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四川省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出台

政府采购信息网2014年10月11日08:10 来源:华西都市报作者:四川字号:大¦小《四川省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出台

截至2013年底,四川省60岁以上老年人数达1500余万,占全省常住人口的18.8%。随着老龄化加剧,养老问题也成为社会热门话题。按照“9073”的养老格局,居家养老在其中占有重要比重。

近日,《四川省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披露,对政府出资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标准、方式以及内容进行详细规划。在成都,通过政府购买向老年人提供服务的机构已不少见,这一《办法》的出台,也将在此前的基础上更加规范、全面,而将街道办等基层政府作为购买主体,也将使服务更加个性化。

新政

面向三类老人提供助餐助洁等服务

日前,《四川省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出台,市(州)、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可向各级公办养老机构、民办养老机构、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其他社会养老服务组织,以及有组织的公益性岗位社工等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这些服务内容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服务对象为60周岁以上的散居城镇“三无”老人、散居农村五保供养对象;60周岁以上的居家养老城乡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老人、残疾老人和独居老人;城乡低收入家庭中80周岁以上居家养老的这三类老人。

对于符合上述要求的老人,由本人或其亲属向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村(居)民委员会初审合格的,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定。

此外,民政部门将对服务承接主体提供的服务进行跟踪和测评,年度服务满意度低于85%的将终止合同。

更加规范

过去各区标准不一现在全省统一标准,保证在最低标准之上

基层政府做买方经费每人至少300元

“这次出台的《办法》,是对整体情况的一个规范。”四川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聂奎说。

截至2013年底,四川省60岁以上老年人数达1500余万,占全省常住人口的18.8%。孤寡老人、低保老人、失独老人等的生活状况越来越受关注:锦江区两三年前就开始,为60岁以上老人每月发40元的代金券,用于理发、保洁等,金牛区还开展了陪老人聊天的服务项目。

“不过,由于经济水平不同,各地区购买服务的标准参差不齐。”在聂奎看来,新的《办法》明确省级财政按最低标准的35%给予补助,其余部分由市、县财政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就能够确保所有地区都在这个最低标准之上,而《办法》中明确的三类对象,属于政府‘兜底’的部分,不需要花钱,就可享受到服务。”

《办法》明确,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经费标准,以提供服务覆盖的对象人数计算,平均每人每年不低于300元。

更加全面

过去:补贴现金和社会爱心帮助现在:在此基础上提高老人生活品质直接提供服务避免老人舍不得花钱

在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之前,高龄老人、低保老人等的养老福利主要是来自每个月的高龄津贴、补助等。“但是,老年人节约惯了,给现金往往舍不得花。”聂奎说。

将养老服务补贴直接用于提供服务的机构,再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落实到困难老人的身上,直接帮助他们改善生活,聂奎认为这样的福利更加全面。

按照目前“9073”的养老模式:90%的老人通过家庭照顾养老,7%的老人通过社区照顾实现居家养老,剩下3%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集中养老。“养老服务购买的卖方并不局限于养老机构,餐饮店、理发店都可加入其中提供服务,更符合这样的养老模式。”聂奎说。

更个性化

过去补贴遵循统一标准现在根据需要提供专属服务

满意度不满85%终止合同

确保老人享受优质服务

在聂奎看来,将街办和乡(镇)政府作为购买主体是《办法》的一大亮点。“这样更能满足个性化的需求。”

“服务的主体是一定的,可以根据各自辖区内老人的需求来选择服务项目,既避免资源浪费也更能满足老年人的需求。”聂奎说。

“对于老人来说,除了基本生活保障,他们最希望的还是精神上的慰藉”。“虽然《办法》中所提及的购买内容只是助餐、助浴、助洁、助医等生活方面的需求,但在实际开展过程中,完全可以加入诸如提供聊天之类的服务,解决老年人的孤独感。”聂奎说。而满意度不满85%将终止合同的规定,也更能保证老年人享受到优质服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