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填报《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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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填报指南

《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填报指南

《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填报指南纳税人发生资产折旧、摊销的,无论是否纳税调整,均须填报本表。

本表整合了原《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和原《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基本保留了原两表的填报项目。

一、业务描述:某工业企业从事电动车制造,系小型微利企业,2016年12月购进固定资产情况如下:1.研发和生产共用的机器设备1台,价值180万元;2.电脑1台,价值0.45万元;汽车1辆,价值16万元。

(不考虑原有设备折旧情况)二、会计分录:借:生产成本 18管理费用 7.65贷:累计折旧 25.65三、税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

《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规定: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其折余价值部分,2014年1月1日以后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规定:一、对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具体范围见附件)的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新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资产折旧、摊销和资产减值准备项目调整表填报解析

新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资产折旧、摊销和资产减值准备项目调整表填报解析
产的计税基础与资产的账面价值不一定相等.如果资
产的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不等.则填报本列时.以资产
的账面价值为基础,按照税法规定将资产账面价值调
整为计税基础后填报.如企业在非改组改制情况下对
固定资产评估,如果评估增值部分会计处理时调整增
加了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则:同定资产计税基础=固
定资产账面原值一评估增值.与填报第账载金额的情况
值.对于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企业而言,固定资
产的账载金额.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通常为
历史成本)填报.但对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企业
而言,固定资产的账载金额,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账面
原值减去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的余额填报.需
要说明的是,在申报期内,企业的固定资产可能会发生
增减变化,对于这种情况下固定资产账载金额的填报,
定资产折旧费的诸因素与税法中影响可以在税前扣除
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的诸因素可能不同,导致企业会计
核算时计提的固定资产折let费与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固
定资产折旧费可能/r<一致,其差异就需要在该表中进
行纳税调整.同理,企业会计核算时摊销的无形资产与
可以在税前扣除的无形资产可能不一致.企业会计核
算时计提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费与可以在税前扣除
除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年限.与填报”会计
.
折旧,摊销年限”的情况相同,南于同一大类内各小类
固定资产的税收年限可能不同,所以填报本列数据时.
也应当以每类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为权数.采用加权
平均的方法计算填报.
5.会计折旧,摊销额.会计折旧,摊销额.是指企业
会计核算时在申报年度实际计提的固定资产,生产性
摊费用摊销额.以固定资产为例,税收折旧额,应当根据

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怎么填

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怎么填

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怎么填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税收政策,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油气勘探投资、油气开发投资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的折旧、摊销,以及纳税调整额。

三、各项目填报说明1.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计算提取折旧、摊销的资产原值的金额。

2.第2列“计税基础”,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税前扣除折旧、摊销的金额。

3.第3列: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计算提取折旧、摊销额的年限。

4.第4列: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税前扣除折旧、摊销额的年限。

5.第5列: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计算本纳税年度的折旧、摊销额。

6.第6列: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税前扣除的折旧、摊销额。

.第7列:金额=第5-6列。

如本列为正数,进行纳税调增;如本列为负数,进行纳税调减。

四、表间关系1.第1行第7列>0时:第1行第7列=附表三第43行第3列;第1行第7列<0时:第1行第7列负数的绝对值=附表三第43行第4列。

2.第7行第7列>0时:第7行第7列=附表三第44行第3列;第7行第7列<0时:第7行第7列负数的绝对值=附表三第44行第4列。

3.第10行第7列>0时:第10行第7列=附表三第45行第3列;第10行第7列<0时:第10行第7列负数的绝对值=附表三第45行第4列。

4.第15行第7列>0时:第15行第7列=附表三第46行第3列;第15行第7列为<0时:第15行第7列负数的绝对值=附表三第46行第4列。

5.第16行第7列>0时:第16行第7列=附表三第48行第3列;第16行第7列<0时:第16行第7列负数的绝对值=附表三第48行第4列。

6.第17行第7列>0时:第17行第7列=附表三第49行第3列;第17行第7列<0时:第17行第7列负数的绝对值=附表三第49行第4列。

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报说明

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报说明

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居民纳税人填报。

二、填报依据和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

”填报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核算与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进行纳税调整增加、减少项目的金额。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本表纳税调整项目按照“收入类项目”、“扣除类项目”、“资产类调整项目”、“准备金调整项目”、“房地产企业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其他”六个大项分类填报汇总,并计算出纳税“调增金额”和“调减金额”的合计数。

数据栏分别设置“账载金额”、“税收金额”、“调增金额”、“调减金额”四个栏次。

“账载金额”是指纳税人在计算主表“利润总额”时,按照会计核算计入利润总额的项目金额。

“税收金额”是指纳税人在计算主表“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收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金额。

“收入类调整项目”:“税收金额”扣减“账载金额”后的余额为正,填报在“调增金额”,余额如为负数,填报在“调减金额”。

其中第4行“3.不符合税收规定的销售折扣和折让”除外,按“扣除类调整项目”的规则处理。

“扣除类调整项目”、“资产类调整项目”:“账载金额”扣减“税收金额”后的余额为正,填报在“调增金额”,余额如为负数,将其绝对值填报在“调减金额”。

“其他”填报其他项目的“调增金额”、“调减金额”。

采用按分摊比例计算支出项目方式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纳税人,“调增金额”、“调减金额”须按分摊比例后的金额填报。

本表打*号的栏次均不填报。

(一)收入类调整项目1.第1行“一、收入类调整项目”:填报收入类调整项目第2行至第19行的合计数。

第1列“账载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不填报。

2.第2行“1.视同销售收入”:填报会计上不作为销售核算,而在税收上应作应税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收入。

新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资产折旧、摊销和资产减值准备项目调整表填报解析

新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资产折旧、摊销和资产减值准备项目调整表填报解析
值.对于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企业而言,固定资
产的账载金额.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通常为
历史成本)填报.但对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企业
而言,固定资产的账载金额,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账面
原值减去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的余额填报.需
要说明的是,在申报期内,企业的固定资产可能会发生
增减变化,对于这种情况下固定资产账载金额的填报,
业会计准则中,资产的计价方法主要包括三种:按历史
成本计价,按历史成本与可变现-fir值(或可收回价值)
孰低计价,按公允价值计价.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资
产按照历史成本H-价.对-3=企业会计核算时资产按照
历史成本与可变现价值孰低计价而计提的资产减值准
备,未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企业
所得税前扣除.目前,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可
定资产折旧费的诸因素与税法中影响可以在税前扣除
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的诸因素可能不同,导致企业会计
核算时计提的固定资产折let费与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固
定资产折旧费可能/r<一致,其差异就需要在该表中进
行纳税调整.同理,企业会计核算时摊销的无形资产与
可以在税前扣除的无形资产可能不一致.企业会计核
算时计提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费与可以在税前扣除
类资产的原值,计税基础,会计折旧(摊销)年限,税法
折旧(摊销)年限,根据以上几个因素的税收,会计差
异,计算填报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费和无形
资产,长期摊销费用摊销费的纳税调整额.
(三)《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表》主要项目填报
解析
1.账裁金额.以固定资产为例,账载金额,是指.爪
业会计核算时据以计提折旧费的固定资产的账面价

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怎么填

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怎么填

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怎么填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怎么填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填报。

二、填报依据和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税收政策,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油气勘探投资、油气开发投资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的折旧、摊销,以及纳税调整额。

三、各项目填报说明1.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计算提取折旧、摊销的资产原值(或历史成本)的金额。

2.第2列“计税基础”,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税前扣除折旧、摊销的金额。

3.第3列: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计算提取折旧、摊销额的年限。

4.第4列: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税前扣除折旧、摊销额的年限。

5.第5列: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计算本纳税年度的折旧、摊销额。

6.第6列: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税前扣除的折旧、摊销额。

7.第7列:金额=第5-6列。

如本列为正数,进行纳税调增;如本列为负数,进行纳税调减。

四、表间关系1.第1行第7列>0时:第1行第7列=附表三第43行第3列;第1行第7列<0时:第1行第7列负数的绝对值=附表三第43行第4列。

2.第7行第7列>0时:第7行第7列=附表三第44行第3列;第7行第7列<0时:第7行第7列负数的绝对值=附表三第44行第4列。

3.第10行第7列>0时:第10行第7列=附表三第45行第3列;第10行第7列<0时:第10行第7列负数的绝对值=附表三第45行第4列。

4.第15行第7列>0时:第15行第7列=附表三第46行第3列;第15行第7列为<0时:第15行第7列负数的绝对值=附表三第46行第4列。

5.第16行第7列>0时:第16行第7列=附表三第48行第3列;第16行第7列<0时:第16行第7列负数的绝对值=附表三第48行第4列。

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填写指引

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填写指引

9.A105080 《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一、表样A105080 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二、主要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国家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4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国家税务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局公告2018年第46号)、(财政部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的公告》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6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三、填写思路该表反应资产折旧、摊销的会计账载金额和按照税收政策可允许税前扣除的税收金额之间的差异。

从行次来看,对资产进行分类,明细为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六类,鉴于规定资产中有各类加速折旧的情况,在固定资产行次(8-14行)反应享受加速折旧政策的资产账载及税收数据;从列次来看,一是反应会计账簿记载的折旧、摊销本期数和累计数(1-3列),二是反应按照税收规定可税前扣除的折旧、摊销金额(4-8行),三是反应纳税调整金额(第9行)。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及填报说明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及填报说明

附件3F210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19年版)》(表F200)的附表,由纳税人根据税法、相关税收规定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企业所得税涉税事项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以及纳税调整情况。

二、有关项目填报说明本表纳税调整项目按照“收入类调整项目”“扣除类调整项目”“资产类调整项目”“特殊事项调整项目”“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其他”六大项分类填报汇总,并计算出纳税“调增数额”和“调减数额”的合计数额。

数据栏分别设置“账载数额”“税收数额”“调增数额”“调减数额”四个栏次。

“账载数额”是指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项目数额。

“税收数额”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含有关以前年度金额结转的规定)计算的项目数额。

(一)收入类调整项目1.第1行“一、收入类调整项目”:根据第2行至第10行进行填报。

2.第2行“(一)视同销售收入”:填报会计处理不确认销售收入,而税收规定确认为应税收入的数额。

第2列“税收数额”填报税收确认的应税收入数额;第3列“调增数额”等于第2列“税收数额”。

3.第3行“(二)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填报会计上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计税时按照收付实现制确认的收入,若第2列≥第1列,将第2-1列的余额填入本行第3列“调增数额”;若第2列<第1列,将第2-1列余额的绝对值填入本行第4列“调减数额”。

4.第4行“(三)投资收益”:根据税法、相关税收规定以及国家统一企业会计制度,填报纳税调整情况。

若第2列≥第1列,将第2-1列的余额填入本行第3列“调增数额”;若第2列<第1列,将第2-1列余额的绝对值填入本行第4列“调减数额”。

5.第5行“(四)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确认收益”:第4列“调减数额”填报纳税人采取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取得投资当期的营业外收入的数额。

《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2019年版)》填报说明

《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2019年版)》填报说明

A105080 《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2019 年版)》填报说明本表适用于发生资产折旧、摊销的纳税人填报。

纳税人根据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 年第40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 年第2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 年第34 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 年第46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 年第66 号)等相关规定,以及国家统一企业会计制度,填报资产折旧、摊销的会计处理、税收规定,以及纳税调整情况。

纳税人只要发生相关事项,均需填报本表。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一)列次填报对于不征税收入形成的资产,其折旧、摊销额不得税前扣除。

第4 列至第8 列税收金额不包含不征税收入所形成资产的折旧、摊销额。

[指导]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报说明

[指导]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报说明

[指导]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报说明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报说明本表适用于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需纳税调整的纳税人填报。

纳税人根据税法、相关税收政策,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会计处理、税法规定,以及纳税调整情况。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本表纳税调整项目按照“收入类调整项目”、“扣除类调整项目”、“资产类调整项目”、“特殊事项调整项目”、“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其他”六大项分类填报汇总,并计算出纳税“调增金额”和“调减金额”的合计数。

数据栏分别设置“账载金额”、“税收金额”、“调增金额”、“调减金额”四个栏次。

“账载金额”是指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项目金额。

“税收金额”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项目金额。

“收入类调整项目”:“税收金额”减“账载金额”后余额为正数的,填报在“调增金额”,余额为负数的,将绝对值填报在“调减金额”。

“扣除类调整项目”、“资产类调整项目”:“账载金额”减“税收金额”后余额为正数的,填报在“调增金额”,余额为负数的,将其绝对值填报在“调减金额”。

“特殊事项调整项目”、“其他”分别填报税法规定项目的“调增金额”、“调减金额”。

“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填报经特别纳税调整后的“调增金额”。

对需填报下级明细表的纳税调整项目,其“账载金额”、“税收金额” “调增金额”,“调减金额”根据相应附表进行计算填报。

(一)收入类调整项目1.第1行“一、收入类调整项目”:根据第2行至第11行进行填报。

2.第2行“(一)视同销售收入”:填报会计处理不确认为销售收入,税法规定确认应税收入的收入。

根据《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填报,第2列“税收金额”为表A105010第1行第1列金额;第3列“调增金额”为表A105010第1行第2列金额。

3.第3行“(二)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根据《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20)填报,第1列“账载金额”为表A105020第14行第2列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为表A105020第14行第4列金额;表A105020第14行第6列,若?0,填入本行第3列“调增金额”;若,0,将绝对值填入本行第4列“调减金额”。

《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2016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实务(十四)

《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2016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实务(十四)

《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2016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实务(十四)一年一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已经来临。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根据税法规定,5月底前都可以做汇算清缴的申报,因此我们建议填写申报时间为每月申报期之后,以避开高峰期。

今天我们介绍的是《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一、表样(如下):二、填报口径:1.本表发生即填报。

纳税人只要发生资产折旧、摊销,即使不存在资产折旧、摊销的纳税调整,也需要填报本表。

2.本表兼具纳税调整与税收优惠事项。

需要提醒的是,本表不是简单的理解调整折旧、摊销,包括涉及资本化支出、计税基础等内容的扣除调整均在本表反映,如不征税收入支出形成的资产、企业重组中涉及资产计税基础问题等,同时还有对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优惠事项调整。

三、报表结构:列次设置:按账载金额、税收金额和纳税调整等三类内容进行设置。

列次共设置10列,参与纳税调整计算为4列(2、5、6、9),同时还设置了原值(计税基础)、累计金额、2014新政加速折旧及纳税调整原因等数据列。

行次设置:按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石油勘探投资、石油开发投资等6大类资产设置。

四、相关政策:固定资产折旧涉及容易忽视的政策但不限定以下几项:1.2014年年度关于固定资产折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的新实务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中“关于固定资产折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规定:(1)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如果短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其按会计折旧年限计提的折旧高于按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计提的折旧部分,应调增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已期满且会计折旧已提足,但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尚未到期且税收折旧尚未足额扣除,其未足额扣除的部分准予在剩余的税收折旧年限继续按规定扣除。

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计税基础怎么填

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计税基础怎么填

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计税基础怎么填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计税基础怎么填没有纳税调整的,资产计税基础=资产账载金额1.第1列“资产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处理计提折旧、摊销的资产原值(或历史成本)的金额。

2.第2列“本年折旧、摊销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的本年资产折旧、摊销额。

3.第3列“累计折旧、摊销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的历年累计资产折旧、摊销额。

4.第4列“资产计税基础”: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据以计算折旧、摊销的资产原值(或历史成本)的金额。

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第二列怎么填写第2列“本年折旧、摊销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的本年资产折旧、摊销额。

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中空调是电子装置吗1、固定资产分类中的电子装置主要包括:电脑、印表机、程控交换机、网路伺服器、扫描器,传真机、影印机、投影仪、一体机、数码相机、手机、摄像机、录音装置等。

空调、冰箱、微波炉、洗衣机属于电气装置,不是电子装置。

2、固定资产中的办公装置包括:碎纸机、考勤机、装订机等。

空调属于电子装置有资产11项,摊销年限都不一样,怎么来填2011年的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你得按固定资产明细,分别计算折旧,年限不一致那是肯定的,通过明细算出来后,与按税法要求摊销不一致的,就需进行调整。

《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我单位固定资产从未计提过折旧需要填写吗?需要填写的。

账载金额和计税基础是填资产负债表的固定资产的数字。

不要做纳税调整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也要填的。

未计提折旧,在折旧的账载金额和计税基础填 0 。

供参考。

《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我单位固定资产从未计提过折旧需要填写吗?该怎么填写?需要填写,在折旧额栏上填写0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表少计提的在哪里填列表3固定资产折旧的账栽金额填按账面数填,税务数按账面数+少提数填,应调整的数就自动显示出来。

注意;该表如有错误储存时会有提示,按提示改正就行,知道通过。

如何填报《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如何填报《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与旧申报表相比,新的《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对填报行次进行了归并,删除了资产折旧摊销年限栏目,增加了纳税调整原因、累计折旧摊销金额、加速折旧额等列次。

实例解析相关业务填报要点例1(涉及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折旧):甲公司为一家工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经济业务如下:(1)2013年12月25日,甲公司购入一台管理部门用不需要安装的电子设备,支付价款15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25.5万元。

该设备预计使用寿命5年,净残值5万元,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2)2014年12月31日,由于与该设备相关的经济因素发生不利变化,致使该设备发生价值减值,估计可收回金额为85万元。

(3)2015年12月31日,该设备估计可收回金额为77万元。

(4)2016年12月25日,甲公司将该设备转让,收取价款5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8.5万元。

为简化计算,假设该公司每年实现的利润均为100万元,按年计提折旧,所提折旧全部影响当期损益,不考虑企业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费,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在每年末均预计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已发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2013年12月,购进电子设备。

借:固定资产15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5.5贷:银行存款175.52.2014年度(1)当年应计提折旧=(150-5)÷5=29万元。

借:管理费用29贷:累计折旧29本例中,电子设备会计上按5年计提折旧,税法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企业在会计核算时确定的折旧年限符合税法规定的标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2012年第15号)的规定,可以不做纳税调减。

(2)2014年12月31日,该设备的账面价值=150-29=121万元,可收回金额为85万元,发生减值=121-85=36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36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6由于税法不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因此,2014年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6万元,应交企业所得税=(100+36)×25%=34万元。

18_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20200302)

18_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20200302)

2.2 表单填报说明调整表单填报详解2.2 表单填报情况详解
A105080 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行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项目
一、固定资产(2+3+4+5+6+7)
(一)房屋、建筑物
所有固定资 产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 备
(一)资产计税基础的一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 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历 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
2.2 表单填报情况详解
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
资产原值
1
账载金额
本年折旧、摊 销额
2
累计折旧、 摊销额
3
第1-3列“账载金额”分别根据 纳税人会计核算的情况填报
2.2 表单填报情况详解
A105080 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行次
项目
1
一、固定资产(2+3+4+5+6+7)
2
(一)房屋、建筑物
3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
2.2 表单填报情况详解
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
4.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 5.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 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6.改建的固定资产,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支出外,以 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

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征企业所得税(填写 A107011)
4.居民企业持有创新企业 CDR 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填写 7
A107011)
8
5.符合条件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填写 A107011)
9
(三)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0
(四)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1
31
3.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
32
4.职工福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
33
5.差旅费、会议费
34
(七)经限额调整后的其他相关费用
35 二、委托研发 (36+37+39)
36
(一)委托境内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37
(二)委托境外机构进行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
38
其中:允许加计扣除的委托境外机构进行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行次
项目
1 本年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数量
2 一、自主研发、合作研发、集中研发(3+7+16+19+23+34)
3
(一)人员人工费用(4+5+6)
4
1.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工资薪金
5
2.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五险一金
6
3.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7
(二)直接投入费用(8+9+10+11+12+13+14+15)
的摊销费用
23
(五)新产品设计费等(24+25+26+27)
24
1.新产品设计费

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填表说明

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填表说明

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填表说明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填表说明09年所得税年报《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如何填写浏览次数:10321次悬赏分:100 | 解决时间:2021-3-11 10:22 | 提问者:jmylxt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计算提取折旧、摊销的资产原值(或历史成本)的金额。

请问:要填的是当初买的时候的入账价格吗?还是还是07年末的净额?第2列"计税基础",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税前扣除折旧、摊销的金额。

请问:谁可以帮我解释一下这句话的意思,通俗易懂的,谢谢。

我是新手,对这些专用术语总是很迷糊,我们07年8月买的电脑9690元,5%的残值484.5元。

每月折旧153.43元,截至08年末累计折旧2608.31元。

这一栏我该填什么数字呢?第3列: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计算提取折旧、摊销额的年限。

请问,这年限是我公司定的总折旧年限?还是已经折旧了的年限?第4列: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税前扣除折旧、摊销额的年限。

请问,和第三列有区别吗?第5列: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计算本纳税年度的折旧、摊销额。

请问,这个数是年末的累计折旧额-年初数吗?第6列: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税前扣除的折旧、摊销额。

和第5列有区别吗?第1、3、5列要填的是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所确认的固定资产的原值、折旧年限和年度折旧金额;第2、4、6列要填的是按照税法要求所确认的固定资产的原值、折旧年限和年度折旧金额;因为税法和会计上对固定资产成本的确认、折旧的年限都会有差异,所以在这张附表中分开让你填,具体有哪些差异你网上搜索一下,都写的很详细的,像买电脑这个业务,你应该在电子设备这一栏, 1、3、5列分别填9690、5(你们是按5年算出的月折旧额)、1841.1由于新税法规定,电子设备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3年,所以2、4、6列分别填9690、3、3068.5 按会计和税法规定计算出来的08年总折旧额相差 1841.1-3068.5 = -1227.1 填入第7列就可以了。

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填报说明

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填报说明

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填报说明本表适用于发生资产折旧、摊销及存在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的纳税人填报。

纳税人根据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等相关规定,以及国家统一企业会计制度,填报资产折旧、摊销的会计处理、税法规定,以及纳税调整情况。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1.第1列“资产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处理计提折旧、摊销的资产原值(或历史成本)的金额。

2.第2列“本年折旧、摊销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的本年资产折旧、摊销额。

3.第3列“累计折旧、摊销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的历年累计资产折旧、摊销额。

4.第4列“资产计税基础”: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据以计算折旧、摊销的资产原值(或历史成本)的金额。

5.第5列“按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本年折旧、摊销额”: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法一般规定计算的允许税前扣除的本年资产折旧、摊销额,不含加速折旧部分。

对于不征税收入形成的资产,其折旧、摊销额不得税前扣除。

第5至8列税收金额应剔除不征税收入所形成资产的折旧、摊销额。

6.第6列“加速折旧额”: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加速折旧政策计算的折旧额。

7.第7列“其中:2014年及以后年度新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额”:根据《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A105081)填报,为表A105081相应固定资产类别的金额。

8.第8列“累计折旧、摊销额”: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历年累计资产折旧、摊销额。

《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2019年版)》填报说明

《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2019年版)》填报说明

A105080 《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2019年版)》填报说明本表适用于发生资产折旧、摊销的纳税人填报。

纳税人根据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4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6号)等相关规定,以及国家统一企业会计制度,填报资产折旧、摊销的会计处理、税收规定,以及纳税调整情况。

纳税人只要发生相关事项,均需填报本表。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一)列次填报对于不征税收入形成的资产,其折旧、摊销额不得税前扣除。

第4列至第8列税收金额不包含不征税收入所形成资产的折旧、摊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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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旧申报表相比,新的《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对填报行次进行了归并,删除了资产折旧摊销年限栏目,增加了纳税调整原因、累计折旧摊销金额、加速折旧额等列次。

实例解析相关业务填报要点
例1(涉及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折旧):甲公司为一家工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经济业务如下:(1)2013年12月25日,甲公司购入一台管理部门用不需要安装的电子设备,支付价款15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25.5万元。

该设备预计使用寿命5年,净残值5万元,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2)2014年12月31日,由于与该设备相关的经济因素发生不利变化,致使该设备发生价值减值,估计可收回金额为85万元。

(3)2015年12月31日,该设备估计可收回金额为77万元。

(4)2016年12月25日,甲公司将该设备转让,收取价款5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8.5万元。

为简化计算,假设该公司每年实现的利润均为100万元,按年计提折旧,所提折旧全部影响当期损益,不考虑企业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费,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在每年末均预计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已发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2013年12月,购进电子设备。

借:固定资产 1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5.5
贷:银行存款 175.5
2.2014年度
(1)当年应计提折旧=(150-5)÷5=29万元。

借:管理费用 29
贷:累计折旧 29
本例中,电子设备会计上按5年计提折旧,税法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企业在会计核算时确定的折旧年限符合税法规定的标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2012年第15号)的规定,可以不做纳税调减。

(2)2014年12月31日,该设备的账面价值=150-29=121万元,可收回金额为85万元,发生减值=121-85=36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36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6
由于税法不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因此,2014年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6万元,应交企业所得税=(100+36)×25%=34万元。

(3)2014年12月31日,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85万元,计税基础=150-29=121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两者之间的差额
会减少未来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属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36×25%=9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 25
递延所得税资产 9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4
表1: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2014年)(见附件)
3.2015年度
(1)甲公司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

当年应计提折旧=(85-5)÷4=20万元。

(2)2015年12月31日,该设备的账面价值=85-20=65万元,虽然此时可收回金额为77万元,超过了其账面价值,但根据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允许转回。

2015年,会计折旧为20万元,计税折旧为29万元,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9万元,应交企业所得税=(100-9)×25%=22.75万元。

(3)2015年12月31日,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65万元,计税基础=121-29=92万元,两者之间的差额27万元为累计应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保留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27×25%=6.75万元,该科目年初余额为9万元,应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9-6.75=2.25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 2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2.25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2.75
表2: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2015年)(见附件)
表3: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2016年)(见附件)
表4: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2016年)(见附件)
表5: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2016年)(见附件)
有关注意事项
1.会计上计提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折旧的处理。

税法规定,企业持有固定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通常不得调整其计税基础,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进行纳税调增。

由于企业计提的减值准备已进行纳税调增,并未在税前扣除,所以尽管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已经减少,但此时其计税基础并未调整,仍应按税法确定的计税基础计算折旧并扣除。

2.企业处置已提取了减值准备固定资产的填报。

企业在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的时候,毫无疑问应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填列,按照该表填报说明“第32行‘资产类调整项目(二)资产减值准备金’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金额(因价值恢复等原因转回的资产减值准备金应予以冲回)”,对于会计上不允许转回的长期资产类减值准备,由于其处置时并不直接影响损益,不能直接在该行填列,否则就会出现错误。

如例中的2016年,如果将处置时冲回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填在该行,会导致当年再调减36万元,明显是重复调整。

表2: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2015年)
表3: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2016年)
表5: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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