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有关问题解答
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解析
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解析一、《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解析1、固定资产贷款的定义《办法》从贷款用途的角度将固定资产贷款定义为“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机构发放的,用于借款人固定资产投资的本外币贷款。
”其中的“固定资产投资”沿用了国家统计部门的口径,包括基本建设投资、更新改造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以及其他固定资产投资四大类。
2、《办法》的主要内容本《办法》共分八章四十三条,包括总则、受理与调查、风险评价与审批、合同签订、发放与支付、贷后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几个部分,《办法》主要从贷款业务流程规范的角度提出监管要求,是对现行贷款类监管法规的系统性完善。
其要点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办法》强化贷款的全流程管理,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传统贷款管理模式的转型,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的精细化管理水平。
《办法》要求贷款人内部应将贷款过程管理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分解,按照有效制衡的原则将各环节职责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岗位,并建立明确的问责机制。
这些环节主要包括:受理与调查、风险评价与审批、合同签订、发放与支付、贷后管理等。
通过进一步强化科学的贷款全流程管理,真正实现贷款管理模式由粗放型向精细化的转变,有助于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发放的质量,也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强贷款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第二,《办法》倡导贷款支付管理理念,强化贷款用途管理。
《办法》要求贷款人依法加强贷款用途管理,通过加强贷款发放和支付审核,增加贷款人受托支付等手段,健全贷款发放与支付的管理,减少贷款挪用的风险。
第三,《办法》强调合同或协议的有效管理,强化贷款风险要点的控制,有助于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办法》要求贷款人在合同或协议中应对控制贷款风险有重要作用的内容与借款人进行约定,使贷款人通过合同来控制贷款风险。
第四,《办法》强调加强贷后管理,有助于提升信贷管理质量。
由于不合理的绩效考核导向,银行业金融机构“重贷前、轻贷后”的现象普遍存在。
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完美排版)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9〕71号机关各部门,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加强项目融资业务风险管理,促进项目融资业务健康发展,银监会制定了《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银监分局和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九年七月十八日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第一条为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项目融资业务健康发展,有效管理项目融资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开展项目融资业务,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项目融资,是指符合以下特征的贷款:(一)贷款用途通常是用于建造一个或一组大型生产装置、基础设施、房地产项目或其他项目,包括对在建或已建项目的再融资;(二)借款人通常是为建设、经营该项目或为该项目融资而专门组建的企事业法人,包括主要从事该项目建设、经营或融资的既有企事业法人;(三)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依赖该项目产生的销售收入、补贴收入或其他收入,一般不具备其他还款来源。
第四条贷款人从事项目融资业务,应当具备对所从事项目的风险识别和管理能力,配备业务开展所需要的专业人员,建立完善的操作流程和风险管理机制。
贷款人可以根据需要,委托或者要求借款人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独立中介机构为项目提供法律、税务、保险、技术、环保和监理等方面的专业意见或服务。
第五条贷款人提供项目融资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土地、环保和投资管理等相关政策。
第六条贷款人从事项目融资业务,应当充分识别和评估融资项目中存在的建设期风险和经营期风险,包括政策风险、筹资风险、完工风险、产品市场风险、超支风险、原材料风险、营运风险、汇率风险、环保风险和其他相关风险。
第七条贷款人从事项目融资业务,应当以偿债能力分析为核心,重点从项目技术可行性、财务可行性和还款来源可靠性等方面评估项目风险,充分考虑政策变化、市场波动等不确定因素对项目的影响,审慎预测项目的未来收益和现金流。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全文及解读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导读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为进一步严格执行放贷条件,规范和加强信贷业务管理,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促进贷款业务健康发展,确保银行业信贷资金进入实体经济,以信贷结构优化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更好地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国银监会发布《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这两个办法与之前已经施行的《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并称“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以下统称为“贷款新规”),初步构建和完善了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法规框架,将作为我国银行业贷款风险监管的长期制度安排,标志着我国银行业信贷管理进入新的科学发展阶段。
贷款新规主要从规范贷款业务流程、防范贷款风险、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角度提出监管要求:一是强化贷款的全流程管理,推动商业银行传统贷款管理模式的转型,提升商业银行信贷资产管理的精细化水平;二是强调贷款合同的有效管理,明确对贷款风险要点的控制;三是倡导贷款支付管理理念,强化贷款用途管理,提高商业银行风险防范与控制能力,防范贷款被挪用风险,保护借款人合法权益;四是加强贷后管理,提升信贷管理质量;五是明确贷款人的法律责任,强化贷款责任的针对性,构建健康的信贷文化。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银监会今年将把推动落实贷款新规作为工作重点之一,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有关要求,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真正实现发展方式的转变,树立“实贷实付”理念,建立全流程的精细化信贷管理模式,注重从源头上控制信贷资金被挪用风险。
目前,银监会正在督促检查贯彻落实《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的有关情况,并拟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宣传、解读和培训辅导力度,以使贷款新规真正得以有效贯彻执行。
该负责人表示,我国商业银行目前在个人贷款方面已较多倡导采用实贷实付的方式,目前,《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是对我国贷款管理法规的一次系统性修订和完善,将更加有利于实现银行贷款业务的精细化管理,保护广大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业务的健康发展。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解读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解读“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解读(一)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解读编者按为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身的风险防控能力及信贷管理能力,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配置信贷资源,保障信贷资金流向实体经济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项目,2月20日,中国银监会颁布《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这与2009年7月颁布的《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并称“三个办法一个指引”。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初步构建了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业务的法律框架,必将作为贷款风险监管的长期制度。
从本期起,本刊特借“监督保障”栏目,对此进行解读,敬请关注。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解读(一)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解读中国银监会颁布实施了《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立法的形式将国内外商业银行固定资产贷款风险管理实践中的良好做法逐步纳入法制化,是一项长期的制度安排。
一、固定资产贷款的定义该《办法》第3条将固定资产贷款定义为“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机构发放的,用于借款人固定资产投资的本外币贷款。
”具体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投资、更新改造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以及其他固定资产投资四大类。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本《办法》共分8章43条,包括总则、受理与调查、风险评价与审批、合同签订、发放与支付、贷后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等,主要从贷款业务流程规范的角度提出监管要求,是现行贷款类监管法规的总结。
一是扩大了固定资产贷款业务的适用主体范围。
我国《贷款通则》规定贷款人的范围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营贷款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而《办法》规定贷款人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
也就是说,只要在中国境内从事固定资产贷款业务,无论是国有商业银行,还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以及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合作)银行,甚至外国银行在华分支机构,只要有资格开展固定资产贷款业务,均是贷款人。
农行: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解读
关注贷款规则的新变化——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解读为改善商业银行信贷管理,银监会先后发布实施了《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融资业务指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简称“三个办法一个指引”)。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较之于《贷款通则》在内容上有较大的调整。
准确把握并有效贯彻落实“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不仅是依法合规开展信贷业务的需要,也是提升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水平的内在要求。
具体需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调整了借款人范围。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固贷办法”)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流贷办法”)规定,借款人应是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组织。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下称“个贷办法”)规定,借款人应是符合条件的自然人。
上述规定与《贷款通则》的规定有所不同。
《贷款通则》第十七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实践中,应执行“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规定,并可以将《贷款通则》的该条规定纳入固贷办法和流贷办法规定的“国家规定”范畴。
二是确立了贷款全流程管理原则。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要求将贷款管理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分解,按照有效制衡的原则将各环节职责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岗位,并建立明确的问责机制。
这些环节主要包括:(一)受理与调查。
对借款人、项目建设、借款用途、担保等方面进行调查,并形成尽职调查报告或者尽职调查评价意见。
个贷办法还明确规定,贷款人应建立并严格执行贷款面谈制度。
(二)风险评价与审批。
对贷款进行全面风险评价,按照贷审分离、分级审批的原则,在权限范围内独立进行审批。
(三)合同签订。
涉及合同内容、签订及履约管理等方面。
(四)发放与支付。
要求加强贷款用途管理,通过强化贷款发放审核,增加贷款人受托支付,减少贷款挪用的风险。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全文及解读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导读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为进一步严格执行放贷条件,规范和加强信贷业务管理,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促进贷款业务健康发展,确保银行业信贷资金进入实体经济,以信贷结构优化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更好地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国银监会发布《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这两个办法与之前已经施行的《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并称“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以下统称为“贷款新规”),初步构建和完善了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法规框架,将作为我国银行业贷款风险监管的长期制度安排,标志着我国银行业信贷管理进入新的科学发展阶段。
贷款新规主要从规范贷款业务流程、防范贷款风险、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角度提出监管要求:一是强化贷款的全流程管理,推动商业银行传统贷款管理模式的转型,提升商业银行信贷资产管理的精细化水平;二是强调贷款合同的有效管理,明确对贷款风险要点的控制;三是倡导贷款支付管理理念,强化贷款用途管理,提高商业银行风险防范与控制能力,防范贷款被挪用风险,保护借款人合法权益;四是加强贷后管理,提升信贷管理质量;五是明确贷款人的法律责任,强化贷款责任的针对性,构建健康的信贷文化。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银监会今年将把推动落实贷款新规作为工作重点之一,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有关要求,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真正实现发展方式的转变,树立“实贷实付”理念,建立全流程的精细化信贷管理模式,注重从源头上控制信贷资金被挪用风险。
目前,银监会正在督促检查贯彻落实《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的有关情况,并拟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宣传、解读和培训辅导力度,以使贷款新规真正得以有效贯彻执行。
该负责人表示,我国商业银行目前在个人贷款方面已较多倡导采用实贷实付的方式,目前,《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是对我国贷款管理法规的一次系统性修订和完善,将更加有利于实现银行贷款业务的精细化管理,保护广大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业务的健康发展。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讲解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与2009年7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的主要 年 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的主要 区别: 区别: 一是规定贷款人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 资金需求,并明确了测算流动资金贷款需求 资金需求 并明确了测算流动资金贷款需求 量的参考方法。 量的参考方法。 二是明确规定贷款人应合理确定内部绩 效考核指标,不得制订不合理的贷款规模指 效考核指标 不得制订不合理的贷款规模指 不得恶性竞争和突击放贷。 标,不得恶性竞争和突击放贷。 不得恶性竞争和突击放贷
六、对流动资金贷款的考核规定 第八条明确规定: 第八条明确规定:“贷款人应根据经 济运行状况、 济运行状况、行业发展规律和借款人的有 效信贷需求,合理确定内部绩效考核指标, 效信贷需求,合理确定内部绩效考核指标, 不得指定不合理的贷款规模管理指标, 不得指定不合理的贷款规模管理指标,不 得恶性竞争和突击放贷” 得恶性竞争和突击放贷”
(二)主要规定 1、总则的规定 、 2、尽职调查环节的规定 、 3、在贷款风险评价与审批环节环节的规 、 定 4、贷后管理环节的规定 、
(三)测算方法 1、基本原理。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应基 、基本原理。 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营运资金与现有流 动资金的差额确定。 动资金的差额确定。即: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 =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营运资金-现有流动 =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营运资金-现有流动 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营运资金 资金± 资金±其他因素影响 2、测算步骤:估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量→ 、测算步骤:估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量 估算借款人现有流动资金→估算需要考虑的其 估算借款人现有流动资金 估算需要考虑的其 他因素 →估算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估算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三、流动资金贷款支付管理 对借款人流动资金贷款需求进行测算 后,并不是就放弃了支付管理,而是要突 并不是就放弃了支付管理, 出支付管理的针对性。主要包括: 出支付管理的针对性。主要包括: (一)具体支付方式和标准主要由当 事人约定。 事人约定。
银行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心得体会与建议
银行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心得体会与建议银行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心得体会与建议今年,中国银监会为规范和加强银行业贷款业务管理,出台了“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新政。
在当今这个金融全球化、经济日新月异的社会,加快信贷制度创新,强化贷款质量管理,对于促进银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但如制度执行不到位,再新、再好的制度也只能是一个传说。
本课题组结合农村信用社工作实践,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特别是2月20日发布的《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可行性进行了深入研析,并对可预见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拙见,以期得到银监部门重视和支持,以使办法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一、对银监新政的总体认识“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紧扣当前经济金融发展形势,对当前金融机构在贷款管理及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风险与防范,有极强的针对性。
特别是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围绕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贷款业务行为,推进个人贷款业务审慎经营,促进个人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从受理与调查、风险评价与审批、协议与发放以及支付管理、贷后管理等方面,出台了“新政”或作了改进和完善,体现了鲜明的与时俱进管理特色。
在贷款门槛不变的前提下,办法强调对支付环节的控制与贷款用途的管理,从加强贷款全流程管理的思路出发,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建立贷款各操作环节的考核和问责机制,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真正实现发展方式的转变,树立‘实贷实付’理念,建立全流程的精细化信贷管理模式,有效防范贷款用途的虚构和欺诈,充分体现了银监会以风险为本的监管理念和保护广大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精神,必将促进个人贷款业务健康规范发展,进而助推实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在执行中可预见的困难与问题从农村信用社个人贷款业务工作实践看,推行办法的困难与问题主要体现在支付管理环节。
受托支付意味借款人不能与交易对手“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付款的滞后性难以避免。
受托支付个人贷款业务有两种操作方法,一种是先办毕借款,再交易。
解读银监会“三个办法和一个指引”
解读银监会“三个办法和一个指引”主要内容▪贷款新规政策分析▪贷款新规重点和特别规定▪政策的监管和执行中的要求▪央行和银监会的政策导向▪贷款新规对农信社信贷管理的指导贷款新规政策分析▪银监会政策法规部专家指出,贷款新规是我国银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一部分,也是银监会实施依法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
贷款新规政策分析▪出台贷款新规,有利于银行贷款风险监管制度的系统化调整与完善,促进贷款业务的健康规范发展;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贷款的精细化管理,促进公平竞争和科学发展;有利于规范和强化贷款风险管控,保护广大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支持实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贷款新规政策分析▪贷款新规在保障信贷资金流向实体经济、优化信贷结构、防范系统性风险等方面,均有革命性意义。
贷款新规政策分析(目的)▪维护贷款资金安全,真正保护好存款人和消费者的利益▪改变传统的贷款观念,营造借贷双方良好的信用环境和健康的信贷文化▪实施贷款支付管理,强化贷款用途管理,提高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水平▪强化贷款的全流程管理,推动商业银行贷款管理模式的转变贷款新规政策分析▪《贷款通则》已出台十几年,与实际状况有些不适应,监管局短期不会对《贷款通则》进行全面修改,而是通过出台具体办法完善通则。
当然,这些管理办法出台的目的也包括引导资金流入实体经济,监管当局不排除小部分银行贷款资金进入股市和楼市的可能性贷款新规政策分析▪《贷款通则》也已经不适应目前贷款市场的需要,亟待修订,并上升到行政法规的法律层级。
▪这次《办法》的出台是对目前贷款监管规章的重要完善,具有强制力。
贷款新规政策分析▪我国此轮宏观经济在摆脱国际金融危机阴霾后率先复苏,在政府“四万亿”的强大刺激下,商业银行创出前所未有的信贷增量。
虽然宏观经济已经走上了上行的通道,但其复苏的基础尚不牢固,如果没有好的监管,天量信贷可能形成巨额不良资产。
贷款新规政策分析▪去年全年人民币各项贷款增加9.59万亿元,相比2008年的4.9万亿元激增95.7%,几近翻番。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全文及解析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全文及解析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一,贷款资金的支付方式和贷款人受托支付的金额标准,,二,支付方式变更及触发变更条件,,三,贷款资金支付的限制、禁止行为,,四,借款人应及时提供的贷款资金使用记录和资料。
第二十一条贷款人应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由借款人承诺以下事项:,一,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材料,,二,配合贷款人进行贷款支付管理、贷后管理及相关检查,,三,进行对外投资、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以及进行合并、分立、股权转让等重大事项前征得贷款人同意,,四,贷款人有权根据借款人资金回笼情况提前收回贷款,,五,发生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项时及时通知贷款人。
第二十二条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借款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贷款人可采取的措施:,一,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二,未按约定方式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的,,三,未遵守承诺事项的,,四,突破约定财务指标的,,五,发生重大交叉违约事件的,,六,违反借款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五章发放和支付第二十三条贷款人应设立独立的责任部门或岗位,负责流动资金贷款发放和支付审核。
第二十四条贷款人在发放贷款前应确认借款人满足合同约定的提款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监督贷款资金按约定用途使用。
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后,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第二十五条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的行业特征、经营规模、管理水平、信用状况等因素和贷款业务品种,合理约定贷款资金支付方式及贷款人受托支付的金额标准。
第二十六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流动资金贷款,原则上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一,与借款人新建立信贷业务关系且借款人信用状况一般,,二,支付对象明确且单笔支付金额较大,,三,贷款人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问答题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问答题信贷新规出台意义。
1.有利于引导信贷资金合理配置和降低金融体系风险,支持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有利于规范和强化信贷风险管控,保护广大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有利于银行贷款风险监管制度的系统化调整与完善,促进贷款业务的健康规范发展。
4.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贷款的精细化管理,促进公平竞争和科学发展。
5.有利于顺应国际金融监管不断强化的趋势,提高监管的有效性。
完善信贷管理流程的现实意义1.有利于规范和强化贷款风险管控,保护贷款人的合法权益。
2.有利于商业银行实现贷款的全流程管理。
3.有利于我国商业银行建立健全信贷管理制度,强化贷款支付管理,保障贷款业务的健康规范发展。
贷款新规的基本流程1.市场营销应该增加与客户沟通的工作,在用途承诺,支付方式等方面上力争获得客户的理解和支持2.申请和受理借款人根据资金需求,提出请求,并提供必要资料。
贷款人对借款人是否符合法规和政策的资格作出判断,并决定是否受理贷款。
3.尽职调查4.风险评价5.贷款审批6.合同签订7.贷款发放8.贷款支付9.贷后管理10.回收与处置尽职调查报告内容1.背景调查和分析2.经营状况的调查与分析3.财务状况的调查与分析4.借款用途与还款来源地调查与分析5.担保人的调查与分析6.合作情况的调查与分析如何做好集团关联客户的统一授信?1.加强集团关联客户的信贷管理,包括以下工作:一是查明关联企业的组织结构及相互之间的关系;二是查清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三是全面掌握集团关联企业的经营动态。
2.实行“区别对待,分类管理”的信贷政策,重点发展与有产业支撑且主营业务突出、关联关系清晰稳定、无不良信用记录、经营稳健、符合农村信用社信贷政策的集团关联企业。
3.实行集团关联企业的统一授信、集中审查、集中管理、切实强化集团关联客户的贷后管理。
建立集团关联企业的信贷管理责任制。
要按照“统一管理、协同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建立集团关联客户监控责任制度。
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知识百问百答
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知识百问百答1.银监会的“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主要是指哪些?答:是指《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固贷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流贷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个贷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以下简称《融资指引》)。
2.《个贷办法》从何时开始颁布和施行?答:《个贷办法》由银监会2010年第2号主席令公布,公布时间为2010年2月12日,发布之日起施行。
3.银监会出台的“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主要由哪些金融机构执行?答: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
4.“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规定了哪些主要内容?答:一是强化贷款的全流程管理;二是倡导贷款支付管理理念,强化贷款用途管理,防范贷款被挪用风险;三是强调合同或协议的有效管理;四是强调加强贷后管理;五是明确贷款人的法律责任。
5.银监会出台的“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中所指的“贷款人”指哪些机构?答: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开办固定资产贷款业务、项目融资业务、流动资金贷款业务、个人贷款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6.在华外国银行分支机构是否也要遵守“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相关规定?答: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外国银行在华分支机构开办固定资产贷款业务、项目融资业务、流动资金贷款业务、个人贷款业务也应接受“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约束,并遵守相关规定。
7.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中引入的“实贷实付”有何意义?答:引入“实贷实付”的贷款资金支付方式,有利于将信贷资金引入实体经济,使银行加强贷款使用的精细化管理,有效管控信用风险和法律风险。
8.“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对贷款程序作了怎样的规定?答:借款人向银行贷款按如下程序进行:借款人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并进行贷前调查——银行对贷款进行全面风险评价及审批——借款人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借款人向银行提出贷款发放与支付申请——贷款资金发放与支付——银行开展贷后管理。
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三个办法一个指引
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答问问:是不是可以这么认为,流动资金贷款需求测算是《流贷办法》的要义和精髓,能不能谈一谈起草思路、主要规定和测算方法?答:是的,对流动资金贷款进行需求测算是《流贷办法》的核心指导思想。
这主要是考虑流动资金贷款支付频繁,周转速度快,支付管理控制的成本较高,但影响企业流动资金占用的因素相对较为明确,流动资金需求可进行合理测算等因素,同时实践中流动资金贷款挪用也多是源于贷款人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金额超出借款人实际流动资金需求。
所以,《流贷办法》的规范重点之一定位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贴近借款人实际,合理测算借款人的流动资金需求,进而确定流动资金贷款的额度和期限,防止超额授信。
《流贷办法》希望通过对流动资金贷款的合理测算,做到既有效满足企业正常经营对流动资金贷款的需求,同时又有效防止因超过实际需求发放贷款而导致的贷款资金被挪用。
基于以上考虑,《流贷办法》主要从以下方面对流动资金贷款资金需求测算提出要求:一是要求贷款人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流动资金贷款的授信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二是在尽职调查环节上,要求贷款人应调查借款人营运资金总需求和现有融资性负债情况,以及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存货等真实财务状况等要素;三是在贷款风险评价与审批环节上,要求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经营规模、业务特征及应收账款、存货、应付账款、资金循环周期等要素测算其营运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借款人现金流、负债、还款能力、担保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结构,包括金额、期限、利率、担保和还款方式等;四是在贷后管理上,要求贷款人应评估贷款品种、额度、期限与借款人经营状况、还款能力的匹配程度,作为与借款人后续合作的依据,必要时及时调整与借款人合作的策略和内容。
为了进一步明确流动资金贷款需求的测算方法,《流贷办法》附有《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测算参考》,明确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主要是基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营运资金与现有流动资金的差额确定。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题库考点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题库考点1、问答题《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贷款人应当与借款人对有关账户管理作何约定?。
正确答案:贷款人应在合同中与借款人约定对借款人相关账户实施监控,必要时可(江南博哥)约定专门的贷款发放账户和还款准备金账户2、问答题《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出现可能影响贷款安全的不利情形时,贷款人应当采取何种措施?正确答案:贷款人应对贷款风险进行重新评价并采取针对性措施。
3、问答题全额保证金类质押项下的固定资产贷款参照什么办法执行?正确答案: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4、单选贷款人应落实具体的责任部门和岗位,履行尽职调查并形成()。
A、口头报告B、调查报告C、书面报告D、分工报告正确答案:C5、问答题按照办法规定,固定资产贷款合同至少要覆盖哪些要素?正确答案:贷款人应在合同中与借款人约定具体的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用途、支付、还贷保障及风险处置等要素和有关细节。
6、问答题贷款新规通过将传统“实贷实存”转变为新型的什么贷款模式,有利于挤掉那些并非实际用于实体经济的“虚假”需求?正确答案:“实贷实付”。
7、单选固定资产贷款形成()的,贷款人应对其进行专门管理,并及时制定清收或盘活措施。
A、正常贷款B、次级贷款C、不良贷款D、借名贷款正确答案:C8、问答题《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对开展固定资产贷款的贷款人内控机制建设有什么原则性要求?正确答案:贷款人应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实行贷款全流程管理,全面了解客户和项目信息,建立固定资产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岗位制衡机制,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并建立各岗位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9、单选贷款人应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与()。
A、管理;控制B、委托;控制C、管理;委托D、评估;委托正确答案:A10、问答题在固定资产贷款发放支付过程中,借款人出现什么情形,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协商补充贷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根据合同约定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正确答案:(1)信用状况下降;(2)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贷款资金;(3)项目进度落后于资金使用进度;(4)违反合同约定,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贷款人受托支付。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认识
对“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几点认识中国银监会为规范和加强银行业贷款业务管理,出台了“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新政。
这为银行业加快信贷制度创新,强化贷款质量管理,促进银行业务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通过对“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学习,我认识到“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紧扣当前经济金融发展形势,对当前金融机构在贷款管理及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风险与防范有极强的针对性。
特别是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围绕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贷款业务行为,推进个人贷款业务审慎经营,促进个人贷款业务健康发展,出台了“新政”,体现了鲜明的与时俱进管理特色。
实行新的贷款办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贷款新规主要从再造贷款业务流程、规范合同约定、强化贷款用途的有效监管、防范贷款风险、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加强贷后管理、强化问责等角度做出重大调整。
一是对贷款流程进行全流程再造.推动商业银行传统贷款管理模式的转型.提升商业银行信贷资产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新规定改变了《贷款通则》等传统信贷制度的粗放简单的管理模式,将贷款管理的流程进行分解,按照有效制衡的原则将各环节职责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岗位.并建立了明确的问责制。
从受理条件、调查内容、风险评价、审查要点、合同签订、支付方式、支付审查、贷后检查、违规问责处理、不良资产处置等环节进行规范性引导,对风险实行环环相扣的全流程管理,实现了风险全覆盖。
由此,可以看出新规使信贷管理模式由粗放向精细化转变。
二是加强贷款合同规范性、有效性管理.明确对货款风险要点的控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新规定要求明确约定各方当事人的诚信承诺和贷款资金用途,支付对象(范围)、支付金额、支付条件、支付方式、还款方式、还贷保障、风险处置等。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保证的方式担保的个人贷款,贷款人应由两名信贷人员完成。
让信贷人员相互复核、相互监督信贷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
第三十七条要求金融机构设立独立的放款管理部门,负责落实放款条件,实现岗位或部门之间相互制约,把好信贷业务的关键一关。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解读(山东分行风险管理部)
两个动作T+0完成
中行
受托支付标准 --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 人民币的贷款资金支付 --风险可控前提下,单笔支付金额小于50万元 的,可以采取自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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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
受托支付流程 --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手
借款人在 我行账户
23
1.3 贷款新规关注要点--固贷办法之风险评估
应对现金流进入专用账户的比例和专用账户 内的资金平均存量提出要求
违反合同
采取措施,依法追究借款人违约责任
专门管理并及时制定清收或盘活措施
不良贷款
确因暂时经营困难,可协商进行贷款重组
确无法收回应核销,并继续追索、进行市场化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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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七:罚则约束原则
贷款人违反规定,贷款流程有缺陷的、岗位责任未落实等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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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五:贷放分控原则
强调贷款审批通过不等于放款。 贷款人设立独立的贷款发放部门或岗位,负责审核各项放款前提
条件,贷款资金用途。
采取受托贷款人支付的,贷款人应审核支付申请的信息是否与商 务合同相符。
采用借款人支付方式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提交的支付申请进行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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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六:贷后管理原则
监管指导标准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应
经营规模、管理水平、信 用状况等因素和贷款业务 品种,合理约定支付方式 和受托支付金额标准
采取受托支付 1、2、 --新建立信贷业务且借 款人信用状况一般 --支付对象明确且单笔 支付金额较大 --贷款人认定的其他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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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贷款新规关注要点--流贷办法之风险评估
“三个办法 一个指引”解读
山东省分行风险管理部 2010年10月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七大核心要义及条款指引!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七大核心要义及条款指引!从事信贷业务一定要对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有充分的了解,尽管包括四个文件,但其核心要义是完全一致的,总的来说,贷款新规的核心要义体现在七个方面:要义1:全流程管理原则信贷业务是流程性非常强的工作,一般可划分为贷前、贷中、贷后三个环节。
但实践表明,把信贷流程划分为三个环节,有些过于简单,这种简单的划分,不仅难以有效防范贷款操作中的风险,又难以对贷款使用实施有效的管控。
贷款新规从全流程管理的思路出发,将传统的贷前、贷中、贷后三个环节改变为受理、调查、风险评估、审批、签约、发放、支付、贷后管理等八大环节,并强调要将有效的信贷风险管理行为贯穿到上述贷款生命周期中的每一个环节,按照有效制衡的原则将各环节职责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岗位,并建立明确的问责机制。
◆《固贷办法》强调借款人在申贷中恪守诚实守信原则,如实、全面、及时向贷款人提供财务信息和进行重大事项披露(第十条)。
展开剩余91%借款人应承诺向贷款人提供的材料完整、真实、有效(第十九条)。
贷款人应当追究借款人申贷文件信息失真的违约责任(第二十条)。
◆《流贷办法》强调借款人在申贷中恪守诚实守信原则,如实、全面、及时向贷款人提供财务信息和进行重大事项披露(第十二条)。
借款人应承诺向贷款人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有效(第二十一条)。
借款人应承担未按合同承诺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有效材料的违约责任(第二十二条)。
◆《个贷办法》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第十二条)。
借款合同应明确约定各方当事人的诚信承诺(第二十四条)。
贷款人应当追究借款人未按合同承诺提供真实、完整信息的违约责任(第三十八条)。
要义2:诚信申贷原则诚信申贷强调借款人在申贷中要恪守诚实守信原则,如实、全面、及时向贷款人提供财务信息和进行重大事项披露。
一般认为,这个原则包含两方面的内容:第一,借款人一定要恪守诚实守信原则,按照贷款人要求的具体方式和内容提供贷款申请材料,并且承诺所提供材料是真实、完整、有效的;第二是借款人应证明其设立合法、经营管理合规合法、信用记录良好、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以及还款来源明确合法等。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
、填空题(39道题,100个空,每空0.5分,共计50分,请把正确答案填在括号内)1、个人贷款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2、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资金支付,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3、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项目实际投资超过原定投资金额,贷款人经重新风险评价和审批决定追加贷款的,应要求项目发起人配套追加(不低于项目资本金比例)的投资和相应担保。
4、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贷款人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借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调查核实,形成调查评价意见。
5、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贷款调查应以实地调查为主、间接调查为辅,采取(现场核实)、(电话查问)以及(信息咨询)等方式和方法。
6、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贷款审查应对贷款调查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准确性)进行全面审查,重点关注调查人的尽职情况和借款人的(偿还能力)、(诚信状况)、(担保情况)、(抵质押比率)、(风险程度)等。
7、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
8、固定资产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固定资产投资)的本外币贷款。
9、个人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
10、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贷款人应建立借款人合理的(收入偿债比例)控制机制,结合借款人(收入)、(负债)、(支出)、(贷款用途)、担保情况等款新规考试试题一、单项选择题(20分,每题1分)1、在流动资金贷款中,贷款人应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实行贷款()管理。
A、多元化B、多层次C、多角度D、全流程2、直接影响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的因素不包括()A、营运资金量B、借款人自有资金C、现有流动资金贷款D、固定资产投资3、下列选项中,一定不可以作为流动资金贷款用途的是()A、购买原材料B、收购企业股份C、借款人再借款D、支付工人工资4、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流动资金贷款申请必备条件的是()A、借款人具有法人资格B、借款用途明确C、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D、还款来源合法5、流动资金贷款中,贷款人应采取()的形式履行尽职调查,形成书面报告。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知识要点
选择题:1.请问《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过渡期是多长时间?答案:C (1级)A.没有B.1个月C.3个月D.半年2.《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适用对象目前不包括?答案:BCD (3级)A.商业银行B.信托公司C.资产管理公司D.财务公司3.以下哪项内容体现了《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贷款全流程管理的原则?答案:ABD (3级)A.全面了解客户和项目信息,建立固定资产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岗位制衡机制;B.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C.将贷款审批与贷款发放环节集中在同一岗位,提高业务效率。
D.建立各岗位的考核和问责机制4.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固定资产贷款业务应遵循哪些原则?答案:ABCD (1级)A.依法合规B.审慎经营C.平等自愿D.公平诚信5.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的项目,应符合以下哪些政策和要求?答案:ABCD (2级)A.国家产业政策B.国家土地政策C.国家环保政策D.国家投资项目的合法管理程序6.按照《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贷款人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答案:ABCD (1级)A.借款人及项目发起人等相关关系人的情况;B.贷款项目的情况;C.贷款担保情况;D.需要调查的其他内容7.根据《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贷款人的贷款审批流程和权限应当遵循什么原则?答案:AC (2级)A.审贷分离B.诚信申贷C.分级审批D.贷放分控8.按照《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固定资产贷款合同至少应覆盖哪些要素和有关细节?答案:ABD (3级)A.贷款利率、用途及金额、期限B.还款保障及风险处置C.借款人财务指标D.贷款支付要求9.按照办法规定,固定资产贷款提款条件应包括以下哪些要求?答案:BC (2级)A.项目资本金全额到位B.与贷款同比例的资本金已足额到位C.项目实际进度与已投资额相匹配D.项目计划进度与已投资额相匹配10.按照办法规定,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在合同中对贷款相关的重要内容作出承诺,内容包括以下哪项?答案:ABCD (1级)A.贷款项目及其借款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B.及时向贷款人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材料C.配合贷款人对贷款的相关检查;发生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项及时通知贷款人D.进行合并、分立、股权转让、对外投资、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等重大事项前征得贷款人同意等。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信托版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信托版根据《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关于信托公司贷款业务风险控制问题的通知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业务操作,更有效地防范贷款业务风险,银监会颁布了《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以下简称“三办法一指引”),这对规范信托公司相关贷款业务的运作,有效防控信托公司贷款业务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为促进信托公司贷款业务健康发展,现就信托公司贷款业务风险控制按照“三办法一指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1。
开展信托公司固有业务下的相关贷款业务,应遵循《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的相关要求:(1)按照上述办法和指引的要求完善贷款业务内部控制机制实施贷款全过程管理,建立固有资本贷款风险管理体系和有效的岗位制衡机制,落实贷款管理各环节对具体部门和岗位的责任,建立各岗位考核问责机制,按照要求做好相关贷款的受理和调查、风险评估和审查、合同签订、贷款发放和支付、贷后管理等工作。
(2)加强对贷款发放和支付的管理和控制,进一步完善贷款资金发放后的管理根据上述办法、指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和对账的通知》对贷款人委托支付条件的规定,贷款资金的委托支付应通过与相关商业银行的合作来实施同时,要加强对借款人和具体项目的动态监控,加强贷后风险控制,实现贷款精细化管理,提高贷款发放质量,增强贷款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2。
信托公司应当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以固定资产贷款的形式管理、使用或者处分信托财产。
信托公司应执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执行以下要求:(1)具有识别和管理固定资产贷款借款人风险的能力信托公司应配备业务发展所需的专业人员,坚持制度先行,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贷款信托贷款操作流程和风险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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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工作参考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专刊
2010第7期(总第7期)
重庆银监局政策法规处2010年4月28日“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有关问题解答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执行以来,重庆银监局政策法规处牵头各监管部门,成立了“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实施问题解答小组,及时解答贷款新规在贯彻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现结合银监会的有关解释口径,对近期“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贯彻落实过程中,各银行集中反映的问题统一解答如下:
一、固定资产贷款的范围的确定问题
《固贷办法》所称固定资产贷款是指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贷款。
不论贷款人内部如何界定贷款品种,只要贷款用途为固定资产投资,均属固定资产贷款。
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的范围参照国家统计部门《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关于固定资产投资的统计口径,指总投资在50万元及5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二、贷款发放的有关问题
《固贷办法》第十五条要求贷款人应与相关当事人签订相关合
同,详细规定各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要求贷款人应在合同中与借款人约定提款条件,提款条件应包括项目实际进度与已投资额相匹配等。
第二十九条规定借款人出现项目进度落后于资金使用进度的,贷款人应依约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为此,贷款人应在借款合同中合理约定提款条件,综合考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以及项目进度、原材料采购、资金结算等因素,合理判断项目的正常资金需求,科学约定提款进度安排,并要求借款人在提款时提交书面的提款申请以及证明提款申请符合提款条件的材料。
贷款人应根据《固贷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实际发放贷款之前,通过实地检查等方式,有效监控项目建设情况,确认借款人满足合同约定的提款条件。
对于投资额大、技术复杂,按照项目进度分期付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人一般应要求借款人提供有监理、评估、质检等第三方机构参与签署的确认项目进度和质量的书面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承包商以及第三方机构共同签署的单据等。
三、关于借款人交易对手的确定问题
借贷双方应在贷款合同中约定合法、合理、明确、详细的贷款用途,即用于支付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相关的商品、服务、资金等交易的款项。
借款人在上述商品、服务、资金等交易中的对手方即为《固贷办法》第二十四条中所称的“借款人交易对手”。
四、关于贷款人受托支付的有关问题
《固贷办法》第二十五条所称“单笔金额”是指支付给借款人
某一交易对手单笔款项的金额。
《固贷办法》第二十六条要求贷款人应在发放贷款前审核借款人相关交易资料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条件。
为此,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在合同中对借款人需提交的交易资料做出约定,具体规定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的商品、服务、资金等各类交易分别需要提供的交易文件或凭证,以及对于交易文件或凭证的详细要求(如交易文件或凭证记载的交易主体、签名、印章、填写规范)等内容。
贷款人原则上应在贷款发放当天,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手。
确因客观原因在贷款发放当天不能将贷款资金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手的,贷款人应在下一工作日完成受托支付。
五、关于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有关问题
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的,借款人在提出提款申请时应同时提供贷款资金使用计划。
在贷后管理过程中,贷款人应按照《固贷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定期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借款人有不按合同约定的用途和金额标准支付贷款资金,或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贷款人受托支付等《固贷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情形的,贷款人应按该条规定及时采取补充贷款发放和支付条件、停止贷款资金发放和支付等有效措施。
六、关于专门的贷款发放账户问题
问题1:专用账户属于人行哪种账户类型?
专门的贷款发放账户是指为监督控制贷款资金而开立的办理贷款资金发放与支付的账户。
专门的贷款发放账户并非特指《人民币
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的“专用账户”,可以是“一般结算账户”等其他账户。
问题2:固定资产贷款是否要求按各个项目分设专户?
《固贷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贷款人应在合同中与借款人约定对借款人相关账户实施监控,必要时可约定专门的贷款发放账户和还款准备金账户。
”“必要时”是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项目收入状况、担保人现金流情况、项目周期的季节性差异因素等情形来判断是否需要设立专门贷款发放账户和还款准备金账户,银行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照项目对应开设专户。
七、关于固定资产银团贷款问题
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固定资产银团贷款也应执行《固贷办法》。
银团贷款资金的支付管理与控制由代理行负责。
银团贷款合同应对代理行实施支付管理与控制进行明确授权并做出具体要求。
代理行应根据《固贷办法》的要求和银团贷款合同的约定,做好贷款资金的支付管理与控制。
八、关于风险限额管理制度问题
《固贷办法》第六条要求贷款人应按区域、行业、贷款品种等维度建立风险限额管理制度,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自身的业务规模、管理需要等因素建立健全风险管理限额制度。
九、流动资金需求测算公式问题
《流贷办法》第六条要求贷款人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授信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不得
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流贷办法》中附件“需求测算公式”供各银行贷款时参考适用。
十、对以保证方式担保的个人贷款,信贷人员数量要求的理解问题
《个贷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以保证方式担保的个人贷款,贷款人应由不少于两名信贷人员完成。
”为保证贷款的真实性,对两名信贷人员的要求应理解为调查环节。
十一、集团客户如何执行“实贷实付”原则问题
集团客户或大型国有企业内部采用“统借统还”的资金管理模式,将资金归集到“资金池”统一使用,应仅限于其除贷款以外的其他自有资金,不应影响贷款行对贷款资金监管权利的行使。
对于上述企业,贷款仍需要按“实贷实付”的原则使用,根据借贷双方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并即时从借款人账户支付给交易资料中的交易对手。
十二、项目总投资的认定问题
《固贷办法》二十五条规定“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资金支付,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项目总投资”应以各级投资主管部门批复的投资作为认定标准。
十三、流动资金贷款受托支付标准的确定问题
《流贷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支付对象明确且单笔支付金额较大”原则上采用受托支付,对于“受托支付”的标准,由各银行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十四、项目资本金比例的认定问题。
贷款人受理的固定资产贷款应符合国家有关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规定,并且在贷款发放时应严格执行《固贷办法》中项目资本金与贷款同比例到位的有关要求。
抄报:中国银监会政策法规部
发送:局领导,万州、涪陵、黔江银监分局,办公室、各监管处室、统计信息处,巴南、渝北、永川、江津、合川监管办事处
抄送: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本期编辑:陈莉联系电话:63725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