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社保最新基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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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012社保年度城镇社保缴费基数

深圳2012社保年度城镇社保缴费基数

深圳市(外地户籍) 缴费基数 公司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比例 免征个税额度
养老保险 下限 1500 10% 8% 上限 13785
医疗保险 下限 2757 6.5% 2% 上限 13785
失业保险 定额 4595 0.4% -
工伤保险 下限 0.4% 上限 13785
生育保险 下限 2757 0.5% 上限 13785
生育保险 定额 4595 0.2% -
住房公积金 下限 上限 -
Remark:
Yr 2011
社平: 4595 社平3倍:13785 社平5倍:22975 社平60%:2757 最低工资标准:1500
Yr 2010
社平: 4205 社平3倍:12615 社平5倍:21025 社平60%:2523 最低工资标准:1320
各城市社会保险基数及比例
深圳市
深圳市(本市户籍) 缴费基数 公司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比013.6.30)
养老保险 下限 2757 11% 8% 上限 13785 医疗保险 下限 2757 6.5% 2% 上限 13785 失业保险 定额 4595 0.4% 工伤保险 下限 0.4% 上限 13785 生育保险 下限 2757 0.5% 上限 13785 住房公积金 下限 5% 5% 13785 上限 22975
住房公积金 下限 5% 5% 13785 上限 22975
深圳市(外国国籍\港澳 人员) 缴费基数 公司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比例 免征个税额度
养老保险 下限 1500 10% 8% 上限 13785
医疗保险 定额 4595 0.6% 0.2% -
失业保险 定额 -
工伤保险 下限 0.40% 上限 13785
Yr 2009
社平:3894 社平3倍:11682 社平5倍:19470

2012年温州社保基数最新调整

2012年温州社保基数最新调整

温州地区2012年社保基数调整及缴费比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当年上月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

2012养老保险标准基数幅度调整为1786.8元(2011年度按上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978的60%至300%),本年度社保标准如下表(以标准基数为例,工伤费率按服务行业0.4%)。

附件: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

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八年一月三日。

2012年湖北各地社保基数(2012年7月-2013年6月)

2012年湖北各地社保基数(2012年7月-2013年6月)

(2%*基数) (0.8%*基数)
工伤保险 (0.5%*基 数) 6.5 工伤保险 (0.6%*基 数) 7.74 工伤保险 (0.5%*基 数) 6.45 工伤保险
养老保险 393.9 (8%*基数) 104 养老保险 469.59 (8%*基数) 103.2 养老保险 401.19 (8%*基数) 103.2 养老保险 381.6 (8%*基数) 96 养老保险 370.3 (8%*基数) 92 养老保险 471.44 (8%*基数) 102.4 养老保险 526.26 (8%*基数) 136.93 养老保险 594.82 (8%*基数) 164.31 养老保险 447.44 (8%*基数) 89.60
养老保险基数 其他保险基数 1310 2190
8
黄冈
养老保险基数 其他保险基数 1290 2150
(2%*基数) (0.7%*基数)
9
黄石
养老保险基数 其他保险基数 1349 2247
10
宜昌
养老保险基数 其他保险基数 1300 1300
养老保险 (20%*基数) 260 养老保险 (20%*基数) 258 养老保险 (20%*基数) 258 养老保险 (20%*基数) 240 养老保险 (20%*基数) 230 养老保险 (20%*基数) 256 养老保险 (20%*基数) 342.32 养老保险 (20%*基数) 410.78 养老保险 (20%*基数) 224
医疗保险 (7%*基数) 91 医疗保险 (8%*基数) 171.6 医疗保险 (8%*基数) 103.2 医疗保险 (7%*基数) 84 医疗保险 (8%*基数) 92 医疗保险 (8%*基数) 157.92 医疗保险 (8%*基数) 125.77 医疗保险 (8%*基数) 125.84 医疗保险 (8%*基数) 148.96

2012年度上海社保缴费基数

2012年度上海社保缴费基数

2012年上海市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各劳务派遣单位: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规定,上海市平均工资为4331元,自2012年4月起调整上海市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1.职工保险1(原“上海市城镇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2599元。

(具体如下表)职工保险1 (原城镇保险):个人支付部分单位支付部分比例金额比例金额养老保险8.00% 208 22.00% 571.8医疗保险 2.00% 52 12.00% 311.9失业保险 1.00% 26 1.70% 44.2工伤保险0.00% 0 0.50% 13生育保险0.00% 0 0.80% 20.8残保金0.00% 0 1.60% 41.58小计11.00% 286 38.60% 1003.28 注:农村户口人员不扣除个人支付部分的失业保险金。

2. 职工保险2(原“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

外来城镇户籍从业人员一律按“新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而外来非城镇户籍人员单位可以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对该类人员分五年过渡,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工伤三项社会保险。

2012年4月至2013年3月按社平工资*45%=1949元基数缴纳保险。

(具体如下表)职工保险2 (原综合保险):个人支付部分单位支付部分比例金额比例金额养老保险8.00% 156 22.00% 428.8医疗保险 1.00% 19.5 6.00% 117失业保险0.00% 0 0.00% 0工伤保险0.00% 0 0.50% 9.8生育保险0.00% 0 0.00% 0残保金0.00% 0 1.60% 31.18小计9.00% 175.5 30.10% 586.78 注:新进外来从业人员的户籍类别由用人单位确定其农业/非农情况。

3. 职工保险3(原“上海市小城镇保险”)。

新录用该类人员一律按“新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纳,原已在2011年6月30日前缴纳上海市小城镇险的人员可以和单位协商一致缴纳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单位也可以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对这些员工分三年过渡。

2012年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

2012年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

户口类别参保类别上下限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上限14,01614,01614,01614,01614,016下限1,8691,8692,8032,8032,803上限14,01614,01614,01614,01614,016下限1,8691,8692,8032,8032,803上限14,01614,01614,01614,016下限1,8692,8032,8032,803上限14,01614,01614,01614,016下限
1,869
2,803
2,803
2,803
户口类别参保类

缴费方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
合计
单位
20% 1.0%0.5%0.8%10.0%709.23个人
8%0.2%0.0%0.0%2%+3元212.32单位
20% 1.0%0.5%0.8%10.0%709.23个人
8%0.2%0.0%0.0%2%+3元212.32单位
20% 1.0%0.5%0.8%10.0%709.23个人8%0.2%0.0%0.0%2%+3元212.32单位20% 1.0%0.5%0.8%10.0%709.23个人
8%0.0%0.0%0.0%2%+3元208.58
2012年北京市社会保险基数上下限表
本市城镇本市城镇外埠城镇外埠城镇本市农村本市农村劳动力1,869外埠农村
外埠农村劳动力
1,869
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比例表(2012年度)
本市城镇本市城镇外埠城镇外埠城镇注:工伤保险是行业差别费率,本表按0.5%计算;五险企业费用合计(下限)为709.23
元;五险个
人费用合计(下限)为212.32元,其中外埠农村劳动力为208.58元。

本市农村本市农村劳动力外埠农村
外埠农村劳动力。

2012年新社会保险缴费明细

2012年新社会保险缴费明细
2012年新社会保险缴费明细
险种 基数 户口类别 本市非农业 本市农业 养老保险 1869 外埠非农业 外埠农业 本市非农业 本市农业 失业保险 1869 外埠非农业 外埠农业 本市非农业 本市农业 工伤保险 2803 外埠非农业 外埠农业 本市非农业 本市农业 生育保险 外埠非农业 外埠农业 本市非农业 本市农业 医疗保险 2803 外埠非农业 外埠农业 基本医疗9%+ 大额医疗1% 280.30 2%+3 0.80% 22.42 不缴费 0.80% 22.42 不缴费 1% 18.69 0.20% 不缴费 0.20% 不缴费 20% 373.80 8% 单位缴费比例 单位缴费金额 个人缴费比例
户口类别 单位缴费合计 个人缴费合计
本市非农业 本市农业 外埠非农业 外埠农业 717.64 717.64 717.64 717.64 212.32 208.58 212.32 208.58
共计
929.96 926.22 929.96 926.22
个人缴费金额
149.52
3.74 不缴费 3.74 不缴费
不缴费
不缴费
59.06

2012年全国各大城市社保缴费比例、基数及相关政策

2012年全国各大城市社保缴费比例、基数及相关政策

1
南京025 12333
企业所有参保人员
1320
2638
1973
2
武汉027
企业所有参保人员
1100
3803.6
1901.8(养 1141.75(养 老); 老);~(其余 1921.4(其余几 几险) 险) 1786.55 8932.75
20%
8%
2%
1% 1% 农村 户口 0% 1% 1% 1% (农 户 无)
以该员工月工资为基数 养老1896 其余1700 1995 1638 2086.25养老、 工伤、生育、 失业 2433.96医疗 1708.9 养老9481 其余8502 9975 8190 10431.25
前六个月只需要缴纳“工伤医疗综合险”,按基数的2%缴 按单位20%、个人8%缴纳养老保险。 20% 20% 20% 8% 8% 8% 2% 2% 2% 1% 1% 1%
12
福州0591 南宁0771 5505311 珠海0756 长沙0731 84907769 南昌0791 86613572
企业所有参保人员
950
3477
18%
8%
2%
1%
13
企业所有参保人员
1000
2848
3144
8544 养老11289 其他10230 7620 9900
20%
8%
2%
1%
14
企业所有参保人员
0.5%
6% 8% 6% 12%
2% 2% 2% 2%
0.7% 0.6% 0.8% 0.5%
0.5% 0.5%-2% 0.5%-2% 0.5% 48/年 100元 48/年 50元 必须购买5险
10%

关于公布2012结算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关于公布2012结算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关于公布2012结算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稿件来源: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时间:2012-03-20苏人保规〔2012〕4号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各委办局(公司),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为切实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2012年度我市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关基数已经市政府第97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公布如下:一、2012年度参加我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154980元(12915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4120元(2010元/月)。

二、2012年度我市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统一为2100元,其他险种的月缴费基数仍按原规定执行。

三、2012年度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最低为2100元,可设若干个档次,最高不超过12915元。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为1400元。

四、2012年度市区“协保”人员每月“划账”基数,以及单位招用“协保”人员后申请返回养老、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基数,均按照2012年度企业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下限2010元执行。

五、2012年度参加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240276元(20023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48055元(4005元/月)。

参加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2012年度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为73864元(6155元/月)。

六、以上社会保险费基数的执行时间,苏州市区为2012年4月1日。

各县级市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人民政府确定。

特此通知。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财政局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抄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抄送: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法制办,市地税局,各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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