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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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
甲方(卖房人):
身份证件: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乙方(买房人):
身份证件: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丙方: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支行
地址:传真电话:经办人: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甲方将座落于肇庆市的房地产转让给乙方,现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为保证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交易资金的安全,甲、乙、丙方三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丙方为甲、乙双方提供交易资金托管服务,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托管事项
甲、乙双方自愿将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地产交易款项(以下简称“交易资金”)委托丙方管理。甲、乙双方委托丙方管理的交易资金总额为(小写)¥元,(大写)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并按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及条件完成交易资金划转。
第二条托管帐号设立及管理
甲、乙双方选择丙方为存量房交易资金开设的专户为托管帐号,丙方为甲、乙双方商定的名义开设托管子帐号。
在托管期间,托管子帐号的资金所有权归属本协议约定的资金存入方,托管帐号和托管子帐号由丙方管理,并根据本协议约定的合规指令办理资金支付,丙方不得擅自动用帐号资金。
第三条交易资金划转条件
甲、乙、丙方约定下列条件达成时,丙方有权划转托管帐户的交易资金至约定的甲方账户,同时,乙方应于下列相应条件达成前3天将相应的交易资金足额存入托管账户。(以下相应条件前的括号内打“√”)(一)买卖双方向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交易递件成功,即甲、乙双方应向丙方提供当地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申请交易递件回执原件;丙方有权划转第()期交易资金,金额(小写)¥元,(大写)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
(二)完税,即甲、乙双方应向丙方提供相应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单原件;丙方有权划转第()期交易资金,金额(小写)¥(大写)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
(三)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即乙方应向丙方提供已办理在乙方名下的房地产权证原件;丙方有权划转第()期交易资金,金额(小写)¥,(大写)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
(四)乙方如需办理银行抵押贷款,乙方应与丙方签定相关抵押贷款协议,领取房地产他项权属证书原件;丙方有权划转第()期交易资金,金额(小写)¥,(大写)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
(五)以上各阶段所涉及的原件真实性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章确认,丙方不承担鉴别上述原件真实性的任何责任。
(六)各方在此约定以上各阶段的收款帐号户名为:帐号:
开户银行为丙方。
第四条各方承诺
为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甲、乙、丙三方作出如下承诺:
(一)甲方承诺
1、从事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活动均符合法律法规,因违反法律法规并给乙、丙方造成任何损失的,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及时根据丙方的指定开立个人(托管)账户,作为接收交易资金的指定账户,并依约定积极履行本协议。
(二)乙方承诺
1、从事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活动均符合法律法规,因违反法律法规并给甲、丙方造成任何损失的,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及时根据丙方的指定开立个人账户,并将交易资金存入托管账户,同时保证交易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并依约定积极履行本协议。
3、该笔交易资金只用于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第一条所述买卖合同中涉及的款项,不用于其他任何用途。
(三)丙方承诺
1、依本协议约定托管交易资金,并协助完成交易资金划转等受托事项。
2、由于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资金监管造成甲、乙任何损失的,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特别约定
(一)甲、乙各方在签订和履行买卖合同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均与丙方无关,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并且不影响本协议的履行。(二)丙方不保证甲、乙双方实现其交易合同目的。丙方对交易资金的托管不意味着对各方的交易行为或乙方付款义务承担任何保证或其他法律责任。甲方、乙方之间的任何争议匀应由双方自行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三)资金在被丙方保管时,如甲方或乙方的资金或其他财产被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扣划或存在其他情况,致使丙方无法协助完成交易资金划转,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四)因甲、乙各方不按本协议规定的程序办理而造成的一切后果,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五)若乙方未按协议约定如期存入当期交易资金的,甲方有权要求终止本协议,但甲方应及时通知本协议其他二方当事人,本协议自甲方书面通知到达任一方当事人之日起即时解除。
(六)如果买卖合同发生解除、中断、终止等情形的,本协议将自动随之解除。买卖合同当事人应及时书面通知丙方,以便安排划款事宜。(七)甲方、乙方如需委托代理签订本协议,需提供经丙方认可的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八)在丙方得到明确的书面证明材料证实本协议已依法解除后,如各方未能于10个工作日内就保管资金如何划转达成书面的一致处理意见送达丙方,则丙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书面申请将乙方已划入的保管资金划至乙方指定的帐户,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丙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协议生效、变更与解除
(一)本协议自各方签章之日生效。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各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部分。
(三)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各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后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此外,协议当事人可依法或依本协议的约定行使合同解除权。
第七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各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若发生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约定(可另附页)
附件:1、房地产买卖合同
2、甲乙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甲方房地产权证复印件
甲方或代理人(签名):乙方或代理人(签名):
丙方(盖章):
签名代表: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