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不适用缓刑
什么是缓刑
什么是缓刑一、缓刑什么意思一、缓刑什么意思1、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2、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3、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二、缓刑六个月是什么意思1、缓刑六个月的意思是:暂缓执行,六个月是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下列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2、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职务犯罪不能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职务犯罪不能缓刑的情形有哪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缓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不如实供述罪行的;不予退缴赃款赃物或者将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属于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的;犯有数个职务犯罪依法实行并罚或者以一罪处理的;曾因职务违纪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分的。
要是公民涉嫌构成职务犯罪的话,此时在满足《刑法》中规定的缓刑条件,则也是可能被宣告缓刑的。
但就职务犯罪来看,我国规定了一些不能缓刑的情形,那到底▲职务犯罪不能缓刑的情形有哪些?小编马上为你做分析解答。
▲一、职务犯罪不能缓刑的情形有哪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缓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一)不如实供述罪行的;(二)不予退缴赃款赃物或者将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三)属于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的;(四)犯有数个职务犯罪依法实行并罚或者以一罪处理的;(五)曾因职务违纪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分的;(六)犯罪涉及的财物属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等特定款物的;(七)受贿犯罪中具有索贿情节的;(八)渎职犯罪中徇私舞弊情节或者滥用职权情节恶劣的;(九)其他不应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职务犯罪免于刑事处罚的条件1、不具有上述情形,全部退缴赃款赃物,依法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刑法规定的缓刑适用条件的贪污、受贿犯罪分子,可以适用缓刑;符合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不具有上述情形,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构成犯罪,一审宣判前已将公款归还,依法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刑法规定的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在案发前已归还,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2、人民法院审理职务犯罪案件时应当注意听取检察机关、被告人、辩护人提出的量刑意见,分析影响性案件案发前后的社会反映,必要时可以征求案件查办等机关的意见。
不应当判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不应当判缓刑的条件有哪些1、知识产权犯罪4种情形一般不适用缓刑:因侵犯知识产权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不具有悔罪表现的;拒不交出违法所得的;其他不宜适用缓刑的情形。
2、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缓刑制度是我国一项重要的刑罚制度,它体现了惩罚和教育相结合的法治理念,正确适应缓刑制度,不仅能够避免短期自由刑的弊端,利用社会力量鼓励犯人改过自新,节约司法资源,而且有利于家庭稳定,社会安定,减少社会矛盾,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但在司法实务中,也不是所有的罪犯都是可以被判缓刑的,我国法律中对不能缓刑的条件作出了规定,那到底不应当判缓刑的条件有哪些?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适用缓刑要满足哪些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所谓“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决确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
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虽然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他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判决确定的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
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
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
▲二、不应当判缓刑的条件有哪些1、知识产权犯罪4种情形一般不适用缓刑。
2007年4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的新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适用缓刑情形予以规范,以列举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四种情形一般不适用缓刑。
根据这一司法解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符合刑法规定的缓刑条件的,依法适用缓刑。
但是,司法解释同时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因侵犯知识产权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不具有悔罪表现的;拒不交出违法所得的;其他不宜适用缓刑的情形。
具有什么条件可以判缓刑
一、具有什么条件可以判缓刑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
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对象。
至于罪行性质相对更轻的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因法院不仅仅是根据罪行性质作出具体量刑,法院认为有必要适用管制刑罚进行处罚,所以故将管制刑列为不适用缓刑制度的独立刑种。
所谓“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决确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
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虽然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他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判决确定的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犯罪人尚未适用缓刑,因而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只能是审判人员的一种推测或预先判断,这种推测或判断的根据,依法只能是犯罪情节较轻、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
在这两个因素中,犯罪情节较轻属于已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应当综合主观恶性与客观危害两个方面加以综合评判。
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属于未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人的再犯可能性较小,应当根据犯罪人的罪后各种表现,并适当考虑犯罪人的一贯表现作出评判。
3.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
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
二、缓刑被撤销的情况有哪些?法律快车提醒您,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1.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2.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3.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4.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5.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可以适用缓刑的标准是什么
可以适用缓刑的标准是什么(一)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以上两条缺一不可。
(三)刑法规定,对累犯,不论其刑期长短,一律不能适用缓刑。
缓刑是一种对犯罪分子很有利的制度,但实践中适用缓刑的条件要求是很严格的,要是没有达到规定的条件标准,那自然就是不会被判缓刑。
从《刑法》中的规定来看,究竟可以适用缓刑的标准是什么呢?小编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可以适用缓刑的标准是什么1、认定适用缓刑制度,除满足积极条件外,还要满足其消极条件,即不能适用缓刑的条件,具体来说:(1)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
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
(2)知识产权犯罪4种情形一般不适用缓刑。
2007年4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的新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适用缓刑情形予以规范,以列举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四种情形一般不适用缓刑。
根据这一司法解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符合刑法规定的缓刑条件的,依法适用缓刑。
但是,司法解释同时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因侵犯知识产权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不具有悔罪表现的;拒不交出违法所得的;其他不宜适用缓刑的情形。
2、认定适用缓刑制度要注意,同一犯罪中,优先考虑适用缓刑的情形:(1)过失犯罪相对于故意犯罪要优先考虑。
(2)少年犯相对于成年人犯罪要优先考虑。
(3)轻微性质的犯罪相对于严重性质的犯罪优先考虑。
(4)从犯、胁从犯相对于主犯优先考虑。
(5)中止犯、预备犯、未遂犯相对于既遂犯要优先考虑。
(6)积极赔偿的相对于消极赔偿的要优先考虑。
(7)刑事诉讼一开始就认罪并始终认罪的相对于时供时翻的优先考虑。
数罪并罚有可能缓刑吗
一、数罪并罚有可能缓刑吗有可能缓刑。
犯有数罪的犯罪分子,一般来说要比犯有一罪的犯罪分子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这就意味着,想要申请缓刑会难度更大,甚至在很多时候不能申请缓刑,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完全不可能申请缓刑。
如果数罪并罚最后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就能申请缓刑,因为也符合了申请缓刑的条件,但是能否申请成功,还得看相关机关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第七十四条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根据刑法规定,缓刑的适用应当具备刑种条件、实质条件和排除条件:(一)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是缓刑适用的刑种条件。
(二)对犯罪分子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是缓刑适用的实质条件。
(三)犯罪分子不得为累犯是缓刑适用的排除条件。
二、适用缓刑的条件法律快车提醒您,适用缓刑的条件如下:1.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2.犯罪情节较轻;3.有悔罪表现;4.没有再犯罪的危险;5.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三、适用缓刑案底可以撤销吗,缓刑案底一般不可以撤销。
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也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案底是个人的刑事犯罪记录,缓刑在一定期限内仍然有执行原判决的可能,因此案底不可以删除。
缓刑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适用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缓刑具备的条件有哪些适用缓刑的条件是什么适用缓刑必须符合三个条件:1、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较轻、危害较小的犯罪分子;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再危害社会的;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
缓刑有一定的考验期限。
缓刑是一种对犯罪分很有利的制度,因为只能在法官量刑处罚的时候同时宣告缓刑,因此就需要在诉讼过程中争取缓刑才行。
不过此时要满足规定的条件,那法律中规定的缓刑具备的条件都有哪些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缓刑适用的形式条件缓刑适用的形式条件是指缓刑的适用方式。
目前绝大多数国家判处缓刑的方式有:判处一定年限的自由刑,同时宣布若干年的暂缓执行期(1至5年),在规定的时期内不犯新罪,则原判的自由刑不再执行。
也有国家宣告的缓刑在自由刑执行完毕后还必须再执行缓刑,或者将缓刑作为一种刑罚由法院直接判处。
我国属于前一种方式,法院在宣告缓刑的同时,确定适当的考验期限。
我国刑法典第73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这可以说是缓刑适用的形式条件。
缓刑与免除刑事处分的区别就在于缓刑在一定时期内仍然保留执行原判刑罚的可能性,即在缓刑考验期内如果犯罪分子没有再犯新罪,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反之,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则应当撤销缓刑,并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我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另外,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也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二、缓刑适用的限制条件缓刑适用的限制条件是指法律明文规定限制缓刑适用的情形。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只有在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的情况下,才可以适用缓刑。
适用缓刑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适用缓刑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法律对于每一个人都是近乎于理智,甚至是冷血的。
因为我国法院会用严格的法律法条来衡量每一项案件,这样才显示了司法制度的公平公正。
因此在对缓刑执行的时候,也是有着严格的限制的,只有符合标准才会对当事人判缓刑。
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适用缓刑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适用缓刑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所谓可以宣告缓刑,是指法院对犯罪人既可以适用缓刑,也可以不适用缓刑,但“可以”一词是有倾向性的,即,一般情况下要适用缓刑,特殊情况下才不适用。
根据刑法第72条和第74条的规定,犯罪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7个条件才“可以”适用缓刑:1、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里的“被判处”,是指宣告刑,不是指法定刑。
即使法定刑远远大于三年,如果因为减轻处罚等原因,实际上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也可能适用缓刑。
这里只有宣告刑的限制,没有犯罪性质或罪过种类等限制,不管犯什么罪,不管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都可能被宣告缓刑。
2、犯罪情节较轻。
这是对第1个条件的重申,即,只有犯罪情节较轻者,才可以适用缓刑。
所谓犯罪情节较轻,是指犯罪事实本身不严重,社会危害性不大,比如主观恶性不大、客观危害较小等。
与犯罪事实无关的情节,如犯罪以后自首、坦白、立功等表现,是累犯、惯犯还是初犯、偶犯,是未成年人还是成年人等,均属于犯罪后的表现或者犯罪人个人情况,可能影响其他几个条件的认定,但本身不属于犯罪情节。
3、有悔罪表现。
指犯罪人对于自己的犯罪感到后悔,并真诚地表示出来。
如在法庭上痛哭流涕,表示对不起被害人,并通过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等。
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或者有立功表现等均不一定属于有悔罪表现。
是否具有悔罪表现,对于预测犯罪人在缓刑考验期间是否会再次犯罪,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缓刑期间的限制有哪些什么情况下会判缓刑
缓刑期间的限制有哪些什么情况下会判缓刑缓刑是对犯罪分⼦进⾏处罚的⼀种措施,是对犯罪分⼦进⾏⼈⾝⾃由的限制,⽽判处缓刑是有⼀定条件的,并且缓期⼈员在考验期内要遵守相关的规定,那么缓刑期间的限制有哪些?什么情况下会判缓刑?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缓刑期间的限制有哪些什么情况下会判缓刑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应当遵守法律、⾏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经考察机关批准。
缓刑罪犯参加劳动,应同⼯同酬。
如果同时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应执⾏。
缓刑有条件地变更有两种情况:⼀是罪犯在缓刑期间表现良好,不再犯罪,可以在缓刑期满后不再执⾏原判或者缩短缓刑考验期。
⼆是罪犯在缓刑期内⼜犯新罪,则应由法院撤销缓刑,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处以新的刑罚。
此外,根据刑法第449条规定,在战时,对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现实危害宣告缓刑的犯罪军⼈,允许其戴罪⽴功,确有⽴功表现时,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
这是⼀种特殊的缓刑规定,是在特定情况下对特定的对象缓刑执⾏的特殊处理制度,有着严格的条件限制。
什么情况下会判缓刑根据我国《刑法》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犯罪分⼦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缓刑的附条件不执⾏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对象只能是罪⾏较轻的犯罪分⼦。
⽽罪⾏的轻重是与犯罪⼈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
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的罪⾏较轻,社会危害性较⼩。
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因其罪⾏较重,社会危害性较⼤,⽽未被列为适⽤缓刑的对象。
2、根据犯罪分⼦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这是适⽤缓刑的根本条件。
也即有些犯罪分⼦虽然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予关押不⾄于危害社会的,才能适⽤缓刑。
缓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缓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在刑法的规定中,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一、缓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四条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二、缓刑的适用条件1.缓刑的适用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特定的犯罪分子。
这些人所犯罪行比较轻,如果罪行较重,判处的刑罚在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或者是累犯的,都不能适用缓刑。
不适用缓刑的罪犯包括哪些
不适用缓刑的罪犯包括哪些一)因侵犯知识产权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
二)不具有悔罪表现的;(三)拒不交出违法所得的。
涉嫌犯罪,如果在法院审理阶段能进行有效辩护,争取到缓刑,对犯罪嫌疑人整个家庭的影响也能减到最小。
但是争取缓刑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
那么,不适用缓刑的罪犯包括哪些?如果法院宣告了缓刑,缓刑的考验期是多长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不适用缓刑的罪犯包括哪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人,不得适用缓刑:(一)犯罪造成严重后果或使国家或他人造成重大损失5万元以上无法弥补的;(二)毒品犯罪的再犯;(三)犯罪动机、手段等情节恶劣或者将赃款用于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四)犯罪前一贯表现不好,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或者劳动教养两次或其他行政处罚三次以上的;(五)犯罪后认罪态度不好,不退赔、无悔罪表现的;(六)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七)犯罪涉及的财物属国家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款项和物资,情节严重的;(八)判处缓刑,可能激化社会矛盾的;(九)本分则已作限制性规定的。
虽没有上述情形,但适用缓刑不符合刑罚价值的,不适用缓刑。
▲二、缓刑的考验期是多长根据刑法第73条的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可见,缓刑考验期限不得短于原判刑期,可以等于或者长于原判刑期。
(一)拘役的考验期限最低不能少于2个月,最长不得超过1年,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最低不能少于1年,最高不能超过5年,在此范围内,缓刑考验期限等于或者长于原判刑罚。
(二)必须注意原判刑期与缓刑考验期限的比例关系,一般来说,考验期限应适当长于原判刑期。
例如,对于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的犯罪人宣告缓刑考验期限为5年,对于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人宣告缓刑考验期限为3年,虽然也是合法的,但不太合适。
【2019年整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为了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均衡,维护司法公正,根据刑法和刑事司法解释以及《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的规定,结合我省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量刑的指导原则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
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4.量刑要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确保刑法任务的实现;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近或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
二、量刑的基本方法1.量刑步骤(1)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以外的犯罪数额、犯罪次数、犯罪后果等反映社会危害性的犯罪事实,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3)用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确定拟宣告刑;(4)根据法律规定并综合考虑全案情况,确定宣告刑。
2.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的方法(1)具有单个量刑情节的,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直接乘以基准刑得到拟宣告刑。
(2)具有多种量刑情节的,先用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防卫过当、避险过当、从犯、胁从犯、教唆犯、未成年人犯罪、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等罪中量刑情节采用连乘方法依次调节基准刑;在此基础上,再用罪前、罪后量刑情节进行调节,罪前、罪后量刑情节的调节方法采用同向相加、逆向相减方法(计算公式详见附则)。
(3)被告人犯数罪,同时具有适用各个罪的立功、累犯等量刑情节的,先用各个量刑情节调节个罪的基准刑,确定个罪所应判处的刑罚,再依法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的刑罚。
不适用缓刑条件都有哪些 缓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不适用缓刑条件都有哪些缓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如果缓刑会在居住区造成不良影响的,会不适用缓刑。
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关于适用缓刑,我国相关法律中处理规定适用的条件外,同时对不适用缓刑条件也是作出了明确规定的。
而这个不适用缓刑条件其实也就是不能对罪犯适用缓刑的情形。
那究竟在这方面法律中是如何规定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缓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一)所犯罪行属非恶性犯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过失犯罪的;犯罪后有自首、立功表现的;从犯、协从犯,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或者精神障碍的;赔偿被害者的损失或者被害人请求免予处分的;属初犯、偶犯,因判刑失业,家属无人抚养,陷于失学,受馁状态的。
(三)未受过刑罚处罚,未因同种行为受过劳动教养或者三次以上治安处罚的。
缓刑考验期间的时间起算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由于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刑期,所以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缓期考验期。
▲二、不适用缓刑条件都有哪些1、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2、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刑法修正案八修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3、侵犯知识产权犯罪4种情形一般不适用缓刑2007年4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的新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适用缓刑情形予以规范,以列举的方式进一步明确:4种情形一般不适用缓刑。
根据这一司法解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符合刑法规定的缓刑条件的,依法适用缓刑。
但是,司法解释同时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因侵犯知识产权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不具有悔罪表现的;拒不交出违法所得的;其他不宜适用缓刑的情形。
哪些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
哪些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一)因侵犯知识产权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二)不具有悔罪表现的;(三)拒不交出违法所得的;(四)其他不宜适用缓刑的情形。
(五)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热门城市:温江区律师新密市律师崇州市律师武功县律师蓬安县律师五台县律师岳麓区律师双桥区律师涉嫌犯罪,如果在法院审理阶段能进行有效辩护,争取到缓刑,对犯罪嫌疑人整个家庭的影响也能减到最小。
但是争取缓刑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
那么,哪些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呢?本文将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哪些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人,不得适用缓刑:(一)犯罪造成严重后果或使国家或他人造成重大损失5万元以上无法弥补的;(二)毒品犯罪的再犯;(三)犯罪动机、手段等情节恶劣或者将赃款用于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四)犯罪前一贯表现不好,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或者劳动教养两次或其他行政处罚三次以上的;(五)犯罪后认罪态度不好,不退赔、无悔罪表现的;(六)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七)犯罪涉及的财物属国家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款项和物资,情节严重的;(八)判处缓刑,可能激化社会矛盾的;(九)本分则已作限制性规定的。
虽没有上述情形,但适用缓刑不符合刑罚价值的,不适用缓刑。
▲二、缓刑的考验期是多长根据刑法第73条的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可见,缓刑考验期限不得短于原判刑期,可以等于或者长于原判刑期。
(一)拘役的考验期限最低不能少于2个月,最长不得超过1年,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最低不能少于1年,最高不能超过5年,在此范围内,缓刑考验期限等于或者长于原判刑罚。
(二)必须注意原判刑期与缓刑考验期限的比例关系,一般来说,考验期限应适当长于原判刑期。
例如,对于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的犯罪人宣告缓刑考验期限为5年,对于被判。
缓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缓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一)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这说明,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不能适用缓刑。
(二)犯罪分子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对其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即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要是罪犯在最后判刑的时候能够被适用缓刑的话,那当然是最好的,此时虽然还是要遵守一定的规定,但至少不用实际的在监狱或看守所服刑。
但具体来说适用缓刑也是有条件限制的,那到底▲缓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缓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缓刑是指对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罪犯,有条件地暂缓执行所判处的刑罚、并在一定期限内予以考验,并保留执行的可能性,以达到刑罚目的的一种执行制度。
缓刑不是刑种,而是刑罚具体运用的一种特殊执行方式。
缓刑的适用有严格的条件,只针对罪行较轻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或因判刑而致家人抚养、照顾发生严重困难,本人可能失学等的罪犯。
根据刑法第6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根据其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刑法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二、缓刑是怎样执行的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7条第1款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宣告缓刑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后,人民法院应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送交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将罪犯交由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考察。
对于被判处缓刑的罪犯,在宣告缓刑时,应同时宣告缓刑的考验期。
根据我国刑法第73条的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即使对犯罪人已先行羁押,羁押的期间也不计算在缓刑考验期限的时间之内,更不能将先行羁押的期间折抵缓刑考验的时间。
2022年法考主观题真题
2022年法考主观题真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被诉的职务犯罪案件中所涉及的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则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两年内不得重新进入司法机关从事法律工作。
对于本单位职工实施犯罪的具体行政行为不适用死刑,但不适用缓刑或者无期徒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适用缓刑:1、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次犯罪的。
2、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日起,累犯或者过失犯罪的。
3、人民法院在对犯罪分子执行刑罚过程中,发现犯罪分子有前科劣迹或者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应当宣告缓刑。
4、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已经执行完毕而不移交执行法院的,宣告缓刑对被执行罪犯没有任何意义。
不适用缓刑的情况是:(1)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结合该犯罪分子在所居住地区或行业内发生的比较严重且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犯罪案件来确定。
所以应该将缓刑适用到所有案件中来,因为刑法上对于过失犯和教唆犯只有在所不同于故意犯罪时才成立。
但刑法上对于重大过失或者其他情节却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才会构成犯罪,因此即使被告人有重大过失的话,也不能定罪量刑。
5.某被告有正当工作,其收入并不比别人差甚至要好得多但是其父亲去世早于自己了(2岁)。
其母便带着两个孩子把儿子拉扯大到一个村里去打工。
由于孩子在当地读书又是爷爷、奶奶照顾,因此家中只剩老母亲一人要生活非常困难。
有一个学生因给家里打电话等原因跑了好几趟也没找到还在读书的母亲(2岁),于是想着去跟爷爷奶奶住一段时间再回家看看父母或者妹妹。
于是趁家里不注意用摩托车把儿子拉到离家很近的地方玩了两天后开车回家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受伤而死亡。
请问:()(答)认为是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构成家庭关系??还是故意犯罪?【解析】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人员。
对犯罪分子而言其首要①主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应当是首要分子。
对于其中积极参加的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但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适用一般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There is nothing to complain about, every step today is to pay for every choice before.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适用一般缓刑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我国刑法,一般累犯不能被判缓刑,而犯八大重罪同时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的罪犯,也是不可以被判缓刑。
适用条件: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缓刑的适用虽然说是大部分罪犯都有可能,但这也还要看是否满足了法律中规定的缓刑条件才行。
也就是说要是罪犯符合了缓刑条件,那法官在最后判刑的时候作缓刑就是有很大可能的。
实践中,适用一般缓刑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适用一般缓刑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
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
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
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对象。
至于罪行相对更轻的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于管制刑的特点即对犯罪人不予关押,仅限制其一定自由所决定,故无适用缓刑之必要。
所谓“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决确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
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虽然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他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判决确定的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
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
判缓刑就没事了吗,判缓刑后有哪些注意事项
判缓刑就没事了吗,判缓刑后有哪些注意事项被法院判处缓刑,意味着缓期执⾏刑罚,不⽤⽴即执⾏,并不是没事,缓刑期间还要遵守缓刑管理规定,违反的将要执⾏原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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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缓刑就没事了吗犯罪后经法院宣判缓刑,因为是缓期执⾏刑事处罚,犯罪分⼦不⽤在监狱服刑,相当于恢复⾃由,所以有些⼈便以为⾃⼰已经没事了。
不过,被法院判处缓刑还要遵守缓刑管理规定,违反的将要执⾏原判刑罚。
⾸先,被法院判处缓刑,意味着缓期执⾏刑罚,不⽤⽴即执⾏。
但是,被判处缓刑并不意味着“没事”,需要接受社区矫正管理,犯罪分⼦要受以下限制;1、个⼈的活动情况,要定期报告;2、个⼈的会客情况,要遵守规定;3、个⼈的居住情况,包括离开住所或者迁居,都要报经批准。
其次,在缓刑考验期内的犯罪分⼦,有以下情况的会被撤销缓刑:1、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罪分⼦⼜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2、在缓刑考验期期内违反法律、⾏政法规,情节严重的;3、在考验期内违反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4、在考验期内违反⼈民法院判决中的禁⽌令,情节严重的。
所以,如果犯罪分⼦有以上违规⾏为,即会被撤销缓刑,并被执⾏原判刑罚。
对于有新罪和漏罪的,还可能重新确定刑事处罚刑罚不再执⾏,并应该由执⾏机关予以公告。
所以,您应当注意让社区矫正机构出具相关公告,便于您以后的正常⽣活和⼯作,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判处缓刑应注意的问题缓刑是针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符合条件的罪犯,应接受社区矫正管理。
《中华⼈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百六⼗九条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的罪犯,依法实⾏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
主要遵守以下规定:(⼀)遵守法律、⾏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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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不适用缓刑
一、缓刑适用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首先,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的缓刑适用的前提条件(形式要件)是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我国刑法对于缓刑的前提条件并没有罪种的限制,适用的是短期自由刑,适用对象中没有罚金刑。
而且按照我国刑罚种类排序,比拘役轻的刑罚是管制,管制是一种限制自由刑,并不需要剥夺人身自由,因此管制不需要适用缓刑,直接由公安机关执行即可。
但是刑法规定的有期徒刑的刑期是3年以下,对此学界有不同的意见。
有的认为过短,主张应当提高到5年;有的认为过长,应当降低到2年;还有的认为是3年即可。
基本上都认为3年是最合理、最恰当的期限。
这种观点这样认为的理由主要是:第一,缓刑适用的刑期为3年以下者,与其他国家的缓刑面大致相似。
川第二,3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我国刑法中属于罪行较轻的类型,其犯罪人人身危险性较小,社会危害较小。
我们认为这两种理由都存在漏洞。
首先,第一条理由,规定缓刑的适用是为了与其他国家的缓刑面相似。
这样的理由我认为是没有说服力的。
每个国家和地区都有各自不同的国情,都有不同的属于自己的特色的社会环境。
缓刑的适用不能为了与其他国家缓刑面相似而缓刑。
不同的国家对于罪刑的轻重基于当地人民对于犯罪危害程度的理解都有着不同的规定。
这就好比美国对于枪支的管理的规定适用到中国,这显然是不合情理的。
我认为缓刑应该根据自己的国情而定,不要刻意的跟其他国家去比较。
对于第二条理由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人身危险性较小,社会危害性较小。
刑期并不是判定缓刑的唯一前提条件。
因为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的大小是相对而言的,不能保证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就一定小。
缓刑的目的是既为了完成刑罚的目的,教育改正罪犯,也是在维护法律的公正,保护被害人的利益。
对于被害人而言,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加害人侵犯了其人身财产的权利,加害人的人身危险性与社会危害性并不一定小。
而且社会上的公民如果站在被害人的角度来看,也不一定认为加害人的人身危险性与社会危害性就小。
因此不能仅凭一刑期的长短来判定犯罪人其人身危险性与社会危害性的大小。
因为刑期只是法律规定的一个类似考试的分数线,而对于这个分数线并不是社会公众都予以认同。
刑期在3年以上的罪犯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判处缓刑,对于这种的缓刑,关键是看缓刑考验期的效果如何。
缓刑考验期是指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限。
对于刑期在3年以上的适用缓刑,考验期需要加长。
二、哪些情况不适用缓刑
我国刑法规定缓刑适用的排除条件是累犯不得适用缓刑。
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刑罚之罪的罪犯。
在我国,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
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而特殊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由此看出,我国刑法之所以明确规定累犯不适用缓刑的原因在于累犯的人身危险性与社会危害性较大,而且在表面看来累犯适用缓刑的期待效果不好,因此不能适用缓刑。
我们认为法律设定缓刑的排除条件目的在于,明确的规定某些情形排除在缓刑适用范围之
外,从而防止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导致失去法律的公正。
不少各国对于缓刑的排除条件都有相应的规定。
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在一定时间内被判处过一定的刑罚。
(二)犯罪人被宣布为某种难以改造或者具有某种危险的人。
(三)犯某些特殊种类犯罪的人。
事实上,在实践中,这些规定都有不合理之处。
正如笔者前面所介绍的。
犯罪人是否适用缓刑,需要对犯罪人的许多综合因素进行考察判断,得出的结论才是合法公正的。
仅仅以某些方面,某一罪行就判定缓刑的适用,难免会显得有些以偏概全,不够全面。
因此,对于缓刑的排除条件,我们认为不应当规定缓刑适用的绝对排除条件,而应该规定相对的排除条件。
原因在于:缓刑的排除条件目的在于符合缓刑的实质条件,使得缓刑适用的真正达到公正全面;不能规定绝对性的排除条件,因为绝对性的排除会导致法官在缓刑适用问题存在缺陷。
这点在我国体现的尤为明显,在实践中,由于法官对抽象的缓刑适用条件理解不当,已经出现了不少缓刑适用不当的案件。
相对的排除条件可以将判定缓刑适用的实质条件中的主体个人情况作为标准。
根据犯罪人的犯罪性质、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犯罪人的学习、生活环境等一系列因素作为排除条件的判定标准。
这样通过对犯罪人综合、全面的考察分析,可以使缓刑适用的更加正确、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