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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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工作流程
中国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工作按照捐献过程和主要内
容共分报名登记、捐献评估、捐献确认、器官获取、器官分配、遗体处理、缅怀纪念、人道救助等八个重要环节。
一、报名登记
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居民,愿意身故后无偿捐献
器官者,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住院地的人体器官捐献
办公室或登记站办理捐献意愿登记手续。填写由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统一制作的《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自愿书》(建议征得配偶、成年子女、父母等近亲
属的同意),填好后可邮寄、传真或面交至人体器官捐献办
公室或登记站。
由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或登记站向报名登记者颁发统
一制作的甲国人体器官捐献卡”,并负责将自愿捐献者相
关资料录入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管理系统,并保存原始资
料。
二、捐献评估
当潜在捐献状态出现后,如果本人曾经有捐献意向或家
属有捐献意向,则可以由家属或医院的主管医生联系所在医
院的信息员或协调员,并上报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或
省级红十字会)。
幵展器官捐献的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派专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