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承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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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承诺制度
为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依法行政,服务人民,现作出如下承诺:
一、承诺内容
1、热情服务,文明待客。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风气。
2、对外承办业务,如无特殊情况,当天必须完成,不得无故拖延。
3、对手续齐全的,符合规定的业务坚持马上就办。
4、对手续不全或不能办理的应当立即向办理者说明情况,说清办事程序、申报材料。
5、严格办事程序,按照下情上报、坚持原则、提高效率的工作程序。
6、提高工作效率,优质高效服务,让办事者放心。
7、坚决执行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秉公办事,不利用职权、职务和工作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和亲友谋取利益。不利用工作之便为配偶、子女、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任何优惠条件。
8、工作和生活中,发现配偶、子女和亲友有违法违纪情况要主动报告,不包庇违法违纪当事人。
二、承诺保证
办事无故拖延,态度生硬、故意刁难、索要好处、未按承诺内容办理者,一经发现或举报,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还要向当事人赔礼道歉,经教育不改者调整工作岗位,对情节严重的违规违纪者将给于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