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合同诈骗行为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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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合同诈骗行为都有哪些

1、伪造合同

欺诈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伪造合同主体、伪造合同内容等手法,凭空捏造或者虚构合同,骗取他人的财物。可以是伪造合同,直接套取他人财物;也可以是先伪造一份合同,并用此合同引诱他人与之签订合同,骗取财物。

2、货物引诱

欺诈方利用一些单位或个人急需某种紧缺或畅销商品的心理,谎称能提供诸如钢材、汽车、铝锭、彩电之类的紧俏商品,签订虚假的购销合同,骗取对方的定金或预付款。这种打法使欺诈方伪装成供货方当事人实施的。

3、盗用、假冒名义

盗用、假冒名义可以是假冒知名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理人、业务负责人,利用伪造的证明文体与对方签订合同;盗用他人盖好合同专用章的合同纸、介绍信、合同占用章,冒充该公司与他人订立合同;用他人已经作废或者遗失的合同纸、介绍信、合同专用章,冒充该公司的业务人员与他人订立合同;擅自刻制他人印章,冒充他人,打着别人的招牌与人签订合同。

4、虚构主体

欺诈方伪造营业执照,虚构企业名称、资金、经营范围等,采用根本不存在的或者未经依法登记注册的单位与他人订立合同,骗取他人财物。

5、谎称专利技术引诱

欺诈方虚构能带来高额利润的专利、高新技术,打着包技术、包设备、包培训、包回收、包利润的幌子,引诱对方签订合同,连续骗取对方的转让费、培训费、设备费。

6、虚假广告、信息引诱

欺诈方先发布虚假广告和信息,引诱他人与之签订合同,骗取对方的中介费、立项费等财物。

7、虚构担保

欺诈人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引诱他人与之签订合同、履行合同,进而骗取对方的财物。

8、抵债诈骗

欺诈人先与对方签订合同,想方设法让对方先履行,待对方交付货物后,声称自己无

力支付货款,愿以产品抵货款。对方被逼无奈,只好接受欺诈人的条件。此时欺诈人便以

劣质产品抵货款,使对方蒙受损失。

1.牢固树立防骗意识。合同人员应当全面加强合同法律法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掌握

灵活签约技巧,牢固树立防范意识,尽可能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2.搞好签约前的调查工作。知彼知己,百战不殆。要想避免上当受骗,签约前一定要

搞清对方的基本情况,切勿盲目签约履约。对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其签约目的、经营资格、

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四个方面。签约目的是指其订立合同的意图,有无潜在欺诈动机;经

营资格主要看对方能否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并对其提供执照、证件等一一详细审查核实;调查对方资信及履约能力,主要是向金融,工商部门了解其经济实力,是否真正具备履约

能力。

3.掌握一定的签约技巧。订立合同时,有几个原则应引以注意:一是化整为零,分散

风险,标的额很大的合同分几次履行和一次成交风险概率是绝对不一样的;二是采取同时

履行的原则,即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如交货方式、付款期限等划成对等的几个“子合同”,

分步骤,有计划的履行,一旦对方在约定时间内未履约,即可及时终止或变更合同;三是

采取同向收发原则,即在发货时,发往外地的货物发货人与收货人同向一致,即便到达对

方所在地,所有权却未转移,如果对方毁约,损失的不过运杂费而已。同样在履行付款义

务时,若采用票据结算,汇款人与收款人应对应一致,而不是将款项汇到对方帐号上,以

免其提款潜逃。

1、合同正式签订后口头更改的有效力吗?

答: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合同。如主合同约定变更应采取书面形式的,应遵循主合同约定采用书面的形式订立变更补充协议,如果未作出明确的变更形式约定,口头变更也是有效力的。

2、合同加盖什么章才有效力?

答:合同印章反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通常当事人为企业法人的,使用企业公章或合

同章即可,如当事人为自然人的,使用名章即可。如适用财务章等其他领域专用章订立合

同的,在能否客观体现订立合同时盖章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一点上容易产生争议。

3、合同上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没有公章是否有效力?

答: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均是有效的,并不规定签字一定要配合盖章,

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带未加盖企业公章,原则上说也是有效的。但是存在效力瑕疵,

易引发法律风险较大。因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权利订立合同,如没有加盖企业公章,则易被认为相关合同行为是个人行为而非企业的行为。

4、合同当事人一栏的填写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答:合同一方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尽量写明身份证号,以避免发生对自然人身份的争议;合同一方当事人是法人的,要写清企业的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与企业法人签约的,不能只在合同当事人栏中填写法定代表人的名字,以免导致合同相对方不明确。

5、是否只有书面的合同才有效力?

答: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房地产转让合同、长期的租赁合同、建筑工程合同等。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6、合同中涂改的部分是否有效力?

答:如单方对合同进行涂改,以改变了原有合同约定的,则改变的部分无效,维持原合同约定内容。合同签订之后,任何一方想进行合同修改的,必须告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或在原合同相应条款作修改或补充,并在修改地方加盖双方公章个人手印;若只有口头答应但没有对合同做修改或者没有在任何一处有修改变动的地方盖章手印,视为无效,合同维持原有内容继续生效。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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