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须知
放射性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放射性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为保障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和公众人员的健康与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放射性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放射性的法律法规,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培训和指导。
2、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必须要听从技术人员的指挥,不得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3、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坚守岗位,做好个人的交接班记录。
4、必须熟悉放射性同位素设备、射线装置工作场所的环境及工艺情况,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工作要认真负责,杜绝放射性事故的发生。
5、发现放射性同位素设备、射线装置的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好或不完善等相关安全问题,及时报告,有权提出其整改.
6、要严格负责放射性同位素设备、射线装置的出入库的登记记录。
7、必须做好基本防护的三项措施:时间防护、距离防护和屏蔽防护。
8、应熟悉放射性事故应急预案,掌握放射性事故应急预案中的各项技能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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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09。
放射人员健康管理规定(3篇)
放射人员健康管理规定1、准备从事放射工作人员,在上岗前必须到山西省环保局辐射环境监督站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检查合格者,方能从事放射工作。
2、从事放射工作人员,每年到山西省环保局辐射环境监督站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医学检查。
在本公司内调离放射工作岗位一年内,再参加一次体检。
3、安全环保部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及时组织联系年度体检工作,及时将个人体检结果装入档案,并填写于个人“放射工作员证”。
4、凡从事放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个人剂量监测,接触放射源的工作时,一律要佩带个人剂量计(γ射线计量盒)。
个人剂量计测读周期为三个月。
5、从事放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将剂量计带在工作服左领尖上(或胸前位置)。
严禁随意打开,不许轮换佩带,当天工作结束时,不要把剂量计置放在工作场所内,以便准确测试。
6、剂量监测工作由山西省环保局辐射环境监督站负责监测结果(监测评议书或报告书)。
7、安全环保部按时下发收回、送交个人剂量计,收集个人剂量检测结果。
8、参加安全环保部以上单位组织监测时,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发放相应的补助费,现场测一枚源,补助____元/人,(每组限为____人)。
9、检修、改造过程中,装、卸一枚源,增加补助____元。
10、从事放射工作人员,每年除其他休假外,可享受____周保健休假。
11、从事放射工作人员的保健津贴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标准(即每人每月月____元)。
参考国人部(____)____号关于调整卫生防疫津贴____通知中二类人员享受保健津贴标准。
12、从事放射工作人员在接受健康检查,保健休假期间照常享受保健津贴。
13、临时调离放射工作岗位者,可继续享受保健津贴,但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15、正式调离放射工作岗位者,可继续享受保健津贴一个月,从第二个月停发。
16、如因从事放射工作而检查出身体出现国家有关规定的疾病,公司将给予一定的治疗时间和费用补助。
放射性事故管理规定1.放射性事故按其性质分为:责任事故、技术事故、其他事故。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七篇)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一、放射工作人员是指在我院从事放射职业活动中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
二、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____年满____周岁。
2.经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
3.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
4.遵守放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5.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
三、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医教部负责向省卫生厅为其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四、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
1.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培训、考核合格方可参加相应的工作。
培训时间不少于____天。
2.放射工作人员两次培训的时间不超过____年,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____天。
3.医教部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培训档案。
培训档案应当包括每次培训的课程名称、培训时间、考试或考核成绩等资料。
4.医院安排放射工作人员参加省卫生监督局的统一培训和考核,并将每次培训的情况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五、人剂量监测管理:____个人剂量监测同期一般为____天,定期送往省疾控中心监测,并将监测结果通知个人。
2.医院终生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3.放射工作人员可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4.医院将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六、放射工作人员进入放射工作场所,应正确佩载个人剂量计。
七、职业健康管理1.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方可参加相应的放射工作。
2。
放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两次检查的时间隔不应超过____年,必要时可增加临时性检查。
3.放射工作人员脱离放射工作岗位时,医院应当对其行离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4.对参加应急处理或者受到事故照射的放射工作人员,医院应当及时组织健康检查或者医疗救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医学随访观察。
5.医院安排放射工作人员在省疾控中心统一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6.医院在收到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的____日内,如实告知放射工作健康检查中发现不宜继续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调离放射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随访观察的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安排。
X线病员须知
X线病员须知
X线病员须知
尊敬的病员同志:
你好!X线透视、摄影检查是利用X线透过人体后成像的一种医学检查方法,为保障病人安全与公共健康,保护环境,保证X线检查的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特将以下注意事项成告于您:
1、放射线有害人体健康,在我科X线摄影室铅门前,有红色工作信号灯,当信号灯亮时,代表正在进行检查,此时不能进入检查室,以免受到不必要的X线照射。
2、摄影时,X线工作人员必须在屏蔽室内进行曝光,除受检查者外,其他人员不应留在检查室内;当受检者需要搀扶时,家属或搀扶者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我科摄影室配备有铅围脖、铅衣、铅眼镜、铅围裙、铅床单等防护用品,请在
拍片前提醒工作人员为你及陪伴者提供相应的防护用品。
4、孕妇一般不宜做X线透视、摄影检查,以减少对胎儿的辐射。
5、3岁以下儿童应劲量避免X线检查,若必须检查,须告知注意事项,并且监护人
签字认可。
6、病人在检查是应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注意对讲机中医师的医嘱。
7、为保证检查安全、顺利的进行,病人和陪伴不得进入控制室,以免影响正常工作。
8、在检查前,病人应事先除去检查部位可能留下伪影的物品,如金属饰品、玉器、敷料、膏药、橡胶制品等,另外,毛线织品和带图案的衣物也会在影像上留下伪影,应事先进行更换。
放射工作人员岗位要求
铜川市人民医院
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岗位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5号《放射工作人员职业
健康管理办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要求
一、从事辐射工作人员、设备操作人员及辐射管理人员,必须通过省级环保部门组织的辐射安全防护知识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取得《辐射安全防护与培训合格证》方可从事放射性工作。
二、取得环保部门辐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应每四年接受一次再培训,不参加再培训的人员或培训不合格人员的辐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自动失效。
三、熟知射线装置安全使用和管理要求,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四、思想上重视辐射防护,习惯上做好个人防护!进入辐射工作场所必须佩带个人剂量仪,离开辐射工作场所必须取下个人剂量仪。
从事放射性诊断的工作人员必须人机分离,在射线装置照射时离开机房并关好防护门;从事放射性治疗的工作人员,必须穿好铅衣、铅围裙,戴铅帽,铅围脖,铅眼镜!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照射时间!尽量远离射线!尤其是未婚工作人员更应该学会保护自己。
五、发现射线装置的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好或不完善等相关安全问题,及时报告,有权提出整改要求。
签字:。
放射工作人员守则
福建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武夷山分中心
放射工作人员守则
一、从事放射诊疗工作,必须有放射影像专业资质并具备卫生行政部
门确认的相应专业技能,熟悉防护知识,健康条件合格,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并按规定接受个人剂量监测;
二、医用X射线机工作场所的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经放射防护主
管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临床使用,并定期进行设备性能检测;
三、合理使用X射线检查,当采用其他诊断技术能获得相同诊断效果时,应向临床医师建议避免采用放射诊断技术;
四、为减少人员受照剂量,应尽量采用摄影检查,在不影响诊断的原
则下,应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电流、厚过滤”和小照射野进行工作;
五、从事X射线诊断工作单位,必须建立和健全X射线检查资料的登记、保存、提取和借阅制度。
不得因资料管理及病人转诊等原因,使受检者接
受不必要的照射;
六、放射科必须配置供工作人员受检者、陪检者需用的防护用品;
七、医用X射线机工作区及机房防护门上应设置警告标志。
X射线运
行时必须关闭防护门、窗,并使用防护门上方有效的红色指示灯;
八、X射线检查时只能有一名受检者在机房内,陪检者及其他受检者
均不得在机房停留。
如受检者必须要人扶持,应对扶持人员采取局部防护措施;
九、候诊区应设置放射卫生防护宣传栏,张贴“受检者防护告知”。
2024年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职责(二篇)
2024年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职责1.放射诊疗技术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时严肃认真。
2.对待病人态度和蔼可亲,要向新病人详细介绍《照光须知》,以解除病员的恐惧心理,使病员照射时保持正确的体位,介绍可能出现的反应,回答病人提出的问题,并进行有关的宣教,如正确的姓名,详细的地址,治疗后随访等重要性。
3.操作时思想集中,摆位时应带治疗单入治疗室,两位技术人员同时进机房。
4.了解各种治疗机的基本性能,主要附件及各种开关旋钮的正确使用方法,可能出现的故障和简单的故障排除方法。
5.详细阅读,正确执行医嘱,如医嘱不祥或有问题,及时向主管医师提出,以便正确进行投照。
6.了解并掌握各种体位的要点,严格按照各种投照常规进行投照,如有问题,必须及时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7.要正确记录放射治疗单,书写笔迹端庄、清楚,如日期、放疗次数、放疗日数、剂量、照射时间、累计剂量等切勿搞错,保持整洁,如有涂改,须及时追究原因。
8.治疗单示意图,符号一律阿拉伯字母注明。
左为奇数,右侧数量为偶数,如2、4、6……,前面为奇数,后面为偶数。
9.放射治疗室为治疗重地,放射工作人员在治疗期间不吸烟,不会客,不闲谈,不擅离职守,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机房。
非本室人员不得随便操作机器。
10.严格执行各放射治疗机操作规程,注意事项及查对制度。
严格执行交接班,并认真做好交接记录。
11.机器操作过程中,如发生故障,特殊的响声,打火冒烟,焦味等异常情况。
须立即切断电源,保持现场,汇报有关人员,及时检查修理,并将故障发生及修理经过记入机器保养记录本。
12.下班后,各种开关必须复原,切断电源,水源,认真检查机器开关是否在安全位置上,最后做好清洁工作。
2024年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职责(二),____字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放射学的进步,放射诊疗工作在医疗领域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是指在医疗机构负责放射诊疗工作的医护人员,他们承担着影像学检查的执行、影像学诊断与报告、放射治疗等职责。
放射工作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放射工作人员的管理,确保放射安全,预防放射性疾病,保护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放射性同位素生产、使用、销售、运输、储存、处理、处置和放射性装置运行等活动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放射工作人员的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单位负责、个人自律、社会监督的制度。
第四条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放射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放射性污染防治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放射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放射工作人员的基本条件第五条放射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年满 18 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身心健康,符合放射工作相关的健康要求;(三)经过必要的放射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取得相应的放射操作资格;(四)了解放射工作的风险,自愿从事放射工作。
第六条放射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符合以下健康要求:(一)无严重的心血管疾病、神经系统疾病、肝脏疾病、肾脏疾病、胃肠道疾病等;(二)无严重的皮肤病、过敏性疾病、感染性疾病等;(三)无听力、视力、嗅觉、触觉等感官功能障碍;(四)无其他影响放射工作的健康问题。
第七条放射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遵守放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辐射防护措施,确保放射安全。
第三章放射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第八条放射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应建立健全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制度,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放射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放射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九条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内容包括:(一)放射性基础知识;(二)放射安全防护知识;(三)放射工作操作规程;(四)放射事故应急预案;(五)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安全使用和管理要求。
第十条放射工作人员应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放射工作。
2024年辐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二篇)
2024年辐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为了保证放射源的安全,保护放射源周围环境不被辐射污染,保护洗煤厂职工的安全,特制订本岗位职责。
1、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2、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必须经过放射性基础知识、放射性同位素源操作培训,经考试合格,持有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辐射工作人员上岗证”方可上岗。
3、新上岗或转岗人员必须经过健康体检合格,并取得“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严禁未培训人员在放射源密度仪岗位工作。
4、上岗必须佩带个人剂量报警仪和热释光个人剂量仪。
5、建立放射源管理台帐。
6、放射源安装现场及暂存库监控、报警系统,必须____小时专人值守,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7、放射源安装现场及暂存库周围设立明显的电离辐射标志牌,并设立监控及红外报警监控设备;暂存库实行双人双锁,做好放射源出入库记录。
8、放射源、暂存库周围设立明显的电离辐射标志牌,并画出安全线,严禁非操作人员靠近安全线。
9、时常保持放射源岗位环境整洁干净。
2024年辐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二)____年辐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____年,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辐射工作人员在核能、医疗放射、辐射防护等领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辐射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也会随之发生变化。
下面是____年辐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的详细介绍。
一、核能领域的辐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1. 核能设施运行与维护:负责核能发电厂、核燃料加工厂等核能设施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工作,确保设施的安全、高效运行。
2. 辐射监测与控制:进行核能设施以及周边环境的辐射监测,定期检测设施的辐射水平,确保辐射水平在安全范围内。
在发现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控制措施,降低辐射风险。
3. 辐射应急处理:负责核能设施事故和辐射泄露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理能力。
4. 辐射防护与监督:指导员工正确佩戴防护设备,监督现场操作过程中的辐射防护措施,确保工作人员的辐射安全。
2024年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一、本院的放射工作人员是指在放射职业活动中可能受到电离辐射影响的人员。
二、放射工作人员需满足以下要求:1. 达到法定年龄____周岁;2. 经过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标准;3. 完成放射防护及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并考核合格;4. 遵守放射防护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管理;5. 持有有效的《放射工作人员证》。
三、放射工作人员在上岗前,由医教部负责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为其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四、放射防护和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1. 培训考核合格后,工作人员方可参与相应工作,培训时间不少于____天;2. 培训周期不超过____年,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____天;3. 医教部需妥善保存培训档案,包括课程名称、培训时间、考试或考核成绩等信息;4. 医院组织放射工作人员参加省级卫生监督部门的统一培训和考核,并将培训情况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五、个人剂量监测管理:1. 个人剂量监测周期通常为____天;内照射监测周期遵循相关标准,定期送省级疾控中心监测,并将结果通知个人;2. 医院永久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3. 放射工作人员有权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4. 医院将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及时录入《放射工作人员证》。
六、放射工作人员在进入放射工作场所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 正确佩戴个人剂量计;2. 离开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时,需按要求操作;3. 进入强辐射工作场所,除常规个人剂量计外,还需携带报警式剂量计。
七、职业健康管理:1. 上岗前需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者方可参与放射工作;2. 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两次检查间隔不超过____年,必要时可增加临时检查;3. 脱离放射工作岗位时,需进行离职前的职业健康检查;4. 对参与应急处理或受到事故照射的工作人员,医院应及时进行健康检查或医疗救治,按国家标准进行医学随访观察;5. 放射工作人员在省级疾控中心进行职业健康检查;6. 医院在收到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的____日内,将检查结果告知相关人员,对不宜继续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应及时调离并妥善安置;7. 不得安排怀孕妇女参与应急处理和可能造成职业性内照射的工作,哺乳期妇女应避免职业性内照射;8. 为每位放射工作人员建立并终生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职业史、健康检查结果和医学随访观察资料;9. 放射工作人员有权查阅、复印本人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10. 医院承担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医疗救治等相关费用。
放射作业安全要求模版(3篇)
放射作业安全要求模版一、引言放射作业是指运用放射性物质进行实验、分析、检测等工作过程中涉及到的操作。
由于放射性物质的特殊性质,放射作业需要严格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来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以及环境的保护。
本文将介绍一个放射作业安全要求模版,旨在明确放射作业的安全要求,规范操作流程,确保放射作业的顺利进行。
二、操作人员安全要求1. 操作人员应接受相关的放射作业安全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放射作业岗位资格证书。
2. 操作人员应熟悉放射性物质的特性、危害以及相应的安全措施,严禁进行违反规定的操作。
3. 操作人员应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防护服、手套、口罩等,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佩戴。
4. 操作人员应定期接受健康检查,并及时报告任何与放射性物质接触相关的健康问题。
5. 操作人员不得私自接触或携带放射性物质外出,并要妥善保管放射性物质,防止丢失或被盗。
三、操作环境安全要求1. 操作区域应设有明显的警示标识,明确指示放射作业和非放射作业区域,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2. 操作区域应进行辐射场强度测量,确保辐射源周围的辐射场强度达到安全标准。
3. 操作区域应设有适当的通风系统,保证空气流通,避免辐射物质积聚。
4. 操作区域应设有防护屏蔽物,如防护墙、屏蔽罩等,有效隔离辐射源,减少辐射的泄漏。
5. 操作区域应定期进行辐射监测,确保辐射源的安全控制和操作环境的安全性。
四、应急处置要求1. 操作人员应熟悉应急处置程序,包括事故发生时的报警、人员疏散、紧急防护等措施。
2. 操作区域应设有应急设备,如紧急撤离通道、紧急洗眼器、紧急喷淋器等,以应对突发情况。
3. 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熟悉应急处置措施,并及时总结反馈,不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五、废物处理要求1. 废物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分类收集,包装,并标明相应的放射性标识。
2. 废物处理过程应遵循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废物溅出、泄漏或造成污染。
3. 废物应定期运送至专门的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单位进行处理,禁止私自处理或随意丢弃。
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须知
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须知油田技术事业部有许多工种都要接触到放射性,放射性物质对人体会造成一些伤害,对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有严格的身体状况要求。
以下内容请认真阅读并签字确认:1、什么是放射性放射性是自然界存在的一种自然现象。
世界上一切物质都是由一种叫“原子”的微小粒子构成的,每个原子的中心有一个“原子核”。
大多数物质的原子核是稳定不变的,但有些物质的原子核不稳定,会自发地发生某些变化,这些不稳定原子核在发生变化的同时会发射各种各样的射线,这种现象就是人们常说的“放射性”。
有的放射性物质在地球诞生时就存在,如铀、钍、镭等,它们叫做天然放射性物质。
另一方面,人类出于不同的目的制造了一些具有放射性的物质,这种物质叫人工放射性物质。
2、什么是放射源?放射源是指用放射性物质制成的能产生辐射照射的物质或实体,放射源按其密封状况可分为密封源和非密封源。
密封源是密封在包壳或紧密覆盖层里的放射性物质,非密封源是指没有包壳的放射性物质。
3、放射源的危害放射源发射出来的射线具有一定的能量,它可以破坏细胞组织,从而对人体造成伤害。
当人受到大量射线照射时,可能会产生诸如头昏乏力、食欲减退、恶心、呕吐等症状,严重时会导致机体损伤,甚至可能导致死亡;但当人只受到少量射线照射时,一般不会有不适症状发生,也不会伤害身体。
4、放射源的防护放射源发射的射线有:阿尔法射线(α射线)、贝塔射线(β射线)、伽玛射线(γ射线)、中子射线(n射线)等,它们看不见,摸不着,必须使用专门的仪器才能探测得到。
不同的射线在物体中穿透能力也各有不同。
一张厚纸可挡住阿尔法射线;有机玻璃、铝等材料可有效阻挡贝塔射线;伽玛射线穿透能力较强,可以用混凝土、铅等阻挡;中子射线需用石蜡等轻质材料来阻挡。
因此,放射源并不可怕,对放射源无端的恐惧是没有必要的,特别是那些已经采取了安全保护措施,正常使用的放射源,对人体是基本没有危害的。
防止或减少放射源发出的射线对人体的伤害,主要有以下三种防护手段:(一)距离防护:距离放射源越远,接触的射线就越少,受到的伤害也越小。
放射工作人员从业条件与相关培训要求
放射工作人员从业条件与相关培训要求一、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年满18周岁;2、经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3、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4、遵守放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管理;5、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
二、放射工作人员从业条件与相关培训要求1、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放射工作单位负责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为其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2、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向为其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3、开展非医用加速器运行、辐照加工、射线探伤和油田测井等活动的放射工作单位,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4、其他放射工作单位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的规定,由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5、《放射工作人员证》的格式由卫生部统一制定。
6、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方可参加相应的工作。
培训时间不少于4天。
7、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本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接受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
放射工作人员两次培训的时间间隔不超过2年,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
8、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建立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培训档案。
培训档案应当包括每次培训的课程名称、培训时间、考试或考核成绩等资料。
9、放射防护及有关法律知识培训应当由符合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条件的单位承担,培训单位可会同放射工作单位共同制定培训计划,并按照培训计划和有关规范或标准实施和考核。
10、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将每次培训的情况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放射性工作人员管理规定
第九条从事生产、使用、销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工作必须取得卫生许可;未经卫生许可、登记的,不得从事放射工作。
第十条申办卫生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相应条件:(一)建设项目的放射防护设施,经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认可;(二)有放射性同位素准购批件;(三)涉及放射性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排放的,还应当有经环境保护行政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四)放射工作场所及设施、设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放射防护要求;(五)有必要的放射防护措施和防护检测仪器设备;(六)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经健康检查、放射防护专业知识和相关法规知识培训合格,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七)设置放射防护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放射防护管理人员;(八)建立健全放射防护责任制和放射防护规章制度;(九)符合放射卫生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工作人员持证后方可从事所限定的放射工作。
《放射工作人员证》由卫生部统一印制。
第六条申领《放射工作人员证》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年满18 周岁,经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职业的要求;(二)遵守放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个人剂量监督;(三)掌握放射防护知识和有关法规,经培训、考核合格;(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和相应专业技术知识和能力。
(一)未经培训或未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从事放射工作的;(二)未经上岗前健康检查而上岗的;(三)上岗后未进行定期健康检查,没有建立健康档案的;(四)上岗后未按规定进行个人剂量监测,没有建立个人剂量档案的;(五)弄虚作假的。
第三十九条对违反本规定从事放射工作而造成意外照射导定处罚。
第四条国家对放射工作实行卫生许可制度。
放射性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放射性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第一篇:放射性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放射性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为保障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和公众人员的健康与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放射性工作人员岗位职责:1、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放射性的法律法规,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培训和指导。
2、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必须要听从技术人员的指挥,不得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3、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坚守岗位,做好个人的交接班记录。
4、必须熟悉放射性同位素设备、射线装置工作场所的环境及工艺情况,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工作要认真负责,杜绝放射性事故的发生。
5、发现放射性同位素设备、射线装置的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好或不完善等相关安全问题,及时报告,有权提出其整改。
6、要严格负责放射性同位素设备、射线装置的出入库的登记记录。
7、必须做好基本防护的三项措施:时间防护、距离防护和屏蔽防护。
8、应熟悉放射性事故应急预案,掌握放射性事故应急预案中的各项技能和要求。
Xxxxxxxxxxxxxxxx2013-03-09第二篇: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总则)一、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学生、执行《食品卫生法》,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基本任务是听从食堂管理员和厨师长的安排,按质按量完成分配的切配、洗菜任务及其它任务,保证师生按时用餐,按操作规程规范操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三、分工负责食堂卫生,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做到餐具清洁卫生,按期消毒,生熟分开,放置整齐,地面清洁无脏物,其他机械物品放置整齐无尘土、无油污。
要讲究个人卫生,工作期间做到“三白”。
及时更换勤洗,不穿工作服上厕所,便后洗手,常剪指甲,定期做身体检查,持有卫生健康合格证书上岗。
四、安全操作,认真按照操作作过程进行作业,预防事故和食物中毒。
五、搞好团结协作,做到不吵闹、不骂人,不在下面议论是非。
六、服从领导安排,随时做好应急及临时性工作。
第三篇:浴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一、浴室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分配,搞好本职工作。
放射人员制度7篇
放射人员制度7篇1 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体检,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方可参与相应的放射工作。
没有条件体检的,可在上岗前先行血常规检查。
2 在岗期间放射工作人员必需至少2年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体检结果特别者,在短期内支配复查。
3 放射工作人员脱离放射岗位时,必需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体检。
4 参与应急处理或者受到放射事故照耀的放射工作人员,必需进行健康体检或医疗救治,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医学随访观看。
5 从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机构应当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自体检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将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送达放射工作人员单位。
6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发觉有可能因放射性因素导致健康损害的,应当通知放射工作单位,并准时告知放射工作人员本人。
7 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在收到职业健康检查报告7日内,照实告知放射工作人员,将检查结论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当中,并制定复查方案。
8 建立完善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终生保存。
9 放射工作人员有权查阅、复印本人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0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职业性放射疾病的诊断、鉴定、医疗救治和医学随访观看的费用,由其所在单位负责。
11 职业性放射疾病的诊断鉴定工作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方法》和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12 不论从事放射工作人员的身份如何,都必需执行以上规定。
【第2篇】医院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制度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平安和防护条例》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方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1.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培训、考核合格方可参与相应的工作。
培训时间不少于4天。
2.放射工作人员两次培训的时间隔不超过2年,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
3.医教部根据规定的期限妥当保存培训档案。
培训档案应当包括每次培训的课程名称、培训的时间、考试或考核成果等资料。
4.放射防护及有关法律学问培训应由省卫生监督局或省、市环保局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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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须知
油田技术事业部有许多工种都要接触到放射性,放射性物质对人体会造成一些伤害,对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有严格的身体状况要求。
以下内容请认真阅读并签字确认:
1、什么是放射性
放射性是自然界存在的一种自然现象。
世界上一切物质都是由一
种叫“原子”的微小粒子构成的,每个原子的中心有一个“原子核”。
大多数物质的原子核是稳定不变的,但有些物质的原子核不稳定,会自发地发生某些变化,这些不稳定原子核在发生变化的同时会发射各种各样的射线,这种现象就是人们常说的“放射性”。
有的放射性
物质在地球诞生时就存在,如铀、钍、镭等,它们叫做天然放射性物质。
另一方面,人类出于不同的目的制造了一些具有放射性的物质,这种物质叫人工放射性物质。
2、什么是放射源?
放射源是指用放射性物质制成的能产生辐射照射的物质或实体,
放射源按其密封状况可分为密封源和非密封源。
密封源是密封在包壳或紧密覆盖层里的放射性物质,非密封源是指没有包壳的放射性物质。
3、放射源的危害
放射源发射出来的射线具有一定的能量,它可以破坏细胞组织,
从而对人体造成伤害。
当人受到大量射线照射时,可能会产生诸如头昏乏力、食欲减退、恶心、呕吐等症状,严重时会导致机体损伤,甚
至可能导致死亡;但当人只受到少量射线照射时,一般不会有不适症状发生,也不会伤害身体。
4、放射源的防护
放射源发射的射线有:阿尔法射线(α射线)、贝塔射线(β射线)、伽玛射线(γ射线)、中子射线(n射线)等,它们看不见,摸不着,必须使用专门的仪器才能探测得到。
不同的射线在物体中穿透能力也各有不同。
一张厚纸可挡住阿尔法射线;有机玻璃、铝等材料可有效阻挡贝塔射线;伽玛射线穿透能力较强,可以用混凝土、铅等阻挡;中子射线需用石蜡等轻质材料来阻挡。
因此,放射源并不可怕,对放射源无端的恐惧是没有必要的,特别是那些已经采取了安全保护措施,正常使用的放射源,对人体是基本没有危害的。
防止或减少放射源发出的射线对人体的伤害,主要有以下三种防护手段:(一)距离防护:距离放射源越远,接触的射线就越少,受到的伤害也越小。
(二)屏蔽防护:选取适当的屏蔽材料(如混凝土、铁或铅等)做成屏蔽体遮挡放射源发出的射线。
(三)时间防护:尽可能减少与放射源的接触时间。
在实际工作中,通常将上述三种防护手段组合应用。
5、放射源包装容器
放射源一般都装在特殊设计的专用容器内,以防止对人体造成伤害。
放射源包装容器种类很多,大多为球形和圆柱形,一般用铅、铸铁、钢、塑料、石蜡等材料制成。
7、油田技术事业部放射源的应用
在油田的勘探、开发及生产领域,放射性源得到了广泛使用,绝大部分放射性源属于密封放射性源,还有少量的中子发生器、非密封放射性源在工作中使用。
这些放射性源和其他设备配套使用,用于测量地层的密度、孔隙度、剩余油饱和度、水流方向等地层信息,部分放射性源用于设备的标定、刻度。
油田技术事业部在电缆测井、随钻测井、生产测井等领域使用放射性源,在进行和放射性有关的设备研发及制造领域也会用到放射性源,使用的主要放射性源有:中子源(核素为AmPe-241或238PuPe等,强度大约从几十毫局里到24局里)、伽马源(核素为CS-137,强度大约从几十微局里到2.5局里)、锎源(核素为CF-252,强度大约为几十毫局里)、镭源(核素为Ra-226,强度大约为几十微局里)、钍源(核素为TH-232,强度大约为1微局里)、胶带源(核素为CO-60,强度大约1微局里)、镅源(核素为Am-241,强度大约几个微局里)、中子发生器。
油田技术事业部在放射性源管理方面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及标准的要求,建立了较完整的体系控制文件,用于指导放射性源的各项管理工作。
放射性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严格的体检及取证培训,体检合格、拿到放射性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放射性工作。
在岗期间每年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工作期间佩戴放射性剂量牌并且每季度检验一次,操作放射性源时穿戴防护用品并使用专用工具。
通过以上措施来保护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8、放射性工作人员的健康标准
根据GBZ 98-2002《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标准》的相关要求,每
一放射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就业前或操作前的医学检查,和就业后工作过程中的定期医学检查。
未经就业前医学检查者,不得从事放射工作。
就业前医学检查是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重要部分,是全部医学检查的基础资料,必须全面系统、仔细、准确地询问和检查并详细记录,为就业后定期或意外事故等检查作对比和参考。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基本要求,包括病史和体格检查两部分。
放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在正常、异常和紧急情况下,都能准确无误地、安全地履行其职责的健康条件:
1)明确的个人和家庭成员的既往史、放射线及其他理化有害物质接触史、婚姻和生育史、子女健康情况等,均应予以记录;
2)目前健康状况良好;
3)正常的呼吸、循环、消化、内分泌、免疫、泌尿生殖系统以及正常的皮肤粘膜毛发、物质代谢功能等;
4)正常的造血功能,如红系、粒系、巨核细胞系等,均在正常范围内。
例如外周血:
男血红蛋白 120~160 g/L,红细胞数(4.0~5.5)×1012 /L;
女血红蛋白 110~150 g/L,红细胞数(3.5~5.0)×1012 /L;
就业前白细胞总数(4.5~10)×109 /L,血小板数(110~300)×109 /L;就业后白细胞总数(4.0~11.0)×109 /L,血小板数(90~300)×109 /L。
高原地区应参照当地正常范围处理。
5)正常的神经系统功能、精神状态和稳定的情绪;
6)正常的视觉、听觉、嗅觉和触觉,以及正常的语言表达和书写能
力;
7)外周血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率和微核率正常;8)尿和精液常规检查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