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国社保基数
2013社保缴费标准
2013社保缴费标准2013年社保缴费标准是指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各地区对于企业和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的规定标准。
社保缴费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2013年社保缴费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2013年社保缴费标准的调整主要受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社会保障政策的影响。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各地区会对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比例和基数进行调整。
一般来说,社会保险费用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各项保险的缴费比例和基数会根据国家政策和地区经济发展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
其次,企业和个人的社保缴费标准会根据不同的城市和地区而有所差异。
在一线城市,由于生活成本较高,社保缴费标准相对较高;而在二线城市和三线城市,社保缴费标准则会相对较低。
此外,不同行业和不同企业规模也会对社保缴费标准产生影响。
一般来说,大型企业的社保缴费标准会相对较高,而小微企业的社保缴费标准则会相对较低。
再次,对于个人缴费标准而言,根据个人的工资收入和缴费基数的不同,个人的社保缴费标准也会有所差异。
一般来说,个人的社保缴费基数是根据个人的工资收入确定的,而缴费比例则由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
此外,对于高收入人群和特殊行业人群,社保缴费标准也会有相应的政策规定。
最后,2013年社保缴费标准的调整需要企业和个人密切关注国家和地方政策的变化。
企业需要根据最新的政策规定,合理安排社保缴费,保障员工的权益;个人也需要了解自己的社保缴费标准,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确保自身的社会保障权益。
综上所述,2013年社保缴费标准是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地方经济发展情况而制定的。
企业和个人都需要根据最新的政策规定,合理安排社保缴费,保障员工和个人的社会保障权益。
希望本文能够对您了解2013年社保缴费标准有所帮助。
天津公布2013年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天津公布2013年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第一篇:天津公布2013年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天津公布2013年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天津市2013年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昨天(4日)公布,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即日起可以到社保部门或者人事代理部门为个人的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账户“充值”。
据悉,按照新的缴费基数计算,2013年全年养老、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共计7797.56元,最高合计缴费上限为15237.56元。
市人社局的工作人员提醒,养老保险早缴纳早受益,缴费时间越长退休金拿的越多。
养老保险基数最低2310元最高5410元2013年度城镇个体户和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标准为:养老保险基数最低2310元,月缴费额462元,全年缴费额5544元;最高缴费基数为5410元,月缴费额1082元,全年缴费额12984元。
个人缴纳养老保险时需要注意的是,个人参保人员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其缴费年限满15年,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在重新就业前,可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继续缴费,其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通过多种方式实现就业后,一定要及时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继续参保缴费,以免缴费中断影响将来的养老保险待遇。
市社保中心在各区县分中心设有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服务窗口,专门办理下岗失业人员、非正规就业人员等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医疗保险基数2310元,中断缴费立即停保2013年度城镇个体户和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的医疗保险基数为2310元,大额救助金230元,全年缴费额2253.56元。
提醒个人参保者,可以按季、半年、年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个人缴纳医疗保险时需要注意的是:个人因故中断缴费的,其中断缴费期间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中断缴费后继续缴费的,视为初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同时,应当按照《天津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救助办法》缴纳大额医疗救助费,享受大额医疗费救助。
天津市2013年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
天津市2013年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第一篇:天津市2013年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天津市2013年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一)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为2210元,最高标准为11331元。
(二)城镇个体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为2310元,最高标准为5410元。
(三)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310元。
(四)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中养老保险补贴基数为2310元,失业保险补贴基数为2210元,医疗保险补贴基数为2310元。
(五)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缴费标准为10元/人。
(六)民政代管残疾军人户中缴费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3777元。
残疾军人医疗补助缴费基数为3777元。
(七)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210元。
(八)保安、物业单位全员参加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1310。
(九)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缴计算保值系数时,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为3777元。
第二篇: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基数须知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基数须知企业为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应以职工当月全部工资收入(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 工资总额”口径计算)为基数缴费。
职工个人部分,由企业在发放工资时代为扣缴。
现将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基数等相关问题解释如下:一、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职工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一般由6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用人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不论其经费来源、支付形式、费用列支渠道、是否计入成本、是否国家计征所得税,都应列入工资总额计算范围。
二、企业单位工资总额企业单位工资总额应按职工工资总额的计算原则进行统计,一般包括: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各种津贴、补贴、奖金等,鉴于目前企业工资项目不统一,用人单位实际发给本单位职工的属于工资性质的项目一律计入工资总额。
2013年社保缴费标准
门诊医疗保险
110.55元/月
企业:70.35元
1326.6元
企业:3.50%
个人:2.00%
个人:40.20元
二档企业总额:9469.32±200.4
(企业承担:6696.12±200.4个人承担:2773.2)
注:2013年度缴费标准从2013年7月1日开始执行
黑色:企业应缴
红色:个人应缴
社保年度为每年7月到次年6月,2012年度指2013年7月——2014年6月
2013年7月——2014年6月社保缴费标准
人员类别
险种类别
费用标准
2013年度总额
缴费比率
个体劳动者
养老保险
(缴费基数:2600)
468元/月
5616元
18.00%
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2010)
120.6元/月
130.6元
1567.2元
6.00%
医疗救助10元
医疗救助保险
10元/月
门诊医疗保险缴(费基数:2010)
110.55元/月
1326.6元
5.50%
年总计:8509.8元(月总计:709.15元)
企业职工
缴费基数
(2010)
养老保险
442.2元/月
企业:281.40
5306.4元
企业:14.00%
个人:8.00%
个人:160.80
医疗保险
120.60元/月
1567.2元
企业:6.00%
个人:10元
医疗救助
10元/月
工伤保险
一档:16.70元/月
元
企业:0.50%
二档:33.40元/月
2013年全年养老保险各险种人均月最低缴费数
2004.35 1%(农业户口不交) 3元重大疾病补助基金+1元困难救助 金 2004.35 2%
针对挂靠公司人员:工会经费按人员工资的0.8%缴纳,另外残疾人保障金没人514.95元/年,平均每月 42.91(每年也有可能会增加)。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每年6月份左右都有所调整,到时候需要再按照新的 费基数补交。
低缴费数
缴费金额 160.35 20.04 4 40.09
纳部分
要再按照新的缴
2013年全年养老保险各险种人均月最低缴费数
企业缴纳部分 险种 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医疗保险 门诊统筹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工会经费 残疾人保 障金 小计 总计 农村户口846.65 城镇户口866.69 2004.35 2004.35 2004.35 2004.35 2004.35 2004.35 2004.35 514.95 缴费比例 14.00% 2.00% 9.00% 2.50% 0.80% 0.80% 0.80% 12 缴费金额 280.61 40.09 180.39 50.11 16.03 16.03 16.03 42.91 642.21 农村户口:204.44 城镇户口:224.48 缴费基数 2004.35 缴费比例 8% 个人缴纳部分
2013年湖北各地社保基数(2013年7月-2014年6月)
469.59
(8%*基数) 103.2 养老保险
(2%*基数) 42.9 医疗保险 (2%*基数) 25.8 医疗保险 (2%*基数) 24 医疗保险 (2%*基数) 23 医疗保险 (2%*基数) 48 医疗保险 (2%*基数) 31.44 医疗保险 (2%*基数) 31.46 医疗保险 (2%*基数) 37.24
594.82
(8%*基数) 164.31 养老保险
218.5
813.32
18
天门
养老保险基数 其他保险基数 1120 1862
447.44
(8%*基数) 89.60
155.46
602.9
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失业保险 (1%*基数) 19.21 失业保险 (1%*基数) 13 失业保险 (1%*基数) 12.9 失业保险 (1%*基数) 12.76 失业保险 (1%*基数) 14.27 失业保险 (1%*基数) 11.9 失业保险 (1%*基数) 13.1 失业保险 (1%*基数) 12.9 失业保险 (1%*基数) 13.49 失业保险 (1%*基数) 13 失业保险 — 扣大病统筹 按月收 7 扣大病统筹 一年一收 100/年 扣大病统筹 一年一收 100/年 扣大病统筹 一年一收 120/年 扣大病统筹 一年一收 100/年 扣大病统筹 一年一收 80/年 扣大病统筹 一年一收 120/年 扣大病统筹 按月收 7 扣大病统筹 159 150 166.35 159.1 144.1 144.9 156.97 157.38 166.1 扣大病统筹 按月收 7 扣大病统筹 143 个人计 216.78 总合计
(1%*基数) 12.9 失业保险 (1%*基数) 12.9 失业保险 (1%*基数) 12 失业保险 (1%*基数) 11.5 失业保险 (1%*基数) 24 失业保险 (1%*基数) 15.72 失业保险 (1%*基数) 15.73 失业保险 (1%*基数) 18.62
全国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表-2013年最新数据
20.0% 8.0% 0.5% 0.6% 2.0% 12.0% 18.0% 8.0% 0.5% 0.7% 2.0% 12.0% 本市14% 外来12% 本市7% 外来3% 本市0.25% 外来0.25% 本市0.4% 外来0.4% 本市1% 外来1% 12.0% 18.0% 7.5% 0.5% 0.7% 2.0% 10.0% 20.0% 8.0% 0.5% 0.5% 2.0%
8%,12% 8.0% 2%+5
1.0% 10%或12% 19.0% 11.0% 8-12% 1%-4% 8.0% 2.0%
1.0% 8-12% 8.0% 2%+3 0.5%或1%(联邦 用) 1.0% 1.0% 10.0% 8.0% 2.0%
1.0% 8-12% 8.0% 2%+0.5%(个人 医疗大病)
山东
青岛
北区
大连
辽宁
大连开发区
沈阳
吉林
长春
黑龙江
哈尔滨
黑龙江
哈尔滨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包头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呼和浩特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外来人员】 医疗【外来人员】 工伤【外来人员】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原小城镇】 医疗【原小城镇】 工伤【原小城镇】 生育【原小城镇】 失业【原小城镇】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南京 工伤 生育 失业 7.0% 19.0% 9.0% 0.5% 0.8% 1.7% 7.0% 20.0% 9.0% 0.8% 0.8% 2.0% 1.0% 1.0% 7.0% 8.0% 2.0% 7.0% 8.0% 2.0% 2% 8%-12% 20.0% 6.0% 0.3% 0.8% 2.0% 12.0% 20.0% 6.0% 0.6%、1.2% 0.7% 2.0% 1.0% 6%、8%、10%、 6%、8%、10%、 12% 12% 22.0% 8.0% 12.0% 0.5% 0.8% 1.7% 7.0% 22.0% 6.0% 0.5% 1.0% 7.0% 8.0% 1.0% 2.0% 1.0% 12.0% 8.0% 2.0% 1.0% 8%-12% 8.0% 2.0%
2013年济南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
2013年济南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
2013年济南市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是根据该市2012年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来确定的。
在2013年,济南市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上限为每月16346元,下限为每月3269元。
此外,对于参保职工的应发工资低于统筹地区社会平均工资60%的情况,以统筹地区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而对于高于统筹地区社会平均工资300%的情况,300%以上部分不作缴费基数。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规定可以咨询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或者相关政府部门获取。
人社部发布2013年全国社会保险情况
人社部发布2013年全国社会保险情况(全文)昨日,人社部官网发布了《2013年全国社会保险情况》,全文如下:2013年,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继续推进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落实,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提升经办管理服务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截至2013年底,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3221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792万人。
其中,参保职工24177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8041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196万人和595万人。
——基金收支 2013年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2680亿元,比上年增加2679亿元,其中征缴收入18634亿元,比上年增加2166亿元;基金支出18470亿元,比上年增加2909亿元。
全国各省级地区,基金总收入均大于基金总支出,年末基金累计结存28269亿元,比上年增加4328亿元。
——待遇水平按照国务院部署,连续第9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2013年全国企业参保退休人员调整后的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到1856元。
——做实个人账户 13个省份开展了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
截至2013年底,共积累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4154亿元,比上年增加758亿元。
——关系转移接续 2013年,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系统实现了30个省份的302个地市入网,全国跨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156万人次,转移基金268亿元。
——企业年金截至2013年底,全国有6.6万户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比上年增加1.1万户;参加职工人数为2056万人,比上年增加210万人;企业年金基金累计结存6035亿元,比上年增加 1214亿元。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截至2013年底,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975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381万人。
其中,60岁以下参保人数3562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40万人。
2013年宁波市职工社保保险最低缴纳基数
2013年宁波市职工社保保险最低缴纳基数一、概述2013年,宁波市职工社保保险最低缴纳基数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社会保险是国家对劳动者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劳动者在遇到生老病死等问题时能得到合理的补偿和安排。
而缴纳基数作为社会保险的基础,影响着每个劳动者的社保待遇和权益。
了解2013年宁波市职工社保保险最低缴纳基数对我们深入了解社保政策具有重要意义。
二、2013年宁波市职工社保保险最低缴纳基数的具体情况2013年,宁波市职工社保保险最低缴纳基数的具体情况如下: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大额统筹保险、城镇职工基本生育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标准为每月1200元,城镇职工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标准为每月1062元。
这一数据是2013年宁波市职工社保保险政策的具体体现,为当时在宁波市工作的职工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三、2013年宁波市职工社保保险最低缴纳基数的影响2013年宁波市职工社保保险最低缴纳基数的设定对于不同裙体的影响是不同的。
对于收入较低的职工而言,较低的缴纳基数意味着他们可以以较少的缴费负担获得基本的社会保险待遇,从而提升了他们的社会保障水平。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较低的缴纳基数减轻了其对于社会保险的缴费压力,从而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和稳定。
但是,从长远来看,较低的缴纳基数也可能导致保险基金的不足,影响社保体系的可持续发展。
2013年宁波市职工社保保险最低缴纳基数的设定需要在平衡各方利益的基础上进行权衡和考量。
四、个人观点和理解对于2013年宁波市职工社保保险最低缴纳基数,我的个人观点和理解是,其设定必须以综合考虑社会公平、经济发展和社保基金可持续性为前提。
只有在各方利益得到平衡的情况下,社会保险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全体劳动者提供有效的保障。
总结2013年宁波市职工社保保险最低缴纳基数的设定,是当时社会保险政策的具体体现。
这一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体现了社会保障体系在不断完善和发展的过程中对于各方利益的考量和平衡。
2013年深圳社保缴费基数
2013年深圳社保缴费基数(深户)本文适用时间范围:2013.03.01--2013.06.30查看最新非深户社保基数调整情况:2013年深圳社保缴费基数(非深户)2012年7月公布了2011年深圳在岗职工月均工资为4595元,2012年7月1日起,深圳最低工资标准由1320元提升到1500元,2013年3月1日起最低工资标准再提升到1600元。
各项险种具体缴纳情况如下:深户2013深圳社保缴费基数养老保险缴纳基数:1600、4595。
1600 ≤个人工资≤ 4595*3(即社保中养老金每月缴纳金额范围:1600 — 13785元)2013年深户社保基数变更一:统一职工缴费基数下限。
综合考虑减轻企业和职工缴费负担等因素,2013年职工缴费基数下限统一规定为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2013年深户社保基数变更二:职工平均月工资增加,基数提高。
2013年3月1日起,深圳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00元/月。
深圳市社会保险费缴费涉及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将按照新的标准执行。
医疗保险缴纳基数:4595。
4595*60% ≤个人工资≤4595*3 (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失业保险缴纳基数:4595。
工伤保险缴纳基数:1600。
深户2013社保缴费比例养老保险缴纳比例:单位缴纳14%,个人缴纳8%,共计:22%。
最低缴费:单位 1600*14%=224元,个人 1600*8%=128元单位缴纳比例7%,个人缴纳2%,共计:9% 。
(其中单位有0.5%的缴费比例包含在生育保险中,缴纳医疗保险即含有生育保险) 最低缴费:单位 2757*7%=192.99元,个人 2757*2%=55.14元未包含生育保险的算法:单位缴纳比例6.5%,个人缴纳2%,共计:8.5% 。
最低缴费:单位 2757*6.5%=179.205元,个人 2757*2%=55.14元2%,个人1%,共计3%。
0.4%,0.8%,1.2% 选一。
关于统一2013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
关于统一2013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关于统一2013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京社保发[2013]28号各区(县)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管理中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社会保险代办机构,各参保单位: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12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京人社规发[2013]151号)文件,2012年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2677元,月平均工资为5223元。
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现就统一2013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5223元。
二、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5669元。
三、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3656元。
四、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3134元。
五、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089元。
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七、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一)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1.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044.6元、失业保险费62.68元。
2.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626.8元、失业保险费37.61元。
北京历年社保缴费基数
北京历年社保缴费基数北京历年社保缴费基数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职工的需求不断增长,社保缴费基数已经成为了许多人关注的焦点。
社保缴费基数是指社会保险缴费计算的基数,同时也是我国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这篇文档中,我们将会深入探讨北京历年社保缴费基数的变化,以及其对职工和企业的影响。
一、北京历年社保缴费基数北京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其他城市类似,根据国家统一要求进行调整。
以下是北京历年社保缴费基数的数据:1.2011年 - 2012年:最低缴费基数为3169元,最高缴费基数为15845元。
2.2013年 - 2014年:最低缴费基数为3654元,最高缴费基数为18269元。
3.2015年 - 2016年:最低缴费基数为4045元,最高缴费基数为20227元。
4.2017年 - 2018年:最低缴费基数为4233元,最高缴费基数为21167元。
5.2019年 - 2020年:最低缴费基数为4681元,最高缴费基数为25214元。
从上表可以看到,北京的社保缴费基数在过去十年间有了不同程度的增加。
这也意味着,更多的职工加入了社会保险的大家庭,享有了更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二、社保缴费基数增加的影响社保缴费基数上升,对职工和企业都有着许多影响。
下面我们将从不同的角度来分析它们。
(一)对职工的影响1.增加了社保福利社保缴费基数的提高,意味着职工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也会相应提高。
他们可以享受到更多优质的社会保险福利,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在发生意外情况时,他们可以及时得到合法的经济赔偿和医疗救助,有保障地享受老年生活。
2.增加了个人的负担当社保缴费基数不断增加时,职工缴纳社保的比例也会相应上涨。
这就意味着,他们需要承担更多的社保缴费责任。
这对于低收入职工来说可能会产生一定的财务压力。
(二)对企业的影响1.增加了企业成本企业需要按照社保缴费基数来缴纳社保费。
因此,社保缴费基数的提高直接导致了企业的社保缴费成本上升,给企业经营带来了一定的财务压力。
2013年3月1日中山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
中山市2013年3月1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根据《关于调整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中人社发〔2013〕28号)的规定,中山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保人员、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应按工资、薪金收入如实申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并从2013年3月1日起,养老保险申报缴费基数下限由每月1100元调升至1500元。
请各缴费单位知照并及时如实申报缴纳社保费。
(养老+工伤+失业+基本医疗)险种缴费基数单位缴费比例单位缴费金额个人缴费比例个人缴费金额小计养老保险1500 10% 150 8% 120 270工伤保险1500 1% 15 0 0 15失业保险1500 1% 15 - - 15基本医疗1850 2% 37 0.5% 9.25 46.25残保金22.24 22.24调配费9 9总计:企业缴费248.24 个人缴费:129.25 总计:377.49(养老+工伤+失业+基本医疗+补充医疗)险种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单位缴费金额缴费比例个人缴费金额小计养老保险1500 10% 150 8% 120 270工伤保险1500 1% 15 0 0 15失业保险1500 1% 15 - - 15基本医疗+补充医疗1850 9% 166.50 3.5% 64.75 231.25残保金22.24 22.24调配费9 9总计企业缴费377.74.08 个人缴费184.75 总计:562.491、参保需提交资料:身份证复印件,办社保卡专用的相片回执、20元的工本费,(假如之前有社保卡的就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社保卡复印件)办卡的时间大概是一个月左右。
2、买基本医疗社保卡每月没有金额注入,在中山定点医院住院之前要先用社保卡做住院登记才可以住院,住院社保卡还没有下来的情况也要先登记,出院后挂账出院,出院会出示挂账单,等卡下来再结算费用。
3、缴费基数区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范围:1500元~ 10080元4、当地社保特点:(1)医疗保险分为二个险种:一个为基本医疗保险,一个为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5、目前中山的医疗保险包括生育保险,城镇户籍与农村户籍无区别;6、社保局收取外地人员调配费每月9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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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8-20% 8.0% 2.0%
1.0% 8.0% 8.0% 0.5%或3%
中山
5%-20% 8.0%
惠州
医疗 惠州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福建 厦门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大连
辽宁
大连开发区
沈阳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20.0% 8.0% 0.6% 0.8% 2.0% 10%/25% 20.0% 2.5% 1.3% 0.8% 2.0% 18.0% 20.0% 8.0% 1.2% 0.6% 2.0% 12.0% 20.0% 7.0% 0.5% 0.7% 2.0% 7-12% 22.0%
1.0% 10.0% 8.0% 2.0%
1.0% 7.0% 8.0% 2.0%
1.0% 5-12% 8.0% 2.0%
1.0% 5-12% 8.0%
医疗 四川 成都
西区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城镇6.5%+1%大病 (本市农村2011年 3.5%+1%大病;2012 年4.5%+1%大病; 2013年5.5%+1%大 2%(外埠农村0%) 病)(外埠农村 2.5%不含大病,只 能自己自愿购买大 病,医保局购买) 0.6% 0.6% 1%(外埠农村0%) 8.0% 18.0% 8.0% 0.5% 0.5% 1.0% 7%、12&
无锡 江苏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20.0% 8.2% 1.6% 0.9% 2.0% 8-12% 20.5% 9.0%
8.0% 2.0%
1.0% 8-12% 8.0% 2%+0.5%(个人医疗 大病)
镇江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上海
上海
南京
苏州
苏州园区
南通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外来人员】 医疗【外来人员】 工伤【外来人员】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原小城镇】 医疗【原小城镇】 工伤【原小城镇】 生育【原小城镇】 失业【原小城镇】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公积金(甲类) 公积金(乙类) 乙类住房公积金 甲类浮动住房公积 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新疆
乌鲁木齐
新疆
乌鲁木齐
甘肃
兰州
宁夏
银川
青海
西宁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0.5% 0.8% 2.0% 10.0% 20.0% 6.0% 0.5% 0.7% 2.0% 7.0% 20.0% 6.0% 0.4% 0.85% 2.0% 5-12% 20.0% 6.0% 0.5% 0.9% 2.0% 5-12% 城镇20%(本市农村 、外埠农村12%)
泰州
东区
淮安
0.6% 0.6% 2.0% 1.0% 10.0% 10.0% 21%(2012年1月— 2012年12月,养老 8.0% 保险企业缴费比例 下降为20.5%) 9% 大病单位0.5% 2% 大病个人0.3% 0.5% 1.0% 2.0% 1.0% 8%、10%、12%(任 8%、10%、12%(任 选其一) 选其一) 20.0% 8.0% 7%+8元 2.0% 0.5% 0.7% 2.0% 1.0% 8.0% 8.0%
徐州
常州
杭州
20.0% 8.0% 0.5% 0.8% 2.0% 10.0% 14.0% 11.5% 0.5% 0.5% 2.0% 12.0% 14.0%
8.0% 2.0%
1.0% 10.0% 8.0% 2.0%
城镇1%(农村户口 0%) 12.0% 8.0%
温州
温州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7.0% 8.0% 2.0%
1.0% 7.0% 8.0% 2.0%
1.0% 8%,12% 8.0% 2%+5
1.0% 10%或12% 19.0% 11.0% 8-12% 1%-4% 8.0% 2.0%
扬州
1.0% 8-12% 8.0% 2%+3 0.5%或1%(联邦 用) 1.0% 1.0% 10.0%
6.5% 0.6%
2.0%
广西
南宁
福州
泉州
海南
海口
陕西
西安
0.5% 0.5% 5.0% 5%,12%,20% 20.0% 8.0% 8.0% 2.0% 0.5% 0.6% 2.0% 1.0% 12.0% 12.0% 18.0% 8.0% 8.0% 2.0% 0.5% 0.7% 2.0% 1.0% 12.0% 12.0% 本市14% 本市8% 外来12% 外来8% 本市7% 本市2% 外来3% 外来2% 本市0.25% 0.0% 外来0.25% 本市0.4% 0.0% 外来0.4% 本市1% 本市0.5% 外来1% 外来0% 12.0% 12.0% 18.0% 8.0% 7.5% 2.0% 0.5% 0.7% 2.0% 1.0% 10.0% 10.0% 20.0% 8.0% 8.0% 2.0% 0.5% 0.5% 2.0% 1.0% 5%、8%、10%、12% 5%、8%、10%、12% 20.0% 8.0% 7.0% 2.0% 0.5% 0.5% 2.0% 1.0% 10.0% 10.0% 20.0% 8.0% 9%,大病0.5% 2.0%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广州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1.0% 5%-20% 8.0% 0.5%
东莞
0.5%(东莞户籍) 公积金10% 8.0% 2.0%
佛山
1%(农业户口不 缴)
佛山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广东 汕头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10.00% 15.0% 6.0% 0.5% 1.0% 1.0% 5-12% 15.0% 6.0% 1.0% 0.5% 2.0%
10.0% 8.0% 2.0%
1.0% 5-12% 8.0% 2.0%
南区
汕尾
1.0%
公积金
10.0%
10.0%
珠海
江门
潮州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9.5% 0.4% 0.6% 2.0% 12.0% 12.0% 10% 大病1% 1.0% 0.7% 2.0% 8.0% 14.0% 8.0% 0.8% 0.8% 2.0% 9.0% 16.0% 8.5% 0.5% 0.6% 2.0% 8.0% 14.0% 8.0% 0.5% 0.8% 2.0% 8.0% 20.0% 8.0% 0.5% 0.8% 2.0% 12.0% 20.0% 8.0% 0.5% 0.7% 2.0% 8.0% 20.0% 8.0% 0.5%
黑龙江
哈尔滨
包头
内蒙
呼和浩特
7.5%+2.5大病 2%+2.5大病 1.0% 0.0% 0.6% 0.0% 2% 1.0% 8%-12% 8%-12% 20.0% 8.0% 6.0% 2.0% 0.3% 0.8% 2.0% 1.0% 12.0% 12.0% 20.0% 8.0% 6.0% 2.0% 0.6%、1.2% 0.7% 2.0% 1.0% 6%、8%、10%、12% 6%、8%、10%、12%
22.0% 12.0% 0.5% 0.8% 1.7% 7.0% 22.0% 6.0% 0.5%
8.0% 2.0%
1.0% 7.0% 8.0% 1.0%
7.0% 19.0% 9.0% 0.5% 0.8% 1.7% 7.0% 20.0% 9.0% 0.8% 0.8% 2.0% 8%,12% 20.0% 9.0% 1.0% 1.0% 2.0% 10%或12% 28.0% 20.0% 8-12% 1%-4% 20.0% 8.0% 0.5% 0.8% 2.0% 8-12% 20.0% 8.0% 0.5% 1.0% 2.0% 10.0%
医疗 深圳
0.7% 0.0% 2.0% 1.0% 6%-12% 6%-12% 20.0% 8.0% 6.0% 2.0% 0.4-2.4% 0.8% 2.0% 1.0% 8.0% 8.0% 深户11%,非深户 8.0% 10% 综合医疗基本医疗 保险、地方补充医 疗保险、生育医疗 保险各以职工月工 资总额为缴费基数 综合医疗2%,住院 缴交6%、0.5%、 医疗0.2%,劳务工 0.5%; 医疗4元 住院医疗缴纳费率 调整为0.6% 农民工医疗缴纳调 整为8元 0.5%,1%,1.5% 综合医疗0.5%,住 院医疗0.2% 0.4% 5%-20% 12.0% 8% 重大疾病: 0.26% 0.5% 0.9% 2.0% 5%、8%、10%、12% 、20% 11.0% 2.3% 0.5% 0.5% 10.0% 11.00% 6.00% 0.45% 0.50% 0.50% 5%-20% 8.0% 2.0%
2%+9
1.0% 12.0% 8.0% 2%(外来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