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拌砂浆规范
预拌砂浆规范
DGJ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DGJ32/J13-2005预拌砂浆技术规程Practice Code for Ready-Mixed Mortar2005年11月3日发布2006年1月1日实施江苏省建设厅审定发布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科(2005)356号关于发布《预拌砂浆技术规程》的通知各省辖市建设局(委):由东南大学、省建设厅新技术推广站、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编制的《预拌砂浆技术规程》,经审定为江苏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号为DGJ32/J13-2005,自二OO六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该标准由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组织发行。
二OO五年十一月三日抄送:厅有关处室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省工程建设标准站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厅新技术推广站前言本规程是根据江苏省建设厅2003年科技立项(编号JS200333)要求,由东南大学、江苏省建设厅新技术推广站和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为主编单位,汇同参编单位共同制的。
建筑砂浆在现场拌制存在质量不稳定、文明施工程度低和污染环境等问题,而采用工业化生产的成品预拌砂浆可有效解决上述问题。
预拌砂浆是根据江苏省推广砂浆商品化的要求而出现的新生事物,编写组经过大量调研和科学试验,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出本规程。
本规程主要内容是:1总则;2分类和术语;3标记和符号;4引用标准;5预拌砂浆的技术要求;6生产质量控制;7订货与交货;8施工过程质量控制;9产品与施工验收;10试验方法。
本规程统一了预拌砂浆生产、施工的质量控制标准,使在生产、施工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对推动建筑行业的技术进步、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为进一步完善本规程,有关各方在执行本规程时有何建议和修改意见,请与江苏省建设厅新技术推广站(地址:南京市虎踞北路12号,邮编:210013)联系,以供今后修订时采用。
本规程主编单位:东南大学、江苏省建设厅新技术推广站、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江苏省散装水泥办公室、南京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南京臣功节能材料有限公司,南京一夫建材实业有限公司、南京宏洋混凝土有限公司、南京三鑫富安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南京丽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常州协和建材有限公司、常州亚帮骏马建材有限公司、无锡江加建设机械有限公司。
预拌砂浆规范标准[详]
DGJ省工程建设标准DGJ32/J13-2005预拌砂浆技术规程Practice Code for Ready-Mixed Mortar2005年11月3日发布 2006年1月1日实施省建设厅审定发布省建设厅文件建科(2005)356号关于发布《预拌砂浆技术规程》的通知各省辖市建设局(委):由东南大学、省建设厅新技术推广站、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编制的《预拌砂浆技术规程》,经审定为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号为DGJ32/J13-2005,自二OO六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该标准由省工程建设标准站组织发行。
二OO五年十一月三日抄送:厅有关处室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省工程建设标准站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厅新技术推广站前言本规程是根据省建设厅2003年科技立项(编号JS200333)要求,由东南大学、省建设厅新技术推广站和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为主编单位,汇同参编单位共同制的。
建筑砂浆在现场拌制存在质量不稳定、文明施工程度低和污染环境等问题,而采用工业化生产的成品预拌砂浆可有效解决上述问题。
预拌砂浆是根据省推广砂浆商品化的要求而出现的新生事物,编写组经过大量调研和科学试验,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出本规程。
本规程主要容是:1总则;2分类和术语;3标记和符号;4引用标准;5预拌砂浆的技术要求;6生产质量控制;7订货与交货;8施工过程质量控制;9产品与施工验收;10试验方法。
本规程统一了预拌砂浆生产、施工的质量控制标准,使在生产、施工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对推动建筑行业的技术进步、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为进一步完善本规程,有关各方在执行本规程时有何建议和修改意见,请与省建设厅新技术推广站(地址:市虎踞北路12号,邮编:210013)联系,以供今后修订时采用。
本规程主编单位:东南大学、省建设厅新技术推广站、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规程参编单位:省散装水泥办公室、市散装水泥办公室、臣功节能材料,一夫建材实业、宏洋混凝土、三鑫富安混凝土制品、丽固新型建材、协和建材、亚帮骏马建材、江加建设机械。
预拌砂浆JG/T230—2007)
预拌砂浆JG/T230—2007)预拌砂浆是指由专业生产厂生产的、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物(构筑物)的砌筑、抹灰、地面工程及其他特种用途的水泥基预拌浆。
该标准规定了预拌砂浆的定义、分类、符合、标记、原材料、要求、制备、试验方法、检验规则、订货与交货及干混砂浆的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由专业生产厂生产的预拌砂浆,包括砌筑、抹灰、地面工程及其他特种用途的水泥基预拌浆。
本标准引用了一些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需要注意的是,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但是,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对于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本标准涵盖了一些术语和定义。
其中,预拌砂浆是指由专业生产厂生产的、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物(构筑物)的砌筑、抹灰、地面工程及其他特种用途的水泥基预拌浆。
普通干混砂浆按用途分为砌筑干混砂浆、抹灰干混砂浆、地面找平干混砂浆和灌浆干混砂浆,并采用表2的符号。
4.1.2.2特种干混砂浆分类和符号特种干混砂浆按用途分为防水干混砂浆、外保温粘结干混砂浆、外保温抹面干混砂浆、聚苯颗粒保温干混砂浆和无机集料保温干混砂浆,并采用表3的符号。
4.2标记预拌砂浆的包装上应标明品名、规格、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执行标准等信息。
6.2.2.8 干混外保温粘结砂浆的性能应符合表15的要求。
同样地,6.2.2.9 干混外保温抹面砂浆的性能也应符合表16的要求。
6.2.2.10 干混聚苯颗粒保温砂浆的性能应符合表17的要求。
最后,6.2.2.11 干混无机集料保温砂浆的性能应符合表18的要求。
7.1 湿拌砂浆7.1.1 材料贮存7.1.1.1 各种材料应分仓贮存,并应有明显的标识。
7.1.1.2 水泥应按生产厂家、品种及强度等级分别贮存,同时应采取防潮、防污染措施。
7.1.1.3 细集料的贮存应保证其均匀性,不同品种、规格的细集料应分别贮存。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DB33/T 1095-2013)》特点介绍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DB33/T 1095-2013)》特点介绍I. 引言- 研究背景与目的- 文章结构II. 标准概述- 《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DB33/T 1095-2013)》简介- 标准制定的背景和意义III. 技术要求- 配合比和原材料要求- 试验方法和技术指标- 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IV. 检验评定- 质量检验和评定要求- 质量问题及处理方法- 检验机构和人员要求V. 应用推广- 标准在实际工程中的应用情况- 推广和应用的建议VI. 结论- 研究结论- 研究成果的意义- 进一步研究的展望注:本提纲仅供参考,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第一章引言预拌砂浆是建筑工程中重要的建筑材料之一,其使用能够提高工程的建设效率和质量,目前在国内工程建设中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应用。
随着标准化建设的推进和科技进步的加快,预拌砂浆行业标准化建设已经成为当前工程建设领域中十分重要的任务之一。
因此,本文将以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中的《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DB33/T 1095-2013)》为研究对象,结合其他相关标准和文献,系统地分析该标准的技术规定和应用特点,以期推进工程建设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第二章标准概述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DB33/T 1095-2013)》作为该地区的行业标准,于2013年经过技术评审并正式发布。
该标准旨在规范预拌砂浆在浙江省各种工程中的应用,提高预拌砂浆的质量,保障工程建设的高效、安全、经济和质量。
标准制定过程中,参考了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并与业内专家充分讨论、梳理,最终形成了一系列科技水平较高且适用性广泛的技术规定。
该标准主要包括:预拌砂浆的配合比和原材料要求、试验方法和技术指标、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质量检验和评定要求等内容。
其中,配合比和原材料要求包括了砂浆材料配比的要求,材料质量的要求等。
试验方法和技术指标包括了强度、收缩率、抗渗性等各种砂浆性能指标的检测方法和具体指标要求等。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预拌砂浆生产技术规范》和《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范》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预拌砂浆生产技术规范》和《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范》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公布日期】2010.06.24
•【字号】深建规[2010]11号
•【施行日期】2010.09.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化
正文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预拌砂浆生产技术规范》和《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范》的通知
(深建规〔2010〕11号)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我市预拌砂浆事业发展的需要,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有利于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工业废渣及建筑废弃物等在建设工程中的综合利用,有利于城市的环境保护,结合深圳地域特点,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我局组织修订了工程建设技术规范《预拌砂浆生产技术规范》(编号为SJG11-2010)和《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范》(编号为SJG12-2010,以下统称《规范》),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规范》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负责管理,深圳市水泥及制品协会和深圳大学结构工程研究所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规范》全文请登录“深圳建设信息网”查询。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预拌砂浆最新标准规范表
预拌砂浆最新标准规范表预拌砂浆作为建筑材料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的安全性和耐久性。
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预拌砂浆的标准规范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
以下是最新的预拌砂浆标准规范表,供相关企业和专业人士参考。
一、预拌砂浆的定义预拌砂浆是指在工厂内按照一定比例将水泥、骨料、外加剂等原材料混合均匀后,通过专用运输设备直接运输到施工现场的砂浆。
二、预拌砂浆的分类预拌砂浆按照用途可分为: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地面砂浆、防水砂浆等。
三、原材料要求1. 水泥: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
2. 骨料:应具有良好的级配,无杂质,满足强度和耐久性要求。
3. 外加剂:应根据砂浆性能要求选择合适的外加剂,确保砂浆的稳定性和工作性。
四、性能指标1. 强度等级:预拌砂浆应根据设计要求选择合适的强度等级。
2. 稠度:预拌砂浆的稠度应满足施工要求,便于施工操作。
3. 保水性:预拌砂浆应具有良好的保水性,防止水分过快蒸发。
4. 抗渗性:预拌砂浆应具备一定的抗渗性,防止水分渗透。
五、施工要求1. 运输:预拌砂浆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剧烈震动和温度变化。
2. 储存:预拌砂浆应在阴凉干燥处储存,避免直接日晒和雨淋。
3. 使用:预拌砂浆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完毕,避免长时间存放。
六、质量控制1. 检验:预拌砂浆在出厂前应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确保符合标准。
2. 施工监督:施工过程中应有专业人员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质量。
3. 验收:施工完成后,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七、安全与环保1. 安全:施工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设备和工具。
2. 环保:预拌砂浆的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应符合环保要求,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八、结语预拌砂浆的最新标准规范表为建筑行业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有助于提升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和安全性。
相关企业和专业人士应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进行生产和施工,以确保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和长期稳定。
以上是预拌砂浆最新标准规范的概述,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预拌砂浆规范
预拌砂浆规范预拌砂浆是由水泥、砂子等原材料经过科学配比搅拌而成的建筑材料,被广泛应用于建筑施工中的砌筑、抹灰、填缝等工程。
为了保证预拌砂浆的质量和施工效果,有必要对其进行规范化管理。
下面将详细介绍预拌砂浆的规范要求。
1. 原材料要求:1.1 水泥: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无结块、无凝结珠,标签上应注明品牌、牌号、生产厂家等信息。
1.2 砂子: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无有机杂质、杂色和盐碱等不良现象。
1.3 外加剂:应选择品质优良的外加剂,且按照配方要求正确使用。
2. 配比要求:2.1 配比比例:应依据工程要求和使用部位的强度要求进行科学合理的配比,确保预拌砂浆的强度和性能满足设计要求。
2.2 配合比例:应按照设计要求和外加剂生产厂家提供的配合比进行使用,不得私自调整配合比例。
3. 搅拌要求:3.1 设备要求:搅拌设备应具备良好的搅拌性能,能够确保砂浆充分混合均匀,无积料现象。
3.2 搅拌时间:搅拌时间应控制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以确保砂浆的均匀搅拌、充分混合。
3.3 搅拌方式:搅拌方式可以采用机械搅拌或人工搅拌,但应确保均匀、充分混合。
4. 适用要求:4.1 施工期限:预拌砂浆应在施工期限内使用,不得长时间存放。
4.2 温度要求:施工时的环境温度应符合砂浆使用规范的要求,以免影响砂浆的使用性能。
4.3 湿度要求:施工时的空气湿度应符合砂浆使用规范的要求,以免影响砂浆的流动性和施工效果。
5. 存储要求:5.1 防潮防水:预拌砂浆应存放在防潮、防水的仓库或场地内,以免受潮变质。
5.2 正常温度:存储环境应保持在适宜的温度范围内,防止温度过高或过低对砂浆的质量产生负面影响。
5.3 有效期限:预拌砂浆的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信息应清晰可见,确保及时使用最新生产的产品。
综上所述,对于预拌砂浆的规范要求主要涉及原材料的质量、配比的合理性、搅拌的科学性、施工和存储的条件等方面。
遵循这些规范要求,能够提高预拌砂浆的质量稳定性和施工效果,减少质量问题的发生,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预拌砂浆技术要求
目录目录 (1)总则 (2)预拌砂浆技术要求 (3)砂浆基本性能 (4)设计规定 (6)生产材料质量控制 (7)原材料储存 (8)生产质量控制 (9)产品质量检验 (10)施工工艺质量控制 (11)砌筑砂浆施工工艺要求 (11)抹灰砂浆施工工艺要求 (12)地面砂浆施工工艺要求 (13)防水砂浆施工工艺要求 (14)施工产品质量检验 (15)砂浆质量要求 (16)砂浆抗压强度试验 (17)砂浆保水性试验 (18)砂浆抗渗压力试验 (20)砂浆粘结强度试验 (22)砂浆含气量试验 (25)总则为了适应发展商品砂浆的需要,保证砂浆的产品及施工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概述了预拌砂浆质量控制、产品性能、产品检验方法及施工工艺要求等,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物的砌筑、抹灰、地面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及其他特种用途的砂浆。
砂浆的生产与应用,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由于施工现场配制的砂浆存在质量不稳定和污染环境等问题,同时,现场配制砂浆已不能满足目前品种繁多的新型墙体材料的使用需要,墙体工程质量通病时有发生。
而预拌砂浆作为一种工业产品,具有质量稳定,性能优良、品种众多、适应面广的特点,在使用过程中也有明显的优势,因此,发展商品砂浆已成为一种必然发展趋势,在技术与管理上具有可操作性,使产品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为墙体工程质量提供了有效保证。
一、预拌砂浆技术要求:1.1拌合后的砂浆拌合料及固化后的砂浆硬化体的技术性能均应符合技术设计要求,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及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1.2普通砂浆以标准养护条件下28d龄期硬化体的抗压强度划分等级。
1.3特种砂浆以相应材料标准的规定划分等级,其性能根据相应的产品标准和使用要求确定。
1.4砂浆的凝结时间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但一般不大于8h。
1.5砂浆的干缩率要求为28d龄期干缩率≤0.3%。
1.6砂浆的含气量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对含气量有限制时,砂浆含气量应小于7%。
预拌砂浆规范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32/J13-2005预拌砂浆技术规程2005年11月3日发布2006年1月1日实施江苏省建设厅审定发布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科(2005)356号关于发布《预拌砂浆技术规程》的通知各省辖市建设局(委):由东南大学、省建设厅新技术推广站、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编制的《预拌砂浆技术规程》,经审定为江苏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号为32/J13-2005,自二六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该标准由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组织发行。
二五年十一月三日抄送:厅有关处室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省工程建设标准站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厅新技术推广站前言本规程是根据江苏省建设厅2003年科技立项(编号200333)要求,由东南大学、江苏省建设厅新技术推广站和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为主编单位,汇同参编单位共同制的。
建筑砂浆在现场拌制存在质量不稳定、文明施工程度低和污染环境等问题,而采用工业化生产的成品预拌砂浆可有效解决上述问题。
预拌砂浆是根据江苏省推广砂浆商品化的要求而出现的新生事物,编写组经过大量调研和科学试验,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出本规程。
本规程主要内容是:1总则;2分类和术语;3标记和符号;4引用标准;5预拌砂浆的技术要求;6生产质量控制;7订货与交货;8施工过程质量控制;9产品与施工验收;10试验方法。
本规程统一了预拌砂浆生产、施工的质量控制标准,使在生产、施工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对推动建筑行业的技术进步、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为进一步完善本规程,有关各方在执行本规程时有何建议和修改意见,请与江苏省建设厅新技术推广站(地址:南京市虎踞北路12号,邮编:210013)联系,以供今后修订时采用。
本规程主编单位:东南大学、江苏省建设厅新技术推广站、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江苏省散装水泥办公室、南京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南京臣功节能材料有限公司,南京一夫建材实业有限公司、南京宏洋混凝土有限公司、南京三鑫富安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南京丽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常州协和建材有限公司、常州亚帮骏马建材有限公司、无锡江加建设机械有限公司。
预拌砂浆相关规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委《关于加快推进本市 散装预拌砂浆应用工作 的通知》(京建法 [2012]15号)第三条
2、行政处理
针对施工企业C 序 违法,违规行为描 号 述 本市中心城区、 北京经济技术开 发区、新城地区 3 以及全市所有政 府投资建设工程, 施工现场设立水 泥砂浆搅拌机 处理,处罚依据 处理,处罚措 施
3、工程造价定额 应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预拌砂浆补充定额(京造定 [2007]4号)相关规定,记取工程量和费用。有关价格可以参考 工程造价信息月刊。 (不能依照现场搅拌砂浆记取人工时费。预拌砂浆综合成本基本 未增加) 。 4、施工管理 《绿色施工管理规程》强制性地方标准中5.1.8强制性条款规定: 规划市区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应采用预拌砂浆。违规不得评为文明 工地。
国务院办公 2010.5 厅转发环、 发、科、工、 财、建、交、 商、能
2、本市相关政策
文件名称 颁发部门 颁发日期
关于在本市建设工程中使用预拌砂浆的通 市住建委、市 2006.4 发改委、市规 知(京建材[2006]223号)
划委、市环保 局 2007.8 《关于本市建设工程中进一步禁止现场搅 市住建委 拌砂浆的通知》(京建材[2007]897号) 市规划委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第247号政府令)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市政府
市人大
2013.5
2014.1
3、有关标准
2005年市住建委发布的《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 2006华北标办发布的《干拌砂浆建筑构造通用图集》; 2006年发布预拌砂浆指导价格信息; 2007年市建委发布《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预拌砂浆
(4)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规定,将 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以及建筑材料,按照合格签 字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的罚款(《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建设部令第81号));
预拌砂浆执行标准
预拌砂浆执行标准1. 引言预拌砂浆是建筑工程中常用的一种建材,它具有施工方便、质量稳定等优点,因此在工程施工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为了确保预拌砂浆的质量和施工效果,制定一套明确的执行标准对于工程施工和质量保证至关重要。
2. 标准适用范围本执行标准适用于所有使用预拌砂浆的建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建筑、公共建筑、道路工程等。
3. 标准定义3.1 预拌砂浆:由水泥、砂、掺合料等材料按照一定的配比,在工厂进行配制和混合而成的砂浆。
3.2 控制项:影响预拌砂浆质量的关键因素,包括材料选用、拌合比、质量检验等。
3.3 施工方:执行施工任务的承包商或工程施工团队。
4. 标准要求4.1 材料选用4.1.1 水泥: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普通硅酸盐水泥。
4.1.2 砂: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细砂。
4.1.3 掺合料:按照设计要求,选择合适的掺合料,并确保掺合料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4.2 拌合比4.2.1 按照设计要求确定预拌砂浆的拌合比,包括水泥、砂、水和掺合料的配比。
4.2.2 拌合比的调整应在工程实施前经过试验验证,确保预拌砂浆的工作性能和强度达到设计要求。
4.3 施工管理4.3.1 施工方应按照拌合比要求,正确进行预拌砂浆的配制和混合过程。
4.3.2 施工过程中应进行质量检验,并记录检验结果。
不合格的预拌砂浆应及时处理或替换。
4.4 质量检验4.4.1 对每批预拌砂浆进行质量检验,包括外观、工作性能、压缩强度等方面。
4.4.2 检验过程应符合国家和相关行业标准的要求,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 标准执行与监督5.1 施工方应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进行预拌砂浆的配制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工程进度。
5.2 相关监督机构应对预拌砂浆的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质量问题。
5.3 建设单位应对预拌砂浆的质量进行抽查,并保存相关检验记录,以备后续参考和评估。
6. 结论本执行标准对于预拌砂浆的质量控制和工程施工具有重要指导作用,施工方应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施工管理和质量检验,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
《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dbj41t 078-2015
《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dbj41t 078-2015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研院颁布的一项行业标准,该标准编号为DBJ41T 078-2015。
预拌砂浆是建筑施工中常用的一种材料,它能够在一定时间内保持均匀的性能,方便施工人员使用,提高施工效率,保证工程质量。
该技术规程规定了预拌砂浆的生产和应用过程中应当遵守的各项技术要求,以确保预拌砂浆在施工中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性能指标。
预拌砂浆的生产应当符合相应的工艺流程和质量要求。
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生产设备和技术人员,确保产品的质量稳定可靠。
根据规程要求,预拌砂浆应当采用高质量的原材料,并且在生产过程中要进行充分搅拌和充分磨合,保证其性能稳定,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
在预拌砂浆的包装和运输过程中,需要符合相应的规范要求,避免因包装破损或运输不慎导致产品质量下降。
为了保证产品的质量,规程规定了预拌砂浆在运输过程中要避免震动和挤压,防止加速剂和材料分离,降低产品的性能。
在预拌砂浆的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规程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预拌砂浆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和耐久性。
规程要求,在施工现场需要对预拌砂浆进行充分搅拌和保持一定的施工温度,保证产品性能稳定。
规程还对预拌砂浆的应用范围和技术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常用的预拌砂浆种类、配合比例和施工方法等,为施工人员提供了详细的操作指导。
规程还对预拌砂浆的使用和保养进行了说明,以确保产品能够保持长久的稳定性能。
该技术规程的颁布对于规范预拌砂浆生产和应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有助于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通过遵守规程要求,建筑施工单位和生产企业能够提高产品质量,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风险,推动建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2000字】第二篇示例:《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研规定的标准化文件,其编号为DBJ41T 078-2015。
四川省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DB51T5060-2013
• 5.3.2 细集料
• 1)可采用天然砂、机制砂以及再生细集料 配制预拌砂浆。
• 2)预拌砂浆用细集料宜选用中砂,其质量 应符合《建设用砂》GB/T 14684、《混凝土 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GB/T 25176的规定。
• 3)应对进场细集料进行抽样检验,常规检 验项目为表观密度、堆积密度、细度模数 、含泥量或石粉含量、含水率。每1000吨 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吨也按一个检验 批计。
• 5.6.3 计量应按质量法计算,配料时每盘计 量允许误差应满足表5.6.3的规定。
表5.6.3 配料计量允许误差
原材料
水泥
细集料
矿物掺合料
外加剂
允许偏差(% ) ±1
±2
±1
±1
• 5.6.4 砂浆干混料必须采用机械搅拌混合,
确保各组分混合均匀一致。
• 5.6.5 更换砂浆品种时,混合及输送设备必 须清理干净。
4、技术要求
• 4.1 一般规定 • 4.1.1 预拌砂浆质量除满足本规定的要求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当 有其他的特殊性能或技术参数要求时,由 供需双方商定。 • 4.1.2 在施工现场,湿拌砂浆除重塑允许掺 加少量水外不得添加其他物质,干混砂浆 不得添加除拌合水外的其他物质。
• 4.1.3 预拌砂浆的放射性应符合《建筑材料 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标准中对建筑主体 材料的要求。
• 5.3 原材料
• 5.3.1 水泥
• 1)宜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其质量应符合 《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的规定。
• 2)水泥应采用散装水泥。
• 3)水泥进场时应有质量证明文件,并按批 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水泥复 验项目为强度等级、安定性、凝结时间, 当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时可追加其他检验项 目:检验批量以每一出厂编号为一批;抽 样时应抽双倍样,一份用于检测,一份封 存备用。
预拌砂浆技术规范标准
1 围本规程规定了预拌砂浆的定义、分类、标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订货与交货。
本规程适用于预拌砂浆的生产质量控制、采用预拌砂浆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物的砌筑、抹灰、地面(屋面)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和验收。
预拌砂浆的生产与应用,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要求外,尚应满足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的规定。
本规程不包括特种预拌砂浆的生产质量控制、采用特种预拌砂浆的3Z,_lk与民用建筑物的工程和装饰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和验收。
2 规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规程的引用而成为本规程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程,然而鼓励使用本规程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程。
GB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JGJ98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2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GBl345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GBl596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JC474--1999 砂浆、混凝土防水剂JGJ63 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GB9776--88 建筑石膏GB 9774 水泥包装袋GB 50209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 5021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 50203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JGJ70 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GB/T50315 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JGJ/T136 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GBJl29 砌体基本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3 术语和定义3.1 预拌砂浆ready-mixedmortar预拌砂浆系指由专业生产厂家生产的,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砂浆,包括干拌砂浆和湿拌砂浆。
3.2 干拌砂浆dry-mixedmortar又称砂浆干拌(混)料,’系指由专业生产厂家生产、经干燥筛分处理的细集料与无机胶结料、矿物掺合料和外加剂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的一种颗粒状或粉状混合物。
预拌砂浆
普通砂浆主要包括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地面砂浆。
砌筑砂浆、抹灰砂浆主要用于承重墙、非承重墙中各种混凝土砖、粉煤灰砖和粘土砖的砌筑和抹灰,地面砂浆用于普通及特殊场合的地面找平。
特种砂浆包括保温砂浆、装饰砂浆、自流平砂浆、防水砂浆等,其用途也多种多样,广泛用于建筑外墙保温、室内装饰修补等。
预拌砂浆 - 使用基本要求1.预拌砂浆的品种选用应根据设计、施工等的要求确定。
2.不同品种、规格的预拌砂浆不应混合使用。
3.预拌砂浆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和工程要求及预拌砂浆产品说明书编制施工方案,并应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4.预拌砂浆施工时,施工环境温度宜在5℃~35℃。
当在温度低于5℃或高于35℃施工时,应采取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
大于等于五级风、雨天和雪天的露天环境条件下,不应进行预拌砂浆施工。
5.施工单位应建立各道工序的自检、互检和专职人员检验制度,并应有完整的施工检查记录。
6.预拌砂浆抗压强度、实体拉伸黏结强度应按验收批进行评定。
预拌砂浆 - 进场检验、储存与拌合2.储存1.湿拌砂浆储存施工现场宜配备湿拌砂浆储存容器,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储存容器应密闭、不吸水;②储存容器的数量、容量应满足砂浆品种。
供货量的要求;③储存容器使用时,内部应无杂物、无明水;④储存容器应便于储运、清洗和砂浆存取;⑤砂浆存取时,应有防雨措施;⑥储存容器宜采用遮阳、保温等措施。
不同品种、强度等级的湿拌砂浆应分别存放在不同的储存容器中,并应对储存容器进行标识,标识内容应包括砂浆的品种、强度等级和使用时限等。
砂浆应先存先用。
湿拌砂浆在储存及使用过程中不应加水。
砂浆存放过程中,当出现少量泌水时,应拌合均匀后使用。
砂浆用完后,应立即清理其储存容器。
湿拌砂浆储存地点的环境温度宜为5℃~35℃。
2.干混砂浆储存不同品种的散装干混砂浆应分别储存在散装移动筒仓中,不得混存混用,并应对筒仓进行标识。
筒仓数量应满足砂浆品种及施工要求。
更换砂浆品种时,筒仓应清空。
预拌砂浆技术规程
预拌砂浆技术规程1 规范性引用文件GB6566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JGJ98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2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GB1345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GBl596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JC474砂浆、混凝土防水剂JGJ63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GB9776建筑石膏GB9774水泥包装袋GB50209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JGJ70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GB/T50315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JGJ/T136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GBJ129砌体基本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2 分类和标记2.1 分类预拌砂浆按生产的搅拌形式分为两种:干拌砂浆与湿拌砂浆。
按使用功能分为两种:普通预拌砂浆和特种预拌砂浆。
按用途分为预拌砌筑砂浆、预拌抹灰砂浆、预拌地面砂浆及其他具有特殊用途的预拌砂浆。
按照胶凝材料的种类,可分为水泥砂浆和石膏砂浆。
2.2 标记1、用于预拌砂浆标记的符号,应根据其分类及使用材料的不同按下列规定使用:(1)DM――干拌砂浆(2)DMM――干拌砌筑砂浆(3)DPM――干拌抹灰砂浆(4)DSM――干拌地面砂浆(5)WM――湿拌砂浆(6)WMM――湿拌砌筑砂浆(7)WPM――湿拌抹灰砂浆(8)WSM――湿拌地面砂浆(9)水泥品种用其代号表示;(10)石膏用G表示;(11)稠度和强度等级用数字表示。
2、干拌砂浆标记:干拌砌筑砂浆、干拌抹灰砂浆和干拌地面砂浆标记符号可按其种类、强度等级、稠度和胶凝材料种类符号的组合表示。
3、湿拌砂浆标记:湿拌砌筑砂浆、湿拌抹灰砂浆和湿拌地面砂浆标记符号可按其类别、强度等级、稠度、凝结时间和胶凝材料种类符号的组合表示。
3 预拌砂浆的技术要求3.1 一般规定1、预拌砂浆的原材料、砂浆拌合料和硬化后的砂浆硬化体的技术性能指标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国家有关标准及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预拌砂浆生产质量管理规定
预拌砂浆生产质量管理规定为贯彻落实《青岛市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办法》和《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办法》,规范本企业预拌砂浆的生产,强化产品质量管理,特制定本规定:1、企业生产应严格按照《预拌砂浆》(JG/T230-2007)、《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J11454-2009)所列预拌砂浆产品生产范围及技术要求进行生产;并配备完善相应的生产设备;2、应建立健全企业各种质量保证体系,包括原材料进厂检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产品交接验收、售后质量服务等内容的质量保证体系;3、严格依据相关规定设置符合要求的预拌砂浆专项试验室和质量安全管理部门,以监督检验预拌砂浆相关产品原材料及产品的生产质量;4、企业经理是本企业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者,质量负责人是企业产品质量的直接责任者,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产品质量的管理工作;5、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应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持证上岗、专职试验检测人员经正规专业培训,持证上岗;6、预拌砂浆配合比的设计及确定应根据相应标准,按(参)照《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T98-2010进行设计和试验,其质量指标应满足《预拌砂浆》(JG/T230-2007)标准及其它相应标准要求。
有合同约定的,应同时符合合同约定。
7、技术负责人负责严格按规定确定每项生产配比,准确下达《配合比通知单》,并会同接收人做好相关记录,实时监督、指导生产过程中的配比控制调整;8、按相关规定应向采购单位提供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预拌砂浆产品使用说明书,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产品合格证明等产品质量技术资料。
9、相关生产及试验仪器设备及计量设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按时委托法定的有资质的计量鉴定机构进行检(校)定;10、严格按国家现行相关规定进行原材料进场检验、产品型式检验、出厂检验、交货检验;11、相关质量技术及检测人员对原材料或产品质量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汇报,出现质量问题应及时组织技术力量调查原因,并制定解决方案,不合格的成品一律报废处理,不得违规出厂;12、企业应积极参加相关检测项目试验比对,比对检验内容包括原材料、配合比和性能检验等;13、建立健全各项记录、检验原始记录和分类台帐,并实时认真填写清楚,各项记录、检验原始记录和分类台帐填写应真实、完整无误,不得任意涂改;14、每年要制定培训和考核计划,并按计划对技术、检验人员进行质量教育和技术培训、考核,建立检验人员培训档案,对于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予上岗;15、各粉料存储筒仓,设置醒目的标示铭牌,标明品种和等级,不同品种的掺合料严禁混仓,粉料料贮存时保持密封、干燥、防止受潮;16、生产经理及值班调度严格做好电话记录及砂浆生产任务下达工作;17、严格按规定做好调度及各工种交接班交接及书面记录工作,防止因交接差错出现质量问题。
预拌砂浆技术规范标准
预拌砂浆技术规范标准Wet-mixed mortar。
also known as ready-to-use mortar。
refers to a type of XXX。
It is a mixture of fine aggregate。
anic binder。
mineral admixture。
and additives in a XXX。
which has been processed by drying and sieving。
The product can be packaged in bulk or bags。
and can be used by adding water and mixing on site。
Wet-mixed mortar includes XXX.4分类和标记4.1分类预拌砂浆按照其用途和性能,可分为以下几类:1)砌筑砂浆;2)抹灰砂浆;3)地面(屋面)砂浆;4)装饰装修砂浆。
4.2标记预拌砂浆的包装上应标明以下内容:1)生产厂家名称或商标;2)产品名称;3)产品标准号;4)生产日期或批号;5)净重或容积;6)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
5技术要求5.1外观质量预拌砂浆应无明显结块、凝结、分层、沉淀、裂缝、皮面和异物等现象,色泽均匀一致。
5.2物理性能预拌砂浆的物理性能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预拌砂浆物理性能要求序号项目指标1 抗压强度(MPa)≥M5 5.0M7.5 7.5MIO 10.0M15 15.0M20 20.02 抗折强度(MPa)≥ 3.53 初凝时间(min)≥ 604 终凝时间(h)≤ 245 空隙率(%)≤ 256 粘结强度(MPa)≥ 0.55.3化学性能预拌砂浆中的无机胶结材料、矿物掺合料和外加剂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定,不得使用禁用的物质。
5.4放射性核素限量预拌砂浆中的放射性核素含量应符合GB6566的规定。
6试验方法6.1外观检查取适量预拌砂浆样品,用手或工具将其均匀地分散在平整的地面上,观察是否存在结块、凝结、分层、沉淀、裂缝、皮面和异物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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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拌砂浆规范DGJ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DGJ32/J13-2005预拌砂浆技术规程Practice Code for Ready-Mixed Mortar2005年11月3日发布2006年1月1日实施江苏省建设厅审定发布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科(2005)356号关于发布《预拌砂浆技术规程》的通知各省辖市建设局(委):由东南大学、省建设厅新技术推广站、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编制的《预拌砂浆技术规程》,经审定为江苏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号为DGJ32/J13-2005,自二OO六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该标准由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组织发行。
二OO五年十一月三日抄送:厅有关处室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省工程建设标准站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厅新技术推广站前言本规程是根据江苏省建设厅2003年科技立项(编号JS200333)要求,由东南大学、江苏省建设厅新技术推广站和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为主编单位,汇同参编单位共同制的。
建筑砂浆在现场拌制存在质量不稳定、文明施工程度低和污染环境等问题,而采用工业化生产的成品预拌砂浆可有效解决上述问题。
预拌砂浆是根据江苏省推广砂浆商品化的要求而出现的新生事物,编写组经过大量调研和科学试验,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出本规程。
本规程主要内容是:1总则;2分类和术语;3标记和符号;4引用标准;5预拌砂浆的技术要求;6生产质量控制;7订货与交货;8施工过程质量控制;9产品与施工验收;10试验方法。
本规程统一了预拌砂浆生产、施工的质量控制标准,使在生产、施工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对推动建筑行业的技术进步、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为进一步完善本规程,有关各方在执行本规程时有何建议和修改意见,请与江苏省建设厅新技术推广站(地址:南京市虎踞北路12号,邮编:210013)联系,以供今后修订时采用。
本规程主编单位:东南大学、江苏省建设厅新技术推广站、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江苏省散装水泥办公室、南京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南京臣功节能材料有限公司,南京一夫建材实业有限公司、南京宏洋混凝土有限公司、南京三鑫富安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南京丽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常州协和建材有限公司、常州亚帮骏马建材有限公司、无锡江加建设机械有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潘钢华、王然良、刘加平、刘建忠。
本规程参加起草人:毛永琳、张金山、费宗欣、苏峥。
目次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分类和标4.1分类4.2标记5预拌砂浆的技术要5.1一般规定5.2干拌砂浆质量标准5.3湿拌砂浆质量标准6生产质量控制6.1预拌砂浆原材料和配合比6.2干拌砂浆生产质量控制6.3湿拌砂浆生产质量控制7订货与交货7.1订货7.2交货8施工过程质量控制8.1一般规定8.2干拌砂浆施工过程质量控制8.3湿拌砂浆施工过程质量控制9产品与施工验收9.1一般规定9.2干拌砂浆产品验收9.3湿拌砂浆产品验收9.4施工验收10试验方法附录A干拌砂浆实验取样方法附录B砂浆保水性试验方法附录C散装干拌砂浆均匀性试验方法附录D砂浆抗渗试验方法附录E砂浆粘结强度试验方法附录F本规程用词说明条文说明1 范围本规程规定了预拌砂浆的定义、分类、标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订货与交货。
本规程适用于预拌砂浆的生产质量控制、采用预拌砂浆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物的砌筑、抹灰、地面(屋面)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和验收。
预拌砂浆的生产与应用,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要求外,尚应满足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本规程不包括特种预拌砂浆的生产质量控制、采用特种预拌砂浆的3Z,_lk与民用建筑物的工程和装饰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和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规程的引用而成为本规程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程,然而鼓励使用本规程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程。
GB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JGJ98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2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GBl345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GBl596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JC474--1999 砂浆、混凝土防水剂JGJ63 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GB9776--88 建筑石膏GB 9774 水泥包装袋GB 50209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JGJ70 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GB/T50315 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JGJ/T136 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GBJl29 砌体基本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3 术语和定义3.1预拌砂浆ready-mixedmortar预拌砂浆系指由专业生产厂家生产的,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砂浆,包括干拌砂浆和湿拌砂浆。
3.2干拌砂浆dry-mixedmortar又称砂浆干拌(混)料,’系指由专业生产厂家生产、经干燥筛分处理的细集料与无机胶结料、矿物掺合料和外加剂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的一种颗粒状或粉状混合物。
在施工现场按使用说明加水搅拌即成为砂浆拌合物。
产品的包装形式可分为散装或袋装。
干拌砂浆包括水泥砂浆和石膏砂浆。
3.3湿拌砂浆wet-mixedmortar简称湿拌砂浆,系指由水泥、砂、保水增稠材料、水、粉煤灰或其他矿物掺合料和外加剂等组分按一定比例,经计量、拌制后,用搅拌输送车运至使用地妥善存储,并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完毕的砂浆拌合物,包括砌筑、抹灰和地面砂浆等。
3.4普通预拌砂浆ordinaryready-mixedmortar 普通预拌砂浆系预拌砌筑砂浆、预拌抹灰砂浆和预拌地面砂浆的统称,可以是干拌砂浆,也可以是湿拌砂浆。
本规程中预拌砂浆即指普通预拌砂浆。
3.5特种预拌砂浆specialready-mixedmortar 特种预拌砂浆系指具抗渗、抗裂、高粘结和装饰等特殊功能的预拌砂浆,包括预拌防水砂浆、预拌耐磨砂浆、预拌自流平砂浆、预拌保温砂浆等。
3.6保水增稠材料water-retentiveandplasticadmixtures保水增稠材料系指用于预拌砂浆中改善砂浆和易性的非石灰型粉状材料。
3.7存放时间对于湿拌砂浆,存放时间是指湿拌砂浆运到工地后按一定的方法储存与保管,能保证砂浆的使用性能的时间。
对于干拌砂浆,存放时间是指砂浆干拌料装袋或装罐后到加水搅拌使用的时间,干拌砂浆存放时间应短于其有效期。
3.8交货地点deliveryplace供需双方在合同中确定的交接预拌砂浆的地点。
3.9出厂检验inspectionatmanufacturer在预拌砂浆出厂前对其质量进行的检验。
3.10交货检验inspectiona[deliveryplace 在交货地点对预拌砂浆质量进行的检验。
4 分类和标记4.1分类预拌砂浆按生产的搅拌形式分为两种:干拌砂浆与湿拌砂浆。
按使用功能分为两种:预拌砂浆和特种预拌砂浆。
按用途分为预拌砌筑砂浆、预拌抹灰砂浆、预拌地面砂浆及其他具有特殊性能的预拌砂浆。
按照胶凝材料的种类,可分为水泥砂浆和石膏砂浆。
4.2标记4.2.1用于预拌砂浆标记的符号,应根据其分类及使用材料的不同按下列规定使用:a) DM ——干拌砂浆DMM ——干拌砌筑砂浆 DPM ——干拌抹灰砂浆DSM ——干拌地面砂浆WM ——湿拌砂浆WMM ——湿拌砌筑砂浆 WPM ——湿拌抹灰砂浆 WSM ——湿拌地面砂浆 b)水泥品种用其代号表示; c)石膏用G 表示;d)稠度和强度等级用数字表示。
4.2.2干拌砂浆标记干拌砌筑砂浆、干拌抹灰砂浆和干拌地坪砂浆标记符号可按 其种类、强度等级、稠度和胶凝材料种类符号的组合表示。
标记示例:4.2.3湿拌砂浆标记×100湿拌砌筑砂浆、湿拌抹灰砂浆和湿拌地坪砂浆标记符号可按其类别、强度等级、稠度和凝结时间的组合表示。
标记示例:5 预拌砂浆的技术要求5.1一般规定5.1.1预拌砂浆的原材料、砂浆拌合料和硬化后的砂浆硬化体的技术性能指标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国家有关标准及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5.1.2预拌砂浆以70.7m m×70.7m m×70.7mlB 立方体、28天标准养护试件的抗压强度划分等级。
5.1.3预拌砂浆放射性核素放射性比活度应满足GB 6566标准的规定。
5.1.4预拌砂浆与传统砂浆的对应关系见表5.1.4,可根据其强度要求选用各类预拌砂浆。
表5.1.4预拌砂浆与传统砂浆对应关系种类预拌砂浆传统砂浆砌筑砂浆DMM5.0、WMM5.0DMM7.5、WMM7.5DMMl0、WMMl0M5.0混合砂浆、M5.0水泥砂浆M7.5混合砂浆、M7.5水泥砂浆M10混合砂浆、M10水泥砂浆抹灰砂浆DPM5.0、WPM5.0DPMl0、WPMl0DPMl5、WPMl51:l:6混合砂浆1:l:4混合砂浆1:3水泥砂浆地面砂浆DSM20、WSM201:2水泥砂浆5.2 干拌砂浆质量标准5.2.1干拌砌筑砂浆的等级有DMM30,DMM25,DMM20,DMMl5,DMMl0,DMM7.5,DMM5.0等,其性能指标要求列于表5.2.1。
表5.2.1 干拌砌筑砂浆的性能强度等级稠度(mm)保水率28d抗压强凝结时间28d收缩率(%)度(MPa)(h)(%)DMM30DMM25DMM20DMMl5 DMMl0 DMM7.5 DMM5.0≤9088≥30.0≥25.0≥20.0≥15.0≥10.0≥7.5≥5.0≤10≤0.55.2.2干拌抹灰砂浆的等级有DPM20,DPMl5,DPMl0,DPM7.5,DPM5.0等,其性能指标要求列于表5.2.2。
表5.2.2干拌抹灰砂浆的性能强度等级稠度(mm)保水率(%)28d抗压强度(MPa)凝结时强度(Mpa)粘结时间(h)28d收缩率(%)抗渗性DPM20 DPMl5 DPMl0≤110≥92≥20.0≥≤10≥0.3≤0.5满足设DPM7.5 DPM5.015.0≥10.0≥7.5≥5.0计要求5.2.3干拌地面砂浆的等级有DSM25,DSM20,DSMl5等,其性能指标要求列于表5.2.3。
表5.2.3千拌地面砂浆的基本性能强度等级稠度(mm)保水率(%)28d抗压强度(MPa)凝结时间(h)28d收缩率(%)DSM25DSM20 DSMl5≤50≥90≥25.0≥20.0≥15.0≤10≤0.55.2.4散装干拌砂浆的均匀性要求应满足表5.2.4的规定。
表5.2.4散装千拌砂浆的均匀性要求试验项目技术要求80L1m方孔筛通过率与平均值的绝对误差,%≤328d抗压强度与真值的相对误差,%≤20“均匀性试验方法见附录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