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合同若干问题思考
当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问题与对策-宁波市海曙区居家养老服务为例
当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问题与对策-宁波市海曙区居家养
老服务为例
问题:
1. 服务质量不稳定: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提供商质量参差
不齐,导致服务品质不稳定,影响老年人生活质量。
2. 服务价格高昂:政府购买的部分养老服务价格高企,难以承受,特别是对于收入较低的老年人。
3. 购买流程繁琐: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流程繁琐,涉及到招标、验收等环节,增加了服务提供商和政府的成本。
对策:
1. 制定严格的服务标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时,可以先制
定一些服务标准,对服务提供商实行审核、监管等措施,从而保证
服务质量。
2. 优化价格机制:政府可以与服务提供商协商,制定价格合理,老年人能够承受的价格,并加强资金支持,专项扶持等方式,从而
降低老年人的经济负担。
3. 简化流程:政府可以简化购买流程,提高效率,减少双方时
间和成本开支。
同时,可以推行电子服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互
动沟通,更加高效地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指在社区环境中为老年人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的日益明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
然而,在实际运行中,我们也面临着许多问题。
本文将深入探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服务质量不高是一个常见的问题。
由于服务人员素质的参差不齐,很多服务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和技能,无法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此外,服务人员的素质问题也影响了服务态度,一些服务人员对待老年人的态度冷漠、怠慢,严重损害了老年人的尊严。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首先,对服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服务技能。
其次,加强对服务人员的管理,设立考核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服务人员进行处罚或淘汰。
此外,还需要建立有效的投诉渠道,供老年人和家属反映问题,及时解决。
二、安全隐患存在的问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安全隐患是一个突出的问题。
老年人身体虚弱,生活能力有限,很容易发生意外事件。
然而,由于服务人员和家属的疏忽,安全问题往往被忽视,甚至被掩盖。
的安全管理制度,在社区内设立专门的安全检查员,定期对老年人的居住环境进行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其次,加强对服务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变能力。
此外,还应加强与居民家属的沟通,提高其安全意识,共同营造安全的居住环境。
三、服务价格过高的问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价格一直是老年人和家属关注的焦点。
然而,目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价格普遍偏高,很多老年人和家属承担不起。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首先,政府可以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降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价格,减轻老年人和家属的经济负担。
其次,社区可以与社会力量合作,引入更多的公益性组织来提供服务,降低服务的成本,使其价格更加合理。
此外,还可以推行委管服务模式,由政府购买服务,以降低价格。
四、缺乏有效监督的问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缺乏有效监督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居家养老是一项贴民心、暖人心的夕阳工程,是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和大量“四二二”(一对小夫妻养四个老人和两个小孩)家庭模式的出现,传统养老方式已不能完全适应现代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需求,未来社区将承担老年人管理和居家养老服务的重任。
但就目前社区养老服务现状而言,还存在一些问题亟需引起重视并加以解决。
一、存在问题一是基础设施配套薄弱。
由于缺乏后续管理运行经费支撑,城乡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不够规范,缺乏有效运行机制和监管措施,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和企业不足,服务范围狭窄,服务质量普遍不高,不能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老年人群中普遍存在对提高视力、助行类、听力辅助、居室无障碍设施等各种辅助设备需求,但居家养老服务中提供的改善视力和助行类设施比较少。
居家养老服务目前未纳入社区功能统一规划,多数社区特别是老旧小区养老服务用房普遍不足,且设施简陋、场地分散狭小,严重制约了发展。
二是养老服务方式单一。
受传统观念制约,大多数老年人倾向于居家养老,多数生活在社区的老年人都没有固定的收入,生活来源主要靠子女接济,而子女本身生活压力大,给老年人的生活费相对较少,对一些有偿服务难以接受。
目前居家养老服务形式主要是由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上门为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开展“四个一”照料服务,服务形式和内容单一,居家养老服务平台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三是队伍建设仍需加强。
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力量薄弱,高素质、高技能护理员储备不足,取得养老服务护理员专业资质和执业资格人员较少,养老服务的延伸、服务质量提升缺乏后劲。
养老护理员配备专业化程度不高,缺乏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虽然经常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训,但部分参训对象由于家庭因素和工资待遇偏低等原因,真正愿意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人员偏少。
四是医养结合不够深入。
老龄人口逐年增加,且相当比例老人患有慢性疾病。
但因社区医院配套的医疗保健设备不足,加之一些医疗健康服务人员对老年人的问诊不够深入,从而导致社区居家养老的医养结合仅留于表面,医养结合不够深入。
我国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居家养老服务现状、问题与改进路径
2 0 1 3— 0 2 0 o 7 ) , 河北省社科基金“ 河北省事业单位养老保 险转轨成本 预算” ( H B 1 3 G  ̄1 3 ) , 河北省软科 学项 目“ 河 北省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与职业年金设计” ( 1 2 4 5 6 2 2 1 ) 。 ■ 作者简介 : 胡宏伟 ( 1 9 8 0 一) , 男, 汉族 , 副教授 , 管理 学博 士 , 经济 学博 士后 ; 主要研 究方 向: 社会保 障、 公 共经济 、 向社会组织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机 制构 建研 究”,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 目“医疗保
险体系隐性负债 、 基金负债与财政压力评估” ( 1 1 C G  ̄7 2 ) , 河北省教 育厅指导性 计划项 目“ 河北 省农 民工 医疗保 障状
况调查与评估” ( S Z 1 2 6 0 1 4 ) , 河北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课 题 “ 河 北 省 医 疗 保 险基 金 付 费 方 式 改革 研 究 ” ( J R S H Z一
统的家庭养老 模 式在 家庭 结 构小 型化 、 核 心化 的 发展趋势下 正不 断丧 失其 优 势 ; 机 构养 老也 难 以
满足老 年人 日益 增长 的养 老需 求 ; 因此 , 居 家养老 成为 当下 我国老年人养老方式 的 良好选择 。
1 3 . 2 6 %, 比2 0 0 0 年人 口普查上升 2 . 9 3 %, 其中6 5 岁及 以上人 口 占 8 . 8 7 %, 比2 0 0 0年人 口普 查上 升 1 . 9 1 %。 _ 2 可见, 我 国 老龄化 严 重 , 且 老年 人 口数 量急 剧增加 。此外 , 随着社 会经济 的不 断发展 , 传
一
个 国家或 者地 区 , 6 0岁 及 以上 的老 年人 口
浅议居家养老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浅议居家养老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居家养老服务是指老年人在家中接受的各种养老服务,包括日常生活照料、健康护理、精神关怀等。
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目前我国居家养老服务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制定相应的对策建议。
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不足是当前的主要问题之一。
我国老龄化问题严重,但是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的供给严重不足。
一方面,机构数量不够,导致老人无法得到合适的服务;服务人员短缺,导致服务质量参差不齐。
针对这个问题,可以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进入该领域,并提高服务人员的待遇和职业发展空间,吸引更多人从事居家养老服务。
服务质量参差不齐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由于居家养老服务的服务内容较为复杂,服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参差不齐,导致服务质量无法保证。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通过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岗位标准和职业培训制度来提高服务人员的素质。
可以通过行业协会或者政府主导的培训机构提供相关培训课程,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同时加强对服务人员的日常监督和考核,确保服务质量的提升。
居家养老服务的费用问题也需要解决。
目前,居家养老服务费用较高,很多老人承受不起。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的补贴机制,通过政府或者社会组织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降低老人的负担。
可以对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降低服务费用;同时可以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基金,由社会各界捐赠,用于资助老人居家养老服务的费用。
居家养老服务的监管和管理也需要加强。
由于居家养老服务涉及到老人的生活安全和财产安全,对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的监管和管理要求较高。
为了加强监管和管理,可以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的监管机构,负责对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
可以建立客户投诉制度,及时处理老人的投诉和纠纷,保障老人的合法权益。
居家养老服务的问题涉及到供给不足、服务质量不高、费用过高以及监管不完善等多个方面。
居家养老服务的问题及对策
居家养老服务的问题及对策1. 引言1.1 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性居家养老服务是一项十分重要的社会事业,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加快,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也日益增长。
在当前社会中,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选择在家中进行养老,而不是选择去养老院。
居家养老服务不仅可以帮助老年人在熟悉的环境中度过晚年,还可以减少家庭负担,提高老年人的幸福感和生活质量。
居家养老服务不仅仅是简单的照料服务,更包括了精神需求和社交需求的满足。
通过提供定制化的服务,老年人可以在家中得到全方位的关怀和帮助,从而减少他们的孤独感和安全隐患。
居家养老服务也可以减轻子女的负担,让他们更加放心地工作和生活。
加强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设和完善,不仅可以满足老年人的需求,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也可以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和家庭的和谐关系。
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来推动这项工作的发展,为我国老年人提供更加优质的养老服务和更加美好的生活。
2. 正文2.1 现代社会面临的居家养老服务问题1. 人口老龄化加剧: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老年人口数量的快速增加,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不断增加,但相关服务资源却存在不足的问题。
2. 居家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不高:目前我国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亟待提升,很多服务人员缺乏专业培训和技能,无法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需求。
3. 居家养老服务缺乏标准化管理:目前我国居家养老服务市场管理混乱,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缺乏统一规范和监督,老年人和家属在选择服务时存在难度。
4. 资金支持不足:居家养老服务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但目前政府资金投入不足,社会力量参与程度不高,导致服务范围受限,质量无法保障。
以上是现代社会面临的居家养老服务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政府、社会机构和个人共同努力,建立健全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
2.2 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的挑战1. 人力资源短缺: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加剧,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但是专业的护理人员和服务员却相对匮乏。
浅议居家养老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浅议居家养老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居家养老服务是一种为老年人提供居家生活、健康护理、心理支持等全方位服务的养老模式。
随着老龄化问题的凸显,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下面将从服务质量、人员素质和政策支持等方面,对居家养老服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服务质量问题1. 不专业的服务人员:目前居家养老服务领域的从业人员大多只是一些普通的护工或家政人员,缺乏专业的医学养老知识和技能。
这导致他们无法及时发现老人的身体问题或提供科学的护理服务。
对策建议: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养老知识和技能水平。
建立相应的职业培训机构,为从业人员提供专业的养老培训课程,包括养老知识、健康护理、应对突发事件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其专业能力。
2. 服务粗放化:居家养老服务缺乏规范化和系统化的管理,服务项目和内容不够细致和个性化。
有些服务机构只提供简单的康复训练和日常生活帮助,忽视了老年人的心理支持和社交需求。
对策建议:建立统一的服务规范和操作流程,确保服务项目和内容的有效实施。
提供个性化的服务,根据老人的实际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服务计划,并与老人及家属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确保提供符合老人需求的服务。
二、人员素质问题1. 尊重老人权益的意识不强:一些从业人员对老年人的尊重和关心不够,对待老人缺乏耐心和温情,甚至存在种种侵犯老人权益的行为。
对策建议: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他们对老人权益的尊重意识和知识水平。
建立监督机制,及时处理投诉和纠纷,确保老人权益得到保护。
2. 人员缺乏关爱精神:一些从业人员缺乏关心老人的思想和情感,只是机械地完成工作任务,缺乏温情和爱心。
对策建议:在招聘人员时,注重考察他们的情感素质和关爱能力。
通过培训和激励机制,提高从业人员的关爱精神和服务意识,鼓励他们主动关心老人的生活和心理需求。
三、政策支持问题1. 缺乏政府政策支持:目前居家养老服务在政府政策上缺乏明确和具体的支持,缺乏专门的监管和扶持措施。
浅议居家养老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浅议居家养老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加剧,居家养老服务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领域。
居家养老服务是指在老年人居住地点提供的各类服务,包括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心理抚慰等。
在这个领域中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去进行深入分析和解决。
在本文中,我们将浅议居家养老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问题一:服务品质不尽如人意居家养老服务是老年人在家中得到照料和护理的关键环节,然而目前我国的服务品质并不尽如人意。
主要表现在服务人员的专业能力较低、服务态度不够亲和、服务项目不够多样化等方面。
老年人在接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过程中,往往会遇到这些问题,导致他们的生活质量得不到有效的提升。
对策建议:提高服务从业人员的素质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建议政府加大对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还可以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的选拔与晋升机制,鼓励更多的专业人才从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还可以建立健全服务评价制度,对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考核,督促他们提升服务水平。
问题二:服务资源分配不均在我国的一些地区,由于经济水平和服务供给能力的不平衡,导致了居家养老服务资源分配不均的问题。
一些发达地区的居家养老服务资源充裕,而一些欠发达地区的资源却严重不足。
老年人在这些地区接受居家养老服务时,往往会面临着资源不足的困境。
对策建议:加大资源投入和调配为了解决居家养老服务资源分配不均的问题,我们建议政府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居家养老服务资源的投入,提高服务供给能力。
可以建立跨地区资源共享机制,将发达地区的服务资源向欠发达地区进行调配,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还可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引导社会资本向欠发达地区投入居家养老服务资源,提升服务供给水平。
问题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匹配不足由于我国老年人的服务需求种类繁多,导致了当前的居家养老服务无法完全满足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一些老年人需要专业的医疗护理,一些老年人需要精神慰藉和陪伴,一些老年人需要日常生活照料等等。
居家养老服务的问题及对策
居家养老服务的问题及对策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逐渐加剧,老年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居家养老服务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对于老年人来说,居家养老服务是一种温暖的陪伴和关怀,也是一种保障生活质量的重要方式。
当前我国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着种种问题,如服务品质不高、服务供给不足、服务资源分配不均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为了更好地解决居家养老服务的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对策。
一、提高居家养老服务品质当前,居家养老服务的品质比较参差不齐,一些服务机构存在服务不到位、服务态度差、服务质量低下等问题,这不仅让老年人感到失望,也给养老服务行业带来了负面影响。
为了提高居家养老服务的品质,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对策:1.加强员工培训:提升服务人员的素质和服务水平,培养专业的养老服务人员,使他们能够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需求。
2.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评估考核机制,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对优质服务机构予以奖励,对服务质量低下的机构进行整改。
3.引入科技手段:利用科技手段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如引入智能设备、远程医疗等,提高服务的便捷性和专业性。
二、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当前,我国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严重不足,很多地区缺乏养老服务机构或服务人员,导致老年人无法及时得到帮助和照顾。
为了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我们需要采取以下对策:1.加大政府投入:加大对居家养老服务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基础设施,提高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
2.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支持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扩大服务供给的渠道和途径。
3.建立服务网络:建立健全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将服务扩展到城乡结合部和偏远地区,保障老年人的养老需求能够得到满足。
三、优化居家养老服务资源分配当前,我国居家养老服务资源分配存在着不均衡的现象,一些地区资源丰富、服务充裕,而另一些地区资源匮乏、服务不足,这导致了资源的浪费和不公平。
为了优化居家养老服务资源分配,我们需要采取以下对策:1.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资源共享机制,将资源优势地区和资源匮乏地区进行资源对接和共享,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问题与对策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问题与对策随着人口老龄化现象的加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然而,在实施居家养老服务过程中,仍然存在一系列的问题与挑战。
本文将从政府支持力度不足、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服务模式单一、人才短缺等方面,探讨这些问题的原因及可能的对策,以期为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效果提供参考。
一、问题分析:1. 政府支持力度不足政府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上的投入力度不足,导致了服务能力和服务范围不足以满足老年人的需求。
政府负担不减,养老金缺口增加,老年人普遍缺乏经济能力获得优质的居家养老服务。
2. 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实施中,服务质量参差不齐。
有的社区存在服务态度不端正、服务流程不规范、服务环境不卫生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服务的质量和老年人的体验。
3. 服务模式单一目前大部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仍以居家护理为主,缺乏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模式。
这导致一些老年人的需求得不到满足,难以实现全面、全方位的照料。
4. 人才短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急需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养老护理人员,但现实中人才短缺现象严重。
这不仅导致服务质量下降,也造成了行业内的竞争和价格上涨。
二、问题原因及对策:1. 政府支持力度不足的原因及对策原因:(1)对养老问题的重视程度不足,缺乏相应的政策和措施;(2)财政压力和资金不足。
对策:(1)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政府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支持;(2)建立健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定向补贴等方式,刺激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服务;(3)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明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标准和要求。
2. 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的原因及对策原因:(1)服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培训和管理不到位;(2)服务机构管理不规范,对服务质量控制不严格。
对策:(1)加强服务人员培训,提高其专业素养和服务意识;(2)完善服务机构的考核和评估机制,对不合格的机构进行整改或清退;(3)加强社会监督,建立老年人投诉机制,及时处理投诉和举报。
居家养老服务的问题及对策
居家养老服务的问题及对策居家养老服务是指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社交活动等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
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居家养老服务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
当前居家养老服务面临着诸多问题,包括服务标准不统一、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服务供给不足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对策。
一、服务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居家养老服务的服务标准目前并不统一,不同地区、不同机构对居家养老服务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着差异。
这导致了老年人在享受居家养老服务时存在着不确定性和不公平性。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可以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标准体系来解决。
我们需要建立统一的服务标准,明确居家养老服务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标准等方面的要求。
我们需要建立相关的考核评估机制,对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进行定期的考核评估,确保其按照统一的标准开展服务。
还可以建立老年人满意度调查机制,及时了解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意见和建议,以便不断完善服务标准。
二、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可以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管力度。
要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还可以建立老年人投诉处理机制,让老年人有一个渠道来反映问题,形成对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有效监督。
随着老龄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但是服务供给却存在不足的问题,尤其是在一些人口老龄化较为严重的地区。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加强服务供给。
可以加大对居家养老服务的投入,包括加大政府对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到居家养老服务中来。
可以推动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高服务供给的能力。
可以鼓励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相关的产业,包括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服务产品等,扩大服务供给的规模。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问题及原因分析目前我国政府已基本完成关于居家养老模式顶层设计框架的搭建。
在国家养老政策的积极推动下,地方政府相继出台配套政策与措施,将居家养老服务进一步实施落地,并积累了不少成功经验。
一、我国居家养老服务的前期探索各地方政府经过不断的实践检验,逐渐探索出了适合当地情况的居家养老模式,比较典型的为北京、上海、宁波等地。
1.北京模式。
2015年1月,北京市率先颁布了《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在地方政府层面第一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对居家养老服务做出系统性规定,将之前的养老服务政府统一管理模式逐渐向“购买服务、引导市场、激活社会”转化,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出发,切实地解决老年人养老问题。
如,设立助餐食堂体系,解决老年人吃饭难的问题;政府雇佣保姆照看老人,解决老年人看护问题;多项措施并举,解决老粘人吃药看病问题。
2.上海模式。
早在20世纪80年代,上海即开始探索政府采购家庭护理服务。
因此,上海也是在居家养老服务市场化最高的城市,大量的服务都可以通过购买来完成,老年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以少量的钱享受高水平的服务。
这种市场化模式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一是管理理念,在普惠的基础上追求服务的效率。
以身体状况、经济能力为主要依据,对老年人实行分类管理。
二是具体运营,鼓励多元化市场主体参与服务的提供,并给予补贴和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
1.宁波模式。
宁波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探索很有价值,具有三个显著特点,其一成立退休敬老协会,通过协会提供养老服务,并为老年人提供放松和护理的场所;其二,成立志愿者招募服务中心,建立“志愿者银行”,充分发挥第三方组织及志愿者在养老服务中的作用,解决人力短缺的问题;其三,通过福利彩票收入和社会慈善捐款提供资金保障和支持。
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面临的主要问题1.资金供给不足。
总体上,政府在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方面的财政预算无法满足需求的发展。
政府的公共财政压力本就很大,仅靠政府财政资金支持是不现实的,虽然有地区引入了福利彩票收入、社会捐赠等资金支持,但只是小范围的探索,尚未形成规模。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和意见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和意见一、问题表现与分析1. 人员不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不足是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
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长,而养老服务人员相对匮乏。
很多志愿者、社工等服务人员对养老服务的专业知识了解有限,无法提供高品质的居家养老服务。
对策建议:(1)培养专业养老服务人员。
加大对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力度,包括技术、心理、护理等方面的知识培训,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
(2)吸引更多人参与养老服务。
通过政府激励政策、社会组织等途径吸引更多人关注养老服务事业,积极参与其中。
2. 服务质量不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服务质量普遍不高,主要表现在服务人员专业能力不足、服务项目单一、服务态度不到位等方面。
这些问题导致老年人的满意度不高,无法真正满足他们的需求。
对策建议:(1)建设全方位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完善服务项目,提供全面、个性化、多样化的养老服务,满足老年人生活的各个方面需求。
(2)加强服务人员培训。
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加强服务技能培训,提升他们的服务水平和服务态度。
3. 资金不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面临资金不足的问题。
由于养老服务需求急剧增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和设备更新换代、服务品质提升等方面的资金投入有限,导致服务质量难以提升。
对策建议:(1)政府加大资金投入。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
(2)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投资。
鼓励社会各方面参与养老服务的投资,包括社会资本、企业等,增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来源。
4. 养老设施不完善目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相对不完善。
老年人居住的养老机构、服务中心等设施的数量、规模有限,无法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
对策建议:(1)加大养老设施建设力度。
政府应加大对养老设施的投入和建设,提供更多更好的养老设施供老年人选择和使用。
(2)鼓励民间养老服务设施的发展。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和服务中心,提供多样化的养老服务。
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问题研究
要以吉林省长春市为例要要阴王艳咱中共吉林省委党校渊吉林省行政学院冤袁吉林长春员猿园园员圆暂摘要院近年来袁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全球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难题遥政府购买社区养老服务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方式袁在养老服务体系中占重要地位遥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整合型的养老服务供给模式袁由政府尧社区尧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联合提供养老供给服务遥本文以吉林省长春市为例袁分析了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袁以期对未来我国养老服务发展有所帮助遥关键词院政府购买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曰养老模式中图分类号院阅远远怨援远文献标识码院粤文章编号院员园园苑原愿圆园苑渊圆园圆圆冤员圆原园园圆猿原园怨收稿日期院圆园圆圆原员园原园缘作者简介院王艳袁中共吉林省委党校渊吉林省行政学院冤省情研究中心研究员袁研究方向为公共管理遥如何更好地解决养老问题袁使老年人能够安度晚年袁是政府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遥国家野十四五冶规划纲要指出袁野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尧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遥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袁推进公共设施老化改造袁推动专业机构服务向社区延伸袁整合利用存量资源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袁构建养老尧孝老尧敬老的社会环境遥冶咱员暂野社区居家养老冶作为继家庭养老尧机构养老之后的第三种养老模式袁既符合我国国情袁又结合了亲缘关系和地缘关系袁彰显了其独特优势遥大力开展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是转变政府职能尧创新社会治理实践的重要举措袁有利于推动养老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遥一尧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内涵及必要性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袁老年人的寿命普遍延长袁我国人口结构逐步向老龄化迈进遥据统计袁野到圆园圆缘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超过猿亿袁到圆园猿猿年则会超过源亿袁圆园缘猿年将达到人口老龄化的最高峰袁老年人口达到源援愿苑亿袁将占到届时全球老年人口总数的四分之一遥冶咱圆暂同时袁随着人口流圆猿动的加速及家庭小型化袁空巢家庭越来越多袁老年人越来越需要一种健康的养老模式遥圆园员员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叶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曳指出袁社区居家养老模式是指老年人在家居住的前提下尧在社区专业人员的照料下尧在社会机构的共同协助下袁帮助老年人可以更好地生活遥这种模式主要依托于社区专业人员来照顾老年人生活或医疗服务袁具有家庭养老与机构养老的双重优势袁为解决我国老龄化问题提供了一个较好的解决办法遥圆园员苑年袁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调研组指出院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指以家庭为基础袁在政府主导下袁以城乡社区为依托袁以社会保障为支撑袁由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袁企业或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化服务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或志愿者提供公益性服务袁满足居家养老的老年人需求的养老服务模式遥冶咱猿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院给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尧疾病防治尧康复护理等生活和医疗服务曰关于赡养老年人尧财产保护等法律援助及其他维护老年人合法权利的服务曰给老年人提供除物质生活外的心里疏通尧精神慰藉服务曰提供健康知识讲座尧智能手机用法等文化教育的服务曰提供文体活动场所的服务等遥社区养老服务工作者可以在老人家属因上班或出差等原因无法照顾老年人时袁提供上门照料服务遥政府购买社区养老服务袁是指政府通过委托或招标的方式袁向有资质的服务机构购买养老服务袁并以无偿或低于市场价格的方式提供给在家居住的老年人享用袁满足老年人对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需求袁政府依据承接服务组织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情况支付服务费用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遥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必要性遥其一袁以社区渊村冤居委会为核心尧以自己的家庭为基础尧社区专业人员以及志愿者相结合的上门服务模式是一种较为实用的养老模式遥这种新型的养老模式不仅会使老年人在自己熟悉的环境里生活得更加舒心袁也会减轻其子女的一些压力遥老年人在熟悉或就近的社区环境里能够感觉到安全和亲切袁自主参加各种喜欢的文化体育及娱乐活动袁有利于维持有规律的日常生活袁有利于身心健康遥同时袁在养老问题上袁老年人一般不愿到离家较远的养老机构袁在自己熟悉的社区内养老袁既能每天和家人见面袁和相识多年的老朋友尧老同事尧老邻居聊天袁又能够享受到全面的养老服务遥这种长年累积的情感因素使社区服务组织能够有效调动老年人参与社区活动的积极性袁有利于社区服务组织开展工作遥其二袁这种新型的养老模式不仅可以照料到老年人的物质生活还可以照顾到老年人的精神生活袁其依靠的是社区和家庭以及专业人员和志愿者多方面的配合袁把老年人所需要的服务资源集聚在一起袁符合政府倡导的野老有所养尧老有依靠尧老有欢乐尧老有价值冶理念遥事实上袁有自理能力的老人不仅可以照顾好自己袁还可以去帮助那些更需要得到帮助的人袁充分发挥自己的价值遥其三袁加强对养老服务人员的培训将是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一大重点袁而这个养老服务市场巨大的人才缺口袁会给现阶段的无业人员带来就业的机会袁增加他们的收入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遥咱源暂长春市作为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袁从养老服务业发展转型升级尧提质增效尧设施建设等诸多方面夯实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基础遥基于长春市养老服务方面的实践在东北地区具有典型性袁本文以长春市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为例袁探讨政府购买服务过程尧服务质量等环节的全过程管理袁以期对促进我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有所借鉴遥圆源二尧长春市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分析渊一冤长春市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现状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袁长春市远园周岁以上渊含远园周岁冤老年人口达员愿怨万袁占全市人口总数的圆园援愿缘豫遥目前袁长春市养老服务设施配建面积超苑园万平方米袁已建成各类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源猿苑个袁打造社区老年人巡访关爱示范点员苑猿个袁培育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近员园园家遥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员园园豫袁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达愿园豫以上遥长春市积极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袁全市申报等级评定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中有怨猿家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符合星级条件曰启动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试点项目袁为缘个主城区源圆园户年满远园周岁以上困难老人家庭提供员员类猿园余个改造项目袁基本形成了以居家为基础尧社区为依托尧机构为补充尧医养相结合袁功能完善尧规模适度尧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遥为把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全市野总施工图冶中袁长春市相续出台了叶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曳叶关于规范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曳叶长春市社会福利设施专项规划渊圆园员远原圆园圆园冤曳等多个文件袁从养老服务业发展转型升级尧提质增效尧设施建设等诸多方面优化了保障措施遥当下袁长春市共有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七十余家袁分布于各个城区袁其中分布最多的是南关区和绿园区袁因此袁笔者选取南关区民康街道九圣祠社区等十个社区开展调研工作遥为进一步了解社区养老服务的专业性和针对性袁笔者选取了以下两类对象进行调研院一是民政和财政部门负责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具体工作人员袁了解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及长春市的具体实施方案曰二是提供养老服务的社区及接受服务的老年人袁了解他们的需求遥颖服务内容及开展情况遥第一袁政府为特殊老年人群体购买的服务袁如为五保户尧重点优抚对象尧失独老人尧野三无冶渊即无劳动能力尧无生活来源尧无法定赡养人冤老人及愿园周岁以上老年人袁每人每月发放一定数额的服务券袁提供送餐服务尧紧急援助服务等袁为失能尧失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等服务袁政府根据服务完成的数量和质量向承接单位支付资金遥目前得到这种无偿服务的老年人只占老年人群体的极少部分遥第二袁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为社区老年人提供的无偿服务袁主要包括提供文体活动的场所袁老年人可以在开放时间内无偿使用袁服务中心利用打牌尧书法尧过生日等活动配合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来维持日常运营遥此外袁组织一些公益服务活动袁如和医院联合举办免费体检尧义诊尧健康知识讲座等遥老年人对这种形式的养老服务参与率和满意率较高遥第三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提供的有偿业务袁主要是送餐和家政服务袁也提供理疗尧康复治疗袁以及少量的代购代办等服务遥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虽然体现出公益属性袁但也需要开展一定的付费业务保证机构正常运转遥由于服务的专业化程度不够袁一些老年人对社区居家养老不了解尧没有消费意愿和消费能力等原因袁很多收费项目都无法正常开展遥第四袁智慧社区养老服务遥智慧社区养老服务是以新一代信息技术尧高科技智能产品为支撑袁以上门服务为主袁托老服务为辅袁协调社会的现有资源袁向社区内老年群体提供养老设施和服务的一种新型养老服务模式遥目前袁长春市已搭建专业化野互联网垣冶信息平台袁建设智慧养老云服务袁构建政府尧社区尧社会组织和家庭共同参与的智慧养老服务体系袁依托云服务平台把老年人需求和企业商业服务进行高效衔接袁优化养老资源配置袁实现服务热线尧网上商城尧智慧养老云服务平台三位一体养老服务模式遥同时采圆缘取公建民营尧民办公助尧政府购买服务尧补助贴息等多种模式袁鼓励志愿者尧公益性组织尧社会团体参与智慧社区养老服务渊见下表冤遥咱缘暂购买养老服务的主要项目购买项目项目内容家政服务打扫卫生尧洗衣服尧做饭尧房屋维修尧家电家具修理尧管道疏通尧水电气设施维修等生活照料服务配餐送餐尧买菜做饭尧理发尧洗澡尧给老人喂饭尧洗涤缝纫尧换煤气罐尧送水尧代购渊陪同冤陪购商品尧陪同旅游尧托老尧日托服务尧安装呼叫器尧参与社区活动等医疗保健服务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尧进行健康教育尧健康咨询尧疾病预防尧定期体检尧康复护理与保健尧陪同就医尧上门诊疗尧营养师为老年人制定健康食谱尧健康计划等文化体育服务棋牌活动尧看书读报尧跳舞尧保健操尧电脑尧书法尧绘画尧戏曲尧老年电大尧旅游尧陪伴看电影渊体育比赛冤等精神慰藉服务心理咨询与疏导尧陪同聊天尧邻里互助尧读书读报尧生日尧重阳节尧春节等特殊节日关杯尧老年人婚介尧临终关怀与护理等法律服务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尧司法维权尧权益保障尧调解尧公证及其他维护老年人权利的服务尧维护老年人的赡养尧财产尧婚姻等合法权益等网络信息服务智能手机应用辅导安全保障服务建立相应的联系制度袁通过热线电话尧定期探望等形式袁加强对独居和空巢老人的帮扶袁解决应急需要硬服务项目推广方式遥一是社区推荐与宣传遥与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相比袁老年人对于社区工作人员有信任感遥他们表示袁社区的推荐与宣传是他们了解政策的重要途径遥二是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通过公益活动吸引服务对象遥通过举办免费和赠送礼物的公益活动袁使老年人了解具体服务内容遥三是与政府合作项目遥一些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承接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袁为高龄老人配餐袁或者为老年人提供政府发放的服务券中的可选服务项目遥老年人在享受到稳定优质的服务后袁很容易通过老年群体的相互联系进行传播扩散袁进而会有越来越多的老年人愿意加入其中遥而老年人在享受服务的同时袁也加深了对社区养老服务的了解遥映长春市老年人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遥为了解长春市老年人口对社区居家养老的基本需求袁笔者对长春市某社区进行了需求调查遥受访者中选择与子女同住和不与子女同住的居家养老均占比较高袁同时有员猿援远豫的受访者选择在家接受有组织的社区服务袁可见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是社会养老服务首选遥受访者在健康服务尧紧急呼叫尧家政服务尧社区居委会组织文化娱乐活动四项需求上占比较高袁反映出老年群体对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呈多元化趋势发展遥本次调查的对象包括年龄在愿园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尧失能和半失能老年人和独居老人三类特定老年群体遥渊二冤典型案例分析长春市南关区在圆园员源年就开始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城区野三无冶老人尧野五保冶老人尧失独老人等每月发放圆园园元养老服务券遥这种居家养老服务属于委托经营和定制服务袁能够将社会化组织引入到居民家庭遥例如东风社区袁服务价格表贴在社区一楼袁服务价格都是对老年人情况进行摸底后研究确定的袁老年人可以用手里的养老服务券购买服务遥自圆园员远年以来袁长春市南关区政府与瑞悦服务集团尧和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多家社会组织协作袁积极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遥目前袁长春市南关区民康街道九圣祠社区尧自强街道北安社区尧曙光街道师大东电社区尧鸿城街道东风社区均为长春市南关圆远区社区居家养老试点袁其余街道逐步展开袁构建模式合理尧规模适度尧功能齐全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遥其中袁民康街道九圣祠社区是长春市南关区社区居家养老试点袁是中国养老服务联盟成员单位袁其秉持着野专业化看护服务与社区服务相结合冶野政府扶持尧市场介入运作相结合冶野无偿尧低偿和有偿相结合冶野特殊群体区别对待冶四大原则袁在社区多元化养老服务取得了一定成效遥九圣祠社区建立了社区居家护理服务中心专职领导班子袁相关社区工作人员通过走访摸排袁对城镇常住户口且居住在辖区内的远园周岁以上老年人依照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提供分类服务袁且将实施援助提供无偿服务的人员分为城市野三无冶人员尧低收入孤寡老人尧低收入孤老优抚对象和野五保户冶四类遥同时袁与东北师范大学合作开展养老工作袁学生定期到社区为老人服务遥此外袁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设有文化娱乐区尧体育锻炼区和养生调理区袁如果老年人不想外出袁可以提供上门服务遥三尧长春市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渊一冤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普惠程度不够长春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服务对象大多是愿园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尧失能老人尧特困及低保老人尧计划生育特殊困难老人尧残疾和空巢渊独居冤老人等袁其他老年人获得的服务较少遥究其原因袁一方面袁政府为困难群众发放了补贴券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已使部分困难的老人获得了相应服务曰另一方面袁受消费观念影响袁老年人的消费意识还不强袁消费潜能还没有充分发掘出来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除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外袁其他收入很少遥目前来看袁长春市大部分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机构处于亏损状态袁即使能够盈利或盈亏平衡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基本也是依靠销售相关产品或其他企业反哺袁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性不高遥渊二冤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与老年人需求不匹配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袁老年人需求呈现出多样化尧多层次的特点袁尤其对精神文化服务的需求日益强烈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由于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袁市场定位不够准确等原因袁只能提供较低水平的生活照料和家政服务袁老年人精神慰藉尧心理疏导等个性化服务不足遥一方面袁在服务供给数量上袁养老服务供给远远小于老年人的需求袁另一方面袁在养老服务方向和方法上养老服务供给偏离老年人需求遥根据相关调研显示袁随着老年群体年龄的进一步增长尧纯老家庭和老年抚养比的不断提高袁居家养老人员急需专业化社区组织提供上门检测和服务遥但现实中老年人的医疗保健尧康复护理尧精神慰藉尧法律咨询尧社会参与等需求尚不能得到有效满足袁提供的服务种类与服务水平同养老需求存在较大差距遥渊三冤发展养老服务的政府政策扶持不够其一袁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与财政能力密切相关遥一方面袁养老服务财政补贴资金投入较少遥吉林省财政从圆园员员年开始安排养老服务补贴资金袁到圆园员缘年增长到员援员圆亿元袁圆园员缘年至圆园员怨年均在员个亿左右袁但圆园圆园年减到缘园园园万元袁圆园圆员年减到圆园园园万元袁远低于内蒙古尧辽宁尧黑龙江等周边省份渊内蒙古自治区圆园圆园年安排源援猿猿亿元袁辽宁省安排员援苑亿元袁黑龙江省安排苑缘园园万元冤遥圆园员苑年远月袁长春市下发叶关于申报圆园员苑年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曳袁规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袁仅对城市圆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公益创投尧社区养老服务龙头组织渊企业冤发展等三类试点项目给予支持遥由于财政补贴资金投入不足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贴无法发放袁导致近年来其数量基本没有增加袁影响了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遥另一方面袁缺少相关鼓励社会和个人参与养老资金多方筹集的制度遥目前袁事业单位尧社会团体尧基金会等并没有广泛参与社区养老服务袁所以难以保障养老资金的多元化遥作为承接养老服务的主体袁长春市社会组织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袁数量少尧规模小尧影响力不足遥渊四冤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较低一是智慧社区养老服务缺乏顶层设计以及完善的科学运营模式袁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长春市智慧社区养老服务的持续健康发展遥二是数据信息整合共享不够袁缺乏统一建设标准遥智慧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构建的一个前提是整合各类信息资源遥然而袁长期以来以部门为中心的政务信息化发展模式衍生出许多条块分割的野信息孤岛冶袁涉老数据仅能实现有限开放袁难以真正实现信息数据的共享遥三是开展适老化改造的市场主体缺乏遥国家相关部门尧行业不断倡导推进适老化项目袁但这一项目关系到老年人生活的方方面面袁涉及众多领域主体袁且需要处理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袁其发展和推进并不顺畅遥当前袁适老化项目仍主要依赖相关部门的引导尧补贴尧招标等袁市场化道路并不明朗袁市场主体严重缺失遥四是智慧社区养老模式缺乏配套设备遥智慧社区养老模式需要较大的前期资金投入用于购置智能检测系统等袁且资金回流较慢遥而吉林省智慧社区养老服务缺乏充足的建设资金袁无法形成健全尧完善的智慧养老基础服务设施袁如社区医疗站点尧智慧检测系统等遥渊五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完善政府购买社区养老服务主要依据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曳袁但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曳并未明确政府购买社区养老服务的规范准则袁实践中很难以形成规范化尧制度化的购买流程遥而且袁政府购买社区养老服务的法律监督机制还存在缺位现象袁对服务机构的养老服务质量的考核机制尧反馈渠道缺乏一定程度的法律监督袁从而使得服务质量难以符合老年人需求袁不利于社区居家养老的长远发展遥此外袁对政府工作人员的监管不够袁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招标过程是否公正尧公平袁引进的服务机构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袁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产品的资金是否得到严格监督袁所购买的产品质量是否符合相关标准等问题都有待考究遥咱远暂渊六冤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专业化程度低从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专职人员有限袁多为兼职服务袁且养老服务人员工资较低袁职业吸引力不强袁人员流动性较大遥如在笔者调研的社区袁只有两家社区服务站配有员原圆名的专职工作人员袁其余均由社区工作人员兼职遥目前袁社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多来自于农村或城区的失业和待业群体袁能否严格遵守社区服务中心在登记注册尧提供服务尧依法运营方面的要求袁是摆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面前的问题遥此外袁受传统观念影响袁社区养老护理员年龄较大尧素质不高尧流性大袁工资收入偏低袁月工资猿园园园元以下的占比为远成遥养老护理员从事着繁重的老人照护工作袁但社会对养老护理员的尊崇度不高袁这使得该职业吸引力不强袁人员经常性流动遥圆愿。
居家养老服务的问题及对策
居家养老服务的问题及对策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居家养老服务问题也日益受到关注。
居家养老服务的质量直接影响着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因此需要采取有效的对策,提高居家养老服务质量,满足老年人的需求。
一、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1.服务供给不足由于我国老年人口数量庞大,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尤为突出。
在城市地区,居家养老机构数量远远无法满足需求,导致老年人没有合适的服务场所,居家养老服务也无法得到充分保障。
在农村地区,居家养老服务更是缺乏,老年人面临更大的困境。
2.服务质量不高目前,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有的服务机构设施陈旧、管理不善,服务人员水平参差不齐,缺乏专业的护理技能,不利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
3.服务费用高昂居家养老服务的费用通常较高,一些老年人由于经济条件有限,无法负担这些费用,导致无法享受到合适的养老服务。
4.服务标准不明确我国居家养老服务的标准和规范不够明确,导致服务质量无法形成统一的标准,老年人难以获得有效的保障。
二、对策1.加大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加大对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引导一定比例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居家养老服务。
鼓励居家养老社区、居家养老中心、康复护理机构等多元化的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机构的发展。
2.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对服务机构的监管力度,提高服务机构的管理水平,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护理技能和服务水平。
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考核评估制度,对服务质量不达标的机构及时予以整改或关停。
3.降低服务费用政府应适当提高对居家养老服务的财政补贴,减轻老年人的经济负担。
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服务业,引导市场竞争,降低养老服务的价格,提高老年人的消费能力。
4.完善服务标准政府应当制定全面的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和规范,明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承诺和服务期限等,加强对服务机构的规范管理,确保老年人享受到合格的居家养老服务。
浅议居家养老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浅议居家养老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越来越严重,居家养老服务成为了重要的社会问题。
居家养老服务是指在老人居住地提供的以居家为中心的养老服务,通过专业人员的上门服务或者老人到养老服务机构接受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医疗保健、康复护理、文化娱乐等服务。
当前我国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着诸多问题,对老年人的健康和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本文将从居家养老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对这一议题进行深入探讨。
一、存在的问题1. 资源匮乏目前我国居家养老服务资源匮乏,服务供给严重不足。
养老服务机构少、医护人员不足,给老年人居家养老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2. 服务质量不高由于服务供给不足,导致现有的居家养老服务质量不高,部分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态度存在较大问题,给老年人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3. 老年人的接受能力差由于传统观念和个人习惯,部分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接受能力较差,不愿意接受外部帮助,甚至出现了拒绝服务的情况。
4. 费用高昂当前居家养老服务的费用较高,对一些经济条件不好的老年人而言,难以承担这样高昂的费用。
二、对策建议1. 增加服务资源政府应加大对居家养老服务资源的投入力度,增加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培训更多的医护人员,提高服务供给的数量和质量。
2. 完善服务体系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的多元化发展模式,推动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的完善体系,提供更加全面、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方式。
3. 宣传教育政府和社会机构应加大对居家养老服务的宣传力度,提高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认识和接受,引导老年人认识到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4. 减少费用负担政府应建立完善的居家养老服务费用补贴政策,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减少老年人的经济负担。
居家养老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居家养老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建议随着社会的老龄化进程加速,越来越多的人需要居家养老。
然而,目前在居家养老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同时也需要一些改善的建议。
问题一:缺乏专业的养老服务在居家养老方面,缺乏专业的养老服务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目前居家养老服务市场的服务供应商主要是企业和个体经营者,这些服务商没有足够的专业技能和经验。
对于老年人的康复护理、营养餐饮、疾病管理等方面往往缺乏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这种情况对于老年人的身体和心理健康是非常不利的。
解决方案:加强对专业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管力度,提高市场门槛和从业人员的准入标准。
同时对一些养老服务机构实行降低税费等优惠政策,鼓励其提供优质服务。
问题二:社区服务设施不足居家养老最重要的是社区的支持,然而目前社区服务设施的不足是影响居家养老的主要障碍之一。
一些社区管理单位由于缺乏资金和专业技能,设施、人员力量等方面的投入比较有限。
在很多地区,养老服务中心和老年活动场所的数量非常有限,使得老人无法享受一些更为便捷的服务,从而难以适应居家养老模式。
解决方案:加强政府对社区养老设施的投入和管理,提高社区服务设施的配套水平。
同时鼓励社会力量的投入,在鼓励企业或个人在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方面实行税收和其他政策上面提供减免或优惠等政策。
问题三:安全问题老年人对于自身的安全问题十分关注,在居家养老模式下,老年人往往会出现一系列的安全问题。
然而,目前很多家庭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往往没有充足的安全措施,比如说在现实生活中老年人居住的环境安全等方面,处于较为薄弱的局面,容易引起安全事件,严重的后果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解决方案:家居安全是保证老年人健康的重要方面,故需要积极落实家居安全的意识,提高老年人居住的安全和舒适性,同时加强社区志愿者和公安机关的合作,更好地提供相关的物资支持和人员支持,降低老年人的安全隐患。
总体而言,居家养老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专业养老服务匮乏、社区服务设施不足和安全问题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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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卷第6期温州大学学报(社 会 科 学 版)2018年11月V ol 31, No 6 Journal of Wenzhou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 Edition) Nov, 2018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合同若干问题思考江钦辉(新疆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新疆乌鲁木齐 830011)摘要: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合同,从合同性质上看,属于行政合同。
在合同订立后,政府方、养老服务提供方、老年人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应予厘清。
在合同的实际履行中,行政机关享有知情权、监管权、评估权等权利,负有给付服务费用的主要义务,违反该义务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养老服务提供方享有服务费用获取权等权利,负有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主给付义务,违反该义务的,应承担相应责任;老年人作为接受社会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的受益人,享有直接要求社会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请求权,原则上不负担义务,除非以实现合同履行为必要,否则有悖于基本的法理。
关键词: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行政合同;权利义务中图分类号:D922.18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3555(2018)06-0036-07DOI:10.3875/j.issn.1674-3555.2018.06.005 本文的PDF文件可以从/获得一、问题的提出当前,我国已经步入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阶段,养老形势日益严峻,养老问题迫在眉睫。
从2012年到2016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由1.94亿增加到2.31亿,平均每年增加739万人,人口比重由14.3%增加到16.7%,平均每年递增0.6个百分点;全国65岁以上老年人由1.27亿增加到1.5亿,平均每年增加458万人,人口比重由9.4%增加到10.8%,平均每年递增0.35个百分点①。
预计到2020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增加到2.55亿人左右,占总人口比重提升到17.8%左右;高龄老年人将增加到2 900万人左右,独居和空巢老年人将增加到1.18亿人左右,老年抚养比将提高到28%左右②。
为解决日益严峻的社会养老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
2013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保障。
2014年财政部等部门发布的《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对象,收稿日期:2018-01-21作者简介:江钦辉(1981-),男,福建泰宁人,副研究员,硕士,研究方向:民商法学,社会法学①根据《2012 – 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及计算所得。
②参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13号)。
江钦辉: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合同若干问题思考 37主要为“‘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和扶养能力)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
这些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实施提供了国家层面的政策依据。
此外,部分地方也相继出台了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以及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也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具体实施提供了地方层面的法规及政策依据。
在地方实践中,部分省份探索了“由市场主导、政府以出资购买方式调节同时进行监管、集合社会力量参与以及家庭共同出力的多元化和多层次”的社会化参与养老服务的居家养老体系[1]。
居家养老作为继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之后出现的一种新的养老模式,“结合了社区养老资源,加入了国家政策扶持”,能“使老年人在家庭中享受社区的支持和国家的福利,在社区中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弥补了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存在的不足[2]。
而上述这些规范性文件主要是从公法的角度对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予以规范,但对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私法规范则明显关注不足。
政府为实现对特定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与社会养老服务机构之间签订的合同是什么性质?在合同的具体履行过程中,政府方、养老服务提供方、老年人各自享有怎样的权利和义务?应如何承担责任?在理论上进一步厘清这些问题,将对实践有所助益。
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合同的性质问题政府为实现对特定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居家养老服务保障,通过向社会养老机构购买服务,并与其签订合同的方式实施,是政府利用私法的方式来履行其公法职能,是社会管理方式的创新。
但是,对政府为实现公法的目的而与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订立合同的性质,理论上存有争议。
有观点基于主体签订合同的平等性、合同目的的公益性、实施方式的私法性等理由,认为该种合同属于行政私法合同[3]。
所谓行政私法合同,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生存照顾的公共行政目标,而与行政相对人签订的具有公私法权利义务混合性质的协议”[4]。
也有观点认为,该种合同既是行政私法合同,也是第三人利益合同[5]。
我们认为,上述两种观点都有待商榷。
前一种观点,因合同的目的具有实现公法的职能,而实施方式又具有私法的性质,所以将其概括为“行政私法合同”。
但这种概括并没有准确揭示该种合同的性质,而且“行政私法合同”这一概念本身也容易产生歧义。
可见,该种观点并没有很好地揭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合同的本质属性,有欠妥当。
后一种观点除认可前一种观点外,还从是否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这一合同分类的角度认为,该种合同还属于“第三人利益合同”。
该种观点并没有认清该种合同实际上是为了实现公法上的利益,即政府是为了实现公法上的职能而订立的。
也就是说,老年人享有的合同利益是附属于公法利益之上的,而合同法中的“第三人利益合同”则是第三人独立享有合同的利益。
可见,该种观点也没有很好地揭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合同的本质属性,也欠缺妥当性。
对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合同的性质进行判断,应从合同的本质属性上考察。
从该种合同的本质属性来看,其目的在于履行政府的公法义务,即便实施的方式具有私法的性质,也不能由此改变合同订立的目的在于实现公法上的职能这一本质属性。
因此,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合同,从性质上看,属于行政合同。
具体而言,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合同,是政府将自己本应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通过市场化机制,利用私法的手段,向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购买,由其代为向特定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而自己只是向社会养老服务机构支付服务费用以及对服务质量和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估,以实现公38温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第31卷第6期 法的职能,并确保公法效果实现的一种行政合同。
虽然从实现公法职能的实施方式上看,采取了市场化手段,具有私法的特性,但是从合同订立的目的上看,政府之所以向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其目的在于实现对特定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这一公法职能,具有公法的特性。
由于手段是为目的服务的,实施方式的私法性并不能改变合同实现公法目的这一本质属性。
因此,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合同认定为行政合同,具有合理性。
在厘清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合同的性质之后,需要进一步明确该合同实际履行时政府方、养老服务提供方、老年人之间存在的法律关系,即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问题。
在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合同实际履行中,行政机关虽然与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签订了合同,属于合同的债权人,但其自己不享受利益,而是由特定的老年人享受利益,其只是要求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向特定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行政机关之所以要求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向特定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源于行政机关对特定老年人应当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职责,即对特定老年人承担的公法上职能。
对于老年人这一合同实际履行的受益人而言,虽然其不是合同的当事人,但是老年人在接受社会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时,并非只是接受服务的被动受领人,而是对社会养老服务机构享有直接的给付请求权[5]。
三、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合同的政府方权利、义务、责任问题(一)政府方的权利问题在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合同的实际履行中,行政机关作为合同的债权人,并不享受合同的利益。
但为确保合同目的,即公法职能的实现,有必要赋予行政机关一定的权利。
具体来说,在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实际履行居家养老服务合同的过程中,行政机关对合同实际履行的情况应享有知情权、监管权、评估权,同时也享有合同解除权、赔偿损失和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等权利。
知情权,指行政机关有权了解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在实际履行合同中为特定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具体情况,包括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具体内容、方式、标准等是否符合相关约定,老年人对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是否满意等等,以便行政机关能够对服务的质量和效果进行有效的监管和评估。
监管权,指行政机关有权对社会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的质量随时进行监管,在出现老年人对服务人员提供的服务内容、方式、标准等不满意的情形时,有权要求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及时予以纠正,以更好地实现公法上的职能。
评估权,指行政机关有权通过各种方式对社会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效果进行定期的评估,以决定其是否具体行使合同解除权,以更好地实现公法上的效果。
合同解除权,指在居家养老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法定或者约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如社会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效果不好,导致合同目的,即公法上的职能,难以实现的,行政机关有权行使合同解除权。
赔偿损失和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指当社会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有违约行为时,行政机关享有请求社会养老服务机构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当然,社会养老服务机构有法定或约定的免责事由除外。
在出现了法定或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时,行政机关行使合同解除权的,行政机关除有权要求社会养老服务机构承担违约责任外,对其向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多支付的服务费用,也有权依据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要求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对多收取的服务费用予以返回,并在社会养老服务机构不及时返还时,有权要求其支付占用期间的法定孳息。
江钦辉: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合同若干问题思考 39(二)政府方的义务责任问题在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合同的实际履行中,行政机关负有给付报酬的义务,即依约负有向社会养老服务机构支付服务费用的义务。
如果行政机关没有按照居家养老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向社会养老服务机构支付或足额支付服务费用,除非存在法定或约定的免责事由,否则应当向社会养老服务机构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