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迁实施单位招标文件
罗城镇侯庄村搬迁项目招标
罗城镇侯庄村搬迁项目招标罗城镇侯庄村搬迁项目招标一、项目背景罗城镇侯庄村是位于某省某市的一个农村村庄,由于该地区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侯庄村需要进行搬迁工作。
此次搬迁项目旨在为侯庄村的居民提供更好的居住环境和基础设施,同时促进农村地区的发展。
二、招标范围1. 土地征用:包括土地测量、评估和征用补偿等。
2. 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供水、供电、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3. 房屋建设:包括新建住宅楼、公共设施建设等。
4. 环境保护:包括绿化工程和生态恢复等。
三、招标程序1. 发布公告:根据相关法规,项目招标需要在媒体上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项目背景、范围和要求等。
2. 投标文件准备:投标人需要按照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包括资质证明、技术方案、施工计划、预算等。
3. 开标评标:招标单位组织开标会议,公开评审投标文件,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人。
4. 中标通知:招标单位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与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
四、投标要求1. 投标人资质:投标人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证明,包括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
2. 技术方案:投标人需要提供详细的技术方案,包括项目实施的方法和步骤等。
3. 施工计划:投标人需要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4. 预算报价:投标人需要提供准确的预算报价,包括材料费用、劳务费用等。
五、评审指标1. 技术方案:评审团将根据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和创新性进行评分。
2. 施工计划:评审团将根据施工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评分。
3. 资质证明:评审团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证明进行审核,确保其具备相关能力和经验。
4. 预算报价:评审团将对预算报价进行评估,确保其合理性和准确性。
六、中标公告中标结果将在招标单位的官方网站上发布,并通过邮件或电话通知中标人。
同时,招标单位还会发布未中标人名单,以保证公平、公正的招标过程。
七、合同签订招标单位与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双方就项目实施的具体细节进行协商,并最终签署正式合同。
云南铜业搬迁中标单位
云南铜业搬迁中标单位
【原创版】
目录
1.云南铜业搬迁项目背景
2.招标过程
3.中标单位介绍
4.项目实施及预期效果
正文
【云南铜业搬迁项目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国环保政策的不断加强和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一些重污染企业被要求进行搬迁或整改。
云南铜业作为我国有色金属行业的重要企业之一,也在此次政策调整范围内。
为响应国家政策,云南铜业决定进行搬迁,并在此过程中进行产业升级,以实现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
【招标过程】
云南铜业在搬迁项目上采取了公开招标的方式,吸引了众多具有相关经验和实力的企业参与。
招标过程中,各参标单位分别从工程设计、施工能力、环保措施、工程周期、项目投资等方面进行了激烈的竞争。
经过多轮评审和比较,最终确定了中标单位。
【中标单位介绍】
中标的单位是我国知名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商,具有丰富的有色金属行业工程经验和良好的业绩。
该单位在环保工程领域也有一定的技术积累和成功案例,因此成为云南铜业搬迁项目的中标单位。
【项目实施及预期效果】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单位将负责整个搬迁工程的规划、设计、施
工、监理等环节。
云南铜业将按照国家环保要求,对搬迁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等污染物进行严格处理,确保项目实施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项目完成后,云南铜业将以全新的面貌投入生产,实现绿色发展。
苍溪县近期招标工程(3篇)
第1篇一、工程概况苍溪县位于四川省东北部,地处嘉陵江中游,是四川省人口大县之一。
近年来,苍溪县积极响应国家发展战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近期,苍溪县成功招标了一批重点工程,涉及交通、水利、能源、环保等多个领域,为苍溪县的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二、招标工程综述1. 交通工程(1)苍溪县G244线改造工程该工程总投资约5亿元,全长约40公里,涉及苍溪县7个乡镇。
工程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梁、隧道、涵洞、交通安全设施等。
该项目将极大改善苍溪县的交通条件,提升区域交通网络。
(2)苍溪县城市公共交通项目该工程总投资约1.5亿元,涉及苍溪县城市公共交通线路、车辆购置、停车场建设等。
项目将提升苍溪县的公共交通服务水平,缓解城市交通压力。
2. 水利工程(1)苍溪县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该工程总投资约2亿元,涉及苍溪县6座中型水库。
工程内容包括水库大坝、溢洪道、输水隧洞等加固改造。
项目将提高水库防洪、供水、发电等综合效益。
(2)苍溪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该工程总投资约1亿元,涉及苍溪县10个乡镇,主要包括小型水库、塘坝、灌区、泵站等建设。
项目将提高农田灌溉率,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3. 能源工程(1)苍溪县风电项目该工程总投资约10亿元,位于苍溪县北部山区,规划装机容量50万千瓦。
项目将充分利用当地风能资源,促进苍溪县新能源产业发展。
(2)苍溪县光伏发电项目该工程总投资约5亿元,位于苍溪县南部地区,规划装机容量20万千瓦。
项目将充分利用当地太阳能资源,促进苍溪县新能源产业发展。
4. 环保工程(1)苍溪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该工程总投资约1.5亿元,对现有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提高污水处理能力。
项目将改善苍溪县水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2)苍溪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该工程总投资约2亿元,采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技术,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项目将有效解决苍溪县生活垃圾处理问题,改善城乡环境。
公布集团棚户区地块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招投标书范本
建兴建工集团棚户区地块改造项目(地块一)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为依法实施建兴建工集团棚户区地块改造项目(地块一)建设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房屋征收工作顺利推进,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如下:一、征收范围具体以经盐城市规划局确认的建兴建工集团棚户区地块改造项目(地块一)征收红线图为准(附图)。
该项目共计征收户,其中住宅户,房屋现状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
二、征收单位房屋征收部门: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五星街道办事处、盐城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盐城信荣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盐城市天一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三、征收补偿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号)、住建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号)、《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苏政发[]号)、《盐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盐政发[]号)、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盐政发[]号)、《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国有土地上企业房屋征收补偿和其他有关问题处理的意见》(盐政发〔〕号)、《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的实施意见》(盐政发〔〕号)、《盐城市市区旧城区(棚户区)改建房屋征收及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盐政规发[]号)及相关配套政策文件等规定。
被征收房屋房地产权属、面积和用途依据《房屋所有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书》和身份证明等合法证件确定。
四、征收时间具体征收时间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征收结束止,具体签约期限以征收部门在现场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五、征收补偿与安置(一)征收补偿方式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由被征收人选择。
(二)征收补偿标准房屋征收部门依法对被征收人实行补偿,具体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费由法定程序确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评估确定。
设备搬迁招标文件范本
一、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我单位设备搬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XX公司设备搬迁项目2. 项目地点:XX市XX区XX街道XX号3. 项目内容:包括设备拆卸、包装、运输、卸载、安装及调试等全过程4. 项目预算:人民币XX万元(具体金额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5.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设备搬迁项目的整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拆卸、包装、运输、卸载、安装及调试等全过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XX万元;2.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 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项目,并取得良好的业绩;6.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 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XX市XX区XX街道XX号XX公司招标办公室。
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XX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XX年XX月XX日9:00(北京时间)。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XX市XX区XX街道XX号XX公司招标办公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1. 开标时间:XX年XX月XX日9:00(北京时间)。
2. 开标地点:XX市XX区XX街道XX号XX公司会议室。
七、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最终确定中标人。
八、其他事项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完整、真实、有效。
2. 投标人不得以虚假资料投标,否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郑州市城中村改造规划土地拆迁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郑政〔2004〕35号)
郑州市城中村改造规划土地拆迁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郑政〔2004〕35号)【发布单位】郑州市【发布文号】郑政〔2004〕35号【发布日期】2004-04-05【生效日期】2004-04-05【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郑州市城中村改造规划土地拆迁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郑政〔2004〕3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郑州市城中村改造规划、土地、拆迁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四年四月五日郑州市城中村改造规划、土地、拆迁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为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建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郑州市城市建设拆迁管理条例》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中村改造规定(试行)的通知》(郑政〔2003〕3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城中村改造的实际情况,特定本办法。
一、规划管理(一)城中村改造范围郑州市区建成区内的城中村,包括中心组团、西部组团、东南部组团、北部组团。
具体范围由市人民政府公告。
(二)城中村改造规划管理原则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突出重点、逐步改造的原则。
(三)城中村改造规划的编制和审批1.城中村改造总体规划的编制及审批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市国土资源、建设、市政等部门及区人民政府,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编制城中村改造总体规划,并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作为指导全市城中村改造工作的依据。
2.改造详细规划编制及审批(1)各区人民政府应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中村控制性规划设计条件,以村庄为单位,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作为城中村改造分期实施的依据。
(2)由转制后组建的股份制公司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参与城中村改造建设的房地产开发商委托规划设计单位,以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编制城中村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
安置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安置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一、工程概况安置房工程位于xx市xx区,总占地面积xxx平方米,总建筑面积xxx平方米,分为x栋楼,共计xx套安置房。
本工程由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为解决城市中心区房屋拆迁和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中受影响居民的住房问题而建设的。
二、招标范围1. 土建工程:包括基础、主体结构和屋面工程等。
2.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包括给排水、供暖、通风、空调及电气设备的安装工程。
3.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包括室内墙面、地面、吊顶、门窗、卫生间、厨房等装修工程。
4. 园林绿化工程:包括园林景观设计及绿化施工工程。
三、投标要求1. 投标资格:符合国家相关资质标准的施工企业。
2. 资金实力: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信誉,投标企业注册资金需满足国家规定的最低注册资金标准。
3. 施工经验:需提交过去x年内完成的同类型工程的业绩证明。
4. 投标保证金:投标企业需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四、施工标准1. 本工程执行的国家相关建筑规范及标准。
2. 安全施工: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定,保障参建人员的安全。
3. 环境保护:减少施工过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保护生态环境。
五、施工周期本工程预计施工周期为xx个月,具体施工周期以实际情况为准。
六、投标文件提交要求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xx年xx月xx日x时x分。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xx市xx区xx街xx号xx楼xx室。
3. 投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包括企业资质证书、资金证明、施工经验等相关证明材料。
七、评标方式1. 投标文件的评审:评审委员会将对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根据资质、经验、价格等因素综合评定。
2. 中标方确认:评审合格的中标方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施工合同。
八、合同及支付方式1. 中标企业与招标方签订施工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合同约定。
2. 施工款支付:根据合同约定和施工进度,由招标方按时支付工程款。
九、其他事项1. 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可在xx年xx月xx日前向招标方咨询。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陕南地区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护坡(挡墙)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陕南地区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护坡(挡墙)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3.07.12•【字号】•【施行日期】2013.07.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陕南地区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护坡(挡墙)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汉中、安康、商洛市国土资源局、移民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将《陕南地区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护坡(挡墙)建设项目管理规定》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陕南地区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护坡(挡墙)建设项目管理规定》陕西省国土资源厅2013年7月12日附件:陕南地区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护坡(挡墙)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总体规划(2011-2020)》,完善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规范集中安置点护坡(挡墙)建设工作(以下简称“项目”)的立项、实施、检查、验收和专项资金管理,保障项目顺利进行,确保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对象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政府《陕南移民搬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有关问题会议纪要》和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陕南地区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护坡(挡墙)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陕南移民搬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由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办公室批复的、列入2011至2020年各年度计划建设的、有统一规划的、30户以上的集中安置点护坡(挡墙)建设工程项目。
第三条项目立项论证、设计审查、质量(经费)检查、竣工验收等业务活动须聘请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及技术经济监审专家参与。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项目实施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制。
省国土资源厅与陕南三市、县(区)国土资源局根据集中安置点的建设规模分级负责承担项目的建设任务。
(一)省国土资源厅负责陕南地区各年度100户以上集中安置点护坡(挡墙)工程项目的核实,工程量和投资额的确认,资金筹集和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检查和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常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通知-常政发[2003]88号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常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常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通知(常政发〔2003〕88号)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常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颁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五月三十日常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
第四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第五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部门,对本市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辖市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和规划、房管、财政、物价、工商、经贸、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互相配合,保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设备搬运工程招标方案
设备搬运工程招标方案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设备搬运工程2.招标单位:XX公司3.建设规模及概况:本项目主要包括公司生产设备的搬迁和安装工作,涉及设备种类繁多,搬运难度大,需要有丰富的操作经验和技术实力的搬运公司进行搬运作业。
4.项目地点: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二、项目内容1.设备搬迁范围:主要包括各类生产设备、机器、设备配件等,分布在不同的车间和生产线上,搬迁距离短至数米和长至数百米。
2.搬迁工程量:估计搬迁设备约2000台/套,总重量约5000吨,工作时间为60天。
3.安装调试:在设备搬迁完成后,需要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确保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三、投标要求1.具备相关工程搬运资质,能够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2.具备丰富的设备搬运经验,曾经承接过类似规模的设备搬迁项目,并能够提供相关案例及业绩证明。
3.具备一定规模及实力的搬运队伍,能够保证项目圆满完成。
4.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能够保证搬运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5.拥有完备的搬运设备和工具,能够保证搬运作业的高效进行。
6.具备较强的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够与招标单位和其他相关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四、拟定招标工作内容及时间1. 招投标公告发布:XX年XX月XX日2. 投标文件购买时间: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3. 投标截止时间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4. 开标时间: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5.评标时间:XX年XX月XX日-XX月XX日6.中标公示:XX年XX月XX日五、项目实施及验收1. 中标单位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确定搬迁计划,制定搬迁方案,并报送招标单位审批。
2. 搬运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严格的包装、标识、拆卸、搬运、安装和调试工作。
3. 招标单位全程监督工程进度,及时审核验收,确保搬运工程能够顺利进行并顺利完成。
4. 搬运工程完成后,搬运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招标单位对搬运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搬运款项。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汉中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8.07•【字号】汉政发〔2011〕29号•【施行日期】2011.08.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我市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步伐,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目标任务按照“建设小城镇、发展现代农业和避灾移民搬迁”三位一体的思路,以统筹城乡发展为主线,以消除隐患、脱贫致富、修复生态为目标,2011年至2020年,全市实施移民搬迁安置23.99万户85.25万人,其中2011年移民搬迁安置2.2万户8.8万人。
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移民搬迁工作任务,从根本上解决我市灾害易发区及贫困农民群众的居住环境和生存发展问题,切实改善民生,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步伐。
二、移民搬迁对象1.受地质灾害、洪涝灾害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严重的居民。
2.居住高寒边远山区、水电路不通、生存环境恶劣和危房的居民。
3.居住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生态保护区、重要水源保护区、重大工程项目区范围内的居民。
移民搬迁对象为本市范围内的群众,户籍及户籍人口的认定时间为2011年6月1日前。
三、基本原则1.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
移民搬迁坚持政府引导扶持与群众自力更生相结合,以县区内搬迁为主,控制跨县区搬迁,由符合条件的本市移民户自愿提出申请,自主选择安置方式和建房形式,按程序申报,统一组织实施。
2.县区负总责与乡镇为主体的原则。
县区政府为实施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责任主体。
乡镇政府为实施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的建设主体。
潘集区刘圩搬迁中标通知书
潘集区刘圩搬迁中标通知书尊敬的潘集区人民政府:您们好!我公司受潘集镇人民政府委托,于2021年7月25日对该镇刘圩村部分房屋进行拆除。
由于潘集区政府安排不当,致使被拆迁户无法按时搬迁。
现根据《安徽省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安徽省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38号)等有关规定,特向被拆迁户发出中标通知书。
本结果公示时间:2021年7月25日至2021年7月26日。
中标通知书发布后,我公司将按照本次招标文件要求,及时组织人员对上述补偿资金发放、工程质量验收等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按照合同约定如期完成补偿安置工作。
请被拆迁户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将安置补偿资金全部或部分到账后及时支付给我公司(或潘集区政府),否则我公司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1.安徽启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名称:淮南市潘集镇刘圩村整村搬迁工程。
工程规模:占地面积26931.32平方米,建筑面积135654.32平方米,容积率1.01,绿化率37.6%,建筑密度21.9%,总建筑面积79945.64平方米,规划户数138户(其中非自建房28户,自建房6户),建设内容为地上三层框架结构,地下一层地下室,主体结构高度36.5米,地下室高度11.8米,地上总建筑面积84293.72平方米。
计划工期:8日历天。
中标金额:4389413.30元。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逾期中标(或不合格)的投标将被拒绝。
2.安徽省启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肥建工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主要中标标的:滁州市全椒县西来镇人民政府辖区内拆迁项目:庐阳区滁河东路与滁河西路交叉口东南角(潘集段)一处房屋面积4393.89㎡,合计安置户25户。
其中:安置房12套;产权式酒店2处;居民住宅20套。
房屋征收范围为全椒县西来镇全椒村、高台村、马岭村、李集村和马坝村的部分居民。
搬迁实施方案招标公告模板
搬迁实施方案招标公告模板搬迁实施方案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为了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园区规划,现计划对公司总部办公楼进行搬迁。
为此,特向社会公开招标搬迁实施方案,希望各有资质的单位积极参与,共同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搬迁实施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搬迁方案的制定,包括搬迁时间节点、搬迁流程、搬迁人员安排等;2. 搬迁物资准备,包括搬迁所需的各类物资、设备、包装材料等的准备情况;3. 搬迁过程中的安全保障措施,包括搬迁中的安全风险评估、应急预案、安全防护设施等;4. 搬迁后的后续服务,包括搬迁后的设施维护、员工安置等服务。
三、招标要求。
1. 具有相关搬迁实施经验的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搬迁任务;3. 具备相关资质和人员,能够确保搬迁过程中的安全和顺利进行;4. 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全方位的搬迁服务。
四、投标方式。
1. 投标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搬迁实施方案书面报名,并提交相关资质证明、业绩材料等;2. 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项填写搬迁实施方案,并加盖单位公章;3. 投标单位应按时将投标文件送达公司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五、评标标准。
1. 搬迁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2. 投标单位的资质和业绩;3. 服务保障措施的完备性;4. 价格合理性和经济性。
六、招标时间。
本次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投标截止时间为一个月后。
七、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疑问,欢迎来电咨询,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
八、其他事项。
1. 公司对本次招标保留最终解释权;2. 投标单位应严格遵守招标文件要求,如有违规行为,公司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3. 本次招标不收取任何费用,欢迎有实力、有信誉的单位踊跃参与。
以上为搬迁实施方案招标公告内容,敬请各有意向的单位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参与投标。
建筑拆除招标文件
建筑拆除招标文件
一、招标单位
本次建筑拆除项目的招标单位为某某建筑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背景
某某建筑开发有限公司拟对位于某市中心区的一栋老旧建筑进行拆除重建,现欲对该项目进行拆除招标。
三、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 拆除老旧建筑的所有结构体及设施;
2. 清理拆除废墟并确保现场安全整洁。
四、招标要求
1. 具备相关拆除资质,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2. 具备丰富的拆除经验,有类似项目施工经验者优先考虑;
3. 提供详细的拆除方案,包括拆除过程、安全措施、工期计划等;
4. 提供合理的报价方案,价格合理公正;
5. 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承担相关责任;
6. 需提供担保金并签订相关合同。
五、招标流程
1. 发布招标公告;
2. 投标截止日期,逾期不予受理;
3. 开标评标,评选合格中标单位;
4. 签订拆除合同。
六、投标方式
1. 投标单位需将投标文件密封并送达招标单位指定地点;
2. 投标文件需包括资质证明、施工方案、报价方案等必要文件;
3. 逾期投标或未按要求提交资料者,取消投标资格。
七、招标注意事项
1. 招标文件需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情况发现,将取消投标资格;
2. 招标单位有权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核,如有疑问需提供进一步的解释及资料;
3. 招标文件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或撤回。
建筑拆除招标文件内容如上所述,拟对该项目进行拆除招标,希望各有意参与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投标文件,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感谢您的关注与配合!。
《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实施意见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京国土房管拆[2003]666号)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各房地产开发公司、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各拆迁单位:根据《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我局制定了《<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二00三年七月二十八日《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实施意见一、暂停办理有关事项1、[暂停事项申请]按照《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以下简称《办法》)第八条规定,用地单位取得征地或者占地批准文件后,可以向区、县国土房管局申请在征地或者占地批准文件规定的用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有关事项。
用地单位应当提交暂停办理事项申请书、规划批准文件、征地或者占地批准文件。
2、[暂停事项通知和公告]区、县国土房管局收到用地单位暂停办理事项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审查批准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就暂停事项书面通知当地规划、建设、户籍、工商、税务等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并在用地范围内予以公告。
通知和公告应当载明拆迁范围、暂停办理事项、暂停期限等内容。
3、[暂停期限]暂停期限自公告之日起算,最长不超过1年。
用地单位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应当提前30日向区、县国土房管局提出申请,并说明需延长期限的理由和拟采取的措施。
延长的期限不超过半年。
区、县国土房管局批准延期申请后,应当将延长暂停期限的决定书面通知当地规划、建设、户籍、工商、税务等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并在拆迁范围内公示。
区县国土房管局的审查和通知时限按照本实施意见第2条规定执行。
除市政府确定的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或者其他建设项目经市政府批准的以外,暂停期限满20日后,区县国土房管局方可发布拆迁公告。
二、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申请与核发4、[用地批准文件]按照《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用地单位申请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提交的用地批准文件包括:(1)属于征地拆迁的,提交市人民政府批准征用集体土地的批复;(2)属于占地拆迁的,提交市人民政府批准占用集体土地的批复或者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占用集体建设用地的批复。
旧城改造各阶段流程
旧城改造各阶段流程一、前期准备阶段(时间:一个月)(一)旧城改造办公室(以下简称旧改办)前往地块现场勘查,确定是否符合旧改的条件;如需进行危房鉴定,报区危指办申请危房鉴定。
(二)街道办对将要改造的地块进行入户摸底调查,确定地块的搬迁户数及面积,并征求拟被搬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住户意见(需90%以上同意)。
街道办将摸底调查情况整理后报区旧改办。
(三)投资方与旧改办签订旧城改造投资整理协议。
(四)区旧改办向区政府提交旧城改造申请,获得区政府同意将地块纳入旧城改造的批复文件。
二、搬迁实施阶段(时间:五个月)(一)投资方与区旧改办签订委托搬迁工作协议,明确搬迁过程中双方的责权利关系。
(二)投资方、旧改办、银行共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
(三)旧改办依照法定程序确定搬迁代办公司。
(四)由区旧改办编制搬迁维稳评估报告,街道办编制搬迁维稳方案,投资方按照搬迁评估维稳风险等级向区财政缴纳维稳基金。
(五)区旧改办、投资方和搬迁代办公司共同拟定搬迁补赔偿安置方案。
(六)召开搬迁动员大会,由住户代表在大会现场抽取评估公司,邀请公证人员做现场公证。
(七)若搬迁户对房屋实际面积和权证面积存在异议,搬迁户可提出申请,旧改办组织测绘单位对搬迁房屋实际面积进行测量。
(八)在评估公司出具拟搬迁房屋评估价格后,区旧改办和投资方共同明确搬迁安置方案。
(九)将旧城改造批复、搬迁公告、安置方案、补赔偿安置协议(空表)、评估报告等在搬迁现场公示上墙。
(十)带方案进行模拟搬迁,入户签订模拟搬迁安置协议。
若在模拟搬迁期限(64户通常为2个月)内,签约率达到100%,则所签模拟搬迁安置协议正式生效;若在模拟搬迁期限内签约率达不到100%,则终止模拟改造搬迁,所签搬迁安置协议自动终止。
(十一)模拟搬迁安置协议正式生效后,投资方向区旧改办缴纳按时安置返迁户保证金(返迁户搬迁面积乘以评估价的50%)。
(十二)正式开展发放补赔偿款工作。
(十三)搬迁住户向旧改办移交腾空房屋。
管线搬迁管理办法
第一建设事业部管线搬迁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总则一、为规范第一建设事业部(以下简称“事业部”)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管线搬迁程序,进一步明确事业部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强化过程控制,保障工程有序推进,根据《事业部各部门管理职责》,并结合事业部各项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二、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第一建设事业部所负责实施的各类管线搬迁工程。
三、管线搬迁工程的委托形式分为邀请招标、直接委托(进窗口项目)。
四、管线搬迁工程的邀请招标工作由集团合约管理部负责实施。
第二条各方职责五、现场指挥部职责1、配合工程综合管理部做好管线搬迁招标前的现场管线调查,参与管线搬迁阶段的综合规划设计,结合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对管线综合规划设计提出要求和建议。
2、负责编制管线搬迁实施计划,协助督促管线搬迁相关单位上报管线搬迁方案(含施工图纸)及预算,并做好初审工作。
3、负责协调相关施工单位与管线搬迁单位的管位确认,避免不必要的二次搬迁,推进现场搬迁进度.对需要保护的管线,督促相关施工单位做好管线保护方案,并取得管线权属单位的认可.4、负责核实现场管线搬迁的实际方案及搬迁数量,审查管线搬迁单位上报资料的完整性及真实性.5、负责对管线搬迁实施过程中的管控,并督促管线搬迁单位及时进行验收、移交.6、做好管线搬迁费用支付申请、管线工程业务签证及结算的初审工作,协助审计工作。
六、工程综合管理部职责1、总体负责事业部管线搬迁、业务指导及管线搬迁过程中相关各方的协调工作。
2、负责项目工可、初设阶段现场管线调查,并参与上报费用的审核工作。
3、负责组织管线搬迁招标前的现场调查工作,配合集团合约管理部进行管线搬迁招标的前期准备工作。
4、根据现场指挥部的管线搬迁计划,负责起草委托产权单位管线搬迁委托书。
5、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管线搬迁实施阶段搬迁方案的讨论、协调、审查及审核等。
6、协助技术管理部做好管线前期综合规划设计.7、审核管线搬迁单位的费用支付申请和管线工程业务签证,做好管线搬迁的预算、结算的审核工作,协助审计工作.七、技术管理部职责1、配合集团规划前期部做好设计阶段的管线综合规划设计。
重庆万州西南水泥搬迁项目招标
重庆万州西南水泥搬迁项目招标项目概述重庆万州西南水泥搬迁项目是一个涉及水泥生产厂的搬迁工程,旨在将现有的水泥厂从原址迁至新址。
该项目是为了改善环境质量、提升生态效益以及推动城市发展而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
招标目的本次招标旨在寻找具备相关经验和实力的承包商,负责重庆万州西南水泥搬迁项目的施工工作。
通过公开透明的招标过程,确保最佳承包商能够胜出并为项目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施工服务。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涵盖以下主要内容:1.原址清理与修复:清理原有水泥厂区域,并进行必要的环境修复工作,确保原址能够恢复为可再利用的土地。
2.新址建设:在新选定的区域内建设新的水泥厂,包括场地平整、基础设施建设、厂房建筑等。
3.设备安装与调试:将现有设备从原址拆卸,并在新址进行安装和调试,确保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4.环境保护措施:制定并实施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包括废水处理、废气处理、噪音控制等,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招标条件1.具备相关工程类承包资质,并具有水泥搬迁项目经验。
2.具备充足的技术力量和施工队伍,能够按时保质完成项目。
3.具备良好的信誉和财务状况,能够承担大规模工程项目的经济风险。
4.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要求,具备环保认证或相关证书。
5.提供完整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方案、施工计划、人员组织架构等。
招标流程1.发布公告: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公布项目基本信息以及投标要求。
2.资格预审: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评估其是否符合招标条件。
合格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
3.技术方案评审:对合格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方案进行评审,选择最佳方案。
4.报价和商务谈判:邀请最佳方案的投标人进行报价,并进行商务谈判,确定最终中标单位。
5.中标公示:公布中标单位,并与其签订正式合同。
6.施工实施:中标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开始进行项目的施工实施。
项目目标通过重庆万州西南水泥搬迁项目的实施,期望达到以下目标:1.改善环境质量:通过搬迁水泥厂,减少对原址周边环境的污染,提高空气和水质量。
北京市关于印发《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关于印发《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京国土房管拆[2003]666号)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各房地产开发公司、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各拆迁单位:根据《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我局制定了《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实施意见一、暂停办理有关事项1、[暂停事项申请]按照《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以下简称《办法》)第八条规定,用地单位取得征地或者占地批准文件后,可以向区、县国土房管局申请在征地或者占地批准文件规定的用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有关事项。
用地单位应当提交暂停办理事项申请书、规划批准文件、征地或者占地批准文件。
2、[暂停事项通知和公告]区、县国土房管局收到用地单位暂停办理事项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审查批准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就暂停事项书面通知当地规划、建设、户籍、工商、税务等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并在用地范围内予以公告。
通知和公告应当载明拆迁范围、暂停办理事项、暂停期限等内容。
3、[暂停期限]暂停期限自公告之日起算,最长不超过1年。
用地单位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应当提前30日向区、县国土房管局提出申请,并说明需延长期限的理由和拟采取的措施。
延长的期限不超过半年。
区、县国土房管局批准延期申请后,应当将延长暂停期限的决定书面通知当地规划、建设、户籍、工商、税务等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并在拆迁范围内公示。
区县国土房管局的审查和通知时限按照本实施意见第2条规定执行。
除市政府确定的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或者其他建设项目经市政府批准的以外,暂停期限满20日后,区县国土房管局方可发布拆迁公告。
二、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申请与核发4、[用地批准文件]按照《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用地单位申请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提交的用地批准文件包括:(1)属于征地拆迁的,提交市人民政府批准征用集体土地的批复;(2)属于占地拆迁的,提交市人民政府批准占用集体土地的批复或者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占用集体建设用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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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体东侧城东村地块选择搬迁实施单位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招标单位(盖章):如皋工业园区管委会日期:二〇一六年二月十八日招标文件备案表第一章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总则1、工程说明1.1工程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工作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投标单位的资格:详见招标公告。
3、投标费用投标单位应承担其投标书编制与递交涉及的一切费用。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这些费用一概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组成4.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11项发出的补充资料。
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文件中所有须知、条件,任何遗漏,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5、招标文件的澄清和答疑5.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于前附表所示时间以电子邮件形式(采用office2003以上版本编辑,未疑问的视同认可)发送到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注明被疑问项目名称,不要标明疑问人的单位名称。
邮箱rgztb@12。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补充,招标人都将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修改或补充,投标人可于前附表所示时间到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址/rgweb/)“招标文件”专栏下载(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要上网查阅,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等)。
该澄清、修改或补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缺失、疑问等应在答疑时间截止前通过电子邮件向招标人提出,邮箱rgztb@12,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5.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均以电子文档形式在网上发布。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在网上发布的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6、投标文件的组成6.1投标文件由资格后审资料、技术标、商务标三部分组成,并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封装。
6.2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带来核对,原件无需密封)(1)单位介绍信复印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市房屋征收管理部门出具的本项目市场准入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3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6.3.1施工方案企业介绍、人员配备(提供所配人员身份证及上岗证复印件,同时提供身份证及上岗证原件核对,原件无需密封)、服务理念、推进方案(投标人对搬迁实施服务业务的熟悉程度、政策法规的把握程度、矛盾关系的协调能力、工作的计划性。
要求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切中问题的本质)等。
6.3.2根据本招标文件26.1条技术标评审要素,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6.4商务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6.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6.4.2投标函7、投标文件格式7.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2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或要求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8、投标报价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
9、投标有效期9.1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9.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规定仍然适用。
10、投标担保10.1 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委托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退,如投标人违反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不需取得投标人的同意。
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0.3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一律不得使用其它结算方式,投标保证金的付款人单位与投标单位的名称必须一致,且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帐户中出票。
10.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视为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⑴任何以分公司、子公司、办事处、项目部等类似分支机构名义出票的;⑵投标人未按照本章第10.2和第10.3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10.5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经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批准,方可予以退还。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10.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⑴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⑵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
⑶投标人在投标开标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1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1.1资格审查资料、技术标、商务标书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规定的份数提交。
11.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除投标函外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函不一致的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论处。
11.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11.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
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的印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2、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审查资料、技术标、商务标书三部分。
12.2资格审查资料必须按照前款第6.2条规定的顺序装订后单独密封。
12.3在开标时请各潜在投标人携带下列资料: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带来核对)、技术标、商务标12.4资格审查资料、技术标、商务标书必须分别包装密封完好,包装袋上应标明招标工程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和标书名称,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13、投标文件的提交地点和截止时间13.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3.2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
13.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13.3.1投标单位不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13.3.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13.3.3投标文件未按照前款第12条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13.3.4本项目负责人未加参开标的;13.3.5未提供招标资料购买发票的。
1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4.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4.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前款第12条的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14.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五、开标15、开标15.1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凭招标资料购买发票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议。
参加本工程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并将身份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否则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15.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16、开标程序:16.1开标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16.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16.3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16.4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标书进行评审。
16.5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标书进行评审。
六、评标17、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17.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17.2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18资格审查:18.1资格审查活动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组织实施。
18.2评标委员会进入资格审查场所,开启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袋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其是否有能力和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
如投标人未按19条规定的,则认定资格审查不合格,退回其技术标和商务标,不进入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审;18.3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根据资格审查需要,有权要求全部投标申请人提供全部被审查资料的原件核对,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不得借故推托或拖延。
如无法提供招标人需要核对的原件,评标委员会按照资料缺项处理,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申请人的原件核对工作在资格审查结果公布前进行;19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不进入评标程序:19.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书、资料原件备查或提供不全的;19.2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要求的;19.3提供的相关资料是虚假的;19.4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技术标、商务标部分的组成内容不符合前款规定的。
19.5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被市纪委、检察院、招投标监管部门、搬迁主管部门等有关方面列为黑名单、行政处罚或暂停投标资格的。
20在开标会议上当众宣布资格审查结果;21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经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技术标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标书进行评审;22商务标22.1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技术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商务标投标文件,对商务标进行评审。
审布评审结果。
23、评标过程的保密23.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人的确定或中标侯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3.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人确定或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3.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24.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之规定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应提交的资料没有提供或者提交不全的;24.2未满足招标文件人员配备要求或未取得资格证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