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字代词特殊用法小结
文言文中_所的用法
文言文中_所的用法文言文中“所”的用法在文言文学习中,“所”字是一个较为常见且用法多样的虚词。
正确理解和掌握“所”字的用法,对于准确理解文言文的含义至关重要。
“所”字作名词时,常表示“处所”“地方”。
例如,“又间令吴广之次所旁丛祠中”,这里的“次所”就是“行军途中的驻地”。
“所”字用作助词,其用法较为复杂。
其一,与动词结合,构成“所”字结构。
“所”字结构相当于一个名词性短语,表示“……的人”“……的事物”“……的情况”等。
例如,“衣食所安,弗敢专也”,“所安”就是“安身的东西”;“此人一一为具言所闻”,“所闻”指“听到的事情”。
其二,“所”字和“以”字连用,构成“所以”。
在文言文中,“所以”的用法多样。
一种表示“……的原因”,如“此先汉所以兴隆也”,“所以兴隆”就是“兴隆的原因”;另一种表示“用来……的办法”或“凭借……的东西”,像“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这里的“所以”指“用来……的”。
其三,“为”与“所”呼应,表示被动。
例如,“若属皆且为所虏”,“为所虏”即“被俘虏”。
在理解“所”字的用法时,需要结合具体的语境进行分析。
比如“吾所以为此者,以先国家之急而后私仇也”,这里的“所以为此”要理解为“之所以这样做的原因”。
再看“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这里的“所欲”就是“想要的东西”。
有时,“所”字的用法会相互交叉或在复杂的句子结构中出现。
像“不者,若属皆且为所虏”,这是一个典型的被动句,“为所”表示被动关系。
而在“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中,两个“所存”分别指“存在的道理”和“存在的老师”。
另外,还需注意“所”字在不同文体中的运用特点。
在史传文学中,“所”字结构常用来简洁地概括人物的行为和经历;在议论性文章中,“所”字常用于阐述观点和推理过程;在抒情性的文言文中,“所”字则有助于更细腻地表达情感和感受。
总之,文言文中“所”字的用法丰富多样,需要我们在阅读和学习过程中,不断积累、总结和归纳,通过大量的实例分析来加深对其的理解和运用,从而提高文言文的阅读和理解能力。
所字用法
(2)衡不慕当世,所居之官,辄积年不徙。 (《后汉书·张衡传》)
“所居之官”就是在“所居官”的基础上加 入“之”使关系更为明确,其实质与“所居官” 是一样的,在翻译时我们可以译为“担任的官 职 2、”所。+动
例(1)“所述”为“录”的间接宾语。 “所 +动”作动词“有”或“无”的宾语,表示虚指。 如下: (1)行李之往来,供其乏困,君亦无所害。 (《左传•烛之武退秦师》) (2)岂敢盘桓,有所希冀?(李密《陈情表》)
4、 作定语,例如:常所居窗中,煿煿有烟 气,闻行车管嘒之声。(李商隐《李贺小传》)
4、所+形容词 当一个形容词与“所”字结合之后。这个形容 词就临时活用为一个及物动词,整个结构仍然 作为一个名词性短语出现,充当主语、谓语或 宾语,指代的是人、事、物等。例如:
值得说明的是,很多人都把该句误认为“所”字结 构(所+动),看见的事实,其实不然,根据语义逻辑, 应为被蜀之人士及二州牧伯看见的事实。
三、(助词)“所”和动词结合,后面再有名 词性结构,则所字结构起定语的作用。
作为虚词时的“所”字,它不能单独充当句 子成分,可以把“所”字看作使动词等词体词 化的标志,它的作用就是改变其后的词语的性 质而是它具有其他功能。具体地说,当它用在 动词、介词或短语之前时,它主要起着结构作 用,不再具有实在的词汇意义,应该把它看作 “结构助词”, 通过这个结构来充当句子的主 语、宾语或定语。而不把它看作代词。
例如: 浩浩乎如冯虚御风,而不知其所如。(苏 轼《赤壁赋》) (4)代词+之+“所动”
二、特殊指示代词“者、所”的用法学习版.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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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所”字词组的作用 从词汇意义看,一是指称全体范围, 使事物具有周遍性、隐括性。例如: (1)师之所为,郑必知之。《左传》 【所干之事,指军事行动】 (2)劳师以袭远,非所闻也。《左传》 (3)凡所应有,无所不有。《口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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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源记》:“此人一一为具 言所闻皆叹惋。”如何断句? 其一:此人一一为具言,所闻皆 叹惋。 其二:此人一一为具言所闻,皆 叹惋。〖教材用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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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所不与舅氏同心者,犹如 白水。《左传》 (14)中构之言,不可道也;所 可道者,言之丑也。《诗经》 F类,〖所·动宾短语;作连词, 表示假设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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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A—C类的“所”字,与动词(包括
活用为动词的其他词),构成一个
名词性词组,充当一个名词所能充
第二、特殊指示代词“者、所”构成的
词组都相当于一个名词性词组。
不同点:
第一、位置不同,“者”字词组是前偏
后正;“所”字词组是前正后偏。
第二、指代对象不同。如:
见者之所见,闻者之所闻。【“者”
是施事者,“所”是受.......... 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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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仲子所居之室,伯夷之所筑与?
抑亦盗跖之所筑与?《孟子》
(9)光不敢以图国事,所善荆卿可
使也。《史记》
(8)籍所杀汉军数百人。《史记》
D类,〖所+动词+(之)+名词;
“所”字只有指示作用,指代的人
或物已经在下文出现,因而相当于
助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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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魏王所以贵张子者,欲得韩地 也。《韩非子》【原因】 (10)此吾剑之所从坠。《韩非子》 【处所】 (11)能以众击寡者,则吾之所与战 者约矣。《兵法》【对象】 (12)今盐铁、均输,所从来久矣。 【时间】 E类,〖(所+介词)+动词性词组。〗
所字结构
所代词、词头。
一、代词“所”是古代汉语中一个特殊的代词,它称代一定的人或物,但不能独立充当句子成分,必须放在及物动词或动词性词组的前面,指代行为的对象,构成“所”字结构,才能成为句子的一个成分。
所以叫做辅助性代词。
“所”字结构的常见用法有四种:(一)位于动词或动词性词组之前,组成所字结构,使整个结构具有名词性。
例如:子布、元表诸人,各顾妻子,挟持私虑,深失所.望。
(赤壁之战)(232)大臣忧惧,不知所.出。
(报任安书)(395)有道之士,贵以近知远,以古知今,以所见知所不见。
(察今)(647)“所”字在这里都是指代动作行为的对象,“所望”就是“期望的情况”,“所出”就是“提出的办法,“所见”就是“看见的东西”。
(二)“所”、“者”同时出现,构成“所…者”格式,它的作用和单用“所”字的结构相同,仍是指代行为的对象。
例如:即举所坐者...送之。
(身无长物)(16)所欲忠者....,国与主耳。
(张中丞传·后叙)(238)然则所重者...在乎人民也。
(谏逐客书)(383)...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所坐者”就是坐的东西,指的是“竹席”。
“所欲者”就是要忠于的对象,即“国与主”。
“所重者”等于“所重”、“所轻”,指的是“色乐珠玉”和“人民”。
(三)“所”字结构的前面还可以用行为的主动者作定语来修饰它。
有定语后不加“之”的。
例如:皆崩崖所陨....。
(巫山·巫峡)(29)骞身所至者....。
(张骞传)(190)城之陷,自远所分...始,以此诟远。
(张中丞传·后叙)(239)吾所欲者....土地也。
(五蠹)(644)有定语后加“之”的。
例如:必为秦国之所生.....然后可。
(谏逐客书)(382)手之所触....,肩之所倚....,膝之所踦....。
(庖丁解牛)(601)....,足之所履(四)“所”字结构的后面有时出现具体的行为对象,这时,“所”字结构作定语,修饰后面的名词。
例如:举所佩玉块....以示之者三。
关于所的代词用法
镑文学刊谈谈文言中代词“所”的用法0徐芹霞(江苏省如皋市教师进修学校,江苏如皋 226500)【摘要】文言文中“所”字的用法比较复杂,“所”字作为代词,不能单独使用,要和动词、介词结合起来,才能组成词组,充当句子成分。
用在某个动词的前面,有指代行为动作的对象的意味,同一些介词合成特定的结构,“所”字指代介词所介绍的对象等等。
【关键词】“所”字;名词性词组;代词“者”学习《左传·姿公十四年》,在理解“赐我南部之田,狐狸所居,豺狼所嗥”的“居、嗥”的意思时,不少学生把它们解释为“居住的地方”、“吼叫的地方”,都作为名词来讲。
也有学生理解为“居住”、“吼叫”,都作为动词来讲。
于是,组织学生讨论。
通过讨论,大家认为这里的“居、嗥”还是作为动词讲比较合理。
因为它和前面的代词“所”组合,才构成具有名词性质的“所”字词组。
这个问题虽然是由“居、嗥”字的解释引起,但是关键还在于理解代词“所”字的用法。
一般说来,“所”字作为代词,用法比较特殊。
它不能单独使用,通常要和动词、介词结合起来组成词组,才能充当句子成分。
一,“所”字位于动词之前,和动词组成名词性词组,有指代行为动作的对象的意思,一般可以翻译成“······的”或者“所······的”,在句子中间充当主语、宾语、定语。
如:1. 婉贞挥刀奋斫,所当无不披靡。
(《冯婉贞》)这句话的意思是;婉贞挥动大刀奋勇地砍杀,(和她)对战的敌人没有不被击败的。
句子中“当”是动词,是“对战”的意思,“所当”是代词“所”和动词“当”组成的名词性的词组,表示动作所涉及的对象。
“所当”就是“对战的敌人”的意思,在这个句子中充当主语。
2. 诸将请所之,恕曰:“入察州取吴无济”。
(《李憋雪夜人蔡州》)这句话的意思是:众将领请示要去的地方,李想回答说:“进察州去捉拿吴无济。
文言文中的所
文言文中的所
1. “所”字最基本最常见的用法是充当助词,放在动词前面,与动词结合,组成“所”字结构,表示动作的对象、结果、处所等。
例如:所见所闻、所感所想。
2. “所”字结构可以充当名词,表示处所或事物,前面通常加介词“在”或“于”引导。
例如:无所不在、有目共睹。
3. “所”字也可以与“为”结合,构成固定词组“所谓”,表示引述动词,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所说的”。
例如:所谓成功,不是看你有多聪明,而是看你能否在失败中站起来。
4. “所”字还可以充当动词,表示原因、处所等。
例如:不知所措、所适从。
5. 此外,“所”字还可以与“以”结合,构成固定词组“所以”,表示原因或根据。
例如:他之所以成功,是因为他坚持不懈地努力。
“所”字结构浅析
“所”字结构浅析在古汉语中“所”是一个特殊的代词,其所以特殊,是因为它能象其它的代词一样可以单独用来直接指代什么,也不能单独充当句子成分,它只有和别的词(主要是动词)或短语(主要是动词短语)结合起来,才能起指代的作用,也才能作句子成分。
这种“所”和其它词或短语组成的结构叫所字结构,也叫所字短语。
所字结构是一种固定性结构,是学生学习文言文的一大难点,其所以难,是因为它在不同的语言环境中分别指代不同的对象,情况繁多而复杂,一般中学生往往不容易掌握,但我们只要把握了它的基本规律、基本结构和基本和法,再联系上下文的内容,要理解也不是很困难的。
所字结构是名词性短语,这是它的最基本的特点,所以它就具有名词的性质和语法功能。
它在句中一般可以充当主语、宾语、定语等。
按其结构,所字结构大致可分为两种情况。
一、一种是“所”直接和动词组合而构成的所字结构,它表示动作行为涉及的对象,通常的译法是动词加动词所涉及的对象,如:1、“问女何所思”(《木兰诗》)——“所”和动词“思”的结合,构成所字结构“所思”,可译作“思考的问题”。
2、“成仓猝莫所救”(《促织》)“所救”即“解救的办法”。
一般说来,这种所字结构较为简单,比较容易掌握。
二、另一种是“所”先与介词(以、自、从、由…)结合,再和动词(或短语)结合而构成的复杂的所字结构,在句中表示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处所)、方位、原因,或动作行为产生的凭借、根据、来源、原则、理由,或动作行为赖以实施的工具、手段、措施、方式、方法,或动作行为产生的某种情况形状,以及动作行为涉及的对象等。
通常的译法是介词加动词再加与动作行为相关的名词。
但有时介词也可以省略掉,不一定每一个介词都必须译出,以保持文意的畅通。
如:3、“……所从来久远矣”(《西门豹治邺》)——“所”先与介词“从”结合,再与动词“来”结合,构成复杂的所字结构“所从来”,在句中表示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可译作“从(那时)到(现在)的时间”。
教材文言文中“所”字用法浅析
教材文言文中“所”字用法浅析作者:刘烨伟来源:《考试周刊》2013年第93期摘要:在古文中,“所”字用得比较广泛,其词意和用法在具体不同的语境中区别很大。
不同版本的教材及有关的文献资料对它的阐述也不尽相同,有时甚至有矛盾抵触之处,给教学造成了一定的困难,本文对此进行了探索研究。
关键词:“所”字结构分歧统一助词指代作用一、引言“所”字在初中文言文课文中,共出现五十来次,遗憾的是教材对这个词的用法、意义虽阐释了,却没有落到实处。
例如《口技》中的“凡所应有”一句,课文下面的注释为“凡是(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有的声音”。
这其中的”所”字在此处的意义如何,起什么作用,属什么词性,除了上述注释外,其余未做任何说明。
有的诠注令人费解,例如第六册《出师表》中的“优劣得所”,书上注释为”好的差的各得其所”,这里的“所”字作何理解?有的理解为“好处”,有的理解为“重用”、“适宜的地方”等,确实令人费解、茫然。
大多数甚至未作任何阐释。
因此,上述诸种情况给教学带来了一些困难,造成了一些分歧。
我专就初中文言文教材中出现的“所”字谈谈看法。
二、各家对“所”字结构的不同理解朱星教授主编的《古代汉语》(天津人民出版社)对“所”字的用法是这样阐述的:“所”字为特殊的指示代词,通常用在动词和动词性词组前,组成一个名词性词组,表示“所……的人”、“所……的事物”。
“所”字指代的一般是行为对象,如“所见无非牛者”(《庄子·养生主》)。
“所见”指代“见到的东西”。
《古代常用字字典》(商务印书馆80年版),对“所”字是这样诠注的。
所:①代词。
放在动词前面,组成名词性词组,表示“……的人”、“……的事物”。
以上两家的观点基本相同。
然而上海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古代汉语》(中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考试教材)对“所”字是这样阐述的:结构助词“所”不能单独使用,通常用在动词或动词性词组前,组成具有名词性的“所”字结构。
“所”字结构是名词性的,具有指代作用,所以在句中可以充当主语、宾语,有时也可以做定语和谓语,一般可译为“……的”、“……的人(事物)”、“……的地方”等。
[VIP专享]所字用法小结
六、特殊代词“所”字結構(一)“所”字的本义“所”字是古代汉语中使用频率较高,用法较复杂的一个词。
“所”字的本义究竟是什么,学术界尚无定论。
到目前为止,学术界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遵从《说文解字》的解释,认为“所”字是一个“从斤户声”的形声字,其本意为“伐木声也”,当属于象声词的范畴,另一种意见则认为“所”字本义应当为“持斤护卫门户”,即“拿起武器护卫首领或酋长居留的柴扉木房”。
“所”字是一个“从斤从户”或“从斤从户,户亦声”的会意字。
(二)现代汉语中“所”跟古代汉语相比较现代汉语中“所”跟古代汉语相比较,首先是“所”的词性发生了变化,古代汉语中那种做代词的情况到了现代汉语中变成了助词,而且与其它词的搭配范围也缩小了。
古代汉语中作为代词的“所”可以跟动词及动宾短语搭配,而在现代汉语中,作为助词的“所”只能跟及物动词组合,而且指称范围仅限于受事,多用于书面语。
(三)概说代詞“所”本身不能獨立作句子成分,有人把它稱作“輔助性代詞”,也有語法書乾脆把它看作“結構助詞”。
“所”字與其後的及物動詞或其他詞結合,形成一個名詞性的短語,又稱“所字結構”,充當句子成分,它是作为一个整体出现的,不能将其拆分,可以承担名词或者名词性的词组所承担的一切语法功能。
“所字結構”指代人或事物,可以翻譯作“(所)。
的人”、“(所)。
的事物”。
(四)所字结构成因古代汉语中,动词或者动词性词组要想作定语,一般不在它们的后面加连词“之”,而要在它们的前面加代词“所”。
例如:不知道的事情。
(现代汉语的句法)不知之事。
(古代不用的句法)所不知(古代习用的句法)“所不知”就是所字结构,即在动词語·子路》民无所依。
《左传·晏婴论季世》——所依是指依靠的人。
财物无所取,妇女无所幸。
《史记·鸿门宴》——所取得财物,所宠幸的妇女。
“所爱”“所知”“所取”后面没有出现动词所修饰的中心词,但在理解时要补充出省略的内容。
(2)所+形容詞性詞語“所+形容詞”情況少見。
“所”字结构
所代词、词头。
一、代词“所”是古代汉语中一个特殊的代词,它称代一定的人或物,但不能独立充当句子成分,必须放在及物动词或动词性词组的前面,指代行为的对象,构成“所”字结构,才能成为句子的一个成分。
所以叫做辅助性代词。
“所”字结构的常见用法有四种:(一)位于动词或动词性词组之前,组成所字结构,使整个结构具有名词性。
例如:子布、元表诸人,各顾妻子,挟持私虑,深失所.望。
(赤壁之战)(232)大臣忧惧,不知所.出。
(报任安书)(395)有道之士,贵以近知远,以古知今,以所见知所不见。
(察今)(647)“所”字在这里都是指代动作行为的对象,“所望”就是“期望的情况”,“所出”就是“提出的办法,“所见”就是“看见的东西”。
(二)“所”、“者”同时出现,构成“所…者”格式,它的作用和单用“所”字的结构相同,仍是指代行为的对象。
例如:即举所坐者...送之。
(身无长物)(16)所欲忠者....,国与主耳。
(张中丞传·后叙)(238)然则所重者...在乎人民也。
(谏逐客书)(383)...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所坐者”就是坐的东西,指的是“竹席”。
“所欲者”就是要忠于的对象,即“国与主”。
“所重者”等于“所重”、“所轻”,指的是“色乐珠玉”和“人民”。
(三)“所”字结构的前面还可以用行为的主动者作定语来修饰它。
有定语后不加“之”的。
例如:皆崩崖所陨....。
(巫山·巫峡)(29)骞身所至者....。
(张骞传)(190)城之陷,自远所分...始,以此诟远。
(张中丞传·后叙)(239)吾所欲者....土地也。
(五蠹)(644)有定语后加“之”的。
例如:必为秦国之所生.....然后可。
(谏逐客书)(382)手之所触....,肩之所倚....,膝之所踦....。
(庖丁解牛)(601)....,足之所履(四)“所”字结构的后面有时出现具体的行为对象,这时,“所”字结构作定语,修饰后面的名词。
例如:举所佩玉块....以示之者三。
文言文中所以的用法和意义
文言文中所以的用法和意义一、文言文中“所”字的用法和意义文言文是中国古代的一种文字表达方式,具有深厚的历史和独特的魅力。
在文言文中,“所”字作为一个常见的虚词,发挥着重要的语法和修辞功能。
本文将以详细介绍文言文中“所”字的用法和意义。
1. “所”字作为动宾关系助词在动宾关系中,使用“所”字可以将主谓关系转化为宾谓关系,并且加强或突出动作行为。
例如《左传·襄公十年》中有句话:“公曰:‘天之生斯民也,岂惟彝民哉?君亦有锐气,不可失之。
’”这里,“天之生斯民也”的“所”的含义是“创造”,强调了天对人类社会的创造作用。
2. “所”字用于表示事物状态在表示事物状态方面,“所”字多与动词连用,在形式上构成了名词性短语。
“苦其心志而喜其劳苦者治万邦”的“所苦其心志而喜其劳苦者治万邦”,这里,“所苦其心志而喜其劳苦者”的“所”的含义是“所”。
这个短语的意思是,“那些苦心经营而喜欢劳动的人治理万邦”。
3. “所”字用于构建被动语态在构建被动语态时,文言文中常使用“所”字。
例如《孟子·尽心下》中有句话:“养之,则不忍见其死;不忍见其死,则爱之至矣。
”这句话中的“则不忍见其死”的“所”的含义是“使得”,表示主动变为被动。
4. “所”字用于加强或突出语气在表达感情、强调、夸大等方面,文言文中也使用“所”字来增强语气。
例如《庄子·禅真二十七章》中有句话:“名实未定而失矣!君恶乎不骞乎?”这里,“名实未定而失”的“所”的含义是“真正地”,通过加入“所”,强调了事物的真实性质。
二、文言文中“所以”字组成词汇和用法1. “所以”作为连词引导原因或目的在表达原因或目的时,常使用连词“所以”。
例如《论语·先进》上说:“有朋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这里,“有朋友自远方来”的“所以”的含义是“因为”,引导了一个原因。
2. “所以”用于引出结果或结论在表示结果或结论时,“所以”也是一个常见的连接词。
由“所”的助词用法谈及语气助词和语气词的分立
由“所”的助词用法谈及语气助词和语气词的分立“所”是一个无论在古代汉语还是在现代汉语中都占有重要地位的虚词。
用作助词时,“所”有两种用法:一是作结构助词,用在动词之前,和动词结合构成名词性短语;二是作语气助词,附于主语和谓语之间或“的”字短语之前,起加强肯定语气的作用。
语气助词和语气词是虚词系统中处于不同层面上的两个词类,它们的分立,对更好地理顺助词与语气词的关系和解决虚词的下位分类问题都有着积极的意义。
标签:“所” 语气助词语气词分立一、“所”的助词用法“所”是一个无论在古代汉语还是在现代汉语中都占有重要地位的虚词。
继《马氏文通》开启了“所”的现代语言学研究历程之后,语法学界对“所”字的研究很大部分集中在“所”的词性问题上。
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所”字在词性上的归类,成为了讨论的热点。
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观点:代词说、助词说和词缀助词两分说。
近年来,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所”字助词说逐渐被语法学界所首肯。
本文采用的就是上述的“助词说”。
用作助词时,“所”有两种用法:一是作结构助词,用在动词之前,和动词结合构成名词性短语;二是作语气助词,附于主语和谓语之间或“的”字短语之前,起加强肯定语气的作用。
两者最大的区别是:作为结构助词的“所”不能删除,否则就会改变后边动词的结构与功能;而语气助词的“所”可以删除且不会引起结构性质上的变化。
试比较:(1)英雄所见略同。
→﹡英雄见略同。
(结构助词,不可以删除)(2)我所知道的就是这些。
→我知道的就是这些。
(语气助词,可以删除)(一)作结构助词结构助词“所”的用法主要是用在及物动词之前,组成“所”字短语,其语法作用是“把动词或动词短语变化为名词短语。
”这种说法以吕叔湘主编的《现代汉语八百词》(增订本)和北京大学中文系语言班编写的《现代汉语虚词例释》为代表。
王克仲先生通过驳难代词说也提出“所”为结构助词的观点。
他说:“第一,如果‘所’字必居宾次,那么,对‘所’字与动词词组结合的这种形式难于解释。
文言文虚词所的用法和意义
文言文虚词所的用法和意义
1. “所”可以表示“……的地方”呀!就像“鱼我所欲也”中的“所”,不就明确了是想要的那个地方嘛,嘿嘿!
2. “所”还能用来指代“……的人”呢,比如说“问女何所忆”,这里的“所”不就清楚地指向了思念的那个人嘛,是不是很神奇呀!
3. 你们知道吗,“所”能够表示“……的事情”哟!像“无所事事”这个词,就是说没有什么事情可做呀,多形象!
4. “所”有时候还表示“……的东西”呢,“不知所云”就是说不出是什么
东西,哈哈,这理解起来也不难嘛!
5. 哎呀呀,“所”还有“用来……的”的意思哦!像“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这里的“所”就是说用来做这些事情的呀,很有趣吧!
6. 嘿,“所”能表示“……的办法”哦,“不知所措”不就是不知道用什么
办法嘛,是不是一讲就懂啦!
7. “所”也可以是“……的原因”呢,“不知其所以然”就是不知道它这样
的原因呀,这个“所”的作用很厉害吧!
8. 哇塞,“所”竟然还能表示“……的样子”呀!比如“无可奈何”,就是
那种没有办法的样子呀,好生动哟!
9. 你们瞧,“所”的用法和意义是不是很多呀,掌握了这些,文言文读起来就更有趣啦!大家好好去体会体会吧!
我的观点结论就是:“所”在文言文中的作用真的很重要,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和掌握呀!。
文言虚词所字的用法归纳
文言虚词所字的用法归纳嘿,同学们!咱们今天来好好聊聊文言虚词“所”字的用法。
先给大家讲个事儿,有一次我去逛公园,看到一个小朋友在池塘边喂鱼,嘴里还念念有词:“这些鱼儿所喜欢的食物就是面包屑啦。
”这时候我就想到,这里的“所”字用得很有趣。
咱们来具体看看“所”字常见的用法。
“所”字用作名词,表示“处所”“地方”。
比如“又间令吴广之次所旁丛祠中”,这里的“次所”就是“行军途中的驻地”。
想象一下,在那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吴广悄悄跑到那个偏僻的驻地旁边的神庙里,是不是有种神秘的感觉?“所”字和“为”字结合,组成“为……所……”的结构,表示被动。
就像我们有时候会遇到一些不得不做的事情,感觉自己被推着走一样。
比如说“嬴闻如姬父为人所杀”,这里的“为人所杀”就是“被人杀害”。
“所”字还能放在动词前,和动词组成“所”字结构,这时候“所”字就有指代作用啦。
比如“衣食所安,弗敢专也”,“所安”指的就是“安身的东西”。
再比如“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所存”指的就是“存在的地方”。
这种用法就好像我们在寻找宝藏,“所”字给我们指出了方向。
还有哦,“所”字和介词结合,组成“所以”。
这“所以”的意思可丰富啦,有时表示“……的原因”,有时表示“用来……的”。
比如说“此先汉所以兴隆也”,这里的“所以”就是“……的原因”;“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这里的“所以”就是“用来……的”。
好啦,说了这么多,咱们来总结一下。
“所”字在文言文中就像一个神奇的小精灵,一会儿变成这个意思,一会儿变成那个意思,但是只要我们细心观察,就能发现它的规律。
就像我在公园看到那个小朋友喂鱼,从他简单的话语中也能感受到“所”字的用法。
希望大家在今后的文言文学习中,多留意“所”字,和它成为好朋友,这样咱们读起文言文来就能更加轻松愉快啦!。
所的文言文意思及例句
所的文言文意思及例句
1、[名词] 所:处所;地方。
【例句】有截其所。
——《诗·商颂·殷武》
2、[名词] 所:地方。
【例句】虽众,无所用之。
——《左传·僖公四年》
3、[名词] 所:着落;结果。
【例句】勤而无所,必有悖心。
——《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4、[助词] 所:表示结构。
【例句】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孟子·告子上》
5、[副词] 所:尚,还。
【例句】江陵去扬州,三千三百里。
已行一千三,所有二千在。
——《乐府诗集》6、[副词] 所:大约。
【例句】父去里所,复还。
——《史记·留侯世家》
7、[代词] 所:表示疑问,相当于“何”、“什么”
【例句】问帝崩所病,立者谁子,年几岁。
——《汉书》
8、[形容词] 所:宜,适宜的,为其所需的
【例句】交易而退,各得其所。
——《易·系辞下》
9、[形容词] 所:许多的,多种的。
【例句】收拾得所事儿温柔,妆点得诸余里颗恰。
——《南吕·一枝花》
10、[形容词] 所:可以的。
【例句】必欲争天下,非信无所与计事者。
——《史记》。
所字用法
三、(助词)“所”和动词结合,后面再有名 词性结构,则所字结构起定语的作用。
作为虚词时的“所”字,它不能单独充当句 子成分,可以把“所”字看作使动词等词体词 化的标志,它的作用就是改变其后的词语的性 质而是它具有其他功能。具体地说,当它用在 动词、介词或短语之前时,它主要起着结构作 用,不再具有实在的词汇意义,应该把它看作 “结构助词”, 通过这个结构来充当句子的主 语、宾语或定语。而不把它看作代词。
1、作主语 如: 实所见如此。(李商隐《李贺小传》) 2、 作名词谓语,如: (1) 单于益骄,非汉所望也。(班固《汉书•李广苏 建传•苏武传》) (2) 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而吾与子之所共适。 (苏轼《赤壁赋》) 例(1)名词谓语之前受否定副词“非”的修饰。例 (2)名词谓语之前插入结构助词“之”取消句子独立 性使之成为短语。再如:此余之所得也。(王安石 《游褒禅山记》) (3)君若以力,楚国方城以为城,汉水以为池,虽众, 无所用之。(《左传·僖公四年》)
(一) “所+动(包括活用的名词或形容词)” 结构
“所+动”结构是“所字结构”中最为常见, 也是最基本的结构类型,它的基本形式是“所” 字加在动词(多为及物动词)、动词词组或活 用作动词的形容词和名词前面。其中的“所” 字是指示代词,指代后面动词所涉及的对象或 宾语。具体来说,这种形式有以下几种类型变 化:
衣食所安,弗敢专也。(《左传·曹刿论战》) 例中的形容词“安”在与“所”结合后活用为 动词,意思是“安身”。在这个句子中指代物, 我们在翻译时要将其补出。整个“所字结构” 在在句中充当了主语。
“所”字结构
所代词、词头。
一、代词“所"是古代汉语中一个特殊的代词,它称代一定的人或物,但不能独立充当句子成分,必须放在及物动词或动词性词组的前面,指代行为的对象,构成“所”字结构,才能成为句子的一个成分。
所以叫做辅助性代词.“所”字结构的常见用法有四种:(一)位于动词或动词性词组之前,组成所字结构,使整个结构具有名词性.例如:子布、元表诸人,各顾妻子,挟持私虑,深失所.望。
(赤壁之战)(232)大臣忧惧,不知所.出。
(报任安书)(395)有道之士,贵以近知远,以古知今,以所见知所不见。
(察今)(647)“所”字在这里都是指代动作行为的对象,“所望”就是“期望的情况",“所出”就是“提出的办法,“所见”就是“看见的东西"。
(二)“所"、“者”同时出现,构成“所…者”格式,它的作用和单用“所”字的结构相同,仍是指代行为的对象.例如:即举所坐者...送之.(身无长物)(16)所欲忠者....,国与主耳。
(张中丞传·后叙)(238)然则所重者...在乎人民也。
(谏逐客书)(383)...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所坐者”就是坐的东西,指的是“竹席"。
“所欲者”就是要忠于的对象,即“国与主”。
“所重者”等于“所重"、“所轻”,指的是“色乐珠玉”和“人民".(三)“所"字结构的前面还可以用行为的主动者作定语来修饰它。
有定语后不加“之”的。
例如:皆崩崖所陨....。
(巫山·巫峡)(29)骞身所至者....。
(张骞传)(190)城之陷,自远所分...始,以此诟远。
(张中丞传·后叙)(239)吾所欲者....土地也。
(五蠹)(644)有定语后加“之”的。
例如:必为秦国之所生.....然后可.(谏逐客书)(382)手之所触....,肩之所倚....,膝之所踦.....(庖丁解牛)(601)....,足之所履(四)“所"字结构的后面有时出现具体的行为对象,这时,“所”字结构作定语,修饰后面的名词。
所
所
1.用作助词。
(一)经常放在动词前,同动词结合,组成"所"字结构。
"所"字结构是名词性短语,表示"所……的人"、"所……的事物"、"所……的情况"等。
如:
(《信陵君窃符救赵》)
(《送东阳马生序》)(二)"所"和动词结合,后面再有名词性结构,则所字结构起定语的作用。
如:
此子贤者,世莫能知,故隐屠闻耳。
(《信陵君窃符救赵》)
2.在有些句子中,"为"和"所"呼应,组成"为……所……"的格式,表示被动。
如:
(《<指南录>后序》)
(《信陵君窃符救赵》)
3.复音虚词"所以"。
"所"和"以"连用,文言中也常见。
用法主要有两种:一种表示原因,一种表示手段和目的。
(一)表示原因的,如:
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
(《出师表》)
(《廉颇蔺相如列传》)
(《廉颇蔺相如列传》)
备他盗之出入与非常也。
(《鸿门宴》)(二)表示手段或凭借的,如:
(《师说》)
【所谓】所说的。
如:
(《邹忌讽齐王纳谏》)
(《师说》)
【所在】
1.到处。
如:
2.所在之处,处所。
如:
(《促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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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字代词特殊用法小结
摘要:“所”字原本是名词,后来演化为特殊代词。
“所”作为特殊代词,必须和其他词类的词(或词组)组成偏正结构的词组,即“所”字词组。
除“所”字词组外,在古代汉语中,“所”还与“者”组成常见的“所……者”格式。
关键词:所特殊代词“所”字词组
“所”最初是作为名词使用,后来发展成代词用法。
“所”字作为特殊代词使用时,和其他的代词一样,可以代人、代事、代物。
同时,它又因为不像别的代词一样,可以单独充当句子成分。
而是,必须和其他词类的词(或者词组)组成一个偏正结构的词组,即”所”字词组,才能充当句子成分。
在这种情况下,它称代的对象才是明确的。
(一)、所+动词(或动词性词组)
“所”是特殊代词,常用在动词(或者动词性词组)前。
这里的动词要求是及物动词,并且后面没有宾语。
“所+动(或动词性词组)”组成的偏正结构的词组,是一个名词性词组,表示“所……的人”、“所……的事”。
如:
此惑臣之所大惑也。
(枚乘《上书谏吴王》)所大惑:大惑不解的事。
这里的“所”字词组充当的是句子中谓语成分。
所欲为,易于反掌,安于泰山。
(枚乘《上书谏吴王》)所欲为:称代想做的事。
这里“所”字词组充当的是宾语成分。
以上,在“所+动(或者动词性词组)”的偏正词组中,“所”字称代的是受他候命动词修饰或动词性词组修饰的人、事、物。
这种词组是名词性的,可以充当主语、谓语、宾语。
(二)、所……者
“所”作为特殊代词时,在古代汉语中还常出现“所……者”的格式。
它的作用和“所+动词(或动词性词组)”相同,仍是指示行为的对象,而“者”字就指代行为的对象,“所……者”这样的词组是名词性词组。
所爱者,扰发活之;所憎者,曲法诛灭之。
(《史记·酷吏列传》)所爱者:被爱的人;所憎者:被憎的人。
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
(《左传襄公三十一年》)所善者:好的方面;所恶者:坏的方面。
(三)、所+介+动(动词性词组)
“所”是特殊代词,也与介词组合。
在代词“所”后先出现介词,再出现动词或动词性词组,组成“所+介+动(动词性词组)”。
与介词组合的“所”字不再作为代词替代动作的对象,它后面的动词不一定是及物动词。
如果后面的动词是及物动词,动词后面是可以有宾语。
彼兵者,所以禁暴除害也,非争夺也。
(《荀子·义兵》)所以禁暴除害:(目的)在于禁暴除害。
这个短语结构是“所+以(介词)+禁(动词)+暴(名词)+除(动词)+害(名词)”。
其中“暴”、“害”都是作为前面动词“禁”、“除”的宾语。
而这个“所”字词组是前一个短语“彼兵者”的原因。
所为见将军者,欲以助赵也。
(《战国策·赵策三》)所为见将军者:我会见将军的原因。
短语结构“所+为(介词)+见(动词)+将军(名词)”。
名词“将军”作为动词“见”的宾语。
“所”字词组同上一句一样表示原因。
而不是,行为动作的对象。
“所”字常常用在介词“以”“为”等字的前面,指代介词所介绍的对象,他们所表示的是行为发生的处所,行为赖以实现的工具手段和方式方法,产生某种行为的原因,以及与行为有关的人物等等。
除以上介绍的外,“所”和形容词、名词、代词、数词组成的“所”字词组,那么这些形容词、名词、代词、数词也往往具有动词的性质,作用也是从后面跟修饰代词“所”。
如:
明主之官物也,任其所长,不任其所短。
(《管子·形势解》)。
所长:所擅长的;所短:不擅长的。
“所”和形容词“长”、“短”组合中,形容词具有动词的性质。
此非明主之所臣也。
(《韩非子·外储说右上》)。
所臣:臣服的人。
“所”和名词“臣”组合,“臣”译作臣服。
参考文献:
[1]王宁.《古代汉语》.[M].北京.北京出版社.2002.第213-217页.
[2]王力.《古代汉语》.[M].北京.中华书局.1999.第365-370页.
[3]郭锡良.《古代汉语》.[M].天津.新华书店.1998.第329-3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