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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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工作职责
注:本部门工作职责即为本部门负责人岗位工作职责。
一、部门基本信息
部门名称:质量部
职务名称:质量部部长
直接上级:副总经理
定岗定员:
部长1名本科,工程师
部长助理1名本科
分析师1名本科
原料入厂、出厂检验员1名大专
检验员4名大专
二、部门工作职能:
1.负责组织编制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开展质量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工作;落实质量管理体系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对实施效果进行验证;负责质量管理体系中检验的过程控制、检验状态、不合格品控制、质量记录等管理工作。
2.负责工程项目的技术指导,确认质量控制点,做好指导工作;参与新工艺、新技术的技术鉴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工作,收集质量信息,处理质量事故投诉。
3.负责检验仪器、设备的保管,维护保养维修;负责计量器具的管理、检定及与计量管理部门联系。
4.对由于未认真贯彻执行产品质量方面的方针、政策,执行技术标准或规定不认真、不严格,致使产品质量低劣和出现产品质量事故负责。
5.对在产品形成过程中由于错检,漏检或误检而造成的损失和影响负责。
6.由于组织管理不善,在作业中造成延误检验,对影响作业进度负责。
7.由于未执行首批检验或流动检验,对造成批质量事故负责。
8.对不合格品管理不善,废品未及时组织隔离存放或处理,影响产品质量负责。
9.对统计上报的质量报表,质量信息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10.在产品形成中发现的忽视产品质量的行为、质量事故,不反映、不上报,甚至参与弄虚作假,对造成的影响和损失负责。
11.对经检验明知不合格,未经沟通签发检验合格证负责。
三、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
1.负责组织编制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开展质量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工作。监督检查全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负责落实质量管理体系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对实施效果进行验证。
2.组织起草质质量部文件,如原料检验制度、产品出厂检验制度、中间产品和成品的质量标准、检验规程、记录等,并检查其实施情况。
3.协调组织检验工作。
4.对生产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参与异常情况的处理。
5.组织召开质量分析会,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工作,收集质量信息,处理质量事故投诉。
6.负责产品样品管理,制定储存条件及期限,建立质量档案;负责外送样品包装。
7. 负责计量器具的管理、检定及与计量管理部门联系;负责检验仪器、设备的保管,维护保养维修。
8.组织公司员工进行质量管理体系培训,对质量检验人员进行专业培训,配合公司对新入场其他岗位员工进行培训。
9.负责配合国家质检单位完成产品质量检验。
四、部门负责人工作权限
1.全面行使总经理赋予的质量管理权,有质量否决权,即:按照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有权判定产品合格与否。
2.有权组织认真贯彻产品质量方面的方针、政策,执行检验标准或有关技术标准、文件。
3.对购入的形成产品用的原材料、外协品及配套产品,有权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验,根据检验结果确定合格与否。
4.对产品的材料代用有权参与研究和审批。
5.对于忽视产品质量,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等行为,有权制止、限期改正,视其情节提出处分建议。
6.对于产品质量事故,有权追查产生原因,视其情节提出处分建议。
7.对产品形成中产生的各种不合格,有权如实统计和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有关责任部门提出改进措施。
8.对部门人员使用有建议权和否决权.
9.行使职权受总经理的监督.
五、部门主要规章制度
原材料入厂检验规程
一、目的
对进货检验实施控制,确保采购产品的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通过对外购
原材料、添加剂、包装物的检验,确保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投入到生产加工使用;加强过程质量控制。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进货的质量要求及验收程序
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进货检验。包括外购原材料、添加剂、包装物的检验工作。
三、职责
1.供应部负责进货产品的送检工作。
(1)供应部负责外购产品计划、采购、标识、贮运工作;
(2)供应部仓储人员负责下达原材料请检计划;
(3)供应部仓储人员负责进货产品进行登记入库;
(4)供应部根据各部门反应的信息对供应商进行考评;
2. 技术部负责制定外购产品的检验标准和规范;
3. 质量部根据请检计划负责外购产品及样品的检验、试验指导、判定和验证工作;
四、工作内容
1.进货检验判定标准
进货检验判定依据:《原材料检验标准》、《产品标准》、《包装物入厂检验标准(钢桶,国标)》(见附件一)、《包装物验收标准》(见附件二)、《钢桶外观要求》(见附件三)等。
批次允收准则:进料检验必须以“0”缺陷为允收准则;其中关键项、重要项合格率100%,一般项不低于92%。
3.检验工作程序
供方供货——〉仓储人员下原材料请检计划——〉检验员对待检物料进行抽样、检验并填写检验结果——〉质量管理人员判定是否合格并批准同意入库。
供方首次供货:
供方必须将样件、化验单、合格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注册证书复印件等交由供应部,质量负责人依据化验单等要求制定检验项目,交检验员进行检验,检验人员填写《原材料检验记录》,生产试用必须有相关人员跟踪。
样品检验完毕后,将检验结果通知供应部,据此做出鉴定报告,供应部通知供方是否可用及能否列入《合格供货方清单》,根据供方情况制定初步供货份额。
非首次供货:
由供应部仓储人员通知质量部原材料名称、供应商、数量、来货日期,并将随货化验单交与质检员;质检员按检验标准要求进行取样、化验,将检验结果记录于《原材料检验记录》上,并上报质量主管,由质量主管判断其是否合格,若合格,签《入库合格证》,准许入库;若不合格,填写《不合格品评审和处置记录》,通知供应部、生产部、技术部进行协商,决定该批原料让步接收或退货,将结果通知供应部。
4.检验工作要求
(1)采购人员须按照月采购计划和交货进度,报送请验计划,填写交检批数量、供货单位等内容;
(2)检验员严格按《原材料入厂检验规程》、技术工艺通知等要求,进行检查并如实将检验数据填写到《原材料检验记录》上;
(3)检验员将检查结果报质量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依据产品工艺要求、加工及装配等要求,判定物料是否合格,并批准同意入库或退货并通知办理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