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标准
安徽省标化工地考核标准
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考核办法》的通知(信息时间:2011-5-24 阅读次数:2879)建质〔2011〕131号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城乡建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委(局):自2006年以来,我厅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5〕232号),认真组织开展了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广大建筑施工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提升了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管水平,促进了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为我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发挥了重要作用。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0〕89号)文件精神,在总结我省近年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经征询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意见,我厅对原《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工程)申报考核办法》(建安〔2006〕221号)文件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考核办法》2、《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表》3、《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小区工程申报表》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附件1: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考核办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0〕89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行为的规范化、安全防护的标准化和安全管理的秩序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我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平稳,我厅决定在全省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特制定《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考核办法》。
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解说词
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解说词第一篇: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解说词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申报解说词一、工程概况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1)、安全生产目标不发生重伤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机械设备、火灾、爆炸和交通等事故,年轻伤率不超过3‰;坚决杜绝触电事故发生;三级安全教育面全部达到100%,事故隐患整改合格率达100%。
(2)、文明施工目标本工程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争创“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
(3)、环境保护目标施工现场符合GB12523-2011标准和相关地方标准。
三、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和制度建设(1)、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项目部成立安全管理、职业健康管理组织机构,保证现场安全施工。
(2)、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3)、管理制度1、项目总工程师向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向施工员,项目施工员向劳务班组层层交底,并有交底文字资料记录。
2、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无证者不得从事上述工种的作业。
3、安全检查制度,项目经理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平时进行不定期检查和每日巡查并有检查记录,对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限期整改,未整改或整改到位的项目部将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停工整顿。
4、安全验收制度,凡大型机械设备安装、脚手架搭设、电气施工机具等均需经过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安全生产合同制度,项目经理与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劳务队伍与经理部签订劳务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劳务队伍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以强化各级领导和劳务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身安全保护意识。
四、各分部分项安全管理(1)、临边防护现场防护棚、楼梯防护栏杆等均采取型钢定型化设置,简洁美观,牢固可靠,可反复利用。
(2)、临时用电本工程采用T N-S配电系统,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3)、三宝四口1、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使用前必须做到三证齐全;2、楼面、层面、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大于等于25cm的洞口,全部使用坚实盖板固定覆盖并刷警示漆。
安徽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标准
3.2 监理单位项目安全管理责任3.2.1 监理单位项目安全管理责任检查评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建设单位建立规范》(GB/T50319)的规定。
3.2.2 监理单位项目安全管理责任检查评定项目包括:安全建立责任制、建立规划及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施工阶段安全检查、验收管理、信息化管理。
3.2.3 安全建立责任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制定监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2 总监理工程师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
3 定期召开监理安全例会。
4 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相关文件。
3.2.4 建立规划及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下列规定:1 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安全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 编制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绿色施工监理实施细则,并对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绿色施工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3 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控制要点和检查方案。
3.2.5 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生产条件审核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审核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应资格证书。
2 审查分包单位及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的纸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验收手续。
3 总监工程师按规定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
3.2.6 施工阶段安全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1 按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旁站、巡视等安全检查。
2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监理通知单并督促整改,对未整改落实的,责令其停工整改,对拒不停工整改的,告知建设单位,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 对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3.2.7 验收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 参与对现场安全设施和设备必须经验收,履行前置手续。
2 现场安全设施和设备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2.8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实行IFA考勤。
表B.0.2监理单位项目安全管理责任检查评分表检查人员:年月日。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考核办法》的通知(2011修订)【法规类别】建筑安装施工【发文字号】建质[2011]131号【发布部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日期】2011.05.24【实施日期】2011.05.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考核办法》的通知(建质〔2011〕131号)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城乡建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委(局):自2006年以来,我厅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5〕232号),认真组织开展了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广大建筑施工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提升了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管水平,促进了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为我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发挥了重要作用。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0〕89号)文件精神,在总结我省近年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经征询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意见,我厅对原《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工程)申报考核办法》(建安〔2006〕221号)文件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考核办法》2、《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表》3、《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小区工程申报表》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附件1: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考核办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0〕89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行为的规范化、安全防护的标准化和安全管理的秩序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我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平稳,我厅决定在全省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特制定《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考核办法》。
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
关于印发《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的通知合建协〔2015〕33 号各会员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评定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1、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评定办法;2、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告示牌;3、《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表二0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评定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鼓励建筑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促进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推动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下简称示范工地)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等规范、标准,结合建办质[2013]11号《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14]111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文件要求以及合肥市文明创建工作要求进行检查评定。
第三条“示范工地”的评选工作由合肥市城乡建委委托,在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自愿申报条件下,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组织综合验评。
第四条“示范工地”称号授予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申报“示范工地"的工程项目应在合肥市行政区划内,且符合下列条件:1、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含5000平方米)或建安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个别建筑面积和造价达不到上述标准要求,但建筑施工安全难度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高的建筑工程;2、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3、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在申报期间《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法有效。
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价标准
拼搏奋进,创造奇迹——演讲稿各位尊敬的领导,各位亲爱的同事们:
大家好!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站在这里,与大家共同探讨拼搏
奋进,创造奇迹这一主题。
拼搏奋进,创造奇迹,这不仅是一种精神,更是一种力量,一种信念,一种动力!
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常常会遇到各种困难和挑战,有时候甚
至会感到迷茫和无助。
但是,正是在这些困难和挑战面前,我们需
要拼搏奋进,勇敢面对,不断努力,才能创造奇迹,实现自己的梦想。
拼搏奋进是一种精神,它激励着我们不断追求进步,不断超越
自我。
正如诗人所说,“山不厌高,海不厌深。
”只有不断拼搏奋进,才能不断创造奇迹,不断超越自我。
正是这种拼搏奋进的精神,让我们在工作中不断突破自我,不断创新,不断进步,最终取得了
一个又一个的成功。
创造奇迹需要我们具备坚定的信念和不屈不挠的意志。
正如莎
士比亚所说,“坚持就是胜利。
”只有坚定的信念和不屈不挠的意
志,才能让我们在困难面前不畏惧,不放弃,不断拼搏奋进,最终创造奇迹。
在工作中,我们常常会遇到各种挑战和困难,但是只要我们拥有拼搏奋进的精神,坚定的信念和不屈不挠的意志,就一定能够创造奇迹,取得成功。
最后,让我们共同拥有拼搏奋进的精神,坚定的信念和不屈不挠的意志,共同努力,共同创造奇迹!谢谢大家!。
安徽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标准
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等建筑 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 公路、铁路等工程
适用于不同规模、不同类型、不 同施工工艺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 标准化示范工地
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基本要求
工地现场布 局合理,符 合安全要求
施工机械应定期 维护保养,操作 人员应持证上岗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必须采用TN-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 确保电缆线完好无损,不得有接头 现场用电设备必须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保护 配电箱、开关箱应标明用途并保持清洁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 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评估 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单击添加章节标题
安徽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 工地概述
定义与目的
定义:安徽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是指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方面达到标准化要求,具有示范作用的施工现场。 目的:通过推广标准化示范工地,提高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水平,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适用范围
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明确职责和权限
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 和考核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日常 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 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职 责。
实施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评审程序:先由企业自评,再由县级主管部门初审,最后由市级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
评审结果:评审结果分为达标和不达标,达标工地将获得“安徽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 工地”称号
2016年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考核办法
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评审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办质〔2013〕1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4〕111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依据安徽省地方标准《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价标准》DB34/T5040—2016,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范围(一)申报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工程(以下简称省示范工地)1、省辖地级市在建房屋工程建筑面积应达20000平方米(含)以上;2、县(含直管县、县级市、开发园区)在建房屋工程建筑面积应达10000平方米(含)以上。
(二)申报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小区的工程(以下简称省示范小区)1、省辖地级市在建房屋工程的建筑面积应达100000平方米(含)以上;2、县(含直管县、县级市、开发园区)在建房屋工程的建筑面积应达50000平方米(含)以上.二、申报条件(一)申报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1、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信息一致;2、申报施工单位在项目开工之初制定了示范工地创建目标、措施;3、申报施工单位信用得分评价排名应在前30%以内。
(二)申报创建省示范工地(小区)应当具备的条件1、办理了施工许可证和安全报监手续;2、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主要指项目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等)在“IFA”考勤系统中考核合格;3、按规定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应与申报单位相符;4、施工单位按照《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价标准》对创建工地自查自评结果为达标;5、已评为市级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6、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筑安全监督机构使用监管通对基础施工阶段、主体结构施工阶段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检查评价,实施过程监控;7、施工单位承诺无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或工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的行为;无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记录;未发生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记录;8、主体工程体量达到50%时可申请评审.三、申报材料(一)施工单位申报材料1、施工单位向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筑安全监督机构申报的文件,主要包括:企业简要概况、申报创建工程的简要概况及创建省示范工地、示范小区自我评价情况等;2、施工单位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文件,应明确创建工作目标、措施;3、施工单位对申报工地开展自查自评的材料;4、省示范工地(小区)申报表(见附件1);5、申报的相关纸质材料和PPT电子版U盘,主要解说相关创建过程情况、创优创新经验、创建效果和现场图片。
关于印发《徽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评审
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评审办法》的通知发布日期:2016年04月08日来源:admin建安协〔2016〕10号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办质〔2013〕1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4〕111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会制定了《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评审办法》(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评审办法安徽省建设行业安全协会2016年3月25日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评审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办质〔2013〕1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4〕111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依据安徽省地方标准《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价标准》DB34/T5040-2016,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范围(一)申报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工程(以下简称省示范工地)1、省辖地级市在建房屋工程建筑面积应达20000平方米(含)以上;2、县(含直管县、县级市、开发园区)在建房屋工程建筑面积应达10000平方米(含)以上。
(二)申报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小区的工程(以下简称省示范小区)1、省辖地级市在建房屋工程的建筑面积应达100000平方米(含)以上;2、县(含直管县、县级市、开发园区)在建房屋工程的建筑面积应达50000平方米(含)以上。
安徽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标准DB34T5040-2016
第一篇
《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评审办法》
一、申报范围
1、省示范工地
(1)省辖地级市在建房屋工程,建筑面积应达到 20000m²以上; (2)县(含直管县、县级市、开发园区)在建房屋工程, 建筑面积应达到10000 m²以上;
2、省示范区
(1)省辖地级市在建房屋工程,建筑面积应达到 100000m²以上; (2)县(含直管县、县级市、开发园区)在建房屋工程, 建筑面积应达到50000m²以上;
1
围挡未采用硬质材料封闭的,扣 20 分 施工现场未做到干净整洁或防护不严密、 标识标牌不醒目美观、 无安全宣传氛围 的,扣 10 分 围挡不牢固、不稳定、不整洁、不美观的,扣 5 分 围挡外未设置体现安全文化图文的,扣 5 分 出入口未设置企业名称和企业标识的,扣 20 分 未建立门卫值班制度的、或未设置门禁打卡设施、未实施实名制管理的,扣 10 分 出入口未做到人车分离的,扣 2 分 施工管理人员进入现场未佩戴工作卡的,扣 2 分 建筑材料、构件、料具未按总平面布置图布置的,扣 20 分 材料堆放不整齐的,扣 5 分 未标明名称、规格、型号、产地的,扣 5 分 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储藏在专用库房内或不符合防火措施要求的,扣 5 分
达到提升职业技能,提高安全意识的目的。
图示:一
应急安全体验场(馆)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责任(续)
5、 新增: 信息化管理: (1)IFA考勤:“标准”中已经很明确了,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必须在现场 履责,且做到人证合一;
(2)利用BIM技术、“互联网+”和工程信息监管平台推动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申报条件
1、施工企业独立法人,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等齐全有效;
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价汇总表资料
2分
食堂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扣 3 分
食品经营许可证未悬挂在制作间醒目位置的,扣
2分
炊事人员未取得健康证的,扣 3 分
炊事人员未穿戴工作服上岗的,扣 2 分
淋浴间内未设置满足需要的淋浴喷头或未设置储衣柜,挂衣架
的,扣 2 分
施工现场未设置专门的茶水间和吸烟处的,扣
2分
未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制定消防措施的,扣
对驶出现场的车辆未冲洗干净上路的,扣
10 分
应得 扣减 实得
分
分
分
20
20 20
未使用扬尘在线监测设备进行适时监测的,扣
20 分
施工现场未设置高压喷雾水系统等降尘措施的,扣
10 分
施工车辆出入口地面、 场内运输通道未采用钢板等可周转无污染
施工
的硬质材料的,扣 5 分
4 场地
20
施工现场的一般道路、广场、办公区、生活区、材料堆场和脚手
实得 分
未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扣 15 分
安全 未按制度开展安全检查的,扣 10 分
4
15
检查 检查无记录的,扣 5 分
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未按规定落实整改的,扣
5分
安全 未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扣 10 分
5
10
教育 项目管理、施工作业人员未经教育培训上岗的,每人扣
5分
安全教育资料未按规定建档的,扣 3 分
法定代表 人
资质类型 等级
合同竣工 日期
安全生产 考核证书
号码
项目总监
项目负责 人
形象进度
手机号码
安全生产 许可证号
码 执业资格 证书编号
手机号码
手机号码
安徽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标准
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J13354-2016DB34/T5040-2016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价标准2016-02-03发布 2016-04-01实施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价标准DB34/T 5040-2016主编部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部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执行日期:2016年04月01日2016合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告第5号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价标准》的公告现批准发布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价标准》,编号为DB34/T5040-2016,自2016年04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办公室组织出版发行。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02月03日目次1、总则 (1)2、术语 (2)3、检查评定项目 (4)3.1 施工单位项目安全管理责任 (4)3.2 监理单位项目安全管理责任 (6)3.3 建设单位项目安全管理责任 (7)3.4 文明施工 (8)3.5 绿色施工 (10)3.6 扬尘防治 (12)3.7 登高架设设施 (13)3.8 临时用电 (15)3.9建筑机械设备 (18)4、评价方法 (21)5、评价等级 (23)附录A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价汇总表 (24)附录B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分项检查评分表 (25)条文说明 (38)1总则1.0.1为创建安全文明的施工现场,加强扬尘治理做到绿色施工,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建筑安全生产规范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评价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切实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的检查评价,其他建筑工程可参照执行。
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办法
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评定办法(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鼓励建筑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促进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推动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下简称示范工地)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等规范、标准,结合建办质[2013]11号《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14]111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合建质安监[2015]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合建【2015】33号《合肥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暂行规定》要求以及合肥市文明创建工作要求进行检查评定。
第三条“示范工地”的评选工作由合肥市城乡建委委托,在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自愿申报条件下,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组织综合验评。
第四条“示范工地”称号授予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和脚手架分包企业.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申报“示范工地”的工程项目应在合肥市行政区划内,申报单位为会员单位且符合下列条件:1、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含5000平方米)或建安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个别建筑面积和造价达不到上述标准要求,但建筑施工安全难度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高的建筑工程;2、脚手架工程按照规范组织施工,依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检查验评分项得分为85分及以上;施工质量、安全措施达到同类型工程先进水平;3、该工程拟申报的脚手架分包企业在总承包单位申报现场评审之前经总承包单位推荐,向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建筑劳务与模板架业分会报送《脚手架分包企业示范工地申报表》(附件3).总承包单位可在申报现场脚手架分包企业中择优推荐。
安徽省标准化工地考核标准
安徽省标准化工地考核标准安徽省标准化工地考核标准是对安徽省工地建设标准化管理的一项重要指导性文件,旨在规范工地建设行为,提高工地建设质量,保障施工安全,促进工地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范围内的各类工地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地、道路工地、桥梁工地等。
一、安全生产管理。
工地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工地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同时,工地应配备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二、环境保护。
工地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环保法规要求,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减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对于产生的废弃物应及时分类、处理,确保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三、文明施工。
工地施工行为应文明规范,严禁乱扔建筑垃圾、乱倾倒污水等行为。
工地应设置施工围挡,保持周边道路的畅通,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四、质量管理。
工地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管理责任人,加强对施工材料和工艺的监控,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五、文档管理。
工地应建立规范的文档管理制度,做好施工日志、安全生产记录、质量验收报告等相关文档的归档和管理工作,以备查验。
六、考核评定。
安徽省将根据以上标准对各工地进行定期考核评定,对符合标准要求的工地给予表彰奖励,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工地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并要求限期整改。
考核结果将作为工地相关资质的重要依据。
七、监督检查。
安徽省将建立健全工地标准化管理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工地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标准要求的工地进行严肃处理,确保标准的有效实施。
总之,安徽省标准化工地考核标准的出台将对安徽省工地建设管理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有助于提升工地建设的管理水平和施工质量,为安徽省工地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希望各相关单位和施工企业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标准要求,共同促进安徽省工地建设行业的健康发展。
安徽省工地标准化建设指南
安徽省工地标准化建设指南工地标准化建设是当前建筑行业的重要任务之一,也是推动工地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的关键举措。
安徽省作为我国经济发展较为活跃的地区之一,工地标准化建设更是刻不容缓。
因此,本指南旨在为安徽省的工地标准化建设提供指导,帮助各地加强工地管理,提高工地施工水平,推动工地建设朝着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的方向发展。
1. 法律法规遵守。
在安徽省工地标准化建设中,首要的一点是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
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
各地工地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工地的监管,确保施工单位和相关人员严格依法操作,不得违规施工。
2. 施工环境保护。
工地标准化建设要注重施工环境的保护。
在施工过程中,要合理规划施工场地,做到尘土、噪音、废水等污染物的有效控制。
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周边的生态环境,确保施工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3. 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是工地建设的头等大事,各地工地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同时,要加强对施工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施工设备的安全性能和稳定性。
4. 文明施工。
工地标准化建设要求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要提高文明施工意识,做到施工现场秩序井然、无垃圾、无乱堆、无违章建筑等现象。
同时,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施工人员文明施工,做到有序施工、文明施工。
5. 质量管理。
工地标准化建设要求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施工质量的管理,严格执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加强对施工材料的检验和验收,杜绝使用假冒伪劣材料,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6. 管理创新。
工地标准化建设要求各地工地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工地管理的创新,推动工地管理模式的现代化和智能化。
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工地的监管和管理,提高工地管理的精细化水平,推动工地标准化建设向着智慧工地的方向发展。
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评定办法
市建筑施工平安生产标准化示工地申报评定方法〔试行〕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平安生产方针,鼓励建筑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加强施工现场平安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促进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规化、标准化,推动我市建筑施工平安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市建筑施工平安生产标准化示工地〞〔以下简称示工地〕依据《建筑施工平安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等规、标准,结合建办质〔2013〕11号《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平安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14〕111号《建筑施工平安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方法》文件要求以与市文明创立工作要求进展检查评定。
第三条“示工地〞的评选工作由市城乡建委委托,在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自愿申报条件下,市建筑工程协会组织综合验评。
第四条“示工地〞称号授予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申报“示工地〞的工程项目应在市行政区划,且符合以下条件:1、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含5000平方米〕或建安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个别建筑面积和造价达不到上述标准要求,但建筑施工平安难度大、平安文明施工标准高的建筑工程;2、符合国家根本建立程序,工程建立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3、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在申报期间《平安生产许可证》合法有效。
第三章申报与评定第六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开工前应向协会提交创立“示工地〞的目标,并在项目开工两周后,以文件的形式将创立“示工地〞工作方案〔计划〕报协会一份;县、区〔开发区〕的工程还应报所在地的平安监视机构一份。
第七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大门醒目位置悬挂“争创市建筑施工平安生产标准化示工地〞,供社会监视〔见附件1〕。
第八条“示工地〞的评定实行动态管理,采取日常监视和综合验评相结合的方式进展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四、申报程序
1、创建工程项目在办理完成施工许可证或安全报监后10个工作日内,施 工单位以文件形式向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机构提出,创建省级安 全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的目标计划。
2、工程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工程进行初审,合格后以文 件形式报安徽省建设行业安全协会。
精品PPT
五、评审标准
《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 示范工地评价标准》
精品PPT
前言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一直是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抓手和举措,提高 本质安全和加强施工现场动态管理是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
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目的,就是在生产过程中避免和减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 生,促使施工过程中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降尘降噪、绿色施工的要求。
记录等; 8、主体工程体量达到50%时。
精品PPT
三、申报材料
1、企业简介;申报创建工程简要概况及创建省示范工地(小区)自评情 况等;
2、施工单位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文件; 3、PPT和电子版U盘,主要解说创建过程、新经验、效果和现场图片等; 4、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工程评价材料; 5、通过实际建筑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的证明文件等;
精品PPT
第二篇
主要评价内容
精品PPT
“标 准”
由总则、术语、检查评定项目、评价方法、评价等级5个大项,若干个子项组 成。 新增: 1、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 2、 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 3、文明施工、绿色施工、扬尘防治的具体要求; 4、登高架设设施内容(合并落地架、悬挑式架、附着式架、模板支架、 高处作业吊篮、高处作业等); 5、 建筑机械设备内容(合并施工机具、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 提升机等); 6、临时用电内容等;
精品PPT
第一篇
《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评审办法》
精品PPT
一、申报范围
1、省示范工地
(1)省辖地级市在建房屋工程,建筑面积应达到20000m² 以上; (2)县(含直管县、县级市、开发园区)在建房屋工程, 建筑面积应达到10000 m²以上;
2、省示范小区
(1)省辖地级市在建房屋工程,建筑面积应达到100000m² 以上; (2)县(含直管县、县级市、开发园区)在建房屋工程, 建筑面积应达பைடு நூலகம்50000m²以上;
制
未定期进行考核的,扣 5 分
未编制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的,扣 5 分
未按计划实施的,扣 3 分
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的,扣 3 分
未执行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扣 5 分
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每人扣 5 分
施工
未明确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扬尘防治、标准化建设等管理目标的,扣 5 分
未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扣 15 分
安全
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的,扣 15 分
生产
1
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扣 10 分
15
责任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目标考核制度的,扣 5 分
3 技术
10
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扣 5 分
交底
未履行签字手续的,扣 5 分
未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扣 15 分
安全 未按制度展开安全检查的,扣 10 分
4
15
检查 检查无记录的,扣 5 分
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未按规定落实整改的,扣 5 分
未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扣 10 分
安全
5
项目管理、施工作业人员未经教育培训上岗的,每人扣 5 分
组织
设计 未指定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核、审批制度的,扣 15 分
及专 对超过一点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的,扣 15 分
2
15
项安 未按施工组织设计和相关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实施的,扣 5 分
全施
工方
案
未制定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的,扣 10 分
安全
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未向现场管理人员
近年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的限制,我省的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暂停了一 段时间,在经各级领导的关心和努力下,省住建厅与省质监局重磅推出了《建筑安全 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价标准》(DB34/T5040-2016)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以下简 称“标准”) 。该标准进一步细化创建内容,明确建设、监理、施工等各方主体的安 全责任,亮点之处,可圈可点,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价 和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水平夯实了基础。经过仔细研读, 用十六个字全面概括“内涵丰富、条理清晰、简洁实用、档次较高”。
1、评审达到85分及其以上的,经“安徽省建设行业安全协会建筑安全生 产标准化评审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协会网站公示5日通过。
2、达到90分及其以上的,次年择优推荐参加”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 地评选。
3、工程项目在竣工前,发生重伤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被行业通报批评 或其他不良记录及新闻媒体曝光的,恶意拖欠农民工资的,取消评审 结果或资格。
精品PPT
二、申报条件
1、施工企业独立法人,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等齐全有效; 2、工程项目开工前,已经明确创建目标,制定创建措施; 3、申报施工单位在信用平台得分评价排名应在前30﹪以内; 4、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在
“IFA”考勤系统中考核合格,且人证合一; 5、施工单位自评达标合格; 6、已评为市级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 7、工程项目无行政处罚记录,无责任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行为
精品PPT
表 B.0.1 施工单位项目安全管理责任检查评分表
序 评定 号 项目
评分标准
应得 分
扣减 分
实得 分
工程项目未成立由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单位等组成的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的,扣
15 分
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未开展自评工作的,扣 15 分
施工单位未与项目部签订内部承包合同或协议书的,扣 15 分
10
教育
安全教育资料未按规定建档的,扣 3 分
未按规定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扣 10 分
未建立救援组织的,扣 5 分
应急
6
未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质和设备的,扣 5 分
10
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