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辩护词
未成年犯罪缓刑辩护词怎么写
You pretend to work hard, you are the only one who deceives yourself. Never use tactical diligence to cover upstrategic laziness.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未成年犯罪缓刑辩护词怎么写导读:关于未成年犯罪的缓刑辩护词要居中写标题,正文主要包括前言和辩护理由这两部分,前言都是固定的,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以及对案件的调查准备工作等,辩护理由的部分,需要律师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阐述,结尾是辩护人的亲笔签名和日期。
一、未成年犯罪缓刑辩护词怎么写?(一)标题。
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
(二)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
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ls)。
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
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
(三)辩护理由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
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
(四)结尾。
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
(五)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
二、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未成年人犯罪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对被告人刘子豪参与聚众斗殴的定性没有异议,现就量刑方面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一、被告人刘子豪具备应当从轻、减轻和可以从轻、减轻的情形1.属未成年人犯罪被告人刘子豪实施犯罪行为时未满十八周岁,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预防和教育为主的原则,是我国的一贯方针。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早在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林准在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审判和矫治国际研讨会上所做的《中国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司法制度》报告向全世界昭示,我国在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审判中,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尽可能把对未成年犯人身自由的限制保持在最低限度。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一系列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司法解释中,都充分体现了上述精神。
可见,对未成年人犯的刑事处罚能轻则轻,能减则减,能免则免,最大限度的降低对未成年犯限制人身自由的程度,是我国对未成年人犯审判的一项重要原则。
2.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一审认定被告人刘子豪案发后能自动投案,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参与聚众斗殴罪主要犯罪事实,系自首。
但一审在量刑上还有待商榷,恳请二审法官予以考量。
3.参与的部分聚众斗殴为犯罪未遂一审认定被告人刘子豪参与的部分聚众斗殴为犯罪未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第三条第二款对于未遂犯,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实行程度、造成损害的大小、犯罪未得逞的原因等情况,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50%。
二、被告人具有很大教育挽救的空间1.未受“圈子”沾染,止于聚众斗殴一罪根据一审检察机关的指控,被告人刘子豪为李阳所收拢,且与胡中华、李培岸、吕嘉诚、张浩、姜维亿、魏子豪等人为同门。
未成年人抢劫案二审宣告缓刑辩护词
未成年人抢劫案二审宣告缓刑辩护词尊敬的法官、各位陪审团成员,大家好。
今天,我站在这里,作为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为我的当事人提出缓刑的辩护词。
这个案件涉及到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对于一个刚刚踏入社会的年轻人来说,这无疑是一次巨大的打击和警醒。
然而,我希望通过这个辩护词,向法庭展示出当事人的内心真实和悔过之心,以及为何缓刑是一个更为合适的判决。
首先,我想强调的是当事人的年龄。
根据我所了解的案情,当事人在犯罪时还未满18岁。
未成年人的心智发展尚未成熟,他们在面对各种诱惑和压力时常常难以做出理智的决策。
这是因为他们缺乏足够的经验和判断力,容易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
因此,在对待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时,我们应该更多地考虑到他们的年龄特点,给予他们更多的教育和机会。
其次,我想谈谈当事人的家庭背景。
据了解,当事人来自一个单亲家庭,父母离异后,他和母亲相依为命。
然而,母亲长期忙于工作,无暇照顾孩子,使得当事人在成长过程中缺乏了家庭的温暖和关爱。
这种家庭环境的缺失,无疑对当事人的成长产生了负面影响,使得他在寻求关注和满足自己需求的过程中走上了错误的道路。
因此,我认为法庭应该对当事人的家庭背景给予一定的理解和宽容。
再次,我想谈谈当事人的悔过之心。
在审判过程中,当事人向法庭表达了他的悔过之情。
他坦诚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深感自责和内疚。
他表示愿意积极参加各种改造和教育活动,以重新审视自己的行为,并努力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
这种悔过之心是真实的,法庭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来验证和监督。
因此,我相信当事人有能力改过自新,重新融入社会。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缓刑的重要性。
缓刑是一种既能保护社会安全,又能给予犯罪人改过自新机会的刑罚执行方式。
对于未成年人来说,缓刑更是一种更加适合的判决方式。
通过缓刑,当事人可以接受更多的教育和辅导,帮助他重新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同时,缓刑还可以减轻对当事人的心理和社会压力,给予他们更多的机会去弥补过错,重新开始。
未成年人故意伤害辩护词
未成年人故意伤害辩护词
《未成年人故意伤害辩护词》
尊敬的法庭和陪审团成员们:
今天我站在这里并不是为了掩饰我的罪行,而是为了向您们陈述事实并请求您们给予我一个机会,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我知道我所做的是错的,我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深深的懊悔和内疚。
我并不是一个冷酷无情的人,但我的愚蠢和狂躁导致了我不可挽回的错误。
我在一时的冲动下,对他人造成了伤害,这是我绝对不能否认的事实。
然而,我想向法庭和陪审团申明的是,我并不是没有改过的人。
自从那件事发生之后,我意识到了自己的过错,并且努力寻求自我调整和改变。
我已经接受了心理辅导并深刻反省,我发誓再也不会重蹈覆辙。
我曾经是一个受困于情绪的孩子,但我现在已经成熟了许多。
我深知自己的过错,也深知我所造成的伤害是无法挽回的。
希望法庭和陪审团能够给予我一个机会,让我能够重新开始,用我未来的行动去赎回我所犯下的错误。
我知道我所做的是错误的,但我希望法庭和陪审团能够看到我的内心的悔意和诚意。
我请求您们能够给予我一个宽大的判决,让我有机会重新做人,以最诚挚的心态来弥补我所造成的伤害。
谢谢您们在百忙之中听取我的陈述,我愿接受法庭的判决。
未成年犯罪的辩护词
未成年犯罪的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广东通用律师事务所受龙门县法律援助处的指派,我受广东通用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担任被告人邹贵强的辩护人,依法出席本案的审判活动,发表辩护意见如下:一、从本案事实和情节看,被告人邹贵强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危害不大。
1,2006年10月3日,是高新星、赖志锋(均在逃)他们准备好铁撬、大剪钳子、介刀等工具,实施撬门和剪电缆线的,被告仅仅是在外面望风。
显然,在这次毁坏财物中,被告人邹贵强没有直接参与毁坏财物,仅仅在客观上起了一个望风的作用,情节是显著轻微的,没有造成什么严重后果,基站被盗后并没有造成信号中断。
2,在这起犯罪中,被告人邹贵强处于次要地位。
2006年10月3日毁坏财物中,犯意是高新星、赖志锋引起,也是他们直接组织策划并亲自实施毁坏财物的。
在整个过程中,被告人邹贵强仅仅是协助而已,其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是次要的。
所以,被告人邹贵强在这起犯罪活动中作用是次要的,情节较轻微;社会危害性也不大,主观恶性小,依法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二、被告人邹贵强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法定情节。
第一,被告人邹贵强是1989年12月16日出生的,到犯罪时,尚不足十八周岁,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第二,被告人邹贵强在参与的这次犯罪活动中,起着次要的作用,没有使用破坏手段的行为,仅仅在外面望风,没有直接参与破坏联通公司基站的电缆,与其它俩个直接实施偷盗破坏联通公司基站的电缆相比,应当属于从犯。
《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据此,对被告人邹贵强应当依法予以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三、根据我国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被告人邹贵强应当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预防和教育为主的原则,是我国的一贯方针。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未成年人抢劫罪的辩护词
未成年人抢劫罪的辩护词
《未成年人抢劫罪的辩护词》
尊敬的法官、陪审团成员和在庭观众:
我站在这里是为了辩护一个未成年人因涉嫌抢劫罪而受到控告的案件。
在开始陈述我的辩护词之前,我想要强调一点,即我们不能忽视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和心理发展对其行为的影响。
首先,我要强调的是未成年人经历了不同于成年人的成长环境。
他们可能来自困难家庭、缺乏父母关爱或是在暴力环境中长大。
这些经历会对他们的行为和判断力产生深远影响,使他们更容易受到外部诱导并陷入犯罪行为当中。
其次,未成年人的心理发展尚未完全成熟,他们在决策和行为方面往往缺乏成年人的理性思考能力。
他们更容易受到同龄人或其他影响下,做出令人后悔的行为,比如犯下抢劫罪。
这并不是为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开脱,而是要求我们在审判他们的时候,给予足够的理解和关注。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未成年人需要教育和改造的机会。
对于一个年轻人来说,走上犯罪的道路是一种错误,但我们有责任给予他们改正的机会。
而不是将他们长期关押在监狱,进一步加剧他们的犯罪倾向。
在此,我要呼吁法庭给予这位被告一个温暖的家庭环境、教育改造的机会,而非严厉的惩罚。
希望法庭可以在裁决时充分考
虑未成年人的成长背景和心理特点,给予他们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
谢谢。
未成年人认罪认罚辩护词范文
未成年人认罪认罚辩护词范文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律师事务所名称]接受本案被告人[未成年人姓名]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辩护人。
今天站在这里,为这个误入歧途的孩子说几句心里话。
我得承认,我的当事人[未成年人姓名]确实做错了事,他就像在人生的道路上不小心闯进了一片迷雾森林,迷失了方向,做了违反法律的行为。
但是,我们也不能就这样简单地把他一竿子打死,得给他一个机会,让他重新找到正确的路。
一、未成年人的特殊性。
咱们都知道,未成年人就像一棵还在成长的小树苗,他们的心智还不成熟。
[未成年人姓名]今年才[X]岁,这个年纪的孩子,对很多事情的判断还很模糊。
他们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可能是身边不良朋友的几句怂恿,可能是一时好奇的冲动,就做出了错事。
这和成年人深思熟虑后去犯罪是有本质区别的。
就像我小时候,看到小伙伴去爬树掏鸟窝,觉得好玩,也跟着去了。
当时根本没考虑到这可能会破坏树木,或者伤害到小鸟。
这就是孩子的一种懵懂无知。
我的当事人也是如此,他在做这件错事的时候,可能并没有完全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二、认罪认罚的态度。
不过呢,这孩子现在已经知道自己错了。
他在整个案件的处理过程中,表现出了非常诚恳的认罪认罚态度。
他就像一个知道自己闯了大祸的孩子,低着头,眼睛里满是懊悔。
他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
这种态度就像是在黑暗中透出的一丝曙光,表明他已经有了想要改正的决心。
他也多次和我表示,希望能够得到法庭的宽大处理,给他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他说他想回到学校,好好学习,将来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这可不是他随口说说的,从他的眼神里,我能看到那种对未来的渴望和对自己错误的深刻认识。
三、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咱们也得说说这孩子走到这一步,家庭和社会也有一定的责任。
他的家庭环境可能不是那么完美,父母平时忙于工作,对他的关心和教育可能有些缺失。
就像一棵小树苗,如果没有园丁的精心照料,很容易长歪。
而社会呢,周围的环境可能也存在一些不良的诱惑,对于一个缺乏辨别能力的未成年人来说,确实很难抵挡。
上海敲诈勒索罪辩护词未成年人
尊敬的法官:
本案中的被告人是一名未成年人,其行为虽然有违法成分,但应考虑
到他尚未成年,在思想认知、社会经验、情感体验等方面均有不足之处,
应予以宽容和理解。
首先,被告人作为未成年人,其智力、思维能力等方面均有所不足。
在此次敲诈勒索行为中,被告人受到了他人的影响,对自己的行为认知不
够清晰。
在没有完全理解自己的行为所带来的后果的情况下,被告人也因
为好奇心等未成年特有的心理因素参与其中,事实上主动性较低。
故应减
轻其责任。
其次,被告人作为未成年人,其社会经验也相对不足。
在这个社会中,少数不良分子和一些不规矩的事情随处可见,这给未成年人带来了极大的
诱惑和压力。
在这种情况下,教育家庭和社会有责任对他们进行正确的引
导和教育。
虽然被告人并未接受到很好的家庭和社会教育,但在审判时也
应考虑到这种因素,给予一定的宽容和理解。
最后,被告人作为未成年人,其情感体验也相对脆弱。
对于他们来说,一些困难问题和心理压力都较难承受。
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不良的思想和
行为可能会逐渐滋生,给他们带来更大的伤害。
因此,教育家庭和社会应
更加重视未成年人的情感培养,帮助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
在此,我代表被告人请求法院能够给予宽容,减轻其责任,并作出公
正的判决。
谢谢!。
未成年人认罪认罚辩护词范文
未成年人认罪认罚辩护词范文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律师事务所名称]接受本案被告人[未成年人姓名]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辩护人。
今天站在这里,为这个误入歧途的孩子说几句心里话。
一、关于这个孩子。
咱们先来说说这个孩子,[未成年人姓名],他呀,就是个还没长大、迷迷糊糊就犯了错的娃。
他就像一棵刚发芽的小树苗,在成长的道路上被一阵歪风给吹歪了。
他还没有完全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判断力,所以才做了错事。
他在生活里,其实也有很多闪光点。
在家里,他可能也会帮着父母做些小家务,比如扫扫地啊,给爷爷奶奶端杯水啥的。
在学校呢,虽然成绩可能不是顶尖的,但也有自己的小伙伴,也会在小伙伴遇到小麻烦的时候伸把手。
这就说明他本质上不是个坏孩子,只是一时糊涂,跟着一些不良的影响就走上了错路。
二、认罪认罚的态度。
从他被带到司法机关开始,这孩子就知道自己错了。
他那小眼神里满是后悔,每次谈到自己做的错事,都低着头,声音小小的,就像个犯了错被老师批评的小学生。
他积极配合调查,把自己知道的事情一五一十地都说了出来。
这就表明他是真心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希望能够改过自新。
这认罪认罚可不是嘴上说说的,他是从心底里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
就像一个知道自己考试作弊错了的孩子,不再狡辩,而是坦然面对自己的错误,这一点真的很难得。
三、他的成长环境。
我们都知道,孩子的成长环境对他的影响可大了。
[未成年人姓名]的家庭环境其实有些复杂。
他的父母啊,平时工作特别忙,忙得都没太多时间好好陪着他,关心他心里在想啥。
这就好比一棵小树苗,没有足够的阳光雨露的滋润,很容易长歪。
在学校里呢,他周围可能有些同学,整天不好好学习,就想着玩些刺激的东西。
咱们这孩子年纪小,没有太多的定力,就被带偏了。
他没有在一个充满正能量、积极引导的环境里成长,所以才更容易陷入错误的泥沼。
四、社会的包容与挽救。
审判长、审判员,咱们这个社会是充满爱的社会,对于这些犯了错的未成年人,就像对待不小心摔倒的小娃娃一样,要扶他们一把,而不是直接把他们扔在一边不管。
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辩护词
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辩护词
《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辩护词》
尊敬的法官、陪审团成员和在庭的各位,
今天我站在这里,为我的当事人进行辩护,他是一名未成年人,但他因为一时的冲动而犯下了故意伤害的罪行。
我希望各位能够在听取完所有证人证词和证据后,能够给予我的当事人一个公平的裁决。
首先,我要强调的是,我的当事人是一名未成年人。
他还处在成长的阶段,需要更多的教育和引导。
他之所以犯下这个错误,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的不成熟和冲动。
他并没有经验和正确的处理问题的能力。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应该给予他更多的理解和帮助,而不是过分严厉的惩罚。
其次,我要提到的是,我的当事人并没有预谋这次的伤害行为。
他的行为是一时冲动所导致的,而非计划好的。
他对自己的行为深感懊悔和后悔,并已表示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和改造。
他的家人也对他的行为深感遗憾和愧疚,他们希望他能得到更多的教育和矫正,避免再犯类似的错误。
最后,我来谈谈关于庭审中所提供的证据。
在审理过程中,我们展示了当事人的良好品行和社会责任感,证明了他并不是一个心怀恶意的人。
同时,我们也展示了相关的精神辅导和教育计划,希望法庭能够给予他一个再次振作的机会。
总结以上的观点,我在这里再次呼吁各位法官和陪审团成员,
能够在裁决时充分考虑当事人的未成年身份和事发时的情境。
我相信他能够改过自新,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
希望法庭能够在判决时给予他宽大的心,让他能够从错误中汲取教训,重新开始。
谢谢各位的聆听。
未成年人寻衅滋事辩护词
未成年人寻衅滋事辩护词
《未成年人寻衅滋事辩护词》
尊敬的法庭和评审团:
我是被控未成年人寻衅滋事的被告,在此我想向法庭和评审团陈述我的情况和辩护词。
首先,我想声明我对我所做的事情深感遗憾和懊悔。
作为一个未成年人,我应该清楚地明白自己的责任和行为严重性。
然而,因为年轻时的冲动和轻率,我做出了错误的决定,伤害了他人并给自己带来了不可挽回的后果。
其次,我想就我的行为背景做一些说明。
在当时,我处于情绪激动和自制力不强的状态下,未能正确处理自己的情绪。
尽管这并不是正当理由,但我希望法庭和评审团能够理解并给予宽容。
最后,我愿意接受对我的行为所做出的惩罚,并表示我会认真反思和改正自己。
我会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和义工工作,弥补自己的错误。
我不希望我的一时冲动和错误行为影响到我未来的发展和前途。
在此,我再次向受害者致以最深切的歉意,并表达愿意为所造成的损害负起全部责任。
同时,我也恳请法庭和评审团能够给予我一次重新开始的机会和轻判。
谢谢。
此致
被告:XXX。
未成年人盗窃辩护词
未成年人盗窃辩护词
《未成年人盗窃辩护词》
尊敬的法官,尊敬的陪审团成员:
我站在这里,面对您们,表达我对自己所犯错误的悔恨和歉意。
我知道我所做的盗窃行为是不对的,而且我也深刻地意识到这种行为对其他人造成的不幸和痛苦。
但我希望能有机会向您们解释一下我所犯错误的原因,并请求您们给我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
作为一名未成年人,我承认自己的行为是不负责任的。
我知道我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但是在那个时候,我的心智和行为能力还未成熟,我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所带来的后果。
我所做的盗窃行为并非出于邪恶的意图,而是源于对自己身处困境的无助和绝望。
我没有家庭的支持,也没有得到足够的关爱和教育,我曾经感到孤独和无助,甚至无法满足自己的基本需求。
但现在,我已经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且深刻地后悔自己的行为给他人带来的伤害。
我向您们保证,我会努力改变自己,成为一个负责任的人,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为自己的生活负责。
我请求您们能够给我一个机会,让我接受教育和辅导,让我有机会改正自己的错误。
我会努力做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也会用自己的行动来弥补对社会造成的损失。
最后,我再次向您们表达我的深深歉意,并希望您们能够给我一个机会,让我成为一个更好的人。
谢谢。
一起未成年人犯罪的辩护词精选3篇
一起未成年人犯罪的辩护词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我和葛汝国律师接受本案被告付xx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担任被告人付xx 的辩护人,依法出席本案的审判活动,发表辩护意见如下:今天,四个正处在花季年龄的青春少年,本应当坐在明亮的教室聆听老师的教诲,但却因为自己的无知和愚昧,站在了刑事审判的被告席,我相信,参加诉讼的每一个法官、检察官和律师都和他们的家长一样,感到格外的心痛。
我们即为他们的犯罪感到愤慨,更为他们的未来感到担忧,因为今天的审判关系到他们的终身,严格依照我国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审理本案,即是对他们的惩罚,也是对他们的挽救。
我们认为,从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出发,根据本案事实,对被告付xx应当予以减轻或免除刑事处罚。
理由如下:一、从本案事实和情节看,付xx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危害不大。
检察院指控付xx参与了三起犯罪活动,根据法庭调查显现的事实,付xx的犯罪情节是较为轻微的:1,2021年10月19日犯罪,其它三被告的供述和四位被害人的陈述都证明了以下基本事实:其一,付xx对被害人没有实施任何暴力行为;其二,付xx被李x叫来时并不知道是要抢劫,事后也没有获得任何赃物。
显然,在这次抢劫中,付xx没有劫财的主观目的,更没有实施暴力抢劫的行为,仅仅在客观上起了一个助威的作用,情节是显著轻微的,不具备抢劫罪的全部构成要件,根据我国《刑法》所规定的罪刑相适应的原则,付xx尚未达到为本次抢劫承担刑事责任的程度。
2,在检察机关起诉的第二、三起犯罪中,付xx均处于次要地位。
2021年11月1日抢劫中,犯意是由xx引起,在整个过程中,付xx没有使用暴力手段;在2021年11月11日的抢劫中,被害人xxx、xxx的陈述证实,这次抢劫活动是在xx追孟x回来后进行的,付xx仅仅是协助而已,其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是次要的。
所以,付xx在三起犯罪活动中作用是次要的,情节较轻微;没有给受害人身心造成较大伤害,社会危害性也不大,主观恶性小,依法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未成年人刑责年龄应该VS不应该降至周岁辩论赛 正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
未成年人刑责年龄应该VS不应该降至周岁辩论赛正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正方辩词一辩:尊敬的评委、各位辩手和观众们,我是正方辩词一辩。
我们认为未成年人刑责年龄应该降至周岁。
首先,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越来越普遍,而现行的未成年人刑责年龄限制已经无法满足社会的需求。
因此,我们需要降低未成年人刑责年龄来保护社会的安全和公正。
其次,未成年人的心智和行为还没有完全成熟,因此他们的行为容易受到外部环境和人的影响。
如果我们将未成年人刑责年龄降低到周岁,可以更好地帮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给予更好的教育和帮助,防止未成年人再次犯罪。
最后,降低未成年人刑责年龄也符合国际标准和趋势。
目前,很多国家都已经将未成年人刑责年龄降低到周岁,因为这样可以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和利益。
因此,我们认为未成年人刑责年龄应该降至周岁,这有利于保护社会的安全和公正,也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和利益。
正方辩词二辩:尊敬的评委、各位辩手和观众们,我是正方辩词二辩。
我们认为未成年人刑责年龄应该降至周岁。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降低未成年人刑责年龄不是为了纵容未成年人犯罪,而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和利益。
如果未成年人犯罪后被判定成年人,那么他们将承受成年人的刑罚,这对于他们的成长和发展将会造成不可逆的伤害。
其次,降低未成年人刑责年龄可以更好地帮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给予更好的教育和帮助,防止他们再次犯罪。
我们需要关注的不仅仅是惩罚,更重要的是预防和教育。
最后,降低未成年人刑责年龄也符合法律的原则和精神。
我们的法律应该更加人性化和公正,而不是简单粗暴地将未成年人判定成年人。
因此,我们认为未成年人刑责年龄应该降至周岁,这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和利益,也有利于更加公正和人性化的法律实践。
正方辩词三辩:尊敬的评委、各位辩手和观众们,我是正方辩词三辩。
我们认为未成年人刑责年龄应该降至周岁。
首先,我们需要认识到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的差异性。
未成年人辩护 作文
未成年人辩护作文
哎呀,说到未成年人辩护这事儿,真的挺重要的。
你想想,小孩子嘛,他们懂啥啊?但是有时候就是会犯点小错,然后就被告上法庭了。
这时候,咱得给他们个机会,听听他们怎么说,看看他们心里是怎么想的。
辩护律师啊,就得像个好朋友一样,跟他们聊天,让他们放松点,别那么紧张。
得让他们知道,犯了错并不代表就是坏人,每个人都有改过自新的机会。
而且啊,法律也不是铁板一块,也得考虑到未成年人的特殊情况。
你知道吗?有时候,未成年人犯罪可能是因为家庭问题、学校压力,或者是被坏人带坏了。
这些都得考虑进去,不能一刀切。
辩护律师得把这些东西都调查清楚,然后在法庭上说出来,让法官和陪审团了解真相。
而且啊,辩护律师还得跟检察官、法官好好沟通,看看能不能找个对大家都好的解决方案。
比如,可以安排个心理辅导,让小孩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然后给他们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这样一来,既惩罚了错误,又给了孩子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多好啊!
所以啊,我觉得给未成年人辩护这事儿真的挺有意义的。
咱们得保护好这些孩子,让他们知道,即使犯了错,也有人愿意帮助他们,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这样,他们才能更好地成长,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未成年人犯罪辩护词
未成年人犯罪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我是XXX的代表,接受了XXX的委托,作为被告人XXX的辩护人参加了本案的诉讼活动。
在开庭前,我认真研读了起诉书,详细查阅了本案全部卷宗材料,并会见了被告人,对本案有了全面、客观的了解。
结合今天庭审查清的事实和公诉人提供的证据,我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以下辩护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首先,被告人XXX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寻衅滋事罪的罪名及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服法。
被告人在本案中具备以下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
根据本案事实,从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出发,恳望法庭能对被告人XXX给予减轻处罚并判处缓刑,理由如下:一、被告人XXX是未成年人,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
被告人XXX犯罪时未满18周岁,根据《刑法》第17条第三款之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被告人XXX具有以下从轻或减轻处罚的酌定情节。
1、被告人XXX在本案中可认定为从犯,从被告XXX以及同案犯XX、XX的供述中可以证实本案的犯罪起因、犯罪地点和犯罪对象系本案第一被告XXXX提议和决定的,犯罪所得亦是由被告XXX收取而后分配的,而被告人XXX在共同犯罪中仅是起到次要辅助的作用,应认定为从犯。
根据《刑法》第27条第二款之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可以减轻处罚。
2、被告人XXX在归案后如实地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具有良好的悔罪表现。
被告人XXX被抓获后,主动如实地供述了其他犯罪行为,认罪、悔罪态度较好。
根据《刑法》第67条第三款、第12条第一款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
3、被告人XXX当庭自愿认罪,根据《XXX、XXX、XXX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9条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4、被告人XXXX的犯罪情节轻微,犯罪所得数额较低,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不大。
根据公诉机关的证据材料以及今天法庭查清的事实,其犯罪行为并未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主观上的恶性不大,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上海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辩护词
尊敬的法官:
我是被告的辩护律师,针对本次案件涉及到被告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的情况,我提出以下辩护意见和观点。
其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采取保
护为主的惩治原则。
这一原则的核心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成
长发展。
本案中的被告作为未成年人,其社会生活经验少、思想不够成熟,还不是完全独立性的主体,而应当处于受到社会保护和教育指导的状态。
因此,对于被告犯罪行为,应当采取教育、感化和矫正的方式,而非单纯
的惩罚和打压。
最后,考虑到被告在此次案件中的实际情况,其犯罪行为相对于成年
人来说,属于轻微的违法行为。
因此,在这个情况下,判处严厉的刑罚不
仅无助于被告的成长和改造,也难以达到惩罚的目的。
相反,通过教育、
感化和矫正的方式,帮助被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改正自己的缺陷,最终
回归正常的社会生活,才是更加恰当和必要的选择。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根据法律规定,本次案件中被告未达到刑事责任
年龄,无法承担刑事责任。
同时,我们希望法院能够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
度出发,采取教育、感化和矫正的方式,为被告创造改正错误、回归正常
生活的机会。
谢谢!。
未成年人犯罪辩护词
未成年人犯罪辩护词尊敬的法庭,尊敬的法官:我代表被告人,作为他的辩护律师,站在这里为他进行辩护。
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我将向法庭提供一系列事实和证据,以及被告人的个人情况,以证明他应该得到宽大处理。
鉴于他是一名未成年人,我希望法庭能够对他进行特殊处理,并帮助他重新赢得社会的接纳和信任。
首先,我要指出的是被告人的年龄。
根据我提供的身份证明,他目前只有17岁。
这个年龄阶段的人更容易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引导,缺乏足够的成熟和判断力。
因此,我们不能将他的行为完全归咎于他个人的意愿和决策。
相反,我们应该认识到,家庭、社区和教育等因素在形成一个人的价值观和行为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其次,我要提及被告人的个人背景。
他来自一个单亲家庭,他父母离异后他一直与母亲生活。
由于母亲长时间工作,被告人经常独自在家。
缺乏家庭关爱和指导,他可能在孤独中感到无助和不稳定。
此外,社交圈子的影响也给他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
我相信这些背景信息对于评估他的行为和其对他人产生的影响至关重要。
进一步观察被告人的案发行为,虽然他在这起犯罪事件中扮演了一定的角色,但我要强调的是,他是在他人的引导和威胁下参与了此事。
他当时感到恐惧并担心自己的安全。
请注意,这并不是为他的行为开脱,而是强调他的行为并非基于他完全自主的意愿。
鉴于以上情况,我要提出的请求是,法庭能够对被告人从宽处理。
他仍然是一个未成年人,我们有责任给予他改过自新的机会。
我建议法庭考虑将他送往少年教育改造机构,或者提供心理辅导和教育培训等机会,以便他能够重建自己的人生,并为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最后,作为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我要声明,我所提供的事实和观点是为了客观地展示被告人的情况,并寻求法庭的理解和宽容。
我并不是试图为他的行为开脱任何责任。
被告人也对自己的错误行为感到懊悔,并表示愿意接受任何对他进行改造和教育的机会。
尊敬的法庭,我请求您能够认真审视被告人的情况,并根据他的年龄、个人背景和案件的实际情况,对他做出宽大的判决。
上海未成年人敲诈勒索罪辩护词
尊敬的法庭:
本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起诉,现在进行辩护,向尊敬的法庭提交如
下辩护意见:
首先,本人承认在此次事件中存在过错行为。
但是,本人的行为并非
是故意为之,也非出于恶意,更不是为了以此谋取不当利益。
事实上,本
人最初的行为是出于一时冲动和无知,没有想到会给被害人带来那么大的
影响和后果。
同时,本人也已经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愿意承担自己
应当承担的责任。
其次,本人从小在单亲家庭中长大,没有得到足够的家庭照顾和关注。
在学校中也不是很受欢迎,孤独无助的情感状态长时间存在。
在社交媒体
上非法盗取他人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勾搭的行为,也是出于一种自卑的心
理和想求得他人关注的心理。
本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也已经向家人、朋友、老师等身边人坦诚自己的错误,真诚悔过。
最后,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从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应当尽量保护未
成年人自身的利益。
本人虽然犯了错误,但是在法律责任方面应当具有相
应的退让、宽容措施。
在审判过程中,希望尊重未成年人的权利和利益,
对本人给予相应的解决和保护。
以上是本人的辩护意见,谢谢法庭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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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
XXX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XXX的委托,由我作为本案被告人XXX的辩护人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
开庭前辩护人认真研读了《起诉书》,详细地查阅了本案全部卷宗材料,并依法会见了被告人,对本案有了比较全面、客观的了解,结合今天的庭审查清的事实及公诉人提供的有关证据,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以下辩护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首先,被告人XXX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寻衅滋事罪的罪名及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服法。
被告人在本案中具备以下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
根据本案事实,从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出发,恳望法庭能对被告人xxx给予减轻处罚并判处缓刑,理由如下:
一、被告人xxx是未成年人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
被告人xxx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根据《刑法》第17条第三款之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被告人xxx具有以下从轻或减轻处罚的酌定情节。
1、被告人xxx在本案共同犯罪中可认定为从犯,从被告xxx以及同案犯xx、xx的供述中可以证实本案的犯罪起因、犯罪地点和犯罪对象系本案第一被告xxxx提议和决定的,犯罪所得亦是由被告xxx收取而后分配的,而被告人xxx在共同犯罪中仅是起到次要辅助的作用,应认定为从犯。
根据《刑法》第27条第二款之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可以减轻处罚。
2、被告人xxx在归案后如实地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具有良好的悔罪表现。
被告人xxx被抓获之后,主动如实地供述了其他犯罪行为,认罪、悔罪态度较好。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
3、被告人xxx当庭自愿认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9条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4、被告人xxxx的犯罪情节轻微,犯罪所得数额较低,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不大。
根据公诉机关的证据材料以及今天法庭查清的事实,其犯罪行为并未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主观上的恶性不大,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5、被告人xxxx系初犯,而且无前科劣迹,平时表现尚可。
案发后,如实向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供述犯罪事实,xxxx本人已充分认识了自己犯罪行为的危害性,对法律有了进一步的正确认识,多次表达悔恨和改过的心情。
综上,被告人xxx具有以上从轻或减轻处罚的酌定情节,恳请法院在对xxx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与采纳。
三、根据我国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
释,本着预防和教育为主的原则,对被告人xxx能予以减轻处罚并判处缓刑。
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预防和教育为主的原则,是我国的一贯方针。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为正确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同时根据刑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对未成年人罪犯适用刑罚,应当充分考虑是否有利于未成年人罪犯的教育和矫正。
可见,对未成年人犯的刑事处罚能轻则轻,能减则减,能免则免,最大限度的降低对未成年犯限制人身自由的程度,是我国对未成年人犯审判的一项重要原则。
本案被告人xxx系未成年人,对事物的性质和自己行为的后果的认识与成人相比有较大的欠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对未成年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可以宣告缓刑。
如果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应当宣告缓刑:(一)初次犯罪; (二)积极退赃或赔偿被害单位经济损失;(三)具备监护、帮教条件。
因此,被告人具备宣告缓刑的条件,恳请合议庭在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
综合以上情节,被告人xxxx犯罪时不满18岁,认知及分辨能力较差,加上法律意识欠缺,一时糊涂失足走上歪路。
此次犯罪属初犯,且系从犯,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不大。
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好,能主动坦白交待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
辩护人认为,在对被告人xxx进行处罚的同时又要使他鼓起重新做人的勇气,建议法庭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减轻对被告人xxx的刑事处罚,对其判处缓刑不存在危害社会情形,对他今后的改造和成长更为有利,也更能体现社会正义和法律的公允。
以上辩护意见恳望法庭予以充分考虑。
谢谢。
辩护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