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进人员任用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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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进人员任用办法

新进人员任用办法

新进人员任用办法第一条根据本公司的人事管理规则,制定了本规定。

第二条当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要增补人员时,按照厂处为单位,提出"人员增补申请书"。

根据离职率和工作需求,临时工人数由各部门拟订并经经理核准,女性现场操作人员的需求由各部门定期拟定并经经理核准(具体参考可能变化情况)。

其他人员的需求由总经理核准。

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的人员增补资料列表提交总管理处总经理室报送董事长。

第三条对于经核准需要增补的人员进行甄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由总管理处经营发展中心负责,高中以下学历的人员由各公司(事业部)自行负责,并遵循公开登报招考的原则。

主办部门应对报名应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或不拟采用的人员,应及时退还报名材料,并附有礼貌的通知说明未能通过初审的原因。

第四条甄选委员会的组成新进人员甄选时应由主办部门筹组甄选委员会办理有关下列事项:1.考试日期、地点。

2.命题标准及答案。

3.命题、主考、监考及阅卷、人员及工作分配。

4.考试成绩评分标准及审定。

5.其他考试有关事项的处理。

第五条甄选成绩的评分标准涉及学科、术科和口试三个方面,具体比例由各甄选委员会根据甄选对象和实际需要确定,但口试成绩不得超过总成绩的40%。

第六条考试成绩评定结束后,各主办部门应向总管理处总经理室提供应考人员的成绩和录用情况报告。

第七条对于拟录取的人员,主办部门应通知申请部门填写“新进人员试用申请及核定表”,大专毕业以上人员需经总经理核准,并将表格提交总管理处总经理室转交董事长审批。

针对高中毕业程度以下的人员(除现场女性操作人员和临时人员由经理核准外),在总经理核准后即可通知录取人员报到。

备选人员除了收到书面通知列为备选之外,还应说明他们有机会按顺序通知补充。

对于未被录取的人员,除了要返还原先申请表并附上通知的委婉说明外,还需要说明未被录取的原因。

从登报招聘到通知报到的期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八条新进人员报到时需要填写人事资料卡、安全资料、保证书、体格检验表、户口誉本以及提供照片,并提交学历证书、退伍证以及其他相关经历证明文件。

中层及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选拔任用暂行办法(全新经典版)

中层及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选拔任用暂行办法(全新经典版)

中层及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选拔任用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选人用人制度,建立健全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一支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高素质管理人员队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中层管理人员”是指部室正副职、分、子公司正副经理。

第三条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当管干部及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三)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四)组织推荐与市场选聘相结合原则;(五)干部能上能下的原则;(六)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任职条件和资格第四条中层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维护企业的和谐稳定,具有搞好国有企业的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熟悉现代企业管理,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强;(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四)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五)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第五条中层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任职资格:(一)原则应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文化程度;(二)身体健康,适应岗位需要;(三)公司本部各部室正副职领导,分子公司正副经理,应当具有累计三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或者与企业经营管理业务工作相关的经历。

且提拔担任正职职务的,一般应在同层级副职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提拔担任副职的,应当具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四)担任财务部负责人职务的,应当具有三年以上的本岗位工作经历;(五)特别优秀的人员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人才,可以适当放宽任职资格条件;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中层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的;(三)法律法规、当纪政纪另有规定的。

中共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中共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中共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3.17•【文号】•【施行日期】2019.03.03•【效力等级】条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组织建设正文中共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9年3月17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面贯彻执行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和有关国家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三)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四)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五)民主集中制;(六)依法依规办事。

第三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符合将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能力,结构合理、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的要求。

树立注重基层和实践的导向,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

注重发现和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

统筹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

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应当进行调整,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

幼儿园新进中层管理制度

幼儿园新进中层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中层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幼儿园管理水平,确保幼儿园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新进中层管理人员,包括园长助理、副园长、主任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新进中层管理人员的选拔、培训、考核和晋升等环节,促进其快速成长,为幼儿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章选拔与任用第四条中层管理人员的选拔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竞聘、推荐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应聘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 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4. 具有较高的学历和一定的管理经验。

第六条中层管理人员的任用应经过以下程序:1. 提出申请,填写应聘表格;2. 组织资格审查,确定竞聘或推荐对象;3. 进行竞聘或推荐,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4. 公示竞聘或推荐结果,确定拟任用人选;5. 审批通过,正式任用。

第三章培训与发展第七条幼儿园应加强对新进中层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第八条培训内容应包括:1. 教育法律法规、幼儿园管理制度;2. 教育教学理论、课程设置与实施;3. 管理知识、团队建设、沟通协调能力;4. 心理健康教育、家长工作、校园安全等。

第九条培训方式可采取集中培训、在线学习、外出考察等多种形式。

第十条幼儿园应鼓励中层管理人员参加各类专业培训,提升自身素质。

第四章考核与评价第十一条幼儿园应建立健全中层管理人员考核评价体系,定期对中层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考核内容应包括:1. 工作态度和职业道德;2. 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3. 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4. 责任感和使命感。

第十三条考核评价结果应作为中层管理人员晋升、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晋升与调整第十四条中层管理人员晋升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根据工作表现和考核结果进行。

第十五条晋升条件应包括:1. 工作表现优秀,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2. 具备较高的学历和一定的管理经验;3. 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领导能力。

新进人员任用细则

新进人员任用细则

安全性□对信息系统安全性的威胁任一系统,不管它是手工的还是采用计算机的,都有其弱点。

所以不但在信息系统这一级而且在计算中心这一级(如果适用,也包括远程设备)都要审定并提出安全性的问题。

靠识别系统的弱点来减少侵犯安全性的危险,以及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来提供满意的安全水平,这是用户和信息服务管理部门可做得到的。

管理部门应该特别努力地去发现那些由计算机罪犯对计算中心和信息系统的安全所造成的威胁。

白领阶层的犯罪行为是客观存在的,而且存在于某些最不可能被发觉的地方。

这是老练的罪犯所从事的需要专门技术的犯罪行为,而且这种犯罪行为之多比我们想象的还要普遍。

多数公司所存在的犯罪行为是从来不会被发觉的。

关于利用计算机进行犯罪的任何统计资料仅仅反映了那些公开报道的犯罪行为。

系统开发审查、工作审查和应用审查都能用来使这种威胁减到最小。

□计算中心的安全性计算中心在下列方面存在弱点:1.硬件。

如果硬件失效,则系统也就失效。

硬件出现一定的故障是无法避免的,但是预防性维护和提供物质上的安全预防措施,来防止未经批准人员使用机器可使这种硬件失效的威胁减到最小。

2.软件。

软件能够被修改,因而可能损害公司的利益。

严密地控制软件和软件资料将减少任何越权修改软件的可能性。

但是,信息服务管理人员必须认识到由内部工作人员进行修改软件的可能性。

银行的程序员可能通过修改程序,从自己的帐户中取款时漏记帐或者把别的帐户中的少量存款存到自己的帐户上,这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了。

其它行业里的另外一些大胆的程序员同样会挖空心思去作案。

3.文件和数据库。

公司数据库是信息资源管理的原始材料。

在某些情况下,这些文件和数据库可以说是公司的命根子。

例如,有多少公司能经受得起丢失他们的收帐文件呢?大多数机构都具有后备措施,这些后备措施可以保证,如果正在工作的公司数据库被破坏,则能重新激活该数据库,使其继续工作。

某些文件具有一定的价值并能出售。

例如,政治运动的损助者名单被认为是有价值的,所以它可能被偷走,而且以后还能被出售。

最新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最新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与大队制度相适应的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公司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进一步保证公司发展目标的全面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中层干部包括:总经理助理、部门经理和部门副经理。

第三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1、组织选拔与引入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2、民主集中制的原则;3、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优化结构、注重实绩的原则;4、按程序进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5、分类分层管理,“谁任命,谁管理,谁考核”。

第四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适应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发展的要求,注重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

第二章选拔任用的条件第五条、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3、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以身作则,求真务实,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4、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收集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

第六条、选拔担任中层干部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资格:1、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特殊优秀的人才可放宽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应具备有三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由副科级提正科级职务,原则上要在副科级岗位工作满两年;由下一级提任上一级正科原则上应在下一级正科岗位任职满三年。

4、企业领导一般应逐级提拔,对特别优秀、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可破格提拔但不得越两级,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从严掌握。

第三章中层干部的推荐和选拔第七条、积极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把组织推荐考察和引入市场机制相结合。

7人员任用管理办法

7人员任用管理办法

人员任用管理规范招聘程序:1.当已核准的《人员增补申请单》送至行政项目,行政项目应立即展开招募工作,以寻找最佳资格的人员弥补职位空缺。

2.凡符合资格的应征人员应先填写《人事档案表》,以供面谈的参考,行政项目及用人部门主管应利用其专业知识进行测试,以发掘最佳的人选。

3.员工应征填写《人事档案表》时,必须填写紧急联络人及在我公司服务的亲友,填写保证真实明确,以利紧急异常状况下,及时提供协助。

4.职员面谈结束后,面谈者应于《人事档案表》上填写意见,包括应征人员的能力、经验是否适合该职位等,面谈者还需识别应征人员与岗位说明书的差别,并填写在《新进人员面谈评估表》上。

5.面谈结束并选出最佳适合的人选时,(除普工、杂工外)职员的申请部门须于《新进人员面谈评估表》上填写拟雇用的职位、职称、希望报到日期等,同时附上有关资料(如考试试卷)等送至行政项目。

6.行政项目收到用人部门送来的雇用建议后,应评估该建议是否适当,如有必要可与申请部门主管讨论,在各方面因素考虑周全后,行政项目于《新进人员面谈评估表》上填写意见,同时附上该员的《人事资料档案表》交由权责主管核准是否雇用该适用人员。

7.《新进人员面谈评估表》经权责主管核准后,行政项目安排录取人员于指定医院体检。

8.行政项目于体检后第二日派人至指定医院领取体检报告单,体检合格者则由人事招募人员于指定日期内通知录取人员办理报到手续,体检不合格者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9.在拟雇用人员未报到的前若有任何任用上的变更,行政项目应负责与用人部门做协调工作。

10.新进人员报到时,应交齐下列资料予行政项目:㈠.身份证复印件㈡.最高学历证件复印件㈢.计生证复印件㈣.资格证书(特殊工种)㈤.指定医院体检报告㈥.担保书(特殊工种)11.给新进人员分发厂证,安排宿舍。

12.新进人员来公司报到三个月内实行统一培训。

试用及任用:1、所有新进人员报到后均应先予以试用,除计件工无试用期外,所有人员均需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成为本公司正式员工。

新进人员任用细则(5篇)

新进人员任用细则(5篇)

新进人员任用细则(一)员额申请。

各部门如须增添人员,应将所需员额,条件以及需求期限,填具增用人员通知单呈准后交人事单位依限尽速办理,并设法于半个月内完成为原则。

(二)征招。

无论征招或介绍,必须先经人事单位面谈口试合格后,再移申请单位考试或试用,需考试者,应通知人事单位会同办理。

(三)新进人员经人事单位口试或会同考试后应将合格者呈请雇用,经批准后方可通知到职(限月薪人员及技术性工员)。

(四)报到。

新进人员报到时应先缴验学历证件及离职证明,并缴交全户户籍誊本,____寸半身照片三张,再填具人事调查基本资料卡一式二份,保证书一份,(经管财务者须殷实铺保)保防联保切结一份,指模笔迹一份。

(五)考核。

新进人员不论其为考取,介绍以及有无工作经验,均须先经试用,并由主管(用人单位)考核一周,合则继续试用,不合者即予辞退。

(六)试用及升正:1.试用开始,职员先由所属单位主管引谒上级主管及介绍本单位同仁与有关单位工员则仅介绍本单位同仁。

2.试用期间月薪者定为____天,日薪者定为____天,升正时间定为每月____日,凡试用(月薪)期满认为成绩合格者即与次月____日统一办理升正,其成绩较差者,可视情形延长试用,最多以四个月为限,日薪者最多以____天为限,不理想者,即予淘汰。

其升正的计算如下例:____月____日到职,如果二个月升正则应于____月____日办升正手续,(日薪者亦依此办理)。

3.试用人员升正,必先经安全调查办妥无问题方可,因安全调查延迁,凡已升正者如安全有问题者,即通知离职,不予录用。

(七)核薪:1.核薪程序参照薪资表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办理。

2.员工经试用后于每月____日及____日统一办理核薪手续,其于核薪前离职者按其职等的最低试用薪计给。

3.采薪资保密制,薪资核定经人事单位登记后径送财务部主管。

(八)员工升正后应即与公司签订合约,凡未签约者,其薪资仍按试用计算,并须遵守下列原则。

1.员工升正于合约签订日期生效。

最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全文

最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全文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全文)[新修订,2014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六)民主集中制原则;(七)依法办事原则。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符合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力,结构合理、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的要求。

应当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注重使用后备干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

应当树立注重基层的导向。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选拔任用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部门或者机关内设机构领导成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成员(不含正职)和内设机构领导成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部门或者机关内设机构领导成员;上列工作部门内设机构领导成员。

选拔任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法律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选拔任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其内设机构领导成员,参照本条例执行。

国有企业招聘人员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招聘人员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招聘人员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用工行为,提高人员素质,根据我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有企业招聘的员工。

第三条国有企业新进人员,除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政府任命、以及特殊岗位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的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第四条公开招聘要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企业用人自主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国有企业招聘员工,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二)能够履行企业员工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三)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的职业资格,年龄在35周岁以下(特殊专业和高级管理岗位人才另行确定);(四)身体健康。

法律、法规等对企业岗位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国有企业招聘员工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坚持精简、效能的原则,实行计划申报审批制度。

招聘计划应包括招聘理由、拟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所需资格条件、聘期、薪酬待遇等内容.招聘计划须由市局组织人事科进行初审后,报局党委研究核准,原则上每年初核准一次,特殊需要的可随时申报。

第七条国有企业根据核准的招聘计划制定招聘方案,报市局组织人事科审核。

公开招聘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招聘的岗位名称、专业及所需资格条件;(二)招聘对象、范围;(三)招聘的方法、程序;(四)招聘的组织领导.第八条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一) 制定招聘计划和招聘方案;(二)发布招聘信息;(三)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四)考试、考核;(五)体检;(六)政审;(七)根据考试、考核、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八)拟聘用人员报局组织人事科备案;(九)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用工手续。

第九条企业急需的管理人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特殊岗位人员,经用人单位考核、市粮食局党委会研究同意,可直接办理调动(录用)手续.第十条国有企业新进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用人单位与新进人员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任用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任用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任用办法
第二条职位设定
1、专业技工:同工务员。

2、专业技术员:同助理工程师。

3、专业技师:同副工程师。

第三条资格
1、专业技工凡具备下列三项条件者,可晋升为专业技工:(1)担任同种专业技术工作的熟练工人在本职位中有4年考绩甲等以上。

(2)参加本企业专业技工检定合格或取得国家乙种相同性质技术检定合格者。

(3)经直属科长推荐者。

2、专业技术员凡具备下列三项条件者,可晋升为专业技术员:(1)担任专业技工员或工务员在本职位中有4年考绩甲等以上。

(2)参加本企业专业技师检定合格者。

(3)经直属科长推荐
者。

3、新进人员具有专精熟练的特殊技术者可比照公司内相同技术及资格的人员核定其职位。

第四条限制
1、任用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者,不得同时任用于其他职位。

2、从业人员在年度内受记过处分而未抵消或上年度考绩在乙等以下者,本年度不得晋升。

签发人责任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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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进人员任用细则范文(二篇)

新进人员任用细则范文(二篇)

新进人员任用细则范文一、前言公司作为一个组织实体,需要不断发展壮大,因此,新进人员的任用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为了确保新进人员的选拔和任用过程公平、透明、科学,制定了本《新进人员任用细则》。

二、选拔程序1. 职位发布:当公司需要新进人员时,人事部门会向全员发布招聘职位的信息,包括职位描述、岗位要求和薪资待遇等。

2. 简历筛选: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简历后,人事部门会对每个申请人的简历进行初步筛选,只保留符合岗位要求的简历。

3. 面试环节:初步筛选通过的申请人将会被通知参加面试,面试分为两轮。

第一轮为初试,主要通过面试了解申请人的个人情况、工作经验以及职业目标等。

第二轮为复试,主要通过深入的面试了解申请人的专业能力和沟通能力等。

4. 考核环节:通过面试的申请人将会参加公司内部设立的考核环节,以评估他们的岗位适应性和团队合作能力等。

考核环节的形式包括模拟工作实践、小组讨论和笔试等。

5. 终面环节:通过考核的申请人将会参加与公司高层领导进行的终面,以了解他们对公司的了解情况、职业发展规划以及自身为什么适合这个岗位等问题。

6. 录用决策:终面结束后,公司高层领导将综合考核结果,综合评估每位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和适用性,最终决定招聘的人选。

三、任用条件1. 学历要求:申请人至少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优先考虑。

2. 工作经验:对于岗位要求一年工作经验及以上的职位,要求申请人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并能提供工作证明材料。

3. 专业技能:不同岗位需要的专业技能不同,要求申请人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并具备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

4. 性格特质:公司注重团队合作和积极向上的精神,希望申请人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抗压能力。

5. 地区限制:根据不同职位的要求,公司会根据工作地点的要求限制申请人的地域范围,要求申请人能够适应工作地点的环境和生活条件。

四、薪资待遇1. 薪资水平:根据公司对不同职位的岗位评估和市场调研,确定相应的薪资范围。

2019年修改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2019年修改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面贯彻执行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和有关国家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三)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四)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五)民主集中制;(六)依法依规办事。

第三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符合将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能力,结构合理、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的要求。

树立注重基层和实践的导向,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

注重发现和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

统筹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

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应当进行调整,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选拔任用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部门领导成员或者机关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成员(不含正职)和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及其工作部门领导成员或者机关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上列工作部门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

新进人员任用管理制度细则

新进人员任用管理制度细则

新进人员任用管理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新进人员的管理和任用,规范新进人员的表现和评价,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下,对新进人员的任用、管理、评价等工作进行具体规定。

第三条我单位新进人员是指经过正式程序录用后,在试用期内的员工。

试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

第二章任用管理第四条我单位在录用新进人员时,应根据职能部门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职务要求资格条件,经过严格审查和审核后,确定人选。

第五条新进人员应当拥有必须的专业素质,同时还应具备较强的综合素质和工作经验。

第六条新进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组织的培训,并在试用期内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

第七条新进人员试用期满,如经审核认定符合资格条件,应当正式按照职能部门任职任命,同时解除试用期。

第三章考核评价第八条我单位在试用期内,应当定期对新进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价,以了解工作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九条新进人员的考核评价应当遵循客观、公正、权威的原则。

第十条新进人员的考核评价应当包括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考核方法、考核流程、考核结果、考核后续处理等方面。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应当作为职能部门评聘、提拔、调整、奖励和处分等方面的依据。

第四章规范管理第十二条新进人员应当遵守我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认真负责,开展组织、服务、监管公正、廉洁的工作。

第十三条新进人员应当自觉学习有关业务知识,增强业务实际能力和工作质量。

第十四条施行工作责任制,通过严格考核,确保新进人员在工作中忠于职守,保守国家秘密,确保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十五条新进人员本着积极主动、热情务实、认真负责的精神,对于岗位中遇到的问题能够及时沟通、反馈、解决,并积极谋求进步。

第五章违约责任第十六条新进人员如违反本制度规定,严重失职、渎职、涉嫌违法犯罪的,将受到相应的处理和追究责任。

第十七条新进人员如职务任职期满后不符合相应任职条件,职能部门有权予以解聘或其他处理。

新进人员任用办法

新进人员任用办法

新进人员任用办法1.引言新进人员任用是企业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直接影响着企业的人力资源的配置和管理。

因此,建立科学、公正和有效的新进人员任用机制,是企业用人的关键之一。

本文将探讨一下新进人员任用的办法。

2.确定招聘计划企业用人应该根据企业发展情况、岗位需求情况、员工流动率等因素来进行详细调查和分析,确定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要根据岗位的性质、要求、职责、薪酬水平、职级等要求来制定。

制定招聘计划可以有效规范招聘过程,避免招聘中的混乱和错误。

3.公布招聘信息企业应该将招聘信息进行公布,可以通过网络、招聘网站、人才市场、招聘会等多渠道进行公布。

公布招聘信息要准确、详尽、完整,避免引起误解和漏洞。

4.选拔人才招聘过程中,应该对应聘者的简历进行筛选。

筛选后,招聘人员应该对符合招聘要求的应聘者进行面试。

面试中要对应聘者的资历、能力、心态、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全面进行考察。

同时可以进行相关能力测试和心理测评,全面了解应聘者的能力和心理状况。

5.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在经过严格的面试、考评和测评后,要对应聘者进行评选。

评选的依据可根据招聘计划、职位要求、综合评价等因素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要以录用人员的名单和序号,作为正式的录用通知。

6.发放录用通知录用通知要进行书面形式,并对新进员工进行宣布。

同时通知新员工应在规定的日期内到公司报到,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7.办理入职手续新员工到公司后,需进行相关的入职手续。

新员工要提交身份证明、户口本、学历证书等证件,为合法劳动关系的建立提供支持。

同时要进行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具社保卡、发放工资卡等手续。

8.工作培训企业应该对新员工进行相应的培训,让其熟悉公司的文化、组织、制度和流程。

以便新成员能够迅速适应工作和融入团队。

9.结语企业的招聘任用是整个人力资源管理体系非常重要的环节。

文中所提及的办法是企业用人的重要依据,希望企业用人可以根据这些依据来进行招聘。

人事甄选制度(新进人员甄选办法)

人事甄选制度(新进人员甄选办法)

人事甄选制度(新进人员甄选办法)1、总则1.1 制定目的为建立公平公正的人力资源甄选制度,保证公司能选得优秀人才,以利于公司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1.2 适用范围公司各部门甄选新进人员时,依本办法执行。

1.3 权责(1)人事课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甄选办法2.1 甄选程序2.1.1. 依核准的《人员增补申请单》,确定招聘的职位与人数。

2.1.2. 依本公司的任用标准,确定职位的工作分析及任用条件。

2.1.3. 确定招聘方式(1)刊登招聘广告:依用人单位《人员增补申请单》的条件,在报刊杂志、人才市场上刊登招聘广告。

(2)互联网:依《人员增补申请单》的条件,在人才网上查找所需人才资源。

(3)人才市场:如召开人才交流会、人才招聘会等。

(4)大专院校。

2.1.4. 信息发布2.2 资格审核(1)人事课负责初审应聘者自填履历表、工作经历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等。

(2)用人单位初审合格者,审核通过后矬人事部。

(3)由人事部发给《面试通知书》,说明时间、地点、或用电话通知时间、地点。

2.3 面试2.3.3. 面试内容(1)向应聘者介绍公司及应聘工作项目。

(2)了解应聘者:了解应聘者主要工作经历(是否对本公司公司兴趣)、专长等;了解应聘者工作能力、意愿及目标;了解应聘者相貌仪容、待人接物、反应能力等。

2.3.4. 将初试结果,记录在《面试评价表》上。

2.3.5. 复试合格者,人事部应于3日内发出通知书办理报到。

3、注意原则(1)面试时力求公正客观。

(2)无论录用与否,对应聘人员资料均应建档备用。

4、附件相关图示招聘程序图●媒体●人才市场●校园预估人力需求决定招募方式内招外聘升迁渠道推荐招聘候选人初步甄选决定目标人选招募方法发布讯息应聘初步甄选目标人选通知考试笔试专业考试面试录用通知报到试用NGGOB、人事甄选制度(新进人员报到须知)1、总则1.1. 制定目的为体现公司关爱员工的宗旨,协助公司新进人员更快更好地适应工作环境、进入工作状态,特制定本须知。

新进人员任用管理制度细则

新进人员任用管理制度细则

新进人员任用管理制度细则为了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转和发展,我们制定了本细则,以规范新进人员的招聘和任用流程,保证对公司发展有益的人才可以顺利加入公司。

一、招聘流程1.人力资源部门需求评估人力资源部门需根据公司当前和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制定相应的人员需求计划,并在必要时征询其他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2.岗位发布岗位发布应当包括岗位名称、薪资福利、任职要求、工作内容等信息。

同时,应当在常用的招聘网站、社交媒体、招聘平台等渠道发布,以扩大招聘面和提高招聘效率。

3.面试和考察根据应聘者的简历和面试表现,由面试官进行面试和考察。

同时,可适当安排笔试、实操考核等环节,以全面考察应聘者的能力和水平。

4.岗位确定和录用根据应聘者的岗位匹配度和个人能力,人力资源部门和相关部门进行综合评定和讨论,并最终确定录用人选。

二、任用流程1.发放录用通知书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及时发放录用通知书,并告知录用人员入职时间、薪资福利待遇等相关信息,在明确录用意向的前提下,签订为期三个月的试用期合同。

2.办理入职手续新进员工应当在公司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包括:签订劳动合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健康状况调查表、安排员工体检、领取工作牌等。

3.岗位培训为了快速适应岗位,新进人员应当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活动,了解公司的文化和业务知识,并掌握所在岗位所需的业务技能和工作流程。

4.试用期考核试用期内,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全面而客观的考核,评估新进人员的岗位适应性和工作表现,并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

5.转正或解除试用期合同试用期结束前,经综合考虑,决定是否与新进人员签订长期合同。

未能通过考核者,应当在试用期结束前与公司协商解除合同。

三、薪资福利待遇1.薪资待遇公司将按照员工所在岗位的薪酬体系和业绩考核结果,给予员工相应的薪资待遇,同时适时发放绩效奖金等激励福利。

2.社会保险公司将按照国家社会保险和福利政策,为员工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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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进人员任用管理办法
1、人员的增补
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增补人员时,以部门为单位,提出“人员增补申请书”依可能离职及工作需要,临时工由各部门拟订需要人数及工作日数呈人事报综合管理部核准,女性现场操作人员由各部门定期(视可能变化拟定期限)拟订需要人数呈人事核准,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份人员增补资料列表送综合部处转报总经理。

2、人员甄选责任部门
主管级别以下由人事面试,主管级别由综合管理部面试,部门负责人级别由综合管理部面试合格后至总经理处面试。

并以公开招聘、部门负责人复试为原则。

面试官核对应聘人员之资格应详加审查,对不合格或认有不宜采用的情况者,应委婉说明未通过之原因。

3、成绩的评分
新进人员甄选成绩的评分标准分笔试、口试、实操三项,其成绩分比例视甄选对象及实际需要由各部门订定,但口试成绩不得超过总成绩的40%。

4、录用情形填报
考试成绩评定后,面试官应将应聘人员成绩及录用情形填报综合管理部。

5、录取通知
对于拟录取的人员,人事应填写《新进人员入职表》,经综合管理部审核后呈总经理核准后,即通知录取人员报到。

通知前来报到的期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个月。

6、报到应缴文件
新进人员报到时应填缴照片4张、学历证书复印件1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从业资格证复印件1张。

7、试用
新进人员均应先行试用1到3各月。

试用期间应由各部门参照其专长及工作需要,分别规定见习程序及训练方式,并指定专人负责指导。

8、试用期满的考核
新进人员试用期满后由各该负责指导人员或主管于“新进人员用申请及核定表”详加考核,如确认其适才适所则予以正式任用,如确认尚需延长试用得酌予延长,如确属不能胜任或经调查有不法情事者即予辞退。

9、处分规定
新进人员于试用期间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定,如有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应即辞退。

10、试用期间考勤规定
新进人员于试用期间其考勤规定如下:
(一)事假达5天者应即予辞退。

(二)病假达7天者应即予辞退或延长其试用期间予以补足。

(三)有旷职记录或迟到三次者应即予辞退。

11、停止试用或辞退
经停止试用或辞退者,仅付试用期间的薪资不另支任何费用,亦不发给任何证明。

12、试用期间的待遇
试用期间薪资依《薪酬制度》标准核支,试用期间考勤、奖惩均予并计。

13、本制度修改权归人事所有。

14、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综合管理部所有。

15、本制度子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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