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株潭区域规划土地规划
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2008-2020)(2013年调整)
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2008-2020)(2013年调整)文本图集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14年9月目录调整说明 (1)第一章总则 (3)第一节发展基础 (3)第二节战略意义 (4)第三节指导思想和原则 (5)第四节规划范围和期限 (6)第五节规划强制性内容 (7)第二章城市群发展战略目标 (8)第一节战略定位 (8)第二节战略重点 (8)第三节发展目标 (9)第三章城市群核心区发展战略和空间规划 (12)第一节核心区空间发展战略 (12)第二节核心区发展规模 (13)第三节核心区空间功能分区 (13)第四节核心区生态系统 (15)第五节核心区空间发展结构 (16)第六节核心区城市职能结构 (17)第七节核心区创新发展区域 (19)第八节湘江整治与提升转型 (20)第九节核心区城乡功能布局 (22)第十节乡村地区发展 (23)第四章城市群区域统筹发展战略 (25)第一节总体发展思路 (25)第二节城镇体系结构规划 (26)第三节重点城镇发展定位 (28)第四节产业分工与布局 (32)第五节交通建设 (32)第六节生态保护建设 (33)第七节长株潭三市城乡统筹发展策略 (33)第八节功能拓展区分区发展指引 (35)第九节外围协作区战略节点发展指引 (36)第五章城市群发展支撑体系 (38)第一节产业发展 (38)第二节交通规划 (40)第三节基础设施 (45)第四节公共服务 (48)第五节资源利用 (50)第六节环境保护 (52)第六章规划的环境影响与评价 (56)第一节资源环境促进与约束因素分析 (56)第二节规划与相关法律和政策的协调性分析 (56)第三节规划环境影响分析 (57)第四节生态环境建设保障措施 (58)第七章规划实施保障 (60)第一节近期行动 (60)第二节法制保障 (62)第三节组织保障 (63)第四节政策机制保障 (64)第五节示范区优化发展保障 (67)调整说明2008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2008-2020年)》(以下简称08版区域规划),对长株潭城市群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株洲片区规划方案
绿心总规
对绿心总规及相关文件政策进行研究
相关规划
对比株洲市已批相关规划, 确定与总规有冲突地块。 现状建设情况 对绿心总规,尤其有冲突地块 分专项进行研究。并提出调整原则。 对绿心总规分区进行评估
GIS分析
重金属污染分布情 况
绿心总规评估
绿心总规调整
对绿心总规进行调整
指标校核
对调整方案进行指标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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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株洲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 Regulatory plan of green core in ZHUZHOU
1.2 相关政策与规划解读
相关政策解读
1. 《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2012.11.30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明确了三区可开发建设的项目: •禁建区--生态建设、景观保护建设、土地整理、公益设施建设、当地农村居民住宅建设 •限建区--禁建区允许开发项目、生态农业、旅游休闲设施建设、村镇建设 •控建区--无污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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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规划设计院 2013.07
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株洲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 Regulatory plan of green core in ZHUZHOU
总规调整
1.1 项目概况 1.2 相关规划与政策解读 1.3 《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总体规划》株洲片区评估 1.4 《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总体规划》株洲片区调整 1.5 相关指标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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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规划设计院 2013.07
《长株潭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长株潭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株潭一体化发展要继续抓下去,抓出更大成效”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长株潭都市圈打造全国重要增长极,现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行动目标加快构建错位发展、优势互补、协同高效的现代化产业体系,进一步提升产业集中度和配套率;推动形成联环成网的综合交通体系和便捷高效的现代物流体系,打通“大动脉”,畅通“微循环”;促进公共服务同城共享,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逐步推动教育、医疗等领域优质资源延伸覆盖,推进政务服务政策协同、数据共享、业务通办;强化生态环境协同治理,使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
到2025年,长株潭地区生产总值突破2.5万亿元,常住人口达到1750万,城镇化率达到80虬千亿产业集群总数突破15个,基本实现“一小时通勤圈”,物流总费用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低于13%,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86.4%以上,湘江干流长株潭段水质稳定在11类,绿心核心区域森林覆盖率明显提升,形成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二、行动举措(一)实施产业创新协力协同行动1.引导产业差异化布局。
推动构建定位清晰、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产业发展格局。
长沙,持续提升工程机械产业集群的国际竞争力,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做大做强国家新一代自主安全计算系统产业集群,力争产值过两千亿元;加快推动先进储能材料、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等产业争创国家级产业集群,着力打造全国领先的音视频产业集群,积极布局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株洲,推动先进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向世界级产业集群跃升;发展壮大中小航空发动机国家级产业集群,力争产值过千亿元;积极争取先进硬质材料及工具、先进陶瓷等产业创建国家级产业集群,加快北斗应用、电力新能源与装备制造、高分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湘潭,推动精品钢材及新材料、先进电传动及风电装备产业创建国家级产业集群,加快发展汽车及零部件、能源装备、海洋装备、军工等特色产业。
《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2005
《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2005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了实施湖南省长株潭经济一体化战略,提高湖南省的区域竞争力,打造湖南经济发展的火车头,促进长株潭城市群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协调和指导对三市区域城市发展的调控,根据省政府规定的事权范围,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的主要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5.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文件)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7.《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8.《湖南省城镇体系规划》(成果送审稿)(2003.6)9.《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送审稿)(1997—2010年)10.《湖南省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发展十五计划》11.《长株潭产业一体化规划》12.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已经国务院批准)株洲市、湘潭市二市城市总体规划(成果送审稿)(2001-2020年)13.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年)14.长沙市城市林业生态圈规划第三条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的工作范围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三市市域,面积约为2.8万平方公里。
第二层次:长株潭三市城市群核心地区(以下简称核心地区),主要包括长沙市新编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长沙市城市规划区2893平方公里,湘潭新编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湘潭市区和湘潭县域涟水—湘江以北的用地范围)670平方公里和湘潭县易俗河—河口地区(含易俗河镇域、河口镇域、梅林桥镇域)约200平方公里,株洲市新编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536.7平方公里(即株洲市辖四区:天元区、芦凇区、荷塘区、石峰区)和株洲县渌口地区(含渌口镇、雷打石镇、南阳桥乡、白关镇)约200平方公里,总面积为4500平方公里左右。
湘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带目录版
湘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第一章总则第1条规划目的和指导思想为适应湖南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长株潭经济一体化战略和长株潭城市群获批为全国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形势需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湘潭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科学指导城乡各项建设活动,依据国务院、建设部文件精神,编制《湘潭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以下简称“两型社会”)。
第2条规划基本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及有关环保法律法规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5.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6.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2号)7.国家发改委《关于批准长株潭城市群和武汉城市圈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通知》(发改经体[2007]3428号) 8.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2008—2020年)(国务院审批稿)和湖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4—2020年)(送审稿)9.《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条例》(2007年)和《湖南省湘江长沙株洲湘潭段生态经济带建设保护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省长令)》(〔2003年〕10.国家、湖南省颁布实施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第3条规划层次本规划分为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
市域范围为湘潭全部行政辖区,包括湘潭城区(雨湖区、岳塘区)、湘潭县、湘乡市和韶山市,编制城镇体系规划,总面积为5006.5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为湘潭市区范围的大部分区域(不含楠竹山镇、鹤岭镇和易家湾镇、昭山乡),面积约为220平方公里。
第4条规划期限近期 2009——2010年中期 2011——2015年远期 2016——2020年远景 2020以后第5条城市规划区湘潭市城市规划区范围确定为:现湘潭市城市两区(即岳塘区、雨湖区行政区范围,不含楠竹山镇)和现湘潭县的易俗河镇、河口镇、梅林桥镇、杨嘉桥镇、姜畲镇、响塘乡、响水乡的行政辖区范围,规划区总面积约为1069平方公里。
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条例(2012)
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条例(2012)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2.03.31•【字号】•【施行日期】2012.03.3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条例(2009年9月27日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12年3月31日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按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第一条为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推进长株潭城市群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长株潭城市群区域经济和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长株潭城市群区域的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长株潭城市群区域,是指国务院批准的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确定的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行政区域以及岳阳市、益阳市、娄底市、常德市、衡阳市的部分地区。
本款所指部分地区的具体范围由省人民政府确定。
本条例所称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区,是长株潭城市群区域的重点规划区,分为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
第三条编制和实施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应当坚持城乡统筹、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原则,体现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要求,注重创新,调整产业结构,保护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促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
第四条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是长株潭城市群区域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综合性规划;长株潭城市群区域专项规划和长株潭城市群区域内各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市域规划的制定,应当以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为依据。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省长株潭城市群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改革试验区领导协调机构(以下简称两型社会建设试验区领导协调机构)负责组织、协调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湖南省人民政府二○○九年九月目录前言 (1)第一章规划背景 (2)第一节区域概况 (2)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 (3)第三节经济社会发展态势 (6)第二章指导思想与战略目标 (8)第一节指导思想 (8)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 (8)第三节目标任务 (9)第三章加强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建设 (12)第一节严格耕地保护 (12)第二节加强基本农田建设 (13)第三节提高耕地质量 (14)第四节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15)第四章统筹城乡建设用地 (16)第一节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16)第二节优化城乡建设用地配置 (17)第五章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 (19)第一节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 (20)第二节优化土地利用布局 (21)第六章区域土地利用 (23)第一节长株潭城市群区 (23)第二节环洞庭湖区 (24)第三节湘中南区 (26)第四节大湘西区 (27)第七章注重土地生态保护与建设 (28)第一节构建生态良好的土地利用格局 (28)第二节推进土地生态功能与环境质量恢复治理 (29)第三节因势利导发挥土地生态功能 (31)第八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 (32)第一节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工程 (32)第二节新型城市化建设用地工程 (34)第三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工程 (35)第四节民生用地工程 (40)第五节土地生态建设工程 (41)第九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43)前言本世纪头20年,是湖南大力推进“一化三基”、加快“富民强省”、实现科学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资源环境约束加剧、各业各类用地需求加大、土地利用和管理面临重大挑战的时期。
实现“富民强省”宏伟目标,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创新土地管理机制,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更好地统筹各行各业用地,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结合湖南省土地资源状况、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任务,编制《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湘潭市规划的区域经济分析
湘潭市市域规划分析姓名:张博学号:u200814776班级:城规0803湘潭市市域规划分析湘潭市是一座拥有1200多年历史的古城。
自解放以来,发扬“为有牺牲多壮志,敢叫日月换新天”的精神,掀起了社会主义建设高潮,取得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巨大成就。
把湘潭建成了全省重要的工业基地和全省第一个农村达小康市。
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核心城市之一。
湘潭市位于湖南省的东部,和长沙相距20公里,和“火车拉来的城市”株洲距离10公里。
便捷的交通让这三座城市有着方便的信息传递和资源共享。
而正因为这样,“长株潭”城市群应运而生,作为发展湖南的一大主力。
长株潭规划的设想和理念,是我们对湘潭市市域规划进行分析的主要参照系。
除此之外,湘潭市的基本概况也是分析时应该重点考虑的。
湘潭市的市域规划图评析:湘潭市总体发展战略评析:从上面的图片中,我们可以看出,湘潭市的总体发展战略有“两型驱动、开放带动、强工富市、科学发展”。
有6点具体的发展战略如上图显示。
从该发展战略中可以看出第一位的是湘潭市的生态资源进行保护并且加强环境了治理。
在长株潭经济开发区,环境对区域的发展影响重大,而治理环境污染一直都被放在区域发展的首要考虑之位。
湘潭市的市域规划战略中也不例外。
这个也是对和长株潭区域规划战略的一种契合。
下图是湘潭市的资源利用条件分析图。
从图中我们可以得到湘潭市的具体土地情况。
上图中显示的各类保护区、河流保护区、面积大于600公顷的林地分布图和生态脆弱区分布图,都是湘潭市市域规划中的禁建区或者限建区。
其中,主要的意义还是在于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维持。
从图中可以发现,湘潭市境被两条河道贯穿,并且林地资源丰富,这些资源加以利用,会很好的促进市域环境的改善。
下图是湘潭市耕地分布情况分析。
在图片旁边有着基本的介绍。
湘潭市山地和丘陵较多,并且绝大部分都是可建设用地。
湘潭市的实际可建设用地极限量为877km²。
株洲湘江新城规划公示内容
株洲湘江新城规划公示内容随着长株潭湘江建设和株洲南下战略的逐步推进,株洲市委市政府提出打造湘江新城作为新时期株洲湘江开发和城市建设的重要抓手。
2011年4月,株洲市规划局和株洲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分院和株洲市规划设计院联合编制湘江新城规划。
2011年8月6日,市规划局对该规划组织了专家评审。
9月7日,株洲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规划并在株洲市规划局网站和株洲市规划展览馆予以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湘江新城位于株洲主城区南部,湘江上游以西。
规划范围北至西站南路,南至长株潭南环高速公路,东至湘江,西至武广高铁,总面积36平方公里。
规划范围共涉及群丰镇的响塘村、白莲村、合花村、旗云村、高台岭村、新文村、长岭村、妙泉村、湘云村、栗山村、江璜村、新塘村,马家河镇的浅塘村、雷打石镇的胜塘村等16个村的用地。
2010年,规划范围内总人口约1.14万,现状城镇建设用地1.4平方公里。
二、规划重点1、落实株洲市“一体三极”中“南下”发展战略,衔接在编的《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2011年修改)改成对湘江新城的发展要求。
2、借鉴国内外新城建设经验,充分研究湘江新城发展的核心资源和动力机遇,在此基础上明确湘江新城的发展定位、产业体系、空间布局模式等,协调湘江新城与周边地区的关系。
3、合理配置用地资源,明确产业、居住、公共服务、绿地等各项用地布局,构筑系统完善、保障有力的综合交通和基础设施系统,形成生态、宜居、宜业的新城。
三、规划结构充分考虑新城发展定位和山水资源条件的结合,规划提出三大空间设计主题,分别是依水营造慢生活方式,打造“乐水慢城”;傍山营造隐生活方式,打造“乐山隐城”;依托丘陵地形建设科技新城,打造“乐业智城”。
在空间设计主题的指导下,规划形成“一心两片,两带多廊”的城市空间结构。
1、一心指湘江新城服务核心,依托沧水湖形成湘江新城的生态景观核心和公共服务中心。
长株潭城市群土地利用/覆被变化对碳效应的影响
长株潭城市群土地利用/覆被变化对碳效应的影响李涛;杨知建;甘德欣;王志远;陈希;齐增湘【摘要】The Chang⁃Zhu⁃Tan urban agglomeration is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regions with well⁃developed socio⁃economy in the middle reaches of the Yangtze River. The study on carbon effect arising from transformation of land use types is of vital significance to carbon emission management and low carbon space planning in urban areas. Based on the land use data, vegetation type maps and soil type maps of 1990, 1995, 2000, 2005 and 2010 of the Chang⁃Zhu⁃Tan urban agglomeration, carbon effects arising from changes in land use/cover over the 20 years in the region were analyzed from the aspects of land use structure, its transformation direction, and consequent variation of carbon emission intensity and spatial distribution of carbon sequestration. Results show that:( 1) in the period from 1990 to 2010, the changes in land use in the Chang⁃Zhu⁃Tan urban agglomeration were characterized mainly by transformations of cultivated land into wood land and vice versa, and of cultivated land and wood land into construction land;( 2) the changes in carbon effect demonstrated a reversed“U⁃shape” trend, a weakening overall carbon sequestration capacity and distinct spatial differentiation of carbon effect. Compared with other areas, the five areas of the Urban Agglomeration, i.e. Changsha City, Zhuzhou City, Xiangtan City, Wangcheng County and Changsha County, witnessed remarkable changes in carbon effect and carbon sequestration capacity as a result of changesin land use, but the changes varied sharply from area to area, which is thought to be direct⁃ly related to regional population density and unbalanced development of regional economy;and ( 3) it is advisable to con⁃trol and use⁃triggered carbon emission through limiting alienation of forest land and grassland, optimizing land use structure and economic layout, and preventing fragmentation of habitat and degradation of ecosystem.%基于1990、1995、2000、2005、2010年长株潭城市群土地利用数据及植被类型图、土壤类型图,借助ArcGIS 10�0软件,从土地利用类型的结构、转变方向、转变带来的碳排放强度及碳汇空间分布的区域差异性等方面,分析20 a间研究区土地利用/覆被变化引起的碳效应。
长沙规划及岳麓区规划发展
近期重要规划成果与未来重大市政工程
规划成果:
未来重大工程:
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 长株潭一体化 长沙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六桥三环城市骨架 省府生态新城 体育新城 新河三角洲 城市亮化工程 背街小巷整治
湘江生态经济带 建设火车新货站 武广客运专线长沙站 劳动路湘江大桥工程 水环境整治工程 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 建设长株潭轻轨 一港一站一枢纽
省府生态新城
生态新城以省政府新址为核心,涵括二环线以南、暮云镇以北、韶山 路以西、湘江以东,总面积约57平方公里。新城区将建设成为一个生态 环境优美、区域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完善、经济实力一流的现代化生态 型城区,成为全省的政治文化中心,区域内正在建设“三馆一中心” (省群众艺术馆、省地质博物馆、省科技馆和省青少年活动中心)。
长株潭一体化
长株潭三市在空间上呈现‚品‛字结构,城市之 间的距离为35公里,就城市群的组合形态看在全 国是独一无二的。
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的基本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
构筑以区域产业布局为动力,核心区城市功能空间为主体,外围 生态系统为基础,交通运输和环境基础设施系统为支撑,并能够 支持区域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发展目标实现的空间格局;提 出区域一体化的协调措施与政策建议。
2003年11月,《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年至2020 年)》得到国务院批准,成为今后长沙城市建设和发展 的指导性文件。 批复同意新版规划构筑的‚大长沙‛概念,规划区面 积从90版规划的960平方公里扩大到2893平方公里,将 长沙县、望城县部分区域纳入了规范范围,增加了长株 潭这一空间层次,形成‚一主两次四组团‛的城市布局。 到2020年,主城区实际居住人口控制在264万人以内, 建设用地控制在253平方公里以内。
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2020年)
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大纲说明(送审稿)长沙市人民政府二OO九年五月目录1 引言 (1)1.1 规划修编背景 (1)1.2 上一轮规划实施情况 (2)1.3 本轮规划的目标与任务 (3)1.4 规划修编指导思想与原则 (3)1.5 规划基数 (4)2 区域概况 (6)2.1 区位条件 (6)2.2 自然概况 (7)2.3 历史文化 (8)2.4 经济社会 (9)2.5 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 (10)3 土地利用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12)3.1 中心城区目前规模偏小,有待快速扩展 (12)3.2 土地资源供求矛盾日益尖锐 (12)3.3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难度进一步加大 (13)3.4 城乡、区域土地利用尚需加大统筹力度 (13)4 经济社会总体发展战略与目标 (15)4.1 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15)4.2 主要经济发展目标 (16)4.3 人口和城镇化率 (18)5 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22)5.1 土地利用生态保护度评价 (22)5.2 土地利用适宜开发度评价 (23)5.3 土地利用开发度-保护度关联分析 (25)5.4 土地利用功能区划分 (26)6 建设用地需求分析 (28)6.1 建设用地总规模 (28)6.2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预测 (35)6.3 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 (36)7 耕地补充分析 (39)7.1 耕地补充潜力分析 (39)7.2 耕地补充预测 (42)8 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 (43)8.1 耕地保有量 (43)8.2 基本农田保护 (46)9 土地利用生态格局 (47)9.1 生态控制区 (47)9.2 关键节点 (47)9.3 区域景观格局 (48)10 中心城区规模与布局 (50)10.1 中心城区发展规模 (50)10.2 中心城区主要扩展方向 (53)10.3 中心城区扩展范围 (53)11 规划指标分解 (56)11.1 湖南省下达给长沙市的指标 (56)11.2 指标分解内容 (56)11.3 指标分解结果 (57)12 关于规划修编过程 (59)12.1 规划修编工作流程 (59)12.2 规划修编组织 (60)12.3 规划修编前期研究 (62)12.4 规划大纲编制 (63)13 关于近期基础设施建设主要项目 (65)13.1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65)13.2 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66)13.3 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67)附表 (68)1 引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以下简称规划修编)和土地管理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对规划修编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批示。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株潭都市圈发展规划》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株潭都市圈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3.22•【字号】湘政发〔2022〕6号•【施行日期】2022.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株潭都市圈发展规划》的通知湘政发〔2022〕6号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长株潭都市圈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规划》的组织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规划》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统筹推进长株潭“五位一体”建设,加快实施规划同图、设施同网、三市同城、市场同治、产业同兴、生态同建、创新同为、开放同步、平台同体、服务同享的“十同”行动,在打造“三个高地”上率先突破,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列,在增强辐射带动功能上聚焦发力,在推动城乡协调发展上创造经验,在促进共同富裕上引领示范,提升对长江中游城市群的支撑能力,助推长江经济带和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
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是长株潭都市圈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同向发力、分工协作,制定具体行动计划和专项推进方案,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地。
省发展改革委要加强《规划》实施的综合协调、监测评估和经验总结。
其他省直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抓好本领域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在专项规划编制、体制机制创新、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努力为《规划》实施创造良好环境。
湖南省人民政府2022年3月22日长株潭都市圈发展规划目录第一章规划背景第一节发展基础第二节机遇挑战第二章总体要求第一节指导思想第二节基本原则第三节发展目标第三章一体化优化都市圈发展布局第一节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第二节优化都市圈空间结构第三节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第四章一体化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第一节构建一体化综合交通网络第二节促进物流枢纽共建共用第三节建立安全可靠能源保障体系第四节提升一体化水利设施效能第五章一体化打造科技创新产业体系第一节推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第二节深化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第三节推动全方位高层次改革开放第六章一体化推动生态环境共保共治第一节依托绿心打造城市中央公园第二节加强生态同保共育第三节加强环境联防共治第四节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第五节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第七章一体化推动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第一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第二节共享教育现代化成果第三节集聚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第四节建设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第五节健全城市安全防控体系第八章一体化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第一节推进要素市场化高效配置第二节推进统一有序市场建设第三节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第九章推进规划实施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第二节强化责任分工第三节夯实项目支撑第四节抓好督促落实前言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南时提出,湖南要发挥作为东部沿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过渡带、长江开放经济带和沿海开放经济带结合部的区位优势,抓住产业梯度转移和国家支持中西部地区发展的重大机遇,提高经济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加快形成结构合理、方式优化、区域协调、城乡一体的发展新格局。
2022-2023学年云南省曲靖市第一中学高一下学期第一次阶段性检测地理试题
2022-2023学年云南省曲靖市第一中学高一下学期第一次阶段性检测地理试题1. 读黑河—腾冲一线东西部地区比较表,并结合所学知识,完成下面小题。
1A.南部少,北部多B.东部多,西部少C.西北部多,东南部少D.西南部少,东北部多2.对我国人口分布格局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是()A.地形和气候B.土壤和植被C.水文和农业D.历史和经济3.西北地区总体人口稀少,但局部地区人口分布较集中,此类地区大多()A.海拔较高、气候凉爽B.平原广阔、土壤肥沃C.矿产丰富、工业发达D.地处山麓、临近河流2. 读“某区域人口分布示意图”,回答下列各题。
1.人口密度在100人/km2以上的地区都分布在()A.高海拔地区B.高纬度地区C.中低纬度地区D.内陆地区2.图中M处,人口稀少的主要原因是()A.气候寒冷B.干旱缺水C.气候湿热D.海拔较高3. 图中四条折线分别代表发展中国家城镇化水平、发达国家城镇化水平、发展中国家城镇人口和发达国家城镇人口,它们对应的折线分别是()A.①②③④B.④③②①C.②①④③D.②①③④4. 下图是某城市空间分布示意图,该地常年盛行东北风。
读图完成下面小题。
1.综合多种因素,图中①②③④功能区布局最合理的分别是()A.工业区,商业区,文化区,居住区B.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文化区C.居住区,商业区,文化区,工业区D.绿化带,商业区,工业区,行政区2.随着城市功能区的分化,高级住宅区最可能出现在()A.城市西北部B.城市西南部C.城市东北部D.城市东南部3.该城市的下列规划及其理由,正确的是()A.甲处建钢铁厂——土地面积广阔B.丁处建大学城——交通便利C.乙处建绿化带——减轻环境污染D.丙处建瓶装水厂——水质优良5. 历史上,我国就出现了“下南洋”“闯关东”“走西口”的人口大迁徙,到20世纪80年代后出现了更大规模的以“孔雀东南飞”为标志的人口迁移潮。
下图为我国不同时期人口迁移示意图(下图),据此完成下面小题。
湖南省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条例(2024年修订)
湖南省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条例(2024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5.30•【字号】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9号•【施行日期】2024.09.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9号《湖南省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条例》于2024年5月30日经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5月30日湖南省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条例(2012年11月30日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19年3月28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的决定》修正2024年5月30日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第一条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创新绿色转型发展路径和模式,发挥生态源地、生态屏障和生态融通功能,实现生态绿心保值增值,打造具有世界重要影响的城市群生态绿心,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南篇章,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长株潭生态绿心的规划、保护、利用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长株潭生态绿心(以下简称绿心),是指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三市之间的城际生态保护区域。
根据生态价值和开发强度评价,将绿心分为核心保护区和融合发展区。
核心保护区是绿心发挥生态源地和生态屏障功能的核心区域,是高水平生态保护典范区;融合发展区是保障核心保护区生态系统功能和实现长株潭一体化发展生态融通功能的生态缓冲区域,是发展新质生产力和践行“三高四新”的绿色发展示范区。
具体范围和面积由《长株潭生态绿心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以下简称绿心规划)确定。
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文本
第一节 发展基础和保障条件
长株潭都市群位于京广经济带、泛珠三角经济区、长江经济带旳结合部,内部构造紧凑、区位条件优越,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环境良好,历史文化特色鲜明,是国家不可多得旳都市群资源,具有建设区域性中心都市群、影响和辐射四方旳区位优势。
1980年代以来, 长株潭都市群积极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 成效明显。长株潭经济社会综合实力领先湖南, 区域内大中小都市与各级城镇协调发展, 区域性重要交通枢纽作用日益增强, 科教文化资源全国突出, 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农业综合生产力在全国拥有一定优势, 为长株潭在新时期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长株潭都市群所在旳湖南省东部城镇密集地区近年发展迅速, 为长株潭发展提供了广阔旳发展空间, 也为实现长株潭辐射全省发展提供了平台和纽带。
第三节 发展目旳
近期目旳。到, 试验区建设全面启动, 共建共享旳综合基础设施框架体系初步形成, 以湘江为重点旳流域综合治理和保护模式基本建立, 以清水塘、竹埠港为重点旳循环经济发展初见成效, 长株潭与周围岳阳、衡阳、常德、益阳、娄底等市旳区域经济一体化格局初步形成。人均GDP超过3.8万元, 总人口到达1450万人, 都市化水平高于60%。
《长株潭都市群区域规划(—)》在《长株潭都市群区域规划(-)》基础上, 根据党旳十七大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增进中部地区崛起旳若干意见》(中发〔〕1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同意武汉都市圈和长株潭都市群为全国资源节省型和环境友好性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旳告知》(发改经体[]3428号)精神,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立足资源节省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如下简称“两型”社会)建设、中部崛起、长株潭都市群一体化发展等战略加以提高, 为有效配置都市群资源、增进都市群一体化建设、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带动区域跨越发展提供指南。
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2019修正)
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2019修正)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9.03.28•【字号】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2号•【施行日期】2019.03.28•【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2019修正)(2012年11月30日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19年3月28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与空间管制第三章生态保护第四章保障措施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保护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发挥生态绿心地区的生态屏障和生态服务功能,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的规划、保护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以下简称生态绿心地区),是指长沙、株洲、湘潭三市之间的城际生态隔离、保护区域。
其具体范围由《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生态绿心地区总体规划)确定。
第三条生态绿心地区保护遵循科学规划、生态优先、严格保护的原则。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生态绿心地区保护工作,统筹处理生态绿心地区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省人民政府确定的生态绿心地区保护协调机构(以下简称省生态绿心地区保护协调机构)具体负责生态绿心地区保护工作的统筹、组织、协调、督查和服务。
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生态绿心地区的林业建设和保护工作。
省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水行政、农业农村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生态绿心地区保护的有关工作。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8.02•【字号】湘政发[2005]16号•【施行日期】2005.08.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的通知(湘政发[2005]16号)长沙、株洲、湘潭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省发改委组织编制的《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根据此编制相关下位规划,抓紧实施本规划提出的项目,加快长株潭经济一体化进程。
湖南省人民政府二00五年八月二日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2005年5月)项目名称: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委托方(甲方):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方(乙方):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国家事业法人代码:40001083—0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等级:甲级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编号:[建]城规编第(021001)院长:李晓江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总规划师:杨保军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院规划设计成果专用章:(中国城市规划研究院规划设计成果专用章)规划设计编制完成时间:2005年03月编制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与区域规划设计所主管院长:李晓江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主管总工:蒋大卫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主管所长:朱波高级城市规划师主管主任工:赵朋高级城市规划师项目负责人:严奉天高级城市规划师许顺才高级城市规划师刘贵利高级城市规划师博士杨明松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副总工程师项目组成员:谈绪祥高级城市政规划师原科技业务处处长张圣海高级城市规划师孙志涛高级城市规划师张文奇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晏群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李宁城市规划师靳志强城市规划师石永洪城市规划师王新峰城市规划师张有坤助理规划师郝天文高级工程师康光明助理规划师刘昭黎助理规划师倪有为助理规划师于伟助理规划师秦波城市规划师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领导:杨正午中共湖南省委书记周伯华湖南省人民政府省长于幼军湖南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徐宪平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罗桂求湖南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顾问湖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省人民政府长株潭办公室和省属各部门:陈淑红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毛腾飞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经济师萧大雍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顾问首先庆湖南省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协调办公室处长卢庆沙湖南省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协调办公室高级规划师徐永健湖南省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协调办公室博士XXX 湖南省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协调办公室副处长国家开发银行湖南分行:梅家祥行长长株潭三市人民政府、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株潭办公室、三市规划局:赵小明长沙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黄兰香株洲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朱明华湘潭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朱志刚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杨辉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杨泽民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谈文翔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倪泽民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黄亦工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冯意刚长沙市规划局王振湘株洲市规划局龙正辉湘潭市规划局曾参加过规划的有关领导:储波湖南省人民政府原省长张支川湖南省人民政府原省长贺仁雨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罗先迎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助理巡视员协编单位及主要参加人:中国科学院地理所叶舜赞教授方创琳教授博导梁涛研究员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研究所杨文捷主任李景盛研究员张康敏副研究员中国农业大学郝晋华教授博导郭文华博士中国旅游学院范业正副教授王琢硕士北京大学蔡运龙教授博导李军博士目录绪论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城市群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第三章城市群空间组织第四章城市群区域和核心地区土地利用第五章产业发展和布局规划第六章交通运输设施体系和通道建设第七章能源、供水、污水处理、防洪排涝第八章环境资源保护和利用第九章生态建设和空间管治第十章近期建设和主要规划项目附表一附表二绪论2000年下半年以来,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先后承接了湖南省湘潭市、浏阳市、株洲市、衡阳市、永州市、醴陵市、湘乡市和湘西里耶镇等城市的总体规划编制任务,特别是2001年上半年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中规院”)接受湖南省人民政府长株潭经济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长株潭办”)的委托,承担了湘江生态经济带总体规划国际咨询的技术咨询工作,该工作从三市一体化的研究高度出发,提出了整体的框架研究报告,保证了湘江生态经济带总体规划国际咨询工作沿正确的技术路线圆满完成。
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大纲
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大纲(送审稿)长沙市人民政府二OO九年五月目录引言 (1)第一章总则 (3)第一节规划背景 (3)第二节规划依据 (6)第二章指导原则与目标任务 (8)第一节指导原则 (8)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选择 (9)第三节规划目标和调控指标 (12)第四节土地利用规划主要任务 (14)第三章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16)第一节严格控制耕地流失 (16)第二节保质保量补充耕地 (17)第三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 (18)第四节合理利用其他农用地 (19)第四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20)第一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20)第二节节约集约利用城镇工矿用地 (21)第三节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 (21)第五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 (23)第一节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目标 (23)第二节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23)第三节构建综合生态空间体系 (24)第六章统筹区域土地利用 (26)第一节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26)第二节分区土地利用管制规则 (28)第三节推进“两型社会”示范区建设 (30)第四节各用途用地统筹安排 (32)第七章城乡用地空间布局与结构优化 (35)第一节构建现代新长沙城镇格局 (35)第二节城乡用地空间布局 (36)第三节各用途用地结构调整 (39)第八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 (44)第一节中心城区定位与发展目标 (44)第二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 (44)第三节中心城区主要扩展方向 (45)第四节中心城区用地布局 (46)第九章区县土地利用 (47)第一节区县土地利用特点与指导意见 (47)第二节加强区县土地利用调控 (49)第十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51)第一节落实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 (51)第二节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52)第三节多渠道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52)第四节健全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机制 (52)第五节出台规划实施的激励措施 (53)附表 (55)引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严格土地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在土地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工作中处于先行和龙头地位。
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总体规划
第 4 条 规划依据
1.《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条例》 2.《长株潭城市群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 3.《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2008-2020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6.《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国际方案征集》 7.国家和湖南省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技术标准 8.长株潭城市群及其三市相关规划
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总体规划 (2010-2030)
文本
湖南省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改革试验区 领导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2012 年 01 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发展战略 ....................................................... 2
第一节 指导思想与原则................................................ 2 第二节 功能定位与发展目标............................................ 3 第三节 建设规模...................................................... 3 第五节 发展战略...................................................... 4 第三章 总体布局 ....................................................... 6 第一节 聚落规划...................................................... 6 第二节 空间结构...................................................... 7 第三节 土地利用...................................................... 8 第四章 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 ............................................ 10 第一节 建设目标..................................................... 10 第二节 生态格局与功能区划........................................... 10 第二节 生态保护与利用............................................... 11 第三节 生态基础设施建设............................................. 14 第四节 绿地系统规划................................................. 17 第五章 环境保护规划 .................................................. 18 第一节 环境保护..................................................... 18 第二节 资源循环利用................................................. 19 第六章 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 20 第七章 城乡统筹与新农村建设规划 ...................................... 21 第八章 产业发展与布局规划 ............................................ 23 第一节 发展目标与策略............................................... 23 第二节 产业布局..................................................... 24 第三节 旅游发展与布局...............................................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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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土地利用的规划目标和原则1.充分发挥本规划对土地资源集约和合理利用的调控、引导作用,坚持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严格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好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促进城乡区域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依法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的相互衔接工作。
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
2.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保护好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总量不能减少,用途不能改变,质量不能下降。
基本农田不得擅自改变和占用。
实行最严格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即占用耕地与整理、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
3.建立合理的用地指标体系。
尽量减少建设占用耕地,提倡耕地质量提高改造,争取从质上实现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动态平衡,促使农用地得到有效保护。
4.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促进长株潭城市群一体化发展。
大力推进节约用地、集约用地。
有序引导建设用地增量,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加强村镇土地整理,促进农村居民点用地相对集中,规模总量有所减少,适度开发土地后备资源。
5.加强对开发区用地的规划管理,加强对土地储备、供应的调控和引导。
运用价格机制调控土地。
第三十一条2010年区域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要求表42010年区域土地利用调整统计表单位:公顷注:文本中市域范围面积取值简化为28000km2,表格中28088.12km2为统计部门数字。
第三十二条核心地区耕地总量控制要求规划期内,城市群核心地区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达到81600公顷,占总耕地面积的80%以上。
其中耕地减少量控制在26300公顷,包括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为18000公顷,退耕还林为5600公顷,退耕还湖为1500公顷,灾毁为1200公顷;同时,通过土地开发、废弃地复垦、居民点整理和农地整理方式增加耕地24100公顷,核心地区最终耕地减少量为2200公顷。
规划期末核心地区规划耕地实际保有总量要求不低于102000公顷。
规划城市群核心地区耕地总量减少的部分可以在城市群外围地区平衡,而三市整个市域约2.8万平方公里的行政区范围内耕地总量则必须实现数量上的占补平衡。
表5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耕地总量控制指标单位:公顷第三十三条核心地区近远期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要求1.农用地2010年调整为314500公顷,2020年调整为315000公顷,占规划核心地区土地总面积的70.9%,比2000年净减少1500公顷;其中耕地2010年调整为113800公顷,2020年调整为111600公顷,净减少2200公顷,占总面积的25.1%;园地2010年调整为1000公顷,2020年调整为10600公顷,占总面积2.4%,净增1000公顷;林地2010年调整为165000公顷,2020年调整为166000公顷,占总面积的37.4%,;牧草地2010年调整为700公顷,2020年调整为800公顷,占总面积的0.2%;水面2010年调整为25000公顷,2020年调整为26000公顷,占总面积的5.9%。
2.建设用地2010年调整为111400公顷,2020年增加到116900公顷,净增加5500公顷,占规划核心地区土地总面积的26.3%。
其中城镇农村及工矿用地为101000公顷,占总面积的22.7%;交通用地96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水利设施用地6300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1.4%。
3.未利用地12000公顷,占规划核心地区土地总面积的2.7%,净减少12100公顷,规划土地利用率由94.6%提高到97.2%。
表6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的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注:表格中数据443900公顷在文本中简化表述为4500平方公里。
第三十四条核心地区土地保护控制和合理利用的总体要求1.遵循长株潭三市城市总体规划,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控制土地投放量,控制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提高城市建设用地内涵挖潜,实现中心城市土地集约高效利用,有选择地发展重点小城镇,积极推行迁村并点,逐步减少乡村居民点用地面积。
2.适时修编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保护和利用农用地,推广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挂钩制度,强化耕地的占补平衡管理,逐步做到耕地的先补后占,推进耕地储备制度的建立。
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园林业,实现规模化经营。
3.大力建设生态保护用地,禁止砍伐森林和破坏林相结构。
禁止污染性工业企业沿江布局,根据城市规划调整部分污染产业用地布局。
4.加强土地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
维护土地利用规划的严肃性,从严从紧控制耕地占用的总量和速度,严格控制农业内部产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限制农业用地转为非农业用地。
建立、完善土地储备制度和土地出让招拍挂制度,建设用地分期、分批出让,依据市场供求关系和土地的稀缺状况,制定基准地价和协议出让土地最低价标准。
5.适度开发未利用地,提高区域内土地利用率。
第三十五条核心地区土地开发利用及整理保护导则1.建设用地区域(1)城市建成区域提高土地利用率,加强建成区内部存量土地挖潜,对废弃、破旧厂房等进行改造利用,避免增量土地的盲目扩展。
规划期内,核心地区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18000公顷之内。
沿江地区禁止规划布局污染环境的产业,沿江现有污染严重的企业应逐步搬迁。
有序引导城市发展,分期、分批进行建设用地开发。
城市建成区域内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利用,要符合城市规划,其建设规模和开发方式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进行严格控制。
提高绿化水平,建设用地区域的绿化覆盖率不应低于35%。
(2)重点小城镇区域坚持“开发中保护,保护中开发”的原则,积极发展各具特色的产业,建设特色小城镇。
沿江小城镇的产业布局以高科技产业、高水平的第三产业为主,禁止建设有污染的项目,严格控制沿江新的污染源的产生。
限期治理污染企业或实施搬迁。
非沿江的小城镇根据区位特点和自身优势,城镇工业用地以承接城区转移工矿业或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等特色产业为主。
规划根据市场条件开发价位较低的经济适用房住宅,吸引周围乡村地区人口向城镇集中,为实现城乡经济一体化提供空间条件,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3)乡村地区(含部分工矿点)开展乡村居民点整理,散户农户(20户以下)应逐步撤并,向中心村集中,控制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农村居民点人均建设用地应由现状的200平方米调减到规划期末的人均140平方米以内。
其建筑风格要保留地方特色,其周围应实行环境美化,塑造整洁、干净、舒适的现代化新农村形象。
2.基本农田保护区(1)本区土地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进行管理,鼓励区内其它用地转为基本农田或为基本农田服务的用地,按照规划保留现状用途的其他零星用地,不得再擅自扩大用地面积。
(2)严格控制区内基本农田转变用途,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及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无法避开基本农田的,应按有关法规的规定严格审批,并经法定程序调整规划。
(3)禁止毁坏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等。
3.江湖平原高科技生态农业区(1)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占用基本农田,保护有限的耕地资源。
(2)减少农药和化肥的施用,增加有机肥施用,发展绿色无污染农业,降低农地污染。
(3)一般耕地应实行平整改良,以实现规模化、生态化和高效化,同时创造美丽的田园景观,建设高产、高科技的现代化农业示范区。
(4)通过农业生态工程建设、休闲农业建设、农田园林建设,带动第三产业的发展,建成集旅游、休闲、度假、垂钓、保健、科研于一体的综合休闲观光农业园区。
4.城市生态绿地(1)禁止森林砍伐和破坏林地,尤其应加大对天然林和原生植被的保护,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区的形式加以保护。
(2)优化林种结构和林相结构,大力发展经济林、水保林和风景林,减少用材林。
5.岗地-丘陵农林景观区(1)山坡地开垦要防止水土流失,易引起水土流失的山地丘陵区应严禁开垦,避免因破坏山区植被,而引起土地沙化、水土流失、气候变化等生态环境恶化所带来的自然灾害。
土层深厚的缓坡地,根据需要采取水土保护措施,可开垦为耕地。
坡度超过15°的不可再垦为耕地,规划利用其种植多年生牧草,并在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条件下栽植多年生果树。
坡度超过25°以上的应保持原植被或植树造林,禁止开垦。
对于各种土地利用都应规定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要求。
(2)宜林荒山荒地应全面绿化,低洼的农田应退田还湖,坡度在25°以上的耕地必须退耕还林,5°-25°的耕地可退耕还林。
(3)农业耕作以横坡耕作取代竖坡耕作,发展林粮间作,培育发展特色、优质的农产品。
(4)在水土流失的重点地区,应积极实施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
6.未利用地(1)地面坡度25度以上地区及土层厚度80厘米以下、地面坡度20度以上的花岗岩、砂砾岩、紫色页岩地区规划为禁止开垦区。
(2)规划确定的平垸行洪退田还湖地区规划为禁止开发区。
(3)政府确定的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规划为禁止开发区。
第三十六条核心地区的三市结合部土地利用和开发控制的要求1.作为三市的绿心和城市生态保护区,禁止各类工矿建设,可以规划为森林公园和旅游休闲用地,并适当进行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建设成为以生态、旅游为主,辅以低密度建设控制的城市生态屏障区。
2.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生长、栖息地。
依据区内的湿地、林区、浅丘群中的动植物资源分布格局及规划的环境功能要求,结合特殊地形划定永久性生态保护区,严禁任何形式的开发建设。
3.保留位于长株潭城市群相向发展地区的耕地,利用先进的农业技术对其进行生态工程建设,发展绿色旅游农业。
发挥耕地的生产、生态、景观美学等多重功能。
规划期末将三市相向发展地区建设成集生态涵养和旅游休闲、度假、垂钓、保健、科研等为一体的综合性生态绿心,以及城市发展的绿色屏障保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