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全会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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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发言稿
大家好,首先我很荣幸,也很高兴可以在这里给大家讲些东西。
接着,我进行自我介绍
现在,我代表秘书处开始本次的发言。
第一,学生会简介
学生会是在校党委、学工部、团委领导下的全院大学生自发性组织,在校团委老师的直接指导下开展工作,它代表广大同学的利益,以为广大同学服务为核心。
我们的宗旨
学生会坚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根本指导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以接受上级领导、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为职能;以协作、高效、愉悦、创新为原则;以正规化、制度化、科学化为建设目标,代表广大学生利益,反映广大学生意愿,沟通校领导及各部门与学生的联系,充分发挥桥梁作用,参与我校的民主管理,协助我校建立良好的教育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大力推进学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广大同学的文化素养;同时积极组织同学将服务性活动推广到社会,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我们的任务
1、团结和引导全校学生,以学习为中心,活动为辅,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2、沟通校党委、校各级部门与同学之间的联系,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积极参与我校民主管理,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前提下,表达和维护学生的正当权利。
3、协助我校各级党组织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同学在实践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水准,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4、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配合我校中心工作,协助我校创造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创造良好的教育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5、以接受上级领导、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方针,广泛开展各种生动活泼、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为同学的成长成才服务。
6、加强同各兄弟学校和社会各界的联系与交往,达到提高学生思想觉悟,陶冶道德情操,广阔知识视野之目的。
我们的成员
凡取得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承认本会章程,自愿加入学生会,均为学生会成员。
学生会除主席团外下设12个部门及各院系分会。
我们的追求
服务、民主、团结、勤奋、求实、高效、创新
我们的目标
感悟着师院这片热土所带给我们的自豪感与使命感,结合当前实际,学生会的工作总方针是:“团结、带领广大同学,以服务为核心,以活动为平台,以树立形象为目标”。
发愤学习、脚踏实地、锐意创新,为把我院建设得更加美好而努力。
把学生会建设成为适应时代要求,展现良好形象,团结广大同学,勇担社会责任,服务、亲切、活泼、廉洁、务实、和谐、诚信、民主、创新的在全市高校具有品牌影响力与感召力的优秀学生组织,为咸阳师范学院的未来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一章,学生会干部任免制度
第一条:凡当选学生会主要干部,任期一年,不得擅自辞职。
如遇特殊情况需向分管副主席提交辞职报告,经主席团批准后方可辞职。
第二条:新任学生会干部由前任干部根据工作情况推荐,并进行竞聘演说,答辩等,经主席团审批后产生。
主要顺序是:主席团——部长——副部
长。
第三条:在学年处,以演讲、答辩等形式向全院公开招收干事。
试用期干事经一段时间活动考察,由学生会干部会议讨论后决定最终干事名单。
使
用期依据每年的具体情况而定,试用期满后,即被确定为正式学生
会成员。
第四条:干事辞职须向该部部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通过后交秘书处备案。
第五条:在学生会自然换届之前各部长必须对本部门的人员进行重点培养。
第二章,学生会例会制度
第六条:校学生会定于每周日晚9:30在学生会办公室召开主席团会议,每周一晚9:30在团委会议室召开部长会议,每双周周三晚9:30在学馨苑三楼
召开各院系主席团会,每月第二周周二开学生会全体会议,若有特殊情
况另行通知。
第七条:与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
因故不能到会者,应例行正规请假手续,并向秘书处提交书面申请一份,否则按处罚条例给以相应处罚。
第八条:与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场。
学生会例会由副主席主持,根据会议议
程听取各部部长汇报上周工作情况,总结上周工作,布置本周工作任务。
第九条:学生会例会时,各部部长应准备好当天会议所要汇报的材料,会后交到秘书处存档。
第十条:学生会例会时,全体成员必须做好相应会议记录。
第十一条:秘书处全权负责请假、考勤工作。
第三章值班制度
第十二条:值班人员为学生会全体成员,主要负责团委及学生会办公室的清洁,接待来访客人、处理日常事务,不能解决的问题记录下来,并及时上
报分管部门长或主席;接到学工部及团委的任务时应及时做好记录,
配合学工部及团委老师完成各项工作。
第十三条: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上岗,规定值班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开。
临走时必须保持室内整洁,物品整齐、关闭电源。
第十四条:各部门使用学生会办公室时应注意保持清洁,使用完毕后必须打扫卫生。
第四章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档案管理工作由秘书处负责,对学生会所有工作进行分类、整理、归档。
第十六条:学生会档案分类为:会议记录、干部干事档案、各部活动记录、成员联系方式及学生会一般文件。
第十七条:各部门每学期前两周内向学生会递交一份详尽的工作计划,学期末前两周各部门应递交本学期的工作总结。
第十八条:学生会干部离职前如有需要可由校团委对其写出相关鉴定或推荐的,由主席团成员对各部部长写出相关鉴定,各部部长对各部成员写出
相关鉴定。
第五章附录
第十九条:本工作制度最终解释权为校学生会。
第二十条:本工作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校学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