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规划变革给电网规划前期工作带来的影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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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库见解Vision
国土空间规划变革给电网规划前期工作
带来的影响分析
国网经济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罗永利 刘建琴 王 虓 郭 尊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刘增训 朱任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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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9年5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提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重大部署。
2019年5月28日,
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对国土空间规划各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全面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管理工作。
2019年8月5日国家电网公司印发《关于配合做好国土空间规划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所属电网企业认真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相关要求,做好与国家、地方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的精准对接,确保电网规划及时、完整、准确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实现电网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及时深入研究掌握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新特点、新要求,分析其对电网规划相关工作的影响,进而研究提出与之相适应的电网规划体系和相关工作机制完善建议十分必要。
对电网规划及电网前期工作的影响有利于电网规划落地实施。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实现“多规合一”,能有效解决规划类型过多、内容重叠冲突,审批流程复杂、周期过长,地方规划朝令夕改等问题。
电网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后,依靠国土空间规划的权威性,为保障规划站址、廊道资源提供了依据,为规划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有利条件。
有利于规划边界条件设定与项目安排。
从源网协调发展方面看,全面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现“多规合一”,将有效促进中央与地方政府、政府内各部门的协调一致,构建涵盖各类建设项目的审批服务新体系,从而打通电源与电网规划的行政壁垒、促进源网协调发展。
为公司电网规划提供更加精准、确定的边界条件,有利于公司合理规划安排电网项目,特别是电源配套送出项目,提高规划精准度。
对电网规划滚动修编、项目调整影响较大。
目前电网规划按年度进行滚动修编,规划期内项目调整较为频繁。
而国土空间规划修改需履行相关法定
程序,修编周期可能较长,滚动修编机制尚不明确。
电网规划年度滚动修编的调整项目可能难以及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建立,要求电网规划方案更精准且不可随意调整。
对电网规划深度要求越来越高。
电网规划项目一旦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规划方案不得随意更改,规划调整难度增大。
当前电网规划方案一般遵循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原则,主要考虑保障电网安全、满足供电需求等因素,对线路路径、变电站址等可实施性因素考虑不足。
电网规划对城市总体规划、各类基础设施规划、重要区域发展规划掌握的不深不透,难以实现电网的合理空间布局。
对电网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提出新要求。
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先规划、后实施的要求,电网规划项目实施前必须统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而以往电网规划“项目名称规模列表﹢接线示意图”的纳规形式已不能满足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及“基础信息平台”的对接深度要求。
迫切需要电网规划主管部门或电网公司在完成电网发展规划研究的同时开展规划选址、选线工作,即电网设施布局规划。
将电网规划项目的站址、廊道等的空间需求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深度、数据要求进行体现,并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
有利于简化电网项目核准审批手续。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自然资源部门掌握路径通道内的全面资料,可降低电网项目前期工作收资的难度,减少协议办理环节和时间。
通过合并优化大幅度缩减支撑性文件办理流程及时限,预期核准审批过程将相对顺畅,项目核准和开工建设审批流程简化。
城市综合管廊、电缆线路等特殊工程规划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可简化建设审批程序,降低工程协调难度;有助于提升环、水保工作开展的效率。
尽早明确规划线路廊道及所经环境敏感区,有助于尽快开展项目环评、水保的报批工作。
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审批思路来看,实现管理机构的统一后将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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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减少环水保工作中行政部门的分散化问题。
电网设施布局规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电网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研究期限不一致。
国土空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远景年为2050年,超出“十四五”电网规划10年以上。
在此情况下,各供电公司依据规划区域内经济、负荷发展趋势预估边界条件自行开展电网中、长期发展规划或目标网架规划,形成补充电网规划项目库并据此开展电网设施布局规划的编制。
现有电网规划项目库不论年限、数量还是质量方面均无法很好地满足国土空间规划纳规对接深度要求,急需加强中、长期电网规划与项目库的管理,提高储备项目数量,提升储备项目质量。
国土空间规划总体工作放缓,专题规划衔接受到一定影响。
由于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尚未发布,多数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大的边界条件尚不确定,各地市政府国土空间规划工作较原计划有明显推迟,一定程度影响了各级电力设施布局专题规划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包括各专项规划)及时有效衔接,需各单位及时跟踪、对接,确保电网规划成果与相应国土空间规划充分衔接,纳规及时。
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规划项目近期难以有效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由于10千伏及以下规划项目作为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衔接最密切的层次,在提供电力供应的同时,容易发生较大变化。
主要城区部分,地方政府对电力管廊的建设投入受限,又不建议采用架空方案,使得10千伏规划项目落不下问题比较突出。
收资工作受阻,影响电网设施布局规划编制。
由于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均是首次开展,针对电力设施专项规划的编制深度、成果形式无法提出明确的要求。
各级自然资源部门针对国土空间相关数据不同程度要求保密,数据共享存在一定困难,部分公司收资受阻,无法统筹获得全局资料,一些限制站址路径比选的生态红线、基本农田等敏感数据无法详实掌握,对电网设施布局规划的编制深度造成一定影响。
规划工作及前期工作相关建议
建立电网设施布局规划管理体系。
为更好地适应国土空间规划五级管理体系,建议参照现有电网规划体系建立“四级规划、五级参与”的电网设施布局规划管理体系。
由总部、省、市、县四级发展部门归口管理,各级相关部门协同配合、一线班组参与、技术
单位支撑的常态化电网设施布局规划工作体系,进一步加强地市经研所和县公司规划支撑力量。
研究出具《电网设施布局规划工作管理规定》对电网设施布局规划工作的职责、内容、流程、评估、调整等环节进行规范,并对《电网设施布局规划内容深度规定》进行修订。
统筹规范做好电网设施布局规划工作,同步完善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技术标准体系。
科学确定电网规划边界条件。
彻底转变电网规划中预设边界条件问题,充分尊重各级能源主管部门在电力规划上的权威性和统筹协调作用,以政府提供的电力需求、电源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边界为依据,开展电网规划,避免由于边界条件变化导致电网规划频繁调整、外部沟通协调困难的被动局面,确保规划不越位。
加强电网中、长期规划研究与管理。
电网规划是能源、电力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议公司积极与能源主管部门沟通、汇报,促请尽快启动能源及电力中、长期发展规划,统一组织研究确定规划重大边界条件。
规范开展公司各级电网中、长期发展规划工作,加强目标网架研究与项目库管理,为电力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奠定基础。
主动与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主管部门沟通对接。
促请各级政府成立规划编制工作组,电网公司作为成员单位参与工作,做好电网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
跟踪国土空间规划滚动调整机制建立情况,相应制定入规电网项目调整机制,为电网项目合理调整提供政策保证。
在前期计划管理环节,为确保电网项目前期、工程前期顺利开展必须做深电网规划,即完成电网设施布局规划。
建议纳入项目前期计划的电网建设项目,除必须符合通过评审的电网规划之外,还必须符合通过政府批复的电网设施布局规划。
未纳入规划项目库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项目不得纳入前期工作计划,不得开展前期工作;在项目可研设计环节,预可研工作需提前至电网规划纳规环节或与电网设施布局规划工作合并开展。
在可研编制过程中对项目选址、选线和方案比选部分内容应改为核实与国土空间规划相符性及局部调整可行性论证;在项目支持性文件办理环节,建议根据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实施实际进度,结合可研初设一体化工作的开展,将部分前期专题评估(土地预审、规划选址、环评、水保)与可研设计同步开展,待可研批复后及时进行支持文
件批复办理,有效缩短项目前期工作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