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的考评机制探讨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党风廉政建设的考评机制探讨
作者:吴吉铭
来源:《管理观察》2011年第05期
摘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工作制度,但目前对其的考评机制存在考核指标不完善、责任主体有时错位、考核方法单一、考核结果公正性不够及其未得到有效利用的问题。

要解决这些问题,须完善考评领导机制,明确责任制考评主体;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保证评价公平、科学、严谨;改进考评方式,坚持日常检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实地考核与自查评定相结合、责任制考核与发现问题的限期整改相结合、单位整体工作考核与责任制考核相结合;完善责任追究机制,促进责任制落实;完善考评反馈、通报机制,督促问题整改。

关键词:党风廉政责任制考评探讨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工作制度,是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

抓好责任制的落实,搞好工作考评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手段。

近年来,基层党委(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要性的认识越来越深刻,逐步形成了一套较完整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考评机制,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司其职,干部群众广泛参与。

做到了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考核,形成了责任制工作有人管、有人抓的良好局面,责任制的执行和落实成效显著。

但也应看到,随着形势的不断变化,责任制考核在指标设置、评价体系确定、结果运用、责任追究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认真分析目前考评机制存在问题,健全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对于进一步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显得尤为必要。

一、考评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考核指标不完善。

缺乏一套科学完整的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的随意性较大,不能真实、准确地反映被考核单位、部门工作情况。

(二)责任主体有时错位。

个别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没有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就是本身,表现为重业务工作,轻党风廉政建设和责任制落实。

有的甚至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仅仅看作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情,把业务工作视为硬指标,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软任务,不同程度地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

(三)考核方法单一。

仍是沿袭过去的听汇报、查资料、搞问卷等老做法。

对责任制的考核工作仅仅局限于检查被考核单位有无文件、制度规定,有无工作计划安排,有无考核目标、数字资料等,至于考核目标如何落实、落实效果如何,则很少注重。

(四)考核结果公正性不够。

虽然每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人员都是从办公室、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抽调,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业务性较强,涉及面广,所抽调的考核人员没有相对固定,且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容易导致在考核过程中存在“尺度不一”的问题,导致考核结果公正性不够。

(五)考核结果未得到有效利用。

考核结束后,考核组往往只对考核结果下个结论或在一定范围内下发通报,而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较差的单位和个人,惩罚和责任追究的力度不大,普遍存在失之于宽、软的现象。

二、落实考评机制的几点建议
(一)完善考评领导机制,明确责任制考评主体
在责任制落实考评过程中,必须突出“党委(组)统一领导”这个中心,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高度重视,总揽全局,统筹安排。

切实加强对责任制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责任制考评领导小组的作用。

同时,要明确责任主体。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的主抓者,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者。

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配合党委(组)抓好本单位和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分解、落实和考评,着重抓好落实过程中的热点,难点和突出问题,并抓好每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

(二)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保证评价公平、科学、严谨。

一是科学设立责任制考评指标体系。

指标体系包括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反腐倡廉任务完成情况、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上级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作风建设情况、党务政务公开情况、“三重一大”集体讨论情况、财务管理情况等。

二是突出责任制考评重点。

特别是要把“一把手”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作为考核的重点,使之更具现实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一把手”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有重要的领导责任。

一个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搞得好不好,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能不能在本单位得到落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一把手”。

因此,应把对“一把手”的考核监督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考评的重点。

三是改进考评方式。

重点坚持“五个结合”,即坚持日常检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突出以平时检查为主的责任制考核方法,既侧重年终考核,又注重日常工作动态评价,?对完成反腐倡廉各项任务情况进行日常考核;坚持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改变上级对下级落实责任制工作的考核变成对下级纪检监察部门工作检查的考核,健全监督体系,邀请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人员参加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把测评结果切实作为衡量考核对象履职尽责情况的重要依据,
使群众评价、社会评价在责任制检查考核中得以体现;坚持实地考核与自查评定相结合,采取季度抽查、半年督查、年终考核等办法,运用听取汇报、查看资料、走访座谈等形式,把实地考核与单位自查、评定相结合;坚持责任制考核与发现问题的限期整改相结合,督促整改发现问题,并把整改情况纳入年终的考核评价,同时结合年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特别是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干部和群众进行通报,对整改的重点、采取的措施实行民主评议;坚持单位整体工作考核与责任制考核相结合,把被考核的单位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被考核单位整体工作的重要依据,并把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结果装入个人廉政档案,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和岗位调整的重要依据,使考核结果得以充分利用。

(三)完善责任追究机制,促进责任制落实
一是严格责任界定。

责任界定是责任追究的前提和基础,是责任追究的难点。

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态度严肃认真,界定方法科学,严格把握政策,区分不同责任的界限,包括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的界限、主要领导责任与重要领导责任的界限、领导责任与非领导责任的界限。

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的人和事,要看问题发生前是否采取防范措施;看平时监督管理是否到位,制度是否落实;看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是否及时纠正等界定是否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二是明确追究重点。

要明确责任追究的重点是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都要追究其领导责任。

因而,在实际操作中我们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核心,应以追究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个人责任为重点。

三是对不追究者实行“再追究”。

各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作出的责任追究决定,有关单位和部门都要坚决执行。

对不落实追究决定或落实不力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要追究有关单位、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

同时,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发现存在应该追究而未予追究的问题,应责令实行再追究,追究相关单位和部门领导的责任;对责任追究落实不力、追究不到位,造成重大失误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除实施责任追究外,还要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票否决制度。

真正体现责任追究的严肃性,确保责任追究落到实处。

(四)完善考评反馈、通报机制,督促问题整改
一是建立考核结果反馈制度。

把责任制考核结果与解决存在问题相结合,适时实施反馈,建立防范和整改机制。

针对落实责任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实行责任制工作考核结果反馈制度,及时以书面形式向被考核单位和部门反馈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得分、扣分原因;领导班子的总体评价;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情况;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履行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建议。

对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
况纳入下一年度的考核内容。

同时,对落实责任制中涉及全局性的问题认真进行分析,及时为今后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和防范措施。

二是建立考评通报制度。

考评工作结束后,及时通报考评结果,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就被考核单位和部门贯彻执行责任制情况、考核情况以文件形式进行通报。

对考核评定为一般、较差的单位和部门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通报批评,这样既提高了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又增强了考核工作的实效性。

三是建立问题整改台账。

台账内容包括:考核时间、存在问题描述、主要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结果、监督方式等。


作者简介:
吴吉铭(1955-),男,汉族,山东单县人,经管专业本科,政工师,经济师,工作单位为中国人民银行山东菏泽市中心支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