行为,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物资特采管理。

物资特采是指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有关机构批准,不按照一般性的特定标准要求进行采购的物资采购活动。

第三条物资特采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物资特采管理应遵守政策规定的原则,合理、经济、合法、适用并诚实信用。

第五条物资特采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遵守相关程序和要求,不得擅自变更或规避。

第二章物资特采管理的程序第六条物资特采需提前进行立项申请。

立项申请应包括特采物资的名称、数量、要求、用途、预算、理由、风险分析等内容。

立项申请需由申请人提交,经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

第七条物资特采需进行风险分析。

对于特采物资的采购风险,需进行全面的分析,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特采活动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八条物资特采需进行供应商的筛选和评审。

筛选和评审供应商时,需遵守公开、公平的原则,根据其资质、信誉、服务能力等进行评审。

第九条物资特采需进行采购合同签订。

采购合同签订需明确特采物资的名称、数量、质量标准、价格、交付时间、结算方式等内容,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十条物资特采需进行采购活动的跟踪和监督。

采购活动的跟踪和监督需保障采购的合规性和效果。

第三章物资特采管理的责任第十一条物资特采管理由相关部门负责,包括制定、实施、监督和评估。

相关部门需确保物资特采活动的合规性和效果。

第十二条物资特采活动的申请人需提供真实和完整的信息,确保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第十三条物资特采活动的审批人需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进行审批,保障审批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四条物资特采活动的采购人员需严格按照合同和要求进行采购活动,保障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十五条物资特采活动的供应商需提供真实和完整的信息,确保供应的物资的质量和效果。

第四章物资特采管理的保障第十六条物资特采管理需进行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宣传,加强对于物资特采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

特采流程管理办法

特采流程管理办法

特采流程管理办法一、概述特采流程是指对于紧急、突发事件或无法预见的情况下的采购工作所采用的一种快捷、简化的采购方式。

本办法旨在规范特采流程,明确特采的程序和要求,确保特采的公平、公正、透明,保证资金使用效率。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内进行的特采活动,特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紧急维修、抢修、设备故障等。

三、特采流程1.需求申报经办人应在发生紧急、突发事件或无法预见的情况下,向采购部门提出特采申请,并填写《特采申请表》,详细说明特采的原因、范围、需求以及预算金额等相关信息。

2.特采策划采购部门收到特采申请后,应立即召开特采策划会议,确定特采的具体措施和方案,并制定特采计划书。

特采计划书应包括特采原因、采购需求、预算金额、采购方式、采购范围、采购期限、供应商选择标准等内容,并经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批。

3.采购准备采购部门按照特采计划书的要求,进行供应商的选择和谈判工作。

在特采过程中,快速、高效的找到合适的供应商非常重要,因此可以采取邀请供应商报价或公开询价等方式进行采购准备工作。

4.供应商评审采购部门评审供应商的报价和资质等情况,根据特采计划书的要求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记录在《特采评审报告》中,报相关领导批准。

5.签订合同采购部门与最终被选中的供应商进行合同谈判,并在谈判确定无误后,及时签订采购合同。

合同内容应明确特采的项目名称、金额、供应商信息、采购期限、付款方式等。

6.特采监督特采过程中应加强监督,特别是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资金的使用符合预算和采购计划。

同时,还应对特采流程进行跟踪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为后续特采活动提供参考。

四、其他事项1.特采申请的紧急情况应真实有效,特采活动应是不能通过正常采购程序解决的紧急需求。

2.在特采过程中,除了对供应商的评审要求适度简化外,其他相关程序和要求仍然适用,比如质量控制、验收程序等。

3.特采采购金额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控制,确保特采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4.采购部门应定期对特采流程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特采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11特采管理规定

11特采管理规定
3.2会签部门:提出特采建议说明及意见并签名。
3.3品质管理部:整理各会签部门意见并做最后总结,且对外发出申请单并存档。
4.0定义:
4.1特采:针对外协加工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经品质管理部判定为不合格且缺陷为轻微缺陷,但又急需使用,在不影响产品使用功能及安全特性的条件下,经过一定的申请审核程序,对其特别予以限度接收采用的过程。
5.3.4特采批准:经相关部门评审后最后由品质管理部经理结合相关意见进行最终判定,如各部门对处理方式有争议时,交由总经理最后裁决批准(必要时由申请部门负责召开特采会议研讨);必要时应征求顾客或其代表同意方可接收。但特采产品的申请并不意味可以用任何一种方法减轻责任部门(包括供货商)的责任,同时不能作为产品判定的依据,也不影响顾客对产品的判定。
5.4.1IQC打印黄色的《特采物料标签》贴在物料包装上;
5.4.2生产车间加工过程发现该批让步接收物料,对可在作业中予以纠正之不良(如外观不净或易修复之不良)应尽量予以修复,以提升物料品质;
5.4.3如生产加工过程中发现该批物料确无法使用(如尺寸不良导致无法装配)应向采购部反馈,停止使用;
5.4.4让步接收导致损失由生产车间呈报损耗费用,采购部与供应商协商损耗费用金额转财务减扣货款;
5.3.3特采评审:对于容易达成共识的特采申请,一般以会签模式进行评审,申请部门负责将《特采申请表》附上产品(必要时根据品质管理部要求添附有关试验及判定资料)交各相关部门流动评审,相关部门负责人记入意见;对于不容易达成共识的特采,由特采申请部门需召开“特采评审会议”进行评审。如涉及结构、尺寸、性能问题主要由技术部判定裁决;如涉及外观、颜色问题主要由品质管理部作判定裁决,必要时由品质部提出,通过营销部同客户进行沟通确认。
申请部门

特采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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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采管理规定
一. 目的
当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出现不合格现象,又急需使用时,经相关部门研究后,可以特別采
用以免影响交期。

二. 适用范围
来料检验不合格、在制品检验不合格与成品检验不合格时均适用。

三. 职责原则
采购部:负责对外购物料不合格品提出特采申请;
生产部:负责对本部门生产的不合格品提出特采申请;
品质部:负责对提出特采申请物料作出最终判定;
技术部:负责对产品的安全性、功能性使用的影响进行评审判定;
四. 流程
4.1 来料检验不合格的特采流程
4.1 .1 当IQC来料检验判定为不合格时,由IQC填写《不合格报告书》
4.1.2 IQC将填写好的“不合格报告书”交品质负责人签名确认,并附上不良样品再交采购部
确认。

4.1.3 采购部根据产品交期的紧急情况,在来料不合格不影响产品功能的前提下,提出特采申请,并组织相关部门评审,由品质部与技术部做出决议,总经理最终批准。

4.1.4必要时由采购召集相关单位开立特采会议共同商讨。

4.1.5 特采的决议应包含特采批的品质风险,供应商的品质改善,物料紧急与更换货周转状况。

4.1.6特采决议由相关部门确认签字后,采购将“不合格报告书”“特采申请单”不良样品返回IQC,IQC根据“特采申请单”签署的决议对物料进行特采或退货标识。

仓库根据物料标识对产品物料进行合理处置。

会签特采申请单由品质部保管。

五. 附。

特采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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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相關文件:
7.1《不合格品管制程序》TQP-品-009
7.2《采購管制程序》TQP-采-001
7.3《進料檢驗管制程序》TQP-品-003
7.4《成品、出貨檢驗管制程序》TQP-品-005
8.記錄表單﹕
8.1《特采申請單》PQR-品-003/08
8.2《進料檢驗報告單》PQR-品-003/01
8.3《成品檢驗報告單》QR-品-005/01(PQR-品-005/01)
6.1.4客戶有要求時﹐應經客戶同意後方可處理.
6.2 IQC在進料檢驗判定不合格時﹐填寫《材料不良反饋單》﹑《進料檢驗報告單》﹐將不合格內容詳細記錄﹐並將此材料貼上紅色“不合格品”標貼.
6.3經確認後之《材料不良反饋單》﹐呈總經理核准,並將《材料不良反饋單》傳真於供應商﹐要求供應商在規定時間內回復.
6.8特采作業所耗費工時以及實際良品數﹑不良品數將由生管填入《特采申請單》,並將此單分發給品管﹑財務﹑製造﹑采購,由生管將產生之不良質量成本記錄於《不良質量成本報告表》.
6.9采購收到已填寫完成之《特采申請單》後將傳真於材料供應商﹐財務即以此《特采申請單》作為扣款依據,由采購跟進供應商補料.
6.10 IQC收到已完成之《特采申請單》後將特采產生之良品數量記錄於《進料檢驗報告單》允收數量欄中,QA收到已完成之《特采申請單》後將特采之產品予以入庫或出貨,並填寫《成品檢驗報告單》且在備注欄注明“特采”,生管則負責與客戶溝通產品之特采的相關內容.
6.4 QA在成品、出貨檢驗判定不合格時,則開具《品質改善連絡單》附上不良樣品,交由技術員、領班、主管、課長或經理確認,並將不良貼上紅色“QA ReJect”標貼標示隔離.
6.5采購接到《材料不良反饋單》後﹐通知供應商退換該物料﹐在未滿足及時退換物料之情形下﹐采購應立即將此訊息告之生管.

特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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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採管理辦法
版次
A0
管理辦法
制定日期:
頁次
(3)-(4)
2.3相關單位
檢討結果由系統自動郵件聯絡以下單位填寫,并自動拋轉至各單位主管審核。
2.3.1資材單位
依訂單急與不急來判斷﹐提出需求。
2.3.2工程單位
2.3.2.1明確批示該批材料能否正常使用。
2.3.2.2對于能正常使用之材料應明確批示其理由﹐重工﹑挑選則應提供其作業方法,及費用洽取。
2.2.8收貨明細
此批料收貨單號、採購單號、料號、品名、規格、數量
2.2.9選擇部門
使用單位。
2.2.10申請理由、洽取費用
申請單位應在《MRB申請單》寫明理由。諾有異常工時洽取費用由系統自動帶出交貨數量於PCS欄位、單價28元/時,工程單位輸入秒、PCS後按下“=”鍵,即可算出洽取費用。資材物控再根據MRB單應扣金額,做相應外部聯絡單請廠商簽回扣款單,每月與廠商對帳扣款。
(2)發料
倉庫以特采材料標示發至產線,並在發料單上注明特采單號。
(3)製造
製造時﹐生產依特采標示,並區分作業﹐當有異常時並通知品保單位作相應的處理。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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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4)入庫
特采品做成成品時如果不影響電氣或沒有特別要求的產品無需作區分入庫﹐反之則標示區分入庫。
2.5.2採用
協理級(管理者代表)或以上領導需批示特采﹑重工﹑挑選﹑退貨、直接上線。
(1)驗收
生產資材依送貨單通知IQC進行檢驗﹐結果記錄於《進料檢驗結果報告表》中﹐如有材料異常時需知會生產資材﹐考量是否需要開據MRB申請單﹐如是經MRB訣議為特采,IQC將特采標簽及《MRB申請單》復印件一起標示於該批材料外箱上﹐並在特采標簽上備注MRB單號。

-特采管理规定

-特采管理规定

1 目的:当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出现不合格现象,又急需使用时,经相关部门研究后,可经特別採用以免影响交期。

2 适用范围:来料检验不合格時、自制件检验不合格時与成品检验不合格時均適用。

3 名词解释:MRB会议(材料审查会议):由采购部、工程部、PMC、品质、营业部组成,负责对来料、自制件不合格品的处理进行评审会议;MRB会议召开模式为会签模式或会议模式,对于容易达成共识时采用会签模式,对于有争议的评审或意见不一至时,以会议的形式进行评审;4 职责和权限采购部:负责对外购物料不合格品提出特采申请;生产部:负责对本部门生产的不合格品提出特采申请;品质部:负责对提出特采申请物料作出最终判定;工程部:负责对产品的安全性、功能性使用的影响进行评审判定;5特采程序5.1特采原则:本公司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发生不合格又急需使用时,在不影响质量或主要性能、产品使用无安全性、公害性以及功能方面顾虑,对产品的使用价值、价值影响很微小不致于产生客户投诉事件的情况下特别采用。

5.2特采申请:当产品发生不合格又急需使用时,申请部门负责填写《特采申请表》,必须详细填写型号、数量、不合格内容、申请理由、申请部门、申请人并附上《纠正和预防改善措施报告》。

5.3特采评审:对于容易达成共识的特采申请,一般以会签模式进行评审,申请部门负责将《特采申请表》附上产品(必要时根据品质部要求添附有关试验及判定资料)交MRB小组流动评审,相关部门负责人记入意见;如涉及结构、尺寸、性能问题主要由工程部判定裁决;如涉及外观、颜色问题主要由品质部作判定裁决,必要时由品质部提出,通过营业部同客户进行沟通确认。

5.4特采批准:经MRB小组评审后最后由品质部经理结合相关意见进行最终判定,如各部门对处理方式有争议时,交由总经办最后裁决批准(必要时由申请部门负责召开MRB会议研讨);必要时应征求顾客或其代表同意方可接收。

但特采产品的申请并不意味可以用任何一种方法减轻责任部门(供货商)的责任,同时不能作为部品判定的依据,也不影响顾客对产品的判定。

特采管理规定

特采管理规定

采购部特采管理规定编制:审核:批准:发布日期:实施日期:1目的为确保能准时完成客户要求的交货日期和不影响产品生产流程,在不影响产品最终质量造成客户诉怨或退货的原则下,对来料不合格品加以特别采用或是库存量不够,供货方又不能及时补货的情况就近购买其他厂商产品以与替代。

再有便是集团总公司认证,经公司领导确认的合格品可实施特采。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相关部门由于生产需求,对原材料提出的特采要求。

3职责3.1 采购部提出原材料以及外购的特采申请。

3.2 生产部提出半成品、成品的特采申请。

3.3质管部负责原材料检验及不合格报告的提交,参与特采会审议,特采处理后的检验。

3.4 当各部门出现意见不统一时由副总经理对特采申请作出批准,如有必要须经过总经理批准。

(请参见4.4项说明。

)3.5财务部负责费用的核算及扣除。

4工作内容4.1 来料检验不合格的特采流程4.1.1 当来料检验不合格时,由技术质量部填写“来料不合格记录”,将不良样品附上,并交采购部确认。

4.1.2采购部、生产部根据产品交期的紧急情况,在来料不合格不影响产品功能的前提下,提出特采申请,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签字确认,最后由技术质量部决议是否可以特采,必要时由市场部交客户确认。

当最后意见不能达成一致时请参见3.4和4.4条。

4.1.3 特采的决议应包含剩余物料“生产过程中的剩余物料,出货后的剩余产品”的处置方式。

判定为“特采”的物料,由技术质量部追踪剩余物料处置方式(包括在制品、成品)。

4.1.5特采决议由相关部门确认签字后,将“来料不合格记录”返回IQC,IQC根据“来料不合格记录”签署的特采方式按《标识和可追溯性程序》对物料进行“特采”标识。

货仓部根据物料卡的标识对特采产品进行合理处置。

必要时货仓部将数据提交给采购部,由采购部与供应商协商索赔、返工、补货等事宜。

4.2 制程中半成品、成品检验不合格的特采流程4.2.1 当半成品、成品检验不合格时,由生产过程检验员(IPQC)开出“品质异常通知单”,交品质部负责人确认,品质部负责人确认后交生产部责任人确认。

特采作业管理制度

特采作业管理制度

特采作业管理制度1.0目的:为满足生产及客户交期,在材料或成品不合格时,对其质量有效控制情况下进行的处理。

2.0范围:适用公司所有的材料与成品。

3.0权责:3.1 特采申请: 采购部/生管部。

3.2 特采核准: 处级主管或其指定代理人。

4.0定义:4.1 特采: IQC材料或OQC成品抽检出现质量异常判退时,但不良为对本公司或客户产品质量不会造成重要影响且交期紧急之产品,被认可为特殊采纳产品,简称特采。

5.0作业内容:5.1 提出特采申请:材料因急需使用或成品交期紧急时,采购或生管分别根据IQC、OQC的判退通知单,由申请人填写<特采申请单> ,并同时附上<IQC判退单>或<OQC判退单> 及不合格样品(一般为体积较小型,如电容、PCB板等,条件允许时并附上不合格品之配套产品、治工具), 若业务同意放行,需附上与业务沟通的相关邮件内容.5.2 确认: 提出部门主管必须检视此发文之必要性,并评估此材料或成品的不良,对本公司或客户产品质量影响不会造成重要之不良时,方可确认签章.各部门会签:按照“采购/生管→工程→制造→品保”顺序会签,会签单位主管必须判断特采申请之切实性,及提出相关意见以供参考.工程部会签时,必须有负责此机种的IE或PE工程师会签后,再交于工程部主管会签,如果材料因含有客户要求禁用物质不合格者,应禁止特采,成品若为电气或机构特性不良时,需由业务联络客户,并取得客户同意方可特采.核准: 各单位主管审核会签后,由副总经理或其指定代理人核准方可有效. 发行: 核准后的特采申请单由提出部门存档并COPY分发至各会签部门(包括仓储部),各部门依核准后决议实施.5.3 特采允收作业:5.3.1 材料:5.3.1.1 IQC收到核准后的特采申请单, 需确认特采单讯息是否完整,如特采单号(特采单号以年月日及流水号为原则,如2012110101),特采料号,工单号,数量,各单位意见是否勾选及签名等,若有不完整信息时,需支会相关单位确认,及补充完整讯息后,方可特采,依照<<产品标识及追溯管制程序>>将不良标签更换成特采标签,并与< IQC检验报告>中注明“特采”字样.5.3.1.2 制造将贴有特采标签的材料上线时,根据不良的状况分可接受型(无条件)和筛选型(有条件),筛选型一般有制造按排人力选别并统计不合格产品及数量反馈给采购,由采购同厂商进行交换或其它方法处理,必要时需有采购或IQC联系厂商,由厂商提供人力及相关仪器设备.5.3.1.3 同时追踪厂商的8D改善报告.5.3.2 成品:5.3.2.1 OQC收到核准后的特采申请单,依照<<产品标识及追溯管制程序>>将不合格标示改换成PASS章, 并于<成品检验报告> 中注明“特采”字样.5.3.2.2 由制造办理入库手序,同时根据<质量异常处理单>追踪长久对策,并及时联系业务追踪客户的反映.5.4 若特采不成功则依照<<不合格品管制程序>>执行.5.5 若原申请特采的条件消失时(如:材料不急需上线生产时,成品不急需出货时),则取消材料或成品的特采资格,IQC/OQC维持原判,将材料或成品进行HOLD,同时立即通知相关PMC/采购/制造/仓储单位作判退处理.6.0相关文件:产品标示及追溯管制程序不合格品管制程序进料管制程序产品检验管制程序矫正预防措施管理程序特采申请单。

原材料特采管理规定

原材料特采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生产部、仓储部、研发部、品质部等所有涉及到原材料的部门。
3、工作职责
3.1仓储部管理员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仓库材料管理。
3.2各部门物料入库、领用均按照本制度执行。
3.3品质部依据本流程进行特采。
4、运作流程
4.1特采条件:原材料经品质部依据检验标准判定为非功能性不良:如外观轻微刮花,脏污、轻微色差等情况生产急需、采购部门难以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合格品的采购。
4.2特采申请:当产品发生不合格又急需使用时,采购部在接到《品质异常单》时,采购负责人及时填写《特采申请单》并提给品质部。
4.3特采评审:如涉及外观、颜色问题主要由品质部作判定裁决,如涉及结构、尺寸、性能问题主要由项目/研发判定裁决,并会签《特采申请单》给到相关部门,必要时由品质部提出召开相关讨论会议进行沟通确认。




(原材料特采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版本号
A1
文件层级
3
编 制
审 核
批准
发行部门
发行日期
2022年01月05日
文 件 履 历
版本号
编制/修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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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内容摘要
编制
审核
批准
A0
2022/1/5
首次发行
1、目的
规范原材料入库作业流程、对生产原材料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合格原材料用于生产,便于内部物流运作顺畅,保证公司生产计划顺利进行,合理利用公司物质材料资源。
4.6信息传递:特采产品判定确认后,品质部应及时将会签好的《特采申请单》发送给采购部并留正本,采购部将特采信息传递给供应商。
4.7特采标识、记录:对判定同意特采的物料品质部需在外包装贴上“黄色物料标签”标识加以区分,并及时通知物料员或仓管人员要区分隔离保管,以方便追塑、鉴别、收回,并防止非预期使用。特采的产品,须保持各项记录;实施特采时,品质部必须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跟踪,以便出现异常时能及时反馈。

特采申请管理规定

特采申请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降低成本以及出货交期的及时性,同时防止品质过胜造成资源浪费,特制订此规范。

2、定义:特采物料或者成品发现批量不良,缺陷等级轻微,在不影响结构,外观,安规
的前提下采购提出特采申请降级使用,有效时间在接到异常通知后最迟
6小时必须发出,否则品管按正常流程处理判退货处理。

3、适用范围:有限公司所有来料及成品均实用。

4、权责:
3.1物料由采购部开特采申请单;
3.2车间批量不良符合定义要求,IPQC 开出《特采申请单》车间管理审核。

3.3工程、品管部负责评审评估异常的严重性,是否可以特采
3.4总经办最终核准特采结果;
3.5品管依据特采单的批准意见进行处理相关事项;
5、实施细则:
5.1 品管部根据检验的结果出具《IQC检验报告》(IQC)或者《不合格品报告》(QA)。

5.2 产品特采,品管部QA根据《不合格品报告》不合格内容提出相应的特殊申请。

物料特采,
5.3 采购部根据《IQC检验报告》不合格内容提出相应的特殊申请。

5.4 采购要在IQC发出《IQC检验报告》6小时内(特殊情况外)处理完成,开出《特
采申请单》,协调工程部、品管部和总经理确认评审细节,
5.4.1品管根据采购交付的评审结果《特采申请单》,相关内容进行复检物料,没有发现
其他申请特采之外的问题给予在物料外箱贴特采标签进行识别。

5.5同一种物料或者同一成品,同一问题在一年内只能特采一次;
5.6特采不是标准,是降低标准,让步接受;
5、支持文件:

6、支持表单:
6.1《特采申请单》;。

特采管理规范

特采管理规范

特采作业流程1、目的:来料或(半)成品不符标准,因急用或出货紧迫在不影响使用时依本规范进行特采以免延误影响交期。

2、范围:适用于事业部来料检验不合格时、(半)成品检验不合格时均适用。

3、权责:3.1采购:3.1.1 负责对外购物料不合格品提出特采申请;3.1.2 负责因来料不良原因产生的工时增加及连带损失费用时,找供方索赔。

3.2生管部:3.2.1负责半成品和成品的特采申请;3.2.2 负责特采物料标识与否的监督;3.2.3负责特采物料的追溯管控。

3.3工程部: 负责分析产品不合格物料、半(成)品缺陷对整机性能参数的影响, 并确定对应的紧急放行、可返工、挑选方案。

3.4产品质量部:3.4.1 负责来料检验和过程、成品检验不合格报告的提交,参与特采评审;3.4.2 负责根据来料产品质量及前期供货状态,对紧急放行可行性进行判定;3.4.3 负责对紧急放行产品做特殊标识、检验及对检验结果的跟踪。

3.4.4 负责对特采物料、半成品使用过程及成品的追溯管控。

3.5 库房:负责对物料的收料及发料。

3.6 产品质量部经理根据MBR的评审结果,给出最终决策,可以一票否决遇到重大事项,请示厂长决策4、定义4.1 特采:产品有瑕疵,产品质量轻微不符或整体品质低于公司允收水准,在不影响最终产品质量,造成客户诉怨或退货情况下,经特别采用,允许该产品接收或出货;4.1.1来料检验不合格,又无良品材料可替代如若不用,则会不能如期交货给客户或引发全部停产,造成更大的损失;但通过挑选、增加工序或维修后不影响产品的质量。

4.1.2生产过程中因材料价格昂贵,如果报废的话,损失较大;且不良项目偏离质控点范围较小,该不良项目对客户不会造成影响或者极为有限。

4.2让步接受:当材料、零件、半成品和成品发生与产品规格书、检验规范和图纸等不符合情况下,从公司多方面利益综合考虑,处理分以下两种:4.2.1如在来料时因无法采购到指定型号的产品而购买的替代品,在入库时IQC除了贴上黄色让步放行的标签外,还应贴上红色△标识,发料使用前库房需和PMC再确认后才可发料;(注:此部分仅限定于“通用标准品”,比如:电阻、电容、二极管、三极管、芯片等物料。

特采管理规定

特采管理规定
《供应商惩罚通知书》QR-SC-006
8.附件
特采流程图
经过MRB评审为分选使用的物料,生产部则应根据标准要求和样板进行挑选,挑选完毕后将《物料工时耗用统计表》交回PCM,并将废次品退回到仓库。
经过MRB评审判定为加工使用的物料,处理方法同条款一致;
特采损耗率与特采耗用工时由生产部填进《异常工时单》,由采购部传供方确认完成后交回至财务部,作为财务部的结算依据和开补料《订购单》的依据。
物料退货处理细则:
符合下列条件的物料,可按退货处理;
1)物料存在严重质量缺陷,直接影响产品外观效果或重要指标达不到客人要求的。
2)特采成本高、特采后执行操作难度大或特采仍有客户投诉风险或客户退货风险的。
3)反馈异常问题后,48小时内供应商没有提供有效处理方案的。
4)供应商需要我司特采使用,但无相关风险承诺,及无法承担特采费用和风险的。
3.权责
:负责原材料及委外加工产品质量检验,并出具《来料检验报告》;
采购部:负责与供方商议物料品质异常处理相关事项;
生产部:负责物料品质异常产生废次品数据的收集;
品质部:负责物料品质异常MRB提出;
部:生产计划的调整;
财务部:负责物料品质异常产生的各类经济损失的扣款执行;
4.定义
特采:是指产品经检验不合格,但经品质部确认不影响最终使用性能,可作为让步接收的特别采用。
5.内容
检验要求:
凡采购的生产原材料(含委外加工产品)必须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入仓和使用手续。
必须严格按《物料检验标准》或样板、承认书、图纸执行规定的项目,按抽样办法、检验方法、对原材料(含委外加工产品)进行检验,并形成完整的检验记录,不得漏检或擅自减少抽样数量。
物料品质异常处理:

特采管理办法

特采管理办法

一、目的:制定本办法对物料的特采程序进行规定,以保证生产顺利联系开展或避免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二、范围:本办法适用生产的所有物料的特采,包含:进料(原辅料、包装材料)特采、中间产品特采、成品特采。

三、职责:采购部、计划部、生产部、品保部按此办法进行执行。

四、内容
1.定义
特采:是指材料不符合品质规定时,已进行了选别,追加工等最大努力后,仍不能完全满足品质规定,为了使生产不陷于停顿或遭受更大的经济损失,在影响品质不大的范围内,限定条件(数量、期限)而进行的生产。

2.特采条件
特采的物料不合格因素必须不能对产品品质产生重大影响。

3.特采流程
3.1进料、中间产品、成品在现场检查或化验室检验时发现不合格后,首先对检查或检验进行调查,确保不合格不是由检查或检验造成。

3.2 仓库或生产部在接到不合格检验单时,如需进行特采则填写《特采申请单》,注明品名、批号、编码、规格、数量、不合格原因、特采理由等,并交至品保部。

3.3 品保部接到申请单后联系相关部门对不合格对品质影响程度进行判定,并给出意见,并上交至总经理审批。

3.4总经理判定是否进行特采,如不能特采,进料则通知仓库和采购部办理退货,中间产品和成品按不合格品进行处理。

如判定为筛选使用,筛选后的良品办理入库手续或正常使用,剩余的办理退货或报废。

3.5 对于特采的物料在物料标识卡上要印上“特采章”,且品保部要重点关注其质量信息。

五、附件
《特采申请单》R-(QI-12-001)-001-00。

特采管理规定

特采管理规定

特采管理要求1.目为了确保本企业产品质量, 规范产品不合格需尤其采取步骤, 使入库或出货产品满足用户要求。

2.范围适适用于企业全部原辅材料、及外包加工材料。

3.责任部门3.1品管部负责本措施制订、修改、废止起草工作。

3.2品管部负责对相关材料检验并出具检验汇报。

3.3采购部负责特采申请。

3.4责任部门负责材料挑选或修缮, 尽可能将特采风险降到最低。

4.管理细则4.1能够申请特采时机。

4.1.1原材料特采时必需是该材料缺点能够在制造过程中将不良品挑选出来或此缺点不会影响产品后续制造也不会对产品质量产生影响。

4.1.2此特采不会影响安全、机能或比较关键品质特征。

4.1.3规格变更后产生库存品经过用户同意时能够申请。

4.1.4生产或用户急需时。

4.2特采申请作业步骤4.2.1品管部对原材料进行进料检验时, 如检验不合格则填写《不合格品通知处理单》, 交采购反馈给材料供给商。

假如生产部门急需此材料可供给商又无法在要求时间内提供良品时同时此不良缺点在制造过程中能够挑选, 则标准上能够申请此批原材料特采。

4.2.2半成品或成品经品管检验不合格时, 由品管部下发不合格品通知处理单。

当出货急需时有业务或生产制造提出代用申请, 此代用报生产部门主管确定, 如为外观或其她轻微不良, 不会影响产品正常使用, 则采取必需挑选或修缮方法后经生产副总同意方可代用, 必需时要取得用户同意。

成品出货代用需副总审核, 总经理或其指定特定人员核准方可生效。

4.3《不合格品通知处理单》申请批复后, 特采物料需使用特采标签进行标识, 《不合格品通知处理单》由申请部门和品管部各留存一份。

5.相关文件《不合格品控制程序》6.质量统计不合格品通知处理单核准: 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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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特采申请单》经采购部经理审核后,送相关单位做会签,会签部门按的要求进行,各会签部门根据不合格情况表述特采意见(不可只签名)。
各部门会签完成,由品管部经理依据的要求并结合相关部门的会签意见,对会签结果总结,品管副总做最终判定。
品管部IQC负责跟进供应商《品质异常联络书》回复情况,并对改善后的效果确认。
厂内生产半成品、成品之特采:
品管部IPQC或OQC依《半成品/成品检验标准》,对半成品、成品检验后,判定为不合格时,需将检验结果记录在《检查结果报告表》内,并将不合格及时通知制造部门,同时开具《不合格品处理报告》给责任部门限期进行原因分析及提列整改方案;制管部生计根据异常状况及时召集相关部门召开评审会议。
4.职责:
特采申请:
采购部:负责外部采购之原物料﹑半成品的特采申请及特采单签署完成后分发至各部门;
制管部:负责厂内生产的半成品、成品的特采申请特采单签署完成后分发至各部门。
特采判定:
品管部:负责对外购之原物料、半成品及厂内生产的半成品、成品的特采申请作出判定,并提出相关的改善要求。
相关单位:负责特采申请之会签及提出特采意见。
如客户订单合约上有规定,产品特采需经客户或其代表同意,才能办理特采使用或出货。
特采评审参与部门见下表:
序号
类别
特采提出部门
参与评审、会签部门
特采判定部门
备注
1
外部采购之原物料、半成品
采购部
制造部、制管部、工程部、品管部
品管部经理对特采结果提出建议,品管副总做最终判定
2
厂内生产的半成品
制管部
工程部、制造部、品管部、市场部
7.相关记录:
《特采申请单》
《检查结果报告表》
《不合格品处理报告》
《品质异常联络书》
《纠正(预防)措施通知单》
WATA奥凯华泰电子有限公司
版本
00
编制日期
2017年8月17日
生效日期
2017年8月22日
特采管理规定
版本
修订日期
修订者
修订内容记录
00
首版发行
审批
确认编制Leabharlann 特采管理规定文件编号
页码
3/3
编制日期
2017年8月17日
生效日期
2017年8月22日
当特采会签判定不通过时,应终止特采流程,检讨其它的处理方式,具体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特采申请流程如下:
6.相关文件: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进料检验标准》
《半成品/成品检验标准》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WATA奥凯华泰电子有限公司
特采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页码
1/3
编制日期
2017年8月17日
生效日期
2017年8月22日
1.目的:
为使特采申请流程规范化、合理化,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规定适用正常外购之原物料、半成品及厂内生产的半成品、成品的特采。
3.定义:
特采:是指原物料、半成品、成品经检验不合格,无法满足本公司的允收标准,但经品管部确认不影响最终使用功能及特性,可作为让步接收的特别采用;特采包含特许放行及选别使用。
3
厂内生产的成品
制管部
工程部、品管部、制造部、市场部
WATA奥凯华泰电子有限公司
特采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页码
2/3
编制日期
2017年8月17日
生效日期
2017年8月22日
特采件数目标管控:
采购部及制管部每月特采申请件数≤10次;
若每月特采件数超出目标时,由特采提出部门根据责任归属开出《纠正(预防)措施通知单》,要求责任单位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发出部门对其效果跟进确认。
责任部门:负责对不合格提出原因分析及整改方案。
5.管理规定:
特采原则
特采的原物料或成品的使用,确定无安全性、公害性及功能隐患的原则下,确保特采不致于客户抱怨或退货情况的发生。
外观、功能合格,尺寸不合格,但实配合格;
生产急需料,因交期原因来不及做可靠性验证;
生产或客户急需,轻微外观不合格,但产品功能特性OK;
制管部生计根据产品交期状况及的要求,若此批不合格品急于生产或出货需办理特采处理时,由制管部生计开出《特采申请单》,填写《特采申请单》之特采理由
《特采申请单》经制管部经理审核后,送相关单位做会签,会签部门按的要求进行,各会签部门根据不合格情况表述特采意见(不可只签名)。
各部门会签完成,由品管部经理依据的要求并结合相关部门的会签意见,对会签结果总结,品管副总做最终判定。
外购原物料、半成品之特采。
品管部IQC依《进料检验标准》对外购物品进行检验,当检验后判定不合格时,需将检验结果记录在《检查结果报告表》内,并将不合格及时通知采购,同时开具《品质异常联络书》给供应商限期进行原因分析及提列整改方案;采购根据异常状况及时召集相关部门召开评审会议。
根据制管部生计制定的产品交期状况及的要求,如此批不合格需特采时,由采购部开出《特采申请单》,填明《特采申请单》之特采理由。
品管部IPQC/OQC负责跟进责任部门《不合格品处理报告》回复情况,并对改善后的效果确认。
经裁决特采的外购原物料、半成品及厂内生产的半成品、成品,品管部按《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做好相应的特采标识与记录。
当裁决为选别时,品管部IQC、IPQC或OQC需提供对应的限度样给挑选部门做选别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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