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作品翻拍更应该遵从原著还是更应该娱乐创新四辩总结陈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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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作品翻拍更应该遵从原著还是更应该娱乐创新三辩事实层面的补充

文学作品翻拍更应该遵从原著还是更应该娱乐创新三辩事实层面的补充

反方三辩事实层面的补充谢谢主席!尊敬的评委,各位同学!现在由我对文学作品翻拍更应娱乐创新进行事实层面的补充。

第一,对文学作品翻拍的态度我方同学是非常明确的,那就是取其精髓,合理地娱乐化、创新化,不薄编者,也投合观众。

李安的《卧虎藏龙》提取了武侠的侠义之风,结合西方文化的个性气质,完美地融合了中西方电影的审美标准和娱乐趣味.让这部经典作品跨越它所属的那个年代,为大众所理解。

这时翻拍的娱乐创新不仅取得了文学价值的提升也获得了经济效益的回报。

第二,文学作品由于历史的局限,政治的束缚,本身就存在不足。

当年谢晋导演拍摄《红色娘子军》时有个遗憾,就是吴琼花和洪常青不能有感情,迫于当时政治形势压力,感情戏给删了。

前几年的新版<<红色娘子军>>似乎为了避嫌,特意不拿吴琼花和洪常青的恋情说事儿.循规蹈矩“不说事儿”固然很保险,反过来倒拘束住了编剧的创意。

试想这两种翻拍究竟哪种才是对经典原作精神的尊重与文化创新呢?第三, 翻拍娱乐创新是影视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亲近社会文化和发展人文价值的重要途径。

新<<红楼梦>>几乎是亦步亦趋地复制了小说文本,这是完全遵从原著,但是更多的普通人民是否认同?反观新<<三国>>,对一些台词的“穿越式”改编却值得褒扬。

编剧将罗贯中在小说中的评论改换成剧作人物的直接对话,成功的将观众的当代情感带入历史传奇的叙述之中,从而制造出另类而生动的文化体验.。

再者,经典作品是面对跨国,跨地域的改编与传播的.中国早期电影有很多从外国电影,小说改编而来,比如中国电影跨文化改编始于小仲马的《茶花女》。

而好莱坞迪斯尼公司将中国南北朝时的《木兰辞》改编成动画巨片《木兰》,将原著主题通俗化为爱情故事与民间传奇,接下来上影集团出版的《花木兰》又可是对迪斯尼动画版的借鉴与改编,离经典可谓远矣,但却获得了世界的赞扬。

美国拍摄的电影《花木兰》给了我们一个深刻的教训,我们对文艺经典的不断诠释和重读,娱乐创新,本身也是一种文化传承和文化抢救,我们自己没有守护住的文化财富,很可能就被别人拿走了,变成人家的文化资本。

文学作品转变为影视作品更应改编创新

文学作品转变为影视作品更应改编创新

文学作品转变为影视作品更应改编创新谢谢主席,开宗明义,定义先行。

文学作品是指用文字书写的带有艺术审美属性的书籍,包括名著和网文;影视作品通常理解是电影作品和电视剧作品的总称。

而我们方认为,判断尊重原著和改编创新的界限,应该以世界观、主要人物人设、核心内核三者是否于原著保持一致为准,假如其中一个在影视化过程中发生了改编,我们就认为其做出了改编创新。

而判断文学作品转变为影视作品更应该尊重原著还是改编创新应该要观察何者更有利于影视行业的发展为。

基于以上,我方坚定认为,文学作品转变为影视作品更应改编创新,理由如下:首先,相较于尊重原著所带给影视创作者的隐形束缚,鼓励改编创新可以予以影视作品工作者更多的创作空间,体现出对于影视作品艺术创作自由的尊重,让文学作品的影视化不仅仅只是对于文学作品临摹,优秀的文学作品当然可以是骑士,但是其改编的影视作品绝不是骑士的扈从。

于是能更好发挥影视工作者的主观能动性,让其得以对文学作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或做出更加适合影视化的改编,让影视作品呈现出更好的效果,从而促进影视行业的发展。

例如,《隐蔽的角落》中,对于朱朝阳这一角色的改编,原著中对于朱朝阳“黑化”的过程并未着墨过多,而电视剧却重点刻画了其“黑化”的各个过程,让角色形象更加立体丰满,从而带给观众更多的震撼,呈现了更好的影视效果。

其次,改编创新可以给予改编的影视作品更多的可能性,从而让影视作品在内容上有更多的突破,丰富作品的内核,为作品增添新的意义,让经典的文学作品可以更好地回应时代,与时俱进,迸发出更多艺术价值,诞生出优秀的影视作品。

同样脱胎于《西游记》,《大话西游》让我们体悟到“曾经有一份真挚的爱情摆在我的面前,我没有珍惜,直到失去了才追悔莫及”的意难平,以及至尊宝在爱情与责任之间的挣扎,于是我们开始思考,桀骜不驯的齐天大圣背后是否也有自己的心酸与无奈?而《大圣归来》则给我们呈现了一个迷茫、彷徨的孙悟空;《哪吒之魔童降世》则喊出“我命由我不由天”的抗争。

文学作品应不应该翻拍成电影 辩论资料

文学作品应不应该翻拍成电影 辩论资料

辩论资料:1.作品创作的动机是什么~就是一个交流一个袒露。

电影要比传统书籍更有宣传力度,要不是因为于丹刘心武的讲解,也不会有平民的红楼孔子热,何乐而不为呢。

要是对方反驳创作的动机只是自己的个人行为自己的发泄,那么久告诉他,有点常识就该知道文学创作从来不是一件个人独立事情。

如果是纯粹一个人的事,那干脆连出版也不要了,既然都出版了,不还是给人看的吗?2.对方肯定会抓着拍摄影片后失败的例子来进攻。

那么你们就可以一概以“以偏概全”来回击,也找几部比较成功的例子,如卧虎藏龙、还珠格格等。

3.电影作为“第七艺术”,与文学有着天然的关系。

电影的拍摄需要完善的剧本,而引人入胜的情节设置、富有张力的言语交流以及布景的安排等,与富有文学性的小说、戏剧、诗歌等文学形式有着脱离不开的关系。

一部源于文学作品的剧本一定是有自己独特的叙述和表达方式,永远不可能是将作品原封不动地沿用,这就必然涉及到文学作品的改编问题。

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后现代文化入侵,电影的改编不仅仅局限于对原著情节人物的沿用和保留,而是更注重新意和一个“变”字,更追求带有讽刺的意味和视觉上的冲击。

概言之,中国文学作品的电影改编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一、忠实原著型:这种类型是最常见最普遍的改编方式,大部分电影剧本都对原著保持了忠实的态度,不做大的改动,并尽量将文学作品中的信息和思想感情传达给观众。

今年上映的《小时代》和《一座城池》就是根据郭敬明和韩寒的小说改编而成的。

其中,郭敬明亲自编剧导演的《小时代》的两部电影精准地将观众定位在了20岁左右的《小时代》拥趸群体,因此虽然影片招来铺天盖地的恶评,在票房上却分别都达到几亿,成为文学作品改编电影的一部卖座成功的例子。

除了这两位作家的作品,近两年《李献计历险记》、《失恋33天》、《那些年我们追过的女孩》基本都是忠实于原著向观众展现从文学作品到影视作品的过渡。

虽然其中有些很卖座、很成功,有的比较萧条冷淡,但是就这种以文学作品为蓝本进行改编的电影,的的确确成为了电影创作的一个走向。

文学作品翻拍更应该遵从原著还是更应该娱乐创新理论层面的补充

文学作品翻拍更应该遵从原著还是更应该娱乐创新理论层面的补充

反方二辩理论层面的补充谢谢主席!尊敬的评委,亲爱的各位同学:大家晚上好!刚才我方一辩从总的立论的角度证明了文学作品翻拍娱乐创新的必然性和必要性,下面就由我从理论层面对我方观点进行补充:首先,文学作品与经典著作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经典著作是指具有典范性、权威性、经久不衰,经过历史选择出来的最有价值的文学作品;而文学作品仅仅是指表现优美、具有普遍兴趣的作品。

其次,文学是艺术的一种,艺术是反映社会生活,满足人们精神需求的意识形态。

随着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以及人们精神需求的改变,文学也应该以不同的角度反映现实社会生活。

文学作品翻拍在艺术手法上的娱乐创新使文学作品不仅仅是一种语言工具,更使其在艺术本质上反映当代人们生存方式、生活态度和文化内涵。

娱乐使人感受生存的意义和价值。

它能使人们的生活快乐并有意义。

其客观作用在于调节、改善、丰富和发展人的精神生活,激扬人的精神状态。

在哲学上,艺术的本质就属于娱乐文化的范畴。

文学艺术,是人们为了更好地满足心理需求和情感需要而创造出的一种文化现象。

娱乐是人类内心永恒的追求,也是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高度体现。

文学作品翻拍所表现出来的娱乐创新是符合人们内心追求和情感需要的。

作为文学作品的翻拍者,把握社会大众的心理特点至关重要。

媒体节目和影视作品对人心理上的作用关键体现在观众认可感的产生。

对文学作品进行娱乐创新改造了的影视能最为客观、生动地反映客观现实,因而能够启发观众、教育观众,并促使观众进行想象和思考,更重要的是,激活观众的认同感,让观众在感情上和认知上都投入到反映他们现实生活意境的影视中去。

这样既有效地宣传了文学作品本身,又获得了良好的收视率和票房;既传播了文学思想又收获了经济效益。

文学作品翻拍的娱乐创新是传播并发展先进文化、促使艺术文化与时俱进、推进文化发展的有效手段。

文学、文化的发展要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就需要在原著的基础上不断的创新,以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迎合人类的情感需求。

文学作品翻拍一辩稿

文学作品翻拍一辩稿

定义文学作品纸质媒体对于原著的翻拍只有时间上的关系,没有逻辑上的关系,所有翻拍自落脚点为原著电影,有亮点,有导演的某种寄托第一,从翻拍文学作品的目的上,导演更多的是利用名著的噱头来拍电影,来获取利润,不是考虑电影怎样拍才能表现作者在作品中表达的深刻思想,而是考虑怎样借助文学作品的名气来吸引观众,增加票房,获取利润。

导演往往利用文学作品来提升电影的知名度,而不是通过电影来深化文学作品中价值,比如,万万没想到中翻拍西游记,完全没有体现西游记名著中蕴含的深刻意义,更多就是借助西游记来搞笑,整个剧看了,除了让人哈哈大笑,获得暂时的欢乐之后就没有深刻的思考了。

而且导演只要人选得好,情节好就可以了,并不尊重原创,而且肤浅的演绎会让人对文学作品产生曲解。

第二,从把文学作品翻拍成电影的行为上讲,对于导演,翻拍文学作品削弱导演的创新能力,当拍文学作品成为社会风气,那么导演们为了赶上时代的潮流,为提高收视率,都争先恐后拍文学作品,原创的剧本渐渐被抛弃,导演的创新思维越来越不被重视,有专业人士承认,翻拍是没有创新能力的表现。

翻拍剧泛滥说明了原创资源枯竭,编剧已经不在创新上下功夫“一味地跟风、模仿已经占据市场主流,这必然引起原创市场的缺失。

倘若我们以后打开电视,全是翻拍的电影,哪还有新意可言。

对于观众,使观众养成快餐式阅读得惰性,没有电影,人们看原著会对经典的解读会更加深刻,而有了电影,人们就不愿读原著,久而久之越来越少人读经典,经典文学作品的解读渐渐不被人重视。

且文字本来是抽象的东西,可以激发读着的想象力的,拍成电影后,以一种画面呈现在读者面前,就让读者脑中形成电影中的固定思维,不利于读者多角度理解文学作品,更深刻地去思考文学作品背后深刻的思想,意义。

第三,从翻拍的结果上看翻拍后的电影大多缺乏新意,常常在遵循原作与创造新意之间矛盾徘徊,以至于既失去原作的韵味,又未能创造新的境界,屡屡遭受荧屏“滑铁卢”,甚至引起观众的激愤。

文学作品改编必须忠于原著 辩论赛(2020年7月整理).pdf

文学作品改编必须忠于原著 辩论赛(2020年7月整理).pdf

文学作品改编影视作品应不应该忠于原著我方观点:文学作品改编影视剧应该忠于原著(引申:还原作品最重要)概念问题:改编,著作权法术语,指在原有作品的基础上,通过改变作品的表现形式或者用途,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

改编的意思改编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不改变作品原来类型而改编作品,如将长篇著作缩写为简本。

二是在不改变作品基本内容的情况下将作品由一种类型改编成另一种类型,如将小说改编成剧本。

忠于原著的意思,并不是完全一字不漏照抄名著,文学文学作品和影视作品的形式不同使他并不能完全照搬名著来展现。

我们所说的忠于名著,是要在遵从文学作品主旨和设定上进行改编,你要去尊重著作本身的精神,保留它的内涵,这就是忠于原著的表现。

同人被广泛用于指代爱好者用特定文学、动漫、电影、游戏作品中人物再创作、情节与原作无关的文学或美术作品二次创作包括了仿作、改编、引用并加以发挥等创作模式。

应该表示情理上、道义上必然或必须如此影视是电影艺术和电视艺术的统称,是现代科学技术与艺术相结合的产物。

中文中的影视不但包括了电影和电视剧,还有动画等通过拍摄,绘画,等手段制作出来的,带有故事性的影片。

原因:一,受众。

通过文学作品改编影视剧,他拥有最基础的受众就是原本文学作品的读者或者听过这本书想去了解的人,如果这个影视作品没有忠于原著进行改编,和原著本身有差距,那么这些差距很大时候是会带给原本的读者一种落差值从而丧失这个群体。

二,作品本身的精神价值。

之前都说了一个文学作品只有足够优秀,它才会有改编的价值,那么一个足够优秀的作品,它就有它的闪光点所在,一个不忠于原著的改编可能会丧失本作的价值,那么一个没有其本身价值的作品,不过是披着文学作品名号的影视剧而已三,物质价值的扰乱性。

我们学过政治的文科生都知道,市场调节弊端有一个叫做自发性。

自发性的意思就是由于对于更高利润的追逐,导致哪里有更高的利润的市场机会,各种市场资源便会自发的给哪里增加。

直接就是什么有钱就做什么。

辩词:文学作品翻拍更应该遵从原著还是更应该娱乐创新一辩立论陈词

辩词:文学作品翻拍更应该遵从原著还是更应该娱乐创新一辩立论陈词

反方一辩立论陈词谢谢主席,尊敬的评委,各位可爱的同学,大家晚上好!很高兴作为一个纯种的理科生能在这里和大家一起讨论这么文学性的一个话题。

下面我们先来理一理几个基本的概念:文学是一门以语言文字为工具形象化地反映客观现实的艺术,它以不同的形式表现内心情感,再现一定时期和一定地域的社会生活。

文学作品是指表达优美并表现具有永久或普遍兴趣的作品。

翻拍指将一种形式转换为另外一种形式的拍摄。

创新是以新思维、新发明和新描述为特征的一种概念化过程。

娱乐的意思是使人快乐或快乐有趣的活动。

而我们现在讨论的是文学作品翻拍更应该娱乐创新还是更应该遵从原著的相对合理性问题。

我方坚持认为文学作品翻拍更应该娱乐创新,因为文学作品翻拍的娱乐创新更有利于其价值的发挥。

我们将由以下几个方面证明我方观点:首先,文学作品翻拍的娱乐创新是在保持原作品文化精髓的前提下,进行合理的娱乐化和创新化的改编。

翻拍作品有三种情况:1.忠于原著,2.重新诠释3.在遵从原著的精髓部分的前提下进行合理的修饰加工。

显然,第三种无疑是最好的。

在文学作品翻拍的过程中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提取符合当代发展需要的,摒弃违背社会发展趋势的。

在遵守一定的原则的前提下进行合理的娱乐创新是时代发展的必要,也是人们生活的需要。

而遵从原著是指最大限度的保留原作品的精神和思想内容。

相比之下,可见遵从原著的翻拍虽最大程度的保留了作品的原本,却显得过于古板,干涩。

其次,文学作品本身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而娱乐创新能打破这种局限性,使其更符合时代特征和当代价值取向。

文学承担着文化的修正功能,而翻拍的创新是实现其修正功能和合理反映当代社会生活的有效途径。

创新的翻拍本身也是文学作品创作精神的延续。

再者,娱乐创新是社会文化和人文价值发展的大趋势。

文学是一种艺术,而艺术是反映现实生活的意识形态,现实生活离不开娱乐、创新。

娱乐是一种表现喜怒哀乐,并带有一定启发性的活动,也是文化、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趋势;是人们对美好生活追求的体现,更是社会关系的创造和维持的润滑剂。

经典名著翻拍成影视作品利大于弊结辩稿

经典名著翻拍成影视作品利大于弊结辩稿

结辩稿感谢评委,感谢主席,感谢对方辩友的精彩发言。

首先,我想对对方辩友出现的几点错误加以纠正。

第一,对方辩友强调当前社会影视行业商业化的趋势过大,因此很难体现名著本身的文化价值和文化内涵,不利于坚守艺术的理想与追求,不利于经典的传承。

但对方辩友,我们对经典名著进行翻拍,进行诠释和重读,这本身就是一种文化的继承和发展啊。

我们不否认翻拍经典名著包含一定的商业因素,但不代表我们承认不含商业因素的翻拍就能体现名著的内涵,就有利于文化传承。

第二,对方辩友论证,在消费主义至上和资本逻辑推动之下,一些翻拍脱离原著基本价值,对其进行颠覆式改编、肢解式翻拍,不利于名著本身的传承和当前影视业的发展。

但对方辩友不要只盯着低水平的作品,而不去客观看待整个现状。

翻拍作品中其实不乏佳作,也有其可圈可点之处。

对方辩友不要抓住少数几个例子,以偏概全啊。

第三,对方辩友提到经典题材反复重拍,对旧有作品不断复制,加剧了原创作品的枯竭,不利于影视业健康发展。

但我方想告诉对方辩友,经典名著的翻拍不仅是一个简单的重现,更是一个再度创作,再度阐释的过程。

翻拍过程中会有创新的元素,在一定程度上丰富充实原著。

更何况经典名著翻拍本来就是影视产业发展的正常现象。

我方今天的论点是经典名著翻拍成影视作品利大于弊,经典名著是一个民族在漫长历史进程中形成的反映本民族精神和文化传统的艺术精粹,因而通过翻拍这些承载了民族精神内蕴的名著,既是名著在当代增值的必要路径,也是文化实现古今承接的有效手段。

下面,我将从以下三方面论证我方立场。

第一,翻拍经典名著有利于扩大名著的传播范围,提高普及度。

随着社会以及市场经济的发展,名著遭到了其他文化元素强烈的冲击,它们在人们心中的印象在模糊,地位在下降。

除了不得不学的课文外,还有多少年轻人肯不看电视、不听歌、不上网,而是捧起大部头名著静静通读,并被其字字珠玑所感染陶醉呢?影视作品具有一定的社会意义和社会影响力,它的受众在各个年龄段上相比书籍来说都要更广,有利于使不爱看书的人通过影视作品来了解名著。

经典翻拍利大于弊的立论稿

经典翻拍利大于弊的立论稿

正方一辩立论稿:经典翻拍利大于弊(谢谢主持人,各位评委,各位同学,大家中午好!)古语有云:名不正则言不顺,那么先让我们来清晰一下经典的概念。

何为经典,在这次辩题中“经典”是一个较为具体的概念,能被翻拍,自然就是影视剧,所以,此次辩题中的“经典”,就是具有典范性、权威性并且产生巨大影响力的经典影视剧。

比如:87版的《红楼梦》。

而翻拍,是建立在这些经典影视剧的基础上进行的拍摄,我们不否认翻拍有其弊端,但是,在影视剧成为现代大众不可缺少的娱乐项目时,它的出现已是不可避免,它所存在的价值也无可非议。

因此,我方的观点是:经典翻拍,利大于弊。

下面我从三方面阐述我方的观点:第一,对于被翻拍的经典作品,意义重大。

作为一个时代的经典,就是反映了那个时代的人文精神和社会特点,经典翻拍恰是对这种经典文化的传承和推行。

翻拍所遵循的三个原则:忠实原著,注重审美,适度创新。

这才使经典作品能够跟上时代潮流,能够代代传承,能够丰富并发展。

而在外国市场推行中国经典文化的影视作品时,没有人能否认,科技进步使翻拍作品比原来的经典更具有竞争力和发展前景。

第二,对于社会发展,经典翻拍具有促进作用。

在新旧影视作品的对比中,更能凸显当代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人文精神的发展状况。

经典的翻拍促使影视产业在继承中不断创新,让电影电视的高科技技术不断升级。

同时,让时代的主流文化融合在经典中传播。

第三,对于人民大众,经典翻拍无疑是不可或缺的。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闲暇娱乐时间的增多,对于精神文化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对于影视剧的视听要求越来越高,经典的一次次翻拍也是在不断地迎合新一代人的审美需求,这已经成为一个不可逆转的潮流。

金庸的著名武侠小说拍成过不少经典影视剧,但是翻拍仍在继续,观众也乐此不疲,不同的演员,不同的场景,不同的视听效果会给人以新的心灵感受。

不同的时代要有不同的包装,中国传媒大学的秦俊香教授就认为,“翻拍要以当代意识去关注原作,做当代性阐释。

”这是对文艺经典的不断诠释和重读,本身也是一种文化传承和文化抢救。

文学作品改编必须忠于原著 辩论赛

文学作品改编必须忠于原著 辩论赛

文学作品改编影视作品应不应该忠于原著我方观点:文学作品改编影视剧应该忠于原著(引申:还原作品最重要)概念问题:改编,著作权法术语,指在原有作品的基础上,通过改变作品的表现形式或者用途,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

改编的意思改编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不改变作品原来类型而改编作品,如将长篇著作缩写为简本。

二是在不改变作品基本内容的情况下将作品由一种类型改编成另一种类型,如将小说改编成剧本。

忠于原著的意思,并不是完全一字不漏照抄名著,文学文学作品和影视作品的形式不同使他并不能完全照搬名著来展现。

我们所说的忠于名著,是要在遵从文学作品主旨和设定上进行改编,你要去尊重著作本身的精神,保留它的内涵,这就是忠于原著的表现。

同人被广泛用于指代爱好者用特定文学、动漫、电影、游戏作品中人物再创作、情节与原作无关的文学或美术作品二次创作包括了仿作、改编、引用并加以发挥等创作模式。

应该表示情理上、道义上必然或必须如此影视是电影艺术和电视艺术的统称,是现代科学技术与艺术相结合的产物。

中文中的影视不但包括了电影和电视剧,还有动画等通过拍摄,绘画,等手段制作出来的,带有故事性的影片。

原因:一,受众。

通过文学作品改编影视剧,他拥有最基础的受众就是原本文学作品的读者或者听过这本书想去了解的人,如果这个影视作品没有忠于原著进行改编,和原著本身有差距,那么这些差距很大时候是会带给原本的读者一种落差值从而丧失这个群体。

二,作品本身的精神价值。

之前都说了一个文学作品只有足够优秀,它才会有改编的价值,那么一个足够优秀的作品,它就有它的闪光点所在,一个不忠于原著的改编可能会丧失本作的价值,那么一个没有其本身价值的作品,不过是披着文学作品名号的影视剧而已三,物质价值的扰乱性。

我们学过政治的文科生都知道,市场调节弊端有一个叫做自发性。

自发性的意思就是由于对于更高利润的追逐,导致哪里有更高的利润的市场机会,各种市场资源便会自发的给哪里增加。

直接就是什么有钱就做什么。

《名著翻拍弊大于利》辩论案

《名著翻拍弊大于利》辩论案

《当代社会,名著翻拍弊大于利》立论谢谢主席,大家好!刚刚正方一辩与我们分享了她们对于名著翻拍的看法,她们最大限度的向我们挖掘了名著翻拍的利处,我方承认名著翻拍并非百害而无一利,但当我们用一种严肃的态度更清醒的看待这一沉重的话题的时候,我们看到的,在当代社会,名著翻拍真的像对方辩友所说的那么理想化吗?当代社会影视行业的背景真的是对方辩友所描述的那样吗?各位不妨再听听我方的看法。

首先我们应该明确几个定义。

我们今天讨论的当代是目前的时代,指21世纪,而名著,毋庸置疑是指具有较高艺术价值和知名度,能够经过时间考验,经久不衰,被广泛流传与认可的文字作品。

而我们今天讲的名著翻拍是指将名著改编成电影、电视剧的方式呈现给观众。

今天,我们探讨当代社会,名著翻拍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自然是要看它是否有利于名著本身的传承以及当今社会影视行业的发展了。

我方认为,当代社会名著翻拍弊大于利,原因如下:首先,在当代社会影视行业商业化趋势过大的情况下,名著翻拍很难体现出名著本身的文化价值与精神内涵,不利于名著本身的传承。

我方承认,名著翻拍扩展了名著的传播途径,也存在创新。

但我们更应该清楚的看到名著的翻拍在消费主意和资本逻辑的推波助澜下越来越难以坚守艺术的追求和理想,创新也在搏人眼球的利益追逐中误入歧途。

譬如新版《红楼梦》中,寓意深刻的《好了歌》被当做调侃的对象一笑而过,而黛玉竟用裸死的方式搏人眼球,这不正是对当下低俗之风的迎合吗?这种迷失了精神内涵的传播和违背了文化价值的创新还能说是有利于名著的传承吗?其次,当代社会名著及其所代表的经典题材反复重拍、对旧有作品不断复制的影视业创作倾向加剧了原创剧本枯竭的现状,不利于影视产业的健康向上发展。

我方不否认名著翻拍的确缓解了当代社会优秀原创作品匮乏的尴尬境地,但是,我们更应该看到的是名著翻拍大量占用了投拍资本,吸引了观众的眼球,抢占了好的播出平台使优秀原创剧本投拍难,而拍出后又面临展播难,这无疑又是对原创作品生存空间的挤压,这不是给这一尴尬的现状火上浇油吗?这又如何促进当代影视行业的健康向上发展呢?今天,当名著被不断翻拍,却被观众频频称“雷”引来骂声一片的时候;当广电总局对四大名著的翻拍被迫喊停的时候;当好的自创影视作品日渐稀缺的时候,我们还能说名著翻拍给与了我们文化的熏陶,推动了当代社会的影视发展吗?我们还有理由相信,在当代,名著翻拍利大于弊吗?《当代社会,名著翻拍弊大于利》赛案一、名词解释1、当代社会:21世纪,当今社会(社会心理学上划分不同)。

成功作品应该反翻拍一辩陈词

成功作品应该反翻拍一辩陈词

谢谢主席,各位评委以及对方辩友,我方认为成功作品应该翻拍。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何谓翻拍:这是一个很广泛的概念。

翻拍包括照片、图片、绘画等的翻拍和电影、电视剧的翻拍以及将小说、漫画等改编为电影、电视剧的翻拍。

下面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论述我方观点:一:从艺术创作方面,翻拍是对艺术更高成就的追逐。

一部成功的作品,能说它是相关艺术的巅峰吗?显然不能。

我们都知道艺术无止境,在艺术创作的路上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对成功作品进行翻拍就是追求更高的艺术造诣。

其次,对成功作品进行翻拍,也是为创新提供可能的条件,以得到更好的作品。

二、从文化传播方面,翻拍可以对成功作品作进一步了解,可以让更多的人接触到成功的作品,我想在座的各位应该知道《亮剑》,但我相信很少有人是从原著作品中了解到《亮剑》的。

所以将成功的作品翻拍成电视剧电影等,可以让更多的人接触到成功的作品。

其次在我国现阶段还有部分人是文盲,如果让他们从原著中了解到成功作品,可能不太现实,但是如果将成功作品翻拍成电视剧或者电影,那么了解到成功作品的人将大大增加。

所以将成功作品进行翻拍,有利于文化的传播。

三、从商业方面来看,翻拍经典影视作品可以获得巨额的经济利润。

据腾讯网披露:新<三国>总售价2.3亿,盈利50%;新<水浒>总售价1.6亿,盈利42.6%;从这可以看出翻拍是有市场需求的,可以带来巨大的经济效应,以带动经济的发展。

四、社会发展方面看,翻拍更适合社会的进步。

我们都知道社会不断在进步,人类的审美价值也在不断的发生变化,这时,对一些东西的需求自然也会发生改变,以前的东西不再全部符合我们的口味,但为了传承经典,翻拍才是最好的选择。

所以说对成功作品进行翻拍,艺术创作方面需要,文化传播方面也需要,商业和社会发展更需要。

所以我方坚持认为成功作品应该翻拍。

成功的作品应该还是不应该拍续集?辩论赛 反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

成功的作品应该还是不应该拍续集?辩论赛 反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

成功的作品应该还是不应该拍续集?辩论赛反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反方一辩辩词:尊敬的评委、各位观众:我们反方一方认为,成功的作品不应该拍续集。

我们将从创作原创性、艺术价值和观众体验三个方面来阐述我们的观点。

首先,创作原创性是一个成功作品的重要标志。

一部成功的作品通常是由创作者用心打磨而成,他们在创作过程中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和努力。

拍摄续集可能会削弱原作的独特性和创新性,导致作品失去原有的魅力。

观众们喜欢原创作品,他们渴望看到新的故事和新的创意,而不是看到故事的延续。

其次,艺术价值是评判一部作品的重要指标。

成功的作品往往在艺术上有独特的风格和深度,它们通过独特的叙事方式、精良的制作和深刻的主题引起观众的共鸣。

然而,拍摄续集可能会降低作品的艺术价值。

续集往往会重复原作的故事线和角色,缺乏新的创意和突破。

这样的续集很容易被观众认为是商业炒作,而不是真正有艺术追求的作品。

最后,观众体验是衡量一部作品成功与否的重要因素。

观众们希望通过观看作品来获得情感上的满足和思考上的启发。

然而,拍摄续集可能会破坏观众的体验。

观众们可能会对续集的故事发展感到失望,觉得续集没有原作那样精彩。

这样的负面体验可能会影响观众对整个系列作品的评价,甚至导致观众对原作的印象产生负面影响。

综上所述,我们反方一方认为,成功的作品不应该拍续集。

拍摄续集可能会削弱作品的原创性、降低艺术价值和破坏观众体验。

我们应该尊重原作的独特性和创新性,给观众带来更多新的故事和创意。

谢谢!反方二辩辩词:尊敬的评委、各位观众:我们反方二方将继续阐述成功的作品不应该拍续集的理由。

我们将从商业利益、创作动力和作品完整性三个方面来支持我们的观点。

首先,商业利益是拍摄续集的主要动机之一。

制片方通常会考虑到续集的商业潜力,因为续集往往能够吸引原作的粉丝和观众,从而带来更多的票房收入。

然而,这种商业动机可能会导致制片方过度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了作品的质量和艺术追求。

成功的作品应该拍续集 反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

成功的作品应该拍续集 反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

成功的作品应该拍续集反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一辩:尊敬的评委老师、各位辩手和观众朋友们,我是反方的一辩,今天我要就"成功的作品应该拍续集"这个命题发表我的观点。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点,成功的作品并不一定需要拍续集。

有些作品的成功在于它们的独特性和完整性,拍续集只会削弱它们的魅力和影响力。

比如,电影《肖申克的救赎》和《阿甘正传》等经典作品,它们的成功在于它们完整的故事情节和深刻的主题,没有必要再去拍续集来延续它们的影响力。

其次,拍续集并不一定会成功。

虽然有些续集也取得了不错的票房成绩,但大多数续集都无法超越原作的影响力和口碑。

拍续集需要有更高的投资和风险,同时也需要更高的创作能力和创新精神,否则只会成为一场失败的尝试。

最后,拍续集会让观众失去对原作的感受。

如果一部作品已经成为经典,那么它的观众已经对它有了深刻的感受和理解,再去拍续集只会让观众对原作的感受变得模糊和混淆。

拍续集会让观众看到的只是一个商业化的延续,而不是原作的真正内涵和价值。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成功的作品不一定需要拍续集,拍续集也不一定会成功,而且拍续集还会让观众失去对原作的感受。

因此,我们反对"成功的作品应该拍续集"这个命题。

谢谢!二辩:尊敬的评委老师、各位辩手和观众朋友们,我是反方的二辩,我将从艺术性、商业性和观众需求三个方面来阐述我们反对拍续集的理由。

首先,拍续集会削弱原作的艺术性。

一个成功的作品往往是因为它独特的艺术风格和深刻的主题而获得成功,而拍续集却需要在原作的基础上进行延伸和发展,这就会破坏原作的完整性和独特性,从而削弱了它的艺术性。

其次,拍续集往往是商业化的延续。

拍续集需要更高的投资和风险,因此制片方往往会选择已经成功的作品来拍续集,以获取更高的票房收益。

这种商业化的考虑会让拍续集的质量受到影响,从而无法达到原作的水平和影响力。

最后,观众的需求也是一个问题。

虽然有些观众希望看到他们喜欢的角色和故事情节继续下去,但也有很多观众认为拍续集只是为了商业利益而不是为了艺术创作,从而失去了对原作的认同和支持。

成功的作品应该拍续集四辩稿

成功的作品应该拍续集四辩稿

尊敬的主席、评委、对方辩友和观众朋友们正方四辩在这里向大家问好!在这里,请允许我重申我方观点.成功的作品应该重拍,经过刚才精彩的辩论,对方辩友侃侃而谈,但是请对方辩友不要用您高超的语言技巧和华丽的辞藻来误导大家,我们不难发现对方辩友几处漏洞,下面请允许我一一指出:1.对方辩友不断强调续拍失败的案列,但请问对方辩友对于2009年9月10日《华盛顿邮报》的全国统计,在有史以来最受观众欢迎的186部影片中续集的成功率高达70%这一现象如何解释?2.2.对方辩友还提到,但是不是有.....3.对方辩友还把.. .拿出来说事,那么对方辩友有没有听清楚我方在辩中提到的所以.....4.对方便还一直纠结于...... ,不知道对方辩友有没有听过. ...因而....这不正就是我方的观点吗5.对方辩友一直在回避我方提出..(问题),现在就有我来替您回答....6.对方辩友总对...模糊概念,偷梁换柱,这难道实在无力的同意我方观点吗.... 面且听我一一论证我方观点:成功的作品应该拍续集。

我方一辩在陈词阶段已经表明,之所以要对成功的作品拍续集首先是应观众的需求,接下来呢通过排续集可以进一步实现其艺术价值、提高商业价值以及社会影响力。

拍续集易产生经济效益,续集的投入产出比十分可观,可谓低碳环保、安全可靠;今天,我们和对方辩友在这里探讨这一命题,不但是要讨论续集这个艺术形式本身,更是要对步履维艰的民族影视业应该何去何从进行严肃的思考。

众所周知,中国并不缺乏才华横溢的影视艺术家,但是经营管理的相对滞后,却使得民族影视业常常是不得不面对春风不渡票房无岸,金鸡不立百花残的局面。

拍续集成系列正是当今影视强国上规模出效益的重要诀窍,致力于奋起直追,铸造辉煌的民族影视业,又岂肯让这一有效机制成为西方片商手中的独门暗器呢?我们坚信,只要秉承成功影视作品应该拍续集所引发出来的产业规模经营和资源优化配制的理念,民族影视业的玫瑰未来就一定不是梦。

成功作品应该被翻拍四辩稿(范文模版)

成功作品应该被翻拍四辩稿(范文模版)

成功作品应该被翻拍四辩稿(范文模版)第一篇:成功作品应该被翻拍四辩稿(范文模版)尊敬的评委主席、反方辩友:大家好!我方认为成功的作品应该被翻拍。

总结此场辩论,虽然我方多次提醒,反方辩友还是犯了以下几个错误:第一.对方辩友提到,翻拍出的影视剧肆意篡改原著,不利于还原真正的作品。

我方认为,首先,翻拍的确要遵循忠实原著、注重审美和适度创新的原则,大多数翻拍作品都是以原著为基础的,如果过于脱离就不能称之为翻拍,而是恶搞戏说了。

回想我们何时用过“忠实原著”来衡量《大话西游》呢?其次,翻拍本身就应该具有创造性,有自己独立的生命,绝不是一种复制。

艺术家之所以要翻拍,是因为他有自己的情感、思考、感悟要表达。

真正有内涵的翻拍作品,即使由于编导的理解不同、特效拍摄技术不够成熟等原因,导致了情节的大幅改动,不是依然能诞生好的作品吗?第二.关于翻拍作品“炒冷饭”、不出新的现象,我方已经予以否认了。

合理修改情节、加入个人理解难道不算创新?明显与对方辩友刚才提到的观点矛盾,在此不过多解释。

第三.对方辩友说成功作品已经是一个经典,经典不可超越,并且对新四大名著的翻拍狂轰烂炸。

要知道,老版的电视剧也是翻拍了原著啊,它依然被称为了经典不是吗?广电叫停翻拍名著,其实是为了避免同题材影视剧过于泛滥。

我方观点是,经典只有经过不断地改编和创作才能焕发出持久光泽,不同年龄段的观众铭记的经典只是属于他们那个年代的记忆。

翻拍的目的也不是超越,而是让人们在不同时期的思想潮流下都能关注那些成功作品,让站在新视角进行的每一次翻拍,都能唤起观众新一轮的视觉体验。

第四.对方辩友质疑翻拍的效果。

有些翻拍作品骂声不断,原因有很多。

可能是导演编剧的个人观念过于浓重,可能是因为研究不深入,也可能是观众的思维定势。

我方认为,这都是个别现象,是出现在拍摄环节的问题,决不能以偏概全,全盘否定了翻拍的应该性。

难道老版就是完美无缺的么?它同样也有不合时代的思想局限性,也有技术缺失的遗憾,在大众审美和科技手段飞速进步的今天,我们就完全可以用翻拍来弥补这个不足。

文学理解应该以作品为中心还是以读者为中心辩论赛反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

文学理解应该以作品为中心还是以读者为中心辩论赛反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

文学理解应该以作品为中心还是以读者为中心辩论赛反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一辩:尊敬的评委、各位辩手,今天我们的辩题是关于文学理解应该以作品为中心还是以读者为中心。

作为反方,我们认为文学理解应该以作品为中心。

首先,文学作品是一个独立的存在体,它有着自己的独特性和内在逻辑。

作品是作者通过特定的方式传递自己的思想、情感和价值观的产物,它是作者与读者之间的桥梁。

因此,作品应该是文学理解的中心,因为只有通过对作品本身的分析和理解,才能真正领会作者所要表达的意思。

其次,以读者为中心的文学理解容易受到主观因素的干扰。

每个人的经历和背景都不同,对同一件事物的理解也会有所差异。

如果以读者为中心来解读文学作品,就会出现各种各样的解读,这些解读可能并不符合作者的原意。

因此,我们认为以读者为中心的文学理解是不可靠的。

最后,以作品为中心的文学理解可以促进读者的审美素养的提高。

通过对作品的深入研究和理解,读者可以更好地领会作者的意图,从而提高自己的审美水平。

而以读者为中心的文学理解则容易让读者停留在自己的主观感受中,难以真正领会作品的内在意义。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文学理解应该以作品为中心,因为作品是文学创作的产物,是作者与读者之间的桥梁,只有通过对作品本身的分析和理解,才能真正领会作者所要表达的意思。

二辩:尊敬的评委、各位辩手,我是反方的二辩,我将继续阐述我们反方的观点。

我们认为以读者为中心的文学理解是不可靠的,因为读者的主观因素会对解读产生误导。

但是,我们并不是认为读者的主观感受无关紧要。

相反,读者的主观感受是文学作品得以传达情感和思想的重要途径之一。

作品的意义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它会随着时间和社会背景的变化而有所不同。

因此,读者的主观感受也是文学理解的一个重要方面。

在文学理解中,我们需要既关注作品本身,又要考虑读者的主观感受,这样才能更好地理解作品的内在意义。

此外,以作品为中心的文学理解容易陷入“恶意解读”的困境。

成功的作品应该拍续集 正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

成功的作品应该拍续集 正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

成功的作品应该拍续集正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一辩:尊敬的评委、各位辩手,大家好!我们认为成功的作品应该拍续集。

首先,续集可以更好地展现故事的深度和广度,丰富角色的性格和命运,让观众更好地理解和爱上作品。

其次,续集可以为观众提供更多的价值和体验,让他们更加沉浸在作品中,从而增强作品的影响力和美誉度。

最后,续集也可以为制片方带来更多的商业价值和利润,促进电影产业的发展。

因此,我们认为成功的作品应该拍续集。

谢谢!二辩:尊敬的评委、各位辩手,大家好!我们赞同一辩的观点,认为成功的作品应该拍续集。

首先,续集可以延续原作的精华和特色,让观众感受到更多的情感和思考。

其次,续集可以为观众提供更多的选择和参与感,让他们更加期待和热爱作品。

最后,续集也可以为制片方带来更多的机会和挑战,促进电影产业的创新和进步。

因此,我们认为成功的作品应该拍续集。

谢谢!三辩:尊敬的评委、各位辩手,大家好!我们认为成功的作品不一定要拍续集。

首先,续集可能会失去原作的魅力和创新,让观众感到厌倦和失望。

其次,续集可能会降低原作的品质和口碑,让观众对作品的评价产生负面影响。

最后,续集也可能会浪费制片方的资源和时间,从而影响电影产业的效益和发展。

因此,我们认为成功的作品不一定要拍续集。

谢谢!四辩:尊敬的评委、各位辩手,大家好!我们认为成功的作品应该拍续集。

首先,续集可以延续原作的魅力和情感,让观众更加深入地了解和喜爱作品。

其次,续集可以为观众提供更多的趣味和体验,让他们更加享受和回味作品。

最后,续集也可以为制片方带来更多的收益和声誉,促进电影产业的繁荣和发展。

因此,我们认为成功的作品应该拍续集。

谢谢!。

文学理解应该以作品为中心还是以读者为中心辩论赛正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

文学理解应该以作品为中心还是以读者为中心辩论赛正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

文学理解应该以作品为中心还是以读者为中心辩论赛正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一辩发言稿:尊敬的评委、各位辩友:我认为,文学理解应该以作品为中心。

首先,文学作品是作者用自己的语言和表达方式创作出来的,是作者对人生、对社会的反思和探索,是作者的精神财富。

因此,我们在理解文学作品时,应该以作品为中心,以作者的意图和表达方式为主要依据,深入理解作品所表达的思想和情感。

其次,以读者为中心的文学理解容易产生误解和偏见。

不同的读者有不同的生活经历和价值观念,对同一篇作品的理解也会有所不同。

如果我们只注重读者的主观感受,很容易产生误解和偏见,而忽略了作品本身的价值和意义。

最后,以作品为中心的文学理解有助于提高我们的文学素养和审美能力。

通过深入理解作品的内涵和形式,我们可以更好地欣赏和评价文学作品,提高自己的文学素养和审美能力。

因此,我认为文学理解应该以作品为中心。

二辩发言稿:尊敬的评委、各位辩友:我同意一辩的观点,文学理解应该以作品为中心。

首先,文学作品是作者的心血结晶,是作者对生活和社会的思考和感悟。

如果我们只关注读者的主观感受,忽略了作品本身的价值和意义,就会失去对作者的尊重和对作品的敬意。

其次,以作品为中心的文学理解有利于我们深入理解作品的内涵和形式。

通过仔细地品味作品的语言、结构、主题等方面,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作品所表达的思想和情感,从而提高自己的文学素养和审美能力。

最后,以读者为中心的文学理解容易产生主观偏见和误解。

不同的读者有不同的生活经历和价值观念,对同一篇作品的理解也会有所不同。

如果我们只注重读者的主观感受,就会忽略了作品本身的价值和意义,产生误解和偏见。

因此,我认为文学理解应该以作品为中心。

三辩发言稿:尊敬的评委、各位辩友:我认为,文学理解应该以读者为中心。

首先,文学作品是为读者而写的,作者的目的就是要让读者理解和欣赏自己的作品。

因此,我们在理解文学作品时,应该以读者的主观感受为出发点,从读者的角度出发,深入理解作品所表达的思想和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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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作品翻拍更应娱乐创新之四辩总结陈词
谢谢主席,下面将由我代表我方对本场比赛进行总结陈词:
俗话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今天对方辩友很明显在利其器上是做足了文章的。

孔子老子孟子庄子孙子韩非子、唐诗宋词水浒红楼西游记西厢记老残游记官场现形记史记三十六计倒背如流,司汤达巴尔扎克雨果莎士比亚海明威歌德托尔斯泰川端康成泰戈尔如数家珍,婉约派豪放派现实主义派荒诞派意识流派黑色幽默派未来主义派古典主义派蛋黄派各种派信手拈来,对方辩友在文学上的造诣套用凤姐的一句名言,就是“9岁起饱读诗书20岁登峰造极,往前面推300年往后面推300年,600年之内都不可能有人超越啊”!今天对方辩友装那么多书那么多的原著在脑子里确实是够累的,所以难免产生的知识上的混淆和逻辑上的谬误,我方灰常淡定地表示可以理解,希望场下的各位也要保持淡定呐~ 众所周知文学作品的翻拍…而对方辩友却…这是其一;…这是其二;…这是其三。

下面请允许我重申我方观点:
首先我方文学作品翻拍指的是在保持该作品文化精华的前提下,进行合理的娱乐化和创新化的翻拍;其次,因为文学作品有它的时代局限性,将原著照搬上屏幕多少显得有些不合适宜,而进行娱乐创新的改编后不仅能够打破这种局限性,还能使作品达到新的高度;再次,娱乐化是社会和文化发展的大趋势,文学作品翻拍自然也应顺应这个潮流;最后,娱乐创新是文学翻拍的方向。

在这个方向的指引下我们的翻拍不仅能更好地实现文学作品在价值观构建和精神成长上的重要作用,同时也能获得更高的商业利益。

如此两全其美的方法,饱读诗书见多识广的对方辩友为何要弃而不用呢?
聚集了俄罗斯、意大利、英国、法国、波兰和西班牙6国工作人员,花费了2600万欧元拍摄而成的新版《战争与和平》因其原著如雷贯耳的名气和电影翻拍时创新手法的大胆运用,而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不知道各位亲爱的对方辩友有没有看过,没看过的话建议回去要赶紧看看哦~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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