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府诚信缺失的危害与治理
政府部门诚信问题及解决方案

政府部门诚信问题及解决方案随着社会的发展,政府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变得越来越重要。
政府作为管理公共事务的机构,其诚信尤为重要,而政府诚信问题已经成为广泛关注的问题。
本文将探讨政府部门诚信问题及其解决方案。
一、政府部门诚信问题的表现政府部门诚信问题主要表现在权力滥用、腐败、拖延执法等方面。
具体表现如下:1.权力滥用政府部门拥有很大的权力,而这种权力有时候可能被滥用。
比如一些政府官员,由于其职位的特殊性,可以为自己亲友提供便利,甚至直接损害公共利益。
2.腐败当政府官员为自己谋取利益而不是为公众服务时,就会出现腐败现象。
腐败现象会损害公共利益,导致公共资源的浪费。
3.拖延执法政府部门执法的延迟处理也是一种诚信问题。
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降低,使公众的利益得不到及时保护。
二、政府部门诚信问题的根源政府部门诚信问题的根源是人心的扭曲。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一些政府官员只注重个人利益,忽视社会公共利益。
此外,一些政府部门内部管理不善、法制建设不完善也是导致诚信问题的主要因素。
三、政府部门诚信问题的解决方案为了解决政府部门诚信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着力加强政府部门内部管理政府部门的领导层必须加强内部管理,对腐败进行零容忍。
加强审查制度,加强对政府官员的监督,建设廉政文化,使政府机构能够公正、透明、高效地工作,最大化地维护公共利益。
2.加强法制建设政府部门的诚信也有赖于法制的完善。
应建立健全相关法律体系,强化权力的监察和制约,并保证政府官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
3.鼓励社会监督通过传媒、反腐倡廉教育、社会监督等手段,鼓励公众参与政府部门工作的监督和反馈,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和谐的社会环境。
4.建设宏观调控机制政府应根据国家发展的需要,加强宏观调控,科学合理地布局,避免出现滥用权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
总之,政府部门诚信问题既影响了政府官员的形象,也影响了政府机构的效能。
政府部门应坚持诚实、公正、透明、负责任的原则,加强自我管理,健全法律体系,加强社会监督,建立和完善由上至下的宏观调控机制,提高公众对政府部门的信任,为国家的长远发展维护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论诚信缺失的表现以及危害

坏社会风气。 社会诚信缺失造成人们之 间互 不信任相互提防, 使得相互间的交 流和沟通 变得更加困难 。更为严重 的是 ,失信行为得 不到有效制止 , 使得许多诚实守信 的人利益
受到损害 ,认为 “ 老实人吃亏”的思想 占了 主导 ,整个社会的道德风 险加大 ,道德水平
体 信用 数据库 。政府应 通过行 政和经 济手 段 ,把分散在银行、工商机构 的个人信息收 集起来 ,建立全国性个人信用数据库 。利用 高新技 术手段 打击破坏 市场经 济秩序 的行
人 民币汇率等问题遏制 中国, 以“ 谷歌事件” 来与 中国争吵。 朱镕基在任国务 院总理时 , 到安徽南陵 县去察看粮食仓库 ,在他没去 之前 , 粮库都 是空 的,当地官员听说他要 去视察后 ,就把 些粮站的粮都搬过来 , 摆得 整整齐齐 。当 时他就很气愤 , 怒道 ,连我都敢骗 ,真是胆 大包天! , ’ 正因如此 , 他常常不打招呼 , 直接
浑身发抖。
2 0 0 6 年 的南京彭宇案 , 就是一个诚信缺 失 的典型例子 , 随着法院的宣判 ,案件告一
段落 , 但是影响是巨大的 , 正如此案 的证人 陈老先 生说 的 :“ 朋友们 ,以后还有 谁敢做 好事”?此事件给 了中国道德 、诚信重重的 击 ,中国的传统美德受到了巨大的挑战 ,
一
信心信任 ; 失信使一些人靠骗人暴富 , 也加 剧 了社会 财富分配不公 , 导致人民群众对社 会和政府产生强烈不满 。 第三 、 诚信缺失败
以后谁还敢去做好事 。 还有一些小企业 , 为 了使 自身的利益最 大化而以次充好 ,以假冲真 。煤矿企业用荒 碴拌在 自产的原煤 中,以次充好获取高额利 润 ,美其名 日 “ 资源的再利用” ,变 “ 废” 为 “ 宝” 。试 问 :哪是资源?哪是宝 ?要 是 我们 的火 电厂用上这样的 “ 宝” ,燃烧值 达 不到 ,发电不充分 ,电力不稳 , 供 电不足 , 会 给我们带 来多大 的危害 ?有利 于我们 的 经济 发展 吗?我们 的基础设 施建设 还能 搞 好吗? 还有 “ 三鹿奶粉 ”事件 ……
政府诚信问题研究

政府诚信问题研究政府诚信问题研究随着社会发展和进步,政府诚信问题愈加受到广泛关注。
政府作为国家管理者和服务者,其诚信问题关系到国家治理效能、人民利益和社会稳定。
本文将就政府诚信问题展开深入研究,探讨其背后的原因、影响以及应对措施。
首先,政府诚信问题的产生原因复杂多样。
一方面,官员的腐败行为与政府诚信问题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腐败行为导致了权力滥用、执法不公和资源浪费等问题,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
另一方面,一些政府部门与公民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也是诚信问题的重要原因。
政府未能履行承诺、信息透明度不足、延误办事时间等问题,给公民带来困扰甚至损害其利益。
此外,政策制定和执行的不一致性,也加剧了政府诚信问题的出现。
政府发布了一些好的政策,但由于执行不力或者缺乏监管,这些政策往往难以真正实施,这种情况也损害了政府的诚信。
其次,政府诚信问题对社会产生了重大影响。
政府诚信问题首先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政府承诺未能兑现,延误办事时间和不负责任的态度,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困扰。
对政府失去信任也导致了人民对政府的抵触情绪增加,甚至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政府诚信问题还严重影响了国家治理效能。
政府如果失去诚信,将难以有效履行职责和推动改革,国家治理将受到阻碍。
针对政府诚信问题,应采取一系列措施加以解决。
首先,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
政府在承诺问题上应有明确的法律约束,确保政府作出的承诺得到落实。
其次,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和透明度建设。
政府部门应积极主动地向公众公开政府部门的运行情况和重要决策,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增加政府的诚信度。
同时,政府部门需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做到言行一致,依法行政。
此外,还需要加强社会监督和参与,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推动政府提升诚信度。
政府诚信问题的解决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政府部门作为国家管理者和服务者更应承担重要责任。
建设诚信政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
论我国信用缺失的现象及治理对策

论我国信用缺失的现象及治理对策
近年来,由于经济发展速度加快,我国信用缺失问题也愈加突出,给社会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影响,需要我们采取有效措施和治理措施来遏制和解决它。
信用缺失是指由于借款人无法尽到其约定的支付义务,导致贷款机构无法得到应有的偿还,从而造成的金融风险。
这种现象主要出现在金融机构和企业之间的贷款。
信贷缺失不仅影响了金融机构的盈利能力,严重影响了金融稳定性和社会信用体系,给社会经济稳定带来了重大压力。
同时,我国信用缺失问题也受到了国际金融体系的影响,贷款机构的业务流动性和资金运用情况很受影响,它们面临着借贷风险,加速金融体系风险的扩散,威胁到金融体系的安全。
基于上述现象,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治理措施非常重要。
首先,完善和落实信用制度,并强化其实施。
信用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执行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并根据不断变化的国情实施有效的治理及措施。
其次,要改进金融监管制度,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共享体系,加强金融机构的监管,提高监管质量。
同时,完善银行贷款流程,增加贷款审核质量,减少信贷缺失。
此外,要积极推行宏观审慎管理政策,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宏观监管,以及对借款人的审核。
最后,要强化教育,加强对金融行业的认识和教育,提高金融机构和借款人的控制能力,做到精准管理,加强政府管理,保护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加强对金融机构及借款人的监管,改良金融监管制度,提高金融服务质量,以期望得到满意的治理效果,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浅议地方政府诚信缺失问题以及对策

国家利益 、 群众利益抛之脑 后 , 把手 中的
权 力 变 为 实 现 小集 团 利 益 和 个 人 利 益 的
工具。
信 缺失 。在经 济发展 的市场 化进 程 中 ,
一
些 政 府 官 员 放 松 了对 自 己 的 要 求 , 有
些官 员 以权 谋私 、 贪污受 贿 、 生活腐 化 、
个 守 信 用 的 党 和 政 府 , 能 培 育 出 一 个 才 守信用的社会。
有 政府 的信息 公开 , 就谈不 上对政 府信
用 的评 价 。 我 围 目前 有 些 地 方 政 府 对 政 府 自身 的 信 息 公 开 的力 度 不 够 。 一 些 地 方 政 府 在 发 生 突 发 事 件 时 向 公 众 隐 瞒 事 实 , 夺 民 众 的 知 情 权 。 在 重 大 突 出 事 剥 件 中 , 于 有 些 政 府 部 门 为 了 逃 避 责 任 由
欺诈行 为 , 与一些地 方政府 的无所作 为 、 听之任 之的态度是分不开 的。有的地方 政 府甚 至充 当失 信 者的保护 伞 , 得失 使 信者更加有恃 无恐 。所 以有必 要构建有
效 的 政 府 责 任 机 制 。 同 时 , 有 制 约 的 没 权 力 是 极 易 腐 败 的 权 力 , 易 产 生 诚 信 更 危 机 , 此 , 们 还 有 必 要 构 建 对政 府权 因 我 力 的 监 督 制 约机 制 。
口段 文 洋
在 社 会 诚 信 体 系 中 , 府 诚 信 是 核 政 心 , 着 基 础 性 、 定 性 、 向 性 的 作 起 决 导 用 。 它 引 导 、 响 着 公 众 的诚 信 精 神 , 影 推 动 、 定 着社会 的诚 信发展 。从政 治方 决 面来 看 , 为 社 会 关 系 的 主 要 支 撑 点 , 作 政
政府信用缺失的原因与对策分析

加强政府与公众 的互动和沟通, 提高政府信息公 开的透明度和公 信力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政府信用建设的责任和义务 加强法律法规的实施和监督,确保政府信用建设的有效推进 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促进政府信用信息的公开和透明 加强信用教育,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信用意识和素质
强化公民参与和社会监督
推动政府信用建设的国际合作
加强国际交流与 合作,借鉴国际 先进经验
参与国际信用评 级体系,提高政 府信用评级
加强国际信用监 管合作,打击跨 境信用欺诈行为
推动国际信用标 准制定,促进全 球信用体系建设
信息不透明
建立稳定的政策体系
制定长期稳定的 政策,避免频繁 变动
加强政策执行的 监督和评估,确 保政策有效实施
建立政策反馈机 制,及时调整政 策以适应变化
加强政策宣传和 普及,提高公众 对政策的理解和 信任
加强行政监督与问责
建立完善的行政监督体系,加强对政府行为的监督和约束 加强问责制度建设,对失信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增加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监督 加强政府与公众的沟通和互动,建立良好的政府形象和信誉
政策调整缺乏透明度,公众难 以了解政策变化的原因和背景
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存在利 益输送和权力寻租等问题,导 致政策执行不力
行政不作为
行政人员失职、 渎职行为
政策制定缺乏科 学性和民主性
行政监督机制不 健全
政府信息公开不 足
官员腐败
贪污受贿:部分官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导致公共资源流失
权力寻租:官员与不法商人勾结,为个人谋取经济利益 决策失误:官员在制定政策时缺乏科学论证,导致政策不合理或难以 执行 道德败坏:部分官员缺乏道德底线,行为不端,严重损害政府形象
政府诚信缺失及规范

政府诚信缺失及规范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一个诚信缺失的社会或国家无论如何是不能够建立起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应包括个人信用、企业信用和政府信用等三个方面。
其中,政府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起着基础性、决定性、导向性的作用。
标签:政府信用诚信缺失政府信用关系到社会的信任、信仰乃至社会的稳定。
它是诚信社会的定心盘,它能够增强社会公众的社会信任感、归属感和责任感,政府失信又会导致社会公众信心不足、信仰迷茫、信任丧失,从而成为社会普遍失信的重要诱因。
一、政府诚信缺失的表现及危害1、政府朝令夕改,政出多门,表现为政策不诚信。
由于政府及其部门的政策及行为稳定性、普遍性和规范性较差,从一定程度上干扰了人们的预期。
一些地方政府执政能力差,在维护市场秩序方面有失公正,地方保护主义严重,默许甚至纵容社会不良信用主体的不良行为,听任盗版走私、制假贩假、骗税套汇等违法、违规行为屡屡出现;对经济发展和社会问题缺乏前瞻性预警构想和预防能力,致使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处于混乱、无序状态。
2、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政府机关实践承诺不到位。
目前,有的政府机关还未摆脱计划经济的习惯思维,喜欢直接插手企事业单位的具体事务,对其决策指手画脚,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情;而本该由政府管的事情反而没有管好。
有的政府机关说话不算数,行政无信义,对政府出台的政策,经常以各种借口和理由违背诺言,从而引发群众的不满,出现群体上访、集体示威事件,导致社会的不稳定。
3、政府官员权力得不到有效规范,以权谋私现象客观存在。
从政府的性质来讲,政府是权力的垄断组织,权力如得不到有效的制约,就会变质异化。
一旦政府及其公务人员言而无信、欺上瞒下、以权谋私,无疑对社会成员造成诚信的负激励,导致整个社会诚信水平的下降,政府及其公务人员失信,降低了社会的公信力,给社会成员以错误的价值导向,就有可能打破社会的道德底线,扭曲市场经济自身运作机制,阻碍市场经济完善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发言

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发言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诚信缺失是当前社会中一个突出的问题,涉及到人们的道德观念、行为准则以及社会信任等多个方面。
在各个领域,诚信缺失的现象都屡见不鲜,给社会带来了不良影响。
为了有效治理诚信缺失问题,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必须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加强对诚信缺失问题的专项治理。
我们必须认识到诚信缺失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诚信缺失不仅仅是一个道德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在商业领域,诚信缺失导致市场秩序混乱,损害了经济环境的良好发展;在政治领域,诚信缺失会导致政治体制的腐败,影响政府的公信力和民众的信任感;在社会生活中,诚信缺失会破坏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关系,使交往变得艰难。
我们必须认真对待这一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专项治理。
治理诚信缺失问题,首先必须强化法律法规的约束和处罚力度。
政府部门要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惩违法行为,维护社会正义和法治秩序。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影响诚信的违法行为的惩处,提高违法成本,形成有效的法律威慑。
加强对诚信道德的宣传教育,培养公民的诚信意识和道德修养。
政府和社会各界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开展诚信道德教育活动,提高公民的诚信意识和道德素养,促进社会风尚的正面发展。
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诚信宣传活动,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增强社会成员的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加强对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监管和管理,建立健全诚信监管机制。
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要加强对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监管,严格落实相关政策和法规,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和惩处。
建立健全诚信监管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监管和管理,推动企业和个人加强诚信建设,形成良好的诚信环境。
加强对信用信息的管理和使用,促进信用体系的建设和完善。
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要加强对信用信息的管理和使用,推动信用体系的建设和完善,促进信用信息的互通共享,提高信用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推动信用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提高信用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打造一个健康有序的信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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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政府诚信缺失的危害与治理作者:黄心华来源:《沿海企业与科技》2008年第03期[摘要]政府诚信问题事关党和国家在人民群众的形象,如果处理不好将影响党的执政根基。
文章从不同角度分析政府诚信缺失的危害性,提出通过健全民主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建立政府权责机制、加强社会的监督力度等途径,加强政府诚信建设。
[关键词]政府诚信;民主;法制[作者简介]黄心华,江西省宜春学院政法学院讲师,行政管理学硕士,研究方向:政府治理,江西宜春,336000[中图分类号] D03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23(2008)03-0049-0003当前,诚信问题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发展中的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
面对现实生活中方方面面存在的诚信缺失现象,全社会都在急切呼唤增强诚信。
然而,在社会诚信体系中,政府诚信是核心,起着基础性、决定性、导向性作用。
因此,加强政府诚信建设极为重要。
一、政府诚信缺失的原因(一)历史传统的原因体现公共理性的诚信在我国历史的传统中是极为缺乏的。
新中国成立后,阶级性的观念渗透到意识形态的各个领域,唯阶级论、唯政治论动摇了人们多年形成的基本诚信观,加上“大跃进”的浮夸,尤其是“文化大革命”,破坏了人们的基本价值观,导致社会诚信的全面缺失;而市场经济的转型,由于法律制度的缺位又加剧了社会诚信的缺失,也包括政府诚信的缺失。
(二)体制的原因我国的官员体制只注重下一级对上一级负责,官员的政绩考评标准不够完善、不够科学,社会绩效考评所占比例偏低、分量偏轻,强化了各级官员自觉对上负责的意识,缺乏对下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意识,只爱做表面文章、追逐短期效率,甚至个别地方跑官、买官、卖官现象猖獗。
法人、自然人违反了政府的有关规定,政府有权予以惩罚和追究法律责任;相反,政府违反了法律、侵害了公民、法人的正当权益,甚至给他们造成巨大损失,政府的相关责任人却得不到有效的追究和惩罚。
(三)思想意识的原因一些政府官员没有摆脱所谓传统的政府管理理念,认为政府无所不能、无所不管。
口头上宣传建设小政府、大社会,实际上却在追求全能政府、万能政府;有些政府官员法治意识、规则意识、依法行政的意识淡漠,在不少情况下,领导意志高于法律意志,主观性、随意性较强,领导者随意改变规则、越权行事的情况时有发生,依法行政尚未成为政府施政的准绳。
二、政府诚信缺失的危害(一)政府诚信缺失对社会信用体系产生严重破坏政府是社会的管理者,在道德方面也应该是全体社会成员的示范者,其行为对社会起导向作用。
社会管理者的道德状况对社会影响极大。
近些年来,在某些部门和地方,一些干部早已成为不讲诚信的负面表率,其中一些人要么是营私舞弊、欺上瞒下、报喜不报忧、跑官要官; 要么是政策多变、朝令夕改、言而无信、自食其言; 要么是对当地的假冒伪劣、走私贩私等违规违法行为进行纵容,实施地方保护,甚至有的官员与造假贩假者相勾结,直接充当造假贩假者的保护伞,致使违法犯罪行为越来越猖獗。
一些政府部门及其官员的失信是造成社会诚信危机的主要原因。
上行下效,全社会都来仿效失信行为,使得失信行为严重泛滥,几乎遍及我们日常生活的各个领域。
(二)政府诚信缺失会使群众对政府产生信任危机政府诚信是社会诚信的核心。
政府诚信动摇,社会诚信就会整体动摇,乃至崩溃。
政府不讲诚信,政府官员不讲诚信,弄虚作假、出尔反尔,会使群众对政府、对政府官员失去信任。
近些年来一些地方政府失信严重,成为诚信缺失的重灾区。
政府失信,不仅使人们对政府丧失信心、丧失信任,还能导致人们对政府的抵触,降低政府的权威性,群众与政府离心离德,造成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结果影响社会的稳定和繁荣,给社会带来灾难性后果。
(三)政府诚信缺失使社会价值观霉变政府失信行为的泛滥使失信者捞到很多好处,官场上弄虚作假者被提拔重用,造假售假坑蒙拐骗者获得暴利,他们不付出任何代价,就轻而易举高升暴富,而守信者却遭殃倒霉,老实人吃亏,实际上等于鼓励人们投机取巧。
这种不正常的现象具有巨大的负面效应,毒害了人们的心灵,使人们内心道德观念丧失。
(四)政府诚信缺失会降低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由于政府职能尚未转变到位,政策的透明度较低,政府部门及其官员享有过多任意创造权力和滥用权力的空间,使其他经济主体也包括政府官员本身对未来的预期具有不确定性。
因此,追求短期行为,并因失信失范而获得收益,结果形成恶性循环。
同时,由于政府对市场经济运行的规律有个认识过程,因此制定的政策存在着不合理性、不公平性、不完善性、易变性等问题。
这些政府行为不仅造成了政府的失信,也使得各经济主体的失信行为愈演愈烈,从而造成了经济运行秩序的混乱,大大降低了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
(五)政府诚信缺失将破坏法制环境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开始走上了依法治国的轨道,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依法治国的国策效应已逐渐显现出来。
但有关政权机构彼此之间的关系以及政府与公众之间的关系,还有许多法律的空缺,诚信还不能成为得到法律认可和保障的道德规则。
当诚信者注定要吃亏时,便不会有人愿意诚信了。
法治程度较低主要表现为一些地方政府和官员仍在搞人治、个人说了算,而不能依法行政; 法制环境较差则主要表现为法律不健全、不完善,以及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
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遵守诚信受损、违背诚信受益的局面,最终使得社会风气败坏,影响了社会的健康发展。
(六)政府诚信缺失滋生政府官员腐败制度的不完善造成一些政府官员享受特权、滥用公共权力为一己谋私利,没有得到有效和及时的处理,腐败成本较小,而得益很大,所以在一些地方和部门造成腐败前仆后继、腐败窝案的现象。
如果任其发展,势必导致公众对政府彻底失去信心。
腐败的浊流已侵入到各个权力活动的领域,不仅在经济领域、政治生活领域,甚至一些过去人们认为清水衙门的科学、教育、文化艺术领域,都有腐败现象。
三、政府诚信缺失的治理(一)强化政府官员的诚信意识思想意识是行动的先导,政府信用缺失的原因之一就是政府官员缺乏信用意识,缺乏施政的诚信理念。
因而,提升政府诚信首要是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政府组成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要言必行、行必果。
首先,政府应加大公务员的诚信教育,培养政府官员的诚信观念、诚信意识和诚信道德。
积极开展法制教育,提高政府官员的法律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
其次,加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宣传教育力度。
以发生在身边诚信的人和事教育人们诚实守信,用先进人物、诚信企业的模范事迹引导规范社会的诚信观念,培育社会对失信行为的警惕意识,使不讲诚信的人和事在我们的社会里形成一种“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氛围。
(二)建立政务公开制度政府暗箱操作,即政府的很多政策、行政程序都不公开,政府缺乏透明度。
这不仅是滋生腐败的根源,也是导致企业失信的原因之一。
政府决策缺乏透明度,就造成了政府与公民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公民要获取与自身密切相关的信息,就必须付出很大的信息成本,这是造成政府官员腐败的重要原因。
而获得更多“内部”信息的公民,往往不讲信用也能获取更多利润。
同时,这也造成了市场竞争环境的不平等,造成了政府的诚信缺失,破坏了社会的和谐。
政务公开制度的建立使得公民的知情权得以落实,创造了一个透明的政府,避免了政府信息的垄断,从而也就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腐败的滋生,有利于政府廉洁性的养成,这是一种防止腐败、进行权力监督的良好途径。
而且使公民更加充分地了解政府的运作和功能,从而在政府与公民之间形成良性的沟通,在这个基础上,公民与政府之间的互信得到加强,增强政府的诚信度。
(三)健全民主制度,依法行政政府行政权力作为一种社会资源,可能为掌握这种权力的人带来其他的利益。
也就是说,权力本身就带有走向腐败和诚信缺失的倾向。
权力的制约和平衡是解决政府诚信问题的关键。
因此,必须通过健全民主制度、加强和扩展公民参政、议政、监政的权力来防止权力被滥用。
健全民主制度,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使政府的行政行为民主化、程序化、制度化,保障人民权利。
还要确立“法治政府”的观念,健全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制度,使政府成为依法行政的政府。
法律是维护道德的底线,也是维护政府诚信的底线。
而依法行政也是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
长期以来,政府管理主要依靠政策而不是法律,使行政行为缺乏一致性、连贯性、稳定性,从而有很大的任意性。
因此,政府的管理手段要从依靠政策转向依靠法律。
只有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政府,才能在公民中树立起威信。
为此,应加强政府诚信建设的制度创新,制订一部比较完备的规范政府行为的行政法典,实现法制化、制度化。
与此同时,还必须强化政府工作人员的法制意识。
只有执法者的执法素质提高了,在执法过程中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最终达到法治政府的目标。
(四)强化政府的责任机制与监督制约机制政府不仅是制度的建立者,同时更是制度的执行者。
制度执行得如何、法律能否奏效,关键在于政府是否承担了应尽的职责。
目前,我国市场经济活动中出现的恶意欺诈行为,与一些地方政府的无所作为、听之任之的态度是分不开的。
有的地方政府甚至充当失信者的保护伞,使得失信者更加有恃无恐。
所以,有必要在惩处欺诈行为的同时,更加严惩政府官员中的直接责任者。
实践证明,没有制约的权力是极易腐败的权力,更易产生诚信危机。
因此,要强化国家权力之间的互相监督,尤其是人民代表大会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将人民代表大会的人事权、财政权落到实处;提高法院的地位,真正做到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制约行政违法行为。
(五)加强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加强社会舆论对政府各级官员的监督和评判,是当今世界政治文明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
应该鼓励公民和企事业等法人、新闻媒体依法对政府以及政府官员进行实质有效的监督,对于政府及政府官员诚信方面的失误,尤其是腐败现象进行揭露,保护举报者的合法权益,严惩打击报复举报者的政府官员,为政府诚信建设的健康发展提供舆论的支持,限制和约束政府失信行为,督促政府取信于民。
[参考文献][1]刘松山.论政府诚信[J].中国法学,2003,(3).[2]胡莹.论西方发达国家政府诚信制度的建设[J].江淮论坛,2004,(3).[3]蒋明华,杨建国.政府诚信刍议[J].行政与法,2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