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财政补贴“家政服务工程”
国家对家政服务行业的扶持政策
国家对家政服务行业的扶持政策第一篇:国家对家政服务行业的扶持政策国家对家政服务行业的扶持政策时间:2013-3-29 9:05:47 , 点击:3992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全国家政服务业现场经验交流会上的部份讲话同志们: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家政服务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商务部作为家政服务业主管部门,召开这次“全国家政服务业现场经验交流会”,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总结和交流各地发展家政服务业经验,推动和促进家政服务业更好更快发展。
会议交流了八个单位的经验,讨论了加快发展家政服务业的思路和措施,进一步增强了对加快发展家政服务业的认识。
下面,我代表商务部讲几点意见。
一、家政服务业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一)发展潜力巨大,市场前景广阔家政服务业面向家庭,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
近年来,家政服务内涵不断扩展,服务内容延伸到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呈现出多业态、多样化的发展态势。
家政服务业在为家庭提供多方位服务,满足人民生活快节奏、高品质需求的同时,实现了行业自身的快速发展。
──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据初步调查显示,目前全国家政服务业各类服务企业和网点近50万家,从业人员1500多万人,年营业额近1600亿元。
从家政服务企业规模看,大部分企业营业额在50万元左右,少数规模较大的企业年营业额已达1000万元以上。
──服务内容日趋多样。
家政服务涉及20多个门类,200多个服务项目。
适应市场需求的多样性特点,家政服务也呈现出多样化发展态势。
传统的保洁、搬家、保姆等项目不断细分,月嫂、陪护、聊天、理财、保健等服务不断成为家政服务的主要内容。
──连锁经营步伐加快。
现代流通方式在家政服务企业中得到快速推广。
多数企业已改变原来的单店经营模式,积极采用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服务网络逐步向全国甚至国外延伸。
一些企业经营门店已达到50家以上,实现了跨区域连锁化发展。
──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
国家对家政服务行业的扶持政策
国家对家政服务行业的扶持政策
家政服务是指以提供家庭生活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行业,在重要组成部
分是由专业家政服务机构和个体从业者所组成。
作为一种高度便利和个性
化的服务形式,家政服务行业在国内外都得到了广泛的发展和普及。
为了
推动家政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
其次,一些国家通过税收政策鼓励家政服务行业的发展。
为了减轻企
业和个体从业者的经济负担,许多国家给予家政服务行业税收优惠政策。
比如,降低家政服务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减免增值税等税收优惠。
另外,一些国家还在家政服务企业和个体从业者的设备和用品上给予税收减免。
此外,一些国家还通过立法和政策引导,促进家政服务行业的发展。
比如,加强对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和技能认证,建立家政服务行
业的职业资格认证制度。
同时,加强对家政服务机构的监管,规范和完善
家政服务市场的经营和服务质量。
此外,一些国家还通过建立家政服务产业园区和家政服务人才交流平
台等方式,鼓励家政服务机构的集聚和合作,提高行业的规模效益。
通过
集中资源和力量,提供更加优质和多样化的家政服务,为消费者提供更好
的选择和体验。
综上所述,国家对家政服务行业的扶持政策主要体现在财政资金支持、税收优惠政策、建立法律法规和产业园区等方面。
通过这些政策的支持和
推动,可以促进家政服务行业的发展,提高服务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满足
人民群众对于家庭生活的多样化和个性化需求。
《国家财政补贴“家政服务工程”》
《国家财政补贴“家政服务工程”》
服务行业作为未来的产业发展方向,一直受到政府的重视。
近几年,山东省大量发展家政服务业。
聊城市地处经济发达的山东省,位于华东、华北、华中三大行政区交界处,是中国重要的交通枢纽、能源基地、内陆口岸和辐射冀鲁豫交界地区的中心城市。
自202x年国家实施“家政服务工程”财政补贴政策以来,聊城市先后为市内几家家政服务中心及技能培训学校申请补贴,共获得国家补贴资金260万元,已培训规范的家政服务人员4000余人,促进了聊城家政服务业健康发展。
国家实施的“家政服务工程”财政补贴政策,不仅有利于增加就业岗位,解决当前就业困难,而且对提高家政服务业发展水平、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生活服务需求有着重要意义。
家政服务培训承办机构(企业)按照培训计划进行家政服务人员培训,每培训一名家政服务人员并安排就业的,经商务、财政、工会验收合格后,按照100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奖励,支持了城市分类开展月嫂、早教师、老年护理及家庭保洁等家庭服务工作的规范开展。
在徐州、福州等地也进一步落实了“家政服务工程”财政补贴政策,其执行标准与聊城市相同。
这与国家商务部启动的“家政服务工程,通过实施财政补贴扶持家政服务技能培训,依托工会和大型家政服务企业进行培训”直接相关。
有了国家的大力支持,使得全国各大城市的家政服务行业更加规范地开展起来。
在为规范我国家政行业发展奠定基础的同时,也解决
了一部分就业问题,切实代表了人民的利益。
授之以渔,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
相较于直接给无收入群体直接的经济援助,这样的方式更能够促进其长远发展。
内容仅供参考。
2020年 家政服务行业政策
2020年家政服务行业政策一、行业规范2020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以加强家政服务行业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这些政策主要侧重于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规范市场秩序等方面。
例如,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包括鼓励大型家政企业连锁化、品牌化发展,加强家政服务标准体系建设等。
二、培训与教育为了提高家政服务人员的素质和服务水平,政府加大了对家政服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力度。
例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家政服务人员技能培训的通知》,要求各地开展家政服务人员技能培训,并鼓励企业、职业院校等开展培训。
此外,政府还通过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为家政服务人员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
三、社会保障为了保障家政服务人员的权益,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社会保障政策。
例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家政服务人员社会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开展家政服务人员社会保险工作,并为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供社会保险补贴。
此外,政府还通过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等,为家政服务企业提供更多的支持。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例如,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家政服务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加强家政服务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并建立健全相关机制。
此外,政府还通过实施家政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方案等,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保障。
五、税收优惠为了鼓励更多的人从事家政服务行业,政府出台了税收优惠政策。
例如,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家政服务业发展的通知》,提出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免征增值税、减免企业所得税等。
此外,政府还通过实施家政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等,为家政服务企业提供更多的支持。
六、信息化建设为了提高家政服务行业的效率和质量,政府加大了对信息化建设的支持力度。
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全国妇联关于开展“百城万村”家政扶贫试点的通知
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全国妇联关于开展“百城万村”家政扶贫试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公布日期】2017.09.27•【文号】•【施行日期】2017.09.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全国妇联关于开展“百城万村”家政扶贫试点的通知北京、上海、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湖北、广东、四川、贵州、陕西、甘肃省(市)商务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妇联: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力推进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家政服务业吸纳贫困地区富余劳动力强的作用,实现精准脱贫,巩固扶贫成果,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全国妇联决定联合开展“百城万村”家政扶贫试点。
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家政服务就业门槛低、容量大,是贫困群众,特别是贫困妇女通过市场机制实现就业的有效方式,脱贫效果好、稳定性强,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
在脱贫攻坚的决战决胜阶段,家政扶贫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推进家政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事关家政服务业可持续发展。
试点地区要高度重视,将家政扶贫作为精准扶贫的抓手,着力予以推进。
(一)基本原则。
横向协作。
试点地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妇联等部门协作,建立部门间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在组织资源、开展培训、协调政策等方面的优势,合力做好家政扶贫工作,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巩固扶贫成果。
纵向联动。
紧紧依靠省级主管部门和贫困县政府,充分发挥主管部门在统筹、规划、对接和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充分发挥县政府在培训、对接和输出等方面的作用。
充分调动大型家政企业积极性,主动参与扶贫工作。
试点先行。
在家政服务需求大的中心城市和家政服务资源丰富的部分贫困县开展试点,探索家政扶贫的成功经验和有效途径,再向全国推广。
(二)主要目标。
通过在家政服务需求大的城市和劳动力资源丰富的省份开展试点,积累经验,形成家政扶贫的有效模式,再向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
国家对保洁阿姨等底层工作者的有关政策
国家对保洁阿姨等底层工作者的有关政策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进城打工,其中包括一大批底层工作者,如保洁阿姨、环卫工人等。
他们在城市中默默辛勤工作,为城市的整洁和美丽默默付出,但是他们的待遇和生活状况却往往令人担忧。
针对这些底层工作者,国家近年来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关政策,以保障他们的权益和改善他们的生活状况。
1. 政策背景在过去,底层工作者的权益保障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由于他们多为临时工、合同工,且劳动强度大、收入较低,所以一旦遇到问题,往往处于弱势地位。
为了改善这种状况,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其中包括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劳动合同的签订和权益保障等方面。
2. 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近年来,各地都陆续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
这些调整不仅提高了保洁阿姨等底层工作者的工资收入水平,也减少了他们的生活压力。
还有少部分地区实行了最低工资标准的阶梯式调整,即低收入人群享受更高的最低工资标准,这对底层工作者来说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利好政策。
3. 劳动合同的签订国家对底层工作者的另一项重要政策是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这项政策的实施可有效保障底层工作者的权益,一方面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面也为工作者提供了维权的依据。
这对于改善底层工作者的工作环境、保障其劳动权益有着积极的作用。
4. 权益保障为了更好地保障底层工作者的权益,国家还加大了对违法用工和欺凌底层工作者的打击力度。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用人单位违法用工、欺凌底层工作者等行为进行了明文规定,对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予以严惩,以此来维护底层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5. 个人观点和理解在我看来,国家出台这些政策无疑是对底层工作者的一种关爱和保护。
这些政策的出台不仅提高了底层工作者的工资待遇,也增加了他们的生活保障。
然而,在政策的贯彻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一些用人单位对于劳动合同的签订不够重视,甚至以各种理由规避签订劳动合同,这就需要更加严格的监管和执法,以保障底层工作者的权益。
国家对家政服务行业的扶持政策
国家对家政服务行业的扶持政策时间:2013-3-29 9:05:47 , 点击:3992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全国家政服务业现场经验交流会上的部份讲话同志们: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家政服务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商务部作为家政服务业主管部门,召开这次“全国家政服务业现场经验交流会”,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总结和交流各地发展家政服务业经验,推动和促进家政服务业更好更快发展。
会议交流了八个单位的经验,讨论了加快发展家政服务业的思路和措施,进一步增强了对加快发展家政服务业的认识。
下面,我代表商务部讲几点意见。
一、家政服务业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一)发展潜力巨大,市场前景广阔家政服务业面向家庭,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
近年来,家政服务内涵不断扩展,服务内容延伸到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呈现出多业态、多样化的发展态势。
家政服务业在为家庭提供多方位服务,满足人民生活快节奏、高品质需求的同时,实现了行业自身的快速发展。
──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据初步调查显示,目前全国家政服务业各类服务企业和网点近50万家,从业人员1500多万人,年营业额近1600亿元。
从家政服务企业规模看,大部分企业营业额在50万元左右,少数规模较大的企业年营业额已达1000万元以上。
──服务内容日趋多样。
家政服务涉及20多个门类,200多个服务项目。
适应市场需求的多样性特点,家政服务也呈现出多样化发展态势。
传统的保洁、搬家、保姆等项目不断细分,月嫂、陪护、聊天、理财、保健等服务不断成为家政服务的主要内容。
──连锁经营步伐加快。
现代流通方式在家政服务企业中得到快速推广。
多数企业已改变原来的单店经营模式,积极采用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服务网络逐步向全国甚至国外延伸。
一些企业经营门店已达到50家以上,实现了跨区域连锁化发展。
──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
近年来,专业化程度高的家教、理财、保健等新兴服务进入家政服务范畴,月子护理、搬家、保洁、婚介等传统服务的专业性越来越强,对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要求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家庭也开始重视家政服务人员的学历和培训水平。
商务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实施“家政服务工程“的通知
商务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实施“家政服务工程“的通知根据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的要求,为促进家政服务业的发展,提高服务质量,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商务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通知,决定实施“家政服务工程”。
具体内容如下:一、项目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家政服务业逐渐成为一个新兴的行业。
尤其在城市化进程加速和家庭结构变化的背景下,家庭对于专业化的家政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加。
而目前家政服务业存在服务质量参差不齐、从业人员缺乏专业技能、市场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亟需加强政府支持和引导,提高服务质量,推动家政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二、项目目标1.提高家庭生活质量。
通过加强家政服务业的发展和规范化管理,提高家政服务的专业水平,提供更加优质、全面的家庭服务,提升家庭生活的舒适度和便利性。
2.促进就业创业。
家政服务业是一种劳动密集型行业,可以提供大量就业机会,特别是对于一些持续失业或困难就业人员来说,提供了良好的创业机会和就业渠道。
3.推进产业升级。
通过提高家政服务业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家政服务行业的规范化管理和现代化发展,进一步引导就业和消费结构的优化升级,推动中国经济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型。
三、项目内容1.培训和技能提升。
加强对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和服务质量。
通过设置培训机构、开展培训课程等方式,提升从业人员水平,提供更加专业和有保障的家政服务。
2.政策和法律支持。
制定出台相关的家政服务政策和法律法规,保障家政服务业的良好发展环境和市场准入条件。
同时,加强市场监管和执法力度,维护家政服务业的正常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
3.创新和推广。
鼓励和支持家政服务企业开展创新,提供新的服务模式和产品,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家庭对于家政服务的需求。
同时,积极推广家政服务业的好经验、好做法,提高行业的整体水平。
四、项目实施1.加强协作合作。
商务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将加强协调与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进“家政服务工程”的实施。
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为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更好地满足群众对家政服务的需求,需要建立一个科学、公正、规范的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下面是一份可能的经费管理办法,供参考:一、项目经费来源1. 政府投入:设立家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补贴家政服务企业的项目开展。
2. 社会资金: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家政服务业的金融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家政服务企业的项目投资。
二、项目经费使用原则1. 公正合理原则:通过公开、公正、透明的方式,确保经费的分配和使用不受任何不正当因素的干扰。
2. 优先支持原则:优先支持提高服务质量、创新服务模式、开拓服务市场的项目。
3. 效益导向原则:项目经费使用的优先目标是提高家政服务业的经营效益和群众满意度。
三、项目经费申请和审批流程1. 家政服务企业根据实际需求,编制项目申请书,包括项目背景、目标、预期效果、预算等内容。
2. 申请书提交给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进行初步审查。
3. 初审通过后,项目申请书转交给专门负责项目经费管理的机构,进行细化评估和资金预算。
4. 经费预算通过后,申请书经过最终审批并签字盖章。
5. 部门将审批通过的项目经费拨付给申请单位。
四、项目经费管理要求1. 项目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 项目经费使用过程中应遵循公开透明原则,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3. 需要编制详细的项目经费使用计划和总结报告,定期向相关部门进行汇报。
4. 对于不符合经费使用规定的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包括追究法律责任。
五、项目经费监督机制1. 设立独立的项目经费监督机构,负责对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 监督机构可以随时对项目经费使用进行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和处理。
3. 监督机构应向社会公布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评价。
通过制定和执行科学、公正、规范的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能够更好地推动家政服务业的提质扩容。
同时,也可以保障项目经费的合理使用,提高家政服务的质量和效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需求。
财政专项补助项目方案
一、项目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对公共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
为响应国家关于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号召,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财政专项补助项目方案。
二、项目目标1. 提高公共服务水平:通过专项补助,推动公共服务领域的发展,提升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2.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3. 加强科技创新:支持科技创新项目,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项目范围1. 教育领域:支持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教育教学改革、师资培训等项目。
2. 医疗卫生领域: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医疗设备购置、人才培养、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等项目。
3. 生态环境领域:支持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生态补偿等项目。
4. 文化体育领域:支持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文化活动、体育赛事、人才培养等项目。
5. 社会保障领域:支持养老、残疾人、低保等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四、补助对象及条件1. 项目单位: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2. 补助条件:(1)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政策导向,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项目实施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项目方案科学合理;(3)项目资金来源明确,预算编制合理,资金使用规范;(4)项目实施周期合理,预期目标明确,可量化评估。
五、补助标准及方式1. 补助标准:根据项目类型、规模、预期效益等因素,确定补助金额。
一般项目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重点项目可适当提高。
2. 补助方式:采取直接补助、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
六、项目管理及监督1. 项目申报:项目单位按照规定程序申报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核后,确定项目名单。
2. 项目实施:项目单位按照项目方案组织实施,确保项目质量和进度。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家政服务业是指以家庭为服务对象,由专业人员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提供或以固定场所集中提供对孕产妇、婴幼儿、老人、病人、残疾人等的照护以及保洁、烹饪等有偿服务,满足家庭生活照料需求的服务行业。
近年来,我国家政服务业快速发展,但仍存在有效供给不足、行业发展不规范、群众满意度不高等问题。
家政服务业作为新兴产业,对促进就业、精准脱贫、保障民生具有重要作用。
为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实现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采取综合支持措施,提高家政从业人员素质(一)支持院校增设一批家政服务相关专业。
原则上每个省份至少有1所本科高校和若干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开设家政服务相关专业,扩大招生规模。
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组织家政示范企业和职业院校共同编制家政服务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及大纲,开发职业培训教材和职业培训包,支持家政服务相关专业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家政服务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教育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等负责)(二)市场导向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家政企业。
到2022年,全国培育100家以上产教融合型家政企业,实现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的地级市家政服务培训能力全覆盖。
各地要以较低成本向家政企业提供闲置厂房、社区用房等作为家政服务培训基地,共享职业院校、社区教室等培训资源。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商务部负责)(三)政府支持一批家政企业举办职业教育。
四川省'家政服务工程'就业培训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操作暂行办法
附件四川省“家政服务工程”就业培训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操作暂行办法第一条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建[2009]73号)和商务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实施“家政服务工程”的通知》(商商贸[2009]276号)文件精神,为促进家政服务就业,扩大家政服务消费,规范家政培训专项资金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家政服务就业培训专项资金是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支持家政技能培训,促进家政就业和服务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宏观政策导向,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和效益。
第四条专项资金支持对象、内容按照商务部《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对由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总工会确定的承办企业(机构)完成家政服务人员培训并安排就业的人员,经当地主管商务、财政、工会部门验收合格后,给予培训费补助。
第五条培训机构认定原则按照四川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总工会制定的《“四川省家政服务工程”培训承办企业(机构)应具备的资质条件及申报办法》,由各市州商务、财政、工会等部门审查企业(机构)申请后上报省级商务、财政、工会主管部门,省属企业(机构)直接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和省工会。
省级商务、财政、工会部门通过专家评审方式,确定承办企业(机构),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下达承办企业(机构)名单。
第六条培训计划下达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总工会综合参考各市州人口规模、经济发展水平和当地家政市场发展情况下达培训计划,并可根据实际执行情况进行调整。
第七条专项资金支持方式和标准对家政服务人员培训经费按定额补助。
按照财办建[2009]73号有关规定,培训费西部地区每人不超过1200元。
根据四川实际,综合考虑培训成本和充分发挥中央财政的引导作用,四川省培训补助按两档确定,成都市、省属企业(机构)按每人不超过1200元,其余市(州)按每人不超过1000元给予补助。
国家政策扶持家政行业的四大新亮点
国家政策扶持家政行业的四大新亮点1、首年社保补贴全额补新政策在《家七条》基础上,对社会保险补贴比例和补贴间隔做出调整:对经认定的试点企业,在与家政服务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内,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享受不超过5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年50%,调整为第一年补贴企业实际缴纳的100%;第二年补贴80%;第三年补贴60%;第四年、第五年补贴50%。
补贴间隔也由原来的“一年一补”,改为由试点企业自行选择每半年申请一次或者每一年申请一次社会保险补贴,以缓解企业缴费垫资压力。
2、员工制家政服务员须持证上岗试点企业家政服务员将优先享受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以提高其技能水平。
试点企业招收家政服务员,应组织到市人力社保局认定的定点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进行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考核鉴定、统一资格证书的家政服务员培训;取得本市颁发的职业技能证书后方可上岗。
对于具备培训条件的试点企业可优先认定定点培训资质,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规定享受培训补贴。
3、试点企业门店装修可获50%资金支持为调动家政服务企业实行员工制的积极性,新政提出中央和地方用于社会事业和民生工程的资金,将优先把试点企业纳入扶持范围。
同时,支持试点企业实行连锁经营、加盟经营,对试点企业所投资建设的项目,如门店装修改造、购置相关设备设施、信息系统开发等,按照国家家政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优先给予不超过总投资额50%的资金支持。
4、鼓励企业自建劳务输入基地市人力社保局还将与试点企业共建家政服务员输入基地,以缓解企业从业人员供给压力。
试点企业没有输入基地的,可以在北京市签约的输入基地中选择建立基地,加挂企业冠名的“家政服务员定点输入基地”牌子;试点企业自行建立输入基地的,可以加挂“北京市家政服务员输入基地”的牌子;对于试点企业在北京市域内建立输入基地的,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可优先给予建设投资补助支持。
此外,考虑到企业输入人员成本较高等实际情况,《试点意见》提出,试点企业从“北京市家政服务员输入基地”输入的家政服务员在试点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并稳定就业满一年的,企业可申请每人850元的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
财政部关于2012年开展家政服务体系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2012年开展家政服务体系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2.01.30•【文号】财办建[2012]14号•【施行日期】2012.01.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财政部关于2012年开展家政服务体系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建[2012]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商务主管部门:为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改善人民生活,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做好支持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有关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建[2009]16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09]227号)以及有关业务指导文件精神,2012年财政部、商务部决定继续在部分城市开展家政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并支持家政服务人员培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城市家政服务体系建设试点(一)支持内容。
1.各省(区)自主选择1个地级城市开展城市家政服务体系建设试点。
一是支持高标准建设家政服务网络中心,重点支持第三方企业采用现代信息和三网融合技术建设和完善家政服务网络中心,整合家政服务资源,丰富服务内容,加强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为市民、企业提供供需对接服务。
二是支持部分管理规范、经营良好的大型龙头家政服务企业加快连锁门店建设,完善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培训实操教室等服务设施和专业设备建设;支持一批中小专业型月嫂、婴幼儿早教和居家养老家政服务企业加快门店和员工暂住帮扶室改造,加强办公系统及服务管理系统建设,添置必要的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和专业服务设备。
试点城市主要选取家政服务需求较大,工作基础较好,具有符合要求的大型家政服务企业(要求附后),且2009年以来未承担过财政部、商务部城市家政服务体系建设试点任务及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建设任务的城市。
2.各省(区)自主选择1个财政部、商务部已支持建设家政服务网络中心,但没有支持培育大型家政服务企业的城市,重点支持培育2-3家大型家政服务企业。
贵州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总工会关于印发《贵州省“家政服务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总工会关于印发《贵州省“家政服务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商务厅,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总工会•【公布日期】2009.08.10•【字号】黔商发[2009]95号•【施行日期】2009.08.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会正文贵州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总工会关于印发《贵州省“家政服务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商发[2009]95号)各市、州、地商务局、财政局、总工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黔府办发〔2009〕48号)等精神,进一步促进我省家政服务就业,扩大家政服务消费,根据《商务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实施“家政服务工程”的通知》(商商贸发〔2009〕276号)要求,决定从2009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家政就业工程”,结合我省家政服务业发展实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总工会制定了《贵州省“家政服务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商务厅联系人:商业发展促进处吴俊联系电话:0851-******* 8555620(传真)电子邮箱:****************省财政厅联系人:经济建设处陈卫红联系电话:0851- 6837657 6827701(传真)省总工会联系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王家珍联系电话:0851-******* 5943630(传真)电子邮箱:**************附件:1、贵州省“家政服务工程”实施方案2、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3、贵州省家政服务定点培训机构推荐表4、贵州省家政服务工程推进小组组成人员名单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总工会二00九年八月十日附件1:贵州省“家政服务工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扩内需、保增长与调结构、保民生”的工作部署,按照“培训与就业相结合、培训促进就业”的方针,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政府引导支持、社会多方参与的工作原则,结合家政服务市场需求,综合运用家政服务工程促进政策,落实家政服务培训补贴,充分发挥工会、有自主培训能力的大型家政服务企业的培训机构作用,广泛调动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参加培训积极性,推动家政拓展就业,实现社会和谐发展。
商务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实施“家政服务工程”的通知
商务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实施“家政服务工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务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09.06.08•【文号】商商贸发[2009]276号•【施行日期】2009.06.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商务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实施“家政服务工程”的通知(商商贸发[2009]27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总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局、财政局、工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9]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精神,进一步促进家政服务就业,扩大家政服务消费,商务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决定从2009年开始实施“家政服务工程”。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家政服务工程”的重要意义家政服务业作为劳动密集型行业,对从业人员的文化水平要求相对较低,是安置就业的重要领域。
截至2008年底,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已超过2000美元,正进入家政服务需求旺盛期,家政服务业吸纳就业空间广阔。
然而,由于接受培训的人员供给不足、服务不规范以及缺乏必要的政策引导,家政服务业吸纳就业的潜力尚未得到充分发挥。
实施“家政服务工程”,运用财政资金支持开展家政服务人员培训、供需对接、从业保障等工作,扶持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从事家政服务,不仅有利于促进弱势群体就业、缓解当前就业压力,而且对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活服务需求,解决家庭小型化、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必须将这项工程作为改善民生、增加就业、扩大内需的一项紧迫而又长期的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二、实施“家政服务工程”的主要内容(一)工作目标:从2009年开始,通过实施技能培训等措施,每年扶持一批城镇下岗人员、农民工从事家政服务,逐步形成规范、安全、便利的家政服务体系。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作者:来源:《财会学习》2019年第24期為支持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发展,现就有关税费政策公告如下:一、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按照以下规定享受税费优惠政策:(一)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三)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免征契税。
(四)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不动产登记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建设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确因地质条件等原因无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二、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本公告所称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包括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
为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是指在社区依托固定场所设施,采取全托、日托、上门等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养老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社区养老服务是指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
为社区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是指在社区依托固定场所设施,采取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托育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社区托育服务是指为3周岁(含)以下婴幼儿提供的照料、看护、膳食、保育等服务。
为社区提供家政服务的机构,是指以家庭为服务对象,为社区居民提供家政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社区家政服务是指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或医疗机构为孕产妇、婴幼儿、老人、病人、残疾人提供的照护服务,以及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提供的保洁、烹饪等服务。
家政服务业国家的相关政策
家政服务业国家的相关政策
以下是一些家政服务业国家可能关注的一些政策方向:
劳工法规: 家政服务业往往涉及雇佣劳动力。
因此,相关国家可能颁布特定的劳工法规,以保护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权益,包括工资、工时、福利等方面的规定。
培训与认证: 一些国家可能设立培训和认证机构,以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从而提高服务质量。
这有助于提升整个行业的专业水平。
税收政策: 一些国家可能采取特殊的税收政策,以鼓励家政服务业的发展,例如减免税收或其他激励性政策。
社会保障: 一些国家可能设立社会保障制度,确保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能够享有基本的社会福利和保障,例如医疗保险、养老金等。
监管与管理: 为确保家政服务业的合规运作,一些国家可能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负责管理和监督整个行业。
这有助于防范不当竞争和提高服务质量。
家政服务券或补贴: 一些国家可能采取措施,向有需要的家庭提供家政服务券或补贴,以促进家政服务业的发展,并帮助家庭更轻松地获得所需服务。
技术应用: 一些国家可能鼓励家政服务业利用科技手段,提高效率和透明度。
这可能包括在线平台、应用程序等,以便家庭更方便地找到合适的服务提供商。
请注意,以上只是一般性的方向,具体的政策可能因国家而异。
在深入了解某个国家的家政服务业政策时,最好查阅该国相关政府部门的文件或官方公告。
国家在育婴或月嫂上的支持政策
国家在育婴或月嫂上的支持政策国家在育婴或月嫂服务方面的支持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国家通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育婴服务的合法性和必要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规定,雇主有义务支付育婴服务费用,并且保护女性员工在劳动力市场中的权益。
此外,国家还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建立育婴室和幼儿园,为女性员工提供便捷的育婴服务环境。
其次,国家通过社会保障政策给予了育婴服务从业人员相应的支持。
根据《社保法》规定,育婴服务从业人员可以享受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以及相关的福利待遇,如职业培训和职业病防治。
再次,国家还积极推动育婴服务行业的发展和规范。
通过发布相关指导意见和政策文件,国家明确了育婴服务的发展方向和标准,加强了行业管理和监督,保障了育婴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此外,国家还鼓励和支持育婴服务机构的设立,以提供专业化、标准化的育婴服务。
此外,国家还通过税收优惠等措施,鼓励个人和企业支持育婴服务。
例如,企业可以将育婴服务费用列入成本,在纳税时可以申请相应的税收减免。
个人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以享受相应的扣除政策,减轻育婴服务的经济负担。
除了以上政策措施,国家还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育婴服务行业的发展。
通过宣传和引导,鼓励慈善组织、社会团体以及个人投身到育婴服务领域,提供帮助和支持。
同时,还推广育婴志愿者服务制度,鼓励父母之间互助育婴,促进民间育婴文化的传播。
总的来说,国家在育婴或月嫂服务方面的支持政策体现了对女性权益的保护,促进了劳动力市场的平等和稳定,同时也为育婴服务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引导。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当前育婴服务行业的发展仍面临着一些挑战,如服务质量参差不齐、育婴服务价格高昂等问题,国家和社会各界需要进一步加强协调,完善和落实相关政策,推动育婴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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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财政补贴“家政服务工程”
服务行业作为未来的产业发展方向,一直受到政府的重视。
近几年,山东省大量发展家政服务业。
聊城市地处经济发达的山东省,位于华东、华北、华中三大行政区交界处,是中国重要的交通枢纽、能源基地、内陆口岸和辐射冀鲁豫交界地区的中心城市。
自2009年国家实施“家政服务工程”财政补贴政策以来,聊城市先后为市内几家家政服务中心及技能培训学校申请补贴,共获得国家补贴资金260万元,已培训规范的家政服务人员4000余人,促进了聊城家政服务业健康发展。
国家实施的“家政服务工程”财政补贴政策,不仅有利于增加就业岗位,解决当前就业困难,而且对提高家政服务业发展水平、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生活服务需求有着重要意义。
家政服务培训承办机构(企业)按照培训计划进行家政服务人员培训,每培训一名家政服务人员并安排就业的,经商务、财政、工会验收合格后,按照100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奖励,支持了城市分类开展月嫂、早教师、老年护理及家庭保洁等家庭服务工作的规范开展。
在徐州、福州等地也进一步落实了“家政服务工程”财政补贴政策,其执行标准与聊城市相同。
这与国家商务部启动的“家政服务工程,通过实施财政补贴扶持家政服务技能培训,依托工会和大型家政服务企业进行培训”直接相关。
有了国家的大力支持,使得全国各大城市的家政服务行业更加规范地开展起来。
在为规范我国家政行业发展奠定基础的同时,也解决了一部分就业问题,切实代表了人民的利益。
授之以渔,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
相较于直接给无收入群体直接的经济援助,这样的方式更能够促进其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