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学法制度
市场监督所工作制度
市场监督所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监督所工作,保障消费者、经营者和其他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市场监督所是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场监督管理的执法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市场主体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第三条市场监督所工作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效率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市场监督所设所长一名,副所长若干名,内设执法一科、执法二科、综合科等职能科室。
第五条市场监督所的职责:(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市场主体进行登记、备案和年度报告等工作;(二)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市场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三)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商品(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四)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等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五)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六)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处侵权违法行为;(七)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广告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八)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药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九)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特种设备安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十)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十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十二)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化市场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十三)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网络安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十四)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组织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十五)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非法集资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十六)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无照经营进行查处;(十七)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听证、行政复议、应诉等工作;(十八)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市场监管领域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十九)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执法监督员法制员管理制度
县市场监管局执法监督员法制员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系统法制建设,强化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法制员,是指执法大队及基层所(以下简称单位)中履行执法监督职责的人员。
第三条各执法大队及基层所应当根据本单位行政执法实际和人员配备情况,设1至2名专(兼)职法制员。
第四条法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热爱法制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坚持原则,责任心强;(二)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熟悉行政执法的相关法律法规,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三)取得《行政执法证》;(四)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五)经法制员培训,考试、考核合格的。
第五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制员:(一)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的;(二)因违法行政被追究执法过错责任未满两年的;(三)其他不适合担任法制员的。
第六条法制员应由所在单位推荐,经局政策法规科审查确定。
第七条法制员履行以下职责:(一)学习、宣传法律法规,协助组织本单位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二)落实上级机关执法监督制度,协助本单位建立、完善相关的执法监督制度;(三)对本单位制定的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的文件材料进行事前合法性审查;(四)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五)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核审、初审和审查;(六)对本条所列(三)、(四)、(五)项以外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查和监督;(七)对行政处罚案件的执行进行监督;(八)组织、协调、参与有关行政复议的答复以及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九)对办结案件的立卷工作进行监督;(十)法制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法制员履行职责时对本单位行政领导负责,业务工作接受所在行政机关法制机构的指导。
第九条各级执法机构应支持法制员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微机、法律书籍等办公设备及资料。
第十条基层所法制员可由符合条件的副所长兼任。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的工作规范与职业道德要求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的工作规范与职业道德要求在市场经济体系中,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的工作严重关系到市场秩序的维护和公平竞争的实现。
因此,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必须遵守一定的工作规范和职业道德要求,以确保执法公正、维护市场秩序,保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
一、工作规范1.遵守法律法规:作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首要的职责是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他们应深入了解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执法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2.客观公正: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在工作中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偏袒、不徇私,公正对待所有市场主体。
他们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依规开展执法工作。
3.保护企业与消费者利益: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应当秉持保护企业与消费者利益的宗旨。
他们需要加强与企业和消费者的沟通,解决相关问题,并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4.保守商业机密: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应当严守商业机密,不泄露商业秘密信息。
他们需要对掌握的企业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
5.严守职责边界: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应当明确自身工作职责,并严守边界。
他们不能滥用职权、越权行使权力,确保自己的执法行为在法律和规章的界限内。
二、职业道德要求1.诚信正直: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应当具备高度的诚信和正直。
他们要言行一致,坚决杜绝以权谋私、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
2.尊重和保障人权: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应当尊重市场主体的人权,包括平等权利、信息权利和隐私权利等。
他们要尊重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合法行使执法权力。
3.保守秘密: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获取的知悉商业秘密等信息应予以保密,并遵循相关保密规定,确保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4.廉洁自律: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要求,坚决抵制腐败行为。
他们要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利益的侵蚀,保持高尚的职业操守。
5.服务意识: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应当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不仅要惩治违法行为,还要及时回应市场主体的合理诉求,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市场监管的法制
法制建设I市场监管的法制文I李明刚编者按:当前,市场监管部门在组织机构、执法职责主管内容等方面都发生了变化,所以面临的监管形势复杂、执行的法律法规多、牵涉面r;为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概况,特刊登此文,以统一厘清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分类和层级,并对之前所刊登的相关连载文章中有关目录标题的顺序分类予以梳理。
法制即法律制度。
广义的法制是一个多维度的概念,不仅包括静态的法律制度,还包括动态的立法、守法、执法和对法律实施的监督,也包括“依法办事”的原则或理念。
狭义的市场监管法制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制度。
按照法的部门区分,除宪法和国家法外,现行法律和行政法规包括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社会法、刑法等实体法,以及有关诉讼和非诉讼程序法。
市场监督管理职能涉及领域广泛,市场监管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涉及上述各个法部门且数量众多。
(一)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分类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组建方案要求,市场监督管理职能和法律法规体系涉及原工商行政管理领域、原发展改革部门的价格和收费监督检查领域、原商务部门的反垄断领域、原食药部门的食品安全领域、原质检部门的质量技术监督领域、原食药部门的药品监管领域、原知识产权领域等7个领域。
另外,网络市场监管、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这两个方面的职能和法律法规与上述7个领域均有所涉及。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三定”规定,尽管市场监督管理职能涉及领域广泛,但主要职能可以概括为管理类和执法类。
管理类职能包括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原)工商行政管理、价格和收费监督检查、反垄断、食品安全、(原)质量技术监督,网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药品、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专业管理,以及在机构人员、行政事务、财务、审计、科技、立法、程序等方面的综合管理。
执法类职能包括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原)工商行政管理、价格和收费监督检查、反垄断、食品安全、(原)质量技术监督,药品、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专业执法,市场监管的综合执法,以及网络市场监管的专业执法和综合执法。
市场监管局干部任前法知识考试制度
市场监督管理局
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第一条为检验拟任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水平和能力,促进全系统干部加强法律学习,提高执法水平,依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区市监局任命的股级以上领导干部。
第三条考试的内容分为综合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两部分组成。
第四条综合法律知识以普法工作要求和年度普法计划为基本内容,主要包括: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刑法、民法、经济法律、依法行政规定等。
第五条专业法律法规知识,主要是涉及市场监督行政管理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
第六条考试工作成立考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局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局人事教育、法规等部门负责人担任。
第七条考试采取开卷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成绩满60分为及格,考试成绩在任前公布。
对考试不及格者,不予任命。
第八条试卷内容严格保密。
负责出卷的人员不得泄漏
试题和试题答案。
第九条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当遵守考场纪律,独立完成答卷,不得传阅或者抄袭他人答卷,不得有其他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
第十条评卷工作由考试领导小组负责。
评卷应当遵循公平、公正、严格的原则,评卷人员应当按照试题答案和评分标准评定考试成绩。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学法制度
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学法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局学法工作,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法律素养,促进市场监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县局政策法规股负责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工作的部署、指导工作,局各二级机构负责人具体负责单位工作人员的学法工作,相关业务股室负责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工作。
第三条学法工作形成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通过开展学法工作,机关工作人员精通与本职岗位相关的法律,学以致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第四条学法内容包括: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法学基础理论,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有关法律法规,与市场监管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
第五条县局将学法工作纳入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各二级机构也要制定相关学习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
确保国家工作人员学法时间每年不少于40学时。
第六条要通过学习会、报告会、专题讨论会等形式,安排法律学习专题内容,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发言与相互讨论相结合、专家授课讲座与观看音像资料
相结合、学理释义与案例剖析相结合。
第七条建立完善法律知识培训制度。
市场监管系统各类培训,应当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作为重要内容之一。
第八条各单位按照年度教育工作计划,定期组织本单位人员集中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学习情况应有记录。
第九条建立学法登记管理制度,对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的时间、内容、形式、课时、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进行登记,并作为考核、使用、评比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18年7月10日。
市场监管人员管理制度汇编
市场监管人员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场监管人员的行为,保障市场秩序,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场监管人员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开展市场监管工作。
第二章岗位设置和权限第三条市场监管人员的岗位设置和权限应当符合国家规定,依法行使监管权力。
第四条市场监管人员应当清楚自己的职责范围,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不得越权或滥用职权。
第五条市场监管人员除非获得授权,不得擅自参与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不得对监管对象进行不正当的干预。
第三章岗位招聘和培训第六条市场监管人员的招聘应当依法公开、公正、公平进行,选拔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岗位要求。
第七条市场监管人员入职后,应当接受规范的岗前培训,掌握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操守,了解监管流程和工作规范。
第八条对市场监管人员进行定期的业务培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适应市场监管工作的需要。
第四章从业行为第九条市场监管人员应当遵守从业规范,忠于职守,廉洁自律,信守承诺,不得违法违纪、徇私舞弊,不得参与市场主体的违法活动。
第十条市场监管人员应当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机密,不得泄露监管对象的商业秘密。
第十一条市场监管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勤勉、审慎地履行监管职责,不得收受礼金、回扣或者其他财物。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二条对市场监管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机制,依法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三条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市场监管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估,对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业绩进行奖惩。
第十四条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接受上级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公开透明,依法回应社会关切。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者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对市场监管人员涉嫌违法行为,应当依法进行调查核实,绝不包庇、 ove罩。
第十七条对监管部门对市场监管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严格追责,对失职渎职等行为严肃处理。
市场监管每月学法培训计划
市场监管每月学法培训计划一、学法培训计划概述市场监管部门是国家权力机构的派出机关,负责管理和监督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市场主体及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为了提高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法律素养,保障市场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场监管部门每月都会组织开展学法培训活动。
本文旨在制定市场监管每月学法培训计划,确保培训计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二、培训内容1.法律法规学习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需要熟练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每月的学法培训计划将安排专门的时间进行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确保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
2.市场监管案例分析市场监管部门经常会处理各类涉及市场监管的案件,每月的学法培训计划将安排时间进行市场监管案例的分析与讨论,从中汲取经验和教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案件处理能力。
3.行政执法能力培训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行政执法能力,包括执法程序、执法技巧、执法规范等方面的能力。
每月的学法培训计划将安排专业的执法专家进行能力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执法能力。
4.专业知识学习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行业专业知识,包括市场监管领域的专业知识、行业发展趋势等方面的知识。
每月的学法培训计划将安排时间进行专业知识的学习,保持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
三、学法培训计划组织形式1.集中式培训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组织集中式的学法培训形式,采用专家讲座、案例分析、实地考察等方式,加强工作人员的学法培训效果。
2.分散式培训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组织分散式的学法培训形式,采用微信公众号、线上课程等方式,方便工作人员在工作之余进行学法培训,提高学法培训的灵活性。
四、学法培训计划执行市场监管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学法培训计划的执行,每月安排培训课程,确保每位工作人员都能参与到学法培训中来。
同时,要建立学法培训成绩考核体系,激励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学法培训。
市场监管与法律合规制度
市场监管与法律合规制度一、背景与目的为了规范企业市场行为,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合规本领,保护经济秩序,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企业的声誉和利益,订立本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全部员工、职工以及关联企业的工作人员。
三、市场监管1.全部员工和职工应遵守相关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不正当的市场行为。
2.供应的产品或服务必需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3.员工在市场竞争中应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禁止任何虚假宣传、诋毁竞争对手、不正当竞争行为等。
4.员工对市场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义务进行监督和举报。
5.合作伙伴的选择和管理应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与有违法行为的企业合作。
四、法律合规1.全部员工和职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犯罪行为。
2.涉及到业务、合同或其他的法律事务应及时与法务部门沟通,确保合规。
3.接受媒体采访、发表言论及参加活动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不得泄露机密信息,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和声誉。
4.严禁员工利用职务之便进行利益输送、贿赂受贿等违法行为,不得参加渎职、玩忽职守等违法犯罪行为。
5.知识产权保护是公司的紧要资产,员工应加强对公司知识产权的保护,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权益。
6.员工在业务活动中,应把握合同条款、业务商定的合法合规性,不得擅自转变或违约。
五、防备与处理违规行为1.公司将建立健全内部掌控制度,加强对市场监管与法律合规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合规本领。
2.员工发现并认定他人的违规行为,应及时向上级报告,搭配公司进行调查和处理。
3.公司将对违反市场监管和法律合规制度的员工进行处理,包含批判教育、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社会处理、法律追究等。
4.公司将建立健全举报机制,鼓舞员工乐观举报违规行为,对举报人进行保护,保证举报的真实性和保密性。
六、违规行为处理的程序与方式1.员工发现他人的违规行为应当及时向直接上级报告。
2.直接上级收到举报后,应立刻进行初步核实和调查。
公职人员学法制度
局公职人员学法制度
一、全局公职人员要积极参加普法培训学习和考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各项事务,努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二、要认真学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学基础理论;公共行政管理的法律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本职工作涉及的专业法知识。
三、公职人员在自学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全年参加集中学习法律知识不少于24小时,并有笔记,有心得,有教材。
四、全局领导干部要自觉参加法律知识培训、讲座,带头学法用法。
行政执法人员立足本职工作,认真学习专业法律,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五、全县公职人员积极参加省、地、县组织的普法统考,同时还要参加本单位的学法考试。
普法考试作为年度考核的基本依据,对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及格的,限期补考。
六、实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
根据有关规定,对局系统拟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任职前必须参加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取得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证书。
考试不合格,未取得法律知识任职资格的暂缓任命或不予任命。
七、公职人员要坚持依法行政原则,特别是执法人员要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依法行使执法权,不徇私枉法,做到严格执法,廉洁奉公,执法为民。
八、坚持社会主义法制原则,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合法行政,合理行政,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运用法律手段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班子学法制度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班子学法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领导班子知法、懂法、用法的本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领导班子定期研究全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第三条领导班子集体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自学法律法规每年不少于40个学时。
第四条领导班子每年举办1-2次法治讲座。
第五条领导班子应按时参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活动。
第六条领导班子应有专门学习笔记,做好学法记录。
第七条领导班子应带头遵守依法行政工作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第八条领导班子应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责任。
第九条领导班子应做“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模范。
第十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18年7月10日。
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战略,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学法内容1. 学习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掌握国家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
2. 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
3. 学习国际法律、条约和国际惯例,提高国际法治素养。
4. 学习党内法规,增强党性修养。
三、学法方式1. 开展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定期组织专题讲座、研讨等活动。
2. 举办法制讲座,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授课。
3. 加强集中教育培训,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
4. 鼓励自学自修,利用网络、书籍等资源学习法律法规。
5. 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和法治创建活动,增强法治意识。
四、学法考核1. 各级党委(党组)要将学法纳入年度考核,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情况进行评估。
2. 各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学法档案,记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情况。
3. 定期组织专题活动,利用国家宪法日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法活动。
4. 将法治教育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入职培训、晋职培训、继续教育的必训内容。
五、学法保障1. 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工作的领导,确保学法工作落到实处。
2.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学法工作的投入,提供必要的经费和资源保障。
3.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情况的考核,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
4.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各级党委(党组)负责解释。
3. 各级党委(党组)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本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学习制度
执法人员培训学习制度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法律法规,提高综合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提升执法能力水平,培养复合型执法人才,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培训学习对象是执法系统从事执
法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学习范畴以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学
习培训的内容,以《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等行政执法基本知识和专业法律、法规、规章,行政法和刑法衔接以及三项制度建设等内容为主。
第四条行政执法培训要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第五条学习培训可采取举办专题讲座、研讨、考察及以会代培、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
第六条新出台或新修订的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相关
的了法律、法规颁布后,各级农业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组织学习。
第七条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新招录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参加组织的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行政执法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八条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要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带头做到知法、守法。
全面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行政执法业务水平,严格执法。
第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办法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要求,推动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进一步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
根据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重要性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工程,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客观需要,是提升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的有效途径。
党的十八大要求,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作为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的人,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方向、道路、进度。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举办法治讲座等形式,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
有的地方和部门对学法用法重视不够,有的国家工作人员法治观念淡薄,甚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落实法治社会建设新举措,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是基础、是关键。
只有通过完善和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和法律,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才能有效带动全民树立法治信仰、厉行法治精神,全面推进法治内蒙古建设。
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规章制度
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形成高效、文明、廉洁的系统作风,助推全系统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促进市场监管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第二条全体干职工要守纪律,讲规矩,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履职尽责,自觉维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整体形象和权威。
第三条实行集体领导制。
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班子成员会议讨论决定,日常工作由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并及时通报情况。
对于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件,班子成员要及时向党组书记、局长报告。
第四条各股(室、所、队)按照内部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实行层级管理,对分管联系领导负责,重大工作由各分管联系领导报党组书记、局长协调处理。
第二章绩效考核制度第一条对各股(室、所、队)实行绩效考核,日常工作由党风廉政室承担。
第二条执法大队、机关各股室、市监所年度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由党风廉政室组织考核,每年制定具体考核方案。
第三条平时考核结果、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职工年度评先评优和年度绩效奖金发放的依据。
第三章会议学习制度第一条坚持集中与自学相结合的原则,建设学习型机关。
由人事股制订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全员培训计划、市监讲堂规划、一月一学法及考试制度。
中心组学习全年不少于12次;全员培训全年不少于12次;一般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举办市监讲堂;全体在职干职工参与一月一学法学习,50岁以下干职工参加一月一考试,人事股、法规股、党风廉政室各负其责组织开展以上工作。
干职工自学笔记全年不少于1万字,纳入绩效考核。
第二条涉及全局的工作会议归局办公室管理,经党组书记、局长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下发会议通知。
第三条党组会议原则上实行例会制度,由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党组成员参加,非党组班子成员列席参加,必要时可召集中层骨干参加;党组会上讨论的议题需会前报告党组书记,再由党组书记作出安排;办公室主任负责会议记录。
班子会议由党组书记或局长确定议题并召集主持,一般每个月召开一次,遇重要情况可临时决定召开。
市场监督管理所培训制度
市场监督管理所培训制度一、引言市场监督管理所是负责监管市场经济秩序的机构,为了提高机构的工作效率和专业水平,培训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探讨市场监督管理所培训制度的重要性、目标、内容、方法和评估等方面。
二、培训制度的重要性培训制度对于市场监督管理所的发展和绩效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培训可以提高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使其更好地履行职责。
其次,培训可以增强员工的工作动力和归属感,提高工作积极性和效率。
最后,培训可以促进机构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适应市场变化和发展需求。
三、培训目标为了实现有效的培训效果,市场监督管理所培训制度需要明确培训目标。
培训目标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提高员工的专业知识水平,使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
2. 培养员工的执法能力和技巧,提高执法效果和质量。
3. 提升员工的沟通和协调能力,加强与企业和公众的互动与合作。
4. 培育员工的团队合作意识和领导能力,提高工作协同效率。
5. 培养员工的自我学习和创新能力,不断提升个人素质和能力。
四、培训内容市场监督管理所培训内容应根据员工的岗位需求和发展方向进行设计。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培训内容: 1. 法律法规培训: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论知识和实际应用。
2. 业务知识培训:涵盖市场监督管理所的业务范围和操作流程。
3. 执法技巧培训:提高员工的执法能力和技巧,加强执法标准化。
4. 沟通与协调培训:培养员工的沟通技巧和协调能力,加强与外部的合作与沟通。
5. 领导力培训:提升员工的领导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促进工作协同效率。
6. 自我学习与创新培训:鼓励员工主动学习和创新,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和素质。
五、培训方法市场监督管理所可以采用多种培训方法来实施培训。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培训方法:1. 理论讲授:通过讲座、课堂教学等形式传授相关理论知识。
2. 实践操作:通过案例分析、模拟演练等方式进行实际操作培训。
3. 现场观摩:参观企业、市场等实地考察,了解实际情况并进行学习。
市场监管人员学习计划
市场监管人员学习计划一、前言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市场监管工作逐渐显得尤为重要。
市场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直接影响到市场秩序的稳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
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提高市场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本文制定了市场监管人员学习计划,以期使市场监管人员能够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素质,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学习目标1.理论知识:加强对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理论的学习,提高对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和把握。
2.专业技能:提高市场监管人员的执法能力,包括执法手段、技巧、调查取证等方面。
3.综合素质:注重培养市场监管人员的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协作精神、职业道德素养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三、学习内容1.法律法规学习市场监管人员应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涉及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
通过学习,提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增强对市场秩序的监管和维护能力。
2.政策理论学习市场监管人员应该关注国家和地方市场监管政策,了解政策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主要内容。
同时,要学习市场经济理论,了解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掌握市场监管的基本原理和方法,提高市场监管的理论水平和思维能力。
3.执法能力提升市场监管人员在学习中要注重执法能力的提升,包括执法手段、技巧、调查取证等方面。
通过学习和实践,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效率,增强对违法行为的发现和处置能力。
4.综合素质培养市场监管人员学习不仅仅是学习法律法规和执法技能,还应该注重综合素质的培养,包括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协作精神、职业道德素养等方面。
多参加交流讨论,培养团队合作意识,注重培养职业操守和责任感。
四、学习方法1.培训学习市场监管人员可以通过参加相关培训班、讲座等形式的学习,获取最新的市场监管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
2.案例分析市场监管人员可以通过案例学习,了解市场监管实践中的问题和解决方法,加强对执法实务的理解和掌握。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与法律适用能力培养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与法律适用能力培养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在市场监督管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他们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出色的法律适用能力,以便有效执行执法职责,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本文将讨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法律适用能力的培养。
一、法律知识的培养市场监管执法人员首先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经济法等方面的知识。
以下是几种培养法律知识的方法:1. 学习法律理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可以通过学习法学理论,了解法律规则的基本原理和适用方法,提高对法律的理解能力。
可以参加法学院校的课程,学习法学知识,并与其他学生进行讨论和交流。
2. 参与培训课程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可以参加专业的培训课程,以提升法律知识和应用能力。
这些培训课程可以由相关部门、专业机构或者律师事务所提供。
通过参与实际案例的讨论和模拟执法活动,执法人员可以增加实际操作的经验。
3. 持续学习和自我提高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应该保持学习的态度,定期更新法律知识。
可以通过参加专业研讨会、阅读法律书籍和期刊等方式,及时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解释,以保持自己的专业水平。
二、法律适用能力的培养除了扎实的法律知识,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还需要具备良好的法律适用能力,以便在实践中正确地运用法律规定。
以下是几种培养法律适用能力的方法:1. 研究实践案例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可以研究过去的案例,分析裁判文书或者侦查报告,掌握法律规定在具体案件中的适用情况。
通过深入分析案例,执法人员可以提高自己的判断能力和决策水平。
2. 参与执法实践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应该积极参与实践活动,亲自执行执法任务。
通过实际操作,执法人员可以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锻炼自己的法律适用能力。
在实践中,执法人员还可以从其他经验丰富的同事中学习,并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
3. 加强专业交流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可以加强与其他执法部门和律师事务所的交流,获取不同领域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
通过与其他机构的合作,执法人员可以与其他从业人员共同探讨法律问题,拓宽自己的视野,提高法律适用能力。
市场监管学法用法制度
市场监管学法用法制度
1. 市场监管学法用法制度啊,那可太重要了!就像厨师做菜得有菜谱一样,我们市场监管也得靠它啊!比如在查处假冒伪劣商品时,如果不熟悉相关法律,怎么能精准打击呢?
2. 你想想,要是没有市场监管学法用法制度,那不乱套啦?好比没有交通规则,马路上车还不横冲直撞!就像那次对违规商家进行处罚,就是因为有法可依呀!
3. 市场监管学法用法制度真不是说说而已呀!这就好比战士上战场得有武器,我们监管人员依靠的就是这些法律知识呢!还记得上次处理消费者投诉,不就是依法解决,让大家都满意嘛!
4. 哎呀呀,市场监管学法用法制度绝对不能轻视!这跟盖房子得有稳固根基是一个道理呀!就如同对那些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进行严惩,靠的就是法律制度呀!
5. 市场监管学法用法制度那可是我们的法宝呀!好比航海中的指南针,指引方向!那次面对复杂的市场纠纷,不就是凭借这个法宝妥善处理的嘛!
6. 难道你还不明白市场监管学法用法制度的重要性?这就像跑步比赛要有起跑线一样关键呀!比如说对违法广告的整治,没有法律制度怎么行呢?
7. 市场监管学法用法制度真的超重要的啦!就好像大树要有深深扎根的土壤一样!上次成功打击传销组织,不就是依法办事的成果嘛!
8. 你可别小瞧了市场监管学法用法制度呀!这跟乐队演奏得有乐谱一样不可或缺!就像那次规范电商平台行为,靠的就是对法律的运用呀!
9. 市场监管学法用法制度就是我们的有力保障呀!没它可不行!总之,只有严格落实这一制度,我们的市场才能健康有序地发展呀!。
公职人员学法制度
公职人员学法制度公职人员学法制度是指公职人员要学习法律法规,熟悉法律知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行政,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这是公职人员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也是维护国家法制建设的重要一环。
下面从公职人员学法制度的重要性、内容和方法等方面,对该主题进行阐述。
公职人员学法制度的重要性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来说明。
首先,公职人员在工作岗位上常常需要处理复杂的法律事务,需要正确理解和运用法律,避免在工作中违反法律规定。
其次,法律是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的基石,公职人员要成为遵纪守法、有法律素养的表率。
同时,公职人员学法制度也是加强执法监督的必要手段,有助于预防腐败问题,提高公职人员的廉政意识和纪律观念。
公职人员学法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法律知识、领域法律规定和法律适用能力等方面。
首先,基本法律知识是公职人员学法制度的基础。
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劳动法等方面的知识,使公职人员能够正确理解和遵守基本的法律原则和规定。
其次,针对公职人员工作中涉及的具体领域,需要学习相关法律规定。
比如,财经类公职人员需要学习相关税法、会计法等知识,司法类公职人员需要学习刑法、诉讼法等法律知识。
最后,公职人员还应提高法律适用能力,学会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正确处理和评估案件事实和证据。
公职人员学法制度的方法可以多样化。
首先,可以通过法律培训班、法律课程等方式进行集中学习。
政府部门、法学院等机构可以组织专门的培训班,邀请法律专家进行讲解和指导。
其次,可以利用互联网资源进行自主学习。
公职人员可以通过网络法律文献、参加在线法律课程、加入法律研究群体等方式进行学习和交流。
此外,还可以通过实践和案例学习法律知识。
公职人员可以参与实际的案件处理和调研,通过实际操作和案例分析,提高法律水平。
总之,公职人员学法制度对于维护国家法制建设、提高公职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保障公职人员履行职责具有重要意义。
公职人员应充分认识到学法制度的重要性,通过学习法律知识、熟悉法律规定和提高法律适用能力,做到守法行政,为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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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学法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局学法工作,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法律素养,促进市场监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县局政策法规股负责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工作的部署、指导工作,局各二级机构负责人具体负责单位工作人员的学法工作,相关业务股室负责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工作。
第三条学法工作形成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通过开展学法工作,机关工作人员精通与本职岗位相关的法律,学以致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第四条学法内容包括: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法学基础理论,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有关法律法规,与市场监管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
第五条县局将学法工作纳入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各二级机构也要制定相关学习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
确保国家工作人员学法时间每年不少于40学时。
第六条要通过学习会、报告会、专题讨论会等形式,安排法律学习专题内容,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发言与相互讨论相结合、专家授课讲座与观看音像资料
相结合、学理释义与案例剖析相结合。
第七条建立完善法律知识培训制度。
市场监管系统各类培训,应当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作为重要内容之一。
第八条各单位按照年度教育工作计划,定期组织本单位人员集中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学习情况应有记录。
第九条建立学法登记管理制度,对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的时间、内容、形式、课时、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进行登记,并作为考核、使用、评比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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