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9、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合伙人出资情况表2、承担责任方式选择填入:无限连带责任、特殊普通合伙人责任、有限责任。
3、证件类型选择填入: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其他。
4、出资方式选择填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其他非货币财产。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规范要求:1、本申请书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所提交的文件若用外文书写,需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印章的相应中文译本。
4、第3项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可以申请名称预先核准,也可在设立时一并办理名称核准。
5、第5项中方合伙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中方合伙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由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作为主体资格证明;外国(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应经所在国家(地区)公证机关公证和我国驻该国(地区)使(领)馆认证,如其所在国(地区)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地区)使(领)馆认证,再转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应当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其中,外国合伙人为自然人,在持有人办妥签证和入境手续后,其提交的复印件经与原件核对一致,可以作为外国投资者身份证明,无需公证、认证;在国内有住所的,可以提交国内住所证明,无需公证认证。
台港澳投资者为自然人,在持有人办妥入境手续后,其提交出入境管理通行证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经与原件核对一致,可以作为投资者身份证明,无需再作公证。
6、第6项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作价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中国境内的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在中国,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设立需要经过一系列繁琐的步骤,其中关键一步就是文件的提交和审核。
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便是这一步骤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一、申请书的目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是申请人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开办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请求的书面文件。
其主要目的是为了确认外商投资者的真实意愿和具体需求,并且通过政府的审核和审批程序来对其进行合法化的认可。
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人对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设立目的、商业计划、投资方案、管理制度、合伙协议、合伙期限、利润分配和共同承担的风险等方面的介绍。
二、申请书的材料准备在书写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之前,申请人需准备一定量的材料。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外商投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是指外商投资者作为某个企业的投资者所需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
外商投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纳税人身份证明- 银行开户许可证- 税收证明- 银行流水记录- 合同和协议- 企业注册证明书2.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需提供外商投资者或中国合伙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如果是外商投资,还需提供其国外营业执照经公证和认证的中文翻译件。
3.签署合伙协议在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时,申请人还需签署一份合伙协议,在合伙协议中阐述合伙企业的合作方式和实施方案,并且需要通过法律认证。
4.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书中所涉及的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护照复印件等。
5.注册资金证明在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时,申请人需要提供注册资金证明。
6.其他文件材料根据有关的审核和审批要求,申请人还需要提供其他的文件材料。
三、申请书的书写及格式要求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的格式和内容要求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但它的一般结构和内容为:1.标题申请人应将文档分为一系列章节,其中包括标题页面,引言,业务简介,市场分析和竞争对手分析,管理架构和人员分配,现场检查报告,预算,用途,合同条款等等。
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一
办理本公司设立登记事宜_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置审批文件或证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其它有关文件、证.本申请书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以上文件除标明复
印件外,应提交原件.以上所提交的文件若用外文书写,需提交中文译本,并加.项申请者应自收到批准证书之日9日内到登记机但以中外合作、外商合资、外商独资形式设立3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登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提.项公司章程需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项《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与.项中方投资者应提交由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项、项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产生应.项仅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和金融、证券、保险类公。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通用3篇)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通用3篇)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篇1拟设立企业名称:___________主要经营场所: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___________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国别(地区):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证件类型:___________认缴出资额:___________(万元)币种实缴出资额:___________(万元)企业类型:___________经营范围:___________合伙期限:___________长期/___________年申请副本数___________份本企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申请设立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全体合伙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篇2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外国企业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现申请设立登记,请予核准。
同时承诺:_________________所提交的文件、证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拟设立合伙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年月日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篇3工商行政管理局: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外国企业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现申请设立登记,请予核准。
同时承诺:_________________所提交的文件、证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06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申请书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附表1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信息百度文库 -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附表2合伙人出资情况财务负责人信息联络员信息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范围:授予(被授权人名称或姓名)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人名称或姓名)在中国境内接受企业登记机关法律文件送达,直至解除授权为止。
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由外国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
被授权人可以是外国投资者设立的分支机构、拟设立的公司(被授权人为拟设立的公司的,公司设立后委托生效)或者其他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
被授权人、被授权人地址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签署新的《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及时向企业登记机关备案。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相关事项的备案。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有关内容和附表1“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信息”、附表2“合伙人出资情况”、附表3“财务负责人信息”、附表4“联络员信息”及附表5“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声明”由企业拟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署。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一、引言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简称“WFOE”)是指外国投资者作为联合创办人来设立与中方企业合作的企业,以投资经营为主要目的,具备有限合伙企业和普通合伙企业的特点。
WFOE对外国投资者来说是在中国开展业务的一种重要方式,为他们提供了更多的自主决策机会,并拥有更好的控制权。
本文将详细介绍WFOE设立登记申请书的具体内容、注意事项及实际操作流程等。
二、WFOE设立登记申请书的具体内容1.申请文件:WFOE设立登记申请书,包括财务状况证明、法律意见书、企业章程等。
2.申请人信息:申请人为外商投资者,需要填写其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国籍、地址、法定代表人、股权结构等。
3.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地点、注册资本、营业范围、组织形式等。
其中注册资本应根据外商投资实际情况确定(最小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
4.经营范围:申请人需要填写WFOE的经营范围,并按照其提供的证明文件进行分类,包括特许经营、批准设立等。
5.合伙人信息:WFOE设立登记时,需要提供合伙人信息,包括姓名、国籍、地址和持股比例等。
6.企业章程:WFOE设立时,应由申请人和合伙人共同制定章程,包括企业的名称、总部、业务范围、组织架构、股权结构、管理机构、财务管理等。
7.其他文件:申请人还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文件,如:证明合法经营、资产审查、有关税收、工商、人力资源等的证明文件。
三、WFOE设立登记申请书的注意事项1.申请人应准备充分:在申请设立WFOE之前,申请人应先了解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并且需要准备好所有需要的证明文件。
2.经营范围应精确定位:经营范围的确定要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以及企业自身的实际能力和发展方向进行合理的定位。
如果经营范围过于宽泛或不严谨,可能会影响到后期的企业经营。
3.注册资本应确保充足:WFOE的注册资本需要由企业自行决定。
注册资本的多寡将会影响企业的信誉和实际经营能力,因此,申请人必须对企业经营情况进行充分评估,确定实际可行的注册资本水平。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三篇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三篇篇一: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一、申请登记项目二、全体合伙人名录及出资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情况篇二: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材料1、《企业“一照一码”登记申请表》(原件份)。
2、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身份证明:(1)自然人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份);(2)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份,加盖公章);(3)其他组织提交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份,加盖公章);3、名称相关材料。
通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成功申报冠省名企业名称的,提交《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使用信用承诺书》(原件份)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原件份)。
名称使用了其他非营利法人简称或者特定称谓的,还需提交与该非营利法人有投资关系或者经该非营利法人授权的证明(原件份)。
名称使用了另一个企业名称的简称或者特定称谓的,还需提交与该企业有投资关系或者经该企业授权的证明(原件份)。
名称使用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曾经给予驰名商标保护的规范汉字作为同行业企业名称的字号的,还需提交该驰名商标持有人的授权书(原件份)。
名称与他人登记在先的企业名称存在《XX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实施办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和第(六)项情形且有投资关系的,申请人还需提交与他人登记在先的企业有关投资关系的证明或者他人登记在先的企业的授权文件(原件份)。
已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份)。
4、住所(经营场所地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份);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的,可提交:①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原件份);②房屋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份);③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出具的证明(原件份)。
租赁(借用)房屋的,提交租赁(借用)协议(复印件份)或无偿使用证明(原件份);租赁(借用)房屋为市、区人民政府或经济功能区、产业园区管委会指定的集中办公区域的,提交市、区人民政府或经济功能区、产业园区管委会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份),并提交标明具体位置的平面图(复印件份)。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简易模板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简易模板尊敬的登记机关:您好!我们是一家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拟在贵地设立分支机构,特此向贵机关提交设立登记申请书,望能得到您的审批和支持。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1. 申请人名称:___________2. 申请人住所:___________3. 法定代表人/合伙人:___________4. 联系方式:___________二、申请事项1. 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名称为:___________。
2. 分支机构所在地:___________。
3. 分支机构经营范围:___________。
4. 分支机构注册资本:___________。
5. 分支机构经营期限:___________。
三、申请材料清单1. 申请书(本申请书一式两份)。
2.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3. 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 外商投资企业章程复印件。
5. 外商投资企业合伙协议书复印件。
6. 分支机构经理任命书。
7. 分支机构设立的合法性证明文件。
8. 分支机构所在地房产证明复印件。
9. 分支机构所在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10. 法定代表人/合伙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申请理由我们拟在贵地设立分支机构的主要原因如下:首先,贵地的市场潜力巨大,经济发展迅速,对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我们相信在贵地设立分支机构,能够更好地开拓市场,提升企业竞争力。
其次,贵地的政策环境优越,对外商投资企业给予了许多支持和便利。
贵地政府积极推动外商投资,提供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税收减免,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再次,贵地的人才资源丰富,具备高素质的劳动力和专业技术人才。
我们相信在贵地设立分支机构,能够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我们的团队,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最后,贵地的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利,通讯发达。
这为我们的分支机构提供了良好的营商环境,能够更好地满足我们的生产和经营需求。
综上所述,我们坚信在贵地设立分支机构是一个明智的选择,我们将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遵守当地法律法规,为贵地的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3)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是指由中外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盈亏的企业组织形式。
对于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设立,需要提出相应的登记申请书。
以下是关于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的内容及注意事项。
一、登记申请书的基本内容1. 公司名称:申请人应明确公司的名称,公司名称应符合法律规定,不能与已有的公司名称相同或相似。
2. 注册地址:申请人应明确公司的注册地址,其中,注册地址必须在中国境内。
3. 公司类型:申请人应明确公司的类型为外商投资合伙企业。
4. 投资方式:申请人应明确投资方式为合伙企业。
5. 合伙协议:申请人应提供完整有效的合伙协议,其中应包括合伙人的身份证明、出资额、利润分配方式、合伙人退出等事项的约定。
6. 股东名册:申请人应提供合伙人的股东名册,其中应包括合伙人的姓名、国籍、出资额等信息。
7. 经营范围:申请人应明确公司的经营范围,该经营范围应符合法律规定。
8. 注册资本:申请人应明确公司的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必须符合法定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
9. 管理人员名单:申请人应提供公司的管理人员名单,其中应包括董事、监事和经理的姓名、国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10. 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应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注意事项1. 合伙协议的签署:合伙协议是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的基本依据,申请人应在拟定合伙协议时注意各项细节,避免出现漏洞和争议。
2. 注册资本的缴纳:申请人应在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时,按照规定缴纳注册资本,不能少于法定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
3. 管理人员的选择:申请人应选择合适的管理人员,以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得到有效管理。
4. 营业执照的申请: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后,应及时申请营业执照,并按照规定进行年检。
总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是一种灵活、机动的经济组织形式,其设立需要符合中国法律的规定和程序。
申请人在准备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登记申请书时,应认真遵循各项要求和规定,确保申请书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益入股筹建的企业,其投资方式灵活,投资金额和比例由投资者自行决定。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设立需要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登记注册,并提交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的相关内容。
一、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的基本要素1. 企业名称:包括中文和外文两个名称,注明公司类型为外商投资合伙企业。
2. 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一般为30年,最长不得超过50年。
3. 投资人的基本情况:包括投资人的全称、证件号码、住所地和法定代表人等基本情况。
4. 出资额和比例:注明每个投资人的出资额和比例。
5. 营业范围:注明企业的营业范围,应该和营业执照上的一致。
6. 企业地址:注明企业的经营地址和办公地址。
7. 法律文件:包括外国投资者经营执照、国内投资者的证明文件、同意投资的决策文件等。
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的注意事项1. 企业名称应当简明、准确、具有特色,符合国家规定。
2. 投资人的基本情况必须真实、准确,涉及到投资人的权益保障。
3. 出资额和比例应当按照实际出资情况填写,不得虚假。
4. 营业范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且应和营业执照上的一致。
5. 涉及的法律文件必须真实、准确,依法取得并加盖公章。
6. 企业地址应当真实、准确,不得虚假。
三、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的流程1. 准备材料:包括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明和出资人的证明文件等。
2. 提交申请材料:将准备好的材料一并提交给当地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
3. 审查材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如有不足之处,应当及时补正。
4. 制发证件:经过审查确认无误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企业开具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证书。
通过上述流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便完成了。
需要提醒的是,企业在设立后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实际经营,并应当按照法定要求进行年度报告的上报。
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精选2篇
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文件目录序号文件、证件名称提交情况(有提交的打“√”)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本表)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3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在本表内填写)4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原件及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5审批机关批准的章程原件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7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见说明1)8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在本表内填写)及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9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成员、监事及经理的任职文件原件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10公司住所使用证明(见说明2)11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还应提交以下材料12(1)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原件(2)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3)募集方式设立并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4)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原件附:1、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属外国投资者的,须提交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的文件原件;属港、澳地区投资者的,须提交经中国委托公证人认证的文件原件,并分别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中国法律服务(澳门)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属台湾地区投资者的,须提交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并经广东省公证员协会核验的证明文件原件;属中方投资者的,须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须加盖该法人企业<单位>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6)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随着中国国际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外国企业将目光投向了中国市场。
然而,外商在中国市场开展业务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需要遵守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定。
本文将主要介绍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包括其定义、流程、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
一、定义外商投资合伙企业(Foreign Invested Partnership,FIP)是指由外国投资者和中国境内投资者合伙组建的经营实体。
该实体通常不设立法人,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承担责任,共同经营,共同分享利润。
FIP可以为外商提供更灵活的管理模式和更大的自主权,与其它形式的外商投资企业一样,需要在中国注册并申请设立。
二、流程FIP的设立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投资方协商和签署合伙协议。
确定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投资形式、利润分配方式、风险承担等事项。
2.提交设立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应向当地外商投资管理部门提交设立登记申请书,其中包括的文件可随地不同,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3.合伙协议备案。
外商投资管理部门应在接到FIP设立登记申请书后,要求申请人将合伙协议进行备案。
4.领取执照。
申请人领取设立许可证,在30天内领取营业执照。
5.税务登记。
领取执照后,申请人需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三、主要内容1.申请人基本信息。
包括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等。
2.合伙人信息。
包括外方投资者和内方投资者的名称、出资比例、经济性质等。
3.经营范围。
列出企业的经营范围,包括具体的商品和服务名称。
4.公司结构。
说明公司的组织架构、管理模式、利润分配等。
5.合伙协议。
将合伙协议作为设立申请的附件提交给当地外商投资管理部门。
合伙协议应该包括哪些内容,由合伙人自己商议并纳入申请文件。
四、注意事项1.协商好合伙协议。
在设立FIP前,合伙人应该就合作模式进行充分的讨论,制定明确的合伙协议,确保各方利益得以充分保障。
2.合法经营。
在设立及运营的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保证企业合法经营。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是指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时所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该申请书是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的重要凭证,对于外商投资企业能否成功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申请书的主要内容、申请前需要准备的材料、审核流程等方面来阐述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的相关内容。
一、申请书的主要内容1、合伙企业的名称、住所、出资情况及比例。
2、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包括生产经营项目和投资经营项目。
3、合伙企业的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机构和权力机构等。
4、合伙企业的出资额和支付时间。
5、合伙企业管理人员和合伙人的姓名、职务、住所及其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
6、合伙企业财务管理机构、财务制度及财务报告等。
7、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
二、申请前需要准备的材料1、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登记证明、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明等。
2、外商投资企业的企业章程。
3、外商投资企业关于设立合伙企业的决议或授权文件。
4、外商投资企业的资信证明、业务发展计划及投资收益预测报告等。
5、合伙企业的组建方案和规划方案。
6、合伙企业的出资证明、股权证明、住所证明等。
7、合伙企业的章程及业务经营计划书。
8、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材料。
三、审核流程1、申请人向中国商务部/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及其他相关材料;2、商务部/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是否符合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3、商务部/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决定是否给予受理,并在受理后确认是否具备开展业务的条件;4、商务部/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完成工商、税务、银行等有关部门的审批手续;5、商务部/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公示有关合伙企业的设立事项;6、在公示期满后,商务部/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完成对企业设立登记申请的审批,并颁发设立登记证;7、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成功并领到设立登记证后,即可开始进行相关业务。
外商投资企最新业设立登记申请书(DOC 36页)
一、设立登记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申请设立登记,请予核准。
同时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拟设立企业名称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日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兹委托代理机构/拟设立企业人员代理/办理本企业设立登记事宜。
委托人:注:委托人指全体投资者。
代理人信息拟设立企业申报人员信息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证件1、本申请书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所提交的文件若用外文书写,需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印章的相应中文译本。
4、第2项申请者应自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或有效复印件。
5、第3 项合同、章程需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盖章的原件,应与审批部门批准的相一致。
单一投资者的外商独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毋需提交“合同”。
6、第4项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与拟设立企业申请的相关事项吻合。
7、第5项中方投资者应提交由本企业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合法开业证明;外国(地区)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应为原件,如提交复印件需经所在国家(地区)公证机关公证或我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外方投资者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出示原件供核对;资信证明应为投资者开户银行出具,注册资本已到位的企业毋须出具。
8、第6项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的产生应符合企业章程的规定。
9、第7项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一年以上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能够证明产权归属的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要点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申请设立登记,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文件以及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的说明。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外国企业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现申请设立登记,请予核准。
同时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证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署时间:年月日拟设立合伙企业名称:全体合伙人签字或盖章: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兹指定/委托办理本企业设立登记事宜。
指定/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签署时间:年月日全体合伙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信息姓名:单位:部门:联系电话:工商登记联络员信息姓名:部门: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联系地址:电子邮箱: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证件序号文件、证件名称1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主要经营场所证明 3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和住所证明 4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认缴或实缴出资的确认书 5资信证明 67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全体合伙人签署的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的说明 8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10 明的,提交相应证明外汇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11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12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1314 其他有关文件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申请设立登记表单位:万元企业名称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主要经营场所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合伙自年月日企业类型期限至年月日有限合伙合伙人数人数中折美元方币种:认缴出外方折美元资数额中方折美元实缴出币种:资数额外折美元方经营范围:合伙人名称或缴付出资所占出资比例方式期限姓名承担责任方式认缴出资数额方式实缴出资数额住所中方证件类型及号码合伙人类型中方住所合伙人类型证件类型及号码外方合伙人类型住所国家(地区)证件类型及号码住所外方合伙人类型证件类型及号码国家(地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登记表出生年月姓名国家(地区)照性别委派方联系电话片民族(中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文)址:住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登记机关核定事项单位:万元联系电话企业名称邮政编码主要经营场所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企业类型表中出资方式方折万美元认缴出币种:资数额外折万美元出资方式方.中出资方式方折万美元实缴出币种:资数额外出资方式折万美元方经营范围:合伙人名称或姓名:国家(地区):承担责任方式:认缴出资数额:人民币(大写)(¥元)缴付:期限:出资方式:实缴出资数额:人民币(大写)(¥元)所占比例:%出资方式:住所:合伙人类型证件类型及号码住所合伙人类型证件类型及号码合伙期限日行业代码注册号外资产业代码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审批受理意见受理人签字:日月年核准意见:备注:核准人签字:日月年外商投资合伙企业领照存单企业名称注册号核准日期打印人:副本正本:副本1 营业执照编号2:缴费数额缴费收据号证件类型证件号码领照人签字日期签字发照人日期备注备注:领照人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全体合伙人的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投资管理)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名称核准、设立登记等登记申请书
(投资管理)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名称核准、设立登记等登记申请书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申请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同时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证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拟设立企业名称申请人(全体合伙人名称、姓名及印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年月日兹委托代理机构/拟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人员办理本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事宜。
委托人(全体合伙人)名称、盖章代理人/拟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申报人员信息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所需提交的文件、证件规范要求: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为原件。
3、以上文件是外文的,需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公章的中文翻译件。
4、企业申请预先核准的名称字号应当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六、七、八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5、企业名称中需依法标明企业类型“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不得出现公司字样。
6、企业申请预先核准的名称中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的,应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
7、企业申请预先核准的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体现其主要经营范围,企业名称不应当明示或者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
8、企业申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为6个月,有效期满仍未登记,核准的名称自动失效。
申请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相关事项单位: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领取存单注:通知书领取人应为全体合伙人的共同委托人。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工商行政管理局:原企业名称:拟变更企业名称:备选企业名称(请选用不同的字号):1.2.3.经营范围(只需填写与企业名称行业表述一致的主要业务项目):认缴出资数额:企业类型:主要经营场所:合伙人姓名或名称(可另备页面载明并由企业登记机关盖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经初审,该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在我局登记,提交申请文件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拟同意其名称变更。
8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doc25页)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名称敬告1、申请人在填表前,应认真阅读本表容和有关注解事项。
2、在申办登记过程中,申请人应认真阅读《一次性告知单》和本申请书后附的《一次性告知记录》。
如有疑问,请登录查询相关容。
3、申请人应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4、申请人应如实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容的真实性负责。
5、提交的申请文件、证件应当是原件,确有特殊情况只能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被委托人签字。
6、提交的申请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7、填写申请书应字迹工整,不得涂改,应使用蓝黑或黑色墨水。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BEIJING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AND COMMERCE(2012年第一版)请认真阅读本页容并填写申请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的设立登记。
(以下企业类型供选择,将所选择企业类型的序号填在横线上)签字注:年月日注:1、申请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的,由拟任的法定代表人签字;2、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登记的,由隶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
3、申请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或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的,由合伙企业的全体合伙人签字。
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号的,要明确参照物。
2.“法定代表人”指中外合资企业拟任职的董事长、中外合作企业拟任职的董事长或联合管理委员会的主任、外商独资及外商合资企业拟任职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
“负责人”指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拟任职的主要负责人员。
3.“投资总额”指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之初所需资金总额,即按其生产规模需要投入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生产流动资金的总和。
4.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不填(12)项。
5.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的不填(5)、(6)、(7)、(8)项。
中方投资者(合伙人)名录注:填写说明见下页1、“住所”栏只需填写投资者所在地省、市(县)名。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9)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是指由外国自然人、企业或其他组织与中国境内自然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以合伙为形式经营的企业组织。
在中国投资注册需要填写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本文将会详细介绍这份申请书的主要内容。
一、申请人信息申请人信息是申请书的重要组成部分。
包括外国出资方、中方出资方和指定代表人(或经办人)的姓名、国籍(或注册地)、住所地、职务、联系方式等。
二、企业基本情况1. 企业名称:需要填写中外语言的名称及拟定的英文名称。
2. 经营范围:需要详细列出企业的经营范围,以及经营范围不包含的内容。
3. 入股比例:需要列出各出资方的出资额度和占股比例。
4. 营业期限:需要填写企业拟定的营业起止时间。
如果未拟定,可以默认为30年。
5. 经营地址:需要详细说明企业的经营地址、产权情况等。
三、企业章程企业章程是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的重要组成部分。
需要包括以下内容:1. 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人的职责、权利、义务。
2. 合伙期限、清算方式、利润分配方式、出资方式、增减资方式等。
3. 合伙人退出、转让股份、违约责任、解散等事项的处理方式。
4. 公司治理机构设置、负责人员责任、决策机制、审计、监管、备案等。
5.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四、股权转让及变更承诺书股权转让及变更承诺书是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的附件之一。
内容包括:1. 合伙人之间转让、受让股权的处理方式。
2. 合伙企业变更情况的通知方式和变更前征得所有合伙人明确同意的方法。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五、劳动合同合作单位可以提供《劳动合同》作为附件。
内容包括:1. 各位合伙人在是否参加本企业的劳动组织、劳动担保等方面的规定。
2. 各位合伙人应承担的任务及其条件,如退休、疾病等。
3. 各位合伙人在工作中应遵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等。
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是企业设立申请书的附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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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
申请书
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外国企业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现申请设立登记,请予核准。
同时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证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拟设立合伙企业名称:
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
申请日期年月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兹指定/委托办理本企业设立登记事宜。
指定/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全体合伙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信息
工商登记联络员信息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所需提交的文
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书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所提交的文件若用外文书写,需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印章的相应中文译本。
4、第2项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可以申请名称预先核准,也可在设立时一并办理名称核准。
5、第3项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租赁房屋提交一年以上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能够证明产权归属的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6、第4项中方合伙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中方合伙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由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作为主体资格证明;外国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和境外住所证明应经其本国主管机关公证后送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如其本国与
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
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按照专项规定或协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7、第5项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作价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中国境内的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
外国普通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8、第6项仅适用于外国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的情形。
资信证明,即资本信用证明书,由与该外国合伙人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
9、第8项全体合伙人签署的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的说明应当列明其经营范围。
并说明其中每个项目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项目名称及类别。
如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需要在登记前经批准的,说明批准情况,所填表格附后。
10、第9项适用于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情形。
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11、第10项仅适用于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的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情形。
12、第11项外国合伙人以在中国境内依法获得的人民币出资的,应当提交外汇管理部门出具的境内人民币利润或者其他人民币合法收益再投资的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等相关证明文件。
13、第12项“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由外国合伙人(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
该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境内被授权人代为接受法律文件送达,并载明被授权人地址、联系方式。
被授权人可以是外国合伙人设立的分支机构、拟设立的合伙企业(被授权人为拟设立的合伙企业的,合伙企业设立后委托生效)或者其他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
14、第13项指有关前置许可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适用于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行业的。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申请设立登记表
单位: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登记表
登记机关核定事项
单位:万
元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审批表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领照存单
注:领照人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全体合伙人的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归档情况。