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材种子种苗市场现状及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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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材种子种苗市场现状及对策分析
作者:范文雯
来源:《现代园艺·下半月园林版》 2017年第10期
近年来,我国中药材价格不断攀升,这为我国中药材产业发展提供了良好契机。

中药材生
产和其他农作物生产一样,对种子种苗具有严格要求,只有保证种苗种子质量才能够保证生产
活动的有序进行。

然而当前我国中药材种苗种子市场中还存在一系列问题,进而使得中药材种
苗种子质量难以获得有效保证,并对中药材生产产生严重威胁。

相关部门应当强化重视,强化
对中药材种苗种子经营的管控,进而确保药农能够获得优质的种苗种子,最终推动中药材生产
的有序进行。

1 在中药材规范化生产中中药材种苗种子质量的意义1.1 中药材种植和我国规范
化生产的现状20 世纪末中药材规划化生产(GAP)概念在我国被首次提出,自此《中药材生产
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开始在中药材生产企业中实施,并在符合相关规定中药材生产企业中发布GAP检查公告。

2004年中药材GAP企业认证首次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截止2016年年底获得GAP认证企业已经接近100家。

近年来,市场中药材价格大幅波动,在旱灾、地震、
人为炒作的影响下,半夏、太子参、冬虫夏草、三七、金银花等药材价格出现较大了涨幅,很
多企业开始进行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种植业的重要新热点之一就是中药材种植,中药材行业
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

1.2 在GAP中中药材种苗种子质量的意义和地位种子质量通常体现于
种子的水分含量、健康度、生活力、发芽率、千粒重、净度、纯度等,在药用植物中品种的品
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种子的质量,并且药材的有效性、稳定性、安全性也与其息息相关。

中药
材通常以1~3a为生产周期,所以一旦出现劣种子、假种子将会产生难以挽回的损失。

实际只
有保证中药材种苗种子品质优良,才能够生产出优质中药材,保证药农的利益。

中药材GAP基
地认检查项目中关于中药材种苗种子质量进行明确规定,衡量中药材规模化种植以中药材种苗
种子质量水平为重要指标,只有促进中药材种苗种子质量提升,对种子质量标准进行规范,促
进2种普及率提升,才能够为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开展提供保障,进而为中药材产业发展提供助力。

2 中药材种子种苗的经营和质量现状2.1 中药材种子种苗经营现状第一,缺乏专业市场和
渠道。

当前农作物种子专业农资市场、经销商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发展起来,但中药材种苗种子
专业销售渠道和市场还没有充分形成,仅仅以我国已批准的17个中药材专业市场为依托。

中药材种苗种子市场规模远小于农作物种子,专业性难以媲美,销售渠道也相对有限,这样情况下
购买者得到可靠及时中药材种苗种子经销信息就变得较为困难。

第二,从业人员专业素质有待提升。

很多从业人员在市场中开展中药材种苗种子经营活动中,缺乏中药材种苗种子基本经营常识的问题,并不了解种苗种子质量指标、栽培技术、品种
性能、病虫害防治技术等专业知识。

在中药材种植面积不断扩大的过程中,会有越来越多的企
业和药农购买种子,这些不具备专业知识的从业人员,种苗种子经营活动中就难以避免出现质
量问题,例如,在为开展生产试验适应性种植和区域试验的情况下卖种引种、出售质量低劣种
子等。

第三,种子价格不合理。

当前我国还没有形成完善的中药材种苗种子生产流通体系,价
格不规范、价格不合理的情况普遍存在。

最近几年,中药材价格在各种因素影响下出现较大起伏,中药材种苗种子价格波动较大,在2003 年后药材种子价格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中药材价格。

近年来,笔者对全国各地白术种子价格进行了解过程中发现,在不同地区同种种子价格差异较大,甚至在相同地区同种种子价格也存在差异,例如,不同产地的白术种子价格相差超过5倍,同一产地的价格也存在明显差异。

另外,实践中还有一些经销商传播虚假信息,使药农误认为
药材价格上涨,进而在药农购买种子种苗过程中获取高额利润。

2.2 种子质量较差目前市场中的中药材种子品质和质量不一,有很多严重问题存在。

通过
了解当前国内各地市场大黄、白术种子质量和传播品质不难发现,各地市场销售种子质量差异
明显,传播品质整体不高,发芽率不合格种子大量存在。

在2016年的调查中发现,当年生荆芥、
紫苏、小茴香具有60%~70%发芽率,多年生甘草、黄芪具有40%~50%发芽率,部分甘草、黄芪只具有30%~40%发芽率。

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包括:2.2.1 成熟度不足。

在采收中药材
种子的过程中,很多采收者难以有效把握采收时间,在种子未成熟的情况下即采收,甚至存在
一并采收带有病虫害种子的情况,进而使得市场中出现不适宜留种或不成熟的种子。

2.2.2 种源退化。

中药材生产方面一直存在只种不选的问题,普遍存在自繁、自留、自用,这种情况下中药材种源退化严重,主要变现为药用和营养成分含量出现较大起伏、抗逆性降低、单产不高不稳定、肉色发黄、食用器官畸形化或变小,这种情况下中药的商品价值很难提升。

另外,在半夏、党参、黄芪、白术等药材育苗过程中经常发生连茬生产,进而导致严重的种苗
病害。

2.2.3 种源混杂,参假严重。

药材质量、经济效益与药材种苗、种子等种源存在密切关系。

现阶段市场中中药材种苗种子缺乏明确产地来源、采收时间、品种信息,甚至一批种子来
自好几个地区,存在以假乱真、以次充好、以非道地充道地中低的现象。

例如,梭砂贝母、甘
肃贝母、川贝母是川贝母正品的主要来源,而实际中经常使用丽江慈姑冒充。

又如狭叶柴胡小苗、种子是柴胡的主要来源,但实际中经常使用大叶柴胡小苗或种子冒充。

中药材道地性对环
境条件和地域的要求较为严格,但现阶段很多栽培品种具有混杂的种源,例如,实际中存在6
种类型的栀子品种;川麦冬由匍匐型和直立型2种类型混杂形成;土大黄(天山大黄、华北大黄、河套大黄、臧边大黄等)和大黄(药用大黄、唐古特大黄、掌叶大黄)分别源于蓼科同属
植物多个种;郁金来自4种植物,包括广西莪术、温郁金、蓬莪术、姜黄属姜黄,但一些地方
还有白丝郁金、黄白丝郁金出现;在产地川牛藤种子品种退化严重,并且已经有朵儿混杂类型
出现,包括红牛膝、麻牛膝等。

而不同种、群体、类型的药材具有不同的有效成分甚至毒性成分。

2.2.4 杂质多,种子净度低。

在种子的采收、市场出售等环节发生掺伪加重、杂质混入等
问题。

产地采收过程中经常存在管理操作粗放、配套设施不完善等情况,种子的加工处理环节
经常被省略(例如烘干、精选、清选等),这种情况下种子中就会出现树叶残枝、砂石、其他
杂质。

一些经营者在销售种子过程中为获取不法利益,经常在种子中混入杂质、砂石等,并和
种子一同出售[1]。

2.2.5 陈种新卖现象屡见不鲜。

最近几年,中药材价格大起大落,一些经营者经常囤积药材种子以谋取暴利,经常出现无法完全卖出当年积货的情况,此时就会在第二年
度将陈种作为新种销售。

但通常情况下中药材种子只在当年具有种子活力,这样陈种新卖行为
就会对中药材生产产生影响。

例如,2010年桔梗价格上涨,经营者囤积桔梗种子,第2 年市场中有大量陈种出现,江浙药农种子仅具有5%出苗率,遭受巨大损失。

2.3 中药材种苗种子质
量监管空白当前我国针对中药材种苗种子还没有开展有效的市场监管,我国不仅没有专门的机
构和部门进行中药材种苗种子质量控制和检验,还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种子法》主要规定
了农作物种子管理,《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主要内容虽然是规范中药材种植,但针对中
药材脱毒、选育、良种繁育等技术性管理缺乏细致规定,在实践中发挥的作用有限。

这种情况
下市场质量监管难以有效开展,使得市场中出现了违规经营、无证经营的现象。

2.4 中药材种
苗种子缺乏质量标准实践中主要参考农作物种子开展中药材种子品质检验,相对于其他农作物
中药材种子缺乏相应质量标准。

虽然国家已经研究中药材种子质量标准超过20多种,但当前我国大宗种植中药材超过上百种,目前良种繁育技术与标准工作难以满足实际需求。

截止到,2016年我国只针对少数中药材品种种子设定了国家标准,具体包括远志、黄芪、甘草、人参等,在
种子种苗加工包装、储藏、处理等方面仍处于真空状态。

没有针对种子质量和来源的要求标准,没有相应执法部门开展有效管理,产生了无标准、无监管的种子市场,这种情况下会严重威胁
中药材生产的有序进行,严重影响中药材GAP发展[2]。

3 改变中药材种子种苗市场的对策3.1 完善中药材种子种苗质量标准中药材种子种苗标准
是指在归纳科学实验和生产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明确规定中药材种子特性、优良品质、种苗质量、种苗生产加工、种苗检验方法、种子运输、种子包装、种子贮存等方面,同时制定系列技
术标准,进而为管理、使用、生产提供依据。

我国栽培中药材品种种子实现标准化有5个方面,包括种子生产技术规程、种子检验规程、种子质量分级标准、中药材良种标准、种子贮存与加
工包装标准。

实际中对中药材种子标准进行构建应当充分考虑中药材最新科研成果和先进生产
技术,进而促进中药材种苗种子市场竞争力的提升。

在中药材GAP发展中中药材种苗种子标准
化已经成必然趋势,对于中药材走出国门具有重要意义[3]。

3.2 对中药材品种选育科研力度进行强化实际中应当进一步提升中药材新品种选育繁育和
相关技术研究的水平,不实现种子生产的标准化、品种的标准化,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就难以实现,可以说种子产业以新品种选育和品种资源研究为生命线。

应当强化中药材品质选育的科研
人才和资料投入,并选育质量稳定的新中药材品种,进而促进种子种苗品质纯正性的提升,并
据此明确先关中药材种子质量标准[4]。

以中药材道地性为依据在全国范围内构建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在相关种子企业兴办中药材种子加工厂过程中提供必要支持,形成生产—精选—分级—包衣—包装—质量检测的产业链,进而为中药材良种的规模化管理和生产提供保障。

3.3 完善法律规定,增强市场监管实际中应当进一步完善中药材种子行业相关法律法规,
促进中药材种子行业法制体系的完善,并积极开展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组织中药材
种子生产、经营人员接受法治教育和宣传。

同时还应当积极开展中药材种子经营、生产的监管,不仅应当严格检验和控制种子质量,把好种子源头关,依据种子法和相关规章文件规定严肃查
处违法经营者,防治发生伪劣种子坑害药农的情况出现,还应当规范种子市场秩序,依据按质
论价原则开展交易,保证规定种子价格符合市场规律,防治发生价格剧烈动荡的情况,进而促
进良好市场氛围的形成。

同时各级部门还应当在药农选择种植品种过程中提供有效引导,同时
培养药农防范虚假信息的意识[5]。

3.4 强化从业人员素养
人力资源在一个产业发展中发挥中非常重要的作用,当前中药材种子经营过程中应当处理
的重要问题就是怎样提升人力资源质量。

首先,应当在管理人员中普及相关法律、种子标准化、质量规范等内容。

其次,设置较高的经营者专业素质准入门槛,保证相关从业人员具有较高的
素质。

最后,定期组织相关从业人员接受培训,培训内容应当贴近从业者从事活动,同时定期
组织受训者接受考核,并给予表现优异者一定奖励[6]。

4 结语通过以上内容可知,当前中药材种苗种子市场现状不容乐观,还有很多问题存在于中药材种苗种子的生产、销售环节,只有解
决这些存在的问题并不断完善市场进行,才能够有效保证中药材种苗种子质量,最终推动中药
材生产的开展。

相关部门应当充分认识到中药材种苗种子质量在中药材规划化生产中的意义,
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种子、种苗生产和销售环节中的问题,进而保证市场中种苗种子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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